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江县文化市场稽查队违法腐败问题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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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江县文化市场稽查队违法腐败问题报告柳江县文化市场稽查队稽查员 胡学颂柳江县文化市场稽查队于2004年9月成立,属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07年核定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定编10人,现在编13人(其中工人2名),超编3人。我于2004年9月调任县文化市场稽查队稽查员。2005年我参加柳江县文体局进驻县电影公司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工作组,下半年被抽调到局办公室做秘书工作,2006年3月回稽查员工作岗位。当时韦凤醒、韦世孝同志分别任稽查队正、副队长,由于他们之间关系不大融洽,2006年工作也出现了一些矛盾问题。2007年上半年,文体局领导班子和稽查队领导相继调整,后来稽查队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被评为2007年全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先进基层单位。但是在成绩掩盖下,柳江县文化市场稽查队显现的问题也越来越严重,稽查队工作明显偏离国家政策和法律精神,特别是对黑电子室长期以处罚代替取缔,工作行为受部门利益驱动明显,行政处罚受领导人情关系干扰严重,出现处罚不公现象,政府部门执法工作协调不够,执法不严,发生社会影响问题时部门间相互推诿责任,政府形象难以取信于民,群众不满,业主也有意见。当时我在2007年度个人述职报告中就向上级反映道:我个人无力摆脱现实大环境的束缚和影响,没有践行法治理念的职权,不能真正彻底地依法办案和严格执法,为构建法治国家而奋斗,同时有生之年对法治前景满怀失望之心,观审自身,追求良法之治社会,但力不从心,只能屈从于人治现实,悲切尤深。2007年底2008年初即春节前一段时间,柳江县文化市场稽查队相关领导(不知有否上级领导授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第235号国务院令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规定,私自收取了一些黑电子室经营业主的罚款,且不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和缴款单,也不开任何收据,严重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事发当时那段时间我凭直觉知道他们应该是私下收取罚款了(一些黑电子室经营业主未经出具处罚文书但进队长办公室后不久就可以拿作证据登记保存的电子游戏板盒离开)。但我没有看见,也不好进队长室。之前有一次我曾因看见汇利丰大酒店业务员拿一张我不知道的签单来队长室报账,就跟进去看,结果队长周明霜极为恼火,之后我不好再理会类似见不得人的事了。2008年春节放假前,熊黎军副局长和稽查队正、副队长及主任4人在稽查队队长办公室商定年终奖分配方案后出来,不敢看坐在外面的我们,就低着头匆匆走进他的副局长室。之后队领导叫我们稽查员每次只能单独一个人进队长室领年终奖,并叫我第一个进去,当时队长周明霜、副队长张珂、队办主任罗飞毅和我4个人在场。罗飞毅拿出4份领款单给我签,分别是2000元、1500元、500元和300元。