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联考专业综合课真题及参考答案.docx

上传人:s****u 文档编号:13136897 上传时间:2020-06-05 格式:DOCX 页数:24 大小:29.9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联考专业综合课真题及参考答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4页
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联考专业综合课真题及参考答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4页
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联考专业综合课真题及参考答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联考专业综合课真题及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1.不同学派关于法的性质有不同理解,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经济分析法学派认为法律不外乎主权者的命令B.批判法学派认为衡量法律优劣的最主要标准是实施效果C.自然法学派认为法律应与社会主流道德和人性的正义准则保持一致D.历史法学派认为一国的自然环境和政治制度决定着法的内容和性质1.【答案】C【考点】西方不同法学流派的观点【解析】法律不外乎主权者的命令,是19世纪英国法哲学家、分析法学派的创始人约翰奥斯丁的观点,A项错误。社会法学派强调法律实施的效果,认为法律优劣的主要标准是实施效果,B项错误。自然法学派主张法是人的理性,强调自然法普遍永恒,且高于人定法,人定法符合自然法时才是真正的法律,人定法应于自然法保持一致,C项正确。历史法学派认为法是民族精神、民族特性和民族共同意识的体现,D项错误。2.关于法律的特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以义务为本位是法律的本质特征B.法律应当由立法机关制定或认可体现了国家意志C.法律具有国家强制性,只能通过司法予以实施和实现D.法律的普遍性意味着在一国之内所有人都应享有相同的法律权利2.【答案】B【考点】法律的特征【解析】法是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具有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法主要是以权利为本位,故A项错。法律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从这个意义上看,法律体现国家的意志,故B正确。法的实施包括执法、司法、守法等方式,C项错误。法的普遍性,是指法所具有的普遍约束力。它包含两方面的内容:(1)在一国主权范围之内,法律具有普遍效力,所有人都得遵守。(2)法律对同样的事和人同样适用,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D项错误。3.关于法律关系,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民事法律关系均为相对法律关系B.法律规范是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C.在法律关系中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是现实的D.法律关系是以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3.【答案】A【考点】法律关系【解析】民事法律关系不仅包括相对法律关系,还包括绝对法律关系,如物权关系与人身权等,故A表述错误,应选A项。B、C、D项表述正确。4.“和为贵”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重要内容之一,关于该观点的当代意义及价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和为贵”与自由、平等的法律观念无法兼容B.“和为贵”对调节制度的实施可以起到积极作用C.“和为贵”观念不利于维护社会公平和秩序D.信访制度是“和为贵”在当代法律制度中的重要体现4.【答案】B【考点】法的主要价值【解析】“和为贵”可以与自由、平等的法律观念兼容,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和秩序,可以积极推进调解制度的实施,B项表述正确,AC项表述错误。信访制度是解决社会矛盾的一种方法,是公民主张自己权利的渠道,但不是“和为贵”的体现,D项错误。5.四位法学学生旁听法院审理一起刑事案件后,用不同方法对法院涉及案件的刑法条文进行了解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85年发布的案例进行解释,属于历史解释B.乙结合立法时的社会背景进行解释,属于体系解释C.丙结合法律的上下文作出解释,属于目的解释D.丁按照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进行解释,属于文义解释5.【答案】D【考点】法的解释分类【解析】历史解释是指通过对法律文件制定的时间、地点、条件等历史背景材料的研究,或者通过将这一法律与历史上同类法律规范进行比较研究来阐释法律规范的含义和内容。A项错误。体系解释是指通过分析某一法律规范在整个法律体系和所属法律部门中的地位和作用,来揭示其内容和含义。目的解释是指从制定某一法律的目的来解释法律。文义解释,根据字面的含义进行解释。故选D。6.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法律性质和地位,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属于程序法 B.属于司法法律体系中的行政法C.是监狱法的上位法 D.相较于公务员法属于一般法6.【答案】B【考点】法律渊源【解析】人民警察法是行政法、实体法,而非程序法,故A项错误,B项正确。C选项错误,人民警察法与监狱法同属法律,位阶相同,C项错误。人民警察法相较于公务员法应属特殊法,D选项错误。故选择B项。7.下列关于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区别。表述不正确的是( )A.大陆法系的正式渊源主要是制定法,而英美法系是判例法和制定法B.大陆法系的基本分类是公法和私法,而英美法系是普通法和衡平法C.大陆法系的诉讼模式采用当事人主义,而英美法系采用法官中心主义D.大陆法系注重法典编纂,而英美法系注重判例7.【答案】C【考点】两大法系【解析】A、B、D选项表述正确。英美法系的诉讼模式采用当事人主义,而大陆法系采用法官中心主义,C项表述错误,故选C项。8.下列文件中,被马克思称为“世界上第一个人权宣言”的是( )A.1215年英国的自由大宪章B.1689年英国的权利法案C.1776年美国的独立宣言D.1789年法国的人权和公民权利宣言8.