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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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规范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林公司)所属各部门、风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管理,及时有效实施应急处置与救援,预防和控制次生灾害的发生,保障员工和公众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和社会影响。1.2编制依据1.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xx年)。1.2.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xx年)。1.2.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xx)。1.2.4国务院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年)。1.2.5国务院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xx年)。1.3适用范围适用于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所属各部门、风场突发事件的综合应急管理。包括:组织体系、预案体系、管理体系的建立,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救援和恢复重建等。1.3工作原则1.3.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员工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1.3.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各级领导的应急管理责任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救援机构的作用,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1.3.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加强以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为主的应急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1.3.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各项准备工作。1.3.5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使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1.3.6依靠科技,提高能力。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其作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员工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1.4分类和分级突发事件指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所属各部门、风场管辖区域内发生,或经过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后认为可能发生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或社会影响的紧急事件。1.4.1分类根据事件发生的过程和性质,分为以下三类:1.4.1.1事故灾难类包括生产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火灾和环境污染事件等。1.4.1.2自然灾害类包括破坏性地震、突发性地质和气象灾害等。1.4.1.3公共安全类包括群体性事件、重大食物中毒、急性中毒等。1.4.2分级按照突发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以下四级:(1)级事件: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特大火灾:特大地震;地质、气象灾害:(2)级事件: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火灾;重大环境污染;重大地震、地质、气象灾害。(3)级事件: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较大安全生产事故;较大环境污染事故;较大地震、地质、气象灾害。(4)级事件:一次3人以下死亡,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1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的一般安全生产事故:一般环境污染事故;一般地震、地质、气象灾害。1.5应急预案体系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应急预案体系包括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综合应急预案。1.5.1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综合应急预案本预案是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应急管理的制度文件,也是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所属各部门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的指导性文件,用于指导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本预案由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生产运营部负责组织编制和修订。1.5.2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专项应急预案1.5.2.1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本类预案用于指导生产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火灾和环境污染等突发性事件的应对工作,分别由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生产运营部负责组织编制和修订。主要包括:(1)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2)设备事故应急预案。(3)防汛防强对流天气应急预案。(4)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5)火灾事故应急预案(6)交通事故应急预案(7)食物中毒应急预案1.5.2.2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本类预案用于指导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由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生产运营部负责组织编制和修订。主要包括:地震灾害应急预案。防雨雪冰冻应急预案1.5.2.3公共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本类预案用于指导各类公共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由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生产运营部负责组织编制和修订。主要包括:(1)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1.5.3生产运营部应在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应急预案体系框架下,制定生产运营部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由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签发。1.5.4生产运营部负责向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和应急办公室配发各类应急预案。1.6应急预案启动条件达到下列条件之一时,启动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相关应急预案:1.6.1中电新能源指令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启动应急预案。1.6.2发生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级突发事件。1.6.3其它需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启动应急预案的情况。