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氨基酸制品》团体标准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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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氨基酸制品团体标准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一、工作简况 1、任务来源在氨基酸市场国际化、氨基酸行业快速发展、竞争日益激烈的大趋势下,只有将氨基酸制品进行规范化,才能推动我国食用氨基酸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才能有效提高我国氨基酸行业的总体水平,更好的保障氨基酸行业产品质量,凸显出氨基酸产品的价值。本标准于2017年由中国生物发酵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在中国生物发酵产业协会氨基酸分会组织下,由无锡瑞年实业有限公司为组长单位进行起草、修订。本项目是根据中国生物发酵产业协会“关于发布2017年度第二批中国生物发酵产业团体标准制定计划的通知”(中生发协201727号),计划号2017-0011-ST-CBFIA,项目名称复合氨基酸制品,进行制定。在制定标准过程中,为了使得标准规定的范围更加精准,因此将标准更名为食用氨基酸制品。2、主要工作过程 2017年5月2日,中国生物发酵产业协会确定了复合氨基酸制品团体标准计划项目。2017年 9月7日-8日在哈尔滨召开标准制定启动会及起草组第一次工作会议。会上,介绍了团体标准制定的重要性和制标程序,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讨论和规定,明确了团体标准名称由复合氨基酸制品更改为食用氨基酸制品更为准确,同时,初步讨论了无锡瑞年实业有限公司提出的标准文本讨论稿(第一稿)。启动会后,无锡瑞年实业有限公司开始收集国内外的同类标准及相关资料,按照具体工作时间和进度,无锡瑞年实业有限公司按照团体标准第一次的起草工作会参与标准起草单位的讨论意见,整理出食用氨基酸制品(讨论稿第二稿),2017年10月25日, 中国生物发酵产业协会组织在上海召开标准起草组第二次工作会议。起草组组长单位无锡瑞年实业有限公司做了食用氨基酸制品团体标准修订工作汇报,针对标准文本进行讨论,综合各方意见,对一些尚存在异议的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的整理及修改,并由中国生物发酵产业协会向各参与标准起草单位征集意见和建议。 2018年 2月,起草组组长单位无锡瑞年实业有限公司根据提交意见,修改形成食用氨基酸制品(第三稿),并与起草组组员进行了沟通,再次进行修改。最终于 2018年 5月形成食用氨基酸制品(征求意见稿),并在行业内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示。2018 年 9月,于上海召开“2018 氨基酸产业标准化工作研讨会”期间,对食用氨基酸制品(征求意见稿)中的附录 B,根据企业要求进行了再次修订。2018年 9月-10,再次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公示。最终将形成标准的送审稿。3、主要起草单位及起草人所作的工作主要参加单位 成 员 主要工作中国生物发酵产业协会氨基酸分会 关 丹负责并承担国内外相关标准和技术资料的收集、翻译,编制调查方案,负责标准起草和编制说明编写等组织、协调、审核工作。无锡瑞年实业有限公司王福才王斯坦负责并承担国内外相关标准和技术资料的收集、翻译,编制调查方案,负责标准起草和编制说明编写等组织、协调、审核工作。天津科技大学陈 宁张成林参与方案确定,标准制定等。吉林大学 王 健 参与方案确定,标准制定等。武汉远大弘元股份有限公司 张文文 参与方案确定,标准制定等。江南大学 潘红阳 参与方案确定,标准制定等。阜丰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阜丰发酵有限公司、齐齐哈尔龙江阜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宝鸡阜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唐永强 参与方案确定,标准制定等。河北力维素科技有限公司 王 雷 参与方案确定,标准制定等。湖北新生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章 平 参与方案确定,标准制定等。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韩洪军 参与方案确定,标准制定等。福建省建阳武夷味精有限公司 郭继龙 参与方案确定,标准制定等。齐鲁工业大学 臧立华 参与方案确定,标准制定等。二、标准编制原则为推动和引导我国食用氨基酸制品行业的健康发展,加强行业管理,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精神,采用科学的态度和先进的方法制定符合我国国情食用氨基酸制品团体标准,在广泛调研和验证基础上全面考虑,结合实际,建立合理的产品指标和检测方法,规范食用氨基酸制品行业生产秩序,保护消费者安全健康。三、主要条款的说明1、标准名称目前,市场上的食用氨基酸产品以食用氨基酸制品为主,以动物、植物、微生物和(或)氨基酸为主要原料,因此本标准针对食用氨基酸制品制定,不包括农用氨基酸制品、饲用氨基酸制品,标准名称定为食用氨基酸制品。