【答案】C【考点】独立宣言【解析】美国1776年通过的独立宣言,马克思称之为是世界上“第一个人权宣言”。故选C项。9.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委员由选民选举产生,对选民负责B.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共同行使国家立法权C.现行宪法在“国家机构”一章中规定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参政议政职能D.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了共同纲领,行使了一定范围的制宪权9.【答案】D【考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解析】政协委员产生需要经过各党派中央、各人民团体、无党派民主人士、各个界别等协商提名推荐、协商确定建议名单、政协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和公布这几个步骤,并非选举产生,A项错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没有立法权。B项错误。国家机构分为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国家机关两大类。我国的中央国家机关,依据宪法分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在性质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爱国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的重要形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不是国家机构。C项错误。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起临时宪法的作用。D项正确。10.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司法机关,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由普通法院和行政法院组成B.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对国防等国家行为无管辖权C.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受最高人民法院的监督D.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的法官必须是特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10.【答案】B【考点】香港特别行政区【解析】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终审法院、高等法院、区域法院、裁判署法庭和其他专门法庭,没有行政法院。A项错误。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9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无管辖权。B项正确,C项错误。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92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员,应根据其本人的司法和专业才能选用,并可从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聘用。D项表述错误。11.在甲乙离婚案件的审理过程中,甲以怀疑乙有婚外情为由,请求法院向移动通信公司取乙的通话记录清单作为证据。根据现行宪法( )A.甲只能雇佣私人侦探调取乙的通话记录清单B.法院为查得事实,有权要求移动通信公司提供用户的通话记录清单C.移动通信公司为保护用户隐私,有权拒绝任何机构对通信进行调查D.通话记录清单属于公民通信秘密的范围,移动通信公司有保护通信秘密的义务11.【答案】D【考点】通信自由【解析】根据宪法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D项正确,ABC项错误。12.为治理交通拥堵,某市制定地方性法规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行人闯红灯罚款20元,累计10次处以行政拘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条例有权规定对行人闯红灯的行为处以罚款B.该条例只有在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后才可设定行政拘留C.只有该市人大有权制定该条例,该市人大常委会无权制定D.法院可以根据被处罚人的审查要求撤销该条例12.【答案】A【考点】地方性法规【解析】根据立法法第8条规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只能制定法律,行政拘留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是法律绝对保留的事项,只能有法律规定,B项错误。地方性法规制定的主体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C项错误。根据立法法第9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和批准的不适当的地方性法规;法院无权地方性法规, D项错误。本题选A项。13.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监督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改变同法律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B.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撤销或改变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C.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D.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13.【答案】D【考点】全国人大常委会职权【解析】根据立法法第97条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有权撤销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但不能改变地方性法规、行政法规,故AB选项错误。根据立法法第95条 规定,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C项错误,D项正确。