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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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5 篇根据*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定期报告和依法行政创新成果评审工作的通知(粤府法制办函*95 号)的工作要求,我局对*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和梳理,有关情况如下:一、相关情况*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法治东莞”建设的总体部署,切实加强民政法制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能力,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行政许可执法行为,强化行政监督,增强社会自治,不断开创“法治民政”建设的新局面,主要工作有:(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进法治建设一是切实加强领导。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对局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重新调整。落实了一把手抓总,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组织领导体系。二是建立专门机构。为确保法制工作有专门的人员机构承担,我局在人员机构数量保持不变的情况,通过内设机构裁并并经市编办的同意,在我局新设政策法规科,为法制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人员机构保障。三是统筹谋划工作。认真对照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东府办函*154 号)及工作目标要求,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局*年重点工作任务,并通过月督季查,确保措施落到实处。四是积极开展创建。按照市委中共东莞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法治东莞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市政府东莞市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区实施方案的精神和要求,积极动员,认真组织,切实提高全系统工作人员对法治东莞、法治政府建设的知晓率与参与度,努力开创“法治民政”建设新局面。五是落实工作考核。对照市依法行政办*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评细则要求,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做好责任分解,强化措施,落实任务,认真抓好年中督查及年终考核。(二)严格履行职能,规范行政行为1.严格依法履职。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赋予民政部门的工作职责,深化改革,主动作为,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根据国家、省的工作要求,切实配合上级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了一批不必要的行政许可事项,做好有关事项的“接放管”工作。制定了东莞市民政局权责清单并及时做好动态调整工作。基本民生保障持续改善。以市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为依托,通过多种方式对救助对象进行核查,社会救助工作不断提标扩面,更加精准。养老服务业实现多元化快速发展。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兴办养老机构,实现了有养老服务需求村、社区100%全覆盖。社会治理手段和水平不断创新提升。对基层现有的党务政务服务中心(站)、综合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站、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站、人力资源服务站等平台载体及其服务职能进行优化整合,打造统一的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于 10 月底覆盖到所有村(社区)。在社会组织的发展上,转变工作思路,将原有的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打造成社会组织创新服务基地。通过编写社工领域服务指引,推动社工服务标准化。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坚定有力。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复退军人服务工作的意见,设立专门的复退军人服务机构,建立健全了我市复退军人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了优待抚恤政策。专项社会事务工作提速提效、规范发展。我市婚姻登记管理中心和市救助管理站分别成功创建国家 4A 级婚姻登记机关和“国家一级救助管理机构”。2.严格依法许可。我局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政务公开为基础,依法公开办事程序、服务热线。规范申请材料、批准条件、办事时限、办事程序等内容,制定了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办事指南、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等配套制度;将本单位所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项目、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收费依据和标准、流程图等均在“东莞民政”和网上办事大厅公示,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杜绝“暗箱操作”,实行了“阳光许可”,从源头上防止了腐败,扼制了“索、拿、卡、要”等不正之风。如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方面,我局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50 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251 号)和基金会登记管理条(国务院令第480 号)相关规定,制定了行政许可事项的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将本单位的实施主体、依据、程序、条件、期限、申请材料及办法、收费标准、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信息公布在本单位的官方网站、网上办事大厅以及办事窗口的宣传栏。本单位所有业务在办结后 20 个工作日内会在本单位的官方网站及市电子政务信息共享平台上向社会公布。(三)健全决策机制,规范文件管理1.健全决策机制。继续实施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等制度,完善重大重要决策程序,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集体研究决定后予以实施,实施政策评价和进行决策责任追究,对作出的决策及其所产生的效果、执行情况及其各种正负面影响等进行客观、系统的考察与评价,以延续、改进或者终止原有的决策。同时坚持常年律师顾问聘用制,聘请赋诚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局法律顾问,为民政依法决策、法律咨询等提供法律服务。2.规范文件管理。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及时清理失效及废止的规范性文件。