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理州关巍公路建设工程管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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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关巍公路建设工程 管管 理理 文文 件件 ( 一一 ) 关巍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二六年三月 1 目 录 一、 关巍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219 二、 关巍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实施办法 2035 三、 关巍公路工程进度管理实施办法 3641 四、 关巍公 路 计量与支付管理实施办法 4252 五、 关巍公路工程违约处罚实施细则 5371 六 、 大理州关巍公路施工监理实施办法 72 130 2 关巍公路 工程项目建设 管理办法 关巍 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二六年三月 3 关巍公路 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关巍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优良,有效控制工期和工程费用,提高投资效益及工程管理水平,使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根据法律、法规和重点项目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关巍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亦称业主,建设单位)发扬“团结奋进、求实创新、科学高效、廉洁奉献”的精神,对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严格管理、确保工期、控制投资、争创全优”,始终围绕有 利于确保质量、工期、费用三大控制目标的顺利实现开展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第三条:业主、承包人(亦称承包单位、施工单位)、监理人员要坚持深入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树立高度的责任心、事业心、公正心;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培育努力学习、勤于钻研、踏实工作、尊重科学的职业道德;保持严明的工作纪律和健康的生活方式,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工作。 第四条:关巍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制定工程质量、工程进度、施 工监理、工程质量稽查、工程违约处罚、 4 管理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对关巍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各项工作依法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工期、费用三大控制目标顺利实现。 第二章 管理体系 第五条:关巍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工程处、综合协调处、财务处、稽查处、监理工程师管理处和中心试验室。 第六条: 关巍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实行第三方责任监理, 监理单位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总监办),委任一名总监理工程师(简称总监)全权代表监理单位履行施工监理服务合同,管理全部监理人员的生活、工作和监理的一切技术、行政事务;配备一 名总监代表,协助总监工作,总监不在时代理总监履行工作职权;根据合同要求配备道路、结构、合同管理、测量、试验、计量等专业监理工程师,以及监理员(旁站、试验、测量)和后勤服务人员。 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总监办主任及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必须按照投标书中的承诺到位,直至工程竣工验收为止,未经业主同意不得更换;否则,除不给拨付预付款外,还将按每人次 5 万元承担违约金。若需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总监办主任及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必须经业主同意,审查更换人的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不低于被更人,方能更换。否则,除不给拨付工程预付款外,还将按每人 5 万元承担违约金。所有专业工程师也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在开工 5 前到位,若需更换,必须经业主同意,否则将按每人 3 万元承担违约金。 第七条:承包人在合同段工地现场设置项目经理部,委任一名项目经理,代表承包人履行施工承包合同,对本合同段工程施工管理负总责;委任一名项目总工程师,对本合同段技术、质量负责;委任一名质检工程师,对本合同段质量检测工作负责。项目部成立工地试验室,按合同条款要求配备试验检测设备和试验检测人员;建立健全质量、进度、环保、安全、保通、物资、财务 、宣传等各项管理制度,并设专人负责各项工作。 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必须按照投标书中的承诺到位,直至工程竣工验收为止,未经业主同意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若更换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必须经业主同意,并审查更换人的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不低于被更换人,方能更换。施工中所需的主要人员也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书的承诺在开工前到位,若需更换,必须经业主同意,否则将按工程违约处罚实施细则给予处罚。 第八条:指挥部、项目部、总监办制定各级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人员岗位职责,各级管理部门所配备的工作人 员应具有与其工作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工作能力。 第三章 工程质量管理 第九条:严格控制工序工程质量,以工序质量确保分项工程 6 质量优良,以分项工程质量确保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优良。 第十条:承包人、业主、监理单位的各级工程技术质量管理人员,对工程质量管理要“勤检查、多教育、严处理”,在广大职民工中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强化全员优良工程意识。