2、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食用氨基酸制品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食用氨基酸制品的生产、检验和销售。3、术语和定义食用氨基酸制品 edible amino acid products指以动物、植物、微生物和(或)氨基酸为主要原料加工制成的可食用的氨基酸产品。4、产品分类4.1 饮料类4.2 除 4.1以外的其他食品类,按产品形态分为:固态、液态。5、技术要求(1)原辅料要求蚕蛹复合氨基酸粉 应符合附录 A的规定。氨基酸 应选用 GB/T 32687中规定的食品用氨基酸。甘氨酸(氨基乙酸) 应符合 GB 25542的规定。L-丙氨酸 应符合 GB 25543的规定。L-精氨酸 应符合 GB 28306的规定。其他原辅料要求 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2)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的规定。表 1 感官要求项 目 要 求色 泽 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滋味、气味 具有产品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杂 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3)理化指标根据食用氨基酸制品生产原料以及产品种类丰富的特点,为了更好的体现不同产品的不同特性与特质,理化指标中分别设置了一般理化指标和特征性理化指标。其中,一般理化指标包括总砷和铅,任何食用氨基酸制品必须满足一般理化指标要求,一般理化指标是所有食用氨基酸制品区别于其他产品的共同技术指标。根据食用氨基酸制品生产工艺特点,突出食用氨基酸制品品类的优秀特性,本标准制定的特征性理化指标为氨基酸,任何食用氨基酸制品都应满足本指标。表 2 一般理化指标指 标其他食品类项 目饮料类固态 液态pH值 4.06.0 - 4.06.0可溶性固形物(20折光计法),g/100mL 2.0 - 2.0水分,g/100g - 8.0 -灰分,g/100g - 5.0 -总砷(以 As计),mg/kg 或 L 0.3 1.0 0.3铅(以 Pb计),mg/kg 或 L 0.5 1.5 0.5总汞(以 Hg计),mg/kg 或 L - 0.3 -山梨酸钾(以山梨酸计),g/L 0.5 - 0.5特征性理化指标确定:饮料类作为广大消费者的体液补充剂的一种选择,由于口味等优势日益被接受,日常食用饮料在 2瓶(约 1L)的基础情况下,就能达到补充氨基酸 1g的目的。其他食品类,需要增加含量比例达到营养补充的目的。经过查询比对中国居民营养状况,国民氨基酸摄入不足,需提高优质蛋白质摄入量,以改善蛋白质必需氨基酸摄入量及平衡;根据国家标准、中国已批准食用氨基酸制品产品及国外标准确定了食用氨基酸制品的食用安全性;蚕蛹列为普通食品管理,蚕蛹复合氨基酸粉为蚕蛹蛋白质的水解产物,与蚕蛹实质等同可作为食品原料;蚕蛹富含蛋白质,其必需氨基酸齐全,且量值符合 FAO/WHO模式;20 年来致力于食用氨基酸制品的生产、研发、销售,加上消费者的反馈,根据食用氨基酸制品的推广应用经验、亚洲人饮食结构及报审并被批准的氨基酸片、氨基酸口服液的氨基酸测定结果,显示复合氨基酸中的必需氨基酸齐全,而且其模式与 FAO/WHO提出的氨基酸模式基本一致。特征性理化指标检测方法参考了国内相关标准,对样本进行统一送检,并对送检结果情况进行了汇总。每项指标检测结果汇总以后按数值降序进行排列,检测结果汇总详情见附表 1-6。指标的确定是让执行本标准的相关产品达到选择该特征性理化指标的同类产品的中高级水平以上。表 3 特征性理化指标指 标其他食品类项 目饮料类固态 液态氨基酸,g/100g 或 mL 0.5 55.0 2(4)污染物限量和真菌毒素限量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 2762的规定。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 GB 2761的规定。(5)农药残留限量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 GB 2763的规定。(6)食品安全要求生产工艺要求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微生物限量分为两种情况,其一经商业无菌生产的使用氨基酸制品应符合商业无菌的要求,按 GB 4789.26规定的方法检验;其二非经商业无菌生产的产品其微生物限量应符合 GB 29921中相应类属食品和相应类属食品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还应符合表 3的规定。表 4 微生物限量采样方案 a及限量项 目n c m M菌落总数b,CFU/g(mL) 5 2100(1000)10000(50000)大肠菌群,MPN/g(mL)5 2 1(10) 10(100)霉菌,CFU/g(mL) 20(50)酵母 c,CFU/g(mL) 20注:n 为同一批次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 为最大可允许超出 m值的样品数;m 为致病菌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 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括号中的限值仅适用于固态产品。a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和 GB/T 4789.21执行。