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安装定额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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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总 说 明 一、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GYD-201211-2000、GYD-213-2003)基础上,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投标的实际情况,根据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共分十二册,包括: 第一册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HEBGYD-C01-2012); 第二册 电气设备安装工程(HEBGYD-C02-2012); 第三册 热力设备安装工程(HEBGYD-C03-2012); 第四册 炉窑砌筑工程(HEBGYD-C04-2012); 第五册 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HEBGYD-C05-2012); 第六册 工业管道工程(HEBGYD-C06-2012); 第七册 消防设备安装工程(HEBGYD-C07-2012); 第八册 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HEBGYD-C08-2012); 第九册 通风空调工程(HEBGYD-C09-2012); 第十册 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HEBGYD-C10-2012); 第十一册 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HEBGYD-C11-2012); 第十二册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HEBGYD-C12-2012)。 二、本定额适用于河北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新建、扩建的安装工程。 三、本定额中消耗量(除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外)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四、本定额是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目前我省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办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正常的施工条件制定的,它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并考虑了下列正常的施工条件: 1.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2.安装工程和土建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3.安装地点、建筑物、设备基础、预留孔洞等均符合安装要求。 4.水、电供应均满足安装施工正常使用。 5.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五、本定额中各项目的工作内容包括全部施工过程,除说明主要工序外,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均已包括在内。 六、关于“优质优价”: 1.本定额是按合格等次的建筑产品编制的。 2.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提出创优要求的,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在合同中载明;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建设各方也可根据工程实际,依据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签订补充协议约定。 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签订的施工合同中,应明确创建优质工程各方主体的责任、执行的标准、计算及支付办法等内容,在获奖后兑现。 3.采用优质工程等次与建安工程造价挂钩的办法,对施工企业成本予以适当补偿奖励。 (1)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奖,建设单位按工程造价的3%3.5%给予施工企业补偿奖励; (2)获得省级优质工程奖,建设单位按工程造价的2%2.5%给予施工企业补偿奖励; (3)获得结构优质工程奖,建设单位按工程造价的1.5%2%给予施工企业补偿奖励; (4)获得市级优质工程奖,建设单位按工程造价的1%1.5%给予施工企业补偿奖励; 七、人工工日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 1.本定额的人工工日不分列工种和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每工日按8小时计算。 2.本定额人工采用综合工日二类、综合工日三类两种,人工工日单价分别为:综合工日二类:60.00元/工日;综合工日三类:47.00元/工日。 八、材料消耗量及价格的确定: 1.