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参考答案试卷二综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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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参考答案发布时间:2016-09-29 20:00:48【我要纠错】【字体:大 默认 小】【打印】【关闭】受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委托,中国普法网现予公布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参考答案。以下各题所列A、B、C、D选项中,下划黑线的即参考答案。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载。试卷二一、单项选择题。1A“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当然适用于不作为犯罪,不真正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必须源于法律的明文规定B在特殊情况下,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成立不需要行为人具有作为可能性C不真正不作为犯属于行为犯,危害结果并非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构成要件要素D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侵犯财产罪中均存在不作为犯2A甲重伤王某致其昏迷。乞丐目睹一切,在甲离开后取走王某财物。甲的行为与王某的财产损失有因果关系B乙纠集他人持凶器砍杀李某,将李某逼至江边,李某无奈跳江被淹死。乙的行为与李某的死亡无因果关系C丙酒后开车被查。交警指挥丙停车不当,致石某的车撞上丙车,石某身亡。丙的行为与石某死亡无因果关系D丁敲诈勒索陈某。陈某给丁汇款时,误将3万元汇到另一诈骗犯账户中。丁的行为与陈某的财产损失无因果关系3A甲第一次吸毒产生幻觉,误以为伍某在追杀自己,用木棒将伍某打成重伤。甲的行为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B乙以杀人故意刀砍陆某时突发精神病,继续猛砍致陆某死亡。不管采取何种学说,乙都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C丙因实施爆炸被抓,相关证据足以证明丙已满15周岁,但无法查明具体出生日期。不能追究丙的刑事责任D丁在14周岁生日当晚故意砍杀张某,后心生悔意将其送往医院抢救,张某仍于次日死亡。应追究丁的刑事责任4A甲未能正确评价自身的行为,存在事实认识错误B甲欠缺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其行为不构成犯罪C甲对危险驾驶事实有认识,具有危险驾驶的故意D甲受认识水平所限,不能要求其对自身行为负责5A如吴某一枪没有打中甲和乙,子弹从甲与乙的中间穿过,则对甲、乙均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B如吴某一枪打中了甲,致甲死亡,则对甲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对乙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实行数罪并罚C如吴某一枪同时打中甲和乙,致甲死亡、乙重伤,则对甲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对乙仅成立故意伤害罪D如吴某一枪同时打中甲和乙,致甲、乙死亡,则对甲、乙均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实行数罪并罚6A为保护国家利益实施的防卫行为,只有当防卫人是国家工作人员时,才成立正当防卫B为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使用第三者的财物反击不法侵害人,导致该财物被毁坏的,对不法侵害人不可能成立正当防卫C为摆脱合法追捕而侵入他人住宅的,考虑到人性弱点,可认定为紧急避险D为保护个人利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也可通过损害公共利益的方法进行紧急避险7A因致命伤不是丙造成的,尸体上也没有其他伤害,故丙不成立故意伤害罪B对甲与乙虽能认定为故意伤害罪,但不能认定为故意伤害(致死)罪C甲、乙成立故意伤害(致死)罪,丙成立故意伤害罪但不属于伤害致死D认定甲、乙、丙均成立故意伤害(致死)罪,与存疑时有利于被告的原则并不矛盾8A甲以赌博为业,但手气欠佳输掉200万元。输掉的200万元属于赌资,应责令甲全额退赔B乙挪用公款炒股获利500万元用于购买房产(案发时贬值为300万元),应责令乙退赔500万元C丙向国家工作人员李某行贿100万元。除向李某追缴100万元外,还应责令丙退赔100万元D丁与王某共同窃取他人财物30万元。因二人均应对30万元负责,故应向二人各追缴30万元9A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犯罪的,不一定都属于“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B行为人违反职业禁止的决定,情节严重的,应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定罪处罚C判处有期徒刑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同时决定职业禁止的,在有期徒刑与剥夺政治权利均执行完毕后,才能执行职业禁止D职业禁止的期限均为3年至5年10A刑法规定,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不再追诉。