抓好年度规范性文件计划制订工作,遵循规范性文件“谁主管、谁起草”的制定原则,我局今年起草编制东莞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及东莞市殡葬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东莞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中长期规划(* 2020 年)等工作规划;出台东莞市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运营管理办法、*年东莞“社工+志愿者”联育培训方案、东莞市关于加快推进“专业社工、全民义工”的实施方案和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东莞市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1+7”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等政策文件,严格按照前期调研、中期论证、最后印发的程序进行,为民政领域相关工作的开展提供指向性、规范化的制度保障。同时,认真抓好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将今年我局印发的所有规范性文件全部都及时上报了市法制局进行审查、备案。(四)化解社会矛盾,做好信息公开1.全面畅通投诉举报途径,认真做好投诉举报办理。我局在局门户网站对投诉举报方式进行常态化公布,通过官方微博、政府“12345”热线、*“民声热线”、东莞“阳光热线”等平台与民众开展积极互动。对接受的所有信访件,我局切实按照信访条例的有关要求,严格按照信访处理规范程序进行办理,做到应录尽录,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于直接到我局来访的群众,我局均安排信访专职工作人员会同有关业务科室工作人员对群众进行详细的政策宣传和释疑解答,能够通过当面回应的问题一定当面回应群众,不能当场解决的均做好记录,及时交办处理,及时回复。对于从12345 政府服务热线、信访局信访信息系统、阳光热线问政平台等网络途径转来的信访件,我局均按照不同系统的有关流程要求,按时按质地回复群众的诉求,依时办结。今年以来,我局共收到信访件 390 件(含诉求、咨询、建议、投诉等各类信访件)。其中已办结 358 件,未办结 32 件(时限未到),办结率达 91.8%。2.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有序推进阳光部门建设。我局紧紧围绕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重点环节,依法、及时、准确公开信息。将“东莞民政网”以及直属有关单位的门户网站作为我局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建立完善信息发布机制,第一时间发布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政策信息。同时,多渠道拓宽民政信息公开发布平台,除门户网站外,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东莞民政简报、市委市政府信息报送系统、专题新闻发布会等形式进行公开。在信息公开的时间上,健全网站信息内容更新的保障机制,提高发布时效,做到公开时间与内容相适应,经常性的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的工作逐段公开,临时工作实时公开,确保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截至目前,我局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 1 次,参与东莞电台“阳光热线”上线活动 1 次。同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规范依申请公开程序,明确了局机关办公室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机构,并拟定了详细的受理程序图,发布在网站上,以方便群众知晓其受理程序、要求、受理机构、受理时间、受理方式,从而方便快捷地为公众提供本单位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对于依申请公开件的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我局也明确了办理要求,需要有纸质和电子两种台账备案方式,以确保操作到位。目前,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 7 宗,申请受理 7 宗,依申请按时办结 7 宗,办结率 100%。从受理申请到办结,全程由专门人员主动沟通接触并妥善办理。(五)加大学习培训,培育法治氛围1.组织学习培训,提升人员素质。一是常态学习民政领域法律法规。结合民政业务和工作职能,要求各科室、各单位分别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能有侧重地加强兵役法、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婚姻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地名管理条例、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殡葬管理条例等民政领域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通过学习,全局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有了显著增强和提升。二是积极参加行政执法证培训。为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工作水平,要求全系统所有在职在编人员积极参加行政执法证考试培训。*年共组织了 26 名同志参加全市行政执法培训,所有参训人员均顺利通过考试,取得了行政执法证,为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人员保障基础。三是定期举办依法行政讲座。今年 6 月 8 日,我们邀请全国人大内务司委内务室主任于建伟作了“慈善法的诞生与展望”专题报告,从慈善法的立法背景、立法过程、内容及展望等方面,深入浅出地对慈善法的立法理念和特点,以及出台慈善法对促进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进行了全面解读,对于我市领导干部加深对新出台的慈善法的认识和理解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2.丰富普法形式,注重宣传成效。我局十分注重群众普法宣传工作,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平台,通过各类主题活动,不断强化面向群众的普法宣传。譬如“512 防灾减灾日”,我局加强了对防灾减灾法律法规的普及;“630*扶贫济困日暨东莞慈善日”活动期间,我局对慈善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穿始终;“敬老月”活动期间,我局利用公交移动宣传媒介,突出对修订的东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的宣传,让老年人切实了解自身所能享受的各种权益;在征兵工作以及退役士兵接收安置期间,以及春节、建军节、“9.30”烈士纪念日等重要节庆纪念日期间,我局通过大规模的双拥、慰问等活动,对兵役法、优抚、安置方面等方面的涉军法律法规进行宣传,让广大的现退役军人及其家属了解自身的权益保障,更加热心并投身于国防建设事业。为做好新一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我局通过广泛宣传换届选举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重点突出宣传拉票、贿选、破坏选举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等,不断强化提升村(居)民的法律意识,调动广大村(居)民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参与选举的积极性。