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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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煤质管理办法中天合创煤炭分公司实施类制度煤炭分公司制度名称煤质管理办法制度文号制度版本1.0主办部门煤炭洗选中心所属业务类别煤质管理/洗选制度层级类别分公司会签部门审核部门人力资源处监督检查者生产技术处签发日期解释权归属生产技术处生效日期废止说明/制定目的为贯彻“以市场为导向,以质量求效益”的理念,加强煤质管理,提升煤炭产品市场竞争力,结合中天合创煤炭分公司生产、洗选加工、储装运各环节的实际情况,制定煤质管理办法。制定依据中煤生2013624号文件适用范围煤炭分公司各部门、单位约束对象煤炭分公司各部门、单位涉及的相关制度中煤生2013624号文件1 目的为贯彻“以市场为导向,以质量求效益”的理念,加强煤炭生产、洗选加工、储存、装运全过程的煤质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提升煤炭产品市场竞争力,树立品牌形象,结合中天合创煤炭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2 适用范围煤炭分公司各单位、部门。3 术语与定义3.1煤样:为确定煤的某些特性而从煤中采取的具有代表性的一部分煤。3.2煤层煤样:按规定在采掘工作面、探巷或坑道中从一个煤层采取的煤样。3.3生产煤样: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在一个整班的采煤过程中采出的,能代表生产煤的物理、化学和工艺特性的煤样。3.4商品煤样:代表商品煤平均性质的煤样。3.5灰分:煤样在规定条件下完全燃烧后所得残留物。3.6全硫:煤中无机硫和有机硫的总和。3.7全水分:煤的外在水分和内在水分的总和。3.8发热量:单位质量的煤燃烧后产生的热量。4 分工与职责4.1成立煤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分管煤质副总经理成员:生产技术处、总调度室、机电管理处、地测水文中心、煤炭洗选中心、煤炭运销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及葫芦素、门克庆两矿负责人。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处,生产技术处处长为办公室主任。4.2煤质管理领导小组职责4.2.1贯彻落实中煤集团有关煤质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4.2.2协调解决生产矿井、洗选中心、运销中心反馈的煤质问题。4.2.3负责分公司煤质管理工作,建立煤质行政管理体系、煤质监督检查体系及煤质管理实施体系,形成分公司煤质管理机制。4.2.4根据中煤集团下达的煤质指标和用户对煤质的要求,结合开采技术条件、采煤方法、采掘工艺、采掘设备的配置和洗选工艺设备配置,组织审定各项提质加工、产品结构优化、煤源煤质方案及稳定和提高煤质的措施。4.2.5负责审定分公司煤质管理及奖罚办法和各矿、中心煤质考核指标,审核各生产单位制定煤质管理实施细则以及公司及矿、洗选中心年度煤质计划,并监督执行。4.3生产技术处职责4.3.1负责分公司煤质总体协调与管理。4.3.2监督检查各单位煤质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审核各生产单位制定的煤质管理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4.3.3结合生产实际,组织制定年度、月度煤质考核指标并下达到有关单位。4.3.4按时进行煤质检查与考核工作,定期向有关领导及处室提交各单位月度煤质指标完成及考核奖罚情况。4.3.5定期组织煤质检查。4.3.6不定期对备查原煤样委托外部具备资质单位进行化验。4.3.7负责组织有关煤质方面技术改造、工艺革新以及设备选型的审查。4.3.8负责组织审查矿井年度煤质计划。4.3.9组织对煤质事故的追查与处理,重大问题及时向煤质管理领导小组汇报。4.3.10参与对用户进行调研,及时掌握用户对煤炭质量的要求。4.3.11负责制定公司年度、月度煤质计划。4.4总调度室职责4.4.1随时掌握各矿、洗选中心、运销中心的煤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协调相关单位解决,并向有关领导汇报。4.4.2参与煤质指标的制定、煤质检查以及考核。4.5机电管理处职责4.5.1在设备选型过程中要充分考虑煤质,避免在采掘过程中影响煤质。4.5.2负责除铁器、在线监测仪、检测检验等与煤质相关设备的配置工作。4.5.3负责矿井及洗选相关设备的使用工况效果评价。4.5.4负责提升煤质新设备的推广和应用。4.5.5提出提升煤质的新设备应用方案。4.6地测水文中心职责4.6.1负责绘制综采工作面煤质等值线图,做为制定考核建议指标的主要依据,煤质等值线图主要包括发热量等值线图、灰分等值线图、水分等值线图、硫份等值线图、灰熔点等值线图、挥发分等值线图。4.6.2 负责绘制采样点柱状图,每一个采样点必须绘制煤层柱状图,同时将柱状图附到等值线图上。4.6.3 及时向生产矿井和生产技术处提供煤质管理所需地质资料及综采工作面煤质等值线图。4.6.4负责从洗选中心煤质化验室收集原煤化验结果。4.7 洗选中心职责4.7.1 制定本单位煤质管理实施细则,对商品煤的质量负责。4.7.2负责对出井后、入厂前的原煤、出厂后产品煤、商品煤进行采样并化验。4.7.3根据运销中心商品煤调度外运指令制定配煤方案。4.7.4 每月根据预测原煤煤质指标提出下月精煤、混煤等的建议指标。4.7.5定期向地测水文中心和相应矿井提供原煤化验结果。4.7.6负责建立精煤、混煤、商品煤煤质化验台账。4.7.7负责按月、年制定本单位煤质计划。