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汇报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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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汇报 10 篇【篇一】一、食品产业基本情况(一)生产环节:全县共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包括 4 家小作坊)19 家。(二)食品经营环节:流通环节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户共计 1394 户,其中,批发 46 户,零售 1348 户。消费环节取得 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单位 427 户。(三)畜产品养殖环节:全县有冷冻肉超市 10 家,畜禽产品精加工企业2 家,定点屠宰场 1 个,乡镇屠宰点 4 个。三、主要工作情况(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县委、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始终把食品安全作为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件大事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建立健全了食品安全领导机构,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食安委主任,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等 12 部门为成员单位。二是建立健全了食品安全监管协调机制。食品安全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 2 次,通报食品安全状况,研究部署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协调解决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提高了食品安全监管的整体效能。三是建立健全了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县政府年初召开全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与食品安全各职能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各职能部门与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把食品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位,并加强了督查考核。全县已初步形成“政府统一领导、牵头单位协调、成员部门负责、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二)依法履行职责,加强日常监管按照“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着力治本,促进发展”的工作方针,我们在重点区域、重点产品、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开展了成效明显的食品市场监管和专项整治活动。1、切实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一是根据我县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生产企业的实际情况划分了质量安全等级,其中 A 类企业 2 家, B 类企业 13 家,C 类企业 4 家;年初制订我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和巡查计划,按照巡查计划开展日常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二是在节假日、两会、杏花节、葡萄节前期对县城内的所有食品生产企业开展卫生、生产记录、购销记录和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累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 42 家次,责令整改企业 6 家、小作坊 4 家。2、切实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监管一是以“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市场监管工作为契机,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严防食品安全重大事件的发生,集中开展了针对重点区域、重点食品的“元旦”“春节”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充分发挥监管服务责任区职能,将日常监管和各项专项检查相结合,努力营造良好的节日安全消费环境。该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 142 人次,执法车辆 76 台次,检查食品经营户 356 户次,下发行政指导书 35 份。二是开展打击治理走私冻肉品市场专项整治。以商场超市、冷冻肉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为重点场所,加大市场巡查监管力度,通过检查冷冻食品经营户的经营资质、经营范围、产品质量等手段规范商户经营行为,对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文件或包装不符合规定的进口冻肉一律下架退市,查清其源头和去向。把开展专项行动与推进经营者诚信自律建设、落实经营者法定责任结合起来,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引导经营者把好进货查验关,完善和落实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登记制度等,强化市场开办者、冻库经营者及冷链物流出租者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多方面保障辖区市场上肉制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中,共出动执法人员 328 人次,检查辖区冷冻肉销售相关经营户 82 户次。3、切实加强餐饮消费环节监管一是对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分批次进行停业整顿,对停业整顿卫生现场检查合格的,才能允许开业,确保 2017 年餐饮单位环境卫生整洁,今年,完成停业整顿 324 家次。二是加强对节日食品市场的监督检查,联合工商、质监等部门对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开展大清查、大排查,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期间,开展联合检查 3 次。三是全力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执法人员进驻举办“杏花节”活动夏乡南湖、郭勒布依乡会场,对餐饮服务接待单位进行现场监督,先后对 223 家餐饮服务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513家次,对存在问题的 13 家餐饮服务点责令当场进行整改,并提出具体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4、切实加强农业种植环节的监管一是加大农产品检测。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1-9 月份在蔬菜生产基地、农贸市场、超市共计抽检 45 种蔬菜,每种蔬菜样品随机抽取 10 份,共计450 个蔬菜样品。配合做好 2017 年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二是加强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加大力度开展农资市场检查。1-9 月份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7 起,其中农药 6 起、肥料 1 起,流动农资销售点取缔 1 起,扣押免检农药 10 瓶(待处理),国库缴纳罚款 1.2 万元;出动执法人员共计 50 次,195 人次。积极配合、联合吐鲁番执法支队进行突击式交叉检查 5 次,出动执法人员 15 次,在联合执法过程中发现个别商户存在违规销售高毒(剧毒)农药 1 起,下达立即整改通知书 7 份,当场处罚 2 起,立案 2 起。