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清单计价概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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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计价概述一、施工图预算与工程量清单计价 施工图预算:是施工图设计预算的简称,是指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根据施工图纸、预算定额、施工组织设计、生产要素预算价格等资料计算和确定工程建设费用的文件。 施工图预算是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依据;也是实行工程招标时建设单位确定“标底”、投标单位确定“报价”的主要参考依据;也是工程结算的依据。 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投标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招标人公开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人自主报价或招标人编制标底及双方签定合同价款、工程结算等活动。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则)明确规定,依照工程量清单和综合单价法,由市场竞争形成工程造价的计价模式与方法,称为工程量清单计价。按不同用途分为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以及工程结算等。(计价规则第四节) 因此,就要正确的理解施工图预算的概念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含义: 1、施工图预算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范畴,不能混为一体。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一种计价方法,施工图预算是工程造价文件。 2、施工图预算在概念上不能等同于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因为,从工程项目组成看,施工图预算包括了单位工程预算、单项工程预算和建设项目总预算。从工程费用组成上看,除建安工程费用外,还有设备购置费和工程建设其它费用。由于其它费用便于确定,一般只研究建安工程预算的编制。 3、从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图预算的编制方法体系上,可分为预算定额计价模式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计价规范(规则)1.0.21.0.4条规定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的适用范围) 4、现阶段编制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图预算,其费用项目组成应符合建标【2003】206号文件的规定。 5、编制施工图预算所依据的消耗量定额及价目表属预算定额性质,因此确定的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社会平均水平(标底或招标最高限价)。 6、施工图预算与标底价格、投标价格从概念上不能混淆,编制单位也不同 综上所述,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一种计价方法,是一种全新的计价模式,为了合理确定各个阶段的工程造价,计价规范(规则)从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计价至工程量调整、竣工结算等各个主要环节都作了详细的规定(计价规则第四节),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中各方都应严格遵守。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内容 工程量清单计价就其计价的用途而言,包括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招标最高限价)和投标报价、竣工结算等全过程计价。标底和报价编制的依据(社会平均价格和工程个别价格)和程序有所区别。 工程量清单计价就其计价的内容而言,是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主要是确定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用、措施项目费用、其它项目费用和规费、税金(即工程造价计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就其项目单价的费用组成而言,按计价规范规定,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二)工程单价的计价方法 有三种:工料单价法 综合单价法 完全单价法 工料单价只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和税金需另行计算,即:工料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 综合单价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一定范围内的风险因素。综合单价反映了承包人的收入,但它仍属于不完全单价,其剩余费用(规费和税金等)需另行计算。即:综合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 完全单价也称全费用单价,其费用组成是在综合单价的基础上,再计入规费和税金。完全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规费税金 (三)综合单价的含义 我国的工程量清单采用综合单价计价,要充分理解“综合单价”的含义: 完成每个分项工程所含全部工作内容的费用 完成每项工作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规费、税金除外) 考虑一定范围内的风险因素而增加的费用(风险的含义不要只理解为材料价格的变化,应是广义的,包括了组成综合单价的全部内容。既可综合考虑,也可分项考虑,考虑的范围和幅度应以招标文件的规定为准计算有限度的风险,风险计入要素的费用中) 因此,工程量清单计价包括单位工程造价计价和综合单价计价。难点是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计价 *综合单价不但适用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也适用于措施项目清单、其它项目清单。*清单计价人在编制预算、标底(招标最高限价)和投标报价时,应分别按相应的编制原则、编制规定执行:即计价模式相同,但综合单价的形成又有所区别:*编制预算、标底(招标最高限价)时: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应按消耗量定额、计价费率及相关计价依据确定。