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直接消耗在施工过程中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到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2.材料价格采用河北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2012年)。 3.凡材料数量加括号的均为未计价材。 4.用量很少的零星材料,其材料费合并为其他材料费,计入材料费内。 九、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及台班单价的确定。 1.每台班按8小时计算。 2.本定额的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和我省大多数施工企业的机械化装备程序综合取定的。 3.凡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内,并且使用年限在两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小型施工机械或工具、用具未计入实体项目消耗量内,已在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中考虑。 4.施工机械台班单价,采用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2012年)。 十、施工仪器仪表台班消耗量及台班单价的确定。 1.本定额的施工仪表消耗量是按我省大多数施工企业的现场校验仪器表配备情况综合取定的。 2.本定额的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单价是在2000年建设部颁发的全国统一安装工程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基础上,结合我省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计算的。 十一、本定额分实体项目和措施项目两部分,措施项目分可竞争措施项目、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实体项目、不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不得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在投标报价时投标人可以合理调整。 十二、本定额适用于工料单价法,也可用于综合单价法。 十三、工料单价法的计价方式,在不同的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 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单价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常规、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 不可竞争措施项目中基本费按给定的费率及调整系数计算,增加费按最高费率计算。 2.在报价时,人工单价根据市场行情调整,也可参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施工方案计算,消耗量可合理调整。 不可竞争措施项目中基本费按给定的费率及调整系数计算,增加费按最高费率计算。 3.在价款调整、结算时 ,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及可竞争措施项目依据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合同约定进行调整,不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造价管理机构测定的费率进行调整。 十四、综合单价法的计价方式,在不同的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 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 单价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常规、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不可竞争措施项目中基本费按给定的费率及调整系数计算,增加费按最高费率计算。 2.在报价时 ,人工单价根据市场行情调整,也可参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所承担的风险情况进行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施工方案计算,消耗量可以合理调整;不可竞争措施项目中基本费按给定的费率及调整系数计算,增加费按最高费率计算。 3.在价款调整、结算时 ,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及可竞争措施项目依据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合同约定进行调整,不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造价管理机构测定的费率进行调整。 十五、本定额中的模板及脚手杆、脚手板等同转性材料在同一城市内工地之间的转移场外运输所需的人工和机械台班已包括在相应子目内;钢模板回库维修费包括在其单价内。 十六、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安全文明、文明施工费;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操作高度增加费、超高费、脚手架、系统调整费、大型机械一次安拆及场外运输费用、其他措施项目(包括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配合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停水、停电增加费,工程定位复测配合费及场地清理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有害环境中施工增加费等),具体项目详见各册。 