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一小教学综合楼安全施工组织设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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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目 录一、工程概况3二、安全管理体系3三、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5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生产任责制6(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6(二)安全生产责任制19五、安全生产施工部署23(一)施工临时用电23(二)脚手架搭拆24(三)模板支撑24(四)塔吊安拆24(五)临时设施工程24六、安全生产技术保证措施24七、文明施工措施521、文明标化管理522、施工现场封闭管理523、施工现场标志牌设置525、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536、施工现场“三证”管理537、落手清管理538、文明施工综合管理54八、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保障措施54(一)噪声污染控制54(二)污水污染控制54(三)大气污染控制55(四)职业病预防55(五)“三宝、四口”与临边防护56(六)其他保障措施57九、防火技术措施58(一)组织管理58(二)、火源管理58(三)、电气防火管理60(四)、易燃易爆物品防火管理60(五)、临时设施及宿舍防火管理61十、季节性安全施工措施61(一)冬季施工措施61(二)夏季施工措施62十一、预防措施64(一)预防高处坠落措施64(二)预防中毒措施67(三)预防机械伤害的措施68十二、突发性事件的应急措施69(一)高空坠落应急预案69(二)触电应急预案70(三)基坑塌方应急预案71(四)支模架整体倒塌应急预案72(五)大型机械设备倒塌应急预案73(六)火灾应急预案73(七)食物中毒应急预案74(八)有毒气体中毒应急预案75(九)中暑应急预案76(十)架手脚整体倒塌应急预案77附件1:(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77附件2(机械设备一览表)78附件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方案)79附件4(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90附件5(模板专项施工方案)115附件6(塔吊专项施工方案)135附件7(型钢卸料平台专项施工方案)146安全文明施工组织设计一、工程概况 毕节一小综合楼工程,位于毕节市七星关区第一小学校内。本工程结构型式为框架结构,地下一层。地上四层,地下室层高3.6米,一至三层层高3.6米,四层层高4.9米,总高度为19.3米。本工程按六度抗震设防。建筑面积为3434.73平方米。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12月18日,计划竣工日期:2014年6月18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240天。 二、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管理体系是在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和制度的前提下所进行的综合管理活动,为确保安全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转,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实施,以公司安全处为主的监督体系,两者合二为一,以形成本工程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详见安全管理网络图)(一)、安全管理系统流程项目经理施工人员进场安全负责人总工程师公司有关部门进场进行安全教育编制安全施工方案在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教育投入人财物施工工长对班组进行教育进行全面检查不间断完善落实完善各种安全设施方案分发个人劳保用品每周一次安全学习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制定相关制度、规定人员不注意安全生产设施不能满足要求增 加人财物目标到位责任到人符合要求绿灯放行按规定处罚加强教育加强学习(二)、安全管理网络图项 目 经 理安全负责人总 工 程 师各施工工长各班组长上 岗 工 人三、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 本工程安全目标:力争安全事故为零。具体分解为:不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的责任事故;不发生重伤及以上交通事故(造成1人重伤及以上的交通事故);不发生火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万元人民币);不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同时5人及以上的食物中毒);不发生流行性传染病(无甲型传染病、其他常见传染病未形成多人同时患病);不发生治安保卫事件(构成刑事拘留及以上的事件、盗窃直接损失超过1万元人民币的事件);不发生因人为失误造成的重大设施、设备等财产损失(直接损失一次超过10万元人民币)。在本工程施工中,我项目部将在坚持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公司“安全生产,保障健康,群策群力,争创双优”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的基础上,贯彻执行业主的安全管理规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当地的安全生产法规,从组织、制度和措施上把关落实,诚恳接受业主的指导监督,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建立生产安全控制指标体系,对以下事故及事件进行控制1.重伤事故(损失工时105天以上和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2.轻伤事故(损失工时1天及以上)3.未遂事故(损失工时1天以下的工伤,很可能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意外事件等)4.盗窃事件(损失小于1万元)5.隐患(不安全条件或安全方面的不符合)6.违章和不良习惯(不安全行为)7.管理缺陷(安全培训,资格授权,制度建设,组织落实等) 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生产任责制 为实现安全、文明标化目标,成立了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见附件-1)。制定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各项经济承包中明确安全指标和包括奖罚办法在内的安全保证措施。项目部与各班组之间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签定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同时项目部定期对个人、班组进行安全责任制考核,并进行总结评比。 (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职工守则 (1)热爱祖国,拥护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 (2)热爱公司,勤俭节约,爱护公物,积极参加管理。 (3)热爱本职工作,学习先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精心施工,提高质量,向用户提供合格产品。 (4)遵纪守法,兼洁奉公,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5)关心同志,尊师爱徒。 (6)努力学习,提高政治、文化、业务水平。 (7)讲文明礼貌、讲究卫生、讲社会道德。 (8)扶植正气,抵制歪风斜气。 2、门卫制度 (1)对进出工地所有人员,门卫有权过问。 (2)非现场施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工地。 (3)坚持职责,不随便脱离岗位。 (4)对所有进出场材料,认真做好验证手续。 (5)认真做好工地防火、防盗工作。 (6)必须做好门前环境卫生工作。 (7)外来人员未经项经部许可不得留宿工地。 3、安全教育制度 为保证安全生产,使职工熟悉和自觉遵守安全生产中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制订如下制度: (1)凡新进或调换工种的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签定安全承诺书后,方准上岗操作。 (2)特殊工种工人应参加主管部门的培训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要结合各特定季节、节假日,进行不定期的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并建立教育、考核档案。 (4)班组做好“三上岗”、“一讲评”班组安全活动,并做好记录。 (5)安全教育主要内容有: 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和规定。 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施工现场各项规定、制度。 施工现场消防知识和法制知识。 执行入队教育、现场教育、岗位教育等三级教育。 4、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审批制度 (1)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条例,严格安全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下属各分公司、项目部 (3)申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要求和程序; 公司下属单位在编制年度生产、技术、财务计划的同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凡申报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应由技术部门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审批,并报公司核准后方可执行。 安全技术措施的计划范围,包括以改善劳动条件(主要指影响安全和健康的)、防止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为目的的各项措施。 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的材料、设备,应列入计划,并对每项措施应确定实现的期限。企业领导人应对项目的计划、编制和贯彻执行负责。 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按照规定不得挪作他用。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必须切合实际,力求做到化钱少,效果好。企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定期检查,以保证计划的实现。 5、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工程项目开工前,该项目的各级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交底工作。项目经理接受公司总经理的交底,项目其他人员接受项目经理的交底。 (2)分包队伍进场后,总包方项目经理必须向分包方进行安全技术总交底。 (3)职工上岗前,项目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做好该职工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交底工作,做好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做好危险源辨识及监控工作。 (4)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做好工作变换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5)各项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必须完整,并有针对性。 (6)各项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必须记录在统一印制的表式上,写清交底的工程部位和工种及交底时间,签上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名字。 (7)各项交底表式一式二份,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各执一份。 6、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的各级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范、规程、制度,并熟记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项目部必须按照地方规范要求,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安全生产保证计划,并必须切实有效地实施。 (3)项目部要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抓好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并结合本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做好各项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4)施工现场的各种设备、设施、材料、构件等均要按照现场施工阶段的平面布置图堆放布置,保证场内道路畅通、整洁。 (5)在邻近高压线施工时,要按照有关规定不随意堆放物料、不随意搭设临时设施、不随意停放机械设备。 (6)施工现场要设置临时围墙和门卫,做好防盗、防火、防止破坏活动。 (7)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做好现场的洞口、临边、场内通道及临近街巷和民房的防护措施,确保施工人员、行人和居民的安全。 (8)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均要服从项目部的指挥,遵守项目部的各项制度,严禁在场内吸烟,严禁酒后作业。 (9)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都要经过入场教育和岗位安全操作技术教育,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工、电工、架子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操作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10)施工现场内的各种安全设施、设备、标志等,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拆除。因施工需要必须移动或拆除时,必须要经项目经理同意后并办理有关手续,方可实施。 