2、组织体系及职责2.1应急组织体系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应急组织体系由生产运营部、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专项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应急指挥中心、应急值班室、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HSE(安健环)部、现场应急救援组织组等组成。2.2组织机构和职责生产运营部是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应急管理的领导机构,同时也是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应急管理的日常管理机构。2.2.1安委会及办公室2.2.1.1安委会(1)职责是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通过应急指挥中心,行使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和指挥职责。必要时,派出工作组赴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开展应急指挥。(2)组成人员主任:总经理副主任:副总经理党组书记总工程师成员:综合部经理,生产运营部经理,HSE(安健环)部主任,海林中电红旗风电场检修班长,海林中电海浪风电场检修班长,海林中电红旗风电场运行班长2.2.1.2生产运营部负责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所属各部门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的起草、实施与修订,贯彻落实国务院及上级主管部门应急管理有关决定事项,对口联系国家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等部门,负责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2.2.2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2.2.2.1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是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所属各部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研究和部署公司所属各部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指挥、协调与救援等工作。组长由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担任。2.2.2.2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电力生产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电力生产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是所属各部门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研究和部署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行使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职责。组长由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总经理担任。2.2.3应急指挥中心应急指挥中心是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应急救援的指挥机构。当发生突发事件时,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相关专项应急领导小组进驻应急指挥中心,根据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综合应急预案和相关专项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行使应急救援指挥职责。2.2.4应急值班室应急值班室是生产运营部的下设机构,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响应职责。负责信息收集、整理,报送生产运营部或相关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2.2.5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指发生突发事件时,根据相关专项应急预案规定组成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受应急指挥中心的指导,具体负责组织现场的应急救援、信息发布工作,以及配合海林市政府部门的应急处置工作。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可根据事故类型和应急工作需要,设置相应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并明确各小组的工作任务及职责。2.2.6现场应急救援组织现场应急救援组织指事发风场的各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直接接受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令,负责具体实施各项应急救援行动。3.预防与预警3.1危险源监控3.1.1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从事电力生产经营活动,主要存在条款1.4中涉及的各类风险。必须通过健全制度、规范流程、风险预控等各种管理手段,结合制定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加以控制并降低风险。3.1.2各风场要加强风险管理,通过查找危险源和风险评价,对危险源开展监测和监控,采取预防措施,开展针对性治理。对不能消除或不能将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程度的危险源,应确定种类和级别,做好针对性监控措施,避免或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3.1.3应急值班室和相关职能部门应通过以下途径获取相关应急预警预报信息:3.1.3.1国家和海林市政府公开发布的预警信息。3.1.3.2对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超标准洪水、破坏性地震、气象灾害等,经过风险评价后得出的发展趋势报告。3.2预警行动3.2.1生产运营部组织有关部门,根据预测或已知的事件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发展态势,提出四级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等。3.2.2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应急预警分为四级:级(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级(一般),分布对应前款1.4.2所述的级别,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3.2.3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根据相关信息发布预警信息,生产运营部、海林中电红旗(海浪)风电场进入预警响应状态,应急值班室跟踪事态发展。3.3预警解除预警涉及的客观因素已消除或预警程序结束后,预警解除。4.应急响应4.1应急响应分级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应急响应分级、级、级和级响应四级,分别对应条款1.4.2所述的级、级、级和级突发事件。4.2应急响应一般要求4.2.1、级响应。专项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启动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生产运营部、海林中电红旗(海浪)风电场启动应急预案,并向HSE(安健环)部报告,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4.2.2级响应。生产运营部启动应急预案,海林中电红旗(海浪)风电场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向HSE(安健环)部报告,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进入预警状态。应急值班时收集、汇总、整理信息,及时向生产运营部和应急指挥中心报告。4.2.3级响应,海林中电红旗海浪风电场启动应急预案,按规定程序向生产运营部报告,向HSE(安健环)部报告,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生产运营部进入预警状态,并跟踪事态发展。应急值班室收集、汇总相关信息,及时向生产运营部报告。