十七、措施项目说明。 (一)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临时设施、文明施工的非工程实体的措施项目费用。 临时设施费是指承包人为进行工程施工所必需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摊销费用。 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以及规定范围内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 (二)其他措施项目。 1.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施工生产所需而又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用具等的购置、摊销和维修费用,以及支付给工人自备工具的补贴费用。 2.检验试验配合费:配合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取样、检测所发生的费用。 3.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指当地规定的取暖期间施工所增加的工序、劳动工效降低、保温、加热的材料、人工和设施费用。不包括暖棚搭设、外加剂和冬季施工需要提高混凝土和砂浆强度所增加的费用,发生时另计。 4.雨季施工增加费:指冬季以外的时间施工所增加的工序、劳动工效降低、防雨的材料、人工和设施费用。 5.夜间施工增加费:在合理工期内,必须连续施工而进行夜间施工发生的费用。包括照明设施安拆及使用费、劳动降效、夜间补助费用和白天在塔、炉内施工的照明费用,不包括建设单位要求赶工而采用夜班作业施工所发生的费用。 6.二次搬运费:除定额已列运输项目外的工程所需材料、成品、半成品由工地仓库不能一次运至安装地点,必须再次搬运、装卸所发生的费用。不包括自建设单位仓库至工地仓库的搬运以及施工平面布置变化所发生的搬运费。 7.停水、停电增加费:是指施工期间由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停水和停电每周累计在8小时内而造成的停工、机械停滞费用。 8.工程定位复测配合费及场地清理费:是指工程开、竣工时配合定位复测、竣工图绘制的费用及移交时施工现场一次性的清理费用。 9.已完成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是指工程完工后至正式交付发包人前对已完成工程、设备进行保护所采取的措施费及养护、维修费用。 10.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指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时,因降效而增加的人工费。 11.有害环境中施工增加费:指在有害人身健康的环境(包括高温、多尘、噪声超过标准和在有害气体等有害环境)中施工时,因降效而增加的人工费(不含其他费用)。 十八、关于水平和垂直运输。 1.设备:包括自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2.材料、成品、半成品:包括自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3.垂直运输基准面:室内以室内地坪面为基准面,室外以安装现场地坪面为基准面。 十九、施工用电是按市供电考虑,施工用水是按自来水考虑。 二十、施工现场使用发包人水、电时,水、电费按下列规定计算: 1.单独设置水表、电表的按表数量结算。 2.未单独设置水表、电表的,以本定额实体项目和措施项目的人工费+机械费为基数参考下表系数结算。序号工程项目计算基数扣除系数(%)1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第一册)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5.112 电气设备、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第二、十册)2.033 工业管道、消防设备安装工程(第六、七册)4.444 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第八册)1.815 通风空调工程(第九册)2.316 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第五册)8.897 热力设备安装工程(第三册)6.788 炉窑砌筑工程(第四册)2.54 二十一、本定额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注有“以外”或“以上”者均不包括“”本身。 二十二、未尽事宜详见各册、章说明。册 说 明 一、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及技术改造项目的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二、本定额若用于旧设备安装时,旧设备的拆除费用,按相应安装项目的50%计算。 三、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1.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2009; 2.金属切削机床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1-2009; 3.锻压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2-2009; 4.