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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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工程名称:石林杏林大观园养老公寓(一期)项目工程施工单位: 云南云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 2015年1月9日 直管工程管理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直管工程管理部经理(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掌握直管工程管理部所属项目的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组织研究安全工作,对直管工程管理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是直管工程管理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2、领导编制和实施直管工程管理部中、长期整体规划及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实施计划。建立健全和完善本单位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奖惩办法。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保证体系,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落实。4、领导并支持安全管理人员或部门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参加对项目部的安全检查工作。5、在事故调查组的指导下,领导、组织本单位有关部门或人员做好对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的具体工作,监督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预防事故重复发生。6、认真履行对所属项目部项目经理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对考核结果进行分析总结。7、负责制定本单位安全管理人才培养计划,选拔任用高素质管理人才,提高本单位的整体安全管理能力。8、组织建立直管工程管理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9、组织制定直管工程管理部与劳务班组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直管工程管理部副经理(主管安全生产负责人或安全总监)安全生产责任制1、对直管工程管理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直管工程管理部经理(主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落实本单位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组织实施本单位中长期、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规划、目标及实施计划,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排部署网格化管理区域责任制。3、参与编制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审批本单位工程生产建设项目中的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制定施工生产中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计划。4、领导组织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5、领导、组织、参与直管工程管理部对项目部的安全检查,参加由上级公司等有关部门组织的其它各项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按“三定一落实”及时安排整改并加以落实解决,定期对项目部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予以监督指导。6、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7、主持、参与对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定期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对考核结果进行分析总结,并及时向上级汇报。8、在事故调查组的指导下,组织对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及处理中的具体工作。9、主持、参与直管工程管理部安全生产例会,提出具体工作计划并严格按照工作计划予以落实监督。 直管工程管理部技术负责人(主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协助直管工程管理部副经理(主管安全生产负责人或安全总监)做好安全管理方面的技术领导工作,在本单位安全生产中负技术领导责任。2、领导制定年度和季节性施工计划时,要确定指导性的安全技术方案。3、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时,应严格审查是否具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可行性,并提出决定性意见。4、领导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确定劳动保护项目,并组织鉴定验收。5、负责对本单位所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的安全性,组织编制或审定相应的操作规程,重大项目应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工作。6、参加对伤亡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7、参与直管工程管理部对项目部的安全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并及时组织进行复查验收。8、参与直管工程管理部定期召开的安全生产例会,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并协助指导项目部予以实施。施工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1、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对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2、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实施。3、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的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4、认真履行安全考核指标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支持并监督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5、领导、组织、参与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工作,参加由公司、直管部等有关部门组织的季度检、月检和其它各项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按“三定一落实”及时组织整改并加以落实解决。6、组织建立项目安全生产周例会制度,每周定期召开项目安全生产例会。7、组织建立项目领导带班制度,对带班制度进行合理安排,有效落实“一岗双责”管理体系。8、组织落实项目部网格化管理制度,严格监督项目管理人员对网格化区域负责制的落实情况。9、组织制定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创优策划工作,积极主动与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和上级公司沟通协调。10、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吸取事故教训,改进安全措施。