浓特兼香型基础酒 李渡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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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点击此处添加 ICS 号点击此处添加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DB 36江 西 省 地 方 标 准DB 36/ XXXXXXXXX浓特兼香型基础酒 李渡酒点击此处添加标准英文译名点击此处添加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文稿版次选择XXXX - XX - XX 发布 XXXX - XX - XX 实施江 西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发 布DB36/ XXXXXXXXXI目 次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地理标志保护范围 .14 术语和定义 .15 技术要求 .26 检验方法 .37 检验规则 .3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4附录 A(规范性附录) 李渡酒地域保护范围 .5DB36/ XXXXXXXXX1浓特兼香型基础酒 李渡酒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浓特兼香型基础酒(李渡酒)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检测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浓特兼香型基础酒(李渡酒)的生产、检验、销售。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351 小麦GB 1354 大米GB 1355 小麦粉GB 2715 粮食卫生标准GB 2757 蒸馏酒及配置酒卫生标准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的污染物限量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5009.4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配置酒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8231 高粱GB 8951 白酒厂卫生规范GB/T 10345 白酒分析方法GB 14881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24694 玻璃容器 白酒瓶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2005 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2005年第25号令)3地理标志保护范围李渡酒产地范围限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的范围(国家质检总局(2013年第6号公告),为江西省进贤县现辖行政区域。区域范围见附录A。4术语和定义DB36/ XXXXXXXXX24.1浓特兼香型基础酒(李渡酒) mix of Luzhou and Te flavor styles base liquor以整粒大米为原料,用浓特兼香型白酒酿造用大曲、青砖小窖,采取续渣混蒸,经传统固态法发酵、蒸馏而成的,具有浓特兼香型风格的基础酒,酒精度不低于60%vol。5技术要求5.1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 目 特 级 优级 一级 普级色 泽无色、清亮透明、无悬浮物、无沉淀无色、清亮透明、无悬浮物、无沉淀无色、清亮透明、无悬浮物、无沉淀无色、清亮透明、无悬浮物、无沉淀香 气 香气浓郁、舒适 香气较浓郁 香气较纯正 有糟香口 味绵甜醇厚,酒体丰满,爽净味长酒体浓厚,醇甜、协调,口味爽净入口醇和带甜,味较长,较净,无明显异杂味有糠味、霉味等严重异杂味风 格具有本品固有的独特风格具有本品固有的独特风格具有本品固有的风格 有本品风格5.2理化要求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 2理化要求项 目 特 级 优级 一级 普级 备 注酒精度%vol (以 20计) 60%vol 60%vol 60%vol 57%vol总酸 g/L(以乙酸计) 0.7 0.6 0.4理化未达到一级标准的,直接降为普级总酯 g/L(以乙酸乙酯计) 2.8 2.4 2.3理化未达到一级标准的,直接降为普级总酸、总酯、指标按酒精度 60%vol计5.3卫生要求应符合GB 2757、GB 2762以及表3的规定。DB36/ XXXXXXXXX3表 3卫生指标项目 指标 检验方法甲醇 */(g/L) 0.6 GB 5009.48-2010铅(以 pb计)/(mg/L) 0.2 GB 5009.12-2010氰化物 *(以 HCN计) /(mg/L) 8.0 GB 5009.48-2010*甲醇、氰化物指标均按 100%酒精度折算6检验方法感官要求、理化要求的检验按GB/T 10345执行。7检验规则7.1组批同一酿造车间、同一贮存罐中的基础酒为一组批。7.2抽样浓特兼香型基础酒贮存罐满后,方可采样。抽样量应为检验所需量的3倍,作为检验及留样。采样后应记录样品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生产者名称、生产时间、采样时间与地点、采样人。采样后及时送检,样品保存一个月。7.3检验分类7.3.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前,由生产企业的质量检验部门按本标准逐批检验,检验合格后签发质量合格证的产品,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酒精度、总酸、总酯、丙酸乙酯。7.3.2型式检验基础酒在正常情况下,每年需要进行一次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的所有项目。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按本标准全部要求进行检验。a) 原辅材料有较大变化时;b) 更改关键工艺或设备时;c) 新试制的产品或正常生产的产品停产 3个月以后,重新恢复生产时;d) 出厂检验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e)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按照有关规定需要抽检时。7.4判定规则7.4.1检验结果若酒精度不合格,应重新从同批产品中抽取两倍量样品复检,若复检结果仍不合格,则判定整批产品为不合格。7.4.2检验结果若感官品评和酒精度合格,而其他理化指标不合格,直接进行累计判定,若累计结果达到或超过两项指标不达标,则判定为不合格。7.4.3检验结果若理化指标合格,而感官品评不合格,则判定为不合格。DB36/ XXXXXXXXX47.4.4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应在同一批产品中重新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若仍有一项指标不合格时,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7.5仲裁在保质期内,供需双方对质量有异议时,经双方协商,可申请相关法定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8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8.1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按 GB/T 191、GB 7718、GB 2757 执行。8.2浓特兼香型基础酒分级贮存,贮存期应不少于 2年,贮存应有存量记录。出入库要有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名称等级、批号、出入库时间、地点、对象、数量等,以便于产品追溯。8.37.3 运输8.3.1运输工具应清洁、无污染、且备有防雨、防晒设施,严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混运。8.3.2装卸时应轻放、轻搬,防止包装破损。8.47.4 贮藏仓库必须干燥、清洁,有防潮、防鼠、防尘措施,并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共存放。DB36/ XXXXXXXXX5A附录A(规范性附录)李渡酒地域保护范围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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