隧道交通工程设计规范-报批稿V.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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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C SHCXXXXXXX公路隧道交通工程设计规范Design Specification for Traffic Engineering of Highway TunnelXXXXXXXX发布 XXXXXXXX实施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协会公路工程委员会发布前 言公路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自改革开放以来在我国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公路里程逐年增加,道路等级逐步提高。随着我国公路建设的发展,公路隧道建设规模及其技术需求越来越大,公路隧道交通工程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公路隧道作为道路中的特殊路段,需要制订专门的交通工程设计规范。为此,交通部以交公路发(1999)739号文下达了编制公路隧道交通工程设计规范的决定。根据该文通知,由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为主编单位,并邀请有关单位技术人员,组成公路隧道交通工程设计规范编写组。在编制过程中,编写组对全国已建和在建的公路隧道交通工程进行了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搜集并分析了大量设计文件、工程报告、营运管理报告以及有关应用科研成果等技术资料。考虑到我国公路隧道交通工程技术起步较晚,其经验和基础资料不足,因此在总结我国经验的基础上又采用或借鉴了国外公路隧道交通工程的成功经验和先进技术。本规范既采纳了新技术、新方法,又兼顾到较传统技术的存在。本规范中的各条文规定,均以可靠的技术依据和较成熟的经验为基础,对于一些目前我国没有实践经验或不够成熟的技术内容,本规范没有纳入或仅作出原则性的规定。本规范由总则、术语代号、标志标线、交通监控系统、通风及照明控制系统、紧急呼叫系统、火灾报警及防灾系统、供配电系统、中央控制管理系统等部分组成。本规范由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负责解释。为使本规范更能符合我国公路建设的实际情况,请各有关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将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及时函告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单主编单位: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参加单位:浙江省交通设计研究院 长安大学 福建省交通规划设计院重庆市华驰交通科技有限公司编写人员:姬为宇 蔡晓峰 吴德兴 许宏科 卓明 雷荣富 林峨英 喻小红 目 录1 总则12 术语、代号22.1 术语22.2 代号33 公路隧道交通工程分级与设施配置53.1 公路隧道交通工程分级53.2 隧道交通工程设施配置标准54 标志、标线94.1 一般规定94.2 标志94.3 标线105 交通监控设施125.1 一般规定125.2 交通监测设施125.3 交通控制及诱导设施146 通风与照明控制设施176.1 一般规定176.2 通风控制设施176.3 照明控制设施197 紧急呼叫设施217.1 一般规定217.2 紧急电话设施217.3 有线广播设施228 火灾报警、消防与避难设施238.1 一般规定238.2 火灾报警设施238.3 消防设施248.4 避难设施269 供配电设施289.1 一般规定289.2 供电289.3 配电3010 中央控制管理系统3210.1 一般规定3210.2 系统功能与控制方式3210.3 中央控制室设施3310.4 中央控制室软件3510.5 管理体制3511 其它3611.1 线缆及敷设3611.2 预留洞室3611.3 防雷与接地36附录381 总则1.0.1 为规范公路隧道交通工程设计,统一公路隧道交通工程设计要求,确保公路隧道行车安全,保证其运营畅通和服务水平,使公路隧道交通工程设计达到设计合理、技术先进、经济适用、质量确保的目的,特制订本规范。1.01.2 本规范适用于高速公路、一、二级公路的新建隧道和改建隧道,三、四级公路的新建隧道和改建隧道可参考使用。1.0.3 公路隧道交通工程设计内容主要包括标志、标线、交通监控、通风与照明控制、紧急呼叫、火灾报警、防灾与避难、供配电和中央控制管理等。1.0.4 公路隧道交通工程设计应收集相关的设计资料,并应与公路隧道其它工程和路线相关工程内容相协调,使确定的设计方案安全、经济、适用。1.0.5 隧道内任何设施的设置不得侵入隧道建筑限界。1.0.6 隧道交通工程应一次规划、设计,但可根据具体情况分期实施。