项目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1、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在施工管理中,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2、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落实,合理调整施工进度,调节施工进度与安全生产方面的矛盾,确保施工安全生产。3、组织、参与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工作,参加由公司、直管部等有关部门组织的季度检、月检和其它各项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按“三定一落实”及时组织整改并加以落实解决。4、组织、参与、监督对施工现场的大型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验收、备案工作。5、组织、参与项目部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周例会,严格按照项目经理的工作指示合理安排好安全生产,按时记录施工日志。6、实行“五同时”的原则,在组织施工时必须首先做好安全工作。实施项目安全生产教育工作,教育员工能够辨识危险、危害,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增强建筑施工安全操作技能。7、有效落实“一岗双责”制,认真履行领导带班制度和网格化管理制度。8、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组织配合事故调查,按照处理意见,吸取事故教训,改进安全措施。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1、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在技术上负全面责任。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工程特点,主持进行各级安全、技术交底。3、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和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4、工程项目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预防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5、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不合格标准要求的防护措施、设备投入使用。6、参与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工作,参加由公司、直管部等有关部门组织的季度检、月检和其它各项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并及时组织进行复查验收。7、参与项目部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周例会,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并协助指导项目部予以实施。8、参与、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项目安全总监(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对工程项目内部安全工作负管理和监督检查责任。2、参加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安全保证措施方面的编制审查工作,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意见,保证其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安全保证措施方面的落实情况。3、参与协助技术负责人制定工程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并提出可行性意见和建议。4、深入施工现场,指导施工管理员(工长)、劳务队伍的安全生产工作,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5、参与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工作,参加由公司、直管部等有关部门组织的季度检、月检和其它各项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办法,督促指导施工管理员(工长)予以整改,并参与复查验收。6、负责收集整理安全管理内业资料,建立完善内业台帐,记录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日志,积极配合落实相关单位办理工程项目安全备案工作,按时按量完成工程项目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7、参与检查、验收工程项目所有在用设备、机械,监督相关责任人定期对设备、机械进行维护保养工作。8、参与、监督施工管理员(工长)和班组定期开展班组安全活动,指导施工管理员(工长)将活动开展情况形成文字记录。9、参与项目部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周例会,负责制定、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安排,监督、指导相关责任人的工作开展情况。10、负责制定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工作,并对演练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11、负责制定工程项目网格化管理制度,安排部署网格化区域负责制的落实情况,定期对责任人进行考核。12、参与制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编制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使用计划,并做好相关台账。13、负责对新进场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工作,落实安全交底制度,核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14、调查、分析、监控工程项目存在的各类重大危险源以及环境因素变化,提出符合实际的整改措施和监控措施。15、参与工程项目内的各项安全验收工作,做好验收记录。16、负责监督落实工程项目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对施工现场门卫值班人员进行直接管理。17、协助、参与工程项目安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工作,负责监督安全防护用品的验收以及检验情况。18、及时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遇有严重险情,有权停止生产,并报告处理。19、负责落实工程项目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组建义务消防队伍,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20、负责做好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参加事故处理。项目施工管理员(工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对所分管的工种、栋号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安排生产任务时,向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认真履行签字手续,对特殊环境安排生产前要提出针对性的交底措施,并随时制止违章作业。3、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4、定期组织施工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主持开展班组安全活动,将活动开展情况形成文字记录按时上报。5、参与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工作,参加由公司、直管部等有关部门组织的季度检、月检和其它各项检查,按照整改措施要求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整改,并配合进行复查验收。