特别是领导干部和各级工程管理干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树立“以质量论成败”的政治观念,对工程质量问题要“下狠心,动真格”进行处理,对影响 工程质量的主要因素和关键环节必须严格控制、妥善处理、不留隐患。 第十一条:实行“政府监督、业主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四级质量保证体系,实行“业主管理、社会监督”的双向质量监管方式,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确保工程质量优良目标的实现。业主、承包人、监理人员均应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监督,对检查提出的工程质量问题要及时按要求进行整改。指挥部设置工程质量举报箱和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二条:项目部建立健全以项目总工程师为首的工程技术质量管理体系,配备符合规定的试验检测设备和试验检测人员,建立和完善工程质量 奖惩制度,制定严格的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工程质量责任细化分解、量化到人、层层落实、重奖重罚。 第十三条:监理单位建立健全以总监理工程师为首的工程技术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照业主的要求配备“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管理水平高、生活作风好”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以工程质量管理为核心,加强现场旁站、抽检、试验、量测,特别要加强对隐蔽工程、关键部位的现场监理力度,确保任何一道工 7 序的施工质量均达到要求。上一道工序未经检验签证,不准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工程质量检验达不到要求,不准签认中间交工证书;无中间交工证书不准 进行计量。 第十四条:指挥部建立健全指挥长领导下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指挥部的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要深入工地现场,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及时解决、处理工程技术质量问题,严把工程质量关,随时掌握整体工程质量动态。 第十五条:指挥部成立工程质量稽查处,不间断地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特别是加强对早、中、晚容易出现管理空白的时间段及关键工序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按规定进行现场处理,并向指挥部报告工程质理稽查情况。 第十六条:业主实行全员工程质量管理风险抵押金制度,具体实施办法按照云南省交通厅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 理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必须立即向业主报告,并对现场进行妥善处理,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指挥部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承包人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的原则,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对有关责任人按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章 工程进度管理 8 第十八条:承包人、业主、监理单位三方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确保关巍公路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合同段完工时间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日期适当提前,以确保整 体项目建设总工期不延期。 第十九条:承包人在工程开工之前,认真研究合同文件,组织进行施工复测,考察工程现场,结合工程自身的地质、水文、气候、交通干扰、沿线社会关系等特点和自然条件,充分考虑可能影响工程进度的各种因素,按照合同工期的时间要求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报监理和业主批准实施。 第二十条:承包人对业主批准的工程进度计划要进行目标细化分解,突出控制重点工程和关键工程,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合理调配机构和人员,精心组织,科学管理,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程进度。当发现任何一项工程落后于计划进 度时,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调整加强,确保工程施工进度不落后于计划进度。 第二十一条:监理单位对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要经常进行核实、分析,对工程进度进行评估,如发现承包人进度滞后,应立即通知其进行调整,并及时将工程进度评估报告报送业主。 第二十二条:指挥部领导和工程管理人员,要深入工地检查工程进展情况,召开现场办公会议,加快征地拆迁协调工作,协调解决施工单位与沿线群众的关系以及施工与保通的关系等影响工程进度的问题,为加快工程进度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第二十三条:承包人要文明施工,合同段起止点要求竖立施工标志牌,标明工程名称、起止桩号、承包人名称;分项工程施 9 工现场插牌施工,管理人员挂牌上岗;施工现场悬挂质量、进度、安全等宣传标语,做到管理秩序井然、工地形象良好。承包人之间,特别是相邻的项目部,要顾全大局,互谅到让,避免相互扯皮、制造矛盾,甚至相互争斗现 象 的发生;承包人、监理人员、业主三方要“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团结一致、齐心协 力 ”,使关巍公路的工程进度按计划顺利进行。 第五章 工程费用管理 第二十四条:工程费用管理包括工程计量与工程支付。工程计量与支付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符合规 定”的原则,质量不合格不予计量,数量不属实不予计量,资料不齐全不予计量,手续不完善不予计量,审核签字不通过不予支付。监理人员、指挥部的工程管理人员,要以对国家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进行工程数量审核把关,严格控制工程费用,最大限度地节约工程投资。 第二十五条:承包人应以监理工程师检验签证的资料为依据进行工程计量申报。监理工程师应根据设计图纸、技术规范、业主批准的变更设计及有关文件、监理记录、监理测量数据等资料进行认真计算核实,按规定签认工程数量。业主的有关人员应对工程计量支付报表要认真复核,确认计量程序符合要求 ,所附资料完整齐全,计算结果正确无误,方能签字认可。如复核过程中,业主认为对某一工程数量有疑问,应进行现场核实查证。业主对 10 工程数量具有最终否决权。 第二十六条:项目部、总监办、指挥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工程数量台帐、变更设计台帐和工程支付台帐,做到数据真实、准确清楚,附件资料完整齐全。