我局直属各单位也都能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能,积极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譬如,市救助站每年举办 2 至 3 次大型户外宣传活动,抽调业务骨干与社工、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组成“流动救助服务队”,通过现场派发宣传单张、设置展示牌、提供业务咨询等形式,广泛向社会公众宣传救助法规政策、救助途径渠道以及主动救助、保护性救助等理念,引导市民学会理智“施舍”,并积极鼓励市民提供救助线索,着力形成全社会关心关爱流浪乞讨人员的良好氛围。市婚姻登记管理中心分别到“完美大舞台”专场活动、东莞东站、婚博会现场开展“婚姻法律入万家,美满家庭共筑起”婚姻法律宣传活动。利用“三八”妇女节组织大型户外宣传活动,为外来务工人员和各界群众提供婚姻法律法规咨询和必要的帮助。市殡仪馆和殡葬管理所则利用清明、重阳等节日前后在馆区及各墓园开展活动,通过悬挂殡葬改革宣传标语和横幅,派发宣传单等形式,宣传殡葬惠民政策和殡葬改革工作成果,增进全社会对殡葬改革的理解和支持。社会组织管理局在网站上列举了一些典型的案例,以案施教,增加社会组织对社会组织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以提升社会组织依法运作、规范运作的自觉性。二、存在问题今年以来,我局在法治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在具体实践中尚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少数同志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缺乏足够认识,行政执法的主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工作力量和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等。三、工作计划依法行政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年,我们将进一步提高全面推进民政依法行政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坚持依法行政与转变职能、转变工作方式相结合,与建立和完善民政工作的运行机制相结合,把依法行政落实到民政工作的各项业务和各个环节中去,建立一个办事高效、运作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制,为推进法制建设、构建“法治民政”作出应有的贡献。主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全面开展依法治市各项活动。一是结合法治东莞建设第二个五年规划(*-2020)(送审稿)的要求,积极开展各项依法治市工作。二是认真开展防灾减灾主题宣传月活动,组织村、社区开展好应急演练工作。同时广泛深入地宣传防灾减灾法治知识、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民政相关业务的法律法规,不断提升广大群众法治意识,提高领导干部法治观念,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二)不断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继续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度,把依法行政知识和新颁布基本法律法规、民政法律制度列入干部培训的重要学习内容。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大力推进领导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完善集体学习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要继续推进干部职工年度法制学习培训工作,大力开展法制教育培训活动,培养干部职工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三)大力向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一是充分利用 “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东莞慈善日、国家扶贫日等重大节日的时机,通过活动现场、传单、海报等载体,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活动,积极宣传民政法律知识。二是加大普法宣传的力度,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不断提高全市民政系统的社会形象和社会地位。要充分发挥报刊、网络等大众传媒的作用,在运用好原有的普法阵地的基础上广泛运用新闻媒体以及印发普法宣传资料等手段,充分采用网络等新载体,全面宣民政民生法律知识,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的立体宣传格局,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四)认真强化行政执法工作。一是改进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继续按照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规范执法主体,界定执法权限,整合执法资源。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工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继续细化、量化自由裁量权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对违法者要依法追究责任。继续完善执法制度,加强执法力量,建立同有关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提高执法效能和社会影响。二是要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尊重并严格执行生效复议决定和法院裁判。健全案件分析、通报制度,充分发挥案例在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中的警示作用。 三是要根据民政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情况,制定民政执法检查计划和工作方案。每年对民政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每年对部分新制定的民政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通报有关情况。建立民政法治建设综合评估制度,部署开展法治建设综合评估工作,对本机关和下级民政部门法治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并将评估结果纳入目标考核指标体系。某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2018 年上半年,我们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开展普法宣传、依法行政、法制监督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我局上半年工作报告如下:一、法制体系建设扎实推进法制监督制度不断完善。为进一步提高法治林业和法治农业建设水平,在原组织架构的基础上,制定了2018 年度法制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对机关相关科室以及局属各单位开展法制监督检查。法制队伍的能力水平不断提高。去年我局在 15 个下属单位聘任了兼职法制员,今年我们按照工作部署每月对兼职法制员进行交流培训,逐步提升了兼职法制员的履职能力和水平,为切实有效地开展法制审核、执法监督和普法宣传工作奠定了基础。二、普法宣传教育稳步实施1、普法宣传有声有色。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全面落实“法治宣传”责任制。