6、负责对分管工程项目所应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发现问题有权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7、参与项目部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周例会,负责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安排,及时上报需要上级部门或领导协调解决事项。8、积极参与工程项目组织的各类安全生产活动,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意见。9、认真履行网格化管理制度,定期向上级部门或领导汇报网格化管理工作的进展情况。 10、及时关注、发现各类重大危险源以及环境因素变化,参与制定符合实际的整改措施和监控措施。11、参与工程项目管辖范围内的安全验收工作,协助做好验收资料。12、及时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遇有严重险情,立即向上级部门或领导上报。13、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项目施工班组负责人(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负责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和制度,熟悉一般安全知识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要求,认真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本班组工人的生产安全和健康负责。2、组织好本班组交接班前后的安全交底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坚持安全值日和班组自检制,教育督促班组工人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负责新工人(包括临时工)的岗位安全教育。3、经常组织本班组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佩戴使用个人安全防护劳保用品,不断提高工人的自我保护能力。4、督促检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坚决制止工人不顾安全、冒险蛮干的现象。5、积极配合参与工程项目内的各项安全生产检查,服从施工管理人员安排的各项安全生产任务,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相关领导。6、合理分配班组工人的工作内容,密切关注施工人员的工作状态,杜绝施工人员带病作业和酒后上岗行为。7、发生工伤事故首先抢救伤者,并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组织班组人员对事故进行原因分析,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积极配合参与事故处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为提高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施工人员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自我防护意识,特制订本制度。1、用工单位必须对新进场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施工人员需向用工单位提供个人基本信息,经教育考试合格后方能进入生产岗位。2、施工人员在变换工种时,用工单位应提前对其进行安全教育。3、用工单位应根据施工进度或内容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并认真填写教育记录(每月至少一次)。4、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多样化。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专业培训机构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每年还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6、项目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员应经过培训取得安全管理上岗证,并按规定进行年度培训考核。安全总监或专职安全员每年应参加集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7、用工单位应结合实际情况编制安全教育计划,确保教育时间和质量。8、用工单位应经常监督检查,认真查处未经培训就上岗操作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操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9、用工单位或项目部应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进行应急预案演练,加强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10、用工单位或项目部应及时收集整理安全教育培训资料,做好资料归档工作。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为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做到职责明确,奖惩分明,形成安全生产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的管理机制,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特制订本制度。 1、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和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以及施工班组。2、 职责 (1)公司所属的各单位负责人负责对本单位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2)项目经理负责对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3)安全总监或专职安全员负责对施工班组负责人进行考核。(4)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将作为工作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纳入绩效考评范畴,并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办法执行。 3、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月度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方式进行。 4、考核标准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中规定的安全职责及目标进行考核。 5、考核采用百分制的形式,各条得分合计为总分,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8980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6、考评优秀的和不合格的按公司安全生产奖励与处罚管理办法(滇建总承发【2013】50号)和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执行。对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而造成事故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目标考核制度 为明确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环节内容,使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规范化和制度化,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能自上而下层层分解落实,以及自下而上层层保证实现,特制订本制度。1、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和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以及施工班组。