14.关于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由同级人大决定设立B.地方各级审计机关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只对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C.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受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并且受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或领导D.民族自治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负责人由实施区域自治的民族公民担任14.【答案】C【考点】地方政府的工作部门【解析】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64条规定,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的设立、增加、减少或者合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报请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AB选项错误。根据第66条的规定,地方人民政府的各工作部门受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并且依照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规定受上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或者领导。C项正确。民族自治地方人大常委会中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组成部门的领导无此要求,D项错误。15.关于我国专门人民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知识产权法院的设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B.军事法院院长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任命C.海事法院负责审理海事和海商领域的刑事和民事案件D.我国设立专门的行政法院以保障行政案件的独立公正审理15.【答案】A【考点】专门人民法院【解析】2014年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故A项正确。根据宪法第6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法院院长;B项错误。海事法院受理当事人提起的涉及海事纠纷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由海事法院受理,不含刑事案件,C项错误。我国专门法院没有行政法院。D选项错误。16.在中国法制史上,提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的立法思想的是( )A.商鞅 B.子产 C.李悝 D.李斯16.【答案】C【考点】法经【解析】战国时期,李俚变法,制定颁布成文法典法经,李奎认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故法经六篇盗贼网捕杂具,盗法和贼法列在法典之首。17.秦始皇年间,咸阳发生一起杀人案,甲向官府告发该案是乙所为,乙遂被官府捕获,被判死罪,后官府抓获真凶丙,经查,甲乙素有结怨,甲为报私仇而进行诬告,根据秦律,甲可能被判处的刑罚是( )A.腰斩 B.鬼薪 C.斩左趾 D.髡钳城旦17.【答案】A【考点】秦朝刑事立法【解析】秦朝刑事立法中,定罪量刑的原则之一为“诬告发作原则”,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者,使无罪者入罪,轻罪者入于重罪,即构成诬告罪,按所诬罪名相应刑罚,对诬告者处罪。选项中只有腰斩是死罪。18.“诸强奸幼女者,处死;虽和同强,女不坐。”这条关于强奸幼女罪的法律规定最早出现于( )A.唐朝 B.宋朝 C.元朝D.明朝18.【答案】C【考点】元朝罪名【解析】元朝罪名体系最为显著的变化,是强奸幼女罪的确立。唐律宋刑统的奸类罪中,未特别列出强奸幼女罪。元朝法律则规定:“诸强奸幼女者,处死;虽和同强,女不坐。”处罚比一般强奸罪(杖107下)要重得多。19.下列关于北洋政府立法活动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采用删改清末新订之法律B.制定颁布众多的单行法规C.制例和解释例成为重要的法律渊源D.杜绝采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立法原则19.【答案】D【考点】北洋政府立法活动【解析】北洋政府立法活动的特点:(1)采用、删改清末新订之法律。(2)采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某些立法原则。引进西方法律原则,继续在清末法制改革未及之领域进行新的立法。(3)制定颁布众多单行法规。(4)判例和解释例成为重要的法律渊源,以补充成文法的不足。20.南宋庆元年间,某州发生一桩“杀妻案”。死者丈夫甲被当地州衙逮捕,受尽拷掠,只得招认“杀妻事实”。但在该案提交本路提刑司审核时,甲推翻原口供,断然否认杀妻指控。提刑司对本案可能作出的下列处置中,符合宋代“翻异别勘”制度的规定的是( )A.发回原州衙由原审官员重审B.上报中央御史台审理C.上报中央大理寺审理D.指定本路另一州衙官员审理20.【答案】D【考点】翻异别推【解析】宋朝在发生犯人推翻原有口供,而且“所翻情节,实碍重罪”时,采取“翻异别推”制度。含义:即将该案改交另外法官或另一司法机构重新审理,改换法官审理称之为“别推”;改换司法机关审理,称为“别移”。D项正确。单2018.322032.南宋庆元年间,某地发生一桩“杀妻案”。死者丈夫甲被当地州衙逮捕,受尽拷掠,只得招认“杀妻事实”。但在该案提交本路提刑司审核时,甲推翻原口供,断然否认杀妻指控。提刑司对本案可能作出的下列处置中,符合宋代“翻异别勘”制度的规定的是( )A.发回原州衙由原审官员重审B.上报中央御史台审理C.上报中央大理寺审理D.指定本路另一州衙官员审理32.【答案】D【考点】翻异别推【解析】宋朝在发生犯人推翻原有口供,而且“所翻情节,实碍重罪”时,采取“翻异别推”制度。含义:即将该案改交另外法官或另一司法机构重新审理,改换法官审理称之为“别推”;改换司法机关审理,称为“别移”。D项正确。二、多项选择题:第213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21.下列关于法律规则和法律条文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有( )A.法律规则是法律条文的内容B.