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实施细则》word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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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一、 灌注桩基础1.1施工测量:施工测量是进行工程施工的基础,特别是水中墩柱桩的测量。1.1.1施工测量的内容和要求:1根据桥梁的形式、跨径及设计需要的施工精度,确定利用原设计网点加密或重新布设控制网点; 2.补充施工需要的水准点,桥涵轴线、墩台控制桩。 3.桥涵放样测量及要求 1)当有良好的丈量条件时可采用直接丈量法进行墩台施工定位。直接丈量,应对尺长、温度、拉力、垂度和倾斜度进行改正计算; 2)大、中桥的水中墩、台和基础的位置,宜用校验过的电磁波测距仪测量。桥墩中心线在桥轴线方向上的位置中误差不应大于15mm; 3)曲线上的桥梁施工测量,应按照设计文件参照公路曲线测定方法处理。4)桥梁施工过程中的测量和竣工测量a)施工过程中,应测定并经常检查桥涵结构浇砌和安装部分的位置和标高,并作出测量记录和结论,如超过允许偏差,应分析原因,并予以补救和改正。 桥轴线超过1000m的特大桥梁和结构复杂的桥梁施工过程,应进行主要墩、台(或塔、锚)的沉降变形监测(沉降变形监测是一个受压构件的必要施工控制手段),桥梁控制网应每年复测一次,以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b)桥梁竣工后应进行竣工测量,测量项目如下;测定桥梁中线,丈量跨径;丈量墩、台(或塔、锚)各部尺寸;检查桥面高程。为防止差错,施工测量必须由2个人相互检查校对并作出测量和检查核对记录。2.1一般规定:2.1.1本章适用于钻、挖孔灌注桩施工。 2.1.2灌注桩施工应具备工程地质资料和水文地质资料,水、水泥、砂、石、钢筋等原材料及制品的质量检验报告。 2.1.3灌注桩施工时,应按有关规定制定安全生产,保护环境等措施。 2.1.4灌注桩施工应有完善的施工记录。2.2钻孔灌注桩2.2.1施工平台与护筒:1)施工平台(重要的施工平台按照国家建设法规,必须有专项方案,并经过专家论证,确保安全,专业重点是钢结构。)场地为浅水时,宜采用筑岛法施工。筑岛的技术要求应符合有关规范。筑岛面积应按钻孔方法、机具大小等要求决定;高度应高于最高施工水位0.51.0m。场地为深水时,可采用钢管桩施工平台,双壁钢围堰平台等固定式平台,也可采用浮式施工平台。平台须牢靠稳定,能承受工作时所有静、动荷载。平台的设计和施工应符合有关规定。a.钢管桩施工平台施工质量要求: 钢管桩倾斜率在1以内;位置偏差在300mm以内;平台必须平整,各联接处要牢固,钢管桩周围需要抛砂包,并定期测量钢管桩周围河床面标高,冲刷是否超过允许程度。 严禁船只碰撞,夜间开启平台首尾示警灯,设置救生圈以保证人身安全。b.双壁钢围堰(双壁钢围堰是本工程深水桩墩柱的施工平台,焊缝钢材加工( 如坡口、板厚),加紧肋板等是控制点。)平台,应符合有关规定。2)护筒设置:护筒内径宜比桩径大200400mm护筒中心竖直线应与桩中心线重合,除设计另有规定外,平面允许误差为50mm,竖直线倾斜不大于1,干处可实测定位,水域可依靠导向架定位。旱地、筑岛处护筒可采用挖坑埋设法,护筒底部和四周所填粘质 土必须分层夯实。水域护筒设置,应严格注意平面设置、竖向倾斜和2节护筒的连接质量均需符合上述要求。沉入时可采用压重、振动、锤击并辅以筒内除土的方法。护筒高度宜高出地面0.3m或水面1.02.0m。当钻孔内有承压水时,应高于稳定后的承压水位2.0m以上。若承压水位不稳定或稳定后承压水位高出地下水位很多,应先做试桩,鉴定在此类地区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的可行性。当处于潮水影响地区时,应高于最高施工水位1.52.0m,并应采用稳定护筒内水头的措施。护筒埋置深度应根据设计要求或桩位的水文地质情况确定,一般情况埋置深度宜为24m,特殊情况应加深以保证钻孔和灌注混凝土的顺利进行。 