2、 职责(1)直管部(直属部)、分公司负责人对项目经理进行考核。(2)项目经理负责对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3)安全总监或专职安全员负责对施工班组负责人进行考核。3、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实行月度考核方式进行4、直管部(直属部)、分公司及项目部根据公司制定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制订达标计划,并将目标分解到各级管理人员和施工班组。 5、考核内容以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实际情况及施工现场达标抽查为重点。6、考核记录采用公司统一表格,每月按时填写,并及时归档。7、考核90分以上的为优秀,897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8、考核结果作为个人评优及安全奖罚的主要依据。9、考评优秀的和不合格的按公司安全生产奖励与处罚管理办法(滇建总承发【2013】50号)和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为了使职工在各分项工程施工和不同工种作业中能明确各自的工作环境和施工特点以及采取的安全措施,特制订本制度。1、项目工程开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公布现场“五图一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管理人员及监督电话、消防责任牌);公布本工程安全技术措施以及安全生产指标。2、安全技术交底应向下分级进行,最终落实到操作人员。3、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有针对性、指导性及可操作性,交底双方需要书面签字确认。4、分部分项工程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向各施工管理员和班组长交底,并履行书面手续。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地分工种、分项目、分施工部位进行。5、各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并履行书面交底签字手续,接受交底人必须全员在书面交底上签字,相关责任人各执一份。6、施工管理员向作业班组交待任务时,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每天按时组织施工班组召开班前会,对每天作业的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等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认真履行签字手续。7、各工种应结合施工特点制订出防火、防坠落、防物体打击、防机械伤害、防触电、防坍塌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8、各施工班组及各工种在没有安全技术交底前有权拒绝上岗,凡强迫职工上岗者,视情节严重,严肃查处。9、固定场所工种可定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非固定作业场所工种可按每一分部工程或定期交底,新进场工人(班组)必须交底后再上岗。10、工程项目出现以下情况时,技术负责人必须及时对施工管理员和班组进行新的安全技术交底:(1)实施重大和季节性技术措施;(2)更新仪器、设备和工具,推广新技术、新工艺,使用新材料;(3)发生因工伤事故、机械损坏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4)出现其他不安全因素和安全生产环境发生变化。11、项目安全总监和专职安全员负责监督安全技术交底的执行情况,并对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进行归档备案。12、安全技术交底应涵盖以下内容:(1)工程名称(2)施工单位名称(3)施工班组名称或隶属分包单位名称(4)分部分项工程名称(5)施工部位(6)施工环境简介(要说明危险点和危险源)(7)针对危险点采取的防范措施(8)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防护标准(9)施工安全纪律(10)一旦发生事故如何采取避险和急救措施(11)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人签字以及交底时间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为规范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掌握和发现现场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缺陷,督促各单位及时采取措施,持续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管理秩序,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态势,特制订本制度。一、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直管(属)部、分公司、辅料中心、构件厂(以下简称“各单位”)、指挥部、项目部。二、检查形式1、公司每季度组织一轮对在建项目的安全达标情况进行检查,同时采取不定期抽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2、各单位对于昆明市行政区域范围以内的在建工程项目,每半月进行一次检查;对于昆明市行政区域以外的省内在建工程项目,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对于省外及国外在建工程项目,根据公司及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分的要求适时安排检查。3、各施工项目部(生产车间)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同时以每日巡回检查和风险监控相结合。4、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包括:(1)国家、行业部门、建工集团及公司统一部署的有关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的各类主题性安全检查。(2)国家或区域性重大活动及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的各类活动性安全检查。(3)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节假日期间的各类节假性安全检查。(4)雨季和冬季施工等季节性安全检查。(5)针对机械设备、施工用电、脚手架、模板支撑、深基坑等重大安全隐患或突出问题进行的单项专业性安全检查。三、检查要求(1)安全生产检查应始终以隐患排查为核心,以强化作业人员安全意识为重点,以有效控制伤亡事故为目的,应涉及查意识、查策划、查制度、查记录、查设备、查教育、查操作行为、查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用品使用、查伤亡事故处理和隐患整改等内容。(2)公司及各单位在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应采取现场交谈、提问、查阅文件记录和问卷测试等方式,对项目经理、安全总监、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临电设备管理员等安全生产关键管理岗位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学习掌握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的情况进行测评,并将测评情况向受检单位和个人反馈,必要时记入个人安全信用档案。(3)对施工现场的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应对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及相关行业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逐项进行检查评分,对存在的问题应进行定量、定性综合分析,并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作出客观评价。