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计算题练习.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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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计算题练习1.我县一家机械制造企业,2008年实现税前收入总额2000万元(其中包括产品销售收入1800万元、购买国库券利息收入100万元),发生各项成本费用共计1000万元,其中包括:合理的工资薪金总额200万元、业务招待费100万元,职工福利费5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2万元,工会经费10万元,税收滞纳金10万元,提取的各项准备金支出100万元。另外,企业当年购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500万元,购置完毕即投入使用。问:这家企业当年应纳的企业所得税额是多少(假定企业以前年度无未弥补亏损)?答案:一、收入总额2000万元; 二、国库券利息收入100万元为免税收入; 三,各项扣除审核情况: (一)业务招待费实际列支100万元,可按100*60%=60万元列支,但最高不得超过1800*0.5%=9万元,只能列支9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0-9=91万元。 (二)职工福利费实际列支50万元,可列支200*14%=28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0-28=22万元。 (三)职工教育经费实际列支2万元,可列支200*2.5%=5万元,未超过规定标准。 (四)工会经费实际列支10万元,可列支200*2%=4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4=6万元。 (五)税收滞纳金10万元,不得在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六)提取的各项准备金支出100万元,不得在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以上各项扣除审核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91+22+6+10+100=229万元。 四、应纳税所得额2000-100-1000+229=1129万元。 五、应缴企业所得税1129*25%=282.25万元。 六、企业当年购置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专用设备500万元,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500*10%=50万元。 七、这家企业当年应纳的企业所得税额实际为282.25-50=232.25万元2.我县一家机械制造企业,2008年实现收入总额2000万元(其中包括产品销售收入1800万元、购买国库券利息收入200万元),发生各项成本费用共计1500万元,其中包括:合理的工资薪金总额150万元、业务招待费30万元,职工福利费28万元,职工教育经费5万元,工会经费2万元,税收滞纳金10万元,提取的各项准备金支出21万元。另外,企业当年购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300万元,购置完毕即投入使用。 问:这家企业当年应纳的企业所得税额是多少?(假定企业以前年度无未弥补亏损,小数点保留二位数)答案:一、收入总额2000万元; 2、 国库券利息收入200万元为免税收入;(1分)三、各项扣除审核情况: 1、业务招待费实际列支30万元,可按3060%=18万元列支,但最高不得超过18000.5%=9万元,只能列支9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0-9=21万元。(1分) 2、 职工福利费实际列支28万元,可列支15014%=21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8-21=7万元。(1分3、职工教育经费实际列支5万元,可列支1502.5%=3.75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3.751.25万元。(1分) 4、工会经费实际列支2万元,可列支1502%=3万元,未超过规定标准。(15、税收滞纳金10万元,不得在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分6、 提取的各项准备金支出21万元,不得在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分) 以上各项扣除审核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1+7+1.25+10+21=60.25万元。(1分) 四、应纳税所得额2000-200-1500+60.25=360.25万元。(1分) 5、 应缴企业所得税360.2525%=90.06万元。(1分6、 企业当年购置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专用设备300万元,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30010%=30万元。(2分) 七、这家企业当年应纳的企业所得税额实际为90.06-30=60.06万元。(1分)3. 兴隆食品制造有限公司(非禁止和限制的居民企业)于2007年1月注册成立进行生产经营,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企业采用企业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2007年应纳税所得额为-30万元。2008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如下1、 销售产品取得不含税收入3480万元; 2、2008年利润表反映的内容如下: (1) 产品销售成本2600万元(2) 销售税金及附加50万元(3) 销售费用400万元(其中广告费200万元)(4) 财务费用40(5) 管理费用18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35万元;职工福利费18万元,新产品研究开发费20万元); (6) 营业外支出200万元(其中通过红十字会捐赠给某灾区10万元,非广告性赞助支出8万元,存货盘亏损失50万元)。 