通过进村入户大走访,向基层群众宣讲了十九大精神和宪法修正案,利用春耕备耕农林科技下乡、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讲座等机会宣传涉农林的法律法规。2、法治宣传手段丰富多彩。充分利用农林信息网、农民信箱、农技通和林技通等移动终端的先进形成方式把宪法和法治精神送到田间地头。3、学法氛围逐渐形成。利用民主生活会,组织本部门党员干部学习法律法规,全体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全面参加了公务员网上学法活动,同时积极参与上级法制机构、依普办、省厅、杭州市局举办的法制培训学习,全社会普法学法的氛围初步形成。上半年,报送区政府法制办法制信息 12 篇,报送司法局普法信息 7 篇、普法案例2 个。三、行政决策更加科学民主1、规范性文件的制发和管理不断完善。严格按照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发布、报备、清理和管理本局的规范性文件。上半年,本局制发了关于印发的通知、关于开展 2018-2019 年临安区商品有机肥示范推广生产企业和蔬菜高效双低农药补贴供应企业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2 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均已报区法制办备案。2、法律顾问的作用逐步显现。为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我们根据安排邀请我局常年法律顾问周苏临律师和公职律师陈有强同志参加了对畜牧局的法制监督检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为畜牧局的合同签订和行政执法等工作提出了切实有效的意见和建议,规避了行政行为的法律风险。3、合同管理逐步规范。根据临安市林业局合同管理办法的要求签订和管理本局的合同。上半年我局共签订行政机关合同 7 个,均经过的合法性审查,并报区法制办备案。 四、行政执法进一步规范1、行政执法规范有序。上半年,共立案查处行政案件 36 件,分别是农业行政处罚案件 5 件,渔业行政处罚案件 5 件,林业行政处罚案件 27 件,其中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 7 件。本年度的行政处罚案件决定书均按要求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上公开,行政处罚案件网上办理工作有序推进。2、行政处罚网上运行工作逐步落实。上半年,我局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行政处罚系统上运行的行政处罚案件 15 件,分别是玲珑林业(农业)站 9 起,於潜林业(农业)站 2 起,昌化林业(农业)站2 起,畜牧兽医局 2 起。但由于系统的不完善,不匹配,导致案件未能及时结案,目前正上报解决中。3、双随机监管逐步落实。根据省林业厅的部署,我局的“双随机”监管系统已完成林业系统执法人员库、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抽查对象、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抽查对象、可食林产品及投入品监管抽查对象建库。省农业厅的双随机工作也稳步落实。五、行政权力监督进一步强化1、行政告知义务全面落实。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文书中,均按照关于规范告知行政复议申请权的通知规定,落实行政复议申请权告知义务。由于工作扎实到位,上半年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案例。2、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切实有效。积极发挥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积极稳妥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领导批示件和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尽力疏导群众情绪,缓解社会矛盾。上半年共办理区长公开电话 68 件,信访件 10 件,满意率达到 100%。其中 3 月份一件私宰鸡鸭的信访二次交办,被通报。六、行政能力进一步提升1、信用建设稳步推进。根据信用办的部署,落实开展信用建设工作,在信用临安门户网站管理平台上传 1-2 季度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名单,同时上传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畜禽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黑名单,目前暂时没有企业和个人被列入黑名单。2、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全面提升。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只安排执法活动的协助工作。上半年,组织执法单位工作人员13 人参加省法制办举办的行政执法证考试,12 人通过科室取得了浙江省行政执法证。组织执法单位工作人员 7 人参加农业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我局在执法证持证率较去年有了大幅度的提高。某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年,区司法局认真贯彻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把依法行政作为我区司法行政改革发展的重要基础工程,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不断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监督机制,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一是认真做好制度清理,对各项工作制度进行评审修订,认真梳理任城区司法局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逐项分解落实到责任科室和工作岗位。根据区编办的统一部署,组织完成了公共服务事项、监管办法等的制定和公开。二是开展法律服务行业公共信用体系建设,制定推进诚信“红黑名单”制度的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执业行为。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和清理工作,完善区司法局公文办理制度,严格按照程序做好规范性文件的计划、起草、论证、审议、登记备案和发布工作,确保文件合法适当。按照近两年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我局对所有规范性文件重新进行清理,并按照要求做好意见征集、合法性审查、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公开发布等程序,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和发布工作。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和相关制度规定,坚持重大事项、重大问题、重要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明确重大决策事项范围,重视做好重大问题前瞻性、对策性研究,形成干部职工参与、调研论证和领导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对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建立专家咨询制度和社会公示制度,坚持重大决策听取公众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所有重大决策,确保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进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由集体讨论决定,切实做到科学、民主和依法决策,杜绝了行政决策中擅权、专权和滥用权力现象发生。 