(4)施工项目部(生产车间)每周由项目经理(车间主任)以及项目生产安全副经理、安全总监定期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施工员、安全员、机管员、材料员和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完毕后,必须按照“四个一”即一检查、一评价、一例会、一简报的工作方式落实安全检查工作,项目经理应及时组织召开本周安全生产例会,并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反映出本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管理缺陷,以及上次例会安排布置的工作落实情况。(5)各作业班组在作业前后、交接工序时应对作业环境和工作条件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到互相监督。(6)对于发现的突出安全隐患,检查组必须发出书面安全隐患整改指令书,督促相关单位和施工项目部定人、定时限、定措施整改。对于易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重大隐患,应立即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责令停工整改。对于重大安全隐患,应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7)各种安全生产检查均应做好相应记录。检查记录包括:安全检查记录表、安全检查评分表(JGJ59-2011)、隐患整改回复表、复查记录表以及整改后的影像资料(应标注文字说明)。(8)安全检查其余要求应按照云南工程建设总承包公司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工作管理办法(滇建总承发【2013】49号)文件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为实现安全生产,不断提高公司的安全技术管理水平,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消除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等危害,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必须从技术上采取措施,因此制订本制度。一、凡公司所属各直管(属)部、分公司(厂)、辅料中心、指挥部、项目部的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二、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要全面、有针对性,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具体情况提出具体内容要求。三、对于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如: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塔式起重机、起重吊装、其它垂直运输设备的安装、拆除及基础和附着的设计、孔洞临边防护等必须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四、对于结构复杂,作业危险性大,特殊性较强的工程,如:爆破、沉箱、沉井、烟囱、水塔及拆除工程,除编制安全施工方案外,还应有设计计算和详图。五、工程项目应根据季节变化编制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如:夏季防中暑措施,雨季防触电、防雷击、防坍塌措施,冬季防冻、防滑、防火、防垮塌、防中毒措施。六、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必须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部技术、安全、施工等有关人员根据工程特点、安全要求、周围环境、结构形式等进行策划编写,技术负责人负责编写专业性较强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安全总监(专职安全员)负责编写安全与文明施工专项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七、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应严格按照公司逐级审核程序进行审批,未经审批严禁进行施工作业。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审批后,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不得随意变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由编制人出具变更通知书,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签字认可后方可生效。九、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在结构复杂,作业危险性较大,特殊性、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施工前,必须向项目部安全生产副经理、安全总监、专职安全员、施工管理员以及施工班组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作好书面交底记录,安全总监或专职安全员应根据安全技术交底内容检查落实情况。十、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组织施工管理员、安全总监或专职安全员、施工班组负责人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共同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进行验收,并认真填写验收记录,履行签字手续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杜绝不合格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提高防护用品使用和管理水平,确保职工安全和健康,特制订本制度。一、公司及所属各单位、项目部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采购、保管、配发统一由辅料中心负责管理。二、安全防护用品必须采购具有国家生产许可并经国家指定的检验部门检验合格的产品,生产厂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留存建档备案:(1)产品出厂合格证(2)国家工业产品生产(制造)许可证(3)产品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4)产品检验合格证(5)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三、项目部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应根据实际需求数量,由材料员负责与辅料中心联系配送,专职安全员应建立安全防护用品使用台帐。四、安全帽使用和管理(1)在使用安全帽前,要认真检查帽壳、帽衬有无损坏现象,装配圈要牢固,顶绳要系紧。帽衬顶端环帽壳内面的垂直距离为20-50mm,帽箍与帽壳内每一侧面的水平距离应为5-20mm。(2)戴帽后,要检查帽箍松紧适应,端正,后箍要紧些,下额帽带系紧,安全帽不得随意罩在头顶上或斜歪倒戴。(3)凡进入施工现场,包括旧房扩建改造工程,交叉作业区,主体工程竣工,拆除外架,上下流水作业区等都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4)各级管理人员必须按照岗位设置佩戴相应颜色的安全帽予以区分:主要管理人员(白色),一般管理人员(红色),安全总监、专职安全员、专职质量员(黄色),施工班组(橙色)(5)项目部应及时检查各施工班组人员是否存在违规使用不符合安全质量要求的安全帽,一经发现应立即予以阻止,并要求进行更换。(6)安全帽不应贮存在酸碱等处,不要与硬物堆放在一起,不要放置于日晒及60度高温处,要远离热源。经过冲击破损的安全帽应立即回收停止使用。五、安全带的使用和管理(1)凡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使用安全带。(2)在使用前要检查安全带是否完好,使用时,要高挂低用,注意防止摆动、碰撞。严禁将安全带(绳)打结使用,严禁将挂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应挂在连接环扣上使用。(3)安全带使用后应进行妥善保管,防止损坏和断裂。六、安全网的使用和管理(1)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网必须查验是否有相关检验部门的检验认可合格证,符合标准后方可使用。(2)安全网搭设完毕后,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应定期组织进行检查,及时清除网内杂物。