3、全年提取并实际支付工资支出共计20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职工工会经费分别按工资总额的2.5、2的比例提取。 4、 职工教育经费支出8万元,全年拨缴工会经费2万元,。 5、假设该企业2008年平均职工人数80人,资产总额2600万元,2007年底应付福利费贷方余额30万元。 除资料所给内容外,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要求:计算兴隆公司2008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小数点保留二位数)。答案:1.2008年利润总额3480-2600-50-(400+40+180)-20010(万元)(1.5分) 2.销售收入3480万元,销售成本2600万元,税金及附加50万元,销售费用400万元,广告费在限额扣除范围内(可列支348015%522万元200万元),(1.5分) 3.财务费用40万元,管理费用180-17.6-18-2142.4 业务招待费应扣除(3480517.4小于3560%21)17.4,应调增17.6万元(35-17.4)(1.5分) 4. 应付福利费应先支出上年累计余额,本年实际支出的18万元应调增所得。(1.5分) 5.工资及二项费用:职工教育经费计提准确,超标准支出部分未在税前列支,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工会经费实际拨付2万元,计提4万元,应调增2万元 (2.5分) 6.营业外支出200-8.8-8183.2万元, 公益性捐增允许扣除1012%1.2万元,应调增8.8万元,(1.5分) 7.非广告性赞助支出应调增8万元(1.5分) 盘亏损失税前允许扣除(1.5分) 该企业2008年应纳税所额10+17.6+18+2+8.8+8-2050%(研究开发费用50%加计扣除)-30(弥补07年亏损)=24.4(万元)(3.5分该企业2008年应纳所得税额24.420%4.88(万元)(1分) 该公司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三个条件。(0.5分)4. 某企业某年度损益类有关账户数据如下: o 1.产品销售收入240万元,其他业务(加工修理)收入6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165万元,其他业务成本14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1.2万元。 2.销售费用37万元,其中广告费、业务宣传费25万元(上年未抵扣完的广告费6万元);管理费用56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6万元,新产品研究开发费20万元;财务费用17万元,其中向非金融企业借款200万元,支付利息12万元,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5.2%。 o 3.资产减值损失为企业本年度计提的坏账准备2万元;营业外收入-变卖固定资产净收入46万元,投资收益-某子公司分回利润7.5万元;营业外支出15万元 ,其中通过区人民政府向汶川地震灾区捐赠自制产品一批,成本价8万元(同类产品售价10万元),捐赠外购棉被一批,购入价2万元。 o4. 准予扣除的成本费用中包括全年工资费用116万元,实际发生职工福支出17万元,职工教育经费支出3万元,工会经费2.32万元(已取得工会组织的专用收据),原“应付职工福利费”账户有贷方余额10万元;另外,应付职工薪酬账户借方发生额中有向残疾人支付的工资14万元;该企业当年以前购置的设备按原内资企业所得税规定统一按5%保留残值,并按税法规定的年限计提了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6月份购置汽车1辆,原值10万元;购置台式电脑4台,原值2.6万元,仍按5%保留残值,折旧年限均按3年计算。当年应纳企业所得税多少?答案:利润总额=240+60-(165+14)-1.2-37-56-17-2+46+7.5-15=46.3(万元) o 纳税调整: o 1)收入类调整项目:捐赠调增收入12万元;调减投资收益7.5万 元。 o 2) 扣除类调整项目: o A. 视同销售成本调减应纳税所得额=8+2=10万元; B.职工福利费:扣除标准11614%=16.24(万元);实际发生数17万元,年初余额10万元,差额7万元。未超标不用调整。 o C.职工教育经费:允许扣除标准1162.5%=2.9(万元);实际支出3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0.1万元。 o D.工会经费:允许扣除标准1162%=2.32(万元);实际发生2.32(万元),不用调整。 o E.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1=660%=3.6(万元);标准2=(240+60+13)5%=1.56(万元)比较,选1.56万元;实际发生6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1.56)4.44万元。 o F.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扣除标准=(240+60+12)15%=46.8(万元);扣减当年实际发生额25万元,再扣减上年度结转待扣的6万元。不用纳税调整。 o G.捐赠支出:向汶川捐赠可全额扣除,总额为8+1.7+2+0.34=12.04万元 o H.利息支出:扣除标准=2005.2%=10.4(万元);实际利息支出12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2-10.4=1.6(万元)。I.加计扣除:新产品研发费加计扣除标准2050%=10(万元),安置残疾人加计扣除标准14100%=14(万元),共计24万元,应作纳税调减。 o J.固定资产折旧:税法折旧年限3年,准予扣除折旧额:10(1-5%)/3/126=1.60(万元); 企业计提折旧: 10(1-5%)/4/126=1.2(万元),差额0.4万元应作纳税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o K.