危险驾驶罪的法定刑为拘役,不能适用该规定计算危险驾驶罪的追诉时效B在共同犯罪中,对主犯与从犯适用不同的法定刑时,应分别计算各自的追诉时效,不得按照主犯适用的法定刑计算从犯的追诉期限C追诉时效实际上属于刑事诉讼的内容,刑事诉讼采取从新原则,故对刑法所规定的追诉时效,不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D刘某故意杀人后逃往国外18年,在国外因伪造私人印章(在我国不构成犯罪)被通缉时潜回国内。4年后,其杀人案件被公安机关发现。因追诉时效中断,应追诉刘某故意杀人的罪行11A即使认为盗窃与诈骗是对立关系,一行为针对同一具体对象(同一具体结果)也完全可能同时触犯盗窃罪与诈骗罪B即使认为故意杀人与故意伤害是对立关系,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也存在法条竞合关系C如认为法条竞合仅限于侵害一犯罪客体的情形,冒充警察骗取数额巨大的财物时,就会形成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法条竞合D即便认为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是对立关系,若行为人使用公款赌博,在不能查明其是否具有归还公款的意思时,也能认定构成挪用公款罪12A甲的行为成立放火罪B甲的行为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C如认为甲的行为不成立放火罪,那么其行为也不可能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D行为危害公共安全,但不构成放火、决水、爆炸等犯罪的,应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13A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的结果加重犯B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的基本犯与故意杀人罪的想象竞合犯C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的基本犯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想象竞合犯D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的结果加重犯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想象竞合犯14A甲构成贷款诈骗罪,乙不构成犯罪B甲构成骗取贷款罪,乙不构成犯罪C甲构成骗取贷款罪,乙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D甲不构成骗取贷款罪,乙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15A甲、乙、丙构成绑架罪的共同犯罪,但对乙、丙只能适用非法拘禁罪的法定刑B甲未能实施勒索行为,属绑架未遂;甲主动让乙、丙放人,属绑架中止C吴某的死亡结果应归责于甲的行为,甲成立绑架致人死亡的结果加重犯D不管甲是绑架未遂、绑架中止还是绑架既遂,乙、丙均成立犯罪既遂16A贾某踢马某一脚,是抢劫行为的延续,构成抢劫致人死亡B贾某踢马某一脚,成立事后抢劫,构成抢劫致人死亡C贾某构成抢劫罪的基本犯,应与过失致人死亡罪数罪并罚D贾某构成抢劫罪的基本犯与故意伤害(致死)罪的想象竞合犯17A甲利用信息网络,诱骗他人点击虚假链接,通过预先植入的木马程序取得他人财物。即使他人不知点击链接会转移财产,甲也成立诈骗罪B乙虚构可供交易的商品,欺骗他人点击付款链接,取得他人财物的,由于他人知道自己付款,故乙触犯诈骗罪C丙将钱某门前停放的摩托车谎称是自己的,卖给孙某,让其骑走。丙就钱某的摩托车成立诈骗罪D丁侵入银行计算机信息系统,将刘某存折中的5万元存款转入自己的账户。对丁应以诈骗罪论处18A甲以其他方法抢劫他人财物,成立抢劫罪B甲以欺骗方法使乙信以为真,成立诈骗罪C甲将乙的遗忘物据为己有,成立侵占罪D只能在盗窃罪或者抢夺罪中,择一定性甲的行为19A甲与傅某相互斗殴,警察处理完毕后让各自回家。傅某当即离开,甲认为警察的处理不公平,朝警察小腿踢一脚后逃走B乙夜间入户盗窃时,发现户主戴某是警察,窃得财物后正要离开时被戴某发现。为摆脱抓捕,乙对戴某使用暴力致其轻微伤C丙为使其弟逃跑,将前来实施行政拘留的警察打倒在地,其弟顺利逃走D丁在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过程中,以暴力方法抗拒警察检查20A乙将未留有指纹的斧头放到现场,成立帮助伪造证据罪B对乙伪造证据的行为,甲不负刑事责任C乙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成立诬告陷害罪D乙向公安机关虚假描述“凶手”的相貌特征,成立包庇罪21A甲没有主动索取、收受财物,不构成受贿罪B甲没有受贿的直接故意,间接故意不可能构成受贿罪,故甲不构成受贿罪C甲允诺为乙谋取利益与收受20万元现金之间无因果关系,故不构成受贿罪D即使认为甲不构成受贿罪,乙与丙也构成行贿罪22A体现了我国刑事诉讼职能的进一步细化与完善B体现了刑事诉讼直接原则的要求C体现了刑事审判的程序性特征D体现了刑事审判控辩式庭审方式改革的方向23A监狱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犯罪,由监狱进行侦查B罪犯在监狱内犯罪并被发现判决时所没有发现的罪行,应由监狱一并侦查C被判处有期徒刑罪犯的暂予监外执行均应当