业主、承包人、总监办三方的台帐必须经常核对,各项数据应相互一致。 第二十七条:指挥部各级领导和工程计量管理人员、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申报的计量与支付报表应该按照规定及时进行审核上报,使承包人尽快得到业主支付的工程款。 第二十八 条:工程计量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每一个数据认真进行核对,如实申报、签订工程数量。对“重报、多报、虚报、预报”工程数量的承包人和签订虚假工程数量的监理人员,按关巍公路工程违约处罚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六章 工程变更设计管理 第二十九条:业主、承包人、监理人员均可根据工程安全需要、水文地质变化、地形变化等情况提出变更意向,由业主组织监理、施工、设计四方代表进行现场研究,决定变更方案。复杂的技术方案报请省公路局进行论证。 第三十条:业主鼓励承包人、监理人员、指挥部工程技术人员在保证工程质量 和技术标准的前提下对工程提出优化建议方案,进行优化设计。 第三十一条:工程变更设计应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交通厅制 11 定的云南省公路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 第三十二条:设计单位应派设计代表进驻施工现场,积极配合业主、监理、承包人处理工程变更设计问题,完成与设计有关的各项后续服务工作。 第三十三条:承包人必须严格按批准的变更设计进行施工,监理工程师应认真进行监督,如承包人未按批准的变更设计进行施工,发现少做多报变更设计工程,按多报部分工程量的 2 倍承担违约金。 第三十四条:对新增(补充)的单价,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编制 上报,业主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审查,进行合理调整,以业主最终审定的单价为准。 第三十五条:项目部、总监办、指挥部要指定专人管理工程变更设计资料,对工程变更设计资料进行整理,按规定统一编号建档管理,对变更项目和数量进行认真复核,确认无误后列入工程数量台帐。 第七章 监理管理 第三十六条:监理人员必须独立公正的开展监理工作,不准介绍家属亲友到自己监理路段承包施工,不准与承包人发生不正当的经济关系,不准损害业主利益,不准刁难施工单位,不准接受施工单位、包工头、民工的宴请,不准参与“黄、赌、毒”等非法活 动。总监理工程师要带头执行以上“六不准”,管理好所 12 有监理人员。业主对监理人员进行经常性业务考核,进行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考察,对工作不称职的监理人员限期辞退,对有违纪行为的监理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对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的监理人员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十七条:监理人员应按照“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监理的各项方针、法规、合同条款以及业主各项管理办法和规定,坚持实事求是,公正合理的原则,树立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发扬艰苦奋斗,扎扎实实的工作作风,自觉规范监理行为,维护监理人员 的良好形象,努力做好施工监理工作。 第三十八条:监理人员应按照关巍公路施工监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开展监理工作,严格执行监理程序,以工程质量管理为核心,对每道工序进行严格检验把关,对重要工序的工程质量进行跟班监理,加大监理力度。必须严把工序检验签证关,上道工序工程质量不合格,不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第三十九条:监理工程师在管好工程质量的同时,对工程数量要严格把关,实事求是地按规定签订工程数量,有效控制工程费用。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进行严格管理的同时,对工程质量检验和工程数量的核实签证,要及时进行办理,加强服务意 识,提高办事效率。 第四十条: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总监办主任、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以及计量(合同)工程师必须是监理单位的在职正式职工,总监、总监代表、总监办主任、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及 13 计量、道路、结构等专业监理工程师,未经业主批准不得更换。 第四十一条:监理人员不忠于职守,放松管理而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或违规计量,给业主造成经济的损失,由监理单位赔偿,对违反规定的监理人员,监理单位应按规定上报有关行政主管机关,给予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章 工程质量稽查 第四十二条: 指挥部成立工程质量稽查处,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以工程质量稽查为重点,对工程建设进度、数量、资金、安全、环保等进行全面稽查,督促承包人、监理人员认真履行合同条款以及业主的一系列管理办法和规定。 第四十三条:稽查组人员要发扬吃苦耐劳、连续作战、敢于碰硬的精神,坚持不间断的在工地巡查,特别是对早、中、晚,承包人和监理人员容易出现管理空白的时间段进行重点稽查,采取“杀回马枪”、“突击抽查”等多种有效形式进行检查。对查到的问题按规定进行坚决、彻底的处理,不论什么人都一视同仁,不讲情面,不留质量隐患。稽查组要随时向工 程技术质量管理部门和领导汇报稽查处理情况,并编制工程稽查简报。工程稽查简报报指挥部相关部门,下发总监办及承包单位。 第四十四条:稽查人员要以“公正、严肃”的态度,严格按照规定处理问题。对与施工单位发生不正当关系,玩忽职守、放过问题、徇私枉法的稽查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14 第九章 工程质量奖励与处罚 第四十五条:设立关巍公路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环保与水保四项奖励基金,奖励基金数额为合同总价的 2%、 其中 承包人提供,业主提供 监理单位也按合同总价的 取,奖励 基金在中期支付时按比例扣留。业主每季度组织一次工程质量进度大检查评比活动,使用奖励基金对工程质量好、工程进度快以及安全生产、环保水保工作做得好的承包人和监理人员进行奖励。具体检查评比奖励按奖惩办法及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实施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业主对违反合同条款、技术规范、业主的管理办法及规定施工的承包人,采取“批评警告、停工整改、返工处理、收取工程质量违约金、通报、终止施工合同”等方式进行处罚。 第四十七条:指挥部工程管理人员在工地发现不合格工程时,均有权通知 稽查组或指挥部相关处室向承包人开具工程违约处罚通知单进行处罚。对不合格工程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必须进行返工或采取补救措施进行处理,直至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为止。