7、安全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为了确保各项安全设施、设备的组装搭设,严格做到规范齐全,提高安全设施、设备的完好率。为此制定如下验收制度必须认真执行。 (1)大型机械装拆,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许可证,严禁无证单位承接任务,安装完毕须经公司大型设备监督科、施工现场的安全员、机管员、电气负责人共同组织验收。由公司大型设备监督科签发验收记录,并经机械检测中心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 (2)施工现场上所有的临边、洞口、通道等安全防护设施。搭设前,必须按专项方案由技术员、施工员对架子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搭设完毕以后,由技术员、施工员和安全员共同参与验收,不合格的安全设施必须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每验收一次须做好验收记录。 (3)临时用电设施、装置,通电前必须由电气负责人、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方可通电使用,并做好验收记录。 (4)中小型机械使用前,由机管员、安全员、施工员负责检查,填写书面验收记录,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 (5)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审定发证,并持证上岗。 8、脚手架验收管理制度 为确保工人在施工过程 所提供的安全操作场所,各类脚手架必须按操作规程的技术规范进行搭设,并加强对脚手架的管理,特制定制度: (1)脚手架的基础夯实填平验收制度 脚手架承压部位的回填土必须夯实,宽度为2m以上,并有良好的排水措施; 整体脚手架基础必须浇砼,立杆埋深300或在立杆下设置垫块,并绑扫地杆;脚手架基础完必须由项目负责人组织验收,合格方可施工。 (2)搭设过程中的分段验收 脚手架由架子工严格按规程要求搭设; 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方案中要严密的施工方法和工序搭接要求; 整体落地式脚手架,每搭设一定的高度,由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按规程要求或方案中要求,进行认真严格检查,验收合格后,方能挂牌使用; 对于特殊脚手架(挑架)等,每挑一次或爬升一次架子,由项目部组织人员认真检查,验收合格后,方能挂牌使用。 (3)装饰阶段重新验收制度 在装饰前,由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对于装饰时的架子着重检查部位有:整体外观是否稳固、变形、各种杆件搭接是否牢固,与墙连结点是否有效、牢固,各类的防护设施是否齐全有效等; 装饰阶段脚手架必须经项目部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能挂牌使用; 装饰阶段在外墙施工时,必须做到每周一次检查、验收记录。 (4)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交接管理制度 对于同一脚手架由多个施工单位共同使用时,总承包方必须明确脚手架的管理单位; 结构结束移交装饰单位时,总承包方应组织相关人员履行交接验收手续,同时再次明确监护单位和监护人; 对监护单位和监护人必须挂牌公告。 (6)脚手架拆除过程中的监督管理方法 脚手架的任何部件严禁随意拆除; 脚手架承压部位的回填土必须夯实,宽度为2m以上,并有良好的排水措施; 整体脚手架基础必须浇砼,立杆埋深300或在立杆下设置垫块,并绑扫地杆;对于高层脚手架的基础回填夯实,做好排水措施,立杆下置垫50200mm通长木板或通长槽钢; 脚手架基础完必须由项目负责人组织验收,合格方可施工。 (2)搭设过程中的分段验收 脚手架由架子工严格按规程要求搭设; 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方案中要严密的施工方法和工序搭接要求; 整体落地式脚手架,每搭设一定的高度,由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按规程要求或方案中要求,进行认真严格检查,验收合格后,方能挂牌使用; 对于特殊脚手架(挑架)等,每挑一次或爬升一次架子,由项目部组织人员认真检查,验收合格后,方能挂牌使用。 (3)装饰阶段重新验收制度 在装饰前,由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对于装饰时的架子着重检查部位有:整体外观是否稳固、变形、各种杆件搭接是否牢固,与墙连结点是否有效、牢固,各类的防护设施是否齐全有效等; 装饰阶段脚手架必须经项目部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能挂牌使用; 装饰阶段在外墙施工时,必须做到每周一次检查、验收记录。 (4)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交接管理制度 对于同一脚手架由多个施工单位共同使用时,总承包方必须明确脚手架的管理单位; 结构结束移交装饰单位时,总承包方应组织相关人员履行交接验收手续,同时再次明确监护单位和监护人; 对监护单位和监护人必须挂牌公告。 (6)脚手架拆除过程中的监督管理方法 脚手架的任何部件严禁随意拆除; 因施工明确需拆除,必须由作业班组长向工地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的申请书; 经项目部确认批准,并采取加固补救措施后,方可实施; 脚手架拆除禁止无证人员登高作业,作业区域应设立警戒区和其他预防措施,并派专人监护。 9、施工现场消防制度 (1)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开工前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的防火措施,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设施。 (3)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执行用明火三级审批安全规定及“十不烧”规定。 (4)氧气瓶、乙炔瓶的使用、存放,必须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 (5)油漆、危险品、材料仓库,必须符合消防要求,配备适量的消防器材,并设置禁止明火的禁告牌。 (6)施工现场的用电,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加强电源管理,以防发生电气火灾。 (7)发现火警的时候,应迅速地、准确的报警,并积极参加扑救。 (8)定期或不定期的向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的消防知识和防火警惕性。 (9)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对于一时难于消除的隐患,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制定措施限期整改。 (10)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的有关人员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动用明火三级审批制度 (1)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条例,严格安全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下属各分公司、项目部。 (3)申报一级审批动用明火作业的范围及程序: 一级动火的范围: 禁火区域内:油箱、油罐、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一级动火的申报程序; a、申请应在一周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三天,期满应重新办证,否则视作无证动火。 