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部门批准D被判处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应当由监狱提出建议书,并报法院审核裁定24A如指定B市中级法院审理,应由B市检察院侦查并提起公诉B甲省检察院可指定B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并指定B市中级法院审理C可由最高检察院直接指定B市检察院立案侦查D如甲省高级法院指定B市中级法院审理,A市中级法院应将案卷材料移送B市中级法院25A齐某不得担任A县法院审理案件的辩护人B齐某和洪某不得分别担任同案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C齐某和洪某不得同时担任同一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D洪某可以律师身份担任A县法院审理案件的辩护人26A姜某到看守所会见郭某时,可带1-2名律师助理协助会见B看守所可对姜某与郭某的往来信件进行必要的检查,但不得截留、复制C姜某申请法院收集、调取证据而法院不同意的,法院应书面说明不同意的理由D法庭审理中姜某作无罪辩护的,也可当庭对郭某从轻量刑的问题发表辩护意见27A强奸案中被害人系精神病人的证据B故意伤害案中犯罪嫌疑人系正当防卫的证据C投放危险物质案中犯罪嫌疑人案发时在外地出差的证据D制造毒品案中犯罪嫌疑人犯罪时刚满16周岁的证据28A讯问王某时,如有必要可通知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B王某没有委托辩护人,应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C辩护人经通知未到庭,经王某同意,法院决定开庭审理D因事实清楚且王某认罪,实行独任审判29A因违反取证程序的一般规定,应当排除B应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否则予以排除C不仅物证应当排除,对物证的鉴定意见等衍生证据也应排除D有勘验过程全程录像并在笔录中已注明理由,不予排除30A公诉案件中检察院负有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证明被告人无罪的责任由被告方承担B自诉案件的证明责任分配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法则确定C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中,被告人承担说服责任D非法持有枪支案中,被告人负有提出证据的责任31A将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B不得与乙接触C工作单位调动的,在24小时内报告执行机关D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进入特定的娱乐场所32A在审查起诉阶段对甲进行审查,由检察院公诉部门办理B对甲可进行公开审查并听取被害儿童法定代理人的意见C检察院可依职权对乙进行审查D经审查发现乙系从犯、具有悔罪表现且可能宣告缓刑,不予羁押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检察院应要求法院变更强制措施33A就撤销案件向县公安局申请复议B就撤销案件向县公安局的上一级公安局申请复核C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申请立案监督D直接向法院对甲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34A证人甲辨认制造爆炸物的工具时,混杂了另外4套同类工具B证人乙辨认犯罪嫌疑人时未同步录音或录像,辨认笔录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C证人丙辨认犯罪现场时没有见证人在场,辨认笔录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D王某作为辨认人时,陪衬物不受数量的限制35A应将全案退回公安机关依法处理B对新发现的犯罪自行侦查,查清犯罪事实后一并提起公诉C将新发现的犯罪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待公安机关查明事实移送审查起诉后一并提起公诉D将新发现的犯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已查清的犯罪事实提起公诉36A如胡某承认出售毒品,法院可直接改判B法院可在听取控辩双方意见基础上直接改判C法院可建议检察院补充或者变更起诉D法院可建议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37A适用简易程序必须由检察院提出建议B如被告人已提交承认指控犯罪事实的书面材料,则无需再当庭询问其对指控的意见C不需要调查证据,直接围绕罪名确定和量刑问题进行审理D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庭宣判38A应开庭审理B可维持有期徒刑5年的判决,并将职业禁止的期限变更为4年C如认为原判认定罪名不当,二审法院可在维持原判刑罚不变的情况下改判为生产有害食品罪D发回重审后,如检察院变更起诉罪名为生产有害食品罪,一审法院可改判并加重龚某的刑罚39A高级法院裁定维持原判后,对乙的判决即已生效B高级法院应先复核再报请最高法院核准C最高法院如认为原判决对乙的犯罪事实未查清,可查清后对乙改判并核准甲的死刑D最高法院如认为甲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核准死刑的,只能使用裁定40A甲被判处管制1年,由公安机关执行B乙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