(3)旧网在使用前,应做冲击试验,对试验不合格的产品应停止使用。(4)安全网使用后应及时清理,妥善保管。安全生产奖励与处罚制度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文明意识,充分发挥其工作自觉性、积极性和创造性,遵章守纪。进一步规范人的行为安全,减少事故隐患,提高安全综合保障能力,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施工环境,特制订本制度。一、奖励 凡隶属于公司的集体和个人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方面管理工作扎实,成绩显著,可参照以下条件给予奖励。(1)对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年度责任状考核的奖励。(2)对各单位、项目部季度工作绩效考核的奖励。(3)对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先进施工项目部的奖励。(4)对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和优秀一线专职安全员的奖励。(5)对各单位、施工项目部和个人的安全生产特殊贡献单项奖励。二、处罚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对管理松懈、措施不力、隐患较多的集体或责任人给予处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给予相应处罚。(1)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处罚。(2)对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相关责任人的经济处罚,以及对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的处罚。(3)对施工生产现场因管理失控导致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单项经济处罚。(4)对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相关责任人给予的行政处分。(5)对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单位、施工项目部和个人在有关评先评优方面的“一票否决”,以及其它的追加处罚措施。三、其他(1)安全生产奖励与处罚制度详细条款应严格按照云南工程建设总承包公司印发的安全生产奖励与处罚管理办法(滇建总承发【2013】50号)执行。(2)公司各所属单位、项目部可依照本制度另行制定附加奖励处罚条款。安全生产验收制度为了确保各项安全设施、设备的组装搭设,严格做到规范齐全,提高安全设施、设备的完好率,特制订本制度。一、基坑支护工程:必须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专业施工队伍承接施工任务。项目经理应根据施工进度及时组织技术负责人、施工管理员、安全员、施工班组负责人对施工方案、临边防护、坑壁支护、排水措施等进行验收,每次验收须做好验收记录。二、大型机械设备: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许可证,严禁无证单位承接任务。设备安装完毕后,必须由设备产权单位、安装单位、监理单位、租赁单位以及使用单位共同组织验收,并经机械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三、施工现场所有的临边、洞口、通道等安全防护设施。搭设前,技术负责人、施工管理员必须按照专项方案对架子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搭设完毕后,由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以及搭设班组负责人共同参与验收,不合格的安全设施必须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每验收一次安全员须做好验收记录。四、模板工程在支模前由技术负责人、施工管理员按照专项方案对模板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模板安装完毕后,由技术负责人、施工管理员、安全员以及安装班组负责人共同参与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砼浇筑。模板工程应根据支模部位及时填写量化性安全验收记录。五、模板工程在拆模前由施工管理员填写模板拆除申请报告书,经技术负责人验收合格批准后,方可进行模板拆除作业。六、脚手架工程:(1)一般脚手架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牵头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安全员及时填写验收记录;(2)超过25m以上落地架、高层外挑架、20m以上满堂架,在项目部自检自验基础上应报送直管(属)部有关部分进行验收,并由安全员及时填写验收记录。(3)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和其他外挂式脚手架,在使用前由直管(属)部会同产权单位进行验收,以后每提升一次都必须由项目经理牵头组织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安装单位负责人进行验收,并由安全员及时填写验收记录。七、大型起重运输机械(如井架、塔吊、施工人货两用电梯等)搭设前,由技术负责人、机械点长和施工管理员按专项施工方案对审核合格的安装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接受交底人签字后,方可进行搭设。大型起重运输机械在搭设完毕后,首先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机械点长、安全员共同参加验收,验收完毕挂上验收合格牌后,报请相关检测部门进行实地检测并办理备案手续,将检测合格证复制挂牌后方可使用。八、临时用电设施、装置,通电前必须由电气负责人、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方可通电使用,并做好验收记录。九、中小型机械使用前,由机务员、安全员、施工员负责检查验收,填写书面验收记录、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十、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审定发证,并持证上岗。班组安全活动制度为增强施工班组操作人员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真正达到员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目的,使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化,特制订本制度。1、施工管理员(栋号主工长)每天上班前510分钟,应组织责任区域内的各施工班组开展一次班组安全活动。2、班组安全活动主要对施工班组交待、检查以下内容:(1)交待当天的作业环境和气候情况;(2)交待当天的主要施工内容和各个环节的操作安全要求;(3)对作业区域内的危险源进行提示,告知防护措施;(4)检查施工班组上岗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是否完好、是否正确使用,质量是否符合要求;(5)检查施工班组上岗人员身体状况是否良好;(6)检查施工班组上岗人员所使用的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是否完好有效。3、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主管生产)、安全总监(专职安全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对班组安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监督,安全总监应切实履行好旁站监督职责。4、施工管理员(栋号主工长)每天应根据活动内容及时填写班组安全活动记录,认真履行签字手续(参与人签字须按手印),于次月5日前将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和影像资料整理完毕,装订成册后报送安全总监或专职安全员处归档存放。未定期开展班组安全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将按照安全生产奖励与处罚制度进行处罚。