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宣传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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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宣传手册一、 什么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为向纳税人提供更为高效、便捷的纳税服务,使纳税人可以足不出户、方便快捷地完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广州市国税局开发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系统,纳税人在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业务时,可以通过登录广州国税门户网站的“网上办税大厅”,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网上申报,具体包括: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网上申报和关联企业往来报告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鉴证报告等附送资料的网上报送。纳税人完成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后,不需再上门报送纸质的纳税申报表及上述有关资料。详细情况请浏览广州国税门户网站(www.12366.gov.cn)和拨打12366服务热线咨询,或到国税办税大厅索取有关宣传资料。二、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的适用范围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适用于已经在广州市数字证书管理中心申领了数字证书、并且已经开通国税应用的居民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包括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纳税人。如果纳税人已经领取了数字证书、并且已经使用过广州国税的网上申报,可以直接使用数字证书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如果纳税人在其它政府部门(工商局、人事局等)已经领取了数字证书,但没有使用过我局的网上申报、未开通国税应用的,不需要重复申请数字证书介质,但需要向广州市数字证书管理中心申请开通国税应用。如果纳税人还没有申领数字证书,且需要使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的,则应在广州市数字证书管理中心申领数字证书并开通国税应用才可使用。如果纳税人不采用网上申报的,应按现行规定到办税大厅上门申报、缴税和报送纸质资料。申领数字证书或申请开通国税应用的详细流程可以参阅数字证书宣传手册,或者登录广州市数字证书管理中心网站(www.gzca.gd.cn),在网站首页的右下角“业务文件下载”-“机构(企业)数字证书宣传手册”和“国税应用数字证书申办指引”。三、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的开通时间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的开通时间为2011年4月16日-6月10日,(注:4月1日15日在荔湾、越秀、广州开发区试点)在此期间纳税人都可以进行网上申报工作。纳税人在税法规定的汇算清缴期内因各种原因导致2010年汇算清缴网上申报不成功的,应及时在税法规定的汇算清缴期内按现行上门申报规定要求,携带有关申报资料到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的办税大厅办理申报。法定的汇算清缴期结束后,网上不再受理纳税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业务,仍未办理申报的纳税人,应按现行上门申报要求,携带有关申报资料到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的办税大厅办理申报。四、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如何办理纳税人插入数字证书,登录广州国税局门户网站(www.12366.gov.cn),点击首页左上角的“网上办税大厅”,进入后选择1号办税窗口、点击“证书登录”按钮,根据提示输入PIN码,登录网上办税大厅,点击界面靠右上角的“扩展功能”菜单栏,然后在“申报区”功能菜单下选择相应的功能进行申报。五、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的内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包括两大部分:1、纳税人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的网上申报及关联企业往来报告表、财务会计报表的网上提交。2、税务师事务所上传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需要报送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遵循以下顺序进行汇算清缴网上申报:1税务师事务所与纳税人一起完成“税务师事务所上传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的相关工作;2.纳税人完成“纳税人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网上申报”的相关工作,完成次序为:网上报送财务报表-企业所得税网上年度申报-网上报送关联企业往来报告表。不需要报送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的纳税人可直接按上述步骤2进行汇算清缴网上申报。六、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的流程(一)税务师事务所上传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流程【第一步】税务师事务所登录广州市国税局鉴证报告网上报送系统(链接入口在市国税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网页)后下载鉴证报告电子表单模板(PDF文件格式)。【第二步】税务师事务所填写电子表单并附加鉴证报告主体文档(报告正文及相关附件),制作成鉴证报告电子文档。【第二步】税务师事务所制作鉴证报告后将电子文档交给纳税人进行审核(如通过U盘拷贝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直至双方均审核通过并定稿。【第三步】税务师事务所、注册税务师和纳税人对鉴证报告进行审核后(可通过U盘拷贝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传递,任一方签名后鉴证报告电子文档将无法修改),分别对鉴证报告电子文档进行数字签名。【第四步】税务师事务所登陆广州市国税局鉴证报告网上报送系统报送鉴证报告。系统会检查鉴证报告的有效性,请按系统提示进行操作。(年度纳税申报按规定需提供鉴证报告的纳税人,必须鉴证报告上传成功后,方能进行年度纳税网上申报;已年度纳税申报的纳税人,其鉴证报告不得再网上报送,确需报送的,由纳税人到税务机关纸质报送。)税务师事务所上传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的流程如图一所示。(二) 纳税人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网上申报及关联企业往来报告表、财务会计报表网上提交的流程【第一步】财务会计报表网上申报进入财务报表申报功能,下载财务报表电子表单(PDF文件格式),下载后通过读盘导入财务报表数据(支持目前企业在用的三种企业端企业所得税申报软件,包括:涉税通-企业版、广东省企业所得税申报系统(易财税)、税务总局电子申报软件导出的申报数据,下同)或手工录入的方式完成财务报表数据的填写,填写完毕后上传电子表单完成财务报表的申报。【第二步】企业所得税网上申报进入企业所得税申报功能,下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电子表单(PDF文件格式),下载后通过读盘导入数据或手工录入的方式完成年度申报表数据的填写,填写完毕后上传电子表单完成年度申报表的申报。【第三步】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网上申报。进入关联申报功能,下载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电子表单(PDF文件格式),下载后通过读盘导入数据或手工录入的方式完成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数据的填写,填写完毕后上传电子表单完成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的申报。【第五步】完成企业所得税税款缴纳。进入省局网上办税大厅“申报征收”模块中的“网上缴税”功能,按提示完成税款缴纳。纳税人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流程如图二所示。图一图二七、 服务咨询电话(一)数字证书咨询服务电话如果在使用数字证书中遇到问题,请按照所属分区拨打广州市数字证书管理中心的客户服务热线。(1)“95105000”热线服务区域:天河区、荔湾区、黄埔区、番禺区、花都区、增城区;(2)“83963838转3线”热线服务区域: 越秀区、海珠区、白云区、从化区、南沙区、萝岗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海油分局)、广州南沙开发区国家税务局;(3)数字证书服务监督、投诉电话:12343。(二)网上申报咨询服务电话纳税人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时遇到问题的请拨打12366服务热线咨询。广州市国家税务局2011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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