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FHQS 0001 S-2014 济南东岳凤凰山泉水有限公司 瓶(桶)装饮用山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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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Q/南 东岳凤凰山泉水有限公司 企业标准 Q/001(桶)装饮用山泉水 2015布 2015施 济南 东岳凤凰山泉水 有限公司 发布 Q/0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严格按照 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进行编写。 本标准由 济南东岳凤凰山泉水有限公司 提出并起草。 本标 准主要起草人: 石兆忠 。 本标准 自发布之日起 有效期限 3年,到期复审。 前言 Q/001 瓶(桶)装饮用山泉水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 瓶(桶)装饮用山泉水 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 过程卫生要求、 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 以 济南市长清 区万德镇凤凰岭风景区 200米以下的机井水 为 原料 ,经 粗滤、精滤 、杀菌、灌装、 检验(灯检等 )、 包装 等工艺 制成 的 可以 直接饮用的 瓶( 桶 ) 装饮用山 泉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 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6543 运输 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537 饮用天然矿泉水 8538 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 方法 687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9304 定型包装饮用水企业生产卫生规范 357 聚酯( 汽饮料瓶 460 聚碳酸酯 (用水罐 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05第 75号令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技术要求 原料要求 原料用水 应符合 749 的规定。 水源卫生防护 按 537 的有关规定执行。 水源地 水源地必须设立卫生防护区,在防护区界设置固定标志。 卫生防护区必须符合下述要求,并有卫生防护区图。 第一区为严格保护区。取水点周围应有防护设施,在取水点外围半径 15 无关人员不得入内。不得放置与取水设备无关的其他物品。 第二区为限制区。在取水点半径 50得设置居住区、工厂、厕所、水坑,不得堆放垃圾、废渣或铺设污水管道。严禁使用农药、化肥。并不得有破坏 水源地水质的活动。 Q/001 生产工艺 水源水粗滤精滤 杀菌 灌装 检验 (灯检等) 成品 入库 。 感官指标 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表 1 感官指标 项目 指标 检验方法 色度 /度 10,不得呈现其他异色 5750 浑浊度 /( 1 状态 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 气味、滋味 无异味、无异嗅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表 2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检验方法 锶 /( ) B/T 8538 亚硝酸盐( ( ) ( () 砷( ( ) ( ( ) 氧量 (( ) B/T 5750 余氯 /( ) 氯化碳 /() 氯甲烷 /() 酸盐 /() 离子合成洗涤剂 /() 放射性 /( ) 放射性 /( ) 1 微生物指标 应符合表 3 的规定。 表 3 微生物 限量 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 4 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 项目 采样方案及限量 检验方法 n c m 大肠菌群 ( 5 0 0 板计数法 铜绿假单胞菌 ( 50 5 0 0 8538 注: 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行。 Q/001 应符合 4881、 9304 的规定。 5 检验方法 净含量检验 按 070 规定的方法进行。 6 检验规则 组批 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同一种产品为一批。 抽样 在企业的成品库内,从同一批次的合格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桶装水的抽样基数不得少于 100 桶,抽样数量 不少于 6 桶 ; 瓶装水的抽样基数不得少于 200 瓶, 抽样数量 不少于 20 瓶 。样品 分为两份,一份检验,一份留样备查。 检验 出厂检验 产品出厂 产品须经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 检验项目 包括 标签、 感官 指标 、净含量、大肠菌群。 型式检验 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进行: 水源水质发生明显变化 ;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 更换设备、主要原辅材料或更改关键工艺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停产半年以上,再恢复生产时; 国家 食品药品 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型式 检验项 目为本标准的规定的全部项目。 判定规则 微生物指标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即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其他项目如有一项以上 (含一项 )不合格,应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若复验项目仍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7 标志、 标签、 包装、运输、贮存 标志 、标签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191的规定。 标签应符合 718 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 包装 内包装采用聚碳酸酯饮用水罐 和 聚酯( 汽饮料瓶 ,质 量应 分别 符合 460和 357 的规定。 包装盖采用 符合 687的规定。 内 包装 应 端正 美观 ,封装严密,无渗漏现象 ;外 包装要牢固、防潮、整洁、美观、无异气味 ,便于装卸、仓储和运输。 。 运输 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卫生,不得与有毒、有害、 有腐蚀性、易挥发或 有异味的物品混装运输。 Q/001 搬运时应轻拿轻放,避免日晒、雨淋、冰冻,严禁扔摔、撞击 、挤压 。 运输过程中不得暴晒、雨淋和变潮。 贮存 应离地离墙存放,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腐蚀性的物品同库贮存。 产品应储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库内,严禁露天堆放、日晒、雨淋或靠近热源。 常温下储存。在摄氏零度以下温度环境中储运时应采取防冻措施。 在符合本标准规定条件下, 桶装水 保质期为 1 个月 ,瓶装水保质期 12 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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