4.8 运销中心职责4.8.1根据市场需求制定商品煤调度外运指令。4.8.2 制定本单位煤质管理实施细则,强化运销过程煤质管理。4.8.3负责建立市场与矿区之间的煤质管理信息。定期组织对用户进行调研,及时掌握用户对煤炭质量的要求,会同生产技术处对用户满意度进行调查,及时向煤质管理领导小组反馈用户对煤质要求的有关信息。4.8.4做好与洗选中心各洗选中心的信息沟通,及时掌握仓存和产品煤质信息,保证发运车量的合理组织和调配,科学合理的拉运,保证仓位平衡下降,确保生产平稳有序。4.8.5做好用户用煤指标的收集和整理,并建立用户信息台帐,积极与相关单位对接,做好产品定位及市场开拓。4.8.6做好发运产品煤的质量跟踪,建立煤质信息发运台帐。4.8.7积极做好与外委销售部门的沟通,提供准确的洗选煤质信息,并做好煤质指标的合同约定,试发运阶段的出现的煤质异常,要积极协调外销单位进行妥善处理。4.8.8做好试生产阶段发运煤煤质质量纠纷事故的协调、出现煤质事故要及时形成书面材料报生产技术处。4.8.9要积极与用户协调,出现我公司供煤煤质指标超出与用户约定指标时要协调奖励资金。4.8.10参与年度、月度煤质指标的制定。4.9 葫芦素煤矿、门克庆煤矿(以下简称“两矿”)4.9.1制定本单位煤质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落实管理责任,检查并考核本单位煤质管理情况。4.9.2对原煤质量负责,完成公司下达原煤煤质考核指标。4.9.3负责井下除铁器安装、管理和使用。4.9.4按照GB/T482-2008采取原煤样,并将煤样编号送至洗选中心化验室。4.9.5 定期召开煤质分析会,制定并落实提高煤质的具体措施。4.9.6负责建立原煤煤质化验台账。4.9.7负责按月、年制定本单位煤质计划。5 煤质指标制定流程5.1结合两矿及洗选中心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考核指标,并将年度指标逐月分解。5.2制定煤质月度考核指标原则上必须保证年度指标的完成。5.3矿井根据生产接续和煤质化验数据制定本单位下年度煤质预测预报和煤质计划生产技术处,生产技术处制定下年度煤质考核建议指标并向洗选中心提供,由洗选中心据此制定下年度产品煤和商品煤预测预报和建议煤质考核指标并报生产技术处,经生产技术处审查后报公司煤质管理小组审批,在年底前下发施行。5.4两矿要在每月20日前根据生产接续和煤质化验数据制定下月度煤质预测预报和煤质计划,报生产技术处,生产技术处制定下月度煤质考核建议指标并向洗选中心提供,由洗选中心据此制定产品煤和商品煤预测预报和建议煤质考核指标并报生产技术处,经生产技术处审查后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在月底前下发施行。6管理内容与办法6.1煤质信息管理规定6.1.1各相关单位必须加强煤质信息管理,确保煤质信息及时、畅通。6.1.2两矿在生产过程中,对采掘工作面煤层结构发生变化、出现构造、冒顶、工作面涌水增加等影响煤质的因素,必须及时反馈生产技术处、洗选中心和总调度室。否则,视情节处以5003000元罚款。6.1.3洗选中心根据矿井反馈的信息,要及时采取措施,稳定和提高商品煤质量。同时要密切关注商品煤和入选原煤的质量情况,出现异常要及时反馈矿井、生产技术处和总调度室,对应矿井要认真检查、整改质量控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原煤质量。6.1.4运销中心在装车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要及时向总调度室汇报,并采取相应措施。用户或港口反馈的杂物问题,按杂物管理规定执行。6.1.5生产技术处根据矿井、洗选中心和总调度室反馈的信息和原煤、商品煤化验结果的异常情况,组织人员现场调查,拿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执行。6.1.6生产技术处针对运销中心、各生产单位反馈的煤质信息,做到及时上传下达,确保信息畅通。6.1.7各单位及部门建立健全煤质信息管理制度及信息反馈系统,并明确各相关单位及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保存相关信息记录,以备核查。6.1.8因信息反馈不及时或不准确而造成质量事故,视具体情况对责任单位处1000元以上罚款。6.2煤质事故追查办法6.2.1煤质事故划分根据煤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对煤炭供需双方造成的影响程度,分为三个等级:6.2.1.1特别重大事故:到港煤、直达用户煤中因未爆雷管造成人员死亡或用户利益严重受损直接经济损失达1000万元以上所引起商务纠纷的事故。6.2.1.2重大事故:到港煤、直达用户煤中出现高危类杂物并造成用户设备和设施损坏且直接经济损失5001000万元,引起商务纠纷的事故。6.2.1.3一般事故:到港煤、直达用户煤中出现高危类杂物或造成用户设备和设施损坏且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或引起商务纠纷的其它质量事故。6.2.1.4生产技术处不定期对被查原煤样委托其他单位进行化验,如果化验结果发热量与自身化验结果超出200kcal/kg,视为一般事故进行处理。6.2.2事故反馈6.2.2.1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6.2.2.2公司相关部门接到煤质事故信息后,应立即将信息转发到生产技术处。6.2.3事故追查及处理6.2.3.1事故追查由煤质管理领导小组组织,应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地查明事故经过和原因,认定事故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并给予相应处罚。6.2.3.2在对煤质事故取证过程中,要求所涉及到的相关单位必须无条件配合。