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与关于防护林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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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于 法 治 建 设 三 年 行 动 计 划 实 施 情 况 的调 研 报 告 与 关 于 防 护 林 建 设 情 况 的 调 研报 告关于法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年是法治* 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的收官之年。*年 9 月,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采取现场察看和部门座谈的形式对法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6 2018)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专题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法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实施情况2016 年以来,我市法治建设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省、襄阳市和我市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工作部署,以法治*三年行动计划为指南,以落实法治建设领导责任制为主线,进一步深化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三大领域”,推进“法治惠民、法治创建、法治文化“三大工程”,提升了我市法治建设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一)强化领导,夯实党政主要领导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一是健全领导责任体系。突出党政主要领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这一主线,制定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河办发【2017】10 号),细化法治建设职责任务,明确考核督办和追责措施,形成党政主要领导承担第一责任、分管领导承担直接责任、其他领导承担协助责任的法治建设领导责任体系。二是完善协调推进机制。坚持实行“1+5+N” 的法治建设工作推进机制,市委法治领导小组牵头抓总,市委督查室、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政府法制办、市委政法委和市司法局分别负责依法执政、配合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普法与全民守法等领域法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法治惠民实事等法治创建牵头责任单位负责主抓相应法治建设项目。每季度召开一次部门联席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项目建设推进会,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落地。三是规范依法决策行为。完善市、乡两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健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落实党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四是强化人大监督,推进协商民主制度化。市人大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等重大事项依法审议决定,对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干部都要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工作、中心工作依法进行监督。探索运用专题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专项工作评议和视察等形式开展监督,增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政治协商纳入党委议事规则和政府工作规则,党委、政府重大决定、重要文件和重大问题,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二)突出“三大领域”,推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一步深化一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落实工商登记制度便利化、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多证合一”、“综合执法”、“一照一码”等工作到位。三年来,全市共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 19503 户。2018 年 5 月底,各窗口单位已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入驻* 市民中心开展工作。服务大厅共设置窗口 224个,功能性审批后台座席 122 个,进驻办公人员 348 名。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制度,完善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设“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实现“全联通、全覆盖”。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围绕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范围、执法类别、经费来源、编制类型等内容,对全市 47 个行政执法部门 1856 名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进行了全面清理登记。三是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依法治理。围绕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集资融资、欠薪欠资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三年来共抽样检验各类商品 150 个批次 ,不合格 68 批次,对不合格商品进行立案查处。查处不正当竞争、违法广告、商标侵权等各类市场违法行为案件 770 件。创新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快信访工作法治化进程,有效引导信访群众通过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法治方式解决利益诉求和矛盾纠纷。