1.0.7 隧道交通工程设计应贯彻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并应根据隧道交通工程设计满足安全实用、质量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先进的原则,积极而慎重地采用新理论、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1.0.8 隧道交通工程设计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2 术语、代号2.1 术语2.1.1 电光标志 一种在光线较暗时能够清楚辨认的带有一定图形、符号的发光标志。2.1.2 区域控制单元 设置在道路或隧道现场,对一定范围内的外场设备进行集中控制和管理的设备。2.1.3 车辆检测器 检测车辆通过或存在、测量交通量以及车辆速度等参数的设备。2.1.4 车道指示器 指示车道的开启、关闭和行驶方向的设备。2.1.5 占有率 包括空间占有率和时间占有率的总称。空间占有率是指在单位观测路段内某一时刻行驶的车辆总长度占该路段全部长度的百分比。时间占有率是指单位观测时间内,所有车辆通过某一断面的总累计时间占单位观测时间的百分比。2.1.6 亮度 是指发光体表面发光强弱的物理量。人眼从一个方向观察光源,在这个方向上的光强与人眼所“见到”的光源面积之比,定义为该光源单位面积的亮度,亮度的单位是坎德拉/平方米(cd/m2)。2.1.7 照度 被照物体单位面积得到的光通量,照度的单位是勒克司(lx)。2.1.8 基本照明 指隧道内在没有外界自然光条件下满足隧道内安全通车所要求的最低的照明条件。2.1.9 加强照明 指为了调节隧道口内附近区间的照明亮度使人眼能够适应隧道内外环境光线变化、消除视盲效应而设置的照明条件。2.1.10 应急照明 指隧道内通过辅助电源系统提供能源的照明条件,用于在正常电源突然中断的特殊情况下维持隧道内必要的照明。2.1.11 火灾探测器 是用以确切反映火灾发生及其地点的检测设备。2.1.12 水成膜泡沫 用于扑灭油类火灾的灭火剂,又称“轻水”泡沫。2.1.13 固定式水成膜泡沫灭火装置 由压力水、泡沫液容器、比例混合器、软管、泡沫枪及箱体等组成的灭火设备。2.1.14 集中控制 一种控制系统结构方式,指隧道内的各设施直接与中央控制室相连,隧道内的检测设备将检测信息直接传至中央控制室,由中央控制室直接向隧道内各控制设施发布控制命令。2.1.15 多级控制 一种控制系统结构方式,用于监控设备较多、传输量较大的长大隧道。将隧道分成若干区域,各区域的检测设备将检测信息传至各区域控制器,区域控制器将信息分析处理后上传中央控制室,中央控制室根据隧道的营运情况通过区域控制器向各控制设备发布控制命令。2.2 代号ACU:区域控制单元AFFF:水成膜泡沫CA:摄像机CCTV:闭路电视CMS:可变信息标志CO:一氧化碳检测器CSL:可变限速标志Dyn11:变压器的接线相识ET:紧急电话K:烟雾设计浓度值k:入口段亮度折减系数Ks:全隧道各通风分段的VI检测器测得的浓度值实时最大值Ks:根据亮度检测器实测的亮度值求出的入口段亮度折减系数实时值L20 :实测隧道洞口亮度值La:洞外亮度检测器LI:车道指示器Lt:洞内亮度检测器Lth:实测引入段亮度值Lu:亮度检测器TS-S:接地系统形式TW:风速检测器UPS:不间断电源V:排烟风速值VI:能见度检测器Vs:全隧道各通风分段的WS检测器测得的洞内风速实时值WS:风速风向检测器:CO设计浓度值K:烟雾浓度控制阀值k:根据实际工程确定的控制阀值s:全隧道各通风分段的CO检测器测得的浓度值实时最大值V:排烟风速控制阀值CO:CO浓度控制阀值3 公路隧道交通工程分级与设施配置3.1 公路隧道交通工程分级3.1.1 公路隧道交通工程分级根据隧道长度和隧道交通量两个因素划分为A、B、C、D四级。3.1.2 根据公路隧道长度L及设计年度隧道单洞平均日交通量q,在图3.1.2中确定隧道相应分级。图3.1.2 隧道交通工程分级示意图3.2 隧道交通工程设施配置标准3.2.1 隧道交通工程设施配置应遵循下列原则:1 根据隧道交通工程分级,设施配置采用前期配置、后期完善的方法;2 长度1Km以上的公路隧道各类设施的配置规模应根据预测交通量进行总体规划设计,并据此一次性征用土地和实施基础工程、地下管线及预留预埋工程等;3 各设施(系统)应视技术发展和交通量增长情况等逐步补充完善。3.2.2 隧道交通工程设施配置标准见表3.2.2-1、表3.2.2-2、表3.2.2-3。高速公路隧道交通工程设施配置表 表3.2.2-1设施名称隧道交通工程分级ABCD标志标线标志nnnn标线nnnn交通监控设施车辆检测器ng-摄像机nn-可变限速标志ng-可变信息标志ng-交通信号灯ng-车道指示器ng-通风与照明控制设施VI检测器ng-CO检测器ng-风速风向检测器ng-亮度检测器ng-紧急呼叫设施紧急电话nn-有线广播ng-火灾报警、消防与避难设施火灾探测器ng-手动报警按钮nn-灭火器nnnn消火栓nn-固定式水成膜泡沫灭火装置ng-中央控制管理设施计算机设备ng-显示设备ng-控制台ng- 说明:“n”:必选设施 “g”:应选设施 “”:可选设施 “-”:不作要求一级公路隧道交通工程设施配置表 表3.2.2-2设施名称隧道交通工程分级ABCD标志标线标志nnnn标线nnnn交通监控设施车辆检测器g-摄像机ng-可变限速标志g-可变信息标志g-交通信号灯g-车道指示器g-通风与照明控制设施VI检测器g-CO检测器g-风速风向检测器g-亮度检测器g-紧急呼叫设施紧急电话g-有线广播g-火灾报警、消防与避难设施火灾探测器g-手动报警按钮ng-灭火器nnnn消火栓g-固定式水成膜泡沫灭火装置g-中央控制管理设施计算机设备g-显示设备g-控制台g- 说明:“n”:必选设施 “g”:应选设施 “”:可选设施 “-”:不作要求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隧道交通工程设施配置表 