5、切实加强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控监管一是强化产地检疫。开展产地检疫严禁为应强免而未强免动物、未佩戴标识动物和染疫动物开具检疫证明,禁止无证动物出栏、出场(户),全县规范建设动物检疫申报点 9 个,全县产地检疫牛 0.8611 万头,羊 1.6285 万只,猪 0.0932 万头,鸡 0.1551 万羽。二是规范开展屠宰检疫。依法开展畜禽屠宰检疫,进一步强化屠宰检疫工作。与县城畜禽定点屠宰场签订畜禽屠宰协议书,规范产地屠宰检疫程序,并制作张贴了标志、标牌、公示牌、相关法律及有关制度等,对欲销售、屠宰的动物严格按照产地检疫规程的要求进行操作。三是组织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兽药等专项整治行动(执法监督检查)22 次,监督检查畜禽规模养殖场 28 家次、畜禽定点屠宰场点 18 家次、动物产品经营、使用场所 270 家次、兽药经营场所 27 家次,其中做监督检查记录 27 份,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2 份;办理发放相关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12 个;对猪牛羊养殖、屠宰环节开展“瘦肉精”抽样检测 1700 余份尿样次;规模养殖场、定点屠宰场、兽药经营店签订动物防疫及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38 份;发放各类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宣传资料 3200 余份。(五)加大综合协调,开展专项整治1、扎实开展学校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结合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综合治理,我县将保障师生饮食安全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大力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指导学校抓好日常食品安全工作,形成了由食安办牵头,食药监、教育、工商等部门协调配合抓学校食品安全的工作格局。对 72 家学校、幼儿园食堂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索证索票制度、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加工管理、食品添加剂、食品原料采购保管等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各学校营养餐进货查验、台账登记、储存、发放等环节进行了规范,下达整改通知书 11 份,全部跟踪督促整改到位。同时大力开展打击校园内外无证经营食品行为,清理校园周边流动餐饮摊点,净化了校园周边食品环境,保障了师生饮食安全。2、加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为保障群众节日期间饮食安全,在重大节假日前,县政府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都要针对节日食品消费特点做出专项安排,要求各在关职能部门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区域和节日大宗消费食品的监管,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确保节假日期间食品安全。期间,共组织开展节假日食品安全联合检查 6 次,有效防止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六)加大宣传培训,推进社会共治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县政府始终坚持以宣传教育为先导,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有效的宣传活动,形成了食品安全人人关心、全民参与的社会舆论氛围。一是利用“3.15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 知识产权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组织食药、卫生、工商、质监、畜牧、农业、商经等部门,通过设立现场咨询点、展示假冒伪劣食品、制作展板、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等方式,认真开展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常识宣传,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期间,现场接受咨询群众 2000 余人次,散发宣传资料 27000 余份。二是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认真组织执法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并对规模较大的餐饮企业负责人、食品生产加工及经营企业负责人、食品质量负责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教育,举办培训班 4 期,培训人员 500 余人次。三是持之以恒地开展食品安全宣传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四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12315”、“12331”等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关于食品安全问题投诉。(七)完善应急机制,妥善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结合我县食品安全状况,编制印发xx 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xx 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应急处置预案,在节假日期间,食品安全各成员单位严格落实 24 值班制度,实现信息互通,确保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时能够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置。四、存在的问题(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待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点多、面广、线长,呈现散、乱、杂等特点,尤其是接头小吃摊、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监管难度大,具有流动、分散、隐蔽、随意性的特点,从业人员大多属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农民等,一旦取缔,则会形成社会的不稳定因素,造成上访等,成为困扰食品安全的一个社会难题。(二)食品安全法宣传与培训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宣传手段与效果具有一定局限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仍然是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的薄弱环节,需要采取多种方式,利用各种平台,扩大宣传普及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三)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还比较多。比如一些种植养殖基地农药兽药使用不规范,休药期制度执行还不到位;一些食品生产加工的设施设备简陋、产品标准缺失、自检能力不足等;一些食品经营企业索证索票、进货台帐制度落实不到位,农村食品市场安全水平较低。(四)影响食品安全的深层次矛盾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一是虽然县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调整工作已经完成,但人员还没有到位,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各个领域和环节的监管还存在“空白地带”。二是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派出机构组建工作难度较大,现有编制和监管力量无法满足日常监管工作需要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切实增强依法履职的意识,通过完善机制、强化协调、加大投入、提升能力,积极破解影响我县食品安全的深层次问题。