材料价格应按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造价信息没有发布的参照市场价(不再存在差价的概念)*编制报价时: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均为市场价,管理费、利润由投标人自主确定。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自主报价的材料、设备单价可按当期市场价格水平适当浮动,但不得过低(高)于市场价格水平。*编制结算时:招投标所形成的竞争成果(中标综合单价、中标系数或费率)不能推翻,即综合单价、费率不变。施工中可能发生的人工、材料和暂估材料单价的变化另行计算(按差价处理)。(在主要材料、设备差价表P47上计算,然后计入造价计算程序中P8)三、工程量清单计价应注意事项 (一)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为不可调整的闭口清单,计价时,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内的工程数量、工程内容除招标人另有通知、答疑纪要要求修改外,清单计价人不允许作任何更改和变动。 投标人如果认为清单内容有不妥或遗漏,只能通过质疑的方式由清单编制人作统一的修改更正,并把修正后的工程量清单发往所有的投标人。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必须逐一计价,未计价的,均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组价时,对于甲供材料和甲方暂估单价的材料、设备应按业主给定的单价计入分部分项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内: 招标人所供材料和甲方暂估单价材料、设备应列入专用表中(明细表P30 31),其数量和价格的来源应该有依据(单价可根据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造价信息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反映当期市场价格实际水平)。 明细表中的单价是计算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依据,是计算总包服务费中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保管费的依据,也是结算时计算暂估单价材料差价的依据。(二)措施项目清单计价 措施项目清单中所列的措施项目清单大多数以“项”列出,所以计价时,首先应详细分析其所包含的工作内容,然后根据所含内容,按照相关规定计算确定其综合单价。计价规则中的相关内容、相关费率,招标人编制标底时按相应规定费率计取,投标人编制报价时,仅供参考(不可竞争费用除外) 措施项目清单为可调整清单,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所列项目,可根据企业自身特点作适当的变更增减。如果中标所报价款归投标人所有。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一经报出,即被认为是包括了所有应该发生的措施项目的全部费用。 如果报出的清单中没有列项,且施工中又必须发生的项目,业主有权认为,其综合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中。将来措施项目发生时,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索赔与调整。 (三)其他项目清单计价 其它项目清单由招标人部分、投标人部分两部分组成 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随招标文件发至投标人或标底编制人,其项目、数量、金额等不得随意改动。 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和材料暂估价、计日工均为暂估金额、预测数量,虽在投标报价时计入投标人的报价中,但不应视为投标人所有。竣工结算时,应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作内容,按实结算,剩余部分仍归招标人所有。 投标人填写部分(如计日工),招标人提供的项目、数量,投标人不得随意更改,且必须报价。如不报价,招标人有权认为投标人就未报价内容无偿为自己服务。 总承包服务费,虽在清单项目中列出,但是计价人应根据拟建工程项目的预计分包情况来决定是否计价,若计价,标底按分包部分造价的24计取分包工程服务费,甲供材料、设备按其价值的0.81.2%计取保管费。投标报价高低均由投标人自主确定,如果中标,其所报总承包服务费完全归投标人所有。简言之: *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除书面通知外)不得更改。 *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投标人可补充,一旦中标归投标人所有。 *计算工程造价时,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和税金不得作任何修改。 *工程造价表中所计算出的总造价即为投标报价,不得再变更,如要优惠在综合单价中考虑,即: 投标总价应当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投标综合单价应与综合单价分析表相一致,进入综合单价的材料单价应与“主要材料数量及价格表”中的单价一致。 *根据招投标法规定,招标工程设有标底的,评标时应参考标底。标底的参考作用主要时只控制工程投标报价的上限,否则视为脱标。 *投标报价不得低于企业成本。企业成本难以界定,一般通过招标文件或评标办法中规定。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依据和程序一、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依据 1、招标最高限价应根据下列依据编制: 1)本规则; 2)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3)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 4)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5)陕西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及其他相关计价依据和办法; 6)省、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的参照市场价; 7)常规的施工方案; 8)其他相关资料;2、投标报价应根据下列依据编制:1)本规则; 2)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3)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4)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5)企业定额或参考陕西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及其他相关计价依据和办法; 6)市场价格信息或参考省、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7)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8)其他相关资料。