6.2.3.3对任何一起煤质事故,要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区队(班组)和责任人责任,责任层层划分。6.2.3.4事故追查结果经公司相关领导同意后,公司早调度会上通报。6.2.3.5事故查明后,根据事故等级对责任单位处以以下罚款:特别重大事故处以510万元;重大事故处以25万元;一般事故处以0.52万元。6.3其他规定6.3.1各单位行政负责人为本单位煤质管理的第一责任者;两矿的生产副矿长对本矿煤炭质量负有直接领导责任;总工程师对本单位的煤质管理负技术责任。6.3.2各单位在煤质管理方面所实施的煤质方案、科研项目、技术改造,要及时报生产技术处、总调度室等部门审查后,报分公司领导审定。6.3.3矿、洗选中心、运销中心煤质管理机构必须设置专职煤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煤质业务、管理工作。矿井煤质管理人员要参与采掘工作面的规划设计、接续安排及作业规程的审批,做到设计、接续合理,作业规程必须制订煤质管理措施,防止外来水分、矸石和杂质的混入;洗选中心煤质管理人员要参与系统设计、改造方案的论证、审批工作。6.3.4各单位煤质管理人员要深入现场,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影响煤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监督实施。对处理不及时或处理不当的区队、厂(或班组)及个人有权进行经济处罚。质量事故要及时向上级煤质管理部门汇报,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6.3.5各矿、洗选中心和运销中心要在每周生产调度会议上通报煤质指标完成情况和存在的煤质问题,并制定提高煤质的具体措施;采掘区队、洗选中心在每日班前会要强调煤质管理工作。6.3.6各矿、洗选中心根据分公司下达的煤质考核指标,逐级分解落实,并制定相应的煤质考核办法,严格监督检查与考核兑现。6.3.7各矿采掘队长、洗选中心各厂长对所辖范围内的煤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在日常生产管理过程中严格贯彻落实各项煤质管理制度和煤质措施,对煤质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6.3.8运销公司要积极与用户协调,出现我公司供煤煤质指标超出与用户约定指标时要协调奖励资金,该部分资金全部做为我公司煤质管理奖励资金来源。7 监督检查与考核7.1煤质管理领导小组依据中煤集团年初下达的煤质考核指标,结合各生产矿、厂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考核指标,并将年度指标逐月分解进行考核、奖罚。每季度进行一次综合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季度考核奖罚依据;每年底进行年度综合考评。7.2生产技术处负责分公司的煤质监督检查工作,以日常检查和动态检查为主,煤质考核实行月度考核、月度兑现。7.3煤质管理考核纳入公司绩效管理。8 附件8.1 矿井煤质管理规定8.2 洗选中心煤质管理规定8.3杂物管理规定8.4中天合创煤炭分公司矿井煤质管理工作检查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8.5中天合创煤炭分公司洗选中心煤质管理评分表8.6中天合创煤炭分公司煤样采制化管理工作检查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8.7中天合创煤炭分公司地测水文中心煤质管理评分表8.8中天合创煤炭分公司运销中心煤质管理评分表8.9中天合创煤炭分公司煤质管理考核指标样表附件8.1 矿井煤质管理规定8.1.1 对采样工作的规定煤层煤样、生产煤样的采样工作严格按照GB/T482-2008要求进行,同时做好有关地质、煤质资料的收集工作和煤质预测预报工作并建立生产矿井的煤质台帐和有关图表(水、灰、硫、发热量等值线图等)。8.1.2 对采样密度的规定在综采工作面准备过程中,工作面两巷及切眼每隔100m(特殊情况下适当加密)采取一个煤层样(相邻两巷采1组煤样供量个工作面使用),特殊地段必须单独采样。采样点滞后掘进工作面不得超过1000m。新开采煤层大巷在掘进施工过程中按要求每100m采取一个煤层样,若同时多条巷道掘进,应在靠两边的两条大巷采取。采样点滞后工作面不得大于1000m。8.1.3 编号原则煤层样:要求各矿煤层样使用统一编号,先写矿号、煤层号、工作面名称、巷道名称,后写编号,第一位用字母h、y或q(h表示回风顺槽,y表示运输顺槽,q表示切眼),后采用23位数字表示采样点号,采样点号从大巷向切眼依次编序。如y1、y2、y3.h1、h2、h3.。其它煤层样编号要求写清矿名、采样点准确位置,并附采样点布置及煤层结构示意图。8.1.4采样要求采样人员必须在煤质管理员的指导下,在巷帮较为规则处,自煤层顶板至底板掏100100mm柱状体。采样前先周围底板打扫干净,掏出煤样要完整装入编织袋并进行编号,煤样采取后放置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8.1.5送样要求两矿煤层样应及时送至洗选中心化验室。8.1.6煤层煤质及相关地质资料收集整理地测水文中心要在综采工作面回采前60天将工作面采样点分布图、巷道平面布置图、顺槽及切眼的煤层结构素描、煤层结构柱状图、本工作面煤质等值线图、地质说明书报送所属煤矿和生产技术处。8.1.8两矿在制定本矿煤质管理实施细则、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时,要根据煤层煤质及地质变化,结合采掘工艺实际情况制定降水、降灰等提高煤质的具体措施并贯彻实施,过特殊构造带时要有煤质保证专项措施。8.1.9原煤灰分控制8.1.9.1采掘工作面严格按照作业规程确定的采高采掘,严禁割顶、割底,如遇顶底板起伏或冲刷构造时要及时调整采高,最大限度地减少岩石割入量。