队长告诉我:今年做工的和不做工的年终奖分配不一样,我们出去做工的每人4000元,不出去做工的每人2000元,听说局机关的一般职工也只得2000多点,为避免局机关说我们“仔大过娘”,因此对任何人都必须绝对保密,包括他本人问我,也只能回答2000元,其中1500元年终奖,500元家属慰问金。另外,因我患白血病住院,稽查队发给我300元表示慰问(熊黎军副局长原来跟队长他们说因我一个人额外承担文化市场简报撰稿编辑出版工作辛苦,年底多发给我一点奖金)。后来,队长周明霜还几次试探问我年终奖问题,怕我在别人面前说漏嘴。2008年6月29日下午,稽查队队长周明霜电话通知我有任务外出检查,并先带我们坐车到拉堡农贸蓝色港湾吃饭。我发现蓝色港湾门前小车云集,其中还有局长坐的车78581,我还以为有什么大案要办。吃饭后,我才知道队长约请我们吃饭原来是为了应对上级调查。我说自己没说过假话,我说不出口。周明霜要求我们稽查员在调查组面前绝对不能说2007年领到4000元年终奖,如果我们说领到4000元,上级就肯定会认为稽查队领导分到8000元。据罗飞毅说,当时一共收取8家黑电子室现金罚款共计1.1万元,但都拿来买办公用品完了。周明霜说局长的意思是要“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而且可能还要过桌来讲话。当我明白并不是真有检查任务才来吃饭后,我第一个先走了,出门时竟然听到一群众仰天高喊“腐败啊!”第二天开始,我发现周明霜就拉拢稽查队其他成员秘密沟通谈话并孤立我,当时还在单位推荐领导干部过程中耍了我一把,令我看清了他的为人,但当时矛盾还没有公开化,因为他是队长,刚来时还拉拢我,多少还有老乡和平时工作当中带我们出去吃喝玩乐的私人感情,我还投了他一票,回想真是大错特错了!2008年6月30日至7月初局党组纪检组长就我县部分电子游戏室业主告发柳江县文化市场稽查队违法收黑钱问题而展开调查。由于我配合调查,如实反映情况,并愿意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后来在我的博客上公开了本单位2008年初涉嫌违法收黑钱问题的一些情况和长期以来我难以接受的一些错误工作指导思想问题(并当即告知周明霜队长和局纪检组长),本意在于希望所有国家机构组织单位公职人员引以为鉴,树天下为公之情志,合力扭转社会不正之风。这篇博客内容如下:“柳江县文化市场秩序日趋混乱,特别是全县黑电子室越打越多,并大有出现黑电子室从农村包围县城的趋势,局长、书记、分管文化市场副局长均与某些黑电子室或黑网吧有特殊关系,分管文化市场副局长有亲属经营网吧,在局领导错误思想指导下,稽查队工作管理失范,出现执法不公现象,并以处罚代替取缔,接受业主吃请,2008年初收取8家黑电子室现金罚款共计1.1万元不开罚票,购买一台数码相机曾隐瞒为周明霜私人财产一段时间。”当时柳江县文体局局长韦宝洋并不因此恼怒我,还因此特别关心我以示“宽宏大量”而令我感动一时。遗憾稽查队其他成员执迷不悟,反而群起而围攻、孤立我。但事实证明我想错了,因为罗飞毅在调查前就说过“局机关账上有10万元钱找没见,如果局里面搞我们稽查队,我们就搞翻局里面!”局长这样做还是为了包庇他们,2008年年度考核还不公开评罗飞毅为优秀。局长韦宝洋还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公开恼怒批评有人胆敢亮文体局的丑,说“家丑不可外扬,有的人说文体局这里不好那里不好,你有本事哪里好就去那里呗!”原来稽查队其他成员执迷不悟群起而围攻、孤立我是有背景支持的。当初周明霜刚来上班时主动向我套老乡三个帮之类的话拉拢我,还说我和他以及邓芬三个人都是周思泉(时任柳江县常务副县长)帮助进稽查队的,我们三个人要团结一致对外,不要给周思泉丢脸。当时除了觉得他有点庸俗之感外,还颇得我的真情,又受2007年新任分管副局长熊黎军青睐“县长表弟” (2007年11月23日稽查队到融安考察学习,熊黎军在时任融安县县长周思泉面前暴露内心原委,他向周思泉敬酒趁着酒兴喊道:“你们晓得周明霜是周县长的表弟吗?喂,周县长,周明霜是我亲自一手提拔起来当队长的呗!”