【篇二】一、基本情况目前,全区共建成无公害农畜产品生产基地 20 个,面积 7 万公顷,发展无公害农畜产品 43 个。现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76 家,食品加工小作坊 752 户;食品经营企业 9823 户,其中:批发企业 435 户,商场、超市 367 户,城乡食杂店 9021 户;餐饮服务单位 4613 家,其中:学校和机关食堂 89 家;茶楼咖啡厅867 家;酒类经营户 675 家;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 3 家;畜禽屠宰企业 15 家。自去年 7 月以来,我们紧紧抓住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这一重大机遇,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努力形成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食品安全管理新格局,全区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形势安全可控、总体趋好。二、主要做法(一) 加快体制改革,监管体系初步建立。去年 8 月至 12 月,我们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要求,快速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整合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成立新的食药监局,制定“三定”方案,核定监管人员编制 150 名,并迅速将相关单位人员划转到位。同时,设置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食品药品快速检验检测中心、不良反应监测站等机构;在全省率先设置乡镇(街道 )食品药品监管站,每站配置工作人员 2-3 名,解决了基层食品药品安全常态化监管和行政执法的问题;在行政村(社区)设立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构建了区、乡、村三级联动共管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二) 推进制度建设,长效机制逐步完善。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食药监、农业、质监、工商、卫生、商务等 17 个部门为成员单位,在食药监局设立区食安办,负责食品安全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督查考核等工作。各乡镇、街道也相应成立了食安办,负责本辖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应急处突等工作。二是强化目标考核。年初确定重点工作任务,与乡镇、街道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格督查考核,落实责任追究,确保监管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强化社会共治。建立落实“两代表一委员”食品安全监督机制,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18 件; 建立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奖励制度,发展社会监督员200 余名,努力形成全民参与、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管理格局。(三) 加强宣传教育,社会氛围日渐浓厚。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单位、进企业、进厂矿活动,发放食品安全法宣传手册 1.8 万册,举办食品安全讲座 100 余场次,播放食品安全专题短片 50 余场次,发送食品安全手机短信近 10 万条。不断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同时,加强食品从业人员培训,共举办食品从业人员培训班 12 期,培训 3400 余人次,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四) 强化技术支撑,检测水平快速提升。保障食品安全工作经费投入,购置了基本的检验检测设备。目前,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已实现全覆盖,质监、工商、食药监等部门食品检测能力不断加强。共抽检蔬菜水果样品 1800个,合格率为 100%;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抽样 61 批次,合格率为 95%。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抽检 456 批次,合格率为 94%;食品质量监测抽样 736 批次,合格率 87%;餐饮服务环节抽检 2687 个样品,合格率为 89%;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抽检 6 个样品,合格率为 85%。(五) 开展专项整治,市场秩序有效维护。始终保持对违法行为“严查、严打、严办、零容忍”的高压态势,针对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开展了一系列食品安全专项整治。2013 年以来,组织开展了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婴幼儿食品、食品非法添加、进口牛羊肉、塑化剂、“瘦肉精”、私屠滥宰、餐厨废弃油脂、酒类、辣椒制品等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 9856 人次,检查规模养殖场 31 家、食用油生产小作坊 17 家、食用油经营户 635 户、餐饮服务单位 4521 家、食品经营户 7642 户、酒类生产企业及小作坊 41 家、辣椒制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 621 家次、批发零售市场 263 个次,查扣非正规来源食用油 700 公斤,取缔无证食用油经营户 2 户,取缔非法收购加工“潲水油”窝点一个,查扣涉嫌“地沟油”1.7 吨,没收不合格进口牛羊肉 11 吨,立案调查食品安全违法案件76 件。(六) 加强应急演练,处突能力不断提升。制定了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等规章制度,建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队伍,形成了“信息畅通、反应快捷、指挥有力、责任明确”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体系。以防范农村聚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等突发事件为重点,加强应急演练,增强群众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的意识,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七) 建设诚信体系,源头治理深入推进。实行企业食品安全承诺公示制,建立食品企业诚信不良记录收集、管理、通报制度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退市机制,加大对违法企业的曝光力度。广泛开展“标准基地”“放心超市”“安全餐馆”和“文明餐桌”评比活动,积极构建“诚信者占有市场、失信者失去市场”的竞争格局。对餐饮服务单位实行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按照风险性和信誉度划分等级,确定监管重点。目前已评定 A 级优质餐饮服务单位 3 家,B级 12 家,其余均按 C 级管理,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 85%。三、存在的问题(一) 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欠缺。目前,我区食品行业整体生产条件和管理水平较低,家庭式企业、夫妻式作坊较多,呈现“多、小、散、乱、差”的特点,在 752 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中,不足 10 人的小企业、小作坊约占7 成,加之企业法律意识淡薄、安全保障能力较弱,从业人员文化程度低、安全知识缺乏,致使食品安全监管难度较大。(二) 食品安全监管力量薄弱。当前,食品市场不但主体众多,品种繁杂,而且制假售假更趋隐蔽,食品安全监管任务更重、责任更大,执法力量不足、技术人员短缺、投入保障不到位等矛盾十分突出。特别是城区街道食品药品监管站仅核定编制 3 名,面对数千家监管对象显得力不从心;检验检测机构抽检任务不断加大,需要进一步加大人员补充和技术培训。