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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自查报告2篇专项资金自查报告1青川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关于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的自查报告县财政局: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川财监*97号)文件要求,我中心立即安排部署,落实专人负责,对新农合基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认真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参合情况*年,我县新农合覆盖率达*%,参合农业人口总数达*人,参合率*.*%。(二)本年度基金到位情况今年基金筹集总额为2*.*万元,其中,农民自筹*.*万元,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为2*.*万元。*年结余基金*.*万元(含风险基金*.*万元)。截止*年10月底,县财政新农合补助基金到位*.*万元,中央财政下拨新农合基金1*万元,省、市新农合补助基金到位*.*万元,基金到位率*%。二、基金使用(一)家庭账户资金使用*年,我县门诊家庭账户资金累计总额为*.*万元,截止12月26日,全县参合农民门诊补偿共57*人次,门诊补偿*.*万元,占年度门诊家庭帐户基金的*.*%。(二)统筹基金补偿情况*年,我县统筹资金总额为2*.*万元,截止12月31日,全县参合农民住院补偿共计19*人次,2*.*万元;其中,县外医疗机构住院4*人次,占住院总补偿人次的*.*%,补偿金额*.*万元,占补偿总金额的*.*%;县级医疗机构补偿3*人次,占总人次的*.*%,补偿*.*万元,占总金额的*.*%;乡镇卫生院补偿11*人次,占人次的*.*%,补偿*.*万元,占总金额的*.*%;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为*.*%。本年度共有*人报销新农合慢性病门诊,统筹基金支出*.*万元;住院正常分娩*人,补偿*.*万元。三、加强基金管理,保障基金安全(一)从管理体制上健全新农合基金的管理制度一是设立新农基金财务管理科,严格坚持新农合“收支两条线”全部基金支出均采取转账支付,做到管账的不管钱,管钱的不管账;二是设立稽查科,定期核查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基金支出情况、医疗服务行为,保障新农合基金安全运行;三是建立并不断完善新农合基金管理制度,制定并报请县财政局出台青川县新农合基金管理办法、青川县新农合基金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进一步严格了基金的使用和划拨流程,确保基金安全、公平、合理运用。(二)从补偿方案测算上确保基金有效使用*年,国家对农民群众医疗补助进一步提高,我中心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科学测算,因地制宜,制定并报请县政府出台青川县新农合第六套补偿方案,提高报销比例及封顶金额,降低起付线,有效提高农民受益度:乡镇卫生院起付线*元,补偿比例为*%;县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元,补偿比例为*%;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元,补偿比例为*%;省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元,补偿比例为*%;区外其它医疗机构起付线为*元,补偿比例为*%。并将重大慢性非住院性疾病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补偿。从全年补偿情况看,农民受益与*年相比进一步提高,基金使用率达*%以上。(三)从有效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中确保基金安全一是成立稽查与审核科,配备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能够一针见血的指出医疗机构的违规行为;二是与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并出台青川县新农合医疗服务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逗硬奖惩,保障基金安全;三是根据广元市医疗服务收费规定,结合本地经济状况及医疗服务开展情况,出台青川县新农合住院费用控制指标、青川县新农合单病种限价收费管理办法、青川县新农合次均费用控制指标等一系列规范行文件,让新农合监管工作做到有章可循;四是多措并举,监管定点医疗机构,主要通过系统监管与核查两种方式,审核稽查人员可通过系统对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收费情况进行监管,也可以采取定期与不定期下乡核查的方式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管。*年,我中心组织专业人员,下乡核查共计50余次,核减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不规范报销费用2万多元,惩扣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保证金3*元;五是民主监督,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按要求设立新农合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新农合费用报销情况,让新农合基金运转公开透明,广泛接受广大农民群众监督。四、存在的问题1、部分医疗机构客观存在放宽住院指针、大处方、滥用抗生素等不规范服务行为。对新农合基金安全造成负面影响,我中心工作人员少,编制不够,新农合基金监督管理工作心有余而力不足。2、近年来因自然灾害频繁,部分新农合基金支出凭证因灾损毁3、基金管理使用模式缺乏创新,基金使用率有待进一步提高。4、缺乏新农合基金管理培训专项经费,新农合基层管理人员重视程度与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5、部分乡镇新农合工作宣传不够深入,卫生院由于工作人员匮乏,加之灾后重建任务繁重,导致管理较差,住院病人管理不规范,存在登记不及时,病历建立滞后等现象,医疗费用报销工作滞后,导致新农合门诊与统筹基金沉淀过多。五、下一步工作打算1、建议上级主管部门进一步夯实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技术力量。2、加大新农合基金管理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基层经办人员对新农合基金管理的重视程度与业务能力。3、进一步加大对县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与惩处力度,控制次均住院费用,提高实际补偿比,保障新农合基金安全。4、加强与乡镇合管办联系,强化宣传工作,多措并举,进一步规范对乡镇医院新农合工作的管理与指导。5、全面推开门诊统筹工作,减少新农合基金结余率,进一步提高群众受益率。6、结合医改政策的逐步落实,进一步提高住院实际补偿比,提高群众受益率。专项资金自查报告2勐腊县民宗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州民宗局的指导下,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任务和民委的工作重点,积极做好民族经济工作,真正做到解决少数民族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的特殊困难;使有限的民族专项资金发挥了更大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根据云财农*147号、云族发*58号文件要求,勐腊县民宗局对*民族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总结和梳理,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项目申报情况民族专项资金在少数民族地区的投入,是党和政府对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关心、支持的具体体现,是少数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重要支撑。