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电保护器的运行管理.doc

上传人:jun****875 文档编号:2304262 上传时间:2019-11-20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40.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漏电保护器的运行管理.doc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漏电保护器的运行管理.doc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漏电保护器的运行管理.doc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行业资料:_漏电保护器的运行管理单位:_部门:_日期:_年_月_日第 1 页 共 7 页漏电保护器的运行管理要使安装的漏电保护器发挥应有的保护作用,就必须加强对电网的运行管理,各级电力部门应重视这项工作。尤其在农网整改期间和以后,县电业部门维护管理到农户的家用电表,有关的安全问题促使他们必须大力加强管理。省以下各级电力部门,包括乡(镇)供电所,都应配备专(兼)职人员对电网安全和漏电保护器进行管理。使用单位在选用某一产品时,应对产品的功能和性能指标进行使用前的测试,只有经过功能性能测试合格的产品方可允许安装到现场。各县级电力部门应配备必要的测试设备和合格的专职人员,以保证这一措施的实施。同时应单独设立或分片设立漏电保护器维修点,以确保对损坏的漏电保护器能及时进行维修。县、乡电力部门应定期抽检漏电保护器的运行情况。末级漏电保护器属用户资产,电力部门有责任宣传、指导、检查,监督其安装使用和加速普及,为保证质量,方便管理,有条件的可统一采购、统一安装,以户建档。漏电总保护器是电力部门的资产,应选用投运率高,同末级保护能合理配合的漏电总(分支)保护器。每台漏电总保护器的安装投运,都应明确运行责任人,配备试跳运行记录,正确记录投运试验情况、定期试跳情况、运行中跳闸情况、恢复送电时间、故障原因及异常情况等。县级电力部门还应给乡级供电所配备漏电保护性能指标的现场测试仪器,组织对农村电工培训。乡供电所每年组织对配电台区实际漏电电流和漏电总保护器性能进行一次现场测试,做好记录、评价,以确保漏电总保护器处于完好状态。对漏电保护器的安装、运行,各县级电力部门应对所辖乡级供电所和用户作出如下规定:(1)要求各用电农户和单位按规定装设漏电保护器,否则不予供电。(2)凡新安装的漏电保护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国家认证标志,其技术参数能与被保护设备配套。不得购置安装不合格的产品。(3)漏电保护器动作跳闸重合不成功,必须查明原因消除故障后方可送电,不准强行送电,不得在无保护状态下通电。(4)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将漏电保护器拆除或退出运行,否则不予供电,一切后果由拆除者负责。(5)对于违反规定造成人身伤亡、设备损坏事故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惩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漏电保护器的安装、运行资料宜按如下要求进行收集、汇总,保存和上报:(1)乡级供电所应建立漏电总保护器台账,末级漏电保护器统计表,并确保与现场相符。半年或一年进行一次汇总,汇总科目应包括:各台区配变台数,低压出线条数,漏电保护器安装投运台数、型号、生产厂家、出厂日期,全乡漏电总保护器安装率,损坏更换台数,新增台数,末级漏电保护器台数及安装率等。汇总表一份报县级电力部门,一份留档长期保存。(2)乡级供电所每月应对漏电总保护器试跳运行并记录进行汇总。汇总科目应包括:各种型号漏电总保护器台数及其永久故障跳闸次数、故障原因分类,每年将十二个月的汇总记录进行年汇总,年汇总一份报县级电力部门,一份留档长期保存。(3)乡级供电所每年应对漏电总保护器性能测试记录进行一次汇总,汇总科目应包括:各种型号漏电总保护器额定漏电不动作电流不合格台数、动作电流超标台数、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下的动作时间超标台数,鉴相鉴幅型的应增加额定触电不动作电流不合格台数、额定触电动作电流下的动作时间超标台数、闭锁功能不合格台数等。现场记录一般保存三年,以利前后比较。年汇总一份报县级电力部门,一份留档长期保存。(4)县级电力部门在收到乡级报表后也应汇总上报市级电力部门,市级电力部门在收到县级报表时应汇总上报省局,省、市、县都应长期保存下级报来的报表及汇总表。这样,能全面掌握各级电力部门漏电保护器现状、运行情况分析和存在的问题,为上级部门的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另外,当漏电保护器保护范围内发生了人身伤亡事故时,事故调查前应保护好现场,不得拆动漏电保护器。电力部门应检查漏电保护器性能情况和管理规定执行情况,如漏电保护器功能、性能正常,不能忽略漏电保护器存在的死区,如相零间或相与相间受电击的可能。为了提高漏电保护器对人身触电保护的安全性,同时保证供电的可靠性,除对漏电保护器本身强化管理外,还需加强对低压电力网的管理,这样才能使改造后的农网设备水平和安全水平有一个质的飞跃。第 4 页 共 7 页漏电保护器私自退出运行的三大危害最近到企业进行安全用电检查,发现不少用户私自将漏电保护器退出运行,留下了严重的事故隐患。漏电保护器私自退出运行主要有三大危害:1危及人身安全。一般说来,在没有安装漏电保护器之前,低压配电网采用的是IT系统,即中性点不接地系统。在这种系统中,中性点对地绝缘电阻、线路对地绝缘电阻一般都在数千欧姆以上,触电电流不能直接形成回路,用电设备外壳对地电压是很氏的,通过人体的触电电流一般不超过人体安全电流(30mA),容易使人脱离危险;如果用电设备外壳有接地保护装置,那么,漏电设备外壳对人身触电的威胁就更小的。当安装漏电保护器之后,配电网即要设成TT系统。在这种配电系统中,漏电设备外壳对地电压约为相电压,通过人体的触、漏电电流按比较干燥的地面接触电阻加人体电阻计算,也在137mA以上。因此,漏电保护器私自退出运行,会大大加重人身触电的可能性和危害程度。2用电电器设备有被烧毁的危险。漏电保护器私自退出运行之后,如果发生低压单相接地故障,接地严重时(如接地相线断落在沟、塘里或发生在阴雨天),将会造成中性点位移及位移电压,当位移电压超过电器设备电压安全极限值时,电器设备将会被烧毁。3低压线损升高。漏电保护器私自退出运行后,对低压线路质量较差的农村配变电区、线损影响尤为明显,泄漏电流不能及时发现,单相接地不能及时排除,使接地电流长时间持续不断地流入大地。按土壤电阻率较高的砂质土接触电阻计算,每个泄漏点或接地点的电流最少也在2.2A以上。综上所述,漏电保护器私自退出运行,不但危及人身安全,有烧毁电器设备的危险,还会使低压线损升高。希望将漏电保护器私自退出运行的用户引起重视,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第 6 页 共 7 页行业资料本文至此结束,感谢您的浏览!(资料仅供参考)下载修改即可使用第 7 页 共 7 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书 > 工作总结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