(三) 食品安全联合执法亟待加强。在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时,仅靠行政手段很难及时固定证据和深入查办,对违法犯罪行为震慑警示作用不强,导致违法犯罪成本较低,违法行为难以根除,亟需加强部门执法协作,建立高效协同的联动执法机制,充分发挥食品安全“高压线”的震慑作用。四、下一步打算(一) 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工作经费投入。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切实加大食品安全工作投入,按照优先保障、逐年增加的原则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完善乡镇监管站工作设施设备配置,改善检验检测技术条件。(二) 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学习培训,着力提升执法人员监管水平和执法能力。按照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的原则,加强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站队伍建设,设立基层食品安全综合协管公益性岗位,切实解决农村食品安全工作薄弱的问题。(三) 持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围绕省、市确定的食品安全整治重点内容,结合我区实际,坚持治理整顿与企业发展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政府监管与企业自律相结合、社会监督与部门监控相结合,着力解决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四) 强化食品安全联合执法。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联合执法工作制度,充分整合监管资源,实现食品安全信息和检验资源共享,建立统一协调、相互协作的食品安全联合执法机制,积极探索设立食品药品刑事执法中队,严肃查处一批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犯罪行为。(五) 完善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立科学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和管理机制,增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严格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强化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制定并落实好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投诉举报奖励办法,充分发动群众,深挖案件线索,严查食品违法行为,铲除制假售劣土壤。【篇三】一、基本工作情况2014 年以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坚持“四个最严”标准,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取得了积极成效。全市食品安全状况呈现出“两升一降”的良好态势,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 96.5%、群众满意度达到 68.83%,均为历史最高水平;食物中毒发生率降至十万分之 1.62,低于国家十万分之六的上限要求。我市在全省 2014 年食品安全工作考核中名列第一,国家食药总局先后两次推广了我市工作经验,李群书记批示市委宣传部组织媒体对监管工作经验进行宣传报道,省政府推广了我市加强食品安全治理措施。6 月份,国务院食安办、省食药局将分别在青岛召开现场会,推广我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及市场监管经验做法。(一)加强组织领导,构建统一权威、保障有力的体制机制1.建立党政主导的组织领导机制。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2014 年以来,李群书记两次调研食品安全工作;张新起市长先后 6 次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食品安全治理。市政府把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纳入政府工作报告专项内容,研究制定了 30 条治理措施,并每月调度工作推进情况。2.建立统一权威的食药监管体制。去年上半年,我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已经完成。各级整合了原质监、工商、食药、食安办的职能,组建成立了新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后,食药部门从 684 人增加到 1660 人,监管力量增加 136%。其中,有 1372 人配备到基层一线,基层执法力量比改革前增加了 2.7 倍。全市在镇(办)一级建立了 136 个食药所,并在 93 个涉农镇(办)建立了农产品监管中心,每个中心配备不少于 4 名农业监管人员,与当地食药所建立了联合办公机制;在村(社)一级,6000 多个行政村和城市社区都建立了协管员队伍,实现了“三级政府、四级组织”监管网络的全覆盖。3.建立保障有力的财政投入机制。本着“向投入要安全”的原则,各级政府将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新机构履行新职能。连续三年将食品抽检纳入市办实事项目,每年安排 6 万批次以上的抽检任务,各级财政保障资金 1 亿多元。积极为基层监管所配备办公用房、执法装备,保障了基层监管工作顺利开展。(二)坚持从严治理,强化对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针对违法犯罪多发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坚持把执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重典治乱、整肃不法。一是高标准制定目标,强化考核落实。逐级明确了执法办案目标,并分解落实到人,每季度对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通报。2014 年,全市共查处违法案件 4987 起,罚没款 3741 万元,接近全省食品药品罚没款的二分之一,在 15 个副省级城市中位列第一。二是高规格动员部署,明确打击重点。2014 年,部署开展了四次大的专项行动,均以市政府名义部署,分管副市长作动员讲话。把假冒伪劣、非法添加、无证生产经营等行为作为整治重点,全年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25 万余家次,责令整改 1.6 万余家,取缔违法违规单位 443 家。针对市场上“甜晒鱼”喷洒农药比较严重的问题,全市接连抓捕了 25 名犯罪嫌疑人,干海产品抽检合格率由不足 70%提高至 90%以上。三是加强行刑衔接,坚持公开曝光。市和各区(市)公安机关均组建了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专门机构,与行政机关密切配合打击违法犯罪。2014 年,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343 人。实施了抽检结果批批曝光制度,对抽检不合格的 473 家单位在多家媒体给予了公开曝光,并全部进行了处罚。(三)把握问题导向,探索具有青岛特色的监管模式针对监管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分管副市长带队,先后赴香港、台湾等地考察学习,按照“五项防控”的思路,制定实施了食品安全 30 条治理措施,初步形成了具有青岛特色的监管模式。1.主体防控。企业是食品安全的基石。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在加强对企业培训教育的同时,还全面推行了企业承诺制,全市 8.8 万家持证业户均签订了责任承诺书,承诺要诚信守法、确保安全,一旦出现违法问题,自愿停业候查,并接受行业禁入处理。2.环节防控。食品安全首先是“产”出来的,必须加强种养殖环节的源头治理。一是加强了农业投入品管理,全市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由 100 家核减到 38 家以内,实行高毒农药实名制购药,100%可追溯。二是加强了农业标准化建设,全市共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 604 个,其中地理标志农产品数量 46 个,位居全国副省级城市首位。三是加强了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特别是加强了奶牛“两病”检测,实行奶畜养殖场和奶站凭“奶牛布病、结核病监测合格证”交奶、收奶制度,从源头上保障生鲜乳质量安全。