周思泉不做声过来跟我碰杯,没有说什么,我真为熊黎军感到脸红,连我也弄不清这关系从哪里来,后来我查证得知周明霜并非周思泉的表弟,同姓而已)提拔当上队长、县政协委员,真是“年轻有为”,我处处诚恳鞭策老乡凡事为国奉公思想莫走歧途,当时队长和他们就有想办法搞“创收”的念头,我就严厉警告过他们:“如果你们想丢饭碗你们就做吧!”尽管我在稽查队中始终保持自身执法工作的正确指导思想,并经常提醒和警示全队同事要端正思想保持公平、公正、公开、文明、严格、规范的执法行为,某些执法事项在全国普遍不能严格依照法条查处的最起码要求是不能越过公正执法的底线,任何争取工作经费的做法也必须以不违法为底线。但我一个人的力量谁也不放在眼里,我的正义言论和正确主张总是受他们围攻反对。2007年下半年有一次去基隆检查途中发现他们又产生搞“年终奖”的念头,我再次尽力劝告了他们,还针对他们的贪念问道:“你们想坐牢吗?”但罗飞毅竟顶嘴说他爸所在单位就曾发给每人1万多元钱后来被查出但(退钱后)照样没事!我无言以对。2007年年底熊黎军副局长安排工作时强调今后稽查队办案要求谁的案子谁负责,别的稽查员不准过问。这明显违背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我当即表示反对并劝告稽查队莫要听熊黎军说的这样做,但没人回应。大势所趋,孤掌难鸣,我反而处于孤立境地,现实就是这么悲哀。但是,我不后悔,为践行法治理念,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正义举止遭到反对孤立也是必然的过程,甚至以付出牺牲为代价,但能够为真理正义而献身,也是我毕生的理想和抱负。2008年稽查队工作出现了不少失误,工作全面滑坡,这是长期以来文化市场稽查工作指导思想不正确执法规范要求不严格的必然结果。我在2008年个人述职报告中指出:我的缺点和不足之处在于,对同事、领导错误的工作指导思想不能长久容忍,个人无力摆脱现实大环境的束缚和影响,没有践行法治理念的职权,不能真正彻底地依法办案和严格执法,为构建法治国家而奋斗,但有生之年对法治前景不再满怀失望之心,观审自身,追求良法之治社会,只是力不从心,无奈于人治现实,悲切尤深。2009年1月8日上午,我听说队里要开会,我问队员韦艾梅开什么会,队员韦艾梅答“批斗会”!我还莫名其妙地笑。当天在稽查队办公室召开的队会上,稽查队长周明霜、主任罗飞毅、队员韦艾梅、施韦君等人真实上演了一场针对我的“批斗会”! 在我和他们针锋相对之后,周明霜无话可说宣布散会。罗飞毅还宣布:县纪委说没事!我知道罗飞毅的母亲在县纪委,父亲是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负责人,但不知他们为什么每逢上级调查,我们还没有见风吹草动他们就了解一清二楚了,而且违法不思悔过还敢这样一伙胆大气粗教训批评者!大概怕我再揭稽查队腐败问题,我领到单位2008年年终奖金额为600元(以夜勤名义发)。2009年1月23日,稽查队员(工人)韦立宽不知为遮掩什么在市场股办公室竟然拿起椅子扬言搞死我!也许是为使我确信因为稽查队每个人都拿600元年终奖而对我“愤愤不平”吧?2009年以来我没有从稽查队领到一分钱,连工会费利益都被剥夺了,工作经费开支我也不知情。而让我悲愤和无法容忍的是,事实上我作为一名稽查员的执法工作职权已经被变相剥夺一年多了,虽多次举报反映得口干舌燥,但上级有关部门竟然不敢动他们!2009年11月23日,我又以电子邮件汇报市文化局; 12月15日,汇报县纪委监察局; 12月18日上午到局纪检组长办公室反映罗飞毅骂娘事件,回队办时发现自己办公桌被人倒水在上面。2010年1月13日上午,老队长韦凤醒到队长室讲故事为周明霜他们打气,大有攻守同盟互助到底的气势。1月14日下午,罗飞毅在队长室还“教育”稽查队其他队员们不要对稽查队领导分得8000或6000奖金看不开。2010年1月22日我从局办政工查询得知上年考核情况后又向柳江县纪委、监察局举报:1、2008年初柳江县文化市场稽查队违法收取黑钱(黑电子室罚款)一万余元,其直接责任人办公室主任罗飞毅却在2008年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且不公开,被考核者至今没有签字,全队2008年年度考核程序违规。