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店商家入驻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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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资料1号店网站商家在线签约系统服务协议重要须知:1号店网站商家在线签约系统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由1号店网站(即www.yhd.com,以下简称“1号店网站”)的运营方即纽海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商家(以下简称“乙方”或“商家”)达成的关于提供和使用1号店网站商家在线签约系统(以下简称“在线签约系统”)服务的各项条款、条件和规则。本协议包括本协议正文及本协议附件(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甲方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发布的各类规则,以下简称“附件”)。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最大限度内,甲方有权根据情况不时地制定、修订、调整及/或变更本协议正文及/或附件,并将提前至少7日公示并通知乙方。前述制定、修订、调整及/或变更后的本协议正文及/或附件一经甲方公示并通知乙方后,立即自动生效,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虽有前述约定,本协议生效后,如乙方不同意前述制定、修订、调整及/或变更后的本协议正文及/或附件,可自甲方公示并通知乙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通知方式向甲方提出异议,在此种情况下,本协议将于乙方通知之日起自动终止,且甲方对于该等终止不负有任何违约责任或其他责任,乙方应与甲方协商本协议终止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款项结算事宜(如有))。如乙方未根据前述约定向甲方提出异议,即视为乙方接受前述制定、修订、调整、及/或变更后的本协议正文及/或附件;如乙方登录或继续使用1号店网站相关账户(包括但不限于商家账户,下同),即视为乙方接受前述制定、修订、调整及/或变更后的本协议正文及/或附件。本协议项下要求或允许给予的所有“公示”、“通知”、“公示并通知”、“同意”、“批准”、“许可”等应为书面形式,并应通过在1号店网站公示、传真、电子邮件、专人派送、特快专递或挂号信等方式发出。任何一方均可通过前述方式发出通知来改变其以后所有接收通知的投递地址。除非另有相反的明确规定,通知若以在1号店网站公示形式发出,则送达时间应以1号店网站最早公示之时为准;若以传真形式发出,则送达时间应以传真传送记录所显示之时间为准;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则送达时间应以邮件进入收件方指定之电子邮件系统之时为准;若以专人派送或特快专递形式发出,则送达时间应以收件方签收之时间为准;若以挂号信形式发出,则送达时间应以邮局之发送单据为凭,自发送之日起七日为准。本协议之签署、效力、解释和执行以及本协议项下争议之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法律)。甲乙双方在签署、履行本协议中发生的争议或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至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甲方在此特别提醒乙方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各条款(对于本协议中以加粗字体显示的内容,应重点阅读),并请乙方审慎考虑并选择接受或不接受本协议。如果乙方一经选择“我已阅读、同意并接受”选项并点击“同意以上文件并继续”按钮(前述选项及/或按钮的具体表述可能会做适当调整),即表示其已接受本协议,并同意受本协议各项条款的约束。如果乙方不同意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可以不予选择“我已阅读、同意并接受”选项及/或不予点击“同意以上文件并继续”按钮(前述选项及/或按钮的具体表述可能会做适当调整),在此种情况下,乙方未予接受本协议,本协议未生效,乙方将无法使用在线签约系统服务。本“重要须知”为本协议正文的组成部分。1. 在线签约系统使用说明1.1 商家通过在线签约系统提出新签或续签申请,应按照甲方的流程要求进行相应环节手续之开展和完成,包括但不限于如实填写商家信息、提供商家资质文件、在线审阅并确认相关协议文本、缴纳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平台使用费、保证金、及其他必需费用(如有))后,经甲方审核通过后,商家正式入驻1号店网站,甲方将为商家开通商家后台系统,商家可通过商家后台系统在1号店网站上运营自己的店铺。1.2 商家以及甲方通过在线签约系统做出的申请、资料提交以及审查等行为,仅为双方根据本协议通过在线签约系统表达合作意向、履行签约及沟通等手续的必备程序;在双方未最终签署1号店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平台协议”)之前,前述行为对于双方不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即,商家做出的前述行为并不表示其已成功入驻1号店网站,甲方做出的前述行为并不表示甲方已审批通过商家入驻1号店网站。