8.1.9.2采掘工作面通过高压力区、顶板破碎等区段,综采面要及时移架推溜,支架要接顶严密,防止架前漏矸;掘进面短掘短支,加强顶板管理,杜绝漏矸和冒顶,由于人为因素造成漏矸,一处罚款2001000元。8.1.10.3掘进工作面揭露断层、冲刷等构造面积占巷道断面的1/3时(已经采取降低巷道高度、宽度等措施后),尽可能实行分掘分运;工作面回采时揭露冲刷、断层等构造,对煤质影响较大时,尽可能进行分割分运。8.1.10.4综采面回采时机头、机尾过渡段割底要合理,并尽快使工作面完全处于煤层。若出现割顶底煤厚度100mm,长度超过10架时,处1000元以上罚款。8.1.10.5采掘工作面两顺槽50m范围内不得有淤泥、积水和脏杂煤,综采工作面正帮1.5m内所垫石子、脏杂煤必须及时处理干净。因处理不彻底进入主运系统,视情节每项次处以10003000元罚款。8.1.11原煤水分控制8.1.11.1采掘工作面必须合理布置排水系统,并配备足够的排水设备和人员,确保煤水分离。开机前必须保证刮板机和皮带上无积水,否则罚款5001000元。实现运煤系统及各转载环节无积水,严禁外来水进入溜煤眼、煤仓或运煤系统。对于积水长5m、深度200mm以上,未设泵抽排,每处罚款5002000元;积水淹皮带底托辊、刮板机顶链,每处罚款20005000元。8.1.11.2为降低原煤水分,井下皮带运输巷道各道水幕下必须设置遮水拱(棚),以防止外水进入系统。因遮水拱破损或长度不够,使喷雾水进入系统,每处罚款5002000元。8.1.11.3严格管理采掘设备冷却水,做到开机开水,停机停水。煤机冷却水必须排入溜槽与支架间,机头机尾冷却水必须引入设置的移动水箱,二次抽排。喷雾水管路、压力、喷嘴实行不定期检查,对雾化效果差的要及时进行维修,确保雾化效果最佳。正常生产时要合理控制综采和掘进设备喷雾水量。若未及时停机停水、喷雾水不成雾状、冷却水未按规定排放,进入煤流等,每项次处罚5001000元。8.1.11.4加强供排水管路的维护,若存在跑、冒、滴、漏影响煤质,按影响程度,每项次罚款5002000元。8.1.11.5当井下煤仓(溜煤眼)堵塞时,严禁用水流疏通。8.1.11.6水煤入洗选中心,视情况每次扣罚500元1000元。附件8.2洗选中心煤质管理规定8.2.1总则规定洗选中心各洗选中心要充分发挥洗选系统作用,实现洗选最终商品煤质量指标达到最佳状态,最大限度起到稳定和提高煤质的作用。8.2.2对精煤合格率的要求洗选精煤及其它产品必须达到煤炭分公司年度考核指标。重介洗精煤合格率不低于98%。8.2.3 保证产品质量的具体措施8.2.3.1重介法洗煤要控制好给煤量、排料速度、洗液密度、浅槽洗液上升流和水平流压力等工艺参数,根据原煤质量情况及时进行调整,由于洗选参数调整不及时导致商品煤质量波动,视情节每次罚款10005000元。8.2.3.2离心脱水给料要均匀,随时检查转速、振动情况,经常清洗、检查筛篮,保证筛篮不堵不破,严格控制出料水分。由以上情况造成商品煤水分超标一次罚款5001000元。8.2.3.3停车期间要清洗压滤机滤布,及时更换破损滤布。根据煤泥情况及时调整罐内压力、主轴转速等操作参数。并保证转速、罐内压力、反吹压力、出料等参数符合要求。因调整不到位使产品水分超标一次罚款5001000元。8.2.3.4定期检查弧形筛筛板,保证不堵不破,保证旋流器底流物料在弧形筛上脱水时间,实现最佳脱水效果,根据筛板使用情况,定期进行旋转使用。否则视情节每项次罚款5001000元。8.2.3.5要始终保持与生产矿井的信息畅通,及时掌握原煤质量情况,随时调整洗选参数,稳定产品质量。对特殊情况不及时采取措施,造成商品煤质量波动较大,处以10003000元罚款。8.2.3.6皮带及各转载点喷雾水,必须设置遮水拱(棚),遮水拱破损或长度不够导致喷雾水进入系统,每处每次罚款5002000元。8.2.3.7严禁打扫卫生产生的高水煤、脏杂煤、煤泥直接进系统,必须经过空水、拣杂处理后返回系统,否则每处每项罚款10003000元。8.2.3.8系统运行过程严禁用水清洗设备,由于人为原因导致打扫卫生水进入系统,每处每次罚款1000元。8.2.3.9系统启车前必须清理皮带积水,否则每处每次罚款500元。8.2.3.10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原煤分级筛筛板、走旁路或打直通,确需改变工艺,必须报总调度室、生产技术处并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否则处以20005000元罚款,造成煤质事故的处以500010000元罚款。8.2.3.11定期进行快浮试验、产品粒度试验,以科学的数据指导生产,不断提高精煤回收率和质量指标。每月必须对入洗原煤、主洗矸石做两次快浮试验(洗选中心负责采样、快浮工作,生产技术处负责制样、化验工作);特殊时期增加快浮试验次数,未按要求做快浮试验的罚款1000元。8.2.3.12定期检测煤泥的质量变化情况,每月不得少于两次(洗选中心负责采样、送样工作,生产技术处负责制样、化验工作),凡发热量低于2500kcal/kg的煤泥具备条件的要单独处理或外排,不得回掺进商品煤,否则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8.2.3.13细煤泥处理系统要与主洗系统同时启停,严禁细煤泥集中进仓,否则每次罚款3000元。8.2.3.14每周配合化验室对外排矸石进行2次检测,检测结果作为矸石灰分考核依据。8.2.3.15洗选中心要确保混煤粒级在50mm以下,限上率控制在5%以内,定期检测商品煤粒度(其中:出口煤每半月做一次,混煤每月做一次),商品煤粒度超标每次罚款1000元。8.2.3.16手选带(带速小于0.3m/s)和精煤脱介(水)筛配备足够的拣矸(杂)人员。8.2.3.17定期清理原煤仓下口积存煤,由于对原煤仓下口存煤清理不及时而造成煤仓高温,每次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8.2.3.18各洗选中心每年对员工进行不少于两次的煤质培训,制定相应的考核措施,并严格执行。