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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法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各部门:为了深入贯彻中省市县和上级法院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部署要求,以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为主线,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主体责任清单。一、党组主体责任清单(一) 、认真履行总揽全局责任1.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着力推动党章、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民主集中制的贯彻落实。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坚决杜绝“七个有之” ,做到“五个必须” ,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2.加强组织领导。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的理念,从严管党治党,定期研究党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领好班子、带好队伍;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积极支持合县委巡察组开展工作,建立巡察问题整改合账,按要求完成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并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每半年向县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3.强化压力传导。动态更新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明确责任界限和相关要求。健全完善“五档十七册”痕迹化管理制度和履责记实日志,实现履责情况全程留痕。修订“两个责任”考核办法,完善考核制度,定期量化考核点评,强化激励约束,加大问责力度。每半年向县委和县纪委专题报告落实“两个责任”情况。传达学习党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推动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深入、责任落到实处。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年初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分解,明确党组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分工,层层落实责任,确保责任主体明确、履责有依、问责有据。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工作综合考评范围,对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导致发生重大腐败问题或者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二) 、营造良好政治生态4.坚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意见不放松,密切关注享乐主义,著之风新动向新问题,严肃整治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问题。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之以恒推进作风纪律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廉洁过节”长效机制,坚持从小事抓起、从细节入手,着力解决“四风”问题。5.党组成员带头反对“四风” ,凡要求法官干警做到的,自己带头做到;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杜绝多占住房和办公用房、违规购置使用超标车辆等,做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不搞特权的表率。6.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整治,认真查找形式主义,官像主义新表现,重点纠正一些党员干部回避问题,无为,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推诿问题,严肃查处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完善善密切联系群众相关制度。7.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将司法权运行的全过程置于案件当事人及群众的监督之下。8.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9.加强党纪法规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认真落实相关专题教育活动,每年至少组织二次党课教育。10.健全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法规制度,严禁在高档小区或写字楼“一桌餐”请吃、吃请。严格执行机关“康政灶”管理办法,规范公务接待行为。11.健全财务预算、核准和审计制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约束干警业务内外行为、促进作风转变的“铁规禁令”以及公务员接待、公车配备、因公出国(境)等信息公开制度,防止不正之风滋生和反弹。12.大力推进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廉政建设宣传力度,在全体法官干警中倡导崇尚廉洁的价值理念,弘扬新风正气。全面掌握干警的思想、工作、纪律、作风等状况,对干警队伍中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担当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主责,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活。13.适时研究法官违纪违法信访举报工作,督导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特别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反腐败问题和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党组成员要认真批阅群众来信,定期接待上访群众,主动了解重点信访举报案件情况,协调解决信访疑难问题。(三) 、认真履行固本强基责任 14.全面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县委关于机关党建的各项制度和任务,切实加强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建设。15.加强干部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精心组织开展“不忘初心、年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督促领导严格律己修身,严格家教家风。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请销假、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廉政谈话、干部教育培训等制度。领导干部坚持阅读该中国纪检监察报和浏览中省市县纪检监察网页,按要求参加“党风廉政网络教育平台”学习。关注“清廉府谷”徽信公众号,实时了解纪检监察工作动态。16.选好用好干部,强化用人把关。优化用人标准,坚持以“二十字”好干部选人用人标准,细化“德、能、勤、绩、廉”考核内容,完善民主推荐、民主评测措施办法。充分发挥党组织把关作用,在干部动议、确定考察人选、确定拟任职人选等环节,坚持听取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严把拟任人选廉政审查关,对反映问题线索未经核查定性的不得上会研究。17.强化用人监督。加强对干部选任工作的全程监督,全程留痕,及时发现和纠正干部选任工作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谈话,确保用人权的正确行使。开展党组、主要负责人同班子成员谈心交心话。(四)、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职责任,认真履行监督预防责任18.建立健全党内监督制度。探索建立党组织自觉接受纪委( 纪检组) 监督与纪委( 纪检组) 主动监督党组织的良性互动机制,列出必须接受监督的具体事项并落实。持续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确立风险等级,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陟范措施对实施项目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被要求整改落实到位19.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建立健全清单动态管理制度,进步规范清单内容,进一步优化全县营商环境。20.深入推进党务政务公开。通过党组织有关会议、文件、简报等方式,推进党务公开,通过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深化“三转” ,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及时协调解决纪检监察部门履责中的困难和问题,保障纪律审查工作顺利进行。21.