返工工程未经监理工程师检验签认,不得进行覆盖。 第十章 资料管理 15 第四十八条:业主、承包人、总监办要指定专人管理工程资料,保证设计资料、竣工资料、文书资料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各种资料完整齐全。 第四十九条:承包人对已完工程要及时制作竣工图表,工程完工后进行补充完善,整理复印装订;不得将全部竣工资料推迟到工程完工后再集中人员编制。总监办每月对监 理资料进行清理、分类、建档,待工程完工后,将各项资料图表按照规定装订成册,提交给业主。 第五十条:指挥部、各部门,平时要收集整理各种资料,包括来往文件、报告、批复、合同、协议、证明等图文、影像材料,需要纳入竣工资料的规定进行整理装订成册,或提交相关部门装订。不需纳入竣工资料的,各部门单独整理装订成册,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第五十一条:竣工资料,包括试验检测资料,全部进行微机化处理,除签署意见及签字外,不得存在手写体;但已签证的原始记录必须完整保存,以备查验。 第十一章 资金管理 第五十二条:严格按 照会计法及国家有关财务制度进行财务管理。指挥部财务部门要积极筹集工程建设资金,保证将工程资金按时足额支付给承包人,为工程建设提供资金保障。指挥 16 部财务处以指挥长签认的工程支付证书为依据,拨付工程款。 第五十三条:工程资金不得挪用,工程质量违约金须专款专用。 第五十四条:承包人得到工程支付资金后,要及时支付劳务承包人、民工等工程施工人员应得的费用,不得任意拖欠民工工资。在工程施工期间必须确保人工基本生活费、工程材料费和机械使用费的及时足额支付,严禁克扣工程款,特别是民工款。如承包人克扣上述工款项,造成民工上 访上告,影响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造成社会不良影响,业主将采取适当方式代承包人支付,并对承包人进行严厉的违约处罚。 第五十五条:承包人应保证项目部的资金正常运转,严禁挪用工程建设资金。 第五十六条:承包人须将项目部工程建设资金的开户银行、帐户、帐号报指挥部审核同意,业主支付的所有工程款一律拨到项目部帐户。指挥部将与开户银行达成协议,定期检查承包人的工程资金帐户,对工程资金进行跟踪稽查,对劳务承包人、民工等所有工程施工者进行查访。一旦发现承包人将业主支付的工程资金挪用于本工程建设范围以外的用途,除限期追回外,业 主将对承包人收取挪用数额 20%的违约金。 第五十七条:业主、承包人、监理单位应建立明确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对财务工作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对违反规定挪用工程资金,将工程资金公款私存、私自转借等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要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 17 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二章 安全生产 第五十八条:业主、承包人、监理单位分别成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设立安全生产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五十九条:业主、承包人、监理人员,要充分认识 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正确理解安全生产与工程质量、经济效益的关系,强化全员安全生产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观念,把安全生产视同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同等重要的大事来抓。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多宣传教育,多检查防范,排除安全隐患,以“别人的安全就是我的安全”的紧迫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以讲政治的高度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事故的发生率降低到最小限度。 第六十条:对深基坑、高边坡、桥梁、隧道等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工程,要制定专门的安全施工措施和方案,并向现场施工人员交待清楚,签定 安全生产责任书。对施工机械、车辆、设备要严格管理,驾驶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签定安全责任书。现场施工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包括民工)应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不签定安全责任书、不办理保险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参与工程建设。 第六十一条: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 18 程、爆破安全规程等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对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只有规定不见行动,安全意识麻痹,管理松懈,发生安全事故的承包人给予经济处罚。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上报,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有关规定认真 进行处理。承包人施工造成的第三方损失,由承包人自负,包括电力、通信、水利、房屋损坏,以及人畜伤亡、山林火灾等。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三章 廉政建设 第六十二条:项目法人(指挥长)分别与承包单位(法人代表)、监理单位(法人代表)签定关巍公路建设廉政合同,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签定关巍公路建设廉政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搞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防止干部职工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第六十三条: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云南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自觉规范自己 的行为。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对全体干部职工做好廉政教育,在全体干部职工队伍中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勤政为民、一心为公、清正廉洁的意识,培养一批政治清廉、业务过硬、工作踏实、作风正派的干部职工队伍。 第六十四条:指挥部设置“廉政信箱”和举报电话,欢迎人民群众对违纪违法行为如实进行举报。