否则视情节给予5002000元罚款。8.2.3.19皮带及各转载点喷雾水,必须设置遮水拱(棚),遮水拱破损或长度不够导致喷雾水进入系统,每处每次罚款5002000元。8.2.3.20系统运行过程中严禁用水清洗设备。由于人为原因导致打扫卫生水进入系统,每处每次处罚1000元。8.2.3.21系统启车前必须清理皮带积水,否则每处每次处罚500元。8.2.3.22合理调整洗选参数,杜绝主再洗矸石带煤,每周外排矸石进行2次检验,检验结果作为矸石灰分考核依据。8.2.3.23建立出井后、入厂前的原煤、产品煤、商品煤煤质化验台账,未建立罚款10000元;不齐全一次罚款5001000元。8.2.3.24严格按照GB/T474-2008和煤质化验国标相关要求进行制样和化验,发现一次未严格按规操作,罚款100300元。8.2.3.25确保化验结果真实、可靠,发现一次与外部单位化验结果超出50Kcal/kg罚款200500元;超出100Kcal/kg罚款5002000元;超出200Kcal/kg则按一般煤质事故进行追查。8.2.3.26存查样一般保存3个月,发现一次未保留存查样罚款5002000元。附件8.3 杂物管理规定8.3.1各单位制定覆盖其生产全过程的杂物管理制度及处罚办法,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岗位和人员,并严格考核兑现。8.3.1.1杂物管理实行全过程、一环扣一环、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管理模式。奖罚实行连带责任,某一环节拣到杂物,上一环节承担罚款。若发现某一环节瞒报、少报或漏报情况,按每次1000元处罚责任单位。8.3.1.2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杂物回收管理办法和交旧领新制度,同时要制定检修废弃物升井登记和奖罚制度。8.3.1.3各矿井采掘工作面、洗选中心除铁器、拦杂网(钩)附近必须设杂物(回收)箱,杂物要按班进行登记、称重和回收。综采工作面要在转载机和刮板机机尾设杂物箱,掘进面在附近联巷口设杂物箱。综、掘进面必须有专兼职人员清拣杂物。8.3.1.4各生产单位使用的挡煤板、设备设施的易损件、易脱落件必须实行编号或涂色管理,经常检查完好情况,防止因松动、磨损、撞击等因素造成脱落而进入煤中;井下用支护材料,电缆钩、预埋件、施工垃圾以及设备或设施在维修过程中所产生的废弃物品必须及时回收,严禁进入煤中。8.3.1.5生产矿井负责从井下采掘工作面至原煤仓(或地面煤场)全过程的杂物管理。8.3.1.6建立杂物逐级奖罚机制。根据井下采掘工作面日推进长度,核定所用支护材料,并按确认数量进行回收和奖罚。8.3.1.7综采工作面100m范围内设置杂物桶,装满后及时清理,否则视情节处以5001000罚款元。8.3.1.8每班清理采掘工作面两顺槽50米范围内的杂物,拣出杂物按3001000元/公斤处罚。8.3.1.9煤炭洗选中心各厂负责从原煤仓下口给煤机到产品仓的杂物管理,加大洗选加工环节拣杂除杂力度,进一步消除煤中杂物。8.3.1.10各厂要按规定配足拣杂、拣矸人员。同时要设置拣杂安全设施,确保拣杂人员的安全。8.3.1.11各厂在满足安全和生产的前提下,在转载点、溜槽和筛板前增设拦杂网和除杂钩。要及时清理分选槽、脱水(介)筛除杂网(钩)上的杂物,清理不及时罚款500元,杂物流失到下一环节按相关规定处罚。8.3.1.12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防止溜槽、筛板、仓底耐磨板掉入煤中。若出现一次耐磨板脱落混入煤中按杂物规定给予处罚。8.3.1.13洗选中心各厂负责从原煤仓下口给煤机到车皮表面的杂物管理,加大洗选加工环节拣杂除杂力度,进一步消除煤中杂物。8.3.1.14各厂要按规定配足拣杂、拣矸人员,实行工资与拣矸除杂效果挂钩。同时要设置拣杂安全设施,确保拣杂人员的安全。8.3.1.15各厂在满足安全和生产的前提下,在转载点、溜槽和筛板前增设拦杂网和除杂钩。8.3.1.16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防止溜槽、筛板、仓底耐磨板掉入煤中;杜绝铁锚杆、工字钢、支护钢带、胶带机纵梁等尖锐铁器进入系统。8.3.4奖罚标准8.3.4.1洗选中心拣出杂物处罚标准:矿井原煤铁器杂物控制指标1.0公斤/万吨,每超1.0公斤/万吨,罚款1000元;矿井原煤非铁器杂物控制指标4.0公斤/万吨,每超1.0公斤/万吨,罚款1000元,罚款额30%奖励运销中心,其中拣出个人奖励份额不得少于50%。8.3.4.2洗选中心拣出原煤铁锚杆按照500元/根处罚责任矿井,按照50元/奖励拣出个人;洗选中心拣出工字钢、支护钢带、胶带机纵梁等长度超过1.0米尖锐铁器按照2000元/根处罚责任矿井,按照300元/奖励拣出个人。8.3.4.3 运销中心在商品煤拣出杂物奖罚标准:控制指标0公斤/万吨,每拣出1.0公斤/万吨,罚款2000元,杂物经生产技术处确认后,对应洗选中心全部承担罚款,罚款额30%奖励运销中心,其中拣出个人奖励份额不得少于50%。8.3.4.4公司管理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杂物,按以下标准执行处罚。原煤仓下皮带或井下主运系统原煤中发现铁器、木块及其它杂物,罚款1000元/千克,由所在矿井承担。经洗选后主运系统或火车上发现铁器、木块及其它杂物,罚款2000元/千克,对应的洗选中心和矿井分别承担30和70的罚款。8.3.4.5煤质奖励单位单次奖励上限20000元,个人单次奖励上限500元。8.3.5煤质管理人员不定期地巡查、抽查各单位杂物治理方面的落实情况,生产技术处每旬确认统计洗选中心和运销中心拣出的杂物,在称重前不得擅自清理,称重后要及时清理,并做好杂物称重和记录工作,否则每次罚款500元。出现未爆雷管要进行追查,对直接责任人及责任单位进行相应处罚。8.3.6火工品(雷管)使用严格执行以下规定:8.3.6.1统一使用物资供应中心供应的专用雷管,严禁使用其它型号的雷管或纸雷管。