2、柳江县文体局领导班子对待本单位腐败现象认识不足,态度错误,纠正不力,处置不当,涉嫌包庇违法腐败分子,致使稽查队领导犯严重错误不被追究,更有甚者其直接责任人罗飞毅在2008年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而当初如实反映问题的胡学颂一年多来饱受孤立(开“批斗会”等)、侮辱(放阴毛在胡学颂书上,倒水在胡学颂桌上、骂娘)、打击和非法剥夺职权,领导视而不见甚至把胡学颂受到架空的不公正待遇假慈悲说成为“关心本人身体”缘故,卑鄙可耻至极!2010年1月27日,我向县人事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综合管理股、市文化局、区纪委监察厅举报。1月29日向县纪委、县政法委举报。更让我愤怒的是,自己的反腐败斗争遭到进一步压制, 2010年2月2日在稽查队年度考核公示的第二天,我向文体局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抗议书,并复印送县人事局王联银局长,内容如下:自从2008年初柳江县文化市场稽查队违法收黑钱(黑电子室罚款1万余元)行为受群众举报后,由于我没有按照队领导要求掩盖事实对抗组织调查,触犯了小团体利益,下半年我被架空剥脱职权至今。稽查队领导特别是周明霜和罗飞毅的错误是明显极其严重的,对此,我早已向调查组和局纪检组长反映过,但我不知局考核领导小组出于何因,去年违反考核程序不公开把罗飞毅确定为优秀等次(而按公务员处分条例和相关法规规定,罗飞毅作为严重错误的直接责任人,是必须受到纪律处分的),今年又把知错不改情节恶劣的周明霜和罗飞毅拟定为优秀等次,不知还有没有天理国法?谨以此抗议提醒领导同志们,稽查队、文体局乃至柳江县的利益都不可能大过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不要迷信正义战胜不了小范围的人数!2010年3月1日和3月9日,我两次找县纪委、监察局了解查询稽查队案件办理情况,但信访室接待工作人员和潘副局长都为他们无理辩解包庇到底,我无法相信他们的法律水平如此低下,依法对他们的工作提出了中肯的批评和抗议,但对纪检监察部门如此无视国家法律千方百计包庇违法腐败分子感到无比震惊!3月10日稽查队案子转到文体局处理,局党组纪检组长承诺将依法处理给我答复,于是我再次怀着法治国家的希望等待下去。当天稽查队终于开会安排工作,但他们明知违背我的意愿而故意安排我一个人在办公室值班,明显是想摆脱我对他们工作活动的监督。如果按副队长张轲的话说大家都认为我适合守办公室,那么我认为他们全部都适合下岗。4月12日局领导韦献国、伍敏红召集稽查队和市场股开会,但不提以上案件如何处理。会后我找纪检组长伍敏红询问原因,伍出尔反尔又以县纪委、监察局的说法应付我,还说我小气,在我予以严正说理反驳后,伍后来打电话告诉我:局班子的意见是跟我一致的。4月13日,柳江县文化市场稽查队违法腐败问题报告寄送自治区党委书记郭声琨,4月14日上午局长找我谈话,说稽查队需要我来带,但主旨还是想包庇他们,为他们无理辩解,我引述中组部副部长仲祖文的尖锐讲话严正说明了我的意见。4月19日简单向纪检组长伍敏红汇报4月14日上午与局长谈话情况,询问稽查队案件处理进度,伍答应三个星期内处理完毕答复我。4月21日柳江县文化市场稽查队违法腐败问题报告寄送柳州市委书记陈刚,4月26日寄送柳州市公安局局长胡明朗,4月27日亲自送达县监察局局长曾耐福。个人恩怨前途对于国家和人民利益来说何足挂齿?真理正义何畏世俗险阻!我想以警告提醒领导同志们:任何一个国家都有腐败问题,所以一个国家真正的祸患不在于有没有腐败问题,而在于我们怎么对待腐败的问题!