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记账合理化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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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记帐合理化建议书单位名称:XXXXXX有限公司 2016.08.09一、农产品收购应注意的问题:1、 农产品收购必须在德州本地收购,不能跨城;2、 应留存卖方的身份证复印件;3、 用银行转款,不得支付现金;4、 有过磅单和入库单;二、销项、进项发票联备注结算方式,发票后附收据,经办人或负责人签字。三、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应税货物或劳务结算款项超过1000元,银行结算。实行公对公业务,不得以个人账户结算。付现金业务,必须有收据,哪方收钱哪方写收据,注明公司全称,收款金额、收款人签字、负责人签字、盖财务专用章,才能入账。四、库存现金管理: 根据规定,企业可以保存的现金限额为3-5天的零星支出,不可以保留大额现金。五、关于印花税问题: 根据德州市印花税征收比例的相关规定,工业企业购销合同应纳印花税,统一按照销售收入的13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规定原文:关于调整德州市印花税核定征收比例的通知-德州市地方税务局文件德地税发【2010】6号关于调整德州市印花税核定征收比例的通知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直分局:为进一步加强印花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根据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鲁地税函200529号)和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软件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地税函2009173号)文件的规定,经市局研究,现将我市印花税核定征收比例有关政策调整如下,请遵照执行。一、印花税核定征收比例调整为;(一)购销合同1、工业企业:工业采购环节和销售环节应纳印花税,统一按照销售收入的13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2、商业批发企业:商业批发采购环节和销售环节应纳印花税,统一按照销售收入的10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3、商业零售企业:商业零售采购环节应纳印花税,按照采购金额的5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4、外贸企业:外贸采购环节和销售环节应纳印花税,统一按照销售收入的14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5、建筑施工企业:建筑施工采购环节应纳印花税,按照采购金额的7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二)加工承揽合同按加工、承揽金额的9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按收取或支付费用的10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四)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额的10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五)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的10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六)货物运输合同按运输收入、费用的10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七)仓储保管合同按仓储保管收入、费用的10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八)借款合同按借款(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金额的10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九)财产保险合同按保险费金额的10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十)技术合同按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收入或成本费用金额的10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二、本通知自二一年一月一日起执行,德地税发字2006第69号关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有关政策调整问题的通知同时废止。二一年一月二十日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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