宣告缓刑2年,由社区矫正机构执行C丙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在被交付执行前,剩余刑期5个月,由看守所代为执行D丁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没收财产部分由公安机关执行41A甲因侵占罪被免除处罚2年后,又涉嫌故意伤害致人轻伤B乙涉嫌寻衅滋事,在押期间由其父亲代为和解,被害人表示同意C丙涉嫌过失致人重伤,被害人系限制行为能力人,被害人父亲愿意代为和解D丁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被害人表示愿意和解42A法院审理该案,应当会见甲B甲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法院可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担任其诉讼代理人C甲出庭的,应由其法定代理人或诉讼代理人代为发表意见D经审理发现甲具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43A国务院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C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D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44A行政规范性文件B具体行政行为C行政给付D行政强制45A由公安派出所作出B依当场处罚程序作出C应及时通知李某的家属D紧急情况下可以口头方式作出46A审计局封存转移会计凭证的被审计单位的有关资料B公安交通执法大队暂扣酒后驾车的贾某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C税务局扣押某企业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D公安机关对醉酒的王某采取约束性措施至酒醒47A甲公司应先向工商局的上一级工商局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法院起诉B工商局应当对拒绝公开的依据以及履行法定告知和说明理由义务的情况举证C本案审理不适用简易程序D因相关信息不属政府信息,拒绝公开合法48A申请复议期限为60日B公司不得以电子邮件形式提出复议申请C行政复议机关不能进行调解D公司如在复议决定作出前撤回申请,行政复议中止49A如董某只起诉区卫计局,法院应追加区政府为第三人B本案应以区政府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C本案可由区卫计局所在地的法院管辖D法院应对原处罚决定和复议决定进行合法性审查,但不对复议决定作出判决50A县公安局为赔偿义务机关B赔偿义务机关可就赔偿方式和数额与方某协商,但不得就赔偿项目进行协商C方某2012年6月26日至8月11日取保候审,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D对方某的赔偿金标准应按照2012年度国家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二、多项选择题。51A对甲法条中的“暴力”作扩大解释时,就不可能同时再作限制解释,但这并不意味着对乙法条中的“暴力”也须作扩大解释B刑法第237条规定的强制猥亵、侮辱罪中的“侮辱”,与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侮辱罪中的“侮辱”,客观内容相同、主观内容不同C当然解释是使刑法条文之间保持协调的解释方法,只要符合当然解释的原理,其解释结论就不会违反罪刑法定原则D对刑法分则条文的解释,必须同时符合两个要求:一是不能超出刑法用语可能具有的含义,二是必须符合分则条文的目的52A甲的行为属打击错误,按照具体符合说,成立故意伤害罪既遂B甲的行为属对象错误,按照法定符合说,成立故意伤害罪既遂C甲误打中乙属偶然防卫,但对丙成立故意伤害罪未遂D不管甲是打击错误、对象错误还是偶然防卫,乙都不可能成立故意伤害罪既遂53A甲以杀人故意将郝某推下过街天桥,见郝某十分痛苦,便拦下出租车将郝某送往医院。但郝某未受致命伤,即便不送医院也不会死亡。甲属于犯罪未遂B乙持刀拦路抢劫周某。周某说“把刀放下,我给你钱”。乙信以为真,收起刀子,伸手要钱。周某乘乙不备,一脚踢倒乙后逃跑。乙属于犯罪未遂C丙见商场橱柜展示有几枚金锭(30万元/枚),打开玻璃门拿起一枚就跑,其实是值300元的仿制品,真金锭仍在。丙属于犯罪未遂D丁资助林某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但林某尚未实施相关犯罪活动即被抓获。丁属于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未遂54A甲使用变造的货币购买商品,触犯使用假币罪与诈骗罪,构成想象竞合犯B乙走私毒品,又走私假币构成犯罪的,以走私毒品罪和走私假币罪实行数罪并罚C丙先后三次侵入军人家中盗窃军人制服,后身穿军人制服招摇撞骗。对丙应按牵连犯从一重罪处罚D丁明知黄某在网上开设赌场,仍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丁触犯开设赌场罪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构成想象竞合犯55A(1)死刑 (2)有期徒刑 (3)死刑 (4)罚金B(1)无期徒刑 (2)拘役 (3)无期徒刑 (4)没收财产C(1)有期徒刑 (2)拘役 (3)有期徒刑 (4)附加刑D(1)拘役 (2)管制 (3)拘役 (4)剥夺政治权利56A甲构成帮助恐怖活动罪,不再适用刑法总则关于从犯的规定B乙构成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C丙、丁构成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D对丙、丁定罪量刑时,不再适用刑法总则关于预备犯的规定57A甲既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同时又生产、销售假药的,应实行数罪并罚B乙为提高猪肉的瘦肉率,在饲料中添加“瘦肉精”。