表3.2.2-3设施名称隧道交通工程分级ABCD标志标线标志nnnn标线nnnn交通监控设施车辆检测器-摄像机g-可变限速标志-可变信息标志-交通信号灯-车道指示器-通风与照明控制设施VI检测器-CO检测器-风速风向检测器-亮度检测器-紧急呼叫设施紧急电话g-有线广播-火灾报警、消防与避难设施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灭火器ng-消火栓-固定式水成膜泡沫灭火装置g-中央控制管理设施计算机设备-显示设备-控制台- 说明:“n”:必选设施 “g”:应选设施 “”:可选设施 “-”:不作要求4 标志、标线4.1 一般规定4.1.1 标志、标线设计指导思想:1 体现公路隧道的特点,加强驾驶员在公路隧道内安全行车的意识;2 标志、标线设计应满足简洁明了、可视性好的要求。4.1.2 标志、标线设计可按下列顺序实施:1 收集交通、气象、环境、地质、地形、地物等基础资料;2 根据隧道交通工程分级以及沿线标志、标线设计状况,确定标志、标线的规模;3 从安全、技术、经济等方面进行方案比较,选择最佳方案。4.2 标志4.2.1 隧道标志1 隧道标志用于指示隧道名称和长度。2 隧道标志宜设置在隧道入口前方50250m处。4.2.2 限高标志1 限高标志用于限制车辆装载高度。2 限高标志宜设置在隧道洞口联络道前50150m处,无联络道时,宜设置在隧道入口前50m左右。4.2.3 紧急电话指示标志1 紧急电话指示标志用于指示隧道内紧急电话位置。2 洞内紧急电话标志宜采用电光标志,照明方式宜为内部照明,双面显示。3 紧急电话指示标志应设置于紧急电话上部,安装高度净空应不小于2.5m。4.2.4 消防设备指示标志1 消防设备指示标志用于指示隧道内消防设备位置。2 消防设备指示标志宜采用电光标志,照明方式为宜内部照明。3 消防设备指示标志应设置于消火栓上方,安装高度净空应不大于2.5m。4.2.5 行人横洞指示标志1 行人横洞指示标志用于指示隧道行人横洞位置,在隧道发生紧急状况时指示隧道内人员逃生路线。2 行人横洞指示标志宜采用电光标志,照明方式宜为内部照明,双面显示。3 行人横洞指示标志应设置于行人横洞顶部,安装高度净空应不小于2.5m。4.2.6 行车横洞指示标志1 行车横洞指示标志用于指示隧道行车横洞位置,在隧道发生紧急状况时指示车辆改行行车横洞。2 行车横洞指示标志宜采用电光标志,照明方式宜为内部照明,双面显示。3 行车横洞指示标志应设置于行车方向左侧行车横洞处,安装高度净空应不小于2.5m。4.2.7 紧急停车带标志1 紧急停车带标志用于指示隧道内紧急停车带位置。2 紧急停车带标志宜采用电光标志,照明方式宜为内部照明,双面显示。3 紧急停车带标志应设置于紧急停车带前5m左右,安装高度净空应不小于2.5m。4.2.8 疏散指示标志1 疏散指示标志用于指示该点与洞口、行人横洞、行车横洞的距离与方向,在隧道发生紧急情况时,指示行人、车辆迅速离开。2 疏散指示标志宜采用电光标志,照明方式宜为内部照明,单面显示。3 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于隧道侧墙上,安装高度净空应不大于1.3m,间距应不大于50m。4.3 标线4.3.1 隧道内标线主要包括道路标线、轮廓标、诱导标以及突起路标等。4.3.2 道路标线1 道路标线设计应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执行。2 隧道内标线为纵向指示类标线。3 洞口交叉道应进行渠化。4 标线涂料宜采用热熔型反光涂料。4.3.3 突起路标1 突起路标用于加强路面标线的视觉效果。2 隧道内宜设置突起路标。3 突起路标的设置应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4.3.4 轮廓标1 轮廓标用以指示道路的方向、行车道的边界。2 隧道内应设置轮廓标。3 轮廓标宜安装在隧道壁上60cm高度位置,反射器颜色左侧宜采用黄色,右侧宜采用白色,布设间距宜为2050m。5 交通监控设施5.1 一般规定5.1.1 交通监控设施主要包括交通监测、交通控制及诱导设施等。5.1.2 交通监控设施设计指导思想:1 应以交通安全为原则,有效地管理交通,尽可能地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2 注重计算机、通信及电子技术的发展,合理采用相关设备与技术。5.1.3 交通监控设施设计可按下列顺序实施:1 收集设计相关的基础资料;2 根据隧道交通工程分级以及沿线监控设施的规模,确定交通监测、控制及诱导设施的配置标准;3 根据安全、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要求,进行方案论证,结合道路监控设施的设计,选择最佳方案;4 从实用性、可靠性、可维护性等方面进行系统设计。5.2 交通监测设施5.2.1 交通监测设施主要包括车辆检测器、摄像机、视频监视控制设备等。5.2.2 交通监测设施主要用于检测隧道内交通信息,监视隧道运营状况。5.2.3 车辆检测器1 车辆检测器主要用于自动检测隧道内的交通参数,为制定交通控制方案提供依据。2 车辆检测器的设置按下列原则设置:1) 车辆检测器宜设置在车流平稳的区域;2) 车辆检测器的设置间距宜在500700m。3 车辆检测器应具有下列功能:1) 应能检测每一车道的交通量和速度等基本交通参数;2) 应能适应该车道改变行车方向的要求,能检测出行车方向;3) 应能检测出二轮摩托以上的所有类型的机动车,拖挂车应能作为一辆车检测。