四、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情况制定任城区司法局建立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结合省司法厅的部署在我区司法行政系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加强和规范我区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等的监管执法,规范行政权利运行,提升监管效能。推行执法责任制,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组织执法人员积极参加法律法规学习。在原有 7 名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基础上,*年组织全局另外 36 名干部职工参加执法培训及考试,争取全部获得行政执法资格。下一步将继续组织非执法岗位干部和新考录人员参加执法证资格考试,做好执法队伍人员储备。积极探索建立区级社区矫正执法大队,配齐配强执法人员,适应执法工作需要。通过对日常巡查、调查取证、文书送达等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进行记录,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与监督。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一是强化日常执法监督检查。*年,我局成立“任城区司法局案件评查领导小组”以及“任城区司法局社区矫正评审委员会”,领导小组及委员会成员围绕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窗口服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执法执业监督检查、案卷评查和考评等工作,*年先后组织开展了全区律师行业案卷质量检查、法律援助案卷质量评查、社区矫正联合执法检查等多项执法检查。二是加强执法质量和绩效考评体系建设。科学设置执法检查考评标准,健全完善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跟踪追究机制。强化随机抽查事中事后监管,严格限制监管的自由裁量权,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日常考核,把学法用法和执法办案质量情况列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三是强化外部监督。依托区政府网站和区司法局门户网站等,深化执法执业公开,对依法可以公开的执法执业依据、过程和结果及时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以公开促公正、保廉洁。*年,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 20 件,通过加强群众监督和公众参与,进一步促进了执法效率的提升和执法质量的公平公正。六、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情况一是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日趋完善。加强村居、镇街、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全区已建立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 539 家,其中,镇街 15 家,村居 515 家,企事业单位 9 家,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年内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民间纠纷 2453 件,调解成功 2449 件,调解成功率在 98%以上。二是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不断深化。积极推动消费、保安、道路交通等领域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年设立“济宁市鞋业消费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截至*年底,全区已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 9 个,涉及行业、专业领域 6 个,拥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员 54 人,全年共调处各类行业性、专业性纠纷 500 余起。三是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深入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依靠街道办事处、依托公安部门“110 接处警平台”,创新推出了“公调对接”工作机制,成立了“公调对接中心”,设立了“驻所人民调解工作室”,实现了矛盾化解的专业运行。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一是扎实做好领导干部、公务员网上学法。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协调区委组织部、宣传部、人社局,联合下发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本年度学法的重点内容,即宪法、行政法、与公职人员密切相关的刑法、经济法等内容,同时明确学法考法的标准,进一步优化升级学法、考法模式,推动考核化繁为简。二是稳步开展领导干部法治培训。举办全区领导干部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专题报告会、科级干部法治讲座等 3 场次。培训重点围绕党的*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加强社会治理等方面,邀请有关领导干部和专家深入解读。三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考核。年末组织全区科级以上干部普法考试,各镇街和区直单位领导干部学法考核纳入全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要求,始终把依法行政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严格奖罚兑现,强化执法队伍管理。我局成立执法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樊连忠局长为组长,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全面抓,分管领导严把关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全面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培训,年内我局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培训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全局“业务讲堂”,重点组织新入职人员参加业务学习,强化执法业务能力;组织全区司法所长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将执法人员培训纳入机关干部学法工作安排,通过普法学习与依法行政学习结合,抓好执法人员的日常学习;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执法资格考试制度,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与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等,通过教育培训,有效提升了执法工作人员工作理念和业务水平,执法力量进一步充实,执法能力不断提升。