易燃易爆有害物品安全管理制度1、使用爆破器材的单位,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持说明使用爆破器材的地点、品名、数量、用途,四邻距离的文件图纸和安全操作规程,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申请领取爆破物品使用许可证,方能使用。2、进行爆破作业,必须是经过专业训练,由所在地县、市公安局政治审查和考核合格后,发给爆破员作业证的人员担任。3、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规程,要有专人负责指挥;在危险区域的边界,设置警戒岗哨和警示标志;在爆破前发出信号,待危险区域的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后,方可进行爆破。爆破后,要认真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发出解除警戒信号。4、进行大型爆破作业或在城镇和其他居民聚居的地方、风景名胜区、重要工程设施附近进行控制爆破作业,施工单位必须事先将爆破作业方案报县、市以上主管部门批准,并征得所在地县、市公安局的同意,方准爆破。5、使用爆破器材的单位,要建立健全严格的领取清退制度。爆破员领取爆破器材,必须经安全总监或现场负责人同意批准,领取数量不得超过当班使用量,剩余的要当天退回。6、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私拿、私用、私藏、赠送、转让、转卖、转借爆破器材。严禁使用爆破器材炸鱼、炸兽。7、易燃易爆有害物品装卸运输要求:(1)装运易燃易爆有害物品时,应事先进行严密检查,发现容器和包装物损坏、不牢固或渗漏时,必须进行重装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后,方可装运。(2)易燃易爆有害物品不得和其他可燃物品混合装运。(3)受阳光照射后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物品,装运时应采取防止阳光照射的措施。(4)遇水燃烧的物品,装运时应采取防水措施。(5)载运易燃易爆有害物品的车辆,不得同时载客。(6)装卸易燃易爆有害物品时,应轻搬、轻放、防止撞击、摩擦、翻滚、拖拉、重压、倾倒。8、易燃易爆有害物品贮存要求:(1)易燃易爆有害物品应该分类贮存在专门地点,不得与其他物资混合贮存。(2)贮存易燃易爆有害物品的库房和场地,应保持阴凉、通风、干燥、电气设施应符合防爆要求,不准架设临时性电路,工作结束或下班,应进行防火检查,切断电源。(3)对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及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应隔离存放。(4)遇水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或容易积水的地点。(5)受阳光照射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物品,不得存放在露天或者高温的地方,必要时,应采取降温及隔热措施。(6)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变质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由保管人定期进行检查,并有检查记录,防止自燃爆炸。(7)易燃易爆有害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完好无损,如发现破损、渗漏,必须立即进行安全处理。(8)存放易燃易爆有害物品的地点,应配备品种数量充足的消防器材,并经常处于良好状态。(9)存放易燃易爆有害物品的地点应挂设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牌(10)严禁在存放易燃易爆有害物品的库房和场地附近进行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11)氢气瓶、乙炔瓶严禁与氧气瓶混合存放,不得靠近热源,与明火作业地点的距离不小于10米。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特制订本制度。1、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者或最早发现者,应立即向直接领导报告,直接领导接到报告后,立即将事故简况报告公司安全生产部、主管领导;公司视伤害程度分别报告住建局、安监站、公安局、市总工会等有关部门。伤亡事故的正式快速报告须在事故发生后的24小时内报到公司安全生产部,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与企业名称、伤亡人数及人员情况,简要经过,初步原因及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等。2、项目部、公司对已发生的事故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进行严肃认真及时、准确地调查报告,并对事故调查的全过程负责。(1)、轻伤事故:由项目部负责组织调查,公司视情况派员参加。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将登记表及时报到公司。(2)、重伤事故:由公司负责组织派员参加。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拟定整改措施。由项目部填写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发生后7日内报公司,公司呈报市安监站及有关部门。(3)、死亡事故:公司会同政府相关部门进行调查。调查组必须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拍照或者录像。收集伤亡事故当事人和现场有关人员的陈述和证言,索取有关当事人、生产、技术和诊断资料。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拟定整改方案提出处理意见。项目部填写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发生后15日内报公司。公司按程序上报有关部门。3、发生事故的单位领导和现场人员必须严格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负伤人员或为防止事故扩大而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现场领导和现场人员要共同负责弄清现场情况,做出标记,记明数据,并画出事故的详图。对故意破坏、伪造事故现场者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4、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依照程序批准后方可清理现场。(1)、轻伤事故现场清理,由项目部报经公司安全生产部批准。(2)、重伤事故现场清理,由直管部报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3)、死亡事故现场清理,由公司报请有关部门批准。5、对事故的处理,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对于事故的有关领导和责任者不查处不放过的“四不放过” 原则进行。(1)、真实、客观地查清事故原因。(2)、公正、实事求是的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3)、严肃认真地制定并落实预防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防范措施。6、对事故责任者,要根据事故情节及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罚,对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1)、经济处罚:按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制度的规定执行。(2)、行政处分: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事故责任者,应给予处罚或处分,对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1)、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而造成事故的。(2)、扣压、拖延执行事故隐患通知书造成事故的。(3)、对新工人或新调换岗位的工人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考核而造成事故的。(4)、组织临时性任务,不制定安全措施,也不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而造成事故的。(5)、分配有职工禁忌症人员到禁止其作业岗位工作而造成事故的。