铸造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7-2010; 5.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2010; 6.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4-2010; 7.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8-2010; 8.连续输送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0-2010; 9.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汽轮机组篇)DL5011-92; 10.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DL/T5047-95; 11.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通用规定)HGJ20203-2000; 12.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对置式压缩机)HGJ204-83; 13.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离心式压缩机)HGJ205-92; 14.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小型活塞式压缩机)HGJ206-92; 15.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化工泵用)HGJ207-83; 16.机械产品目录(1996年); 17.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GYD-201-2000; 18.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2006年); 19.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安装工程(LD/T74.1-4-2008)。 20.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HEBGYD-C01-2008)。 四、本定额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安装主要工序:施工准备,设备、材料及工、机具水平搬运,设备开箱、点件、外观检查、配合基础验收、铲麻面、划线、定位、起重机具装拆、清洗、吊装、组装、连接、安放垫铁及地脚螺栓,设备找正、调平、精平、焊接、固定、灌浆、单机试运转。 2.人字架、三角架、环链手拉葫芦、滑轮组、钢丝绳等起重机具及其附件的领用、搬运、搭拆、退库等。 3.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的调整、试验及无负荷试运转。 4.与设备本体联体的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屏盘、电机、安全罩以及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内的管道等安装。 5.工种间交叉配合的停歇时间,临时移动水、电源时间,以及配合质量检查、交工验收、收尾结束等工作。 五、本定额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包括下列内容,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1.设备自设备仓库运至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的搬运工作。 2.因场地狭小,有障碍物(沟、坑)等所引起的设备、材料、机具等增加的二次搬运、装拆工作。 3.设备基础的铲磨,地脚螺栓孔的修整、预压,以及在木砖地层上安装设备所需增加的费用。 4.设置构件、机件、零件、附件、管道及阀门、基础及基础盖板等的修理、修补、修改、加工、制作、焊接、煨弯、研磨、防震、防腐、保温、刷漆以及测量、透视、探伤、强度试验等工作。 5.特殊技术措施及大型临时设施以及大型设备安装所需的专用机具等费用。 6.设备本体无负荷试运转所用的水、电、气、油、燃料等。 7.负荷试运转、联合试运转、生产准备试运转。 8.专用垫铁、特殊垫铁(如螺栓调整垫铁、球型垫铁等)和地脚螺栓。 9.脚手架搭拆(第四、五章除外)。 10.设计变更或超规范要求所需增加的费用。 11.设备的拆装检查(或解体拆装)。 12.电气系统、仪表系统、通风系统、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外的管道系统等的安装、调试工作;非与设备本体联体的附属设备或附件(如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容器、屏盘等)的制作、安装、刷油、防腐、保温等工作。 六、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第七章电梯安装除外): 1.超高费用:设备底座的安装标高,如超过地平面正或负10m时,则项目的人工和机械按下表乘以调整系数。安装标高超过正或负10m调整系数表设备底座正或负标高(m以内)调整系数151.25201.35251.45301.55401.70401.90 2.金属桅杆及人字架等一般起重机具的摊销费,按所安装设备的净重量(包括设备底座、辅机),按每吨12.00元计取。第一章 切削设备安装说 明 一、本章项目适用范围如下: 1.台式及仪表机床:包括台式车床、台式刨床、台式铣床、台式磨床、台式砂轮机、台式抛光机、台式钻床、台式排钻、多轴可调台式钻床、钻孔攻丝两用台钻、钻铣机床、钻铣磨床、台式冲床、台式压力机、台式剪切机、台式攻丝机、台式刻线机、仪表车床、精密盘类半自动车床、仪表磨床、仪表抛光机、硬质合金轮修磨床、单轴纵切自动车床、仪表铣床、仪表齿轮加工机床、刨模机、宝石轴承加工机床、凸轮轴加工机床、透镜磨床、电表轴类加工机床。 