b、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主管防火工作的负责人填写,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4)申报二级审批动用明火作业的范围及程序: 二级动火的范围: 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明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等动火作业。 二级动火的申报程序: a、申请人应在四天前提出,批准最长工期限为七天,期满应重新办证,否则视作为无证动火。 b、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负责人填写,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5)申报三级审批动用明火作业的范围及程序: 三级动火的范围: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焊接等明火作业。 三级动火的申报程序: a、申请人应在三天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十五天,期满应重新办证,否则视作无证动火。 b、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经分公司或地工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6)节假日动火申报必须升级申报。 11、安装临时电气线路安全管理制度 (1)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条例,严格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下属各分公司、项目部。 (3)申报安装临时电气线路的安全要求及程序: 固定场所、车间、办公场所因临时性生产或其它需要用电时,必须由使用部门事先提出临时用电申请。由公司安全部门审批及同意后,由申请使用部门凭审批单指派电工安装(电工必须持有效证件及审批安装)。 临时线路的安装架设应严格按照JGJ46-2005进行,做到规范化、条理化,严禁乱拖乱拉。 安装使用部门对临时线路应加强检查、维护,安全部门应加强检查、督促,对未经批准或虽经批准而不符合标准的临时线,有权禁止使用。 临时线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月,到期立即拆除。如有特殊情况确需继续使用的,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安装中涉及到其它审批规定,必须另行申请审批。 正常生产、办公用的电气设备、照明一律不准装设临时线路。 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必须按照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公司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施工现场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必须持有效证件)。施工现场必须按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立用电安全技术档案。 施工现场必须对用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公司有关部门应加强检查督促。对不符合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用电设备或线路,有权禁止使用。 12、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条例,严格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下属各分公司、项目部。 (3)申报高处作业的安全要求及管理审批规定: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作业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由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公司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攀登和悬空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遇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建筑施工进行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 用于高处作业的防护设施,不得擅自拆除,确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项目经理部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施工现场进行高处作业应执行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13、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开工前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接受所在区、县安全生产监察局及建设主管部门的文明监督检查。 (2)夜间施工要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将噪音控制到最低限度。 (3)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在施工范围外不准堆放任何材料、机械,以免影响秩序,污染市容、损坏行道树和绿化设施。 (4)市区主要马路和旅游风景区施工设置的围栏其高度不低于2.5米,使用材料应保证围栏稳固、整洁、美观;在其他路段施工设置的围栏其高度不低于1.8米,使用材料应保证围栏稳固、整洁。 (5)不非法占地,及时清理淤泥;运送散、流体建筑材料、淤泥、垃圾,沿途不漏洒;沾有泥沙及浆状物的车辆不驶出工地。 (6)工地四周不乱倒垃圾、淤泥;不乱扔废弃物,排水设施流畅,工地无积水。 (7)施工场地道路平整、畅通;材料、机具分类,并按平面布置图堆放整齐,标识清晰。 (8)搭设的临时厕所、浴室有接、载、流措施,粪便、污水不外流。 (9)对上级有关部门检查及自查出的问题,要认真、及时进行整改。 14、施工现场场容卫生规定 (1)施工现场大门明显处应搭设牌楼,悬挂“八牌二图”标志牌,围墙要牢固(符合文明规定第四条)。 (2)施工现场内运输道路要平整、坚实、畅通,并有排水措施。 (3)对在建工程的成品、半成品及其他建筑材料要按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中的场布图分规格堆放整齐,并设立标识。对易损坏设施要有保护措施。 (4)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清运点要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 (5)施工区和生活区要分开。工地办公室、职工宿舍、更衣室要保持清洁,做到无污水、污物。生活垃圾要集中堆放,及时清理。 (6)工地食堂设置要符合卫生规定,防止食物中毒。 (7)施工现场的卫生间要保持清洁并符合规定,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 15、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检查内容: 查思想:以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度为依据,对照检查各级领导和职工是否重视安全工作,人人关心和主动搞好安全工作,使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度在部门和项目部得到落实。 