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日常执法巡查制度

上传人:最*** 文档编号:11434659 上传时间:2020-04-23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8.5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安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日常执法巡查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安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日常执法巡查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安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日常执法巡查制度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安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日常执法巡查制度为认真贯彻动物防疫法,全面落实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有效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发展,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制定本制度。1、 巡查目标建立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巡查制度,通过各县(市、区)及乡镇的联动,实现对动物饲养、屠宰、诊疗以及动物产品运输等场所的100%监管,保证动物检疫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动物及动物产品卫生安全。 二、巡查场所及主要检查内容 (一)动物养殖场(户) 1.动物临床健康情况; 2.规模场养殖备案情况; 3.规模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办情况和动物防疫条件符合情况; 4.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强制免疫情况; 5.养殖档案、免疫档案建立情况; 6.牲畜耳标佩带情况; 7.规模场消毒工作落实情况; 8.染疫、病死、死因不明动物无害化处理情况; 9.出栏动物检疫申报情况。 (二)动物屠宰场(厂) 1.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办情况和动物防疫条件符合情况; 2.待宰动物的健康状况、检疫合格证明持有情况、牲畜耳标佩带情况; 3.场地消毒情况,运载工具装载前和卸载后的清洗消毒情况; 4.病害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情况; 5.屠宰检疫申报情况; 6.受兽医主管部门委托负责违禁药物监管工作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还应当检查屠宰企业违禁药物自检情况。 (三)动物诊疗场所 1.动物诊疗许可证申办和公示情况; 2.诊疗范围符合情况; 3.诊疗条件符合情况; 4.执业兽医的从业资格和公示情况; 5.病历和处方笺规范使用和保存情况; 6.兽药和兽医器械规范使用情况; 7.病死动物和动物病理组织无害化处理情况; 8.兼营区域与动物诊疗区域独立设置情况。 (四)动物检疫检查站 1.动物防疫条件符合情况; 2.入场销售动物的健康状况、检疫合格证明持有情况、牲畜耳标佩带情况; 3.场地消毒情况,运载工具装载前和卸载后清洗消毒情况; 4.出场动物检疫申报情况; 5.染疫、病死、死因不明动物无害化处理情况。 (五)其他动物和动物产品贮藏、经营、隔离、无害化处理等场所 1.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 证申办情况和动物防疫条件符合情况; 2.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健康卫生状况; 3.检疫合格证明、检疫合格标志持有情况; 4.消毒工作落实情况;5、病害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情况。 三、巡查方式及频次严格按照安阳市畜牧局关于印发全市畜牧系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开展日常巡查,市所每半年对辖区实施不少于1次的日常巡查。 四、巡查记录及处理 各地要参照附件中的监督巡查记录样式,结合本地工作实际,统一制作监督巡查记录,规范巡查痕迹管理。巡查人员要如实记录巡查情况,巡查记录至少保存两年。 巡查发现动物疫情的,应立即按规定逐级上报,并采取必要的控制处理措施;发现动物防疫违法行为的,应及时予以纠正,并报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处理、处罚。 巡查发现未经检疫或者病死动物、动物产品进入集贸市场销售的,可按照动物防疫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通报同级市场行政主管部门,也可通报同级市场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发现有关场所不具备经营资格的,应当通报同级市场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发现生猪、牛、羊屠宰场未取得定点屠宰资格,应当通报同级生猪屠宰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发现其他动物防疫以外违法行为的,应当通报相关主管部门处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地要高度重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巡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狠抓落实。要建立巡查工作责任制度,明确责任。各县(市、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主要领导为巡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实施巡查工作的人员为具体责任人。要建立巡查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将巡查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巡查人员的岗位工作考核内容,对因巡查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动物疫情流行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加强宣传,健全制度 各地要加强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宣传,使广大管理相对人明白自身的责任和义务,增强其守法意识,要全面建立健全免疫、检疫申报、疫情处理、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管理制度,使管理相对人明白有关动物防疫活动的具体要求和做法,提高其依法防疫的能力。 (三)加强培训,依法行政 各地要加强对巡查人员的法律法规和疫病防控知识培训,提高巡查人员工作能力和执法水平,确保及时处置动物疫情,及时纠正和处理违法行为。加强对巡查人员的教育与管理,确保依法行政 2017年1月4日- 4 -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解决方案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