甲方在线审核同意商家提交之新签或续签申请,并将审核同意结果通知商家时,平台协议方始成立,对双方均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双方间最终合作事宜及运营规则均以双方签署的平台协议约定为准。1.3 商家通过在线签约系统提交的文件、资料、信息,将由甲方自行及/或委托第三方对商家入驻资质进行审查,商家需按照甲方及/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的规定,提供相应的具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账号、联系方式等),并支付相应必需费用(如有)。2. 商家的权利和义务2.1 商家应仔细阅读且充分理解1号店网站公示并通知的签约商家标准,并确保其资质符合公示并通知的签约标准,商家知悉并理解甲方将结合自身业务发展情况对商家进行选择。2.2 商家应按照甲方要求如实提供签约申请所需文件、资料及信息,商家应确保其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其在1号店网站上输入、上传的文件、资料、信息)合法、有效、真实、准确、完整,经甲方审核通过后,商家不得擅自修改、替换相应文件、资料及信息。如商家提供的文件、资料及/或信息不合法、无效或失效、不真实、不准确、及/或不完整的,由此产生的任何争议、纠纷、处罚、诉讼、仲裁、投诉、索赔等均由商家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由此给顾客、甲方及/或任何他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并且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商家使用在线签约系统、相关账户的权利,及/或终止与商家的部分或全部合作(不论该等合作是否基于本协议而产生,下同)。如商家提供的文件、资料及/或信息不合法、无效或失效、不真实、不准确、及/或不完整的, 甲方有权要求商家提供文件、资料及/或信息资料原件以供审核,商家有义务积极配合调查。如商家提供的文件、资料及/或信息系伪造及/或虚构等,由此产生的甲方及/或甲方委托的他方支出的成本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甄别、鉴定和调查的成本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2.3 商家保证其使用在线签约系统时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及信息均符合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协议的规定,不含有违法信息、木马等软件病毒及/或任何其他形式的垃圾信息;且商家应按本协议的规定使用在线签约系统,不得从事影响或可能影响在线签约系统正常运营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立即删除前述文件、资料及/或信息,并有权立即终止商家使用在线签约系统、相关账户的权利,及/或终止与商家的部分或全部合作。2.4 商家应注意及时登陆在线签约系统查询甲方公示并通知的签约申请结果。商家如经甲方审核通过,应按照甲方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如经甲方审核未通过,则商家可针对未审核通过的原因,根据甲方及/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要求进行相应更正、补充、更替相应资料及/或信息,并由甲方再行审核是否通过。2.5 商家应按照甲方的规定妥善保管、使用甲方提供的相关账户(包括但不限于用户名、原始密码信息)及/或商家自行修改的密码,并确保使用其该等账户的主体均为商家或商家授权的人员;除非适用的法律法规另有明确规定或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商家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擅自转让、披露或授权他人使用该等帐号。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争议、纠纷、处罚、诉讼、仲裁、投诉、索赔等均由商家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由此给顾客、甲方及/或任何他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并且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商家使用在线签约系统、该等账户的权利,及/或立即终止与商家的部分或全部合作。2.6 商家因为违法经营受到执法机关调查的,如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规定,甲方有义务向执法机关披露商家的交易信息及/或商家提供的文件、资料、信息的,乙方认可甲方将向执法机关披露商家的交易信息及/或商家提供的文件、资料、信息,且不受双方之间达成的有关文件、资料及/或信息使用和保密协议、约定及/或条款的约束。3. 1号店网站的权利和义务3.1 在线签约系统仅为商家申请入驻1号店网站的平台。商家正式入驻1号店网站后,将在商家后台系统中运营其在1号店网站上的网上店铺。