查制度:检查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行为是否及时得到纠正、处理,特别要重点检查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是否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能否达到齐抓共管的要求。 查措施:检查是否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是否有针对性,是否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实施。 查隐患:检查劳动条件、安全设施、安全装置、安全用具、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等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规、标准的要求。 查事故处理:检查有无隐瞒事故的行为,发生事故是否及时报告、认真调查、严肃处理,是否制订了防范措施,是否落实防范措施。凡检查中发现未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处理事故,要重新严肃处理,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查组织:检查是否建立了安全领导小组,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建立安全机构,安全干部是否严格按规定配备。 查教育培训:新职工是否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特殊工种是否经过培训、考核持证,各级领导和人员是否经过专门培训。 (2)公司安全生产检查 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应执行国家、市、区及上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每年组织一、二次对公司所属分公司、项目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有关技术人员必须同时参加。 除定期外,安全部门还需组织专业性、季节性、验收性、节前性、经常性检查。查出的隐患,必须立即开具施工现场安全违章单,落实“三定”措施,安全部门负责复查。 (3)分公司安全生产检查 分公司经理组织下属有关人员每月进行一次对下属项目部的安全检查。 (4)项目部安全生产检查 项目部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每周组织项目部有关管理人员进行对本项目部的安全检 查,现场安全员必须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发现隐患落实“三定”措施整改。 (5)班组长和个人安全生产检查 班组长每天上下班前应检查一下生产环境,对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施工负责人汇报,并及时采取措施。 每个施工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上下班前检查一下自己工作的地方,对不安全因素,除了向班组长汇报外,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16、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切实搞好安全生产,使本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标准化轨道,做到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特此制订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制度。 (1)奖励: 凡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给予100-500元的奖励(具体根据业绩,由公司安全部门提出方案,总经理批准)。 在安全设施、安全技术措施等方面有创造、革新、重大改进及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有关部门认可的; 在施工中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或事故中抢救有功的; 敢于坚持原则,制止违章作业,对维护安全纪律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和经济损失作出贡献的; 受到市级以上有关部门通报表扬的; 在市级以上有关部门安全大检查中取得优良成绩的具体组织落实、布置的有关人员; 对创市级“文明工地”、“标化工地”、“标化样板工地”进行具体组织落实、设置、布置的有关人员。 (2)处罚: 凡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配戴好安全帽,若不按规定配戴,管理人员和班组长每人罚款伍拾元。工人每人罚款贰拾元。 高空作业不按规定配系好安全带,每人罚款伍拾元。 违章乘坐井架吊笼上、下,乘坐者、开机者每人各罚款贰佰元。 违反防火规定造成火灾,将按火灾造成的损失的50%进行处罚,直到追究法律责任。 违章操作施工机械造成事故,将根据事故情节的轻重进行处罚,直到追究法律责任。 施工现场因用电设施安装问题造成事故,将追究现场电工的责任。 现场管理人员及班组长违章指挥,操作人员违章作业造成事故者,将按事故责任轻重进行处罚,所有经济责任由项目部承担,并对项目部及个人按照事故调查处理制度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对上级部门安全检查达不到标准的,按奖励等级进行对等处罚,不合格的加倍处罚。 17、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1)为了及时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重复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2)凡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管辖区域的安全监察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 (3)发生伤亡、重伤事故现场负责人应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 (4)死亡事故,由公司主管部门会同事故发生地的区(县)安全监察局、公安、检察院、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5)伤亡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 确定事故责任者。 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 写出书面调查报告书。 (6)如一次事故牵涉到二个单位,并对事故的分析和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时,由有关部门仲裁。 (7)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8)凡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由总公司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者和单位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若违反本制度,在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长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及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资料和调查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0)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在九十日内结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一百八十天,伤亡事故 处理结案后,应当公开宣布处理结果。 (11)对伤者或死亡家属做好慰问抚恤工作。 (12)凡发生重大事故,按建设部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执行。 18、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1)贯彻执行各项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条例和规定。及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有关安全生产卫生等方面的问题,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2)及时向职工群众宣传党和国家劳动保护政策及企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对职工群众进行遵章守纪和劳动保护科学技术知识的教育。 (3)做好新进职工、调换岗位职工、特殊工种职工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4)配合卫生管理部门做好新职工从业前的卫生健康检查。对从事或接触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实行定期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 (5)做好职工因工伤残和职业病的鉴定工作,对确认不宜继续从事原工种工作的,应及时调离,妥善安置。 (6)以科学方法不断改进技术措施,改善职工的生产环境和生产设施,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 (7)严格执行国家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改善女职工的劳动保护设施。做好女职工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的特殊保护工作。 (8)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按有关规定为职工配备必需的劳动保护用品对特殊防护用品应定期进行检查,严格按规定使用、保养、报废。在搞好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的同时,要对使用情况进行调研工作,及时改进、改善。 (9)控制加班加点,确需加班加点的,应控制时间和人数。 (10)对上级有关部门提出的意见及时改进,保证劳动保护工作的实施。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1、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法和有关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组织落实集团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根据项目工程的实际情况,负责建立安保体系,组织编制相应的安保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并负责贯彻落实。 (3)组织制订项目工程的安全管理目标,严格执行上级公司的安全生产奖惩条例 (4)督促检查各职能部门做好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5)支持项目安全员及施工管理人员行使安全监督、检查和督促工作。 (6)监督材料部门采购安全物资的质量,防止和杜绝假冒伪劣产品流入施工现场。 (7)负责本工程重点危险部位施工管理。 (8)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每周一次以上的定期安全检查,以便及时发现施工现场存在的各类隐患,并督促限时整改,确保安全施工顺利进行。 (9)正确对待生产和安全的关系,不违章指挥,督促各生产班组开展安全活动。 (10)发生工伤事故,按应急预案组织抢救,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11)适时组织对工程项目部的安全体系评估和协调。 2、项目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根据项目安全保证计划,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常注意督促检查。制定督促落实项目管理人员的责任制。 (2)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验收。定期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学习。负责对事故隐患进行控制,并组织落实纠正和预防措施。 (3)参与安保体系策划和评审,协调安全保证体系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4)实施现场管理标准化,协助上级部门对工程项目的安全检查和督促,并督促项目各管理人员及时进行安全资料填写。 (5)协调安全保证体系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6)处理事故遵循“四不放过”原则,采取有效整改措施,防止再发生。对各分包单位的例会,建立会议纪要。 (7)处理一般工伤事故,协助处理重大工伤、机械事故,处理事故遵循“四不放过”原则,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防止再发生。 (8)对各分包单位制定例会制度,建立会议纪要,并发放给有关人员。 (9)负责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计划的审核及批准,并督促各相关人员做好对进场物资的验收工作。 3、项目工程师(技术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负责。认真贯彻上级制定的安全技术 措施和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在执行过程中,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相适应或存在隐患有责任提出整改补充措施。 (2)编制组织设计,负责对安全难度系数大的施工操作方案进行优化。 (3)参与编制的安全生产保证计划,并组织内部安全评估和内审,对上级审核提出的问题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整改。 (4)确定危险部位和过程及不利环境因素,对风险较大和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组织安全技术论证。 (5)做出因本工程项目的特殊性而须补充的安全操作规定。 (6)选择或制定施工各阶段针对性安全技术交底文本。 (7)对工程技术部门负责的安全体系要素进行监控,落实改进措施。 (8)负责对施工员、安全员、技术员、进行各阶段的安全技术方案交底,以及工程重点危险部位的安全技术方案交底。 (9)制定安全技术预防措施,分析调查安全事故隐患,制定针对性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并进行检查监督有关人员执行。 4、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法和有关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具体落实上级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参与安保计划及各项施组的编制,有权行使安全一票否决制。