2.车床:包括单轴自动车床、多轴自动和半自动车床、六角车床、曲轴及凸轮轴车床、落地车床、普通车床、精密普通机床、仿型普通车床、马鞍车床、重型普通车床、仿型及多刀车床、联合车床、无心粗车床、轮齿、轴齿、锭齿、辊齿及铲齿车床。 3.立式车床:包括单柱和双柱立式车床。 4.钻床:包括深孔钻床、摇臂钻床、立式钻床、中心孔钻床、钢轨及梢轮钻床、卧式钻床。 5.镗床:包括深孔镗床、坐标镗床、立式及卧式镗床、金钢镗床、落地镗床、镗铣床、钻镗床、镗缸机。 6.磨床:包括外圆磨床、内圆磨床、砂轮机、珩磨机及研磨机、导轨磨床、2M系列磨床、3M系列磨床、专用磨床、抛光机、工具磨床、平面及端面磨床、刀具刃具磨床、曲轴、凸轮轴、花键轴、轧辊及轴承磨床。 7.铣床、齿轮及螺纹加工机床:包括单臂及单柱铣床、龙门及双柱铣床、平面及单面铣床、仿制铣床、立式及卧式铣床、工具铣床、其他铣床。直(锥)齿轮加工机床、滚齿机、剃齿机、珩齿机、插齿机、单(双)轴花键轴铣床、齿轮磨齿机、齿轮倒角机、齿轮滚动检查机、套丝机、攻丝机、螺纹铣床、螺纹磨床、螺纹车床、丝杠加工机床。 8.刨、插、拉床:包括单臂刨、龙门刨、牛头刨、龙门铣刨床、插床、拉床、刨边机、刨模机。 9.超声波及电加工机床:包括电解加工机床、电火花加工机床、电脉冲加工机床、刻线机、超声波电加工机床、阳极机械加工机床。 10.其他机床:包括车刀切断机、砂轮切断机、矫正切断机、带锯机、圆锯机、弓锯机、气割机、管子加工机床、金属材料试验机械。 11.木工机械:包括木工圆锯机、截锯机、细木工带锯机、普通木工带锯机、卧式木工带锯机、排锯机、镂锯机、木工刨床、木工车床、木工铣床及开榫机、木工钻床及榫槽机、木工磨光机、木工刃具修磨机。 12.跑车木工带锯机。 13.其他木工设备:包括拨料器、踢木器、带锯防护罩。 二、本章项目包括下列内容: 1.机体安装:底座、立柱、横梁等全套设备部件安装以及润滑装置及润滑管道安装。 2.清洗组装时结合精度检查。 3.跑车木工带锯机已包括跑车轨道安装。 三、本章项目不包括下列内容: 1.设备润滑、液压系统的管道附件加工、煨弯和阀门研磨。 2.润滑、液压系统的法兰及阀门连接所用的垫圈(包括紫铜垫)加工。 3.跑车木结构、轨道枕木、木保护罩的加工制作。 第二章 锻压设备安装说 明一、本章项目适用范围:1.机械压力机:包括固定台压力机、可倾压力机、传动开式压力机、闭式单(双)点压力机、闭式侧滑块压力机、单动(双动)机械压力机、切边压力机、切边机、拉伸压力机、摩擦压力机、精压机、模锻曲轴压力机、热模锻压力机、金属挤压机、冷挤压机、冲模回转头压力机、数控冲模回转压力机。2.液压机:包括薄板液压机、万能液压机、上移式液压机、校正压装液压机、校直液压机、手动液压机、粉末制品液压机、塑料制品液压机、金属打包液压机、粉末热压机、轮轴压装液压机、轮轴压装机、单臂油压机、电缆包覆液压机、油压机、电极挤压机、油压装配机、热切边液压机、拉伸矫正机、冷拔管机、金属挤压机。3.自动锻压机及锻压操作机:包括自动冷(热)镦机、自动切边机、自动搓丝机、滚丝机、滚圆机、自动冷成型机、自动卷簧机、多功位自动压力机、自动制钉机、平锻机、辊锻机、锻管机、扩孔机、锻轴机、镦轴机、镦机及镦机组、辊轧机、多工位自动锻造机、锻造操作机、无轨操作机。 4.空气锤。 5.模锻锤:包括模锻锤,蒸汽、空气两用模锻锤,无砧模锻锤,液压模锻锤。 6.自由锻锤及蒸汽锤:包括蒸汽、空气两用自由锻锤、单臂自由锻锤、气动薄板落锤。 7.剪切机和弯曲校正机:包括剪板机、剪切机、联合冲剪机、剪断机、切割机、拉剪机、热锯机、热剪机、滚板机、弯板机、弯曲机、弯管机、校直机、校正机、校平机、校正弯曲压力机、切断机、折边机、滚坡纹机、折弯压力机、扩口机、卷圆机、滚圆机、滚形机、整形机、扭拧机、轮缘焊渣切割机。 8.水压机。 二、本章项目包括下列内容: 1.机械压力机、液压机、水压机的拉紧螺栓及立柱热装。 2.液压机及水压机液压系统钢管的酸洗。 3.水压机本体安装:包括底座、立柱、横梁等全部设备部件安装,润滑装置和管道安装,缓冲器、充液罐等附属设备安装,分配阀、充液阀、接力电机操纵台装置安装,梯子、栏杆、基础盖板安装,立柱、横梁等主要部件安装前的精度预检,活动横梁导套的检查和刮研,分配器、充液阀、安全阀等主要阀件的试压和研磨,机体补漆,操纵台、梯子、栏杆、盖板、支撑梁、立式液罐和低压缓冲器表面刷漆。 4.水压机本体管道安装:包括设备本体至第一个法兰以内的高低压水管、压缩空气管等本体管道安装、试压、刷漆,高压阀门试压、高压管道焊口预热和应力消除;高低压管道的酸洗;公称直径70mm以内的管道煨弯。 5.锻锤砧座周围敷设油毡、沥青、沙子等防腐层以及垫木排找正时表面精修。 三、本章项目不包括下列内容: 1.机械压力机、液压机、水压机拉紧大螺栓及立柱如需热装时所需的加热材料(如硅碳棒、电阻丝、石棉布、石棉绳等)。 2.除水压机、液压机外,其他设备的管道酸洗。 3.锻锤试运转中,锤头和锤杆的加热以及试冲击所需的枕木。 4.水压机工作缸、高压阀等的垫料、填料。 5.设备所需灌注的冷却液、液压油、乳化液等。 6.蓄势站安装及水压机与蓄势站的联动试运转。 7.锻锤砧座垫木排的制作、防腐、干燥等。 8.设备润滑、液压和空气压缩管路系统的管子和管路附件的加工、焊接、煨弯和阀门的研磨。 9.设备和管路的保温。 10.水压机管道安装中的支架、法兰、紫铜垫圈、密封垫圈等管路附件的制作及管子和焊口的探伤、透视和机械强度试验。第三章 铸造设备安装 说 明 一、本章项目适用范围如下: 1.砂处理设备:包括混砂机、碾砂机、松砂机、筛砂机等。 2.造型及造芯设备:包括振压式造型机、振实式造型机、振实式制芯机、吹芯机、射芯机等。 3.落砂及清理设备:包括振动落砂机、型芯落砂机、圆型清理滚筒、喷砂机、喷丸器、喷丸清理转台、抛丸机等。 4.抛丸清理室:包括室体组焊、电动台车及旋转台安装、抛丸喷丸器安装、铁丸分配、输送及回收装置安装、悬挂链轨道及吊钩安装、除尘风管和铁丸输送管敷设、平台、梯子、栏杆等安装、设备单机试运转。 5.金属型铸造设备:包括卧式冷室压铸机、立式冷室压铸机、卧式离心铸造机等。 6.材料准备设备:包括C246及C246A球磨机、碾沙机、蜡模成型机械、生铁裂断机、涂料搅拌机等。 7.铸铁平台。 二、本章项目不包括下列内容: 1.地轨安装。 2.抛丸清理室的除尘机及除尘器与风机间的风管安装。 