3.2 在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最大限度内,甲方有权对商家提供的资料及信息进行审核,并有权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自身业务情况对商家进行选择;在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最大限度内,甲方对商家提交资料及信息的审核均不代表甲方对审核内容的合法、有效、真实、准确、完整性作出确认,商家保证其提供的资料及信息的合法、有效、真实、准确、完整性并负责对此承担全部法律责任。3.3 商家认可,无论其是否通过甲方的审核,甲方有权在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最大限度内对商家提供的资料及信息予以留存并随时查阅、进行必要披露及/或使用,而无需返还商家。3.4 除适用的法律法规另有明确规定或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外,甲方应在现有技术支持的基础上尽力确保并维护在线签约系统的正常运营。4. 信息的使用和保密4.1 除适用的法律法规另有明确规定、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甲方和顾客之间的相关协议另有约定外,顾客数据库为甲方的资产。为本协议之目的,“顾客数据库”指可被甲方不时更新的,与运营1号店网站及/或1号店网站上任何交易有关而由甲方收集或汇总的顾客登陆、密码、个人数据、联系、促销、喜好、交易及其他信息的数据库,无论该等信息是由商家、顾客及/或任何其他合法授权人上载、产生、要求或收集的。乙方特此(1)向甲方转让和同意向甲方转让其在或对顾客数据库全部或部分可能有的(或将来获得的)任何和所有权利和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其中的任何知识产权);并且(2)不可撤销地承诺不时及时采取为使该等转让生效可能必需的所有行动、获得为使该等转让生效可能必需的所有同意以及签署和报备为使该等转让生效可能必需的文件。顾客数据库或其任何部分不构成乙方的商业秘密。4.2 乙方可能在1号店网站上获得某些有关顾客、顾客订单和交易的数据。乙方仅可为(1)依法完成、记录相关顾客交易和就相关顾客交易进行记账之目的,或(2)履行本协议之目的而使用该等数据,且条件是该等使用应当符合适用的法律法规、1号店网站发布的隐私声明、服务协议及其他数据安全保护规定、以及乙方作为一方或另行受之约束的协议、约定、规则及/或任何其他文件。仅受制于前述规定的前提下,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应对甲方的任何数据(包括但不限于顾客数据库)进行使用、披露、转让,包括但不限于以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在1号店网站上展示的任何资料。4.3 除适用的法律法规另有明确规定或本协议另有明确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第4.2款的规定)外,甲方或乙方应对其在本协议签订、履行过程中所获知的对方各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内容、签约和履行主体、框架、条款和附件、财务信息、商业信息、商业模式等(以下合称“保密信息”)承担严格的保密义务,直至保密信息进入公知领域时止。5. 知识产权5.1 1号店网站上的图表、标识、网页页眉、按钮图标、文字、服务品名等标示在网站上的信息都是甲方及其关联方的财产,受中国和国际知识产权法的保护。未经甲方事先许可,商家及/或任何他方不得使用、复制或用作其他用途。5.2 商家如侵犯甲方及/或任何他方知识产权的,由此产生的任何争议、纠纷、处罚、诉讼、仲裁、投诉、索赔等均由商家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由此给顾客、甲方及/或任何他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并且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商家使用在线签约系统、相关账户的权利,及/或终止与商家的部分或全部合作。甲方调查商家侵权事件发生的全部成本和费用,商家认可甲方有权从双方之间的结算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货款、保证金)直接扣除。在甲方调查商家知识产权侵权事件过程中,商家有义务披露能够证明真实进货渠道和相关交易记录的原始财务记录和凭证,拒不配合及/或提供虚假、伪造文件、资料及/或信息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商家使用在线签约系统、相关账户的权利,终止与商家的部分或全部合作,及/或要求商家承担赔偿责任。6. 违约责任6.1 商家违反适用的法律规定及/或本协议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6.2 除适用的法律法规另有明确规定或本协议另有明确规定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7. 不可抗力在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最大限度内,甲方均不对由于互联网正常的设备维护,互联网络连接故障,电脑、通讯或其他系统的故障,黑客攻击,电力故障,罢工,暴乱,起义,骚乱,灾难性天气(包括但不限于火灾、洪水、风暴),爆炸,战争,政府行为,有权机关的命令及/或第三方的不作为而出现的不能服务、迟延服务、中断服务及/或其他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服务的情形等及其造成的损害、损失、成本、费用等承担任何责任。8. 