4 车辆检测器应符合下列技术要求:1) 交通量检测精度不小于95;2) 测速范围0180km/h,误差小于5;3) 车辆检测器具有故障自诊断功能;4) 车辆检测器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5.2.4 摄像机1 摄像机主要用于监视隧道的交通运行状况,并对交通事故及火灾报警等信息给予确认,为中央控制室值班人员处理交通事故等提供最直接、最直观的依据。2 摄像机按下列原则设置:1) 隧道内和隧道入、出口处应设置摄像机;2) 隧道外摄像机应设在距隧道入、出口外100400m处,能清楚地监视洞口全貌和交通状况;3) 隧道内摄像机设置应能全程监视,直线段设置间距应不大于150m;曲线段设置间距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减小;4) 隧道内特殊位置如紧急停车带、行车横洞等处可增设摄像机。3 摄像机应具有下列功能:1) 隧道外摄像机可全方位监视洞口交通运行状况;2) 隧道内摄像机可连续监视隧道内车辆运行情况和报警救援位置。4 摄像机应符合下列技术要求:1) 隧道外摄像机应配置具有光圈自动调节、变焦镜头、云台、全天候防护罩和解码器的低照度摄像机;2) 隧道内摄像机宜配置具有自动光圈、定焦距和防护罩的低照度摄像机;3) 摄像机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65。5.2.5 视频监视控制设备1 视频监视控制设备主要包括监视器、录像设备、视频切换矩阵和视频分配器等。视频监视控制设备主要用于显示、存储、控制隧道现场视频信息,便于值班人员管理、指挥隧道交通。2 视频监视控制设备应设置在中央控制室内,其数量和类型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3 视频监视控制设备应具有下列功能:1) 应能对现场视频信息进行一对一或一对多方式显示; 2) 应能对多路视频信号进行选择显示;3) 应具有视频信号进行多路分配的功能,可向相关监控系统或其它部门提供隧道内、外图像信息。4 视频监视控制设备应符合下列技术要求:1) 监视器分辨率应高于摄像机,且不低于450线;2) 录像设备应具有手动或自动控制功能,可进行长延时录像;3) 视频监视控制设备应具有计算机接口,并能受中央管理计算机的控制;4) 应能够接收或监测隧道内外紧急电话、火灾报警和交通异常信号等,并可根据这些异常信号对显示方式进行切换。5.3 交通控制及诱导设施5.3.1 交通控制及诱导设施主要包括交通信号灯、车道指示器、可变信息标志、可变限速标志以及交通区域控制单元等外场设备。5.3.2 交通控制及诱导设施主要用于收集和处理交通信息,并传送给中央控制室计算机,同时接收中央控制室计算机传来的有关信息或命令,按照预定的方案或控制指令,实现对隧道内交通流量和交通状态的有效控制。5.3.3 交通信号灯1 交通信号灯用于表示隧道交通的运行状况。2 交通信号灯应设置在隧道入口汽车联络道前2050m。3 交通信号灯应符合下列技术要求:1) 交通信号灯应由红、黄、绿三色灯和左转向箭头灯组成;2) 交通信号灯应显示清晰,视距应不小于200m;3) 交通信号灯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5.3.4 车道指示器1 车道指示器用于表示隧道内各车道交通的运行状况。2 车道指示器按下列原则设置:1) 车道指示器应设置在隧道内各车道中心线的上方;2) 宜在隧道入、出口以及行车横洞处各设一组车道指示器;3) 隧道内直线段设置间距应不大于500m,曲线段根据具体情况可缩短设置间距。3 车道指示器应符合下列技术要求:1) 车道指示器应由红、绿两色灯组成;2) 车道指示器应显示清晰,视距应不小于200m;3) 方型车道指示器有效显示尺寸应不小于350350mm,圆形车道指示器有效显示直径应不小于300mm;4) 车道指示器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65。5.3.5 可变信息标志1 可变信息标志用于显示公路隧道交通和管理信息。2 可变信息标志按下列原则设置:1) 可变信息标志应设置在隧道入口汽车联络道前或隧道内行车横洞前;2) 可变信息标志显示内容应简洁明了。3 可变信息标志应符合下列技术要求:1) 隧道内板面亮度应不小于3500cd/m2,隧道外板面亮度应不小于8000cd/m2;2) 板面亮度可根据外界照度自动调节,无眩光现象,视距应不小于200m;3) 可变信息标志应具有故障自检功能;4) 可变信息标志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5.3.6 可变限速标志1 可变限速标志用于控制隧道内车辆的行驶速度,使隧道交通流达到合理状态。2 可变限速标志按下列原则设置:1) 可变限速标志宜设置在隧道入口汽车联络道前附近;2) 隧道内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可变限速标志。3 可变限速标志应符合下列技术要求:1) 隧道内板面亮度应不小于3500cd/m2,隧道外板面亮度应不小于8000cd/m2;2) 板面亮度可能根据外界照度自动调节,无眩光现象,视距应不小于200m;3) 可变限速标志应具有故障自检功能;4) 可变限速标志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5.3.7 交通区域控制单元1 交通区域控制单元可根据隧道内信息量和隧道监控模式合理设计。