准备金调整项目:该企业计提的坏账准备2万元,不能在税前扣除,应作纳税调整,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o 综上述:纳税调整增加额=12+0.1+4.44+1.6+0.4+2=20.54(万元) o 纳税调整减少额=7.5+10+6+12.04+24=59.54(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46.3+20.54-59.54=7.3(万元) o应纳企业所得税=7.325%=1.824(万元)5. 某中外合资精钢制造公司,位于某特区的城市市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7年1月开业,按当时的政策享受低税率15%的优惠政策。2010年企业有关生产、经营资料如下:(1)1-11月取得产品销售收入2200万元、提供设计服务取得收入105万元; 12月份的产品销售收入为100万元,当月无进项税抵扣,当月服务收入15万元。 (2)发生产品销售成本1100万元;发生销售费用430万元;当年支付残疾人工资为34万元,已按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成本费用 (3) 发生财务费用220万元,其中:1月1日以集资方式筹集生产性资金300万元,期限1年,支付利息费用30万元(同期银行贷款年利率6);2009年4月1日向银行借款500万元用于建造厂房,借款期限2年,本年向银行支付了4个季度的借款利息30万元,该厂房于10月31日完工结算并投入使用,企业全部记入了财务费用 (4) 发生管理费用26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130万元) (5) “营业外支出”账户记载金额44万元。其中:合同违约金4万元;4月通过民政局对南方灾区的重建捐赠自产产品一批,账面成本40万元(当期同类货物不含税销售价格为56万元)(6) 本年12月购入一套环境保护专用设备自用,投资额351万元 (7) 投资收益账户反映:购买国库券利息收入50万元、从境内被投资企业分回税后利润180万元(被投资方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0)。其他相关资料:购买的环保专用设备符合国家相关抵免税政策。根据上述资料和税法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 计算2010年企业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营业税及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2) 计算2010年企业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财务费用和管理费用(3) 计算2010年企业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营业外支出 (4) 计算2010年企业所得税前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含加计扣除)。 (5) 计算2010年企业购买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的抵税金额 (6) 计算2010年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答案解析】: (1)企业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营业税及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合计 =(105+15)5%+(10017+155)(7+3)= 7.78(万元) (2)2010年企业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财务费用 固定资产建造尚未竣工决算投产前的利息,不得扣除;竣工决算投产后的利息,可计入当期损益。 1.建造厂房借款税前可扣除的财务费用301225(万元) 本期厂房资本化利息=30-5=25(万元) 2.筹集生产性资金可扣除的财务费用限额3006%18(万元) 本期准予扣除的财务费用2203018305183(万元) 2010年企业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管理费用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306078(万元) 扣除最高限额(230012056)512.38(万元) 所以本期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额为12.38万元。 所以本期管理费用可以税前扣除额26013012.38142.38(万元) 因此,本期可以扣除的财务费用和管理费用合计=183+142.38=325.38(万元) (3)企业的会计处理:营业外支出中,捐赠的核算有误,应该考虑捐赠涉及的销项税5617;财务费用核算有误,厂房完工前的利息应资本化。 本期会计利润 23001205018011007.78430(22025)260(445617)603.7(万元) 捐赠的扣除限额603.71272.44(万元) 实际捐赠额40561749.52(万元) 72.4449.52,所以捐赠额全部可以扣除,不做调整。合同违约金不属于行政罚款,可以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营业外支出49.52453.52(万元) (4) 准予扣除的项目合计: 支付给残疾人员的工资,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准予税前扣除的项目合计110040(视同销售的成本)7.78430183142.3853.5234(加计扣除)1990.68(万元) (5)本期环保专用设备投资额为351万元,根据规定,可以对投资额10的部分在当年应纳税金中抵免。抵免金额3511035.1(万元) (6) 国债利息收入、境内投资收益免征所得税。 本期应纳税所得额2300120561990.68485.32 (万元)6.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7%,2010年企业会计核算的利润总额为184万元,其中销售自产货物的收入是9068万元。