法律条文是法律规则的形式C.一个法律条文可能包含若干法律规则D.一个法律规则可以体现在若干法律条文中21.【答案】ABCD【考点】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的关系【解析】法律规则是法律条文的内容,法律条文是法律规则的表现形式。有时候一个法律规则可以包括在几个法律条文中,也有时候一个法律条文包含几个法律规则。故ABCD选项全选。22.2016年9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公布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对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做出全面部署,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国家对保障人权负有重要责任B.人权就是公民依据宪法和法律享有的权利C.现代人权的保护需要通过立法予以确认D.司法机关在审判时应尊重和保障当事人的人权22.【答案】ACD【考点】人权【解析】国家是人权保障的主要义务主体,国家对人权保障负有重要责任,A项正确。人权是指作为一个人所应该享有的权利,区别于公民权,B选项错误。司法机关在审判时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权,D项正确。C项存在争议,有人认为该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不是立法,所以不选C项,但其内容多处提到加快推进立法,应选的性大。23.下列关于现代立法的表述,正确的有( )A.立法是国家的一项专门职能活动B.立法主体是特定的国家机关C.立法是政府部门管理社会的手段D.立法是国家治理法治化的一种方式23.【答案】ABD【考点】立法【解析】立法是国家的一项专门活动。立法的主体是特定的国家机关。执法是政府部门管理社会的手段。立法将国家法治治理的观念体现出来,是对国家法治的结论化一种方式。故C选项错误。ABD项正确。24.张某因迟到被拒绝登机,在机场吵闹不休、殴打航空公司工作人员,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航空公司出于安全考虑将张某列入“拒绝承载人员名单”,下列关于该乘客的说法,正确的有( )A.航空安全优先于张某乘坐航班的自由B.对张某的治安处罚,可因其有立功表现而减轻或免除C.航空公司因张某迟到而拒绝其登机,侵犯了他的公民权利D.将张某列入“拒绝承载人员名单”,是航空公司追究其民事责任的具体表现24.【答案】AB【考点】法的主要价值【解析】航空安全是一种秩序,与张某的自由相比,航空安全优于个人自由,A选项正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违反治安管理有有立功表现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B项正确。航空公司因张某迟到拒绝登机,具有正当性,并未侵犯其公民权利,C项错误。航空公司将其列入“拒绝承载人员名单”,不是基于民事法律对其进行追究,故不是民事责任,D项错误。25.根据现行宪法和法律,下列关于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表述,正确的有( )A.专门委员会受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B.专门委员会有权向全国人大提出同本委员会有关的提案C.专门委员会有权审查和撤销同法律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D.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由主任委员提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25.【答案】AB【考点】专门委员会【解析】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各专门委员会受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开会期间受全国人大领导,A选项正确。专门委员会有权向全国人大主席团或常委会提出全国人大或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提案。B选项正确。专门委员会无权直接撤销地方性法规,C选项错误。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通过。D错误。26.外来务工人员刘某在为其子办理小学入学报名手续的过程中,被要求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刘某不同意开具证明。学校因此拒绝其子入学,根据现行宪法,在这一事件中,刘某之子受到侵犯的基本权利有( )A.沉默权 B.平等权 C.财产权 D.受教育权26.【答案】BD【考点】公民基本权利【解析】沉默权不是公民的基本权利,A项错误。平等权是贯穿于公民其他权利的一项权利,它通过其他权利,如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受教育权平等而具体化,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学校因刘某不同意开具证明而拒绝其子入学,侵犯了刘某之子的平等的受教育权利,BD正确。C项错误。27.下列选项中,国家主席需要根据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行使的职权有( )A.会晤外国总统B.授予荣誉奖章和光荣称号C.发布动员令D.批注同外国缔结的重要协定27.【答案】BCD【考点】国家主席职权【解析】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发布特赦令、紧急状态令、动员令、宣布战争状态等。C项正确。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宣布批准或废除同国外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D项正确。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国家主席代表国家向那些对国家有重大功勋的人或单位授予荣誉奖章和光荣称号。B项正确。国家主席对外代表国家,进行国事活动,是国家主席的两项独立权利,不需要根据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的决定行使,故A项排除。28.根据唐代关于“告诉”的法律规定,下列选项中,官府应当受理的案件有( )A.张某控告其祖父谋反B.李某控告其主人杀人C.八十岁的王某控告其子孙不孝D.在押囚犯刘某控告狱卒虐待28.【答案】ACD【考点】唐代告诉的限制【解析】唐朝法律还规定了许多告诉的限制性条款,如除谋反、谋大逆、谋叛等罪外,卑幼不得控告尊长;卑贱不得控告尊贵;在押犯人(只准告狱官虐待事),80岁以上、10岁以下老幼之人,以及笃疾者(只准告子孙不孝或同居之内受人侵害事),一般也无控告权;禁止投匿名信控告。