有冲刷影响的河床,应沉入局部冲刷线以下不小于1.01.5m。护筒连接处要求筒内无突出物,应耐拉、压、不漏水。2.2.2泥浆的调制和使用技术要求1)钻孔泥浆一般由水、粘土(或膨润土)和添加剂按适当配合比配制而成,其性能指标可参照2.2.2选用:表2.2.2 泥浆性能指标选择钻孔方法地层情况泥浆性能指标相对密度粘度(Pa.s)含砂率(%)胶体率(%)失水率(ml/30min)泥皮厚(mm/30min)静切力(Pa)酸碱度(pH)正循环一般地层易坍地层1.051.201.201.4516221928848496962515221.02.535810810反循环一般地层易坍地层卵 石 土1.021.061.061.101.101.1516201828203544495959520202033312.512.512.5810810810推 钻冲 抓一般地层1.101.20182449520312.5811冲 击易坍地层1.201.402230495203358112)直径大于2.5m的大直径钻孔灌注桩对泥浆的要求较高,泥浆的选择应根据钻孔的工程地质情况、孔位、钻机性能、泥浆材料条件等确定。在地质复杂,覆盖层较厚,护筒下沉不到岩层的情况下,宜使用丙烯酰胺即PHP泥浆(PHP泥浆在深水桩基施工须应用,特别是砂性大,防止坍孔),此泥浆的特点是不分散,低固相、高粘度。2.3钻孔施工2.3.1一般要求1)钻机就位前,应对钻孔各项准备工作进行检查。2)钻孔时,应按设计资料绘制的地质剖面图,选用适当的钻机和泥浆。3)钻机安装后的底座和顶端应平稳,在钻进中不应产生位移或沉陷,否则应及时处理。4)钻孔作业应分班连续进行,填写的钻孔施工记录,交接班时应交代钻机情况及下一班应注意事项。应经常对钻孔泥浆进行检测和试验,不合要求时,应随时改正。应经常注意地层变化,在地层变化处均应捞取渣样,判明后记入记录表中并与地质剖面图核对。2.3.2钻孔灌注桩钻进的注意事项: 1)无论采用何种方法钻孔,开孔的孔位必须准确。开钻时均应慢速钻进,待导向部位或钻头全部进入地层后,方可加速钻进。 2)采用正、反循环钻孔(含潜水钻)均应采用减压钻进(减轻钻压是工程防止坍孔,减缓钻机速度的重要措施),即钻机的主吊钩始终要承受部分钻具的重力,而孔底承受的钻压不超过钻具重力之和(扣除浮力)的80%。 3)用全护筒法钻进时,为使钻机安装平正,压进的首节护筒必须竖直。钻孔开始后应随时检测护筒水平位置和竖直线,如发现偏移,应将护筒拔出,调整后重新压入钻进。 4)在钻孔排渣、提钻头除土或因故停钻时,应保持孔内具有规定的水位和要求的泥浆相对密度和粘度。处理孔内事故或因故停钻,必须将钻头提出孔外。 5)变截面桩柱的施工全断面一次成孔或再分级扩孔钻进,分级扩孔时变截面桩开始用大直径钻头,钻到变截面处换小直径钻头钻进,达到设计高程后,再换钻头扩孔到设计直径,依次作业23次直到完成符合设计要求的变截面桩。钻孔时为保持孔壁稳定,覆盖层进尺不能过快,宜采用减压吊钻钻进。2.4清孔2.4.1清孔要求:1)钻孔深度达到设计标高后,应对孔深、孔径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清孔。2)清孔方法应根据设计要求、钻孔方法、机具设备条件和地层情况决定。3)在吊入钢筋骨架后,灌注水下混凝土之前,应再次检查孔内泥浆性能指标和孔底沉淀厚度,如超过规定,应进行第二次清孔,符合要求后方可灌注水下混凝土。2.4.2清孔时应注意事项:1)清孔方法有换浆、抽浆、掏渣、空压机喷射,砂浆置换(砂浆置换是深水桩基清孔时防止坍孔的一重要手段)等,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使用。2)不论采用何种清孔方法,在清孔排渣时,必须注意保持孔内水头(孔内外水头保持平衡是不坍孔的基础保证),防止坍孔。3)无论采用何种方式清孔,清空后应从孔底提出泥浆试样,进行性能指标试验,试验结果符合规定。灌注水下混凝土前,孔底沉淀土厚度符合规定。4)不得用加深钻孔深度的方式代替清孔。表2.4 钻孔成孔质量标准2.5灌注水下混凝土2.5.1钢筋骨架的制作、运输及吊装就位的技术要求 1)钢筋骨架的制作应符合要求。 2)长桩骨架宜分段制作,分段长度应根据吊装条件确定,应确保不变形,接头应错开。 