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蔬菜质量市场监管通知.doc

上传人:jian****019 文档编号:3414122 上传时间:2019-12-14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9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全市蔬菜质量市场监管通知.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全市蔬菜质量市场监管通知.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全市蔬菜质量市场监管通知.doc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 0 X XYOUR LOGOYour company name全市蔬菜质量市场监管通知姓名:XXX部 门:XX部全市蔬菜质量市场监管通知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现就进一步加强蔬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立市场蔬菜质量检测制度。蔬菜批发市场和蔬菜超市等单位不得销售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蔬菜。要设立蔬菜质量安全检测室或委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对进场销售的蔬菜进行抽查检测。发现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应当要求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并向农业主管部门报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对违反规定的,要依法严肃处理。二、实行例行监测和市场准入制度。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监测力度,制定并组织实施蔬菜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对生产中或者市场上销售的蔬菜进行监督抽查。经检测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蔬菜,不得进入市场销售或立即下架,并依法查封、扣押。逐步推行市场准入制度,经检测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蔬菜不得进入市场。三、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蔬菜经营单位要健全进销货台帐,对进出市场的蔬菜进行登记。工商部门要加强对市场开办方及农产品经营者主体经营资格的监督管理,强化市场开办方的责任,做好市场巡查,按照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关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四、逐步推行场地挂钩制度。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导蔬菜经营单位积极与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签订生产销售合同,实行场地挂钩销售。农业标准化基地生产的农产品,可以凭当地质检中心出具的检测结果、农业部门出具的基地证明材料与田间生产档案直接进入市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认证产品,可以凭证书直接进入市场。五、建立食用农产品安全应急预警机制。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可能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潜在危害进行风险分析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及时通报有关部门。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评估结果,采用有针对性的应急措施或预案,避免发生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六、严格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蔬菜批发市场、蔬菜超市等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在市场范围内大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使市场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全部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第 4 页 共 4 页THANKS谢谢您的阅览仅供参考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演讲稿件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