此外,在海洋与渔业、林业、进出口等各关口也都建立了监管机制。流通环节是食品安全的“牛鼻子”。抓好流通环节监管,既可以倒逼生产企业和种养殖业户加强源头管控,又可以控制下游餐饮企业的安全风险。重点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实施驻场监管。针对抚顺路、华中路和城阳三大批发市场农产品销售量占城区 80%的特点,分别设置了三个市场监管所,实施专人驻场式监管。其中,城阳市场所配备了 10 名人员,解决办公用房面积 300 平方米,成为全市示范所。二是实施市场质量保证金制度。对各大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按规模收取 30-50 万元保证金;对其他市场,分别收取 5-30 万元不等。市场内出现违法违规问题,除对业户依法处理外,还要扣除市场主办者的保证金,追究其管理责任,强化市场主办者对场内业户的管理。目前,全市共收取质量保证金 1157 万元。三是实施全国最严格的退市政策。规定凡在商场超市抽检一次不合格的,三年内不得入市;两次不合格的,终生禁入;凡在批发市场抽检一次不合格的,一年内不得入市;两次不合格的,三年不得入市;三次不合格的,终生禁入,让市场监管有了“撒手锏”。截至目前,全市已对 50余家市场经营业户实施了退市。四是实施严格的检验检测和不合格农产品销毁制度。要求对入市农产品每车必查、每品种必检,对季节性、高危品种菜品同一车次同一品种多批次检测。一年来,共检出不合格农产品 100 余吨,全部进行了销毁。经过一年的治理,全市食品流通环节抽检合格率从不足 92%上升至95%。3.过程防控。一是试行农产品产地证明制度,规定食用农产品必须具备产地证明,方可入市交易,确保来源可溯。二是在生产、流通、餐饮各环节推行了“一票通”为载体的索证索票制度,确保流向可查。三是对餐饮单位实施了“明厨亮灶”工程。消费者既可以通过玻璃幕墙、大堂显示屏等方式观看后厨加工过程,也可以通过网站、手机微信等实时监控。截至目前,全市共有 4752家餐饮单位实施了“明厨亮灶”工程,今年准备再搞 1500 家,基本实现学校食堂和中型以上餐饮单位的全覆盖。一年来,这些亮化单位未发生一起集体食物中毒事故,抽检合格率接近百分之百。4.业态防控。坚持规范与引导相结合,对小作坊、小餐饮等风险高发业态进行综合治理。制定了小作坊监管办法,对小作坊实施备案管理;规划建设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园区 10 处,总面积约 5 万平米,逐步实现小作坊的集约化生产、规范化管理和标准化入市。针对多数小餐饮无证的问题,制定了小餐饮监管办法,从实际出发,降低了国家规定的发证门槛,把小餐饮纳入监管范围。2014 年,共为无证小餐饮发放许可证 2194 张,限期整改 1200 余家,取缔无证小餐饮 264 家,消费者投诉举报率同比下降 21.2%。5.品种防控。对高风险品种加强重点管控,实施了“一个禁止、两个必须”:禁止销售散装食用油、酱油和醋等重点品种;婴幼儿配方乳粉、临界保质期食品、转基因食品等必须实施专柜销售;所有餐饮单位必须对使用转基因食品实行公示,确保了市民饮食安全。(四)强化宣传教育,发动全民共建食品安全按照“扩大覆盖面、提高感受度、增强安全感”的原则,坚持宣传教育与监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努力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1.巧借媒体引导舆论。把媒体作为政府与公众沟通的重要渠道,营造和谐的舆论环境。一是与市委宣传部联合制定下发了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了媒体的报道行为,避免因不实报道、负面炒作引发社会恐慌。二是与有关媒体签订了新闻联动协议,约定媒体发现违法线索要立即通报监管部门,同往查处,不得先行报道,扭转了因报道泄密影响案件查处和监管部门总在媒体之后发现和查处问题的被动局面。三是坚持主动发声,积极组织报道,用传播信息的方式控制信息。一年来共发稿 6000 余篇次,基本掌控了舆情走向。特别是先后两次发布食安白皮书,向市民全面报告了稳定向好的食品安全状况,对重点环节、品种、业态的合格率全部公示,并引用专家权威观点,对常见认识误区进行了解读,给市民吃上了“定心丸”。2.打造宣传平台。一方面,按照“互联网食安”原则,开通了食品监管官方微信,同时具备了直播“明厨亮灶”、查询食安数据和受理投诉举报等功能,打造了针对中青年群体的新媒体平台。另一方面,巩固了传统阵地,达到了三个 100%:村(社)宣传覆盖率 100%;重点监管场所宣传覆盖率 100%;全媒体报道覆盖率 100%,发动全体市民参与到食品安全监督的行列中来。3.建设科普工程。组织开展了食安进校园、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家庭活动。启动了“校车食安课堂”工程,在校车上向 12 万中小学生发放科普手册、播放科普动画、讲解科普知识;同时,将食品安全知识纳入全市中小学健康教育课程,每学期不少于 14 课时,中小学生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不低于 85%,通过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通过一个家庭带动全民参与。4.探索快检服务。为方便市民在家门口就能知道买到的食品安不安全,在“快检进市场、进社区”活动的基础上建设了 21 个常设快速检测点,为消费者提供面对面的食品快检服务。年底前,便民快检群将基本覆盖全市主要商场超市和大中型农贸市场。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尽管近年来我市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但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不容乐观,挑战依然十分严峻。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行业基础比较薄弱。业户多、小、散、低问题比较突出,从业人员法律意识不足,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特别是我市 60%的农产品来源于外地,输入型风险压力较大。二是监管力量有待加强。尽管改革后我市食品药品监管力量增加 136%,但监管对象从 4 万户增加到 11.7 万户,增加 200%。与面临的任务相比,人员、装备和监管力量需要进一步增强。比如,在基层食药所建设方面,个别所人员配备没有完全到位,办公用房面积小、条件差,快检设备、车辆等执法装备配备不足,经费投入距离标准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食品检验机构建设方面,个别区(市)综合性检验检测中心尚未组建完毕等。三是群众满意度有待提高。从世界各地情况看,食品安全的群众满意度普遍与经济社会发达程度成反比。经济社会越发达,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需求越高,健康观念和维权意识越强,群众满意度相对较低。我市群众满意度已达历史最好水平,但仍有较大提升空间。需要改进监管工作,加强宣传教育,营造社会共治良好格局。三、下一步工作措施针对当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将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围绕“创建全国食品药品最安全城市,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监管队伍,努力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的中心目标,坚持“四个最严”标准,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创新思路、锐意进取,不断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我市和济南、潍坊、烟台、威海 4 个城市,是我省首批参加创建试点城市。这项工作,是 2015 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总纲领和总抓手。根据创城指标,要确保全市考核评价综合得分不低于 90 分,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到 95%以上,群众满意率力争达到 72%以上,圆满完成创建任务,提升全市食品安全水平。(二)严打违法犯罪。要在去年工作基础上,继续保持对违法犯罪的高压震慑态势。开展“守护舌尖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依时令、按环节、突出问题导向,重点打击食品药品假冒伪劣、违禁超限、无证生产经营、非法渠道购进等违法行为。加强行刑衔接,将执法办案由个案查处拓展到全范围布控、全链条追责,提高大案要案的查处率。(三)创新监管模式。