指挥部对有违纪行为的干 19 部职工将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四章 指挥部内部管理 第六十五条:指挥部根据工作业务制定各处室、工作职责和人员岗位职责,通信工具使用管理办法,车辆 使用管理办法,办公用品、用具购置管理办法,工资、补贴发放管理办法,公文处理程序及文书档案管理办法,考勤考核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办法和措施,在指挥部内部执行。 第六十六条:指挥部的领导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员,要刻苦奋斗,努力工作,发扬“团结奋进、求实创新、科学高效、廉洁奉献”的精神,严格管理,加强服务,不断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圆满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十五章 附则 第六十七条:业主根据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不断制定和完善相应的补充管理办法。 第六十八条:本办法作为合同协议书的附件 ,合同协议书一经签定即生效执行。未尽事宜在执行过程中补充完整和约定。 20 关巍公路工程质量管理 实施办法 大理州关巍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二 六年三月 21 关巍公路 工程质量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关巍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强化全员质量意识,使关巍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确保关巍公路总体项目工程质量等级达到优良。根据关巍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业主、承包人、监理人员,要牢固树立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 ”的方针,强化优良工程意识,建立健全各级质量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质量检测设备和质量管理人员,制定严格的质量管理措施,落实质量责任制,对施工过程进行有效控制和管理,不断提高工程管理水平,使工程质量不断提高。 第三条 严格执行工序质量检验认可制度,上道工序未经检验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质量检验不合格和资料不齐全不予签证。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全过程进行全面检查、监控和管理,严格执行监理程序,对每一道工序的质量具有否决权。 第四条 严格按照国家、交通部颁发的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严格控制工程材料的 质量,严格控制每一道工序的工程质量,以工序质量保证分项工程的质量,以分项工程的质量保证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和整体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优良。 第五条 严格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各项规定对分项工程进行工程质量检测评定,分项工程质量的基本 22 要求必须符合标准规定,各项外观达到 “平、直、顺、美 ”的要求,实测项目评分和质量等级必须达到优良。 第六条 承包人在控制好工程质量的同时,必须做好各项质量保证资料,包括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材料的检测试验结果,材料配合比、拌和加工控制检验和试验数据,地基处理和隐蔽工程施工记录,各项质量控制指标的试验记录和质量检验汇总图表,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非正常情况记录及其对工程质量影响的分析,对质量事故的处理情况等方面的材料。做到工程质量优良,质量保证资料完整齐全,真实可靠。 第七条 承包人接到业主正式提交的施工图设计后,根据监理工程师的安排组织进行施工复测,对设计基准点、基准线、水准点、中桩地面线、横断面高程等项目进行全面测量闭合,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施工复测报告。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复测报告要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复核,提出审查意见报送业主。施工复测必须在 驻地监理、业主代表的参与下进行。施工复测报告未经业主批准,不得开工。 第八条 业主批准施工测量报告后,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批准的控制点及控制参数,设置监理专用检测控制点。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监理过程中,对承包人的任何一项工程进行检测控制,必须使用自设的控制点。 第二章 质理管理体系 23 第九条 指挥部建立指挥长领导下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下设副指挥长、总工程师、工程处、稽查处、中心试验室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监督管理。监理单位设总监办公室、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总监理工程师、高级驻 地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从上到下直线管理,形成业主、承包人、监理工程师齐抓共管工程质量的质量管理体系。 第十条 项目部建立项目经理领导下的总工程师工程质量负责制,配备质检工程师、试验员、质检员、现场质量管理员,负责本合同段的工程质量管理和试验检测工作。 项目部要加强现场管理环节,配备工作责任心强、业务水平较高的现场质量管理员,建立现场管理员工作制度和奖惩制度,确保现场质量管理工作与施工同步,消灭质量管理上的空白。 第十一条 承包人、监理的试验室设备、仪器数量和性能必须满足工程检 测项目的要求,未经计量部门检测标定合格不准使用。 第十二条 业主的管理人员、监理人员、承包人的各级管理人员,挂牌上岗,标明单位、姓名、岗位职务,以便工程质量检查时进行核对。 第三章 工程质量管理程序 第十三条 通过对分项工程开工审批、工序质量检查认可、 24 施工过程检查控制、现场工程质量检查、中间交工证书签认、中间计量表签认,六道主要程序的严格把关,有效进行工程质量控制,实现工程质量优良的目标。 第十四条 承包人在分项工程开工之前,向监理工程师填报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同时 向监理工程师提供放样测量、标准试验、施工设计图等基础资料,以及施工方案、施工计划、技术质量控制指标及其控制措施,材料、设备、劳力及现场质量管理人员的安排情况。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复测核对,确认无误后,由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最终签发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承包人即可进行分项工程施工。 第十五条 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要自觉按照规范施工,发现质量问题立即进行纠正。