某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 年)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青发*25 号),以畜牧兽医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为载体,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促进畜牧兽医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为我市都市型高端特色现代畜牧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现将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一是认真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在公布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基础上,印发了关于细化分解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的通知(青牧发*4 号),对我局承担的 135 项权力事项和 26 项责任事项进行了细化分解,逐项明确责任单位与责任岗位,进一步厘清内部职责边界,切实传导压实工作责任。二是认真落实审批制度改革任务。承接省级下放审批事项 1项(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运输相关易感动物、动物产品检疫),依法取消审批事项 4 项(兽药生产许可审核、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 (毒)种或者样本运输许可审核、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审核 (原种场、曾祖代场、遗传资源场、祖代种禽场、一级种畜禽繁育场、从境外直接引进种畜禽场)、草种生产许可初审),依规向社会公示最新的部门审批事项目录。目前我局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 10 项、公共服务事 8 项。三是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部署,更新全部审批事项业务手册与服务指南,全面推行一个窗口办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提升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目前,我局驻市行政审批大厅窗口主要承担市南区、市北区的畜牧兽医行政审批职能,去年依法办理完结行政审批 122 件。四是创新行业监管和社会治理模式。打造畜牧业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完善实时监控、远程控制、查询查证、警告提醒、应急指挥五大功能,逐步将监管对象纳入信息化平台,充分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强智能监管,实现线上线下监管一体化。狠抓网格化管理机制落实,依托全市418 个网格,推动执法监管关口前置、重心下移,形成任务分解到网格、压力传导到网格、督导检查到网格、责任追究到网格的工作格局。推进村级防疫员队伍改革,在全市建立起一支职业化、专业化、年轻化的基层动物防疫与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队伍,471 名防疫安全协管员充实到监管一线,延伸了监管触角,扩大了监管覆盖面。五是依法净化市场环境。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全面加强从养殖、投入品、运输、屠宰到进入市场及加工环节前的全链条监督执法工作,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以案释法,整顿畜产品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去年,组织了打击私屠滥宰、逃避检疫、非法添加、制售假劣兽药饲料等 14 个专项整治行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 551 件,同比增长 36.05%,罚没款总额 102.5 万元,同比增长 15.23%。六是努力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按照*省禁养区划分最新标准,全面完成我市“三区划分”(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的调整工作。在大量调研的基础上,通过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发展的意见(青政办字*127 号)和关于加强畜禽屠宰行业监管保障肉品质量安全的意见(青政办字*133 号),廓清了今后一个时期我市畜牧业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发展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措施路径,为“十三五”畜牧业发展提供了重要指南。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全市建立起“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统一收集、集中处理、实时监管”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长效机制,率先实现了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资源化综合利用全域覆盖,猪、牛、羊、禽、兔等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贴全覆盖,推动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处理监管全覆盖。去年全市无害化处理病死猪 37.5 万头、牛羊 8700 余头只、家禽肉兔等870 多万只。认真落实农业部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市)创建工作部署,结合青岛实际,制定印发青岛市抓点带面三级联创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坚持抓点示范、三级联创,全域创建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区,莱西、平度分别创建国家级、省级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市),其他区市创建市级绿色发展示范区(市)。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认真贯彻落实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通知(青政发*15 号)要求,对我局起草或者负责实施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清理过期或者失效规范性文件 10 份,并建立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和动态管理机制。按照*省行政程序规定,严格执行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启动、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认真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部署,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实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推进监管重点从事前审批转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转变。配套制定了青岛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厂管理办法(试行)青岛市畜禽养殖场(小区)监督检查规范青岛市畜禽屠宰厂(点)监督检查规范青岛市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监督检查规范等四个检查规范文件,进一步提升监督检查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与法治化严格执行青岛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进一步明确各程序的责任主体、承办机构、内容、期限等要求。