3、确编制最高限价和投标报价的依据不同 共性: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建设工程的设计文件、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要求 个性:常规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措施;消耗量定额和企业定额;计价费率和参考计价费率;相关价格信息和市场价格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主要依据 1、招标文件与工程量清单 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参与投标活动、进行投标报价的行动指南。招标文件一般包括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合同通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技术规范、图纸、评标和定标办法、工程量清单以及必要的附表,如各种担保或保函的格式等 。可归纳为两点:一是投标者为投标所需要了解并遵守的规定,二是投标者所需提供的文件。所需提供的文件中最重要的是商务标,即工程量清单报价,它是招标投标工作的焦点。 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是招标人提供的投标人用于报价的工程量,也是最终结算和支付的依据。所以,必须对工程量清单中的具体内容和工程量在施工中是否会变更等情况进行分析,才能作出正确的报价或者采用报价策略回避风险。 2、施工图纸 结构施工图(简称结施)主要表示承重结构的布置情况、构件类型及构造和做法等。基本图包括基础、柱网、楼层、屋面等结构平面布置图。详图包括柱、墙、楼板、楼梯、雨蓬等。 招标人提供给投标人的工程量清单是按设计图纸编制的,可能未进行图纸会审,难免出现问题,也是引起设计变更的原因之一,所以,要了解图纸和清单在施工中发生变化的可能性。对于不变的报价要适中、对可能变化的报价要有策略。 3、企业定额和消耗量定额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企业根据自有的企业定额及市场因素对工程进行报价的计价方法。但是目前许多企业还没有建立起自身的定额体系。在没有自身企业定额的情况下,作为过渡,适当利用国家和地区或行业制定的消耗量定额(如预算定额、单位估价表)作为工料分析、计算成本和投标报价的依据,不失为一种较理想、快捷的变通办法。 具体应用时,首先根据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某一项目的特征和工程内容,在预算定额中找出对应的定额子目名称和编号(注意:一个清单项目对应定额子目可能是一个,也可能有几个)。然后计算定额项目的工程量,套用定额得到“三量”。三量分别乘以投标人所选定的“三价”就可得到“三费”。再确定管理费和利润并适当考虑风险,最后获得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某一项目的综合单价和合价。 在计算定额子目工程量时,应注意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和定额项目工程量的区别点和相同点。 4、计价费率和单位估价表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 是根据【2003】206号文件,结合我省实际水平编制的,反映部分措施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的计算费率。是形成综合单价、计取有关费用(部分措施费、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的基础。 计价费率是编制最高限价(标底)和编制施工图预算的依据,也是施工企业编制投标报价的重要参考依据。 价目表2009是以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或结构构件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的社会平均水平。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时,是形成综合单价的参考依据。 5、其他其它计价依据还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施工现场资料、计价规范(规则) 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是招标人评标时考虑的主要因数之一,是编制投标文件的一项主要工作,也是投标人为确定工程量的依据之一。是措施项目计价的最基本依据之一。 施工现场资料包括现场的地质、水文、气象以及地上的有关情况,这些资料均会对工程投标报价产生影响(如对土方工程、临时设施、二次搬运等)。同时,这些资料也是将来进行工程索赔时的基础资料。 三、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程序 1、熟悉招标文件和设计文件 2、核对清单工程量并计算有关工程量 3、参加图纸答疑和查看现场 4、询价,确定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单价 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组价 6、分部分项清单计价、措施项目清单和其它项目清单计价 7、计算单位工程造价 8、汇总单项工程造价、工程项目总造价 9、填写总价、封面、装订、盖章 四、工程量清单计价程序的主要环节 (一)熟悉招标文件和设计文件 见前(略) (二)清单工程量的计算与复核 在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可直接据此编制报价,不用复核工程量(对清单不负有核实的义务)。 如果投标人认为清单内容有不妥之处或投标人为确定投标策略及把握索赔机会,需重新计算和复核工程量。 通过计算和复核清单工程量,可准确地确定材料、设备等资源数量,防止因超量、少购等带来的浪费、积压或停工待料。 如发现漏项、误算时,可通过质疑的方式由清单编制人做统一的修改更正。 (三)计算定额项目的工程量(方案量) 根据所选定额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定额工程数量,或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计算方案量。当该项目定额工程量计算与工程量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相一致时,可直接以清单中的工程量作为定额子目相应工程内容的工程数量。 