b不适用于活菌(未杀菌)型产品。c不适用于固态产品。6、检验方法除感官检验方法外,其余均按国标方法进行。(1)感官检验取一个销售包装的样品,在良好的自然光线下,目测观察其色泽。按包装说明,用鼻嗅、口尝方法品其气味和滋味。(2)理化检验氨基酸按标准文本附录 B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pH值含量按 GB/T 5750.4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可溶性固形物按 GB/T 12143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水分按 GB 5009.3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灰分按 GB 5009.4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总砷按 GB 5009.11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铅按 GB 5009.12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总汞按 GB 5009.17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山梨酸钾按 GB 5009.28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3)食品安全要求检验微生物限量:菌落总数按 GB 4789.2规定的方法检验,大肠杆菌按 GB 4789.3规定的方法检验,霉菌、酵母按 GB 4789.15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四、产业化水平及预期的经济效果目前全球各类食用氨基酸制品的年产能稳定增长。中国氨基酸制品工业在工艺研究、技术装备和应用领域等方面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主要食用氨基酸制品产品包括氨基酸片、氨基酸口服液、氨基酸饮料等。随着经济日益全球化,中国正逐渐成为世界制造业的中心,世界氨基酸生产大国之一。近几年来,我国氨基酸行业是发酵工业中高速度增长的行业,生产水平及规模不断提高,自我供给能力增强;产品出口稳定增长,逐渐开拓国际市场。随着产品种类越来越丰富,食用氨基酸制品成为行业发展增长点。本标准制订后,将进一步促进行业发展,为广大消费者提供高品质的食用氨基酸制品。五、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情况国内暂无食用氨基酸制品团体标准,氨基酸产品分类导则已经发布,于 2017 年实施。欧盟没有食用氨基酸制品相关标准,食用氨基酸制品在欧洲作为营养素补充剂使用。美国没有食用氨基酸制品相关标准。本标准制定参考了国际市场上几个主要食用氨基酸制品的生产应用情况,同时收集和分析了美国、欧盟、中国等主要国家的技术法规和相关标准,经标准评审委员会专家审定,本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六、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本标准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以及有关基础和强制性标准不矛盾。七、标准性质的建议鉴于食用氨基酸制品国内外均无标准,本标准可以作为推荐性团体标准。八、本标准为首次发布。食用氨基酸制品团体标准起草工作组2018 年 9月附表 1:饮料类 食用氨基酸制品 样品检测数据样品序号 氨基酸,g/100mL pH值 可溶性固形物,g/100mL1 0.013 2.59 62 0.46 3.49 3.53 0.66 3.39 154 0.51 5.76 2.55 0.33 2.48 5.46 0.49 2.7 12.77 0.003 2.09 6.3附表 2:饮料类 食用氨基酸制品 特征性指标检测结果降序排列表排列序号 氨基酸,g/100mL1 0.662 0.513 0.494 0.465 0.336 0.0137 0.003附表 3:固态 食用氨基酸制品 样品检测数据样品序号 形态 氨基酸,g/100g 水分,g/100g1 固态 30.63 4.902 固态 23.75 2.883 固态 16.16 3.684 固态 27.27 4.905 固态 42.11 6.946 固态 64.80 6.027 固态 46.90 8.018 固态 35.70 3.009 固态 62.40 5.5810 固态 27.00 4.0311 固态 50.10 4.63附表 4:固态 食用氨基酸制品 特征性指标检测结果降序排列表排列序号 氨基酸,g/100g1 64.802 62.403 50.104 46.905 42.116 35.707 30.638 27.279 27.0010 23.7511 16.16附表 5:液态 食用氨基酸制品 样品检测数据样品序号 形态 氨基酸,g/100mL pH值 可溶性固形物,g/100mL1 液态 1.50 6.05 14.52 液态 0.165 3.77 9.23 液态 1.73 4.41 354 液态 2.2 6.18 9.55 液态 1.10 4.5 30附表 6:液态 食用氨基酸制品 特征性指标检测结果降序排列表排列序号 氨基酸,g/100mL1 2.22 1.733 1.504 1.105 0.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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