经聘请的注册会计师审计,发现有关涉税问题如下: (1) 企业拥有房产原值1000万元,其中1月1日将临街原值100万元的房屋出租两年,取得月租金是6万元,3月31日把剩余900万元房产中的原值500万元的房产投资,当年按照协议固定取得60万元的利润,不承担风险,企业未计算缴纳相关房产税,其他税费核算准确。 (2) 销售一幢90年代建造的仓库,售价50万元,房屋原值15万元,现在修建同样的仓库需60万元,该仓库现为四成新,转让时缴纳相关税费2.75万元,缴纳了土地增值税6.98万元。 (3)5月份直接对外捐赠自产产品一批,成本价126万元,市场不含税销售价格164万元;8月通过公益机构向养老院捐赠外购货物一批,外购价50万元,已根据会计准则在营业外支出中扣除。 (4) 企业全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45万元,广告费1200万元,全都作了扣除;经查上年仍有未扣除完的广告费140万元。 (5) 已计入成本费用的工资总额960万元,拨缴工会经费19.2万元并取得专用收据,实际发生福利费支出148.8万元,实际发生职工教育经费24万元。 (6) “营业外支出”账户中还列支缴纳的违反环保法的罚款5万元,违反经济合同的违约金6万元,缴纳税收滞纳金8万元,全都如实作了扣除。另外,10月税务机关查处发现2009年有偷税行为,被处10.2万元的罚款,也通过“营业外支出”作了扣除。 (当地规定按房产原值一次扣除30%后的余值计税)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要列出计算过程,每问须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该企业2010年应缴纳的房产税。 (2) 计算该企业2010年应补缴的土地增值税。 (3) 计算捐赠业务营业外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4) 计算业务招待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5) 计算广告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6) 计算工资、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7)计算营业外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包括捐赠业务)。 (8) 计算该企业2010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答案(1)以房产对外投资,取得固定收入的也是按照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从租计征的房产税(61260)12%15.84(万元);从价计征的房产税(1000100500)(130%)1.2%500(130%)1.2%3124.41(万元);合计应纳的房产税15.844.4120.25(万元) (2) 准许扣除的项目6040%2.7526.75(万元),增值额5026.7523.25(万元);增值率23.25/26.75100%86.92%,适用税率为40%,速算扣除系数为5%。 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23.2540%26.755%7.96(万元),已纳6.98万元,应补缴7.966.980.98(万元)。 (3) 直接捐赠不可以扣除,全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向养老院的公益性捐赠按会计利润的12%限额扣除,(18420.250.98)12%19.53(万元),小于505017%58.5(万元),只能扣除19.53万元。 营业外支出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2616417%58.519.53192.85(万元) (4) 按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外购货物用于捐赠以外购价确认所得税收入;房屋转让收入不作为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计提基数。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90686126016450)547.07(万元),4560%27(万元),准予扣除27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52718(万元) (5) 广告费扣除限额(90686126016450)15%1412.1(万元), 实际发生1200万元,准予全额扣除,同时上年超限额广告费可结转扣除140万元。 广告费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40万元。 (6) 工会经费扣除限额9602%19.2(万元),实际发生19.2万元,准予扣除19.2万元; 教育经费扣除限额9602.5%24(万元),实际发生24万元,准予扣除24万元; 所以工资和工会经费、教育经费可以据实扣除。 福利费扣除限额96014%134.4(万元),实际发生148.8万元,准予扣除134.4万元。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8.8134.414.4(万元) (7) 缴纳的违反环保法的罚款5万元不得扣除,违反经济合同的违约金6万元,可以在税前扣除;税收滞纳金8万元不得扣除;偷税的罚款10.2万元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8+10.2=23.2(万元) (8) 应纳税所得税额18420.25(补缴的房产税)0.98(补缴的土地增值税)192.85(捐赠调增)18(广告费及业务招待费调整)14014.4(工资及三项经费调整)(164126)(5050)23.225%77.31(万元) 个人所得税计算题及答案1、李某1999年12月取得以下几笔收入:李某为某一企业董事会成员,本月实际取得工资收入1128元(已扣除按国家规定比例提取上缴的住房公积金72元),独生子女补贴100元,年终奖金3000元,又取得董事会收入2000元。因投保财产遭受损失,取得保险赔款5000元;另外,本月还取得国库券利息收入200元,集资利息1800元。