根据形势任务需要健全纪检监察部门机构设置,配齐配强纪检监察部门干部队伍;加强廉政监察员队伍建设,实现各部门廉政监察员“全覆盖” ,充分发挥廉政监察员的日常教育和监督作用。22.完善纪检监察部门的管理体制和监督体制,加强对纪检监察部门的举报处置权、案件检查权、定性量纪权、执纪监督权。及时调整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员,确保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廉洁。(五)、管班子带队伍做表率23.及时了解和掌握党组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约谈。加强对反腐倡廉建设有关规定的学习,提高廉洁从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24.坚持民主集中,健全党组会议和院长办公室会议议事规则,提高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事项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25.坚决执行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约谈、个人事项报告等党内监督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组和人民群众的监督。26.认真履行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责任,坚持“双述双报告”制度,加强对党组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27.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一案双查”工作机制,落实责任追究,严格执纪问责。28.根据上级工作部署新要求,班子人员调整及工作分工变化,及时修订完善主体责任清单内容,并报纪检组留存。(六) 、深入开展扶贫领域问题专项治理专题安排部署本单位涉及的精准扶贫任务,制定帮扶措施并落实到位。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贯彻中省市县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开展监督检查。二、党组主要负责人责任清单刘勇(党组书记、院长)党组书记是院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对速裁庭负直接领导责任。1、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中省市县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究贯彻落实具体措施,分解工作任务,明确领导干部及各部门负责人任务分工,层层落实责任。2、主持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目标任务,提出具体要求,作出决策部署。至少每半年听取一次关于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加强工作指导,督促各项目标任务和规章制度的落实。3、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重要情况通报、重大问题集体研究、重点工作集体决策。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研究讨论做出决定。4、每年组织召开 1-2 次民主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活动和组织生活会。5、每年至少为全院干警上一次廉政党课。推行廉政谈话制度,对新任职干部进行任职廉政教育谈话,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和落实“两个责任”约谈。6、每年听取分管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情况汇报不少于一次。7、了解掌握党组成员廉洁从政情况,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加强教育管理。8、每年主持对各部门负责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进行考核。9、适时听取纪检监察专项工作汇报,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推动解决。10、阅读重要信访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亲自督促解决。加强对纪律审查工作的指导,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司法腐败。11、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自觉接受纪检组和群众的监督,严格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12、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及时向组织报告制度,如实填写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表 。 13、把党要管党和从严治院作为重要职责,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部门纪律审查工作的领导,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为纪律审查工作提供人力物力保障。14、负责专题安排部署本单位涉及的精准扶贫任务,制定帮扶措施并落实到位。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贯彻中省市县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协办单位:本院各内设机构协办人:于小平、韩建平、樊仲明、闫喜、张乐平三、党组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于小平(党组副书记、副院长)1、协助院长负责法院日常工作,对分管的刑庭、立案庭、基层法庭、信访室、审管办负直接领导责任。2、认真学习贯彻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要求,指导督促分管部门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3、每年初按要求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任务分解,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任务。4、每半年听取一次分管部门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及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围绕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领域和环节开展调查研究,指导督促制定防控措施。5、对分管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每年在分管部门开展廉政教育不少于二次。对分管部门负责人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履行主体责任约谈。6、每年向院党组报告分管部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以及个人廉洁从政情况。7、对分管部门负责人及干警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按规定进行提醒教育、廉政谈话和督促纠正;对问题较为突出或可能涉及违纪违法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8、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9、分管部门发生违纪违法时,根据办案工作需要,支持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处理工作。10、严格遵守党纪党规和廉洁从政规定,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防止发生违纪违法和不廉洁问题。11、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及时向组织报告制度,如实填写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表 。12、自觉履行组织生活制度,主动接受纪检部门和群众的监督。13、承办院党组、纪检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协办部门:刑庭、立案庭、信访室、审管办、基层法庭协办人:xx1、对分管的办公室、民一庭、民二庭负直接领导责任。2、认真学习贯彻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要求,指导督促分管部门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3、每年初按要求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任务分解,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任务。4、每半年听取一次分管部门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及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围绕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领域和环节开展调查研究,指导督促制定防控措施。5、对分管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每年在分管部门开展廉政教育不少于二次。