四是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探索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和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及公益诉讼试点改革,落实司法机关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落实立案登记制,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深入推进“审执分离”,加快执行信息平台建设,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五是实施“阳光司法”工程。以信息化、智能化、公开化为目标,完成“审判流程、执行信息、裁判文书”三大平台建设、检察机关群众诉求绿色通道建设以及公安机关警务公开机制建设,推进审务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按照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要求,选定 111 名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实现司法专业判断与群众朴素认知有机统一。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达 2023 余件,陪审率达 87.7%,拓宽了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渠道。六是着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加大建设性执法司法力度,深入开展“百名干警进百企”活动、依法妥善处置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为企业提供免费法律体检,促进全市经济转型发展。继续加大执行力度,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1800 余人次;查询、冻结和扣划被执行人存款 1.6 亿元;拘留、罚款 260 余人,依法追究“拒执罪”5 人。七是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司法权益。统筹抓好市、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建设,构建实体窗口与网络平台相结合的法律云服务体系。目前,全市 253 个村( 社区 )实现了法律顾问全覆盖,法律顾问共入村(社区) 开展法律咨询 800 余人次、法治讲座和法律宣传 220 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 5000 余份。八是培育全民法治信仰。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好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大力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深化“法律六进”活动,落实各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着力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完善学校法治知识教育和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制度。在王甫州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被省委法治办命名为“省级法治建设示范点”。(三)找准载体,实施法治惠民、法治创建、法治文化“三大工程”一是全力办好平安法治惠民十件实事。每年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确立并大力实施年度平安法治惠民十件实事,做到年中督促,年底验收,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疑难。二是打造*法治创建品牌。紧紧围绕“法律六进”,紧扣法治惠民主题,紧密联系文明创建和平安创建,紧抓“基层党建年”机遇,分别在“法治单位、法治乡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治校示范校、法治示范医院、诚信守法企业”等法治创建领域,培育和打造一批在襄阳有影响的法治创建品牌。现已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市 16 所,襄阳市 10 所,共计 26 所,诚信守法企业 16 个,全市法治单位创建达到 50 个。三是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将法治文化设施建设纳入城建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在仙人渡镇和酂阳办王甫洲建设法治文化主题公园。三年以来,创建了法治文化广场 10个,法治文化公共设施覆盖率达到了 70%,法治文化街(巷)小区达到 30 个。共开展法治文艺巡回演出 50 场(次)。新闻宣传部门开辟法治公益宣传专栏,每月在电视台录制播放法治*节目,大力宣传我市各项法治建设活动。二、法治*建设面临的问题三年来,我市法治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较好完成了三年行动计划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但法治建设是一项系统的、长期的工作任务,需要全市上下、社会各个方面长期不懈的努力。目前来看,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短板:(一)对法治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深化。多年来,我市虽然在法治宣传教育上做了大量工作,但全社会对法治的认识、法治理念的确立还不够,法治思想还没深入到社会各个层面、工作的方方面面,甚至一些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法治意识仍然不强,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都不足。(二)重大决策还存在程序上的疏漏。重大决策的体制机制和制度已经建立,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征求意见不全面,社会公众参与不够。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的问题,部门参与多,社会群众参与少。一些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风险评估不到位,留下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三)依法履职水平还有待提高。一些国家工作人员学习法律、政策不够,法律法规知识欠缺,不懂法,在工作中不能从法律层面考虑和解决问题,影响工作效果。部分行政执法单位队伍建设弱化,队伍老化、知识结构陈旧,缺乏具有专业知识的年轻干部,行政执法水平不高。(四)法治建设的协调推进机制需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需要党委、政府,各地、各部门,社会各个方面共同参与,协调推动,但相关牵头单位和协作单位履职不积极,担当不够,考核机制有待完善,影响了法治建设的成效。