4.2.4应急值班室在接报后立即向生产运营部报告,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4.2.5生产运行部核实突发事件信息后,立即向专项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汇报,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4.2.6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向HSE(安健环)部汇报,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4.2.7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应保持与应急值班室人24小时联络,及时通报事件信息、响应进展和应对措施等。4.2.8海林中电红旗(海浪)风电场上报海林市政府部门。4.2.9各类突发事件应急信息应逐级上报,上级单位可以越级了解。4.2.10属于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管辖范围的事件,生产运营部及时向国家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国家电力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有关部门报告事件情况。4.3应急措施4.3.1现场初步处理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应立即安排人员开展危害检测和初步评估,并根据检测和评估结果下达应急处理指令,及时将现场初步处理情况报告应急值班室。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4.3.2现场隔离和警戒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尽快安排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隔离和警戒,疏散现场无关人员。最大限度缩小危害区域,安排人员设备保护,避免事故扩大。4.3.3人员的安全防护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包括:4.3.3.1事发单位应与海林市政府建立应急互动机制,确定保护人员安全需要采取的防护措施。4.3.3.2决定应急状态下人员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程序。4.3.3.3指定海林中电红旗(海浪)风电场负责实施疏散、转移,落实应急避难场所。4.3.3.4开展医疗防疫和疾病控制工作。4.3.3.5负责海林中电红旗(海浪)风电场所辖范围内的管理。4.3.4医疗卫生救助4.3.4.1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应以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危为第一位。如涉及人员伤亡,首先要对受伤人员开展紧急救治,并立即转送医院诊治。4.3.4.2必要时,请求有关专业医疗救护机构支援。4.3.5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有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为参加救援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和充足合格的工器具,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不得强令救援人员冒险作业或违章作业。4.3.6后勤和物资保障发生突发事件后,生产运营部、海林中电红旗(海浪)风电场应全力支持抢险救灾,为应急处置提供必要的后勤和物资保障。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有权调动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所属单位的一切人力和物资,用于现场救援。4.4应急结束4.4.1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应急处置终止:4.4.1.1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达到应急终止条件,包括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隐患消除。4.4.1.2应急指挥中心确认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确认报告。4.4.2终止程序4.4.2.1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专项应急处置达到终止条件,报告应急指挥中心。4.4.2.2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得到确认后,由应急指挥中心宣布应急处置终止,报告生产运营部。4.4.3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未得到确认时,继续进行应急处置。5.后续工作5.1后期处置5.1.1应急处置终止后,应急指挥中心关闭,事发单位按照专项应急预案规定进行后期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恢复正常秩序,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5.1.2应急值班室继续收集、汇总、整理相关信息,按时向HSE(安健环)部报告。5.2报告材料的整理上报5.2.1应急救援总结由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编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5.2.1.1事件简要情况。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涉及范围、损失、人员伤亡情况和事件原因。5.2.1.2应急工作评估。应急处置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取得的经验和吸取的教训,对应急预案的修改建议。5.2.2生产运营部对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应急救援总结等资料进行汇总、归档,并整理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上报材料。5.2.3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上报材料经生产运营部审定或授权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生产运营部负责上报。5.3保险理赔应急处置完毕,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和综合部及时向承保公司提出理赔申请,并配合保险理赔机构做好相关工作。5.4事故调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除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事故调查外,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应成立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查处。事故调查报告应及时向中电新能源报告。6.应急保障6.1通信与信息保障6.1.1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所属各部门应明确与应急工作相关联的单位或人员通信联系方式和方法,建立并完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应急通信畅通。应急指挥中心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之间应至少保证移动、固话等二种以上相互独立的通信联络方式。6.1.2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应急信息专报制度。规范信息获取、分析、发布、报送格式和程序,保证应急机构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为应急决策提供相关信息支持。6.2应急队伍保障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应急队伍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应急队伍素质。应鼓励员工作为义务志愿者参与应急救援工作。6.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6.3.1建立健全本单位应急物资储备为主和社会救援物资为辅的应急物资保障供应体系。6.3.2生产运营部和海林中电红旗(海浪)风电场应建立必要的应急物资储备,完善物资储备区域联动机制,做到资源共享、动态管理、按需领用、及时补充、常备常新。6.3.3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使用方法、存放位置、管理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应一目了然。6.3.4各单位应急物资装备清单应备案。在突发事件应急状态下,应急指挥中心有权统一调配使用。6.4经费保障生产运营部对应急管理工作的日常费用做出预算,经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预算委员会审定批准后,列入年度预算。专项应急处置发生的费用超出保险赔偿部分,应急处置完成后,综合部门对应急处置费用进行如实核销。