29.下列选项中,属于明朝法律形式的有( )A.则例 B.大诰C.条法事类 D.问刑条例29.【答案】BD【考点】明朝法律形式【解析】则例,是清朝针对中央各部门的职责、办理规程而制定的基本规则,是规范各部院政务活动,保障正常运行的行政规则。A项错误。条法事类,为南宋孝宗帝时期在敕、令、格、式四种法律形式并行和编敕的基础啊上,将敕、令、格、式以“事”分类,统一分门编纂,形成了条法事类这一新的法典编纂体例。C项错误。明朝初期,为贯彻“刑乱国用重典”,防止“法外遗奸”,朱元璋御制大诰,作为明初的刑事特别法。问刑条例,条例是明律以外的单行法规,明孝宗时期,刑部删订问刑条例,与律并行,并且“通行天下永为常法”。BD正确。30.清朝于1910年颁布的法院编制法对于中国传统司法体制和审判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该法确立的法律原则和制度包括( )A.审判独立B.合议制C.民刑分理D.审检分立30.【答案】ABCD【考点】清法院编织法【解析】沈家本组织修订法院编织法,1910年2月允准颁行,法院编制法引进了诸如审判独立,公开审判,合议制,民刑分理,审检分理等原则。三、简答题:第3133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31.简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主要内容31.答题要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的内容之一,有其形式标准与内容。(1)完备良善的法律规范体系。(2)公正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3)科学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4)充分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32.简述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32.答题要点:(1)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2)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3)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4)差额选举的原则。 (5)秘密投票的原则。33.简述中华民国南京国民政府法律制度的主要特点。33.答题要点:(1)以孙中山的“遗教”(三民主义)作为立法的根本原则。(2)颁布了数量众多的特别法。(3)形成了以六法全书为标志的国家成文法律体系。(4)不成文法在法律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四、分析论述题:第34-37小题,每小题15分,第38小题20分,共80分。34.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与共享经济理念的流行,在传统出租车之外,网约出租车成为人们出行的另一选择。网约出租车的出现在给人们出行带来便利的同时,对传统的出租车行业造成了巨大的冲击,也对城市交通运输管理提出了挑战。在此背景下,为了规范网约出租车发展,促进行业创新和转型升级,更好地满足公众需求,2016年7月,交通运输部等联合发布了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结合上述材料,根据法理学知识,回答下列问题:(1)从法律渊源的角度分析该办法的属性和效力。(2)谈谈社会发展与法律变革关系。34.参考答案:(1)从法律渊源的角度看,该办法属于行政规章中的部门规章。该办法的效力低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该办法在中国领土的范围内均有效。(2)首先,社会发展决定法律变革。社会是法律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法以社会为基础,不仅指法律的性质与功能决定于社会,而且还指法律变迁与社会发展的进程基本一致。其次,法律变革反作用于社会发展。法律是社会关系的调整器。通过法律调和社会各种冲突的利益,进而保证社会秩序得以确立和维护;通过法律对社会机体的疾病进行治疗。再次,法对社会的影响是巨大的,但法律调整社会关系存在着局限性。法律变革对社会发展具有加速或延缓的作用。法律变革与社会发展相适应,就能促进社会发展。最后,法律助推五大社会发展理念,适时变革法律,更好地体现和保障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社会发展。35.联系我国的法治实践,论述“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内涵与意义。35.参考答案:“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体现了我国法治的基本原则中的权力制约原则与正当程序原则。(1)权力制约原则体现在三个方面:法治要求对国家权力所进行的分工;法治所强调的对国家权力进行制约,是权力之间的相互制约,特别是行政权力要受约束;法治原则特别强调对国家行政权力的制约,要求严格依法行政。最主要法律通过三个方面约束:规定权限、规定程序、规定责任。法治内在地要求对国家权力进行合理的分工和有效的制约。对国家权力进行制约也是权利保障原则的逻辑要求。法治的目的就在于运用法律防止国家权力的专横、恣意和腐败,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2)正当程序原则主要是针对国家公权力而言的,要求国家机关在行使权力的时候,应当按照公正的程序采取公正的方法进行。正当程序原则的内容:不能作自己的法官;听取当事人的意见。正当程序的作用:为了保障公民权利;制约国家权力。意义:程序性本身是法律调整区别于其他社会调控方式的重要特点之一,现代法治尤其强调法律程序的意义。程序问题虽然不涉及法律决定的具体内容,但是否遵守一定程序,对于法律决定本身的效力上的正当性和权威性以及内容上的科学性、民主性和效率性等都会产生重要影响。36.某乡政府通知所辖村村委会,要求村委会向每户村民收取500元用于修建村文化活动中心,村民认为修建文化活动中心的决定没有通过他们讨论同意,不愿交款。村委会告知村民,如不按期交款,就不发放防洪工程补助款。村民对此强烈不满,欲罢免村委会成员。请结合上述材料,根据现行宪法和法律回答下列问题:(1)乡政府要求村委会向村民收费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2)村民欲罢免村委会成员,需经过何种程序?(3)谈谈如何完善农村基层群众自治制度?36.参考答案:(1)不合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5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进行指导、支持和帮助,但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本题中,村里是否修建村文化活动中心,是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乡政府无权干涉,乡政府强行要求村委会收费的做法是不合法。