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doc

上传人:max****ui 文档编号:2306713 上传时间:2019-11-20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41.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doc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doc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doc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行业资料:_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单位:_部门:_日期:_年_月_日第 1 页 共 8 页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减少高处作业过程中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指高处作业是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坠落可能的位置进行的作业。高处作业分为四级:高度在25米,称为一级高处作业;高度在515米,称为二级高处作业;高度在1530米,称为三级高处作业。第三条进行三级、特级高处作业时,必须办理高处作业票(见附件)。高处作业票由作业负责人负责填写,现场主管安全领导或工程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未办理作业票,严禁进行三级、特级高处作业。第四条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第五条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第六条安全带必须系挂在施工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构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安全带系挂点下方应有足够的净空。安全带应高挂(系)低用,不得采用低于腰部水平的系挂方法。严禁用绳子捆在腰部代替安全带。第七条在邻近地区设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及粉尘超出允许浓度的烟囱及设备等场合,严禁进行高处作业。如在允许浓度范围内,也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在六级风以上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恶劣气候条件下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处作业。高处作业要与架空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第八条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程和标准的要求。高处作业应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吊架、梯子、防护围栏、挡脚板和安全带等,跳板必须符合作业要求,两端必须捆绑牢固。作业前,应仔细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坚固、牢靠。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第九条高处作业严禁上下投掷工具、材料和杂物等,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必要时要设安全警戒区,并设专人监护。工具应放入工具套(袋)内,有防止坠落的措施。在同一坠落平面上,一般不得进行上下交叉高处作业,如需进行交叉作业,中间应有隔离措施。第十条梯子不得缺挡,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挡间距以30cm为宜。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70度为宜,禁止两人同时在梯上作业。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人字梯底角要拉牢。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第十一条高处作业人员不得站在不牢固的结构物(如石棉瓦、木板条等)上进行作业。高处作业人员不得坐在平台边缘、孔洞边缘和躺在通道或安全网内休息。楼板上的孔洞应设坚固的盖板或围栏。在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的条件下,严禁在层架、桁架的上弦、支撑、檩条、挑架、挑梁、砌体、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30米以上的特级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应有专人负责的通讯装置。第十二条外用电梯、罐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非载人电梯、罐笼严禁乘人。高处作业人员应沿着通道、梯子上下,不得沿着绳索、立杆或栏杆攀登。第十三条因事故或灾害需进行特殊处作业,包括强风、异温、雨天、雾天、夜间、带电、悬空和抢救高处作业,要制定作业方案并经现场主管安全部门与主管领导审批。紧急情况为抢救人员时,可由施工负责人或其他领导在保护救护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口头批准,作业后立即报安全部门。第十四条本规定未尽事宜可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制度、法规,各企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附:高处作业票高处作业票基层审批人:年月日有效期:天特殊高处作业审批主管领导:安全部门:工程名称:_字号施工单位:_施工地点:_施工时间: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高处作业级别:_作业负责人姓名_职务_高处作业票签发条件确认人1.作业人员身体条件符合要求2.作业人员着装符合工作要求3.作业人员佩戴安全带4.作业人员携带有工具袋5.作业人员佩戴A、过滤式呼吸器B、空气式呼吸器6.现场搭设的脚手架、防护围栏符合安全规程7.垂直分层作业中间有隔离设施8.梯子或绳符合安全规程规定9.在石棉瓦等不承重物上作业应搭设并站在固定承重板上10.高处作业有充足照明,安装临时灯、防爆灯11.特级高处作业配有通讯工具高处作业补充高处作业补充安全措施:_注:1.本票最长有效期为7天,一个施工点一票;2.作业负责人负责将本票向所有涉及作业人员解释,所有人员必须在本票上面签名;3.此票一式三份,作业负责人随身携带一份,签发人、安全人员各一份,保留一年。第 5 页 共 8 页高处作业安全要求与防护1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必须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2高处安全作业证审批人员应赴高处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3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酒后人员等,不准进行高处作业。4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高处安全作业证,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施工,否则有权拒绝施工作业。5高处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前要检查,作业中应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6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7高处作业前,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措施并填入高处安全作业证内。8不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要求的材料、器具、设备不得使用。9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不准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坠落。10在化学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或附近有放空管线的位置作业时,应事先与车间负责人取得联系,建立联系信号,并将联系信号填入高处安全作业证备注栏内。11登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作业时,必须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12高处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按指定的路线上下,禁止上下垂直作业,若必须垂直进行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13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情况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14在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进行带电高处作业时,必须使用绝缘工具或穿均压服。第 7 页 共 8 页行业资料本文至此结束,感谢您的浏览!(资料仅供参考)下载修改即可使用第 8 页 共 8 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书 > 工作总结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