在线签约系统服务的终止8.1 如商家自行终止在线签约申请,或商家的在线签约申请经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审核未通过的,则在线签约系统服务将自动终止。8.2 如商家使用在线签约系统服务时,违反适用的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协议规定的,甲方有权随时终止为商家提供在线签约系统服务。8.3 除适用的法律法规另有明确规定或本协议另有明确规定外,在线签约系统服务被终止后,甲方仍有权在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最大限度内保留商家基于在线签约系统产生的所有信息和记录;如商家在在线签约系统服务终止前存在违反适用的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协议规定的行为,则甲方在在线签约系统服务终止后,仍可在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最大限度内继续行使本协议所规定的全部权利。9. 协议的期限、暂停和终止9.1 不论本协议是否另有规定,乙方认可,甲方有权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在及时通知或通过其代理人通知乙方的情况下暂停或终止本协议、暂停或终止提供本协议项下的服务、及/或将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及/或义务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方,但甲方应努力妥善解决由此引起的相关事宜。9.2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协议的有效期至在线签约系统服务完成或终止时止。1号店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协议重要须知:1号店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由1号店网站(即www.yhd.com,以下简称“1号店网站”)的运营方即纽海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商家(以下简称“乙方”或“商家”)达成的关于提供和使用1号店网络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各项条款、条件和规则。本协议包括本协议正文及本协议附件(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1号店网站商家在线签约系统服务协议、承诺函、签约确认书、费用确认书(前述文件的具体名称可能做适当调整)及所有甲方已经发布的及/或将来发布的各类规则,以下合称“附件”)。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最大限度内,甲方有权根据情况不时地制定、修订、调整、及/或变更本协议正文及/或附件,并将提前至少7日公示并通知乙方。前述制定、修订、调整、及/或变更后的本协议正文及/或附件一经甲方公示并通知乙方后,立即自动生效,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虽有前述约定,本协议生效后,如果乙方不同意前述制定、修订、调整、及/或变更后的本协议正文及/或附件,可自甲方公示并通知乙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通知方式向甲方提出异议,在此种情况下,本协议将于乙方通知之日起自动终止,且甲方对于该等终止不负任何违约责任或其他责任,乙方应与甲方协商本协议终止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款项结算事宜(如有))。如乙方未根据前述约定向甲方提出异议,即视为乙方接受前述制定、修订、调整、及/或变更后的本协议正文及/或附件;如乙方登录或继续使用1号店网站相关账户(包括但不限于商家账户,下同),即视为乙方接受前述制定、修订、调整及/或变更后的本协议正文及/或附件。本协议项下要求或允许给予的所有“公示”、“通知”、“公示并通知”、“同意”、“批准”、“许可”应为书面形式,并应通过在1号店网站公示、传真、电子邮件、专人派送、特快专递或挂号信等形式发出。任何一方均可通过前述方式发出通知来改变其以后所有接收通知的投递地址。除非另有相反的明确规定,通知若以在1号店网站公示形式发出,则送达时间应以1号店网站最早公示之时为准;若以传真形式发出,则送达时间应以传真传送记录所显示之时间为准;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则送达时间应以邮件进入收件方指定之电子邮件系统之时为准;若以专人派送或特快专递形式发出,则送达时间应以收件方签收之时间为准;若以挂号信形式发出,则送达时间应以邮局之发送单据为凭,自发送之日起七日为准。本协议之签署、效力、解释和执行以及本协议项下争议之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法律)。甲乙双方在签署、履行本协议中发生的争议或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至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甲方在此特别提醒乙方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各条款(对于本协议中以加粗字体显示的内容,应重点阅读),并请乙方审慎考虑并选择接受或不接受本协议。