2 交通区域控制单元应具有下列功能:1) 收集区段内各设备的检测信息,对检测信息进行分析处理和存储,并将信息上传至中央控制室计算机系统;2) 接收中央控制室计算机系统的控制指令,对下端执行设备进行控制;3) 在中央控制室计算机或通讯线路发生故障的情况下,由交通区域控制单元对现场设备按预设程序实施控制。3 交通区域控制单元应符合下列技术要求:1) 交通区域控制单元应选用模块化结构,具有良好的扩展性;2) 交通区域控制单元应具有模拟量和数字量输入/输出接口;3) 交通区域控制单元应具有现场设备控制程序;4) 交通区域控制单元应具有故障自诊断功能;5) 交通区域控制单元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6 通风与照明控制设施6.1 一般规定6.1.1 通风与照明控制设施主要包括环境检测及通风控制设施、亮度检测及照明控制设施。6.1.2 通风与照明控制设施设计指导思想:1 应以交通安全为原则,合理节约能源;2 注重计算机、通信及电子技术的发展,合理采用相关设备与技术。6.1.3 通风与照明控制设施设计可按下列顺序实施:参照第五章1 通风与照明控制设施应根据通风设计提出的通风方式、工况要求,结合隧道交通工程分级和现场条件合理确定通风控制方案。2 照明控制设施应根据照明设计提出的照明方式、工况要求,结合隧道交通工程分级和现场条件合理确定照明控制方案。6.2 通风控制设施6.2.1 通风控制设施应具备正常工况条件和火灾工况条件下的通风控制功能。1 正常工况包括正常交通流工况、交通阻塞工况。在正常工况条件下,应根据隧道营运过程中的交通状况适当调整通风量,在保证交通安全的前提下,以最经济的方式为隧道提供满足营运条件的通风量。2 在火灾工况条件下,应有排烟控制功能。6.2.2 通风控制应设置通风环境检测设施,以便对隧道内废气浓度和通风气流风速等隧道环境数据进行实时监测。6.2.3 通风环境检测设施设置的数量不宜低于表6.2.3要求。通风环境检测设施配置数量表(每一个通风分段) 表6.2.3 检测器设施通风方式一氧化碳检测器(CO)(套)能见度检测器(VI)(套)风速风向检测器(WS)(套)纵向通风221全横向通风111半横向通风221注:1.通风分段指主线隧道通风中最小的通风工作单元。根据通风方式不同,通风分段长度一般是指:1) 纵向通风方式 全射流纵向通风:隧道全长为一个分段。洞口集中送风:隧道全长为一个分段。洞口集中排风:排风口两端相应的分段。2) 全横向或半横向通风:相应的送风或排风分段在隧道中的长度。2.当需要检测洞口外自然风速风向时,可在洞口外可增设风速仪。6.2.4 通风环境检测设施的设置位置宜按下列原则进行:1 VI、CO检测器宜设置在隧道侧壁壁面或隧道顶部,检测值应能有效地反映每个通风分段的废气分布情况;2 采用全射流方式时,通风环境检测设施应避免设置在射流风机附近,而宜设置在隧道轴线两组风机的中间部位;3 WS检测器的设置位置离洞口隧道轴线方向的距离应不小于隧道断面当量直径(Dr)的10倍,且应避免受汽车行驶气流的影响。6.2.5 通风环境检测设施应能满足洞内外长期工作的需要。测量范围和精度不应低于下列技术要求:1 VI测量范围:K=025103m-1、精度0.1103 m-1;2 CO测量范围:O250ppm、精度1ppm;3 WS测量范围:O30m/s、精度0.1m/s;4 通风环境检测设施的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6.2.6 采用机械通风的隧道均应有手动控制方式,A级和B级的公路隧道宜采用自动控制为主、手动控制为辅的控制方式。6.2.7 自动控制可采用下列三种控制方法,各隧道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一种或多种控制方法。1 控制法-1:检测隧道内的能见度、一氧化碳浓度和风速风向,经计算处理后,控制风机运转。2 控制法-2:根据检测的交通量数据,实时了解隧道内交通量、行车速度、车辆构成等,通过交通流状况分析并计算出车辆烟雾和一氧化碳的排放量,控制风机运转。3 控制法-3:按时间区间预先编制程序控制风机运转。6.2.8 自动控制方法的适用条件1 当隧道内设置有通风环境检测设施时,通风控制宜采用控制法-1。2 当隧道内只设置有交通量检测设施时,通风控制宜采用控制法-2。3 当隧道通风是以稀释洞内异味为目的时,宜采用控制法-3。4 当每日交通量分布较为固定且柴油车混入率较小时,宜采用控制法-3。6.2.9 当火灾工况时,应采用手动控制法控制通风排烟。6.2.10 通风控制应遵循下列原则:1 电机的启闭次数不应过频,防止风机出现喘振现象;2 应在隧道营运过程中不断完善控制方案。6.2.11 风量级档的划分不宜过细,应充分考虑动力消耗与风机运行时间。当隧道通风设施中有送风机、排风机与射流风机时,应针对各种风机确定合理的组合风量级档。6.2.12 通风区域控制单元应具有环境数据检测处理、控制风机运转和运转状态的数据反馈功能及记录功能。6.2.13 通风区域控制单元应符合下列技术要求:1 通风区域控制单元应选用模块化结构,具有良好的扩展性;2 通风区域控制单元应具有模拟量和数字量输入/输出接口;3 通风区域控制单元应具有现场设备控制程序;4 通风区域控制单元应具有故障自诊断功能;5 通风区域控制单元的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6.2.14 轴流风机的通风区域控制单元宜设在轴流风机机房;射流风机的控制单元宜设置在隧道内或配电所。6.3 照明控制设施6.3.1 照明控制设施应具备在正常照明工况条件下和应急照明工况条件下的照明控制功能。6.3.2 照明控制均有手动控制方式,A级和B级隧道的照明控制宜采用自动控制为主、手动控制为辅的控制方式。