我们在工作中严格执行资金的申报程序:(一)、做好项目前期考察、评估论证工作。年初,勐腊县民宗局领导及项目管理人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加强对项目的前期考察,统筹规划,做到认真预算、严格审查、可行性研究,项目评估论证,分析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必要性,尽可能地搜集完整的资料,建立健全年度项目贮备库。(二)、确定年度上报项目。在调查论证的基础上,我局对年度申报项目进行了筛选,按照“统筹兼顾、适当集中、突出重点,确保团结”的原则,确定申报项目。*年共申报民族专项资金项目共25项目;总投资*万元,申请国家补助资金*万元。其中: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万元(西民宗发*25号);第二批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万元(西财农字*278号);“兴边富民工程”专项转移支付整村推进*万元(西民宗联发*01号。二、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年州民宗局、州财政局以关于下达*年度民族专项资金重点项目计划及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西民宗发*25号、西财农字*208号);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年第二批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通知(西财农字*278号)和关于下达*年度民委系统“兴边富民工程”专项转移支付整村推进计划的通知(西民宗发*01号)等文件下达了勐腊县民族专项资金项目共25项,补助资金总额为*万元。三、项目执行情况在执行项目时,“做好三个严格”一是严格按所下达的项目进行实施;二是严格保证质量;三是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年,勐腊县重点实施了交通、人畜饮水、文化体育、种养业、科技培训等大类*个扶持子项目,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投入国家补助资金*万元(群众投工投劳抵资*万元)。项目涉及项目涉及*个乡镇*个村委会1*户11*人。(一)项目成果和效益一年来,通过项目的实施,极大完成善了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边境地少数民族群众群众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改善了群众的观念,群众自我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加快了边境地区少数民族的脱贫致富的步伐。同时,在边境地区树立了国家大力扶持边境少数民族发展的良好形象,对巩固边防、维护民族团结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通过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注入,在解决了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基本生活、基本生产的同时,涌现了一批“兴边富民示范村”。如勐捧镇曼诺董自然村;回伞、曼暖远克木人自然村,勐腊镇曼岭自然村等4个示范村,当前,示范村的经济社会发展速度和生活质量都得到了明显提升。主要表现为:一是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明显改善。大力兴建村内道路硬化、桥梁、人畜饮水等项目,大大改善了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二是发展后劲明显增强。通过大力扶持种养业等特色产业发展,生猪养殖212头。培育了一批稳定增收的产业,达到了群众增收,农村增效的目的,有*户群众受益。三是社会事业明显进步。通过国家补助,群众自筹、投工投劳等资金筹措方式,新建了文化室、球场、广播电视等社会事业明显进步;有“农村致富通”、有线电话、村村通工程、移动电话、数字电视、广播等多种形式并存,覆盖整个项目区,开展实用技术培训5期民族团结教育活动7期6*人。四是群众积极性明显提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真正成了这实施项目的主体,在国家加大投入力度的同时,群众积极投工劳,千方百计跑项目,找资金,到处呈现出你追我赶建设家园的繁忙景象。四、资金使用情况*年,上级下达我县民族专项资金*万元,目前完成下达资金*万元,占计划下达资金*%。(一)制度建设情况。1.建立了科学合理、层次清晰、分工明确、覆盖全面的资金管理制度体系;2.建立了财政资金到位和管理使用的监督机制.对少数民族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体、明确。(二)制度执行情况。资金管理使用的各个环节是严格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相关类别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三)资金分配情况。资金分配的各个环节和有关内容合理到位:1.没有存在虚报项目骗取财政资金的情况;2.没有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的情况。没有用于支付基建工程款;没有用于弥补人员经费或用于其它活动;没有用于对外借款、对外投资;没有擅自调整预算、计提管理费、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或截留财政资金挪作它用等情况;(四)资金拨付情况。资金能够做到拨付到文件规定的资金使用单位。1.没有存在转移项目资金的情况;2.没有存在以拨代支的情况,虚报项目完成额等情况;(五)资金监管情况。采用资金运行全程监控等管理手段进行资金的有效管理,建立了资金使用和监管的责任机制。1.做到项目资金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专人负责;2.没有存在虚列支出、重复列支、提前列支的情况;(六)资金使用效益情况。我局要始终坚持从讲政治的角度,充分认识资金的重要性和特殊性,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工作热情,管好用好每一分钱,使资金的安排使用发挥出最大效益,实现了项目目标。以上是我县*年勐腊县民族专项资金到位、下拨、使用及其效益情况。一年来省民委、州民宗局、州财政下达我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共25项,扶持资金共*万元,勐腊县世族专项资金实行县财政报帐制度。勐腊县民宗局对民族专项的使用上都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严格按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使用有关文件,没有出现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和骗取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的情况,各项支出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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