外委施工队使用的雷管必须由所在矿井供应。8.3.6.2建立矿、区队、班组三级雷管管理制度。矿井要建立雷管领用和发放台帐,区队、班组要建立雷管使用、消耗记录。8.3.6.3爆破作业必须制定雷管管理专项措施。生产过程中出现大块煤堵塞溜子机头转载口或原煤仓下给煤机,工作面顺槽开口段、机头巷及抹角等矿务工程的施工,尽量采用机械施工和人工处理方式,确需放炮处理或施工时,必须有相应的未爆雷管和杂物控制措施,并建立放炮作业记录。8.3.6.4各区队、班组要严格执行雷管、炮线回收制度,坚持先拣杂物后放炮和拣完杂物再装车的原则,杜绝未爆雷管和脚线混入煤中。8.3.6.5洗选中心拣出一枚未爆雷管,罚款1000元/枚,未爆雷管及杂物经生产技术处确认后,对应矿井全部承担罚款,罚款额50%奖励洗选中心,其中拣出奖励500元/枚。8.3.7用户或港口反馈雷管:8.3.7.1处罚标准:混入煤中的未爆雷管,罚款10000元/个。8.3.7.2处罚分解与落实: (1)商品煤万吨含杂率罚款,对应洗选中心和矿井分别按70和30的比例承担。(2)经过洗选加工的精煤或块煤中出现未爆雷管,对应洗选中心承担全部罚款;到港混煤或未经洗选的块煤出现未爆雷管,对应的洗选中心和矿井分别承担30和70的罚款。.附件8.4中天合创煤炭分公司矿井煤质管理工作检查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序号项目标准分考核标准检查及评分标准扣分情况得分1基础管理51.1管理机构及人员1矿井必须明确分管煤质的负责人,设置专职煤质管理部门(机构),根据管理需要,配足专职、专业人员,并纳入定编管理。查矿井领导分工文件、机构设置文件、定编文件,未明确分管负责人的扣0.5分;未设置专职煤质管理机构的扣0.5分,无人员定编文件的扣0.2分,未按定编配齐人员,每缺一人扣0.2分,扣完为止。1.2管理制度2矿井应制定煤质管理实施细则、煤质岗位责任制、煤质预测预报制度、煤质计划管理制度、煤质例会制度、检查考核奖惩办法等基本制度及其它煤质管理制度。查矿井管理制度汇编煤质管理基本制度每缺少一项扣1分,每有一项制度不合理、不完善扣0.5分,扣完为止。1.3图纸资料、记录、台账2矿井有灰分、硫分、发热量等煤质指标等值线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采掘工作面接续表,分煤层产量计划表,生产检查煤样分析资料,原煤质量台帐。查矿井图纸、资料、记录与台帐(电子台账)图纸、资料、台账,每缺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2计划管理552.1煤质预测预报5矿井要开展原煤、商品煤煤质预测预报(季度、月度),信息资料齐全完整。查矿井煤质预测预报资料季度原煤、商品煤煤质预测预报每缺一项扣3分,月度原煤、商品煤煤质预测预报每缺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2.2煤质计划5矿井要下达年度原煤煤质计划,并按月分解,矿井下达的煤质计划要自身闭合,并满足公司计划要求,煤质计划指标包括原煤灰分、硫分等查矿井下达的计划文件矿井未下达年度煤质计划文件的扣5分,未按月分解扣3分,自身不闭合扣2分,不满足公司计划要求的,扣1分。煤质计划指标每缺一项扣1分2.3计划完成45矿井应完成公司的年度原煤煤质计划查年度、月度煤质计划完成情况统计资料年度、月度煤质计划指标每有一项未完成扣6分,扣完为止。3保障措施153.1煤质会议3矿井应按月召开煤质例会,分析研究解决煤质问题,布置相关工作。查矿井会议纪要、记录及相关资料每缺少一次会议扣2分,每发现一次会议内容不符合要求扣1分,记录不规范,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3.2煤质检查6矿井应开展日常和月度煤质检查,并建立检查记录,及时整改存在问题。查矿井检查记录月度煤质检查每少一次扣2分,问题未及时整改,每次扣0.5分;日常检查没有记录扣2分,记录不规范,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3.3考核奖惩3建立月度煤质考核奖惩机制,按月考核、兑现奖惩。查矿井文件、考核奖惩记录矿井未建立月度考核奖惩办法,扣4分,月度考核奖惩办法不完善,扣2分,月度考核每少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3.4设计、规程与措施审查3煤质管理部门(机构)参与采掘工程设计和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临时措施审查。查矿井设计审查与作业规程审批文件采掘工程设计无煤质管理部门(机构)审查并签字扣2分,作业规程、临时措施无煤质管理部门审查并签字扣2分,扣完为止。4现场管理254.1水分管理51.采掘工作面及系统巷道积水应通过排水系统排出,严禁进入煤流系统;2.严格控制喷雾水、冷却水,做到开机开水,停机停水;查现场、制度、记录每发现一次积水进入煤流系统扣2分,未做到开机开水、停机停水,发现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4.2灰分管理101.煤层赋存正常工作面,严禁割顶破底;2.采掘工作面遇地质构造变化,及时编制煤质措施,控制破岩量;3.采用放顶煤工艺,应严格执行见矸关门措施,在煤层风氧化区域,严格控制放煤量。查现场、查记录1-3项每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扣5分,扣完为止;。4.3杂物管理101.运煤系统必须安装除铁器,并做到及时开启、及时清理,设备完好;2.严格控制铁器、锚杆、木块、垃圾等杂物;3.采煤工作面及系统巷道杂物要及时清理。4.杂物未超标。查现场、查记录1-3项每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扣完为止;4项现场称量杂物,每次发现万吨含杂率每超1.0kg扣1分。