李某共有两套住房,本月将另一城市的一套住房出售,取得转让收入150000元,该房屋原值80000元,卖房时支付有关税费8500元,广告费1500元。李某因在国外某公司投资,本月取得该国净股息所得3000美元(折合人民币24600元),已被扣缴所得税700美元(折合人民币5637.50元)。本某与他人共同编写一本30万字的著作现代企业管理,取得稿酬20000元,各分得10000元。本月接受邀请给一个单位讲学2次,第一次取得报酬20000元,第二次取得报酬15000元。要求:根据以上资料,计算李某1999年12月份应纳的个人所得税额。答案:工资收入应纳税额=(1128-800)5%=16.40(元)年终奖金应纳税额=300015%-125=325(元)个人由于担任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应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税。董事会收入应纳税额=(2000-800)20%=240(元)国库券利息收入及保险赔偿收入免税。利息收入应纳税额=180020%=360(元)转让房产应按财产转让项目征税应纳税所得额=150000-80000-8500-1500=60000(元)应纳所得税额=6000020%=12000(元)来自该国所得有抵免限额=(24600+5637.50)20%=6047.50(元)由于李某在该国已被扣缴的个人所得税额不超过抵免限额,故来自该国所得的允许抵免额为5637.50元。应纳税额=6047.50-5637.50=410(元)李某应纳个人所得税额=10000(1-20%)20%(1-30%)=1120(元)李某本月给同一单位讲学,属于同一连续性收入,以一个月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应纳税所得额=(20000+15000)20%=28000(元)应纳所得税额=2800030%-2000=6400(元)综上,李某1999年12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额=1604+325+240+360+12000+410+1120+6400=20871.40元2、张某1999年10月份取得以下几笔收入:张某于1999年10月发表一部长篇小说,获得稿酬10000元(已纳个人所得税),因该小说畅销,本月又加印该小说取得稿酬2000元。并且,该小说在本月获得国家文学奖,取得奖金5000元。张月本月将一篇短篇小说文稿拍卖,取得收入30000元。张某本月初将其于市中心自有两间120平方米的门面房,出租给陈经营服装。协议规定,租用期一年,年租金96000元,本月取得租金收入8000元。另外,本月支付该出租房发生的修缮费用500元,取得普通发票,本月允许扣除的税费合计1496元均已缴纳,并取得税票。张某因购买体育彩票中奖取得奖金100000元,其中40000元通过民政部门捐赠给灾区。张某在自己本单位取得本月工资收入8800元(现金)。按照该单位内部的规定,员工工资收入应纳税额的30%由单位负担,其余70%的应纳税额由员工自己负担。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张某1999年10月本人实际负担的个人所得税额。答案:张某获得的国家级文学奖免税。取得的稿酬所得按规定应属于一次收入,须合并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10000+2000)(1-20%)20%(1-30%)-10000(1-20%)20%(1-30%)=1344-1120=224(元)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或复印件公开竟价拍卖,属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所得,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30000(1-20%)20%=4800(元)财产租赁收入应纳税额=(8000-1496-500-)(1-20%)20%=960.64(元)允许扣除的公益性捐赠额=10000030%=30000(元)应纳税额=(100000-30000)20%=14000(元)未含雇主负担税款的收入-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负担比例应纳税所得额=-1-税率负担比例8800-800-37530%=-1-20%30%=8390.96(元)应纳税额=8390.9620%-375=1303.19(元)张某自己负担个人所得税额=1303.1970%=912.13(元)综上,张某本月实际应负担的个人所=224+4800+880.80+14000+912.23=20817.033、2001年初,某税务机关对某一中国歌星2000年的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查得该歌星112月份的个人所得情况如下:每月取得工资收入800元,112月份共取得9600元。110月份由经纪人安排每月演出一次,每次收入30000元;1112月份参加所在文工团组织的活动,每月演出一次,每次收入2000元。5月份取得银行储蓄存款利息和借给某演出公司的借款利息各50000元。7月份取得作曲稿酬3000元。在上述各项所得中,该歌星1112月份参加所在文工团组织活动取得的收入已由文工团扣缴个人所得税之外,其余均未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有关单位也未代扣代缴。请正确计算该歌星1996年全年应补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并依据征管法等法律规定分析指出该歌星的行为属于什么行为?应该如何处理?答案:(一)计算应补缴的个人所得税税款每月收入800元,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110月份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税款=30000(1-20%)30%-200010=52000(元)5月份取得的银行储蓄存款利息应缴个人所得税税款=5000020%=10000(元)5月份取得的借给某演出公司的的借款利息应缴个人所得税税款=5000020%=10000(元)7月份取得的作曲稿酬应缴个人所得税税款=(3000-800)20%(1-30%)=380(元)合计应补缴的个人所得税税款=52000+10000+10000+308=72308(元)(2) 该歌星的行为属于偷税行为(3) 应按刑法危害税收征管罪第201条的规定进行处理已纳税款(1112月份劳务报酬所得)为:(2000-800)20%2=480(元)偷税数额为72308元。