监理人员要坚持全过程巡视、检查,对主要工程和关键工程部位要进行全过程旁站监理;按照施工技术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频率的 20以上进行取样试 验、检测,发现质量问题及时要求承包人进行处理;对于已覆盖的工程质量问题必须进行彻底返工处理;对影响工程质量的关键问题,监理工程师要签发指令文件,要求承包人进行整改。指挥部质量稽查处、 要加强对施工过程的质量检查控制,发现问题严格按照稽查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承包人、监理、业主三方各负其责,对施工过程的工程质量严格检查监控,把工程质量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工程质量问题不被覆盖,不留工程质量隐患。 第十六条 当任一工序、某一部分或整个分项工程完成 25 后,承包人向监理工程师填报工程质量检验申请批复单。监 理工程师必须进行现场复测检查验收,确认各项质量指标(包括外观质量)均符合要求后,给予签认。否则,不准签证,不得进行下一步施工。 第十七条 承包人根据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工程质量检验申报批复单,向监理工程师填报中间交工证书。监理工程师首先检查各项表格和附件资料是否齐全完善,其次检查各项质量指标及计算评定方法、结果是否符合规定,确认无误后,方准给予签认。中间交工证书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认,不得进行与本分项工程相关的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不准签认已被覆盖的任何工程的中间交工证书。 第十八条 承包人根据监理工程师签认的中间交工证书,向监理工程师填报中间计量表。监理工程师首先检查中间计量表的附件资料是否齐全,其次逐表检查承包人、监理人员签字是否齐全,再次复核工程的几何尺寸、计算方法、计算过程、计算结果是否正确,确认无误后,签认中间计量表。中间计量表是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的工程质量和工程数量进行有效控制的最后一道关口,要求监理工程师必须认真复核严格把关。 第四章 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第十九条 开工前认真做好分项工程开工审批,施工管理人 26 员、材料、机械的核实,技术质量交 底 “三件事 ”;施工过程中采取加强现场检测试验和检查监督,罚劣奖优 “两项措施 ”对原材料质量、施工工艺进行严格控制;完工后严格进行检验签证把关,凡是质量、资料不合要求的工程一律不给予签证,实行 “一票否决 ”,确保每一个分项工程 “质量优、资料全、外观美 ”。 第二十条 承包人按照设计图纸、资料进行现场放样测量,核对实际地形、地质情况与设计是否相符。如确认无误,即按设计放样,向监理工程师填报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测量工程师一起进行实地测量,对地形、地质、施工图、放样位置等各项指标进行核对, 确认无误后,方能同意开工。合同段起止点(段)的施工放样,必须与前后合同段的控制点闭合,平面和高程误差均应符合规定。如实际地形与地质情况与设计不符,需按变更设计程序进行办理。 第二十一条 承包人应选择有施工经验的劳务承包人,对劳务承包人进行必要的施工组织管理和质量管理知识考核,进行施工经历、业绩、信用等情况调查,择优使用劳务承包人。对施工质量差,不服从监理,多次教育或三次返工、违约金处罚仍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的劳务承包人,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人限期取消其施工资格,否则从限期之日起所做的工程不给予计量。 第二十二条 承包人必须层层进行技术质量交底,将控制高程、平面位置、几何尺寸、材料要求、配合比、施工工艺等技术质量规定,向现场质量管理员、试验检测人员、机驾人员 27 及劳务承包人当面交待清楚,明确责任。 第二十三条 承包人、监理人员对砂、石、水泥、钢材、沥青等各种工程材料的质量进行严格把关,凡是不符合规定的材料不准运进工地。 第二十四条 分项工程一经批准开工,承包人首先在施工现场设立一块 “施工须知 ”牌,写明工程名称、起止桩号、承包人名称、技术员、现场质量管理员、试验检测人员、监理人员的姓名,以及工程质量 标准、施工要求等内容。施工过程中,现场质量管理员要全过程进行监控,严格控制材料质量,不合格材料严禁使用;严格控制施工工艺,不符合要求的操作工艺立即进行纠正。监理人员要加强施工过程控制,勤检查、多旁站,对主要工序和工程的关键部位要跟班监理,要加大圬工砌体破坏性检查力度。只要是发现问题,无论覆盖多深、多厚,必须进行彻底返工,直至达到要求为止。 第二十五条 承包人的试验检测人员,必须按照规范和标准规定的试验检测项目和频率进行取样试验和现场检测,及时提供试验检测结果,对工程质量问题及时进行返工或采取补救措施。监 理人员要按照不少于规范和标准规定检测频率的 20%进行取样试验和现场检测,验证承包人的检测结果,当试验检测结果不符合规定时,按规定进行返工或采取补救措施。无论返工还是补救,均须进行重新检测,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第二十六条 指挥部的稽查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不间断的稽查,发现问题及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业主将定期或不定 28 期组织进行工程质量检查,处理工程质量问题,督促各项质量规定得以有效贯彻和落实。 第二十七条 指挥部的工程管理人员,任何时候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均可按照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通过稽查组或驻地办开 具工程违约处罚通知单。工程质量违约金应按照检查人员对质量问题责任的认定,分别由有关责任人承担。承包人的管理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不能把工程质量违约金全部转嫁给劳务承包人。业主进行工程质量检查时,如认定监理人员具有责任,同样按照规定对监理人员给予处罚。对管理有力,工程质量优,工程外观美,质量保证资料完整齐全、规范的施工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八条 承包人、监理人员要重视工程的外观质量,在保证工程内在质量优良的条件下,对外观质量严格控制,凡不符合 “平、直、顺、美 ”标准的,必须返工或采 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第二十九条 监理工程师必须严把工程质量检验签证关,从工序认可到中间交工认可,都应亲自进行现场检验复核,确认各道工序的内在质量和外观质量均符合规定,质量保证资料齐全完整、规范,方能签字认可。 第五章 关键工程的施工要求 第三十条 对路基填挖结合部、路基填筑、路床以下 80 29 厘米范围的强度、软土及软弱地基、三背回填等直接影响路基稳定性和强度的关键工序,对不良地质地段、高大挡土墙、桥梁、隧道、高边坡、高填方及路面等直接影响整体项目工程质量的关键工程,要采取特别严格的施工工艺,确 保各分项工程质量优良。 第三十一条 对滑坡、断层、软基等不良地质地段,应视情况进行地质钻探,查明地质情况(包括滑动层位置、断层位置、软土厚度和性质),认真查对设计资料,分析设计是否符合实际。如设计不能满足实际需要,应进行变更设计。 第三十二条 对填方地段的草皮、树根、表层松散腐殖土须全部清理干净,再进行填前碾压,检测压实度大于 85%才能进行路基填筑。