(2)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6条规定,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并说明要求罢免的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并须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3)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主要途径:尊重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关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自治权和法律地位,避免将其当做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提高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干部的素质。帮助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增加经济来源。搞好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制度建设,规范自治组织的行为。拓宽基层群众自治的途径和形式。37.试以人权司法保障的角度,论述宪法关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互相关系的规定。37.参考答案:宪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分工负责主要表现在:除人民检察院依法自行侦查的案件及当事人自诉案件外,在办理刑事案件时,公安机关负责对案件的侦查、预审、执行逮捕、依法执行判决;人民检察院负责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和出庭公诉、抗诉;人民法院负责审判。刑事诉讼法对三机关各自的工作分工作出详细的规定,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避免互相推诿扯皮和争夺管辖权。互相配合主要表现在:每一机关的工作依法完成后移交下一个环节的工作机关时,都能依法顺利接受并开始新环节的工作。每一个机关在工作上需要另一机关协助时,能依法在职权范围内协助。互相配合表明三机关虽然职责不同,但目的和任务是一致的,适用的法律和执行的政策是一致的。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既不能互相对立,又必须坚持原则,严格依照法律,密切配合,以切实保证惩罚犯罪,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互相制约主要表现在:三机关通过各自的工作发现另外机关的工作问题,可提出建议要求其纠正;通过下一阶段的工作审查前一阶段工作是否存在问题,并作出相应的处理。具体表现在: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要经过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对不予批准的,公安机关认为有错误的,可以要求复议以及向上级人民检察院要求复核。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起诉。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或自行侦查。在办理案件中发现公安机关有违法情况,即通知公安机关予以纠正。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要求复议,以及要求上一级检察机关复核。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经审判,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作出有罪、无罪的判决。人民检察院认为判决有错误的,可以提出抗诉。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人民检察院认为有错误的,可以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通过抗诉引起再审。通过互相制约,可以纠正错误,避免冤假错案,避免放纵罪犯。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和互相制约三者密切相关。只有分工负责,才能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只有互相制约才能保证办案质量。实行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才能发挥三机关的整体功能,防止主观片面和滥用权力,保证准确有效地适用法律,以及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38.唐律疏议.杂律“违令”条规定:诸违令者,笞五十;谓令有禁制而律无罪名者,别式,减一等,议曰“令有禁制,谓仪制令行路,贱避贵、去避来之类,此是令有禁制,律无罪名,违者,得笞五十”“别式减一等”,谓礼部才“五品以上服紫,六品以下服朱之类,违式文而著服色者,笞四十,是名别式减一等。”运用法律史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1)材料中律文的主要规定是什么?(2)律文与疏议之间是何关系?(3)唐代的律令式三者是何关系?38.参考答案:(1)唐朝令、式中禁止且律有相应规定的行为,按照律的规定处罚。唐令、式中禁止但是律无相应规定的行为,以“笞五十”或“减一等”即笞四十,被追究刑事责任。(2)“疏议”是对律文的解释,与律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疏议”丰富了律文的内容及其法理的色彩,建立起了一个律学的体系,从而使中国古代的律学达到了最高的水平。(3)唐朝法律形式主要为律、令、格、式四种。律、令、格、式既彼此联系,又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对复杂的唐代社会关系发挥了综合调整的重要作用。其中令、格、式是从积极方面规定国家机关和官民人等应当履行的制度、准则和规范,律则是从消极方面规定违反令、格、式以及其他一切犯罪的刑罚制裁,即“一断于律”。几种法律形式并用,使法律的运用既有相对稳定性,又有灵活性,形成了周密的法律体系。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图纸专区 > 考试试卷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