建立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细化包含社会稳定、生态环境、公共财政、制度廉洁性等方面的风险评估规则和标准,提升风险评估科学化水平,去年组织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 56 场次。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天颐临律师事务所律师一名,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在重要合同文本草拟、重大涉法事务处理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四、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一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方面,在市局层面建立健全畜牧兽医综合执法机制和案件移交制度,所有日常监管、群众举报、大数据分析等发现的涉案线索,一律移交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大队集中查处,去年市局查办案件 55 起,罚没款 14.87 万元;另一方面,积极支持区、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在胶州市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基础上,即墨于去年 9 月份实施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莱西于去年 10 月份实行跨部门、跨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平度、黄岛已成立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正稳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去年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 5 起。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通过青岛市政务网向社会公布青岛市畜牧兽医局行政处罚裁量细化量化标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认真落实中共青岛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和青岛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岛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青法制*51 号),通过文字和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与决定、执行与送达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落实执法案件主办人制度,建立重大、疑难案件听证和集体讨论等制度,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印发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制度,严把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关,去年案审委研究决定案件 4 起。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制度。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面推行网上考试和人员信息化管理,实行行政执法人员常态化培训和平时考核制度,建立执法人员退出机制,定期清理、确认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我局现有持证执法人员 44 名,听证主持人 3 名。四是强化行政执法保障。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按照谁执法、谁负责、谁录入的原则,在执法平台上实现行政处罚信息按时录入、全过程公开。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一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去年通过青岛政务网站、青岛畜牧信息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各类需社会周知政务信息 286 条,受理电话咨询 220 余次,没有依申请公开事件和效能投诉事件发生。修订青岛市畜牧兽医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印发青岛市畜牧兽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青牧字*29 号),厘清内部职责边界,明确工作流程及各程序责任主体。建立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舆情监控等制度,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及时追踪及舆论引导,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切实管控舆情风险。二是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制度。严格行政审批事项管理,杜绝厅外循环、“暗箱操作”。强化制度刚性约束,认真分析研判风险,建立了项目实施、资金监管、招标采购等 7 项内控制度,扎实推进“两个清单”和“两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严格规范行政审批和执法流程,落实内部既相对分离、相互制约又相互支持、相互监督的运行机制,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三是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认真落实市法制办关于开展去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青法制*50 号)要求,组织开展全市畜牧兽医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抽查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卷 37 件、行政许可案卷41 件,列出问题清单,督促执法单位对照整改。去年全市畜牧兽医系统没有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四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通过向社会公布受理电子信箱、服务电话、举报电话等方式,畅通社会公众反映问题、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政行为。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积极参与“三民”、网络在线问政、行风在线、民生在线、政务服务热线等活动,主动回应群众诉求,及时解决热点焦点问题。建立健全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重视运用和规范网络监督,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治化。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严格落实中办、国办信访工作责任实施办法,深入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深入推进“诉访分离”和“网上信访”,强力推动“逐级走访”,依法处置涉访违法行为,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努力打造阳光信访、法治信访。