检查组负责人: 检查人: 检查得分: 检查日期: 年 月日附件8.5中天合创煤炭分公司洗选中心煤质管理工作检查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序号项目标准分考核标准检查及评分标准扣分情况得分1基础管理51.1管机构及人员1洗选中心必须明确分管煤质负责人,有专职煤质管理部门(机构),根据管理需要,配足专职、专业人员,并纳入定编管理。查洗选中心领导分工文件、机构设置文件、定编文件未明确分管煤质负责人扣0.5分;未设置专职煤质管理部门(机构)的扣0.5分。无人员定编文件的扣0.2分,未按定编文件配齐人员,每缺一人扣0.2分,扣完为止。1.2管理制度2有煤质管理细则、煤质岗位责任制、煤质计划管理制度、煤质例会制度、设备管理制度、考核奖惩办法等基本管理制度及其它煤质管理制度。查洗选中心管理制度汇编基本煤质管理制度每缺少一项,扣1分,每有一项制度不合理、不完善扣0.5分,扣完为止。1.3图纸、资料、台帐2应有选煤工艺流程图、设备联系图、总平面布置图,设备台帐、原煤质量台账、产品煤质量台账、装车台账等。查洗选中心图纸、资料、台账(电子台账)图纸、资料、台账每缺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2计划管理452.1煤质计划5洗选中心下达年度煤质计划,按月分解,计划指标有入洗量、矸中带煤指标、产品结构、优质煤比例,精煤灰分、硫分、发热量等。查年度煤质计划文件及相关资料未下达年度煤质计划文件扣10分,未按月分解计划扣5分,每缺一项计划指标扣1分,扣完为止。2.2计划完成40洗选中心应完成公司下达的年度、月度煤质计划指标查年度、月度煤质计划完成情况统计资料年度、月度煤质计划指标每有一项没完成扣5分,扣完为止。3保障措施103.1煤质会议3洗选中心要按月召开煤质例会。并做好相关的会议纪录,分析研究解决煤质问题,布置相关工作。查洗选中心会议纪要、记录及相关资料每缺少一次会议(包括合并召开没有煤质会议内容)扣3分,每发现一次会议内容不符合要求扣1分,记录不规范,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3.2煤质检查4洗选中心要开展日常和月度煤质检查,并建立检查记录,及时整改存在问题。查洗选中心现场、检查记录月度检查每少一次扣3分,问题未及时整改,每次扣2分;日常检查没有记录扣3分,记录不规范,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3.3煤质考核奖惩3洗选中心要建立月度煤质考核奖惩机制,按月考核,兑现奖惩。查洗选中心文件、考核通报洗选中心未建立月度考核奖惩办法,扣8分,月度考核奖惩办法不完善,扣4分,月度考核每缺少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4现场管理204.1洗选生产计划2每班有选煤生产计划书:配煤方案、入洗量、分选密度、介质压力、精煤回收率、水分、灰分、硫分、矸中带煤等控制指标。查洗选中心生产计划、现场资料每发现一个班次没有选煤生产计划书扣1分;每发现一次生产计划书内容不全扣0.5分;扣完为止。4.2选煤产品质量控制10洗选中心技术检查符合行业有关规定;矸中带煤指标符合计划要求;每月班样中允许水分、灰分、硫分等指标各超三次查洗选中心现场、班综合报表等资料选煤技术检查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规范,扣1分;矸中带煤等控制指标超标扣0.5分/次,每发现班样中水分、灰分、硫分等指标超允许次数,每增加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4.3煤泥水分管理5煤泥脱水设备运行正常,煤泥产品水分符合计划要求,每月允许五个班次煤泥水分超标。查洗选中心现场、班综合生产技术检查资料。每发现增加一个班次煤泥水分超标扣1分,扣完为止。4.4产品储存3建立仓储产品质量台账;不同质量单独存放;制定防混、防杂措施;制定防自燃高温发火措施等。查洗选中心现场、查记录、查资料。每发现一项不合格扣2分,扣完为止。5采制化301.按期采集并化验地面系统原煤样、产品煤样、商品煤样;2.及时化验矿井所送井下原煤样并出结果;3.保存好化验结果;4.留存查样。5.化验结果真实可靠。1.未按期采集并化验按期采集并化验地面系统原煤样、产品煤样、商品煤样一次扣2分;2.未及时化验矿井所送井下原煤样并出结果一次扣5分;3.发现一处未保存化验结果扣1分;4.未按要求留存查样每个扣3分;5出现一次与外部化验结果超出50Kcal/kg扣1030分。检查组负责人: 检查人: 检查得分: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附件8.6中天合创煤炭分公司采制化管理工作检查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序号项目标准分考核标准检查及评分标准扣分情况得分1基础管理101.1管理制度3制定采制化管理规定、操作规程、煤质岗位责任制、采制化工作考核奖罚办法等基本制度及其它管理制度。查公司管理制度汇编基本管理制度每缺少一项扣2分,每有一项制度不合理、不完善扣0.5分,扣完为止。1.2人员配置3公司应根据需要,配足采制化人员,并纳入定编管理。查公司定编文件,无定编文件,扣1分,未按定编文件配齐人员,每缺一人扣1分,扣完为止。1.3台帐、资料4建立采制化仪器设备台账、所有煤样来样登记台账,筛分浮沉试验资料等齐全。查采制化台账、记录,筛分浮沉试验资料不全,扣2分;台账不全,每缺少一项扣1分,台账或记录不清晰、不完整,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2现场管理602.1环境设施5制样室、化验室、存样室建设符合设计要求。查采制化现场、资料,每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3分,扣完为止。2.2设备配置5配齐采样、制样、化验机械、工具、设备,设备配置符合质量检测要求。查采制化现场、记录,检查每发现一处达不到配置要求扣3分,扣完为止。