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施工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节假日的安全教育、各工种换岗教育和特殊工种培训取证工作,并记录在案。健全安全管理台帐。 (4)参加每周一次以上的定期安全检查,及时处理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签发限时整改通知单。 (5)监督、检查操作人员的遵章守纪。制止违章作业,严格安全纪律,当安全与生产发生冲突时,有权制止冒险作业。 (6)组织、参与安全技术交底,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实施控制,并做好记录。 (7)掌握安全动态,发现事故苗子并及时采取预防措施,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活动,提供安全技术咨询。 (8)检查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反馈使用信息,对进入现场使用的各种安全用品及机械设备,配合材料部门进行验收检查工作。 (9)贯彻安全保证体系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参与安全设施、施工用电、施工 组织退货,在分供方业绩评定中做好记录,并立即向项目经理汇报。 (8)经常与施工人员取得联系,听取施工人员对所购劳防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品的反馈意见。 7、资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安全保证计划运行文件的收集、登记、发放,对安全资料进行整理收集。 (2)安全资料应保管到工程竣工后,经整理无误后,到公司处存档。 (3)对各安全资料按有关规定进行标识、编目和立卷。 (4)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随意翻阅、更改安全资料。 (5)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随意复印安保计划及相关文件。 8、预算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按规定把劳动保护、安全技术经费列入预算费用中去。 (2)对审定的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的经费,列入年度计划,按需要支付。 (3)对安全宣传教育所需费用,由安全生产保障金开支。 (4)合理控制和使用安全生产保障开支。 (5)努力做到按国家规定要求,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费专款专用。(参照建设部建办200589号文件) (6)经常对所属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 9、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技术规定、规程、标准、编制设计、施工工艺等技术文件,提出相应的技术措施,编制安全技术规程。 (2)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施工方法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3)对安全设施进行技术鉴定,负责安全技术科研项目及合理化建议项目的研究审核和技术核定。 (4)参加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因素提出技术改进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5)参与编写安保计划并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负责对安全难度系数大的施工操作方案进行优化。 (6)做好本项目危险源和不利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和控制,对风险较大的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组织安全技术论证并编写专项施工组织设计。 (7)在指导、检查施工技术作业中发现有严重安全隐患存在,有责任发出书面或口头指令整改。贯彻“管施工技术,同时也要管施工安全”的原则。 10、机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施工现场机械设备使用前的验收和日常保养及维修的管理工作。 (2)负责施工现场的塔吊、施工电梯、井架等大中型机械设备搭拆过程的监督、验收和日常保养维修的管理工作。 (3)负责施工现场的起重作业的监督、检查管理工作。 (4)负责对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的验收和平时安全用电管理工作。 (5)负责对施工现场机械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6)负责对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进行可追溯性的记录。 11、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组织本班组职工学习安全规程和制度,检查执行情况,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违章蛮干,不得擅自动用机械、电气、脚手架等设备。 (2)有权拒绝违章指令。 (3)服从专职安全员的指导,接受改进措施,教育全班同志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程和制度,做好上、下班的交接工作和自检工作。 (4)发动全组职工,为促进安全生产和改善劳动条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作好记录和汇报工作。 (5)支持班组安全员工作,及时采纳安全员的正确意见,发动全组职工共同搞好安全生产。 (6)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并根据作业环境和职工的思想、体质技术状况合理分配生产任务。 (7)上班前对所有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8)发生工伤事故,立即抢救,及时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12、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制度和决定,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不违章作业,做好工完料尽落手清。 (3)在班组内共同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互相督促,认真纠正不安全操作方法,维护一切安全装置、设施、防护用具等,并不得任意拆改。 (4)对不安全作业有责任积极提出意见和拒绝接受,发生工伤事故或苗子立即向班组长或有关领导报告。 五、安全生产施工部署(一)施工临时用电 本工程按基础、主体、装饰三个施工阶段分析,在主体阶段属于用电高峰,因此根据主体施工阶段来计算现场总用电量,用电高峰阶段施工机械主要由配备QTZ40塔吊1台,以确保水平运输和垂直运输,其它有钢筋机具、木工机具等。(详见附件-2) 根据工地现场实际情况和工程进度需要,现场用电按5路布置,其中照明1路,动力4路。 经计算后本工程的最大用电量为352KVA,建设单位提供的变压器为630KVA,基本能满足施工需要。总线及各支路的用电量及导线截面的选择详见附件3临时用电施工方案。 (二)脚手架搭拆 根据本工程各楼的檐口高度工程特点,确定脚手架搭设方案。 采用落地式双排单立杆脚手架,搭设高度21米,立杆间距1. 5米,立杆横距为1米,步距1.8米,内立杆离开墙面0.3米(大于0. 