定额项目工程量(方案量)是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形成的主要依据之一。 注意工程量计量单位的换算。 四、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应采用统一格式 招标时,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应随招标文件发至投标人 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应由下列内容组成:见计价规则 P325.2.3 招标最高限价、投标报价、竣工结算表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使用表格包括:1)封面、招标最高限价、投标总价、竣工结算总价、总说明,应按不同计价内容分别选用。2)计价表:招标最高限价及投标报价表格包括:工程项目总造价表,单项工程造价汇总表,单位工程造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计日工计价表,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规费、税金项目清单计价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竣工结算计价表除上述表格外还应包括:主要材料、设备差价表,索赔与现场签证计价汇总表,费用索赔申请(核准)表,现场签证表,工程款支付申请(核准)表。2封面应按规定的内容填写、签字、盖章。 3总说明应按下列内容填写:1)工程概况:建设规模、工程特征、计划工期、合同工期、实际工期、施工现场及变化情况、施工组织设计的特点、自然地理条件、环境保护要求等。 2)编制依据等。5.2.4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5.2.5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写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写,未填写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的编制(一)一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具体计算内容 1、按照企业定额或政府消耗量定额标准及预算价格确定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并以此为基础确定管理费和利润、风险,由此可计算出分部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 分部分项工程费=清单工程量综合单价 2、根据现场因素及工程量清单规定计算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以定额法或分部分项工程费为基数按费率计算的方法确定。 措施项目费=分部分项工程费相应的费率 或:措施项目费=清单工程量综合单价 3、其他项目费按工程量清单给定的有关费用(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和计日工的数量为依据,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确定。4、规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5、税金按国家或地方税法的规定执行 6、汇总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等得到工程总价 7、根据分析、判断、调整得到标底或报价 二、分部分项工程费的确定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在其计价表中进行,计价表中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数量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内容填写。 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的确定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取决于清单工程量(业主已确定),另一方面取决于清单项目单价(综合单价)。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应根据计价规则规定的综合单价组成,按设计文件或“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中的“项目特征”和“工程内容”确定 (一)综合单价计价 综合单价应按一定的组价程序和内容进行组合确定。(见计价规则 P89 表) 人工土方工程组价要用“以人工费为基础组价” P9 机械土方工程、桩基础工程、一般土建工程和装饰工程组价要用“以直接费为基础组价” P8 表中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从消耗量定额或也可以从 价目表中得到,管理费、利润的费率从计价费率表中得到 组价项目内容:清单项目中的项目特征和工程内容的描述 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各组合工程内容的综合单价 (二)综合单价的确定步骤 1、确定计算依据 编制最高限价和编制投标报价的依据不同 2、分析清单项目的工程内容 由于计价规则和消耗量定额或企业定额在工程项目划分上不完全一致。工程量清单以“综合实体”项目为主划分(实体项目中一般可以包括许多工程内容)。而消耗量定额一般是按施工工序设置的,包括的工程内容一般是单一的。因此需要清单计价的编制人根据工程量清单描述的项目特征和工作内容确定清单项目所包含的消耗量定额子目。 3、计算定额项目的工程量 根据所选定额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数量,当与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相一致时,可直接以清单中的工程量作为定额子目相应工程内容的工程数量。当清单和定额两个计算规则不同或清单未提供工程量时,应按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重新计算。 4、确定相应项目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 编制标底采用消耗量定额,编制报价采用企业定额或消耗量定额 人工消耗量定额子目中人工消耗量定额项目工程量 材料消耗量定额子目中材料消耗量定额项目工程量 机械消耗量定额子目中机械消耗量定额项目工程量 5、确定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单价 编制标底采用政府部门规定的价格(如人工单价)和市场价格,编制报价采用市场价格。 