三、抛丸清理室安装是指除设备基础等土建工程及电气箱、开关、敷设电气管线等电气工程外,成套供应的抛丸机、回转台、斗式提升机、螺旋输送机、电动小车等设备以及框架、平台、梯子、栏杆、漏斗、漏管等金属结构件安装。设备重量是指上述全套设备加金属结构件的总重量。 四、垫木排仅包括安装,不包括制作、防腐等工作。第四章 起重设备安装说 明 一、本章项目适用范围如下: 1.工业用的起重设备安装。 2.起重量为0.5400t。 3.适应不同结构、不同用途的起重机安装,包括手动、电动。 二、本章项目包括下列内容: 1.起重机静负荷、动负荷及超负荷试运转。 2.必需的端梁铆接及脚手架搭拆。 3.解体供货的起重机现场组装。 三、本章项目不包括试运转所需的重物供应和搬运。 四、本章项目包括脚手架的搭拆工作。使用本章项目时,每安装一台起重机,应按下表增加脚手架搭拆费用。增加的脚手架搭拆费用表起重机主钩起重量(t)53050100150400应增脚手架费用(元)1041.491944.402343.27其中人 工 费 (元)508.80944.401144.80材 料 费 (元)490.69920.031104.05机械使用费 (元)42.0079.9194.42人工工日数 (工日)8.4815.7419.08 注:双小车起重机按一个小车的起重量计算。第五章 起重机轨道安装说 明 一、本章项目适用范围如下: 1.工业用起重输送设备的轨道安装。 2.地轨安装。 二、本章项目包括一列内容: 1.测量、领料、下料、矫直、钻孔。 2.车挡制作与安装的领料、下料、调直、组装、焊接、刷漆等。 三、本章项目不包括下列内容: 1.吊车梁调整及轨道枕木干燥、加工、制作。 2.“8”字形轨道加工制作。 3.“8”字形轨道工字钢轨的立柱、吊架、支架、辅助梁等的制作与安装。 四、本章项目中已包括脚手架的搭拆费用。第六章 输送设备安装说 明 一、本章项目适用范围如下: 1.斗式提升机。 2.刮板输送机。 3.板式(裙式)输送机。 4.螺旋输送机。 5.悬挂输送机。 6.固定式胶带输送机(增加2m)。 7.卸矿车及皮带秤。 二、本章项目包括下列内容: 机头、机尾、机架、轨道、托辊、拉紧装置、传动装置等安装及皮带敷设。 三、本章项目不包括下列内容: 1.钢制外壳、刮板、漏斗制作安装。 2.特殊试验。第七章 电梯安装说 明 一、本章项目适用于国产标准定型的各种客梯、货梯、病床梯、杂货梯自动步行道等电梯的机械部分安装,不适用于液压电梯的安装。项目划分和名称按电梯分类为依据(见下表):电梯分类表(GBT70251-3-1999)类别交流半自动交流自动直流自动快速直流自动高速小型操 纵方 法手柄操纵或按钮控制信号及集选控制(有/无司机)信号及集选控制(有/无司机)信号及集选控制(有/无司机)轿外按钮控制(无司机)类 型客、货、病床梯客、货、病床梯客、货、病床梯客梯杂货梯起重量5t以内3t以内1.6t以内1.6t以内0.2t以内起 重速 度V1.0m/s1.0m(以内)/s1.0m/sV2.0m/sV2.5m/s1.0m(以内) 二、本章项目包括下列内容: 1.准备工作、搬运、放样板、放线、清理预埋件及道架、道轨、缓冲器等安装。 2.组装轿厢、对重及门厅安装。 3.稳工字钢、曳引机、抗绳轮、复绕绳轮、平衡绳轮。 4.挂钢丝绳、钢带、平衡绳。 5.清洗设备、加油、调整、试运行。 三、本章项目不包括下列内容: 1.各种支架的制作。 2.电气工程部分。 3.脚手架的搭拆。 4.电梯喷漆。 四、有关问题说明: 1.主材、紧固件、附件及备件等,按设备带有考虑。 2.两部及两部以上并列运行及群控电梯,每部应增加工日:30层以内增加7工日,50层以内增加9工日,80层以内增加11工日,100层以内增加13工日,120层以内增加15工日。 3.本章项目是以室内地坪0.000以下为地坑(下缓冲)考虑的,如遇区间电梯地坑(下缓冲)在中间层时,其下部楼层垂直搬运工作应另行计算。 4.小型杂物电梯按载重量0.2t以内、无司机操作考虑的,如其底盘面积超过1m2时,人工乘以系数1.2。载重量大于0.2t的杂物电梯,则按相应的客、货梯项目执行。 5.本章项目已考虑了高层作业因素。第八章 风机安装说 明 一、本章项目适用范围如下: 1.离心式通(引)风机:包括中低压离心通风机、排尘离心通风机、耐腐蚀离心通风机、防爆离心通风机、高压离心通风机、锅炉离心通风机、煤粉离心通风机、矿井离心通风机、抽烟通风机、多翼式离心通风机、化铁炉风机、硫酸鼓风机、恒温冷暖风机、暖风机、低噪声离心通风机、低噪声屋顶离心通风机。 2.轴流通风机:包括矿井轴流通风机、冷却塔轴流通风机、化工轴流通风机、纺织轴流通风机、隧道轴流通风机、防爆轴流通风机、可调轴流通风机、屋顶轴流通风机、一般轴流通风机、隔爆型轴流式局部扇风机。 3.离心式鼓风机、回转式鼓风机(罗茨鼓风机、HGY型鼓风机、叶式鼓风机)。 4.其他风机:包括塑料风机、耐酸陶瓷风机。 二、本章项目包括下列内容: 1.设备本体及与本体联体的附件、管道、润滑冷却装置等的清洗、刮研、组装、调试。 2.离心式鼓风机(带增速机)的垫铁研磨。 3.联轴器或皮带以及安全防护罩安装。 4.设备带有的电动机及减振器安装。 三、本章项目不包括下列内容: 1.支架、底座及防护罩、减振器的制作、修改。 2.联轴器及键和键槽的加工制作。 3.电动机的抽芯检查、干燥、配线、调试。 四、塑料风机及耐酸陶瓷风机按离心式通(引)风机项目执行。 五、风机拆装检查。 1.项目中包括下列工作内容:设备本体及部件以及第一个阀门以内的管道等拆卸、清洗、检查、刮研、换油、调间隙及调配重、找正、找中心、记录、组装复原。 2.项目中不包括下列内容: 设备本体的整(解)体安装。 电动机拆装、检查、调整、试验。 设备本体以外的各种管道的检查、试验等工作。 3.凡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或技术资料规定,在实际施工中需要进行拆装检查工作时,方可套用本项目。第九章 泵安装说 明 一、本章项目适用范围如下: 1.离心式泵: (1)离心式清水泵、单级吸悬臂式离心泵、单级双吸中开式离心泵、立式离心泵、多级离心泵、锅炉给水泵、冷凝水泵、热水循环泵。 (2)离心油泵、卧式离心油泵、高速切线泵、中开式管线输油泵、管道式离心泵、立式筒式离心油泵、离心油浆泵、汽油泵、BY型流程离心泵。 (3)离心式耐酸腐蚀泵、耐腐蚀液下泵、塑料耐腐蚀泵、耐腐蚀杂质泵、其他耐腐蚀泵。 (4)离式杂质泵、污水泵、长轴立式离心泵、砂泵、泥浆泵、灰渣泵、煤水泵、衬胶泵、胶粒泵、糖汁泵、吊泵。 (5)离心式深水泵、深井泵、潜水电泵。 2.旋涡泵、单级旋涡泵、离心旋涡泵、WZ多级自吸旋涡泵、其他旋涡泵。 3.往复泵: (1)电动往复泵:一般电动往复泵、高压柱塞泵(34柱塞)、石油化工及其他电动往复泵、柱塞高速泵(624柱塞)。 (2)蒸汽往复泵:一般蒸汽往复泵、蒸汽往复油泵。 (3)计量泵。 4.转子泵:螺杆泵、齿轮油泵。 5.真空泵。 6.屏蔽泵:轴流泵、螺旋泵。 二、本章项目包括下列内容: 1.设备本体与本体联体的附件、管道、润滑冷却装置等的清洗、组装、刮研。 2.深井泵的泵体扬水管及滤水网安装。 3.联轴器或皮带安装。 4.设备带有的电动机及减振器安装。 三、本章项目不包括下列内容: 1.支架、底座、联轴器、键和键槽的加工、制作。 2.深井泵扬水管与平面的垂直度测量。 3.电动机的检查、干燥、配线、调试等。 4.试运转时所需排水的附加工程(如修筑水沟、接排水管等)。 四、深井泵橡胶轴与连接扬水管的螺栓按设备带有考虑。 五、泵拆装检查: 1.项目中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设备本体及部件以及第一个阀门以内的管道拆卸、清洗、检查、刮研、换油、调间隙及调配重、找正、找平、找中心、记录、组装复原。 2.项目中不包括下列内容: 设备本体的整(解)体安装。 电动机拆装、检查、调整、试验。 设备本体以外的各种管道的检查、试验等工作。 3.凡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或技术资料规定,在实际施工中需要进行拆装检查工作时,方可套用本项目。第十章 压缩机安装 说 明 一、本章项目适用范围如下: 活塞式L型及Z型2列、3列压缩机,活塞式V、W、S型压缩机,活塞式V、W、S型制冷压缩机,回转式螺杆压缩机,离心式压缩机,活塞式2M(2D)、4M(4D)型电动机驱动对称平衡压缩机安装;离心式压缩机电动机驱动无垫铁安装;活塞式H型中间直联同步压缩机及中间同轴同步压缩机安装。 二、本章项目包括下列内容: 1.除活塞式V、W、S型压缩机组、离心式压缩机(电动机驱动)、回转式螺杆压缩机、活塞式Z型3列压缩机为整体安装以外,其他各类型压缩机均为解体安装。 2.与主机本体联体的冷却系统、润滑系统以及支架、防护罩等零件、附件的整体安装。 3.与主机在同一底座上的电动机整体安装。 4.解体安装的压缩机在无负荷试运转后的检查、组装及调整。 三、本章项目不包括下列内容: 1.除与主机在同一底座上的电动机已包括安装外,其他类型的压缩机,均不包括电动机、汽轮机及其他动力机械的安装。 2.与主机本体联体的各级出入口第一个阀门外的各种管道、空气干燥设备及净化设备、油水分离设备、废油回收设备、自控系统及仪表系统安装,以及支架、沟槽、防护罩等制作、加工。 3.介质的充灌。 4.主机本体循环油(按设备带有考虑)。 5.电动机拆装检查及配线、接线等电气工程。 6.离心式压缩机的拆装检查。 四、活塞式V、W、S型压缩机组、离心式压缩机的安装是按单级压缩机考虑的,安装同类型双级压缩机时,则按相应项目的人工乘以系数1.40。 五、离心式压缩机是按单轴考虑的,如安装双轴(H)离心式压缩机时,则相应项目的人工乘以系数1.40。 六、本章项目原动机是按电动机驱动考虑的,如为汽轮机驱动则相应项目的人工乘以系数1.14。 七、离心式压缩机拆装检查定额适用于现场组对安装的中、低压离心式压缩机组,高压离心式压缩机组可参照使用。凡按规范或设计规定在实际施工中进行拆装检查工作时,可套用此定额。第十一章 工业炉设备安装 说 明 一、本章项目适用范围如下: 1.电弧炼钢炉。 2.无芯工频感应电炉:包括熔铁、熔铜、熔锌等熔炼电炉。 3.电阻炉、真空炉、高频及中频感应炉。 4.冲天炉:包括长腰三节炉、移动式直线曲线炉胆热风冲天炉、燃重油冲天炉、一般冲天炉及冲天炉加料机构等。 5.加热炉及热处理炉包括: (1)按型式分:室式、台车式、推杆式、反射式、链式、贯通式、环形式、传送式、箱式、槽式、开隙式、井式(整体组合)、坩锅式等。 (2)按燃料分:电、天燃气、煤气、重油、煤粉、煤块等。 6.解体结构井式热处理炉:包括电阻炉、天燃气炉、煤气炉、重油炉、煤粉炉等。 二、本章项目包括下列内容: 1.无芯工频感应电炉的水冷管道、油压系统、油箱、油压操纵台等安装以及油压系统的配管、刷漆、内衬砌筑。 2.电阻炉、真空炉以及高频、中频感应炉的水冷系统、润滑系统、传动装置、真空机组、安全防护装置等安装。 3.冲天炉本体和前炉安装。 4.冲天炉加料机构的轨道、加料车、卷扬装置等安装。 5.加热炉及热处理炉的炉门升降机构、轨道、炉箅、喷嘴、台车、液压装置、拉杆或推杆装置、传动装置、装料、卸料装置等。 6.炉体管道的试压、试漏。 三、本章项目不包括下列内容: 1.除无芯频感应电炉包括内衬砌筑外,均不包括炉体内衬砌筑。 2.电阻炉电阻丝的安装。 3.热工仪表系统安装、调试。 4.风机系统的安装、试运转。 5.液压泵房站安装。 6.阀门的研磨、试压。 7.台车的组立、装配。 8.冲天炉出渣轨道的安装。 9.解体结构井式热处理炉的平台安装。 10.烘炉。 四、无芯工频感应电炉安装是按每一炉组为二台炉子考虑,如每一炉组为一台炉子时,则相应项目乘以系数0.6。 五、冲天炉的加料机构,按各类型式综合考虑,已包括在冲天炉安装内,冲天炉出渣轨道安装,套用本册第五章“地平面上安装轨道”的相应项目。 六、加热炉及热处理炉,如为整体结构(炉体已组装并有内衬砌体),则项目人工乘以系数0.7。计算设备重量时应包括内衬砌体的重量。如为解体结构(炉体是金属结构件,需现场组合安装,无内衬砌体),则项目不变。计算设备重量时不包括内衬砌体的重量。第十二章 煤气发生设备安装 说 明 一、本章项目适用于以煤或焦炭作燃料的冷热煤气发生炉及其各种附属设备、容器、构件的安装;气密试验;分节容器外壳组对焊接。 二、本章项目包括下列内容: 1.煤气发生炉本体及其底部风箱、落灰箱安装,灰盘、炉箅及传动机构安装,水套、炉壳及支柱、框架、支耳安装,炉盖加料筒及传动装置安装,上部加煤机安装,本体其他附件及本体管道安装。 2.无支柱悬吊式(如W-G型)煤气发生炉的料仓、料管安装。 3.炉膛内径1m及1.5m的煤气发生炉包括随设备带有的给煤提升装置及轨道平台安装。 4.电气滤清器安装包括沉电极、电晕极检查、下料、安装,顶部绝缘子箱外壳安装。 5.竖管及人孔清理、安装,顶部装喷嘴和本体管道安装。 6.洗涤塔外壳组装及内部零件、附件以及必须在现场装配的部件安装。 