重点探索:做好“一个衔接”,就是要建立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机制,规范设置市场“门槛”,逐步改变千家万户闯市场的问题;建设“两个平台”,就是建设监管执法平台和产品追溯平台,把整个生产经营打造成一个完整的责任链条,形成可倒查、可追责的体系;加强“三小监管”,就是加强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监管,破解多年来的监管难题。(四)加强宣传教育。健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全方位立体式宣传格局,加强正面宣传。依托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等打造“微服务”平台,定期向群众推送科普知识。开展“我执法、你参与”、“健康讲堂”等活动,为群众提供“体验式”科普服务。建立风险信息交流机制,引导公众理性认识,科学防范。落实有奖举报,调动全民广泛参与到食品安全监督的行列中来。(五)提升监管能力。加强对各级政府的督导力度,要按照监管方案编制要求,配齐基层监管人员,配强基层执法设施和装备,足额保障食品药品专项资金。加大教育培训和比武练兵力度,重点提高依法行政、监管执法、应急保障、廉洁自律等能力,打造一支强有力的监管队伍。各位领导、各位委员,“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将进一步认清形势、坚定信心,明确目标、抓住重点,扎扎实实做好食品安全监管的各项工作,为保障全市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做出积极的努力和应有的贡献。【篇四】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职能部门的指导下,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认真落实与县政府签订的食品药品安全目标责任书,紧紧围绕科学监管理念,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能,维护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违法生产、违规经营等行为。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构建安全责任网络,确保全镇人民的消费安全,年初我镇及时调整了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副镇长*任副组长,组员由镇经发办、安监办、卫生院、工商所、畜牧站、派出所、农技站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构建了一支强有力的安全监管队伍。各行政村、社区、学校等部门分别成立了相应的监管小组,各村聘请食品协管员、信息员,构建了全覆盖的监管网络,建立了责任追究和考核机制。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镇政府紧紧围绕工作实际,创新思路,多方位多角度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食品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1.多渠道多途径宣传食品安全知识。镇公开栏开设了“食品药品安全”专题栏目,逢集组织宣传车、发放明白纸,宣传食品安全政策、知识,让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让老百姓学会鉴别假冒伪劣食品,增强自我保护能力。2.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讲座,针对中小学生开展了一次讲座,传授疾病预防、食品安全知识,同时发放相关宣传册子 2000 余份,发挥学生对家庭的普及宣传延伸作用。三、采取有效措施,保障食品安全1在重要节日期间,镇安监办牵头,联合工商、派出所、医院等单位进行食品卫生安全大检查,重点是餐饮单位和商店市常对餐饮单位的卫生设施、操作流程、持证情况和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对集贸市场包装食品、方便食品、熟食制品、酒类及饮料等进行了重点检查。今年以来我镇已开展专项检查 5 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户 76 户,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开展了校园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检查。全面推进校园食品管理,构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在开学初期,我镇对辖区内中小学校、幼儿园进行一次专项检查。一是校园的食堂现状,重点是食堂的管理、设施情况、有无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等问题;二是校园周边副食店、饮食摊点的安全情况,重点是证照情况、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以及食品卫生安全隐患;三是学校饮用水和生活用水的使用情况,重点是供水来源、用水质量等。3.严控农村食品源头污染。(1)镇安监办牵头联合农技站、果树站、工商所对全镇的种植业所用农药进行了全面检查,未发现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残留农药。农技站、果树站定期指导农户科学、安全用药,降低农药残留。(2)今年 4 月份,镇里配合县动物防疫监管所对全镇兽药残留以及禽畜饲料添加剂和兽药违禁药物使用进行了全面检查,禽畜饲料、兽药生产销售单位及大沟村旭日、北汤沟一多、昌盛 3 家大型养猪厂均未发现生产、销售、使用违禁兽药、瘦肉精及其它饲料添加剂。(3)加大动物疫情的食品卫生工作,严查餐饮单位、流动商贩出售、使用病死禽肉及其制品。 下一步,镇党委政府继续积极配合上级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证全镇人民的身体健康。薛庄镇人民政府 2016 年 3 月 30 日黄山头镇食品安全工作汇报 2016-11-30 11:20:53 | #2 楼回目录食品安全是关系到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一件大事,关系到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黄山头有人口 4 万多人,总面积 75 平方公里,多年来,镇内的食品安全环境十分的复杂,自 02 年起,镇内的定点屠宰尤其是理兴当码头的秩序十分的混乱,部分屠工欺行霸市,我行我素,毫无法律意识,使得我镇的屠宰秩序比较混乱,致使国家税源流失,严重影响了我镇的经济环境。为了全面提高我镇食品安全水平,促进我镇食品经济的健康协调发展,构建和谐平安黄山,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指导下,我镇加强了食品安全的监管。现讲上段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是加强工作班子。成立了由镇长为组长、人大主席、新农村第一书记为副组长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了办公室,由专人负责管理。党委、政府组织专人到安丰、安裕实地学习,借鉴兄弟乡镇在食品安全工作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二是狠抓宣传发动。自去年下半年开始,我镇就开始部署定点屠宰工作,对屠宰商在全镇实行公开招标,发动宣传车 10 余次,拉横幅 20 多条,贴标语百余副。我们通过层层开好会、个个谈感情,处处讲法律,积极转变屠工屠商的经营理念。共召开屠工屠商会两次,书记、镇长亲自到两码头进行工作调研,并和屠工屠商们近距离接触,了解他们的思想动向,宣讲法律法规等,这都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局面。三是完善设施建设。我镇努力促成屠宰场的规范建设,用了12 万多元按标准扩建了黄山头码头主宰场,新建了理兴当码头宰场一个,做到了适应实际,合理布局。四是强化管理措施。我们联合派出所的执法干警,对少数冥顽不化、不服管理的屠商屠工采取了严厉的打击措施,严格执行检疫检验,对于白板肉上案一律实行没收。自四月初开始,我们凌晨四点就赶往非法屠工屠宰地点,对于发现的违规操作的,一律没收工具和白板肉。有三次都是书记带队亲自上、全体机关干部一起出动,特别是在 4 月 10 日的打击行动中,我们和县屠管办、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等部门组成了联合执法小组,书记、镇长强行开门,带领干部冲进非法屠宰现场,没收白板肉和屠宰器具,并将他们带到政府强行整顿,进行法律教育,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五、及时缴纳税费。我们严格规范收费标准,并实行到宰场实地征收税费,努力做到了国家税源不流失。今年我们还主动完成了半年度的定点屠宰税费上缴工作,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的肯定。