由于生猪本身不是食品,故乙不构成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C丙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饼干,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但销售金额仅有500元。对丙应以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论处D丁明知香肠不符合安全标准,足以造成严重食源性疾患,但误以为没有毒害而销售,事实上香肠中掺有有毒的非食品原料。对丁应以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论处58A甲征得17周岁的夏某同意,摘其一个肾脏后卖给他人,所获3万元全部交给夏某。甲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B乙将自己1岁的女儿出卖,获利6万元用于赌博。对乙出卖女儿的行为,应以遗弃罪追究刑事责任C丙为索债将吴某绑于地下室。吴某挣脱后,驾车离开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丙的行为不属于非法拘禁致人死亡D丁和朋友为寻求刺激,在大街上追逐、拦截两位女生。丁的行为构成强制侮辱罪59A酒店服务员甲在帮客人拎包时,将包中的手机放入自己的口袋据为己有B客人在小饭馆吃饭时,将手机放在收银台边上充电,请服务员乙帮忙照看。乙假意答应,却将手机据为己有C旅客将行李放在托运柜台旁,到相距20余米的另一柜台问事时,机场清洁工丙将该行李拿走据为己有D顾客购物时将车钥匙遗忘在收银台,收银员问是谁的,丁谎称是自己的,然后持该钥匙将顾客的车开走60A甲组织他人考试作弊,应以组织考试作弊罪论处B乙为他人考试作弊提供作弊器材,应按组织考试作弊罪论处C丙考试成绩虽不佳,仍构成代替考试罪D甲让丙代替自己参加考试,构成代替考试罪61A甲无牟利目的,为江某代购仅用于吸食的毒品,达到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数量标准。对甲应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B乙为蒋某代购仅用于吸食的毒品,在交通费等必要开销之外收取了若干“劳务费”。对乙应以贩卖毒品罪论处C丙与曾某互不知情,受雇于同一雇主,各自运输海洛因500克。丙将海洛因从一地运往另一地后,按雇主吩咐交给曾某,曾某再运往第三地。丙应对运输1000克海洛因负责D丁盗窃他人200克毒品后,将该毒品出卖。对丁应以盗窃罪和贩卖毒品罪实行数罪并罚62A甲是公立高校普通任课教师,在学校委派其招生时,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考生家长10万元。甲成立受贿罪B乙是国有医院副院长,收受医药代表10万元,承诺为病人开处方时多开相关药品。乙成立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C丙是村委会主任,在村集体企业招投标过程中,利用职务收受他人财物10万元,为其谋利。丙成立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D丁为国有公司临时工,与本公司办理采购业务的副总经理相勾结,收受10万元回扣归二人所有。丁构成受贿罪63A县财政局副局长秦某工作时擅离办公室,其他办公室人员操作电炉不当,触电身亡并引发大火将办公楼烧毁。秦某触犯玩忽职守罪B县卫计局执法监督大队队长武某,未能发现何某在足疗店内非法开诊所行医,该诊所开张三天即造成一患者死亡。武某触犯玩忽职守罪C负责建房审批工作的干部柳某,徇情为拆迁范围内违规修建的房屋补办了建设许可证,房主凭此获得补偿款90万元。柳某触犯滥用职权罪D县长郑某擅自允许未经环境评估的水电工程开工,导致该县水域内濒危野生鱼类全部灭绝。郑某触犯滥用职权罪64A被告人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而被法院量刑时从轻处理B因排除犯罪嫌疑人的口供,检察院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的决定C侦查机关对于已超过追诉期限的案件不予立案D只有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二审法院判决时不得对被告人判处重于原判的刑罚65A是对宪法和刑事诉讼法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具体化B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核心在于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C要求诉讼参与人在享有诉讼权利的同时,还应承担法律规定的诉讼义务D保障受犯罪侵害的人的起诉权和上诉权,是这一原则的重要内容66A如挪用公款与重婚互有牵连,检察院可并案侦查B对田某的侦查羁押期限可自发现其涉嫌重婚之日起重新计算C如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认为田某构成挪用公款而不构成重婚,应当对重婚罪作出不起诉决定D如检察院只对田某以挪用公款罪提起公诉,重婚罪的被害人可向法院提起自诉67A甲垫付医疗费的行为与交通肇事不具有关联性B乙告