应纳税额为:已纳税额+偷税数额=480+72308=72788(元)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比例为:72308/72788=99.34%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所偷税款72308元外,还应对该歌星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所偷税额5倍以下罚金。4、高级工程师王某(中国公民)2000年月工资收入1200元,111月份已按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12月份另有四笔收入:一是领取了12个月的奖金8400元;二是一次取得建筑工程设计费40000元,同时从中拿出10000元通过民政局向灾区捐赠;三是取得利息收入5000元,其中工商银行存款利息2000元,单位集资利息3000元;四是取得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科技奖奖金20000元。请计算王某12月份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答案:、12月份工资奖金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2月份工资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1200-800)5%=20(元)12个月的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840020%=1680(元)建筑工程设计费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40000(1-20%)=32000(元)法定允许扣除捐赠额=3200030%=9600(元)应纳所得税额=(32000-9600)30%-2000=4720(元)利息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工商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200020%=400(元)集资利息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20%=600(元)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科技奖奖金20000元,免税。王某12月份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20+1680+4720+400+600=7400(元)5、中国公民李某系自由职业者,以绘画为生。李某2000年112月收入情况如下:一次取得绘画收入23000元(人民币,下同)在A国出版画册取得稿酬150000元,在B国取得银行利息10000元,已分别按收入来源国税法缴纳了个人所得税12000元和2500元。取得保险赔款20000元。取得贷款利息5000元。计算李某2000年应纳的代扣代个人所得税。答案:绘画收入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23000(1-20%)20%=3680(元)A、B两国收入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A国收入按我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即抵扣限额)=150000(1-20%)20%(1-30%)=16800(元)李某在A国实际缴纳的税款12000元低于抵扣限额16800元,因此可全额抵扣,并需在我国补缴个人所得税4800元(16800-12000)。B国收入按我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即抵扣限额)=1000020%=2000(元)李某在B国实际缴纳的税款2500元超出了扣除限额,因此,只能在限额内抵扣2000元,不用在我国补税款。取得保险赔款20000元,按税法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贷款利息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20%=1000(元)李某2000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款=3680+4800+0+1000=9480(元)6、中国公民李某是在外商投资企业的高级职员,2000年他的收入如下:雇佣单位每月支付工资薪金12000元;派遣单位每月支付工资薪金1200元;从国外一次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折合人民币18000元,并提供了来源国纳税凭证,纳税折合人民币1800元;从国内另一单位一次取得工程设计费30000元。请正确计算李某全年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答案:雇佣单位支付的工资薪金应纳税额=(12000-800)20%-37512=22380(元)派遣单位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120010%-25)=1140(元)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18000(1-20%)20%-1800=1080(元)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30000(1-20%)30%-2000=5200(元)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额=22380+1140+1080+5200=29800(元)7、有一中国公民,2000年112月份每月从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收入2500元(人民币,下同),取得稿酬收入2000元;当年还从A国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8000元,从B国取得利息收入3000元。