6、确定相应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费 人工费人工消耗量人工单价 材料费材料消耗量材料单价 机械费机械台班量台班单价 7、计算分项直接工程费 分项工程直接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v 步骤47也可以这样确定: 定额人工费定额人工消耗量人工单价 定额材料费定额材料消耗量材料单价 定额机械费定额机械台班量台班单价v 分项直接工程费=(定额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定额项目工程量 8、确定管理费、利润及风险 管理费、利润及风险的确定,根据计价依据的不同,计算方法各异。 9、计算综合费用 综合费用分项直接工程费+风险+管理费+利润10、确定清单项目综合单价 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清单项目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 或: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定额项目综合单价/清单项目工程量 定额项目综合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 除采用上述方法确定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以外,还可以采用清单单位含量法: 清单单位含量法的基本方法是在计算定额工程量后(计算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之前) ,计算清单项目所分摊的定额项目的工程量,即清单含量: 清单含量=某工程内容的定额工程量/清单工程量 *单位估价表法:即直接采用价目表中的基价,计算管理费和利润或风险,得到定额综合单价,再换算成清单综合单价(即定额综合单价乘以清单含量即可)应用价目表时,如果人工单价、材料单价和价目表中的单价不一致时,应调整价目表中的人工费、材料费或基价,调整后的费用(即市场价)为: 人工费价目表中人工费+人工费的差额 材料费价目表中材料费+材料费的差额 调整后基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 或调整后基价(价目表中基价+人工费差额+材料费差额) 人工费差额(人工的市场单价价目表中规定的人工单价)消耗量定额中的人工消耗量 材料费差额(材料的市场价格价目表附录中材料的单价)消耗量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三)管理费的确定1、管理费的概念管理费是指承包人为组织和管理施工生产及正常运营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管理费是工程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管理费分为公司管理费和现场管理费,公司管理费即公司总部的管理费,是施工企业用来维持公司营业和总部为全部合同提供服务的一项费用。现场管理费是施工现场项目经理部组织和管理施工所支出的费用。在工程投标报价中不分公司管理费和现场管理费。但由于这两项费用的用途和估算的方法不尽相同,因此,先分别估算,然后再合并为管理费。 2、管理费的计算: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管理费的计价一般以基数乘以费率的形式摊入分部分项单价和措施项目费中。 1)以直接工程费为计算基础(适用于除人工土方工程以外的建筑工程和装饰工程) 管理费直接工程费管理费费率 2)以人工费为计算基础(适用于人工土方工程) 管理费人工费管理费费率 3)管理费的费率:陕西省参考费率(四)利润的确定 1、利润的概念 利润是承包人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为了持续生存与发展,承包人必须获取利润。承包人的所有活动都是为了最大限度的实现这一目标。 如何确定利润是报价决策的关键问题之一。随着建筑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要想获得很高的利润已非易事。很显然,在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一定的情况下,报价的高低主要取决于利润的高低。企业经营的目标是获取利润,因此,在报价中不能盲目的压低报价,应制定一个利润的最低限额。然后根据竞争情况,招标人的类型及承包人对工程项目的期望程度,确定一个不低于最低限额的合适的利润率。 2、利润的计算 利润的计算一般以基数乘以费率的形式摊入分部分项单价和措施项目费中。 1)以直接工程费和管理费之和为计算基础(适用于除人工土方工程以外的建筑工程和装饰工程) 利润(直接工程费+管理费)利润费率 2)以人工费为计算基础(适用于人工土方工程) 利润人工费利润费率 3)利润的费率:陕西省参考费率(五)风险的确定 计价规则中关于风险的规定:4.1.11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其工程计价风险实行发包人、承包人合理分担,发包人承担工程量清单计量不准、不全及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变化风险,承包人承担合同约定的风险内容、幅度内自主报价的风险。4.1.12 发包人、承包人约定工程计价风险应遵循以下原则:1. 发包人、承包人均不得要求对方承担所有风险、无限风险,也不得变相约定由对方承担所有风险或无限风险。2. 主要建筑材料、设备因市场波动导致的风险,应约定主要材料、设备的种类及其风险内容、幅度。约定内的风险由承包人自主报价、自我承担,约定外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3. 法律、法规及省级或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强制性价格调整导致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4. 承包人自主控制的管理费、利润等风险由承包人承担。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风险的考虑还是以材料和人工的风险为主,主要取决于业主在招标文件中的约定范围和幅度。 (六)关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结算计价规则规定 4.1.13 由发包人承担的除工程量变化以外的风险费用按差价计列。差价不计入综合单价,只计取规费和税金。 差价:材料差价 暂估单价引起的差价 政策性调整引起的差价(人工差价) 招标人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单价计入综合单价。招投标形成的竞争成果(综合单价、中标费率),结算时不能推翻。分部分项工程费用双方确认的工程量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或确认调整的综合单价)按规定应计列的差价材料差价【双方确认的材料单价合同材料单价(1+约定的幅度)】材料的消耗量。如合同无约定的幅度时,约定的幅度不计算暂估价材料差价(招标或双方协商确认的材料单价暂估材料单价)材料的消耗量 人工费差价应调差价的人工费/合同约定的人工单价(政策性规定的人工单价合同约定的人工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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