去年全年接待上访群众 6 批次、60 人次,到期的信访案件均已办结;处理上级来信 4 件,均已分类办理;网上信访按期办结率100%。七、全面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依托全市 418 个网格向基层从业人员发放畜牧兽医法律法规宣传手册关于严禁人用药用于畜禽养殖的通告关于严厉打击屠宰加工销售病死畜禽和私屠滥宰行为的通告畜禽屠宰企业质量安全宣传挂图等宣传资料 20 余万份。去年安排宣传材料印刷费 20 余万元,为历年最高。在“扫雷”行动中,从市民、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中聘请 218名社会监督员,营造全社会共治私屠滥宰氛围,社会反响强烈。各区市畜牧兽医工作人员进场入户,发放宣传资料 30 万余份,张贴宣传标语 1 万条,举办各类培训班 142 个,培训从业人员近万人。采取案例分析、执法对抗、军事化封闭培训等多种形式,更新执法人员法治观念、提高执法人员实战能力,培训一线执法业务骨干 900多人次。组织 335 人参加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应知应会法律知识考试,组织市局机关干部职工开展网上学法考法活动,全局网上考法平均成绩 99.7 分,位居全市前列。开展依法行政、作风纪律自查自纠,去年处分违纪执法人员 6 人次。八、加强组织保障和配套工作一是打造特色载体,推进法治建设。印发青岛市畜牧兽医局畜牧兽医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青牧发*2 号),召开全市动员部署现场会,组织全市畜牧兽医系统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着重解决从业人员法治意识不强、执法体制不顺、执法程序不规范等问题,着力提升畜牧兽医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去年年末,召开全市畜牧兽医行政执法规范年总结视频会议,全面总结规范年活动开展情况,分析问题与形势,部署下步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二是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处站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并由办公室(法治与审批处)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工作,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法治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去年没有发生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重大违法行政案件。三是做好法治政府建设信息报送工作。按照青岛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工作的通知(青法制*28 号)要求,认真做好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工作,每周向市“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小组”报送 1 篇以上法治政府建设信息,省、市“依法治国信息网站”采纳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信息 31 条。四是加强配套制度保障。以评议考核与责任追究为重点,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评议考核办法,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责任追究范围、程序和承担方式,切实将责任追究落到实处。九、存在问题和下步重点工作回顾过去一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普法宣传、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行政权力监督等方面存在一定差距。下步我们将聚焦薄弱环节,突出问题导向,重点强化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强化全局学法用法良好氛围。深入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法律知识学习纳入领导干部中心组学习内容,发挥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认真落实干部职工学法制度,对新颁布涉牧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要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全员学习。二是强化行政执法教育培训。积极回应一线执法人员需求,精心组织高水平、实战化的行政执法业务集中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全年组织执法人员学法不少于 15 天,学法时间不得少于 120 学时。继续组织全系统执法人员应知应会知识考试,开展网上学法考法,局机关全员考法成绩 90 分以上。组织全系统开展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三是强化社会普法工作。综合运用各种媒体平台,在全行业开展畜牧兽医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依托全市畜牧兽医安全监管网格,入户进场,采取现场咨询、发放告知书、明白纸等形式,强化对基层从业人员的普法宣传。全年组织 3 次以上集中普法宣传活动,增强群众守法意识和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监督意识,在全社会逐步形成知法、守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四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监督。继续实施好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备案机制,加强对行政处罚的过程监督,保证行政处罚程序合法、依据充分。根据“谁许可、谁监督”的原则,对已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进行后续检查监督,建立检查纪录、完善监督台帐。认真贯彻行政复议实施条例,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程序,不断提高复议质量。五是强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和对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认真执行案件主办人制度和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落实各项程序规定,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加强内部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定点屠宰、到点检疫、驻场(点)官方兽医到岗签到、离岗登记等制度规范,严格落实屠宰检疫“五不得”、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及青岛市畜牧兽医系统执法监管人员和农村防疫员工作规范(“十严格”“十严禁”)要求。树立“严是爱、宽是害”的管理理念,将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对违反规定的干部职工,严肃追责问责。加强教育引导工作,通过正反典型两面镜子引导干部职工要知敬畏、明底线,时刻自重自警自省,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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