目前,我镇的定点屠宰秩序井然有序,无白板肉、无非法作业,宰场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到位,上级部门检查一致表示满意。群众吃上放心肉,也很满意了。经济效益渐渐突显上来,全天两码头可宰杀牲猪 20 余头,直接国家税费收入每天可大一千多元。下段工作:镇党委、政府决心以定点屠宰工作为突破口,狠抓其他各方面的食品安全工作:一是加强部门联合,形成食品安全防治新合力。只有实现卫生、工商、公安、国税等相关只能部门的强强联合,严抓严管,我们的工作才会更有成效。二是突出安全教育,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意识,做到预防为主。继续强化食品安全监督责任,提高干部食品安全意识。多形式、多途径扩大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使他们积极参与到自动维护食品安全工作中来。三是突出工作创新,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做到规范管理。建好责任台账,实现食品安全信息员的归口管理,并不定期的进行适当的培训。四是突出日常监管,严防食品准入关口。严把食品加工原料关、水源关、场所关,做到劣质食品不上市,加强打假力度,对不合格食品,一经发现,一律没收,并对严格追求相关人员的责任。五是突出长远规划,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做到标本兼治。食品安全工作要常抓不懈,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全镇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作出贡献。【篇五】一、健全组织、明确责任按照市政府安排,成立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工作小组,落实了相关责任人责任,明确主管领导和包村干部为第一责任人,村书记为直接责任人,要求各村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全面进行排查,全面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把一切有关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健康的食品纳入整治视野。二、加强宣传、发动群众镇党委政府非常重视在食品安全方面的宣传和发动工作,要求各村村委会放明白纸,通过村广播进行宣传,动员全民开展集中整治,重点是整治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食品、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食品、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同时镇定期召开各村主任参加的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食品安全方面的有关问题。三、集中整治,落实责任为对于进一步规范粮食加工企业,保障这一行业健康持续发展显的尤为必要。镇组织工商、卫生、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进行突击检查。经查,有 2 家面粉厂个别证件过期未办理新证,或未按要求悬挂;面粉袋没有按规定存放;大部分小米加工企业,条件简陋,卫生条件不合格等问题。另外,我镇还对对20 多家餐饮经营户,3 家糖块生产厂进行了突击检查,主要存在生产卫生条件较差。此据统计,本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 50 多人次,执法车辆 30 多辆次,对上述不符合要求的生产经营户统一下发了停业整顿(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在限期进行整改,到期对拒不整改和不符合发证条件的一律取缔。镇村干部组织人员突出抓好小食品店、小摊点、小作坊、小市场的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制售过期霉变和假冒伪劣商品、“三无”食品、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行为、组织学校对全镇托幼机构食堂使用奶粉情况进行拉网式大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幼儿饮食安全。四、建立长效,规范管理一是落实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职责,涉及到食品生产、经营准入条件的环保、违章建筑、改变房屋用途等问题,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搞好配合。二是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例会制度。每季度组织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召开例会,加强企业之间交流进行学习和监督。三是扩大宣传,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开通、公布、宣传投诉电话,鼓励和引导消费者积极举报制假售假违法犯罪行为,自觉树立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五、下一步工作目标自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镇在整治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有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协调配合的问题。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密切配合,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部门之间在配合协调上还存在一些问题,直接影响了专项整治方案的工作进度安排和相关材料的汇总上报工作。下一步,我镇将严格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部署,将专项整治工作认真开展下去。一是认真总结上阶段专项整治工作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制定措施积极予以解决;二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工作,端正思想认识,采取有效措施,克服畏难情绪,注重工作细节,排查安全隐患;三是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监督,彻底消除推诿、应付现象,推动辖区打假责任制的深入贯彻实施。【篇六】一、基本情况全县涉及食品安全的重点监管对象包括:全县规模种植业和养殖业,其中包括 141.9 万亩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和 110 个无公害农产品,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的 85 户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2600 户食品经营户,4 个定点屠宰企业,745 家持证餐饮服务单位,80 个中小学和托幼机构食堂,全年 5000 余次农村群体性聚餐。整个监管对象呈现出点多、面广、量大的特点。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主管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我局。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我局主要职能是负责对辖区内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行使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对重大事故的查处、组织开展各类重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负责餐饮服务许可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效近年来,我局依托政府平台,加强行风建设,强化协调职能,提高行政效能,负重加压,克难奋进,积极创造条件,全力做好食品安全协调和餐饮监管工作,连续多年荣获“省级文明行业”、全市食品安全优秀县、市综合目标考核优秀单位等称号,并成功创建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县。(一)强化规范管理,全面建立职责明确的责任体系我们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明确责任分解,加强责任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全面提升食品监管工作的效率和效果。