知医生“自己系被车辆撞倒”属于直接证据C医生基于之前乙的陈述,告知警察乙系被车辆撞倒,属于传来证据D医生认为甲是肇事者的证词属于符合一般生活经验的推断性证言,可作为定案依据68A因证人拒不到庭而无法当庭询问的证人证言B被告人提供了有关刑讯逼供的线索及材料,但公诉人不能证明讯问合法的被告人庭前供述C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关于查处被告人非法交易行为时的询问笔录D侦查人员在办案场所以外的地点询问被害人所获得的被害人陈述69A行贿案中,被告人知晓其谋取的系不正当利益的事实B盗窃案中,被告人的亲友代为退赃的事实C强奸案中,用于鉴定的体液检材是否被污染的事实D侵占案中,自诉人申请期间恢复而提出的其突遭车祸的事实,且被告人和法官均无异议70A甲涉嫌绑架被逮捕,案件起诉至法院时发现怀有身孕B乙涉嫌非法拘禁被逮捕,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期2年执行,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C丙涉嫌妨害公务被逮捕,在审理过程中突发严重疾病D丁涉嫌故意伤害被逮捕,因对被害人伤情有异议而多次进行鉴定,致使该案无法在法律规定的一审期限内审结71A丙的妻子、儿子和弟弟都可成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B甲、乙可作为附带民事诉讼共同被告人,对故意伤害丙造成的物质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C丙因昏迷无法继续履行与某公司签订的合同造成的财产损失不属于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D如甲的朋友愿意代为赔偿,法院应准许并可作为酌定量刑情节考虑72A监听B查询王某的银行存款C询问王某D通缉73A未在开庭10日前向郭某送达起诉书副本B由一名审判员独任审理C公诉人没有对被告人进行发问D应公开审理但未公开审理74A体现了刑事诉讼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基本理念的平衡B体现了刑事诉讼具有追求实体真实与维护正当程序两方面的目的C再审不加刑有例外,上诉不加刑也有例外D审判监督程序的纠错功能决定了再审不加刑存在例外情形75A完成一个疗程四次的心理辅导B每周参加一次公益劳动C每个月向检察官报告日常花销和交友情况D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县76A为发挥个人专长可在外兼职B兼职应经有关机关批准C不得领取兼职报酬D兼职情况应向社会公示77A应先列入市政府年度规章制定工作计划中,未列入不得制定B起草该规章应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C此规章送审稿的说明应对制定规章的必要性、规定的主要措施和有关方面的意见等情况作出说明D市政府法制机构认为制定此规章基本条件尚不成熟,可将规章送审稿退回起草单位78A该资格属于直接关系人身健康,需按照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确定申请人条件的许可B对执业医师法规定的取得资格的条件和要求,部门规章不得作出具体规定C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应公开举行D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不得组织强制性考前培训79A必要时省政府制定的规章可设定企业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B地方性法规可设定应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C必要时国务院部门可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临时性行政许可D省政府报国务院批准后可在本区域停止实施行政法规设定的有关经济事务的行政许可80A涉及行政处罚的,由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决定B涉及行政许可的,由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决定C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不得交由其他行政机关行使D由公安机关行使的行政许可,不得交由其他行政机关行使81A质监局对甲企业涉嫌冒用他人商品识别代码的产品予以先行登记保存B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乙企业召回已上市销售的不符合药品安全标准的药品C环保局对排污超标的丙企业作出责令停产6个月的决定D工商局责令销售不合格产品的丁企业支付消费者3倍赔偿金82A工商局应制作并当场交付扣押决定书和扣押清单B因扣押电脑数量较多,作出扣押决定前工商局应告知陈某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C对扣押的电脑,工商局不得使用D因扣押行为系过程性行政行为,陈某不能单独对扣押行为提起行政诉讼83A某公司与县政府签订天然气特许经营协议,双方发生纠纷后该公司以县政府不依法履行协议向法院起诉B环保局干部孙某对定期考核被定为不称职向法院起诉C李某与房屋征收主管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后李某不履行协议,房屋征收主管部门向法院起诉D县政府发布全县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的文件,村民万某以文件确定的补偿标准过低为由向法院起诉84A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B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30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经批准可延长C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D对适用简易程序作出的判决,当事人不得提出上诉85A除非有正当理由的,乙村应于第一审开庭审理前提出B法院作出不予准许决定的,乙村可申请复议一次C法院应单独立案D法院应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三、不定项选择题。