3)应在骨架外侧设置控制保护层厚度的垫块,其间距竖向为2m,横向圆周不得少于4处。骨架顶端应设置吊环。 4)骨架入孔一般用吊机,无吊机时,可采用钻机钻架,灌注塔架。起吊应按骨架长度的编号入孔。5)钢筋骨架的制作和吊放的允许偏差为:主筋间距10 mm;箍筋间距20 mm;骨架外径10 mm;骨架倾斜度:0.5%;骨架保护层厚度:20 mm;骨架中心平面位置20 mm;骨架顶端高程:20 mm;骨架底面高程:50 mm; 6)变截面桩钢筋骨架吊放按设计要求施工。2.5.2灌注水下混凝土时应配备的主要设备及备用设备 1)灌注水下混凝土的搅拌机能力,(连续浇灌是保证桩不发生断裂缺陷的最重要保证。)应能满足桩孔在规定时间内灌注完毕。灌注时间不得长于首批混凝土初凝时间。若估计灌注时间长于首批混凝土时间,则应掺入缓凝剂。 2)水下灌注混凝土的泵送机具宜采用混凝土泵,距离稍远的宜采用混凝土搅拌运输车。采用普通汽车运输时,运输容器应严密坚实,不漏浆、不吸水、便于装卸,混凝土不应离析。其途中运输与灌注混凝土温度有关时,按规定执行。 3)水下混凝土一般用钢导管灌注,导管内径(导管内径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如采用较大值,并应做水密承压和接头抗拉试验)为200350 mm,视桩径大小而定。导管使用前应进行水密承压和接头抗拉试验,严禁用压气试压。进行水密试验的水压不应小于孔内水深1.3倍的压力,也不应小于导管壁和焊缝可能承受灌注混凝土时最大内压力p的1.3倍,p可按式(2.5.2)计算:2.5.3水下混凝土配制 1)可采用火山灰水泥、粉煤灰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硅酸盐水泥,使用矿渣水泥时应采取防离析措施。水泥的初凝时间不宜早于2.5h,水泥的强度等级不宜低于42.5。 2)粗集料宜优先选用卵石,如采用碎石宜适当增加混凝土配合比的含砂率。集料的最大粒径不应大于导管内径的1/61/8和钢筋最小净距地1/4,同时不应大于40mm。 3)细集料宜采用级配良好的中砂。 4)混凝土配合比的含砂率宜采用0.40.5,水灰比宜采用0.50.6。有试验依据时含砂率和水灰比可酌情增大或增小。 5)混凝土拌合物应有良好的和易性(和易性是不堵塞导管的最重要保证),在运输和灌注过程中应无显著离析、泌水现象。灌注时应保持足够的流动性,其坍落度易为180220 mm。混凝土拌合物中宜掺用外加剂、粉煤灰等材料,其技术条件及掺用量按规定处理。 6)每立方米水下混凝土的水泥用量不宜小于350kg,当掺有适宜数量的减水缓凝剂或粉煤灰时,可不少于300 kg。不少于300 kg。防腐蚀混凝土。 7)对沿海地区(包括有盐碱腐蚀性地下水地区)应配制防腐蚀混凝土。 2.5.4灌注水下混凝土的技术要求 1)首批灌注混凝土的数量应能满足导管首次埋置深度(1.0m)和填充导管底部的需要,所需混凝土数量可参考公式计算: 2)混凝土拌合物运至灌注地点时,应检查其均匀性和坍落度等,如不符合要求,应进行第二次拌和,二次拌和后仍不符合要求时,不得使用。 3)首批混凝土拌和物下落后,混凝土应连续灌注。 4)在灌注过程中,特别是潮汐地区和有承压力地下水区,应注意保持孔内水头。5)在灌注过程中,导管的埋置深度易控制在26m。(埋置深度必须保证,否则易形成泥沙尖层)6)在灌注过程中,应经常测探井孔内混凝土面的位置,及时地调整导管埋深。7)为防止钢筋骨架上浮(浅桩长桩易钢筋骨架上浮,钢筋骨架固定和减缓浇筑速度对防止钢筋骨架上浮有作用),当灌注的混凝土顶面距钢筋骨架底部1 m左右时,应降低混凝土的灌注速度。当混凝土拌和物上升到骨架底口4 m以上时,提升导管,使其底口高于骨架底部2 m以上,即可恢复正常灌注速度。8)灌注的桩顶标高应比设计高出一定高度,一般为0.51.0m,以保证混凝土强度,多余部分接桩前必须凿除,残余桩头应无松散层。在灌注将近结束时,应核对混凝土的灌注数量,以确定所测混凝土的灌注高度是否正确。9)变截面桩灌注混凝土的技术要求 对变截面桩,应从最小截面的桩孔底部开始灌注,其技术要求与等截面桩相同。