6.5其他保障6.5.1加强日常车辆的管理,安排应急值班车辆,保障突发事件发生时交通运输车辆的供应,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6.5.2应根据本单位应急管理工作及应对突发事件的需要,建立并完善、基本生活供应、医疗、人员防护、疏散撤离等各项保障措施。7.培训与演练7.1培训7.1.1生产运营部应积极开展对全体员工和相关人员应急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的教育。7.1.2生产运营部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应急预案的培训,主要包括:应急法律法规和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等。7.1.3生产运营部应将应急管理知识及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员工的年度培训计划,统一组织实施。7.2演练7.2.1频次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应急预案每年进行一次模拟演练。特别是海林中电红旗(海浪)风电场应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风场的应急救援演习。以实战演练和模拟演练为主,频次不低于一年一次。7.2.2要求应急预案演练方案的策划、组织实施和演练总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7.2.2.1参加演练的单位、部门、人员和地点。7.2.2.2起止时间。7.2.2.3演练项目和内容。7.2.2.4演练环境条件。7.2.2.5演练动用的物资和设备。7.2.2.6演练效果。7.2.2.7持续改进的建议(预案和演练)。7.2.2.8过程中文字和图像资料等。8.监督与奖惩8.1监督8.1.1HSE(安健环)部负责监督预案演练、培训等日常管理工作;对各类应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8.1.2生产运营部、海林中电红旗(海浪)风电场应明确专门机构负责监督、指导应急预案演练、培训等工作。8.2奖惩8.2.1应急处置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8.2.2奖励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生产运营部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8.2.2.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8.2.2.2防止或抢救事故灾难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8.2.2.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8.2.2.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8.2.3责任追究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给予行政处分。8.2.3.1不按照规定制订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8.2.3.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8.2.3.3拒不执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8.2.3.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资金或物资的。8.2.3.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8.2.3.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8.2.3.7有其他危害应急救援行为的。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或在应急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9.附则9.1术语和定义9.1.1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9.1.2应急准备: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组织准备和应急保障。9.1.3应急响应:事故发生后,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9.1.4应急救援: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消除、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9.1.5恢复:事故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后,为使生产、工作、生活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动。9.1.6综合应急预案:从总体上阐述处理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性文件。9.1.7专项应急预案:针对具体的事故类别、危险源和应急保障而制定的计划或方案,是综合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应按照综合应急预案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制定,并作为综合应急预案的附件。专项应急预案应制定明确的救援程序和具体的应急救援措施。9.1.8现场处置方案: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现场处置方案应具体、简单、针对性强。现场处置方案应根据风险评估及危险性控制措施逐一编制,做到事故相关人员应知应会,熟练掌握,并通过应急演练,做到迅速反应、正确处置。9.1.9本预案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9.2应急预案备案生产运营部制定的各类应急预案应在HSE(安健环)部备案。9.3应急预案维护和更新9.3.1生产运营部每年进行一次符合性审核,三年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的改版修订。9.3.2因以下原因,应在二个月内完成应急预案的相应调整:9.3.2.1新法律法规、标准的颁布实施。9.3.2.2预案演练和应急处置中发现不符合项。9.3.2.3其他原因。9.4应急预案制定与解释本应急预案由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生产运营部负责制定与解释。9.5附件附件1:应急指挥机构人员和联系方式姓名职位职务联系方式冯悦总经理组长13339535335关熙岩副总经理副组长18145121616谢云龙总工程师副组长18944530029孙岩涛副总工程师副组长18944530191叶双芳综合部经理成员18020892089郭宇生产运营部经理成员18944533883刘宇生生产运营部副经理成员18944530205高野HSE(安健环)部主任成员18944530228刘敬宇红旗风场检修班长成员18944533517李雪利海浪风场检修班长成员15331988508邢浩红旗风场运行班长成员18944530209附件2:相关单位、部门、组织机构或人员名称及联系方式相关部门名称姓名职位联系方式综合管理部叶双芳综合部副经理18020892089生产运营部郭宇生产运营部经理18944533883生产运营部刘宇生生产运营部副经理18944530205生产运营部高野HSE办主任18944530228海林红旗风电场刘敬宇风电场检修班长18944533517海林海浪风电场李雪利风电场检修班长15331988508海林红旗风电场邢浩风电场运行班长18944530209附件3:相关的社会应急救援部门联系方式:相关部门名称联系方式青云山林场场部0453-7416194亚布力镇医院0451-53431120长汀镇医院0453-7550741海林市中医院0453-7230120长汀镇消防大队0453-1550745亚布力派出所0451-53440110附件4:现场应急响应小组联系方式机构职务岗位姓名办公电话移动电话备注顾问小组生产运营部经理郭宇18944533883生产运营部副经理刘宇生18944530205HSE(安健环)部办公室主任高野18944530228现场应急指挥小组红旗风场检修班长刘敬宇18944533517海浪风场检修班长李雪利15331988508红旗风场运行班长邢浩18944530209事故抢修组红旗风场检修班成员海浪风场检修班成员医疗救护组红旗风场主值班员王洪琦18944530015海浪风场主值班员刘珊18045398969生产保障组红旗风场运行班成员应急物资储备组红旗风场检修代班长王文君18944530193海浪风场检修代班长王伟东13313668819红旗风场运行代班长庞英瑞18944530210应急办公室(海林公司集控中心)0453-69434530453-6941492附件5:应急救援物资名称单位数量备注1救援指挥车辆12折叠担架副1100KG以上3医用氧气瓶(氧气罩)套14消防栓个205消防皮带卷56应急指示牌、隔离带米5007灭火器(干粉)个50MFZ/ABC358水鞋双39消防锹把510手锤把211救援麻绳捆312雨衣件413对讲机台414太平斧把315扶梯(20米)个116便携式交直流电源台1P100017急救箱箱218十字镐把319防毒面具个1020电筒个2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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