该纳税人已按A、B两国的税法分别缴纳了个人所得税1400元和500元。请计算纳税人2000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答案:中国境内工资薪金收入应纳税额:应纳税额=(2500-800)10%-2512=1740(元)中国境内稿酬收入应纳税额:应纳税额=(2000-800)20%(1-30%)=168(元)A国收入应抵补税额的计算:抵扣限额=8000(1-20%)20%=1280(元)该纳税人在A国实际缴纳税额1400元,超过了抵扣限额。因此,只能在限额内抵扣1280元,不用在我国补缴税款。B国收入应抵补税额的计算:抵扣限额=300020%=600(元)该纳税人在B国实际缴纳税款500元,低于抵扣限额,因此,可以全额抵扣,并需在我国补缴税款100元(600-500)。该纳税人2000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740+168+0+100=2008(元8.李某1999年12月取得以下几笔收入: 李某为某一企业董事会成员,本月实际取得工资收入1128元(已扣除按国家规定比例提取上缴的住房公积金72元),独生子女补贴100元,年终奖金3000元,又取得董事会收入2000元。 因投保财产遭受损失,取得保险赔款5000元;另外,本月还取得国库券利息收入200元,集资利息1800元。 李某共有两套住房,本月将另一城市的一套住房出售,取得转让收入150000元,该房屋原值80000元,卖房时支付有关税费8500元,广告费1500元。 李某因在国外某公司投资,本月取得该国净股息所得3000美元(折合人民币24600元),已被扣缴所得税700美元(折合人民币5637.50元)。 本某与他人共同编写一本30万字的著作现代企业管理,取得稿酬20000元,各分得10000元。 本月接受邀请给一个单位讲学2次,第一次取得报酬20000元,第二次取得报酬15000元。要求:根据以上资料,计算李某1999年12月份应纳的个人所得税额。 答案: 工资收入应纳税额=(1128-800)5%=16.40(元)年终奖金应纳税额=300015%-125=325(元)个人由于担任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应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税。董事会收入应纳税额=(2000-800)20%=240(元) 国库券利息收入及保险赔偿收入免税。利息收入应纳税额=180020%=360(元) 转让房产应按财产转让项目征税应纳税所得额=150000-80000-8500-1500=60000(元)应纳所得税额=6000020%=12000(元) 来自该国所得有抵免限额=(24600+5637.50)20%=6047.50(元)由于李某在该国已被扣缴的个人所得税额不超过抵免限额,故来自该国所得的允许抵免额为5637.50元。应纳税额=6047.50-5637.50=410(元) 李某应纳个人所得税额=10000(1-20%)20%(1-30%)=1120(元)李某本月 给同一单位讲学,属于同一连续性收入,以一个月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应纳税所得额=(20000+15000)20%=28000(元)应纳所得税额=2800030%-2000=6400(元)综上,李某1999年12月=1604+325+240+360+12000+410+1120+6400=20871.40元 2、 张某1999年10月份取得以下几笔收入: 张某于1999年10月发表一部长篇小说,获得稿酬10000元(已纳个人所得税),因该小说畅销,本月又加印该小说取得稿酬2000元。并且,该小说在本月获得国家文学奖,取得奖金5000元。 张月本月将一篇短篇小说文稿拍卖,取得收入30000元。 张某本月初将其于市中心自有两间120平方米的门面房,出租给陈经营服装。协议规定,租用期一年,年租金96000元,本月取得租金收入8000元。另外,本月支付该出租房发生的修缮费用500元,取得普通发票,本月允许扣除的税费合计1496元均已缴纳,并取得税票。 张某因购买体育彩票中奖取得奖金100000元,其中40000元通过民政部门捐赠给灾区。 张某在自己本单位取得本月工资收入8800元(现金)。按照该单位内部的规定,员工工资收入应纳税额的30%由单位负担,其余70%的应纳税额由员工自己负担。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张某1999年10月本人实际负担的个人所得税额。答案:张某获得的国家级文学奖免税。取得的稿酬所得按规定应属于一次收入,须合并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10000+2000)(1-20%)20%(1-30%)-10000(1-20%) 20%(1-30%)=1344-1120=224(元) 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或复印件公开竟价拍卖,属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所得,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30000(1-20%)20%=4800(元) 财产租赁收入应纳税额=(8000-1496-500-)(1-20%)20%=960.64(元)允许扣除的公益性捐赠额=10000030%=30000(元) 应纳税额=(100000-30000)20%= 14000(元) 未含雇主负担税款的收入-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负担比例应纳税所得额=-1-税率负担比例8800-800-37530%=-1-20%30%=8390.96(元)应纳税额=8390.9620%-375=1303.19(元)张某自己负担个人所得税额=1303.1970%=912.13(元)综上,张某本月实际应负担的个人=224+4800+880.80+14000+912.23=208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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