(6)、因设备、设施、工具有缺陷或原材料、辅助材料不合格而造成事故的。(7)、因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而造成事故的。(8)、因不按规定发放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而造成事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为预防施工现场火灾,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障工程、员工和资源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特制订本制度。1、公司总经理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为直接责任人,公司保卫部为主管部门,直管部设兼职消防员负责本单位消防工作的管理、监督检查。2、实行消防安全管理逐级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公司主管领导每年与各直管(属)部、分公司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直管(属)部、分公司与各项目部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项目部与各分包单位或队伍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3、各施工项目部在工程开工前应制定“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措施”和“消防保卫方案”,报公司保卫部备案或报消防监督机构审批、备案、办理相关证书。4、各项目部应设消防安全责任人(兼职),负责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监督和检查;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和人员,由保卫部组织相应的消防安全培训。5、定期开展防火安全知识宣传,普及消防知识;施工现场应有醒目的消防安全标志。6、定期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公司每季度由保卫部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并记录,形成检查通报;直管(属)部、分公司进行月检,并记录,形成检查报告报公司保卫部;项目部进行周检,并记录。凡查出火灾隐患,应以书面通知相关责任单位及负责人,限期整改,并检查整改情况。7、各项目部根据工程规模,按要求配备足够有效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包括消防水池、消防栓箱、消防沙龙带、灭火器、消防标牌等。8、消防器材的采购,必须在合格厂家采购,并定期进行维护。9、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照防火防爆要求进行隔离存放,并设专人负责监管,并设明显标志。10、施工现场应在显著位置设立消防器材布置图。配电房、办公地点、库房、食堂及施工用火、用电现场都应配备灭火器。明确划分作业区、仓库区、材料堆放区、生活区、各区域间防火间距不应少于20米。11、电工、焊工从事电器设备和电、气焊切割作业或需明火作业时,作业人要有操作证、上岗证和动火证。动火证由作业班组负责人申请,项目经理及消防责任人批准,并由消防责任人进行消防安全交底。交底后,应在安全交底上填写交底内容、交底人、被交底人签名。动火证当日有效,地点变换后要求重新办理动火手续,消防责任人进行现场监护。12、有重点部位和特殊区域要配备足够有效的灭火器材;特殊工程的人员要进行防火知识及操作的培训,并进行演练。13、加强对劳务和分包方用电的管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生活区严禁使用电炉。14、因防火职责不落实或不履行职责造成火灾事故的,对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为有效实施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加强事故的预警、预防、预控工作,降低事故率,保证工程项目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重大危险源的认定 (一)施工现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认定为重大危险源:1、违反国家行业标准,规范及强制性条文规定的;2、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的规定检查,分项检查中保证项目得分不足40分或保证项目中有一项得分为 0 分的。 (二)存在重大施工危险的分部分项工程,主要包括: 1、施工现场开挖深度超过 5m(含 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 5m(含 5m) ,但地质条件中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基坑, 沟(槽)工程;2、地下暗挖工程;3、水平混凝土构件横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 8m,或跨度超过 18m,施工总荷载大于 10KN/m2,或集中荷载大于 15KN/m 的高大模板工程以及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4、30M及以上高空作业;5、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6、起重吊装工程;7、悬挑式脚手架,高度超过 24m 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吊篮脚手架;8、其他专业性强,工艺复杂,危险性大,交叉等易发生重大事故的施工部位及作业活动。 二、重大危险源的控制管理 (一)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与管理, 制定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 建立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登记、公示、控制管理体系,明确具体责任, 认真组织实施。 (二)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除应有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当包括监控措施, 应急预案以及紧急救护措施等内容。 (三) 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凡属住建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中规定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论证。 (四)对存在重大危险部位的施工,施工单位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由工程技术人员严格进行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和签字,确保作业人员清楚掌握施工方案的技术要领。重大危险部位的施工应按方案实施,凡涉及验收项目,方案编制人员应参加验收,并及时形成验收记录。 (五)施工单位应对从事重大危险部位施工作业的施工队伍,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掌握作业队伍,采取有效措施,在作业活动中对作业人员进行管理, 控制并及时分析存在的不安全行为。 (六)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范围,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分析,对分部分项各道工序,各个环节可能发生的危险因素及构件的不安全状态进行辨识,登记,汇总重大危险源明细,制定相关控制措施,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部位进行环节控制, 并公示控制的项目、部位、环节及内容等, 以及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 对危险源采取的防护设施情况及防护设施的状态,责任落实到人。 (七) 施工单位项目部应将重大危险源予以公示,作为每天施工前对施工人员安全交底内容,提高作业人员防范能力,规范安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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