三、对下一步法治建设工作的建议党的十九大提出到 2035 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我市要建成法治*,责任重大,时间紧迫,任务艰巨。为此,对下一步的法治*建设提出以下建议:(一)强化组织保障,发挥“大法治”职能作用。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法委统筹、各方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大法治”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发挥好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作用,强化督办检查,开展分类指导,推进工作落实。市委督查室、市政府法制办、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作为专项工作协调小组牵头单位,要认真履责,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形成法治*建设的强大合力。(二)深化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活动。认真落实司法改革的重要部署,进一步优化司法职权配置,统筹推进机构改革,继续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的有效监督和制约。继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坚决防范冤假错案。进一步深化审判方式改革,持续推进繁简分流、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努力提升司法效率。(三)继续实施法治惠民、法治创建和法治文化工程。三年来,我市法治惠民、法治创建、法治文化工作进展顺利,社会效果明显。今后还需长期坚持,让人民群众从具体的实事、好事上感受到法治建设带来的好处,更积极地参与法治建设。(四)把握关键领域,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和制度,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实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规范“三张清单”和行政审批运行流程,提升政府服务效能。(五)法治建设要为改革和发展服务。改革和发展是当前中心工作。要运用法律法规和法治思想解决我市改革中的难题,做到有法可依,于法有据;要把法治建设成果服务于经济建设,特别是实体经济上,为经济发展铺路搭桥,开拓新途。特别要运用司法改革成果为企业生产经营排忧解难,实现法治建设与经济发展、社会建设同进步。关 于 防 护 林 建 设 情 况 的 调 研 报 告关于防护林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为加快推进*防护林建设,着力打造绿色生态屏障,2018 年初,*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明确提出了建设*岗地防护林带、* 水资源配置工程生态廊道建设任务,* 市委、市政府将*生态防护林(*片区)建设列入高质量发展十大重点工程,并出台了关于建设*生态防护林(* 片区)工程的实施方案,*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加大*生态防护林体系建设的议案。*生态防护林建设涉及老河口区域的工程为“六横一纵”,我市按照省、*市统一规划部署,细化方案,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生态防护林(老河口段)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市人大常委会主动把*生态防护林(老河口段)建设这一“生态工程”列入今年工作要点和重点监督计划,强化监督,积极推进。2018 年9 月,市人大常委会组成由常委会副主任*带队、部分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的调研组,采取实地察看、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等形式,对*生态防护林(老河口段)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一、建设现状我市生态防护林建设工程起于 1999 年,到 2005 年基本竣工。共建成主林带 5 条、长 132 公里,植树 61.61 万株,折合面积 5535 亩;建成副林带 3 条、长 69 公里,植树 23 万株,折合面积 2070 亩;建成农田林网网格 3390个,植树 259 万株,折合面积 2.34 万亩,防护面积达 65万亩;绿化国、省道及铁路 125 公里,植树 22 万株,折合面积 0.24 万亩;营造固沙护岸林 6 万亩、水土保持林 8.5万亩,栽植树种全为杨树。通过第一阶段*防护林工程的实施,我市森林资源明显增长,生态环境得到改善,促进了农、林产业发展,增加了农民收入,同时增强了群众生态建设和保护意识。近些年来,针对防护林带大部分杨树出现树势衰老现象,市林业园林部门积极研究对策,逐步优化主副林带品种。先后对老石路、半秦路、李王路等主副林带及 316 国道、302 省道共计 120.6 公里的杨树进行了更新改造,提档升级,新栽植 8 公分以上大规格香樟、红叶石楠、女贞、枇杷、栾树等绿化苗木 8.04 万株,不断丰富和改进防护林带建设内容,始终保持防护林带建设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生态防护林(老河口段)工程,是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战略思想的根本要求,是筑牢湖北生态屏障的责任担当,更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的现实要求,对于实施高质量发展战略,推进“一城两心”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从 2017 年开始,我市生态防护林体系建设进入崭新阶段,全市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建设绿色生态防护林。创新绿色生态建设体制机制,城乡一体统筹推进,全域谋划;汲取过去发展中的经验和教训,用产业效益和景观价值为生态防护林建设注入强大的生命力。主要围绕新 316 国道、引丹主干渠建设新的绿色生态防护屏障。对新 316 国道按宽 50 至 200 米第一层山脊以内范围打造景观苗圃的思路,完成道路两侧防护屏障建设 9.7 公里,面积 2200 亩,栽植各类苗木 100 余万株。在丹渠沿线建设水源涵养林,下层套种景观绿化小苗,形成规模性苗圃,上层栽植樱花、海棠、红叶碧桃、银杏、桂竹、楠竹、马褂木、无患子、乌桕形成永久性景观带,共栽植 56 个树种 150 万株,绿化渠道 74 公里,折合绿化面积 5000 余亩。2018 年以来,完成了新 316 国道一路两侧十行行道树种植,栽植大规格樟树、栾树等 1.7 万株;完成 302 省道改线段、张三路、老半秦路等新扩建道路造林任务,栽植各类绿化树木 9.2 万株;同时,启动了老宜高速全长 17.6公里的防护林工程建设,流转土地 4700 亩,已植树 1500亩,今年秋冬季可全面完成该路段防护林工程建设,进一步展现出优美的生态景观。同时,我市着眼于生态防护林的长远建设,正着手规划*水资源配置工程生态廊道、引丹大渠主干渠纵深绿化等十个防护林建设工程项目,着力推进*生态屏障建设。