一是理顺关系,明确责任。县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领导、协调全县食品安全工作,食安办承担日常工作。乡镇(园区、办事处)主要领导是本辖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农委、林业、质监、工商、药监分别履行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的监管职责。其他各监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县政府与各乡镇、各部门签定了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各乡镇与行政村、各监管执法部门分别与管理相对人签定了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乡镇及各环节监管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做到责任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二是健全预案,强化防控。建立健全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修订了涟水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涟水县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并印发了涟水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以快速处置食品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还制定了涟水县食品安全明察暗访制度,通过明察暗访,及时排查隐患,迅速整改落实。三是注重考核,严格奖惩。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近年来,县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县政府对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年度综合目标考评。同时,制定出台了相应的考核标准,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细化量化,确保了考核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考核中发现领导不重视,制度不落实,或因工作失职而发生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的,按照涟水县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办法进行严格责任追究;对于工作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适时进行表彰奖励。在今年全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上,以县政府文件形式表彰了 2012 年度 25 个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 48 名先进个人。(二)强化专项整治,积极破解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工作中,我们能够统筹力量,整合资源,有重点、有针对性开展监管工作。今年以来,围绕群众所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组织开展了 11 次专项整治行动,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有以下几项:一是重要节点专项整治。春节、“五一”、“两会”、端午节、“江苏省自行车锦标赛”、“能仁寺佛牙舍利影骨迎请安泰暨法华古寺主体落成庆典”等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认真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突出抓好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对象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相关职能部门累计检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36 户、食品经营户 4200 余户次、餐饮单位 113 户,立案查处违法案件 22 起,查封假冒伪劣食品 200 余公斤。二是鲜肉和肉制品专项检查。根据省、市“关于开展鲜肉和肉制品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县组织各职能部门在全县扎实开展鲜肉和肉制品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检查肉制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猪肉来源和索证索票情况,严查私屠滥宰、无检验检疫证明、注水肉及不合格肉品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中,累计检查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 14 家、农贸市场 29 个次、肉类经营户 290 余户次、餐饮单位 89 家,检查中未发现企业使用病死、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肉品,取缔无照经营户 6 家。三是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5 月 15 日-6 月 15 日,县工商、食品药品、城管、教育等部门联合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月活动,累计检查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户 260 户,查获假冒伪劣及过期食品 60 余公斤,查处食品违法案件 32 件,取缔无营业执照经营户 4 户、无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户 14 户,取缔流动摊点 13 个;对所有学校食堂进行了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食物储存、餐饮具消毒、食堂基础设施配备及食品原料采购查验及索证索票等情况,针对部分学校食堂存在管理不规范行为,均下达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并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全县教育系统进行通报。四是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专项整治。三月份以来,县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对全县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进行全面整治,针对无照的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存在问题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进行整改。并印发餐饮具清洗消毒管理告知书,告知餐饮单位应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有关规定,督促其购置、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具、饮具,必须索取餐具集中消毒企业的营业执照及餐具消毒合格凭证,严禁购置、使用无营业执照的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或消毒不合格的餐饮具。整治行动中,累计取缔无照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 9 家,责令 10 家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持照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停产整顿,印发餐饮具清洗消毒管理告知书500 余份。五是中高考期间专项整治。为了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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