6.3.3 自动控制可采用下列两种控制方法,各隧道应根据具体情况选定。1 控制法-1:检测洞口内外亮度值,经计算处理后,控制隧道内的照明工况。2 控制法-2:按时间区段预先编制程序控制照明工况。6.3.4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隧道的A级、B级隧道宜采用控制法-1;其它隧道可采用控制法-2。6.3.5 采用控制法-1对照明实行实时自动控制的隧道,每座隧道应在隧道入口端洞口外设亮度检测器。采用控制法-2对照明实行定时分级自动控制的隧道可不设亮度检测器。6.3.6 亮度检测器的设置1 洞外亮度检测器(La)宜设置在离洞口一个停车视距位置处,高度以一个洞门高度为宜,检测器探头方向应指向洞口中心。2 洞内亮度检测器(Lt)宜设置在洞内离洞门一倍隧道净高的侧壁上,检测器探头方向应指向行车前进方向且离检测器一个停车视距位置路面中心处,检测器安装高度应不小于1.5m。6.3.7 亮度检测器应能满足洞内外长期工作条件,且技术要求不应低于下列规定:1 亮度检测器探头镜头立体视角20;2 亮度检测器测量范围洞外型:17000cd/m2、精度1cd/m2;洞内型:1500cd/m2、精度0.1cd/m2;3 亮度检测器的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4 洞外型检测器宜配备带雨刷的防护罩。6.3.8 照明区域控制单元应具备照明控制的数据的反馈功能及记录功能。当设置了亮度检测器时,照明控制设施还应具备亮度数据采集处理的功能。6.3.9 照明区域控制单元应符合下列技术要求:1 照明区域控制单元应选用模块化结构,具有良好的扩展性;2 照明区域控制单元应具有现场照明工况手动控制和编程控制功能;3 照明区域控制单元应具有故障自诊断功能;4 照明区域控制单元的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6.3.10 照明区域控制单元宜设置在变电所内。7 紧急呼叫设施7.1 一般规定7.1.1 紧急呼叫设施主要包括紧急电话和有线广播设施。7.1.2 紧急呼叫设施设计指导思想:1 应以交通安全为原则,为隧道管理提供快捷的紧急呼叫功能;2 应注重计算机、通信及电子技术的发展,合理采用相关设备与技术。7.1.3 紧急呼叫设施设计可按下列顺序实施:1 根据隧道交通工程分级,确定紧急呼叫设施的规模;2 从安全、技术、经济等方面进行设备比选;3 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紧急呼叫设施设计。7.2 紧急电话设施7.2.1 紧急电话设施主要包括紧急电话主控设备、紧急电话分机以及传输介质等。7.2.2 当隧道内发生交通异常或行车事故时,司乘人员可通过紧急电话设施迅速通知隧道管理人员,达到快速救援、快速排障,提高隧道服务水平目的。7.2.3 紧急电话设施宜按下列原则设置:1 紧急电话主控设备宜设置在中央控制室;2 隧道内紧急电话分机设置间距宜不大于200m;3 紧急电话分机宜在隧道入、出口处各设一台;4 紧急电话分机宜在隧道内紧急停车带、行人横洞处设置。7.2.4 隧道内紧急电话分机宜设置在可容人的预留洞室,预留洞应配隔音门;紧急停车带的紧急电话分机宜设置在电话亭内。7.2.5 紧急电话设施应具有下列功能:1 紧急电话主控设备主要用于汇接传输线路,控制紧急电话分机的呼叫业务和系统诊断。2 紧急电话主控设备应提供接警信息输出接口,以便于协调相关的处理措施。7.2.6 紧急电话设施应符合下列技术要求;1全双工,可大于两路同时排队报警;2 具有自动测试和远程控制功能;3 紧急电话设施的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7.3 有线广播设施7.3.1 有线广播设施包括有线广播控制器、扬声器以及传输介质。7.3.2在隧道内出现异常情况时,中央控制室管理人员通过有线广播设施,向隧道内人员发布信息,对车辆及人员进行疏导。7.3.3 有线广播设施宜按下列原则设置:1 有线广播控制器宜设置在中央控制室,与中央控制室计算机和显示设备相连接;2 根据需要在隧道内可每隔50米设置一台扬声器;3 应在隧道入、出口及行人横洞、行车横洞处各设置一台扬声器;7.3.4 有线广播设施应符合下列技术要求:1 有线广播设施具备全呼、分组群呼和单呼功能;2 有线广播设施的声学特性指标应不低于二级语言扩声系统的指标;3 有线广播设施应满足隧道内环境使用要求。 4 有线广播设施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65。8 火灾报警、消防与避难设施8.1 一般规定8.1.1 火灾报警、消防与避难设施设计指导思想:1 火灾报警设施设计注重火灾检测的准确性、实时性;2 消防与避难设施设计以逃生为主、灭火为辅;以自救为主、外部救援为辅。8.1.2 火灾报警、消防与避难设施可按下列顺序实施:1 收集交通、气象、环境、地质、地形、地物等基础资料;2 根据隧道交通工程分级,确定火灾报警、消防与避难设施的规模;3 从安全、技术、经济等方面进行方案比较,选择最佳方案;4 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火灾报警、消防与避难设施的设计和设置。8.2 火灾报警设施8.2.1 火灾报警设施包括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以及火灾报警控制器等。8.2.2 火灾报警设施用于火灾检测、报警,以便快速救援。8.2.3 火灾报警设施应符合下列技术要求:1 火灾报警设备必须选用通过国家消防电子产品检验的产品; 2 隧道内火灾探测器防护等级应达到IP65。