7.除尘器安装包括下部水封安装。 8.盘阀、钟罩阀安装包括操纵装置安装及穿钢丝绳。 9.水压试验、密封试验及非密封闭容器的灌水试验。 三、本章项目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煤气发生炉炉顶平台安装。 2.煤气发生炉支柱、支耳、框架因接触不良而需要的加热和修整工作。 3.洗涤塔木格层制作及散片组成整块、刷防腐漆。 4.附属设备内部及底部砌筑、填充砂浆及填瓷环。 5.洗涤塔、电气滤清器等的平台、梯子、栏杆安装。 6.安全阀防爆薄膜试验。 7.煤气排送机、鼓风机、泵安装。 四、除洗涤塔外,其他各种附属设备外壳均按整体安装考虑,如为解体安装需要在现场焊接时,除执行相应整体安装项目外,尚需执行“煤气发生设备分解容器外壳组焊”的相应项目。且该项目是按外圈焊接考虑。如外圈和内圈均需焊接时,则按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95。 五、煤气发生设备分解容器外壳组焊时,如所焊设备外径大于3m,则以3m外径及组成节数(3/2,3/3)的项目为基础,按下表乘以调整系数。调 整 系 数设备外径(m以内)/ 组成节数4/24/35/25/36/26/3调 整 系 数1.341.341.671.672.002.00 六、在安装煤气发生炉时,如其炉膛内径与项目规定相近、重量超过10%以上时,先按下列公式求其重量差系数,然后按下表乘以相应系数调整安装费。 重量差系数=设备实际重量/项目设备重量项目调整系数表设备重量差系数(以内)1.11.21.41.61.8项目调整系数1.01.11.21.31.4第十三章 其他机械安装说 明 一、本章项目适用范围如下: 1.制冷机械:溴化锂吸收式制冷机、快速制冰设备、盐水制冰设备、冷风机及空气幕、润滑油处理设备、搅拌器。 2.制冷机组:包括活塞式冷水机组、螺杆式冷水机组、离心式冷水机组、热泵冷(热)水机组。 3.其他机械:包括膨胀机、柴油机、柴油发电机组、电动机及电动发电机组。 二、本章项目包括下列内容: 1.设备整体、解体安装。 2.电动机及电动发电机组装联轴器或皮带轮。 3.设备带有的电动机安装。 4.制冷机组的附属设备整体安装;随设备带有的与设备联体固定的配件(放油阀、防水阀、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表等)安装。 三、本章项目不包括下列内容: 1.与设备本体非同一底座的各种设备、启动装置与仪表盘、柜等的安装、调试。 2.电动机及其他动力机械的拆装检查、配管、配线、调试。 3.刮研工作。 4.非设备带有的支架、沟槽、防护罩等的安装。 5.设备保温及油漆。 四、柴油发电机组项目的设备重量,按机组的总重量计算。通信工程柴油发电机组按容量(kW)划分,应执行本章相应定额时,可按工程具体情况自行划分档次。第十四章 附属设备安装及灌浆说 明 一、本章项目适用范围如下: 1.制冷站(库)及制冷空调内与制冷机械配套附属的冷凝器、蒸发器、储液器、分离器、过滤器、冷却器、玻璃钢冷却塔、集油器、油视镜、紧急泄氨器等设备安装以及容器单体气密试验、排污。 2.低压空气压缩站内空气压缩机配套的储气罐安装。 3.乙炔站内乙炔压缩机配套的乙炔发生器及其附属设备安装。 4.水压机附属的蓄势罐安装。 5.小型制氧站内双高压工艺流程及分子筛流程的空气分离塔和洗涤塔(XT-190型)、干燥器(1702型)、碱水拌合器(1.6型)、纯化器(HXK-30/59.HXK-1800/15型)、加热炉(15.5型)、加热器(JR-100、JR-13型)、储氧器(50-1型)、充氧台(GC-24型)等附属设备安装。 6.与本册定额各种设备配套的零星小型金属结构件(如支架、框架、防护罩、支柱以及沟、槽、箱等非密闭性容器)制作、安装。 7.设备灌浆:包括地脚螺栓孔灌浆、设备底座与基础间灌浆。 二、本章项目不适用于其他特殊专业制冷工艺工程。 三、本章项目包括下列内容: 1.制冷机械专用附属设备整体安装;随设备带有与设备联体固定的配件(放油阀、放水阀、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表)等安装。容器单体气密试验(包括装拆空气压缩机本体及连接试验用的管道、装拆盲板、通气、检查、放气等)与排污。 2.储气罐本体及与本体联体的安全阀、压力表等附件安装,气密试验。 3.乙炔发生器本体及与本体联体的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表等附件安装;附属的密闭性和非密闭性设备安装、气密试验或试漏。 4.水压机蓄势罐本体及底座安装;与本体联体的附件安装,酸洗、试压。 5.空气分离塔本体及本体第一个法兰内的管道、阀门安装;与本体联体的仪表、转换开关安装;清洗、调整、气密试验。 6.零星小型金属构件制作,包括划线、下料、平直、加工、组对、焊接、刷(喷)漆、试漏;安装包括补漆。 7.清理地脚螺栓孔,插入螺栓调整及固定,浆料搅拌,浇注,养护。 8.设备底座基础清理,模板支护,浆料搅拌,浇注,养护。 9.减振台座的测位、安装、上螺栓、固定。 10.减振器、隔振垫安装。 四、本章项目不包括下列内容: 1.各种设备本体制作以及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外的管道、附件安装。 2.平台、梯子、栏杆等金属构件制作、安装。 3.小型制氧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的试压、脱脂、阀门研磨;稀有气体及液氧或液氮的制取系统安装。 五、制冷设备各种容器的单体气密试验与排污项目是按试一次考虑的。如“技术规范”或 “设计要求”需要多次连续试验时,则第二次的试验按第一次相应项目乘以调整系数0.9。第三次及其以上的试验,从第三次起每次均按第一次的相应项目乘以系数0.75。 六、乙炔发生器附属设备是按“密闭性设备”考虑的。如为“非密闭性设备”时,则相应项目的人工和机械台班乘以系数0.8。 七、制冷站(库)、空气压缩站、乙炔发生器、水压机蓄势站、小型制氧站、煤气站等工程的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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