一些领导对于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麻木不仁,却为了几个腐败分子的私利而无视社会民意和国家法律,恣意践踏法治精神,拿职权当儿戏,为包庇自己和腐败关系人而寻找无理的借口,从根本上破坏了整个党和政府公正廉明的形象,从本质上来说,这些领导无非还是出于个人官运私利而为,长此以往,你们终将丧送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以上材料4月28日下午送达县委办转中共柳江县委书记何有成,第二天信件转到文体局,据说批示“认真查处”。局长韦宝洋批评说我为自己给局里丢丑被我严正反驳批评。4月29日寄送区文化厅厅长容小宁(已转任自治区体育局局长),4月30日寄送柳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4月30日我询问局党组纪检组长伍敏红有关稽查队案件处理情况得到答复:案件已经又转到县纪委处理。5月4日报告寄送中共中央组织部仲祖文副部长(后查仲祖文是“中共中央组织部文章”的谐音)。5月5日下午4时许,我进队长室向张轲请假去市工人医院办点事,看到老队长韦凤醒和稽查队其他人在一起看我写的柳江县文化市场稽查队违法腐败问题报告,我出门时,韦凤醒叫住我,我回头问做什么,韦凤醒站起来迫使自己壮起胆子一副土匪暴徒模样过来抓住我的胸口衬衣并用力拉扯,我的眼镜被摔落在地上,我问“你想干什么?”同时弯身想去捡我的眼镜,韦凤醒用脚把我的眼镜踢开,并对其他人说:“莫给他拿!”大声威胁我,说如果我再敢写材料向上面讲什么就打死我,指着报告问我讲的有什么证据,要求我说这些东西都是我乱写的。我对他说这些都是我亲身经历亲眼看到亲耳听到的,这些都是事实,我就是证据,你可以到法院告我。韦凤醒又用力拉扯我的衣服说我乱咬人,并否认他和韦世孝之间的矛盾,威胁如果我拿不出录音就打死我。我没想到老队长竟是如此虚伪和一副穷凶极恶相,我说我不怕死,随他便。我当即到纪检组长室反映韦凤醒暴力事件,韦凤醒紧跟进去。由于时间耽误,后来我不再去工人医院,回头上班。韦凤醒看见又喊我过去跟他讲话,我说:“我不想跟你讲!”没有理他,他又过来抓住我的胸口衬衣不断威胁我。我怎么也没想到,一个有多年党龄,当过领导干部,昔日的老队长,他竟然干出如此比黑社会还霸道的伤天害理的事情!面对韦凤醒非法暴力侮辱我的人格,稽查队其他人在一旁幸灾乐祸观看,后来书记韦燕生闻讯赶上来,罗飞毅在一旁想假发慈悲,我对他说:“我没要你讲,你骂娘我还没跟你完!”罗飞毅说:“我就骂你,我骂你还算好了!”我忍无可忍,跟他以前骂我一样回敬了他一句。5月6日上午9:40许,我站在走廊上,韦立宽刚来上班进市场股,听到罗飞毅笑着说:“昨天下午你没来,好卵精彩的,我都想掴他一板!”一会儿韦立宽说:“打他又恁子!”后来我走过去看,发现周明霜、张轲、韦凤醒、韦艾梅都在场。面对这帮已经失去理性和人性,死不悔改,完全没有一点公务员职业道德的稽查员,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由于怕收黑钱事件平息不了,柳江县文化市场稽查队已经不敢再查黑电子室,特别是2008年以来,不敢再动收过黑钱的黑电子室,现在,黑电子室数量远比有证电子室多得多。如果执法人员违反法律可以不受处分,我们何以让群众信服法律?我们又有什么理由让违法业主服从行政处罚?我们又何以树立法治政府公正廉明的形象?!5月7日文体局文件下达,局市场股股长韦金山兼任文化市场稽查队队长,周明霜调任局办秘书,并送北京培训。5月11日柳江县文化市场稽查队违法腐败问题报告递送市文化市场稽查队于书记,5月14日补充报告送县委办转何有成书记建议整顿党风,5月21日寄送市公安局局长,5月23日寄送市政协主席,5月24日递送县纪委书记和县组织部长,5月26日寄送柳州市市长,5月29日寄送国务院总理温家宝。 2010年11月,柳江县监察局终于给予柳江县文化市场稽查队原队长周明霜行政降级处分,但直接责任人罗飞毅等其他责任人未受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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