否则应采取措施提高设备的防护等级;3 设备选择宜考虑其可维护性。8.2.4 火灾探测器1 火灾探测器用于检测隧道内和中央控制室、变配电所设备间的火灾。2 火灾探测器的探测范围必须覆盖整个隧道。3 中央控制室、变配电所等设备间的火灾探测器按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设置。8.2.5 手动报警按钮1 手动报警按钮主要用于隧道内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向中央控制室报警。2 手动报警按钮设置间距应不大于50m,宜与消防设备配合设置。3 手动报警按钮设置在隧道行车方向右侧,设置高度应为1.31.5m。4 手动报警按钮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65,否则应置于防护箱内。8.2.6 火灾报警控制器1 火灾报警控制器应在隧道中央控制室内管理人员容易看见和操作的地方。2 火灾报警控制器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1.31.5m,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50c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查原文?3 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容量、每一总线回路所连接的火灾探测器和控制模块或信号模块的地址编码总数,宜留有一定余量。4 火灾报警控制器应提供报警信息输出接口,以便于协调相关的处理措施。5 当控制室环境噪声大于60dB时,警报器的声压级应高于环境噪声15dB。8.2.7 火灾报警系统电源应为独立回路,并采用不间断电源供电。8.3 消防设施8.3.1 消防设施主要包括灭火器、消火栓、固定式水成膜泡沫灭火装置、隧道消防给水及管道等。8.3.2 消防设施用于当隧道内发生火灾时,进行灭火,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8.3.3 灭火器1 灭火器应为手提式,每只灭火器充装量不宜超过8.0kg。灭火器应成组设置在灭火器箱内,每组设23具灭火器。2 灭火器选用必须考虑其灭火性能、适用范围等。3 灭火器箱可装在隧道侧墙内,纵向间距不应大于50m。8.3.4 消火栓1 消火栓应成组安装在箱内,并固定在隧道一侧墙内。2 消火栓的间距应由计算确定,但不应大于50m。3 消火栓应采用统一型号规格。消火栓栓口直径应为65mm,水枪喷嘴口径不小于19mm,每根水带长度不应超过30m。4 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长度应由计算确定,但不应小于10m水柱。5 消火栓栓口的出水动压超过50m水柱时,消火栓处应设减压装置。6 设有管道加压系统的每个消火栓处,应设置直接启动消防水泵的按钮。8.3.5 固定式水成膜泡沫灭火装置1 固定式水成膜泡沫灭火系统泡沫液浓度宜为3,喷射距离应大于6m,喷射时间不应小于22min。2 固定式水成膜泡沫灭火装置的布设及其间距可与消火栓一致。3 固定式水成膜泡沫灭火装置喷射软管长度可与消火栓一致。4 固定式水成膜泡沫灭火装置的阀门应有明显启闭标志。5 固定式水成膜泡沫灭火装置应注明泡沫液的有效使用期。 8.3.6 隧道消防给水1 水源隧道消防用水在没有市政自来水可利用时,可采用地下水或天然水源。当利用天然水源时,应确保枯水期的最低水位时消防用水,且应设可靠的取水设施。2 用水量隧道消防用水量根据按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和一次灭火用水量确定。除特殊情况外,用水量宜按同一时间内发生火灾次数为一次计算,并且,隧道消防用水量应不小于表8.3.6的规定。隧道消防用水量 表8.3.6隧道长度L(m)隧道内消火栓一次灭火用水量(L/S)同时使用水枪数量(支)火灾延续时间(h)500L100015321000L30002044L30002046注:每支水枪最小流量为5L/S 3隧道消防给水方式1) 隧道消防给水宜设置高位消防水池,利用重力流供水;当无条件设置高位水池时,应采用自动加压供水;2) 供给隧道消防用水的加压水泵宜采用自灌式引水;3) 消防水池的补水时间不宜超过48h。8.3.7 消防给水管道1 隧道内的消防给水管道宜采用内外壁热镀锌钢管或无缝钢管。2 隧道内的消防给水管道宜采用沟槽式连接件(卡箍)或丝扣、法兰连接。3 相邻双洞隧道的消防给水管道应布置成环状。4 隧道内消防给水管道应设检修阀,当管径100mm时,宜采用软密封闸阀。 5 设有固定水成膜泡沫灭火装置的隧道,在给水管道引入隧道前宜设置管道过滤装置。6 隧道内消防给水管道可根据需要设置管道伸缩器。7 消防给水管道穿越路面时应有保护措施。8 寒冷地区的消防给水管道必须有防冻保温措施。 8.3.8 其它他设施1 高位水池应设水位遥测装置。2 设有消防给水的隧道在洞口附近,应设置室外消火栓和消防水泵接合器,其数量应根据隧道消防用水量计算确定。每个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流量均按1015L/s计算。3 设有通风竖井的隧道,在联络风道口处可采取火灾时产生的热空气进行降温的设施;4 在隧道管理用房内应设有消防器材储藏间,存放备用的灭火器材等。8.4 避难设施8.4.1 避难设施包括行人横洞和行车横洞。