对分管部门负责人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履行主体责任约谈。6、每年向院党组报告分管部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以及个人廉洁从政情况。7、对分管部门负责人及干警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按规定进行提醒教育、廉政谈话和督促纠正;对问题较为突出或可能涉及违纪违法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8、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9、分管部门发生违纪违法时,根据办案工作需要,支持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处理工作。10、严格遵守党纪党规和廉洁从政规定,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防止发生违纪违法和不廉洁问题。11、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及时向组织报告制度,如实填写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表 。12、自觉履行组织生活制度,主动接受纪检部门和群众的监督。13、承办院党组、纪检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协办部门:办公室、民二庭协办人:刘杰、苗俊清樊仲明(党组成员、纪检组长)1、对纪检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分管的监察室负直接责任。2、认真学习贯彻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要求,指导督促分管部门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负责领导纪检组、监察室按规定时限半截县纪委转办的问题线索。 3、每年初按要求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任务分解,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任务。4、每半年听取一次分管部门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及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围绕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领域和环节开展调查研究,指导督促制定防控措施。5、对分管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每年在分管部门开展廉政教育不少于二次。对分管部门负责人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履行主体责任约谈。6、每年向院党组报告分管部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以及个人廉洁从政情况。7、对分管部门负责人及干警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按规定进行提醒教育、廉政谈话和督促纠正;对问题较为突出或可能涉及违纪违法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8、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9、分管部门发生违纪违法时,根据办案工作需要,支持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处理工作。10、严格遵守党纪党规和廉洁从政规定,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防止发生违纪违法和不廉洁问题。 11、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及时向组织报告制度,如实填写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表 。12、自觉履行组织生活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13、承办院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闫喜(党组成员)1、对分管的执行局、法警队负直接领导责任。2、认真学习贯彻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要求,指导督促分管部门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3、每年初按要求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任务分解,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任务。4、每半年听取一次分管部门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及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围绕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领域和环节开展调查研究,指导督促制定防控措施。5、对分管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每年在分管部门开展廉政教育不少于二次。对分管部门负责人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履行主体责任约谈。6、每年向院党组报告分管部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以及个人廉洁从政情况。7、对分管部门负责人及干警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按规定进行提醒教育、廉政谈话和督促纠正;对问题较为突出或可能涉及违纪违法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8、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9、分管部门发生违纪违法时,根据办案工作需要,支持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处理工作。10、严格遵守党纪党规和廉洁从政规定,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防止发生违纪违法和不廉洁问题。11、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及时向组织报告制度,如实填写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表 。12、自觉履行组织生活制度,主动接受纪检部门和群众的监督。13、承办院党组、纪检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协办部门:执行局、法警队协办人:张培华、刘振华张乐平(党组成员、政工科负责人)1、对分管的政工科、行政庭、审监庭负直接领导责任。2、认真学习贯彻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要求,指导督促分管部门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3、每年初按要求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任务分解,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任务。4、每半年听取一次分管部门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及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围绕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领域和环节开展调查研究,指导督促制定防控措施。5、对分管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每年在分管部门开展廉政教育不少于二次。对分管部门负责人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履行主体责任约谈。6、每年向院党组报告分管部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以及个人廉洁从政情况。7、对分管部门负责人及干警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按规定进行提醒教育、廉政谈话和督促纠正;对问题较为突出或可能涉及违纪违法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8、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9、分管部门发生违纪违法时,根据办案工作需要,支持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处理工作。10、严格遵守党纪党规和廉洁从政规定,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防止发生违纪违法和不廉洁问题。11、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及时向组织报告制度,如实填写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表 。12、自觉履行组织生活制度,主动接受纪检部门和群众的监督。13、承办院党组、纪检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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