灌注至扩大截面处时,导管应提升至扩大截面下约2 m,应稍加大混凝土灌注速度和混凝土的坍落度;当混凝土面高于扩大截面处3 m后,应将导管提升至扩大截面处上1 m,继续灌注至桩顶。10)使用全护筒灌注水下混凝土时,当混凝土面进入护筒后,护筒底部始终应在混凝土面以下,随导管的提升,逐步上拔护筒,护筒内的混凝土灌注高度,不仅要考虑导管及护筒将提升的高度,还要考虑因上拔护筒引起的混凝土面的降低,以保证导管的埋置深度和护筒底面低于混凝土面。要边灌注、边排水,保护护筒内水位稳定,不至过高(保持孔内外水头平衡),造成反穿孔。11)在灌注过程中,应将孔内溢出的水或泥浆引流至适当地点处理,不得随意排放,污染环境及河流。2.5.5灌注中发生故障时,应查明原因,合理确定处理方案,进行处理。(报告总监,合理处理)2.6承台 2.6.1无水或浅水施工承台的挖基工作可按规范办理,承台模板、钢筋、混凝土的施工可按规范办理。 2.6.2用套箱法围堰施工水中桩基平台时,宜先填塞桩和预留孔之间的缝隙,然后在套箱内灌注水下混凝土封底(混凝土封底防止围堰内外水头差,水从沙土地基渗入围堰),待混凝土达到设计规定强度后抽干水,施工平台。抽水时应限制抽水速度,以确保安全。 2.6.3边桩外侧与承台边缘的净距不得小于设计规定的最小值。 2.6.4承台的质量检验标准:标6.7.4 承台的质量检验标准2.7质量检验及质量标准2.7.1钻、挖孔在终孔和清孔后,应进行孔位、孔深检验。 2.7.2孔径、孔形和倾斜度宜采用专用仪器测定,当缺乏专用仪器时,可采用外径为钻孔桩钢筋笼直径加100mm(不得大于钻头直径),长度为46倍外径的钢筋检孔器吊入钻孔内检测。 2.7.3钻、挖孔成孔的质量标准见表2.7.3表2.7.3 钻、挖孔成孔质量标准(孔的中心位置、孔径、孔深,基本保证质量的条件) 2.7.4钻、挖孔灌注桩的混凝土质量检测1.桩身混凝土抗压强度应符合设计规定;每桩设计组数为24组;2.检测方法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一般选有代表性的桩用无破损法进行检测,重要工程或重要部位的桩宜逐根进行检测,设计有规定时或对桩的质量有疑问时,应采用钻取芯样法对桩进行检测,对柱桩并应钻到桩底0.5m以下。(反射波发:根据反射波的强弱,不良缺陷的反射波的情况,确定、。) 3.当检测后,桩身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研究处理方案,报监理单位处理。 2.7.5钻、挖孔灌注桩的承载力试验。2.8围堰2.8.1双壁钢围堰:1)双壁钢围堰(根据国家法规、需专门方案、经专家论证,钢结构专业、钢板厚、坡口、焊缝质量、防局部稳定的加劲肋板等为控制点。)应进行专门设计,其强度、刚度及结构稳定性、锚锭系统、使用期等应满足施工要求。 2)双壁钢围堰适用于深水基础施工,围堰的尺寸及高度应根据基础尺寸及放样误差、墩位处河床标高、围堰下沉深度和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最高水位高程以及浪高等因素确定。3)双壁钢间距应根据下沉需克服的水的浮力、土壤摩阻力、基底抗力而定。双壁钢围堰本身应分设多个对角的横向互不相通水的隔水仓,以便在下沉过程中分仓对称(对称是保持稳定的手段)灌水、砂砾石或混凝土。 4)双壁钢围堰的制作,应按设计要求在工厂施工,其分节分块的大小应按工地吊装、移运能力确定。 5)双壁钢围堰拼焊后应进行焊接质量检验及水密试验。 6)各节、块拼焊时,应按预先安排的顺序对称进行。 7)围堰浮运定位应符合规定。 8)围堰清基应符合设计要求,清基完成后,由潜水员逐片检查,合格后,方可浇注水下混凝土封底(防止围堰内外水头差,造成水从沙土地基涌入)。 9)围堰着床后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而又作为承台模板时,其误差应符合模板的施工要求。 10)围堰拆除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撞击墩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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