15米须层层设分段隔离),剪刀撑每隔4跨设置(间距为6米,45度角),左右上下连续设置,脚手板层层满铺。连墙件采用刚性连接,按2步3跨设置(实际每个层高设置),转角及顶部范围内加密。 计算及搭拆过程等,详见附件3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 (三)模板支撑 为确保混凝土施工质量、安全,模板全部采用九夹板,楼板支撑体系采用钢管支撑,钢管壁厚3.2,直径为48。 楼板支撑架钢管立杆纵、横距控制在1.0m以内,步高不大于1.5m,设纵横向扫地杆,两侧设剪刀撑等。 计算及搭拆过程等,详见附件4模板专项施工方案。 (四)塔吊安拆本项目部准备安装塔吊1台。详见附件5塔吊安拆专项施工方案(五)临时设施工程根据施工需要搭设办公室、厕所、管理人员宿舍等。六、安全生产技术保证措施(一)挖土工程(机械挖土、人工清底) 1、挖土前根据安全技术交底了解地下管线,人防及其他构筑物情况和具体位置,地下构筑物外露时,必须进行加固保护。工程作业中应避开管线和构筑物。在现场电力、通信电缆2m范围内和现场燃气、热力、给排水等管道1m范围内挖土时,必须在主管单位人员监护下采取人工开挖。 2、机械挖土,启动前应检查离合器、液压系统及各铰接部分等,经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机械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作业中不得碰撞支撑。 3、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上线路一侧工作,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根据现场进输电线路的电压等级定)。 4、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不得将挖土机履带与挖空的基坑平行2m停、驶。运土汽车不宜先靠近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塌方翻车。 5、配合挖土机的清坡、清底工人,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下工作。 6、向汽车上装土应在车子停稳定后进行,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越过。 7、场内道路应及时整修,确保车辆安全畅通,各种车辆应有专用设备负责指挥引导。 8、车辆进出门口的人行道下,如有地下管线(道)必须铺设厚钢板,或浇筑混凝土加固。车辆出大门口前,应将轮胎冲洗干净,不污染道路。 9、开挖出的土方,要严格按照组织设计堆放,不得堆于基坑外侧,以免引起地面堆载超荷引起土体位移、桩位移或支撑破坏。 10、开挖土方必须有挖土令。 11、夜间挖土要确保作业区的照明满足施工要求。 12、放坡开挖应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坑内水位和排除地表水,严禁地表水或基坑排出的水倒流回渗入基坑。 (二)回填土工程 1、装载机作业范围不得有人平土。 2、打夯机工作前,应检查电源线是否有缺陷和漏电,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机械是否装置漏电开关保护,二级漏电保护要求按“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安全使用,机械不准带病运转,操作人员应带绝缘手套,并有专人负责电源线的移动。 3、基坑(槽)的支撑,应按回填的速度,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及时依次拆除,即填土时应从深到浅分层进行,填好一层拆除一层,不能事先将支撑拆掉。(三)混凝土工程 1、材料运输: 搬运袋装水泥时,必须逐层从上层往下阶梯式搬运,严禁从下抽拿。存放水泥时,必须压碴堆放,并不得堆放过高(一般不超过10袋为宜),水泥袋堆放不得靠近墙壁。 使用手推车运料,向搅拌机料斗内倒砂石时,应设挡掩,不得撤把倒料;运送混凝土时,装运混凝土量应低于车厢510cm。不得抢跑,空车应让重车;并及时清扫遗撒落地材料,保持现场环境整洁。 垂直运输使用的外用电梯运送混凝土时,车把不得超出吊笼以外,用塔吊运送混凝土时,劳动车必须焊有牢固吊环,吊点不得少于4个,并保持车身平衡;使用专用吊斗时吊环应牢固可靠,吊索具应符合超重机械安全规程要求。 用塔机吊运料斗浇捣混凝土时,超重指挥、扶斗人员与塔吊驾驶员应密切配合,当塔吊放下料斗时,操作人员应主动避开,应随时注意料斗碰头,并站立稳当,防止料斗碰人坠落。 2、混凝土浇灌 浇灌混凝土使用的溜槽节间必须连接牢靠,操作部位应设护身栏杆,不得直接站在溜放槽帮上操作。 使用输送泵输送混凝土时,应由2人以上人员牵引布料杆。管道接头、安全阀、管架等必须安装牢固,输送前试送,检修时必须卸压。 混凝土振捣器使用前必须经电工检验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移动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插座插头应完好无损,电源线不得破皮漏电;操作者必须穿绝缘鞋(胶鞋),戴绝缘手套。 夜间施工时,应有足够的照明,并经二级漏电保护。灯具应架空或用固定支架,离地不低于2.5m。 3、混凝土养护 使用覆盖物养护混凝土时,预留孔洞必须按规定设牢固盖板或围栏,并设安全标志。 用软管浇水养护时,应将水管接头连接牢固,移动皮管不得猛拽,不得倒行拉移皮管。冬季施工测温人员,不得在混凝土养护坑(池)边沿站立和行走。应注意脚下孔洞与磕绊物等。覆盖物养护材料使用完毕后,必须及时清理并存放到指定地点,堆放整齐。(四)砌筑工程 1、在操作之前必须检查操作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道路是否畅通,机具是否完好,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是否齐全,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才可施工。 2、墙身砌体高度超过地坪1.2m以上时,应搭设脚手架,脚手未经交接验收不得使用。验收使用后不准随便拆改。 3、在架子上斩砖,操作人员必须面向里,把砖头斩在架子上。挂线用的坠物必须绑扎牢固。作业环境中的碎料、落地灰、杂物、工具集中下运,做到日产日清,自产自清、工完料净场地清。 4、脚手架上堆放料量不得超过规定荷载(均布荷载每1m2不得超过3kN,集中荷载不得超过1.5kN)。 5、不准站在墙顶上做划线、刮缝和清扫墙面或检查大角垂直等工作。 6、不准用不稳固的工具或物体在脚手板面垫高操作,更不准在未经过加固的情况下,在一层脚手架上随意再叠加一层,脚手板不允许有探头现象,不准用50mm100mm木料或钢模板作立人板。 7、采用里脚手架砌墙时,不准站在墙上清扫墙面和检查大角垂直等作业。不准在刚砌好的墙上行走。 8、在同一垂直面上上下交叉作业前,必须设置安全隔离层。 9、用起重机吊运转时,当采用砖笼往楼板上放砖时,要均匀分布,并必须预先在楼板底下加设支柱及横木承载。砖笼严禁直接吊放在脚手架上。垂直运输的吊笼、绳索具等,必须满足负荷要求,牢固无损,吊运时不得超载,并须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 10、用起重机吊砖应用砖笼,吊砂浆的料斗不能装的过满,吊物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停留。 11、砖料运输车辆两车前后距离平道上不小于2m,坡道上不小于10m,装砖时要先取高处后取低处,防止倒塌伤人。 123、砌好的山墙,应临时系联系杆(如檩条等)放置各跨山墙上,使其联系稳定,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加固措施。 13、冬期施工时,脚手板上有冰霜、积雪,应先清除后才能上架子进行操作。 14、如遇雨天及每天下班时,要做好防雨措施,以防雨水冲走砂浆,使砌体倒塌。 15、人工垂直向上或往下(深坑)传递砖块,架子上的站人板宽度应不小于60cm。 (五)刷(喷)浆工程 1、活动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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