地面横坡陡于 1: 5 的地段,不论是纵向还是横向,均须使用机械从上往下(坡顶至坡脚)一次性推成宽度不低于 3 米的台阶(如因地形限制,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可适当降抵 ,但最小宽度不能低于 ),然后从下往上逐层进行填筑;在填筑之前台阶必须碾压,压实度达 85%以上。 第三十三条 填挖结合部(包括纵向和横向)的处理,除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对原地面进行清理、挖台阶、碾压处理外,对地面横坡大于 1: 2 的纵向、横向填挖结合部,按照设计要求铺筑土工格栅外,应尽量采用同类土质或内摩擦角较大的砂石材料进行填筑。土工格栅纵向与填挖接缝相垂直,在覆盖土之前须拉平钉牢(可用 6U 型钢筋),运土车辆倒土时应避免扰动已铺好的土工格栅,土工格栅上的第一层填料必须 30 用人摊铺找平,然后压实。 第三十四条 土方路堤填筑应按 “四区作业法 ”组织施工,选用质量指标符合规定的土作为填料,从底到顶插杆拉线分层填筑压实,任意一层的松铺厚度不大于 30 厘米,压实厚度不大于 25 厘米,填料最大粒径不得大于 15 厘米;在接近最佳含水量 (2%)的状态下进行碾压,压实度整层全厚度检测,每一层的检测评定结果符合标准规定;超高横坡采用先填后挖法,即整幅填至外侧高度后,再按照设计横坡挖低内侧。 第三十五条 填方地段路床以下 范围必须使用粒径不大于 10 厘米的石、砾、砂类土,或含砾、砂低液限粘土进行填筑。土质挖方地段路 床以下 范围如属于质量合格的土,须进行翻松在最佳含水量状态下进行碾压,使压实度、弯沉值、回弹模量三项指标符合设计要求;如属于不良土质,应进行换填处理,使压实度、弯沉值、回弹模量三项指标符合设计要求。 第三十六条 对挖方地段边坡、路床渗水要认真进行处理,采用设置盲沟、滤水层等措施降低水位,确保将水排入边沟。处理后的压实度、弯沉值、回弹模量三项指标符合设计要求。 第三十七条:认真检验和处理挡土墙、涵洞、桥梁等石砌构造物的基坑,确保基坑承载力达到设计要求。当基坑开挖到批准的标高后,使用长杆贯入仪、静力触 探仪等仪器进行承载力测试,结合基坑土质类型试验结果,准确判定基坑承载力。对于高大挡墙、桥梁等重要工程的基坑承载力,必须在完成各 31 项检测后报经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和业主进行现场检验。基坑承载力达不到设计要求时,要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进行处理。 第三十八条 严格控制圬工砌体的石料规格、支砌工艺、砂浆强度,确保构造物支砌分层错缝、座浆挤浆、砂浆饱满无空洞、砂浆强度符合规定。镶面石高度要求 2030 厘米,同一分项工程层高差不得大于 3 厘米,宽度为高度的 1,长度为高度的 倍,上下层竖缝错开不小于 8 厘米。 上挡墙、护面墙的水平缝(层)的坡度必须与路线纵坡基本一致,沉降缝两边的沟缝须对应吻合,不能上下错开。圬工砌体的沉降缝,无论从上到下,由里到外,都必须保证成一条直线,严禁出现曲线、折线及咬口现象,缝宽 23土墙或拦沙坝的泄水孔,由原地面或水沟帮顶面以上 30开始设置,以上每隔三层面石设置一排,同一排泄水孔的间距 23 米,距墙顶两层面石的范围内不设泄水孔;泄水孔总体呈海花型布置,孔口为10 5的矩形口;泄水孔由里到外必须保证不小于 1%的流水坡度,无堵塞现象,墙背回填时必须在泄水孔的位置设置 300碎石堆。 第三十九条 对挡墙背、涵台背、桥台背,回填前必须将松土、杂物认真清理干净,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并签证后方能进行回填。回填必须使用透水性材料(砂砾、碎石、矿查、碎石土等,下同)分层填筑,使用专用机械进行压实,每层松铺厚度小型机械压实不大于 15 厘米,大型压路机压实不大于 20厘米。三背回填材料粒径较大而无法检测压实度时,经监理工 32 程师同意可采取工艺控制法施工,但必须做好工艺记录(包括材料、层厚、压实机具、压实遍数、外观等)。不论使用何种方式压实,均须保证填料达到密实平整,从根本上消 除因三背回填不认真产生下沉导致路面开裂变形。 第四十条 严格控制桥涵混凝土的施工质量,所有混凝土浇筑一律使用钢外模,不准使用木、竹等作为外模板,变形、孔洞、接缝不密封的老旧钢模不准使用,大面积混凝土应使用面积较大的模板;浇筑前认真对模板进行检查、检测,确保模板安装位置、尺寸、稳定性、接缝符合要求;经过硬化处理的底模,必须铺筑一层铁皮;浇筑前模板必须清洗干净,涂脱模剂,不准用变黑的脏油做脱模剂。在保证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的同时,拆模后不得有蜂窝麻面、凸凹不平、脱皮开裂、接缝痕迹、轮廓线条不顺、外观颜色不 一等影响工程外观的现象。 第四十一条 路面施工之前必须对路床进行严格的转序检测,包括弯沉值、回弹模量、压实度三项强度指标及纵断高程、横坡、平整度、宽度等几何尺寸,其中任何一个指标达不到要求,须进行返工处理,直至检测合格为止。为保证路床有较高的强度和均匀性,在转序检测前应采用重型压路机全断面进行碾压,派人跟踪检查,发现有局部松散弹簧等现象要立即进行处理。严格按照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公路沥青路面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严格控制路床、底基层的强度及其均匀性(弯沉值的偏差系数)。级配碎石底基层铺前须进 33 行 洒水闷料。水泥稳定基层须用拌合机拌和,摊铺机摊铺,严格控制水泥剂量,确保其抗压强度达到设计要求。油面层必须使用性能优良的机械拌和、摊铺。自动找平、预热、振动装置不正常的摊铺机严禁使用。以 “合格的材料、先进的机械、严格的管理 ”来建造质量优良的路面工程。 第六章 工程质量责任 第四十二条 承包人对以下情况负完全责任:施工前的复测工作不认真,导致开工后才发现实际地形与设计不相符而需要增加路基土石方数量;承包人放样错误,或使用未经业主认可的图纸放样,造成的一切损失;违反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质量标准、管 理办法施工,或使用不合格材料造成的返工、停工、不给予计量的损失;违反施工程序,审批签认手续不齐全,被处以停工、返工所增加的费用;不严格按照设计、施工技术规范要求施工,造成的路基边坡坍塌需增加的处治工程费用。 第四十三条 监理单位对以下情况负相应责任:监理工程师错误决定造成的工程损失;监理人员不到岗位,或虽到岗位但把关不严,造成不合格工程未经返工处理即被覆盖,进行返工的损失;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对工程质量问题 “视而不见、见而不管、管而无效 ”,造成完工后返工的损失。 第四十四条 业主承担属于业主工程质量管 理职责范围内的责任。 34 第七章 工程质量监督 第四十五条 业主、承包人、监理单位自觉接受公路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对公路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部门进行质量检查监督活动给予密切配合,对检查出的问题按照要求进行彻底整改。对公路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部门检查出质量问题被责令返工、通报的承包人及监理人员,除严格按照检查部门的决定执行外,每返工一次承包人应向业主支付违约金 15 万元,总监办承担违约金10005000 元;承包人每受通报一次视情况承担 10 万元以内的违约金,监理单位视情 况承担 1 万元以内的违约金。 第四十六条 业主设置 “工程质量举报箱 ”和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收到举报的工作质量问题要认真进行核查处理。 