2.3仪器设备管理51.计量器具、仪器设备定期检验;有计量部门鉴定证书和检定标志;2.专用加热设备(马弗炉、干燥箱)定期检测,并有检测报告;3.各种仪器设备帐、物卡相符,保持完好;4.每台仪器设备有技术档案(包括说明书、检定书、出厂合格证和调试维修记录)查采制化现场、记录每发现一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扣完为止。2.4商品煤采样10商品煤采样率应达到100%。查销售、煤质台账每发现漏采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2.5操作规范性10采样、制样、化验操作,严格执行现行有效标准或操作规程查采制化现场采样、制样、化验过程现场检查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3分,扣完为止2.6样品存放5商品煤必须留有存查样,存查样的粒度和质量符合要求,保留时间符合规定。查采制化现场、记录现场检查每发现一项不合格,扣2分,扣完为止。2.7精确度检查5对商品煤硫分、发热量等化验项目(炼焦煤增加灰分指标)进行重复性检验,重复性符合现行有效标准要求。查采制化现场每发现一例重复性不符合要求扣3分,扣完为止2.8原始记录51.记录齐全;2.字迹清楚整洁无涂改;3.计算无误4.严格复核签名5.原始记录保存符合规定。查采制化原始记录每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扣完为止。2.9报告与反馈5原煤、商品煤煤质检测报告数据准确,及时报送,检测发现异常数据及时反馈通报。查采制化检测报告及相关资料数据不准确扣1分/次;未按时报送扣1分/次;异常数据不通报反馈扣1分/次;反馈不及时扣0.5分/次,扣完为止。2.10职业安全卫生51.各岗位必须有安全操作规程;2.防尘、防火、防漏电、防污染、防毒设备等齐全;3.按规定给予必需的保健待遇和劳保用品;4.文明、整洁、卫生查采制化现场、记录每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扣完为止。3保障措施303.1人员培训5制定人员培训计划并实施,人员持证上岗。查采制化现场、培训计划。没有培训计划或有计划不实施扣5分,每发现一人无证上岗扣2分,扣完为止。3.2技术交流5制定年度技术交流工作计划,严格实施,并有改进提高措施。查计划、记录无年度计划不得分,少于计划每次扣3分。交流后无改进提高措施扣2分/次,扣完为止。3.3业务会议5要每月召开一次采制化工作例会,分析研究解决采制化工作问题,布置相关工作,并做好相关的会议纪录。查采制化会议记录。月度例会每缺少一次,扣3分,会议内容不符合要求,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3.4工作检查5每月开展一次采制化业务工作检查,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查采制化检查记录资料月度检查每缺少一次,扣3分,扣完为止3.5考核奖惩5建立月度采制化工作考核奖惩机制,按月考核,兑现奖惩查文件、考核通报。未建立月度考核奖惩办法,扣5分,月度考核奖惩办法不完善,扣2分,月度考核奖惩每发现少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3.6采制化标准5有关的采样、制样、化验国标齐全,并被员工熟知,并及时国标更新。查采制化现场人员、文件资料。每缺一项国标扣2分,每发现有一人不熟悉扣2分,更新不及时扣1分,扣完为止备注:发现一次化验煤样未存放存查样,扣50分,发现一次与外部化验结果超出50200kcal/kg扣30100分,超出200kcal/kg视为煤质一般事故进行追查。检查组负责人: 检查人: 检查得分: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附件8.7中天合创煤炭分公司地测水文中心煤质管理工作检查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序号项目标准分考核标准检查及评分标准扣分情况得分1基础管理101.1管理人员5必须明确分管煤质的负责人,根据管理需要,配备专业人员,并纳入定编管理。查领导分工文件未明确分管负责人的扣5分;未设置煤质专业人员扣5分。1.2管理制度5应制定本单位煤质管理措施煤质管理措施未制定扣5分,每有一项制度不合理、不完善扣0.5分,扣完为止。1.3图纸、资料50有工作面灰分、硫分、水分、灰熔点、挥发分、发热量煤质指标等值线图、采样柱状图。查矿井图纸、资料图纸、资料每缺少一项扣10分,一处不达标扣2分,扣完为止2信息沟通40及时向公司和矿井提供煤质资料。出现一次不提供扣40分,一次未及时提供扣10分。检查组负责人: 检查人: 检查得分: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附件8.8中天合创煤炭分公司运销中心煤质管理工作检查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序号项目标准分考核标准检查及评分标准扣分情况得分1基础管理101.1管理机构5必须明确分管煤质的负责人,配备煤质专业人员,并纳入定编管理。查领导分工文件、查内部人员分工文件未明确分管负责人的扣5分;未设置煤质专业人员扣5分。1.2管理制度5应制定本单位煤质管理实施细则煤质管理实施细则未制定扣5分,每有一项制度不合理、不完善扣0.5分,扣完为止。2煤质信息602.1与用户信息沟通201.用户满意度调研信息完整齐全;2.用户反馈煤质信息完整齐全。1.无用户满意度调研信息一项扣5分,不完整一处扣1分;2. 用户反馈煤质信息保存不齐全一项扣5分,不完整一处扣2分。2.2煤质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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