86A乙交通肇事后逃逸致刘某死亡,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B乙交通肇事且致使刘某死亡,构成交通肇事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数罪并罚C丙与乙都应对刘某的死亡负责,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共同正犯D丙将刘某藏匿致使其错过抢救时机身亡,构成故意杀人罪87A伪证罪与包庇罪是相互排斥的关系,甲不可能既构成伪证罪又构成包庇罪B甲的主观目的在于骗取保险金,没有妨害司法的故意,不构成妨害司法罪C乙唆使丁代替自己承担交通肇事的责任,就此构成教唆犯D丁的“自首”行为干扰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触犯包庇罪88A甲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原因,骗取保险金,触犯保险诈骗罪B甲既触犯保险诈骗罪,又触犯诈骗罪,由于两罪性质不同,应数罪并罚C陈某未将保险金据为己有,因欠缺非法占有目的不构成职务侵占罪D陈某与甲密切配合,骗取保险金,两人构成保险诈骗罪的共犯89A甲将商品房过户给蔡某的行为构成贪污罪B甲将商品房过户给蔡某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C甲虚假平账,不再归还600万元,构成贪污罪D甲侵占公司600万元,应与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90A程某虽与其他公司串通参与投标,但不构成串通投标罪B甲安排程某与他人串通投标,构成串通投标罪的教唆犯C程某以行贿的意思向甲赠送仿制古董,构成行贿罪既遂D甲以受贿的意思收下程某的仿制古董,构成受贿罪既遂91A甲以非法手段骗取国有公司的财产,构成诈骗罪B甲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构成贪污罪C程某协助甲对公司财务人员进行欺骗,构成诈骗罪与贪污罪的想象竞合犯D程某并非国家工作人员,但帮助国家工作人员贪污,构成贪污罪的帮助犯92A故意杀人案和非法拘禁案应分别由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审理BA市和C市对非法拘禁案有管辖权CB市中级法院对故意杀人案有管辖权DA市中级法院对故意杀人案有管辖权93A拘留甲后,应在送看守所羁押后24小时以内通知甲的家属B如有证据证明甲参与了故意杀害丙,应逮捕甲C拘留乙后,应在24小时内进行讯问D如乙因捆绑拘禁时间过长致身体极度虚弱而生活无法自理的,可在拘留后转为监视居住94A讯问甲的过程应当同步录音或录像B可在讯问乙的过程中一并收集乙作为非法拘禁案的被害人的陈述C在该船只上进行犯罪现场勘查时,应邀请见证人在场D可查封该船只进一步收集证据95A属电子数据的一种B必须随原始的聊天时使用的手机移送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C只有经甲女核实认可后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D因不具有关联性而不得作为本案定罪量刑的依据96A应当不公开审理B甲女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交通、住宿的费用,法院应给予补助C甲女可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乙男赔偿因受侵害而支出的医疗费D公诉人讯问乙男后,甲女可就强奸的犯罪事实向乙男发问97A豪美公司委托代理人参加复议,应提交授权委托书B应由2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参加审理C省工商局应为公司查阅有关材料提供必要条件D如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省工商局不得作出变更决定98A有监督权的行政机关可督促省工商局加以改正B可对省工商局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C豪美公司可向法院起诉要求省工商局履行复议职责D豪美公司可针对原处罚决定向法院起诉市工商局99A被告为市工商局和省工商局B被告为省工商局C市工商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D省工商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100A解释权属于国务院B解释行政法规的程序,适用行政法规制定程序C解释可由国务院授权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D行政法规的解释与行政法规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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