二、主要做法(一)领导重视,高位推进。市委、市政府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将*防护林工程建设作为区域内的重点生态工程,突出生态优先、效益兼顾、景观营造三者结合,制定出台关于大力建设*防护林工程的决定,与各乡镇办签订*防护林工程建设目标责任状,层层压实责任。(二)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由于地形条件和灾害类型不同,市林业园林部门在工程建设中根据实际,精准施策,取得较好效果。如沿国、省、县道建设护路林带,形成绿色通道;在农田中结合通村公路绿化、村庄绿化与绿色水系绿化,因地制宜建设农田防护林网;在汉江沿岸营造防风固沙护岸林;对丘陵、岗地等宜林荒山荒地营造水土保持林。(三)发挥优势,提升效益。*防护林工程结合林产业建设才能持续长久,我们在坚持生态防护的基础上,有机结合当地优势林产业项目,采用多种形式,最大限度的实现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如,在汉江河沿岸立地条件好的泥沙地栽植本地适宜的梨、桃等,打造名特优经济林产业基地;在国、省道两侧交通便利的地方建设绿化苗木培育基地,培育大规格的乡土树种,用于全市绿化项目建设,获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在立地条件差的地方栽植杨树、刺槐、构树等耐瘠薄树种,以生态效益为主,兼顾经济效益。(四)大胆改革,破除瓶颈。坚持用改革的办法破除发展中的制约瓶颈,推进国土绿化迅速发展。紧紧围绕建设高质量滨江精致城市这一目标,将绿色生态发展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建立土地流转、投资建设、专业化管养护机制,形成城乡一体全域推进发展格局。年均绿化投资达到 1.5 亿元以上,带动社会主体投入 2 亿元以上,年均绿化用地流转 5000 亩以上。三、主要问题(一)思想认识有待提高。*生态防护林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全局性、整体性的综合工程,事关改革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的点多面广、战线长、工程量大,需要各部门、各乡镇办积极参与和配合。但是从调查了解情况看,目前,主要是林业园林部门在实施建设,部分单位和乡镇办事处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主动参与和配合还不够积极。(二)防护林建设存在短板。防护林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主副林带涉及山、水、田、路、村庄等。一是我市的防护林建设没有具体的规划,只是按照“五纵五横”的思路在实施建设,没有上升为规划。二是防护林建设没有整体推进。目前,我市的景观林、护路林、山体林、丹渠林的建设比较好,但是农田防护林以及村庄防护林建设还不够。因农田防护林建设需要占用农民的田地,农民认为防护林影响农作物生长,不愿意农田里种树;道路两旁的农户为了打场晒粮方便,也不愿意房前种树,从而造成农田防护林建设的缺失,村庄防护林建设不够。(三)资金投入力度有待加强。防护林建设周期长、见效慢,生态效益多,经济效益少。整个工程建设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但是,目前市场主体参与不够,政府投入资金有限,融资渠道不宽,资金缺口大,防护林建设资金投入力度有待加强。(四)防护林管护工作不到位。一方面是防护林管护缺乏长效机制,目前,县级及以上的护路林归林业园林局管护,乡道及以下的防护林未纳入林业园林局管护范围,造成管护不统一、不到位。另一方面防护林管护基本没有资金来源,造成管护工作不到位,大大缩短了有效防护期限,防护效能降低。四、意见建议(一)提高思想认识。建设*防护林工程,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加大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战略思想,牢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刻理解把握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科学内涵,进一步强化生态保护、绿色发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市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各级各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提高思想认识,积极配合,加强协调,通力合作,形成强大工作合力,确保高质量建成*生态防护林体系工程。(二)强化规划引领。制定老河口防护林建设规划,把*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关于建设*生态防护林( *片区)工程的实施方案中涉及老河口的有“六横一纵”,即*水资源配置工程生态廊道、丹渠、新 316 国道、316 省道、福银高速、老 316 国道和老宜高速等主副防风林带。把“六横一纵”与我市的“五横五纵”有效衔接,优化编制规划,科学制定方案。明确时间节点与实施路线图,合理布局防护林体系建设,结合地形地段、水资源条件和乡村旅游等工程,科学选择树种,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采取宜林则林、宜果则果、宜景则景的措施,实现生态、产业、景观建设“三位一体”,用实实在在的效果引领群众自觉参与生态防护林的建设和保护。(三)提高社会参与度,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完善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体的投入机制,创新投融资方式,吸纳市场主体参与建设,提高社会参与度,加快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渠道与投资方式多元化的政策体系。相关部门要整合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国土资源整治、公路网和绿色通道建设项目资金,统筹考虑防护林建设,不断强化资金保护。同时,要把防护林建设与我市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省级森林城市”和“西排子湖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结合起来,确保有关项目的实施,既确保了防护林生态建设,又提升了森林覆盖率,实现森林覆盖率与蓄积量双增长。(四)建立长效管护机制。*生态防护林工程建设关键在管护,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结合工程建设实际,着眼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战略,开展*防护林建设“回头看”,深入查找和切实解决工程建设和管护中的各类突出问题,建立并不断完善管护机制、资金保障机制,注重内生动力。加强建管督查,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我市生态防护林建设好、管护住,有效促进绿色可持续发展,在*岗地筑牢生态防护林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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