8.4.2 双洞上下分离的公路隧道之间应设置避难设施,并符合表8.4.2规定。避难设施设置标准 表8.4.2序号名称净空尺寸(m)基本间距(m)特殊情况1行人横洞宽:2.0高:2.5250m(最大不超过400m)隧道长度500m以下不设,隧道在500800m之间宜设一处2行车横洞见图7-4-2-1750m(最大不超过1000m)隧道长度1000m以下,不设行车横洞,长度在10001500m之间宜设一处图8.4.2 行车横洞净空尺寸8.4.3 行人横洞1 行人横洞应有良好的防排水措施,路面应具有防滑功能。2 行人横洞纵坡大于15%时,宜设置踏步台阶,边墙两侧宜设扶手,扶手高度为0.9m。3 行人横洞内应设置具有自动感应开闭功能照明装置,其路面亮度不小于2cd/m2。4 行人横洞的两端应设甲级防火门,防火门应具有向内推开和自动关闭功能。5 行人横洞内部应设疏散指示标志,间距应不大于20m。6 行人横洞与行车横洞兼用时,路缘石边应设栏杆,栏杆高1.05m;行人横洞门与行车横洞门应独立设置。8.4.4 行车横洞1 行车横洞的纵坡应不大于5%。2 行车横洞的洞口应设自动门,自动门宜具备现场和远程控制开闭功能。3 行车横洞应设置具有与门联动开闭功能的照明装置,其路面亮度不小于7cd/m2。8.4.5 在隧道中部设置地下通风房、变电站及其它管理用房等建筑时,厂房与隧道之间应有至少两个进出口通道,以便于疏散。其进出通道净空尺寸的设置标准不应低于第8.4.2条规定。如通道需运送机电设备时,应满足设备运送的要求。8.4.6 当地下通风房、变电站及其它管理用房等需人员长期值班的,其地下建筑应符合能满足长期工作的环境标准,其地下建筑的设计可参照GB50157地下铁道设计规范关于地下车站管理用房的有关规定执行。9 供配电设施9.1 一般规定9.1.1 供配电设施主要包括供电和配电两部分。9.1.2 供配电设施设计指导思想:1 供配电设施设计应注重安全性、可靠性,合理利用能源;2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合理划分隧道电力的负荷等级。9.1.3 供配电设施设计可按下列顺序实施:1 收集有关的隧道土建、通风、照明、监控、通讯设计文件及交通、气象、环境、地质、地形、地物等基础资料;2 根据隧道交通工程级别,确定供配电系统的规模;3 认真执行国家技术经济政策,从安全、技术、经济、维护等方面进行方案比选。9.2 供电9.2.1 隧道电力负荷分级隧道电力负荷应根据供电可靠性和中断供电在社会、经济上所造成的损失或影响程度定出负荷等级。公路隧道重要电力负荷的分级应符合表9.2.1。隧道重要电力负荷分级 表9.2.1序号电力负荷名称负荷级别1应急照明电光标志交通监控设施通风及照明控制设施紧急呼叫设施火灾检测、报警、控制设施中央控制设施一级2消防水泵基本照明排烟风机一级3通风机二级4其余隧道电力负荷三级该一级负荷为特别重要负荷。此处系指除作为一级负荷以外的其它通风机。9.2.2 隧道供电要求1 隧道一级负荷应由两个电源供电,当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个电源应不致同时受到损坏。一级负荷容量不大时应优先采用从临近的电力系统取得第二低压电源,亦可采用应急发电机组作为备用电源。2 对于隧道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负荷,除上述两个电源外,还必须设置不间断电源装置(UPS)作为应急电源,并严禁将其它负荷接入应急供电系统。3 隧道二级负荷的供电系统宜由两回线路供电。9.2.3 隧道供电电源及变配电所1 变配电所宜设置在空气流通的环境中。2 长度不大于1.3km及以下的隧道可在入口或出口处设置一座变配电所为隧道供电。3 长度为1.33km的隧道宜在入口与出口处各设一座变配电所。两个变配电所宜优先考虑由上一级不同变电站的供电回路供电。4 长度大于3km的隧道宜根据隧道的长度、负荷等级、负荷分布情况在洞中合理设置变配电所。5 两回线路供电的隧道,应采用同级电压供电,当一回路中断供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满足全部一级及二级负荷用电需要。9.2.4 隧道电压选择和电能质量1 隧道的高压配电电压宜采用10KV;当6KV用电设备的总容量较大,宜采用6KV。低压配电电压应采用220380V。2 为了减少电压偏差,隧道供配电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 正确选择变压器的变压比和电压分接头;2) 合理减少系统阻抗;3) 合理补偿无功功率;4) 尽量使三相负荷平衡;5) 隧道通风机宜设置减压启动装置。9.3 配电9.3.1 隧道内配电箱、柜的防护等级应达到IP55。9.3.2 隧道配电回路1 隧道各类电力负荷应根据性质、功能的不同各自设置单独的配电回路。2 隧道应设置供维修和养护作业用的配电回路,该回路末端应设置漏电保护装置。3 正常运行情况下公路隧道内用电设备端子处电压偏差允许值(以额定电压的百分数表示)宜按5%验算。少数距隧道变配电所较远的电动机(含通风机),如电动机端电压低于额定值的95%时仍能保证电动机温升符合有关规定、且堵转转矩、最小及最大转矩均能满足传动要求,则电动机的端电压可低于95%,但不得低于90%。9.3.3 配电线路1 变配电所低压配电屏至隧道内配电箱的低压配电干线回路宜采用电缆。2 隧道内配电线路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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