第八章 工程质量稽查 第四十七条 指挥部成立工程质量稽查处,对承包人的工程质量进行不间断的稽查,按有关规定对不合格工程进行返工、停工、处以质量违约金,同时对承包人的质量管理人员、机械、内业资料、检验审批手续等有关工程质量的事项进行全面检查;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情况(包括作息时间、现场管理力度、资料 35 管理、各种台帐、工作业绩等)进行检查监督,定期向指挥部报送 稽查报告。编制工程稽查简报。工程稽查简报上报指挥部相关部门,下发驻地办及承包人。 第四十八条 稽查人员要认真履行稽查工作职责,发扬吃苦耐劳、连续作战的精神,对重点项目、关键分项工程要加大稽查力度,对早、中、晚容易出现管理空白的时间段要重点进行检查。在检查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办事,对工程质量问题要一视同仁,对问题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必须坚持公正的原则,不允许对承包人故意刁难,或有报复性处罚行为。 第九章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 第四十九条 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后,承包人要以最快 的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向监理、业主报告,并对现场进行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的必要处治。 第五十条 业主对工程质量事故按有关法规进行调查,按照 “四不放过 ”的原则认真进行处理。 第五十一条 对破坏工程质量事故现场,隐瞒不报、谎报、拖延报告、提供伪证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6 关巍公路工程进度管理 实施办法 关巍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二六年三月 37 关巍公路工程进度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 总则 一、为 使 关巍 公路工程 建设进度得 到有效控制,使工程建设全面有序地均衡进行,确保项目优质按期完成,特制 定 本办法。 二、根据 关巍公路工程建设 总工期及每标段工程量,工程进度实行目标考核管理,以确保终期目标。即从开工至 2007 年 6 月30 日 前完成路基工程。承包人按业主下达的阶段目标任务精心组织、科学管理,充分调度好人、财、物等各种资源,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除进行阶段目标考核管理外,业主同时对承包人进行季度目标计划管理,并检查其实施情况。 第二条 计划报批 一、各施工单位进场后,必须向 总 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提交实施性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连 同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含计划表)报指挥部批准后,方可开工实施。 二、承包人必须根据合同文件和 关巍公路 总体工期和分阶段目标编制季度目标、月目标进度计划,并将相应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报指挥部审核批准后实施。承包人要按照全面有序、突出重点、超前安排、分解落实、现场督促的原则具体组织实施,做 38 到组织落实、措施落实、设备及人员落实,人员到位时间、数量以及机械设备进场数量、完好率、进场时间等各种指标均应具体细化。 三、阶段目标计划由承包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驻地监理审查,经审查后转报指挥部审定后下达实施。 四、承包人每月二 十一日前向驻地监理办公室提交次月的施工计划,驻地办审查后转报指挥部,批准后下达督促实施。 五、业主批准变更设计后,同时下达变更设计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承包人必须按计划实施,并纳入阶段目标考核。 第三条 进度计划的检查及落实 一、承包人对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进行 统计,将工程施工进度月报一式三份于当月二十一日前报 总 监理工程师审签后,于当月二十三日前报指挥部。 二、 总监 办应严格按照计划检查承包人的实际施工进度状况,并编制和建立各种记录、统计、标记反映实际工程进度与计划进度关系的进度动态控制图及进度统 计表。 三、指挥部工程处 及各处室 应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工程进度,同时建立台帐、统计表和施工动态形象跟踪图,随时对工程进度分析评价,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施工单位按计划完成施工任务。 四、指挥部每月召开一次项目经理会,对工程进度认真研究、总结,安排下月工作计划。当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差距较大时, 39 指挥部应要求承包人加强施工力量,认真组织施工,调整下月施工计划,确保在下月施工中弥补差距。 五、指挥部每月进行一次施工进度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执行计划好的单位给予表 彰奖励 ,差的单位进行批评教育,指出存在问题,要求其采取 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并限期赶上计划,以完成目标任务,以满足合同工期的要求。 六、加强对施工进度的现场检查,特别是关键控制性工程,以及影响施工进度的相关问题,如征地、房屋管线拆迁、地方关系等要加强协调解决,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七、计划管理强调全面有序,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要符合施工程序,并能保证工程质量。 八、开工前由建设指挥部、 总监办 联合组成开工前检查组,对人员、机械到位情况,开工准备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于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总工程师、 质检工程师等主要人员 )要核对身份证、学历、经历、专业技术职称等证明文件,对 于机械设备要现场清点数量,核对规格、型号、新旧程度、进场时间,逐一列表登记。如果人员、开工项目机械没有按投标时的承诺到位,不允许开工,不拨付首次工程预付款。施工过程中,若发现未经指挥部批准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总工、质检工程师 等主要人员 )和机械擅自离岗,除要求擅自调离的人员及机械限期返回工地外,并按 关巍公路工程 违约处罚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违约处罚。 九、为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项目经理、总工程师、质检 工程师等主要人员 及 总监办主任、高监及专业工程师 离岗时须请假, 40 3 天以上的向指挥部请假,未经批准不得离岗;擅自离 岗一次处以责任单位 500 元至 1000 元的违约金。 十、如果施工单位因力量不足,管理混乱等自身因素造成进度滞后, 总监办 和指挥部应发出书面警告,并召开现场会,提出整改措施。施工单位应加大人力、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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