如果乙方一经选择“我已阅读、同意并接受”选项并点击“同意以上文件并继续”按钮(前述选项及/或按钮的具体表述可能会做适当调整),即表示其已接受本协议,并同意受本协议各项条款的约束。如果乙方不同意本协议的任何约定,可以不予选择“我已阅读、同意并接受” 选项及/或不予点击“同意以上文件并继续”按钮(前述选项及/或按钮的具体表述可能会做适当调整),在此种情况下,乙方未予接受本协议,无法使用网络交易平台服务,亦无法登陆或使用相关账户。本“重要须知”为本协议正文的组成部分。1. 服务内容1.1 甲方为乙方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乙方在甲方提供的网络交易平台上向顾客销售商品及/或提供服务。1.2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具体包括:(1) 在网络交易平台前台为乙方提供独立的网上店铺;(2) 在网络交易平台后台为乙方提供支持其进行商品销售、促销、结算、配送等操作的软件系统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商品销售系统、网上支付系统、商品展示系统、后台管理系统等模块服务,以实现乙方自行进行商品管理、图片上传、商品促销、财务结算、店铺装修等功能;(3) 为乙方在网络交易平台上销售商品及/或提供服务事宜提供配套、增值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仓储服务、商品配送服务、网络营销服务、网上店铺运营培训、网上店铺装修服务、短信提醒服务、资质审核服务及其他配套、增值服务。1.3 乙方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上述一项或多项服务,具体服务内容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2. 服务费用2.1 就本协议项下服务事宜,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平台使用费、保证金、技术服务费等。具体费用类别、数额及其他明细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2.2 上述费用的支付时间和方式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3.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3.1 甲方应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向乙方提供服务。3.2 为保证乙方交易活动顺利进行,甲方应提供持续的技术支持服务,以不断完善现有功能模块及开发新的功能模块。3.3 甲方应根据乙方需要不断完善现有服务及开发新的服务内容。3.4 除适用的法律法规另有明确规定或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外,甲方应在现有技术支持的基础上尽力确保并维护网络交易平台的正常运营。3.5 在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最大限度内,甲方有权查阅及/或审查乙方的注册资料、信息发布、商品及/或服务交易行为,并有权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协议的约定、生效法律文书或行政处罚决定、顾客或任何他方投诉、及/或甲方查阅及/或审查的前述情况等,对乙方的注册资料、信息发布、商品及/或服务交易行为进行判定;如甲方认为或怀疑其存在或可能存在任何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存在或可能存在违法违规及/或违反本协议行为的),乙方认可甲方有权采取相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向乙方发出询问及/或要求改正的通知,直接删除相关信息,删除、屏蔽、断开链接,在网站上公示乙方的违法违规行为,暂时停止或终止为乙方提供服务,终止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及/或向有权机关报告乙方的违法违规情况等措施。3.6 在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最大限度内,甲方根据本协议第3.5款的约定查阅及/或审查乙方的注册资料、信息发布、商品及/或服务交易行为并不被视为甲方的义务,甲方为此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对其注册资料、信息发布、商品及/或服务交易行为的合法、有效、真实、准确、完整性负责。3.7 乙方认可甲方有权在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最大限度内对乙方经营情况进行考核,包括但不限于:(1) 甲方将根据乙方运营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进行考核。(2) 甲方将视情况对乙方进行现场考核,考核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权要求乙方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协议的约定和甲方要求予以调整、改进。乙方应大力配合前述考核,并承担全部考核成本和费用。(3) 甲方将以自身及/或普通消费者身份购买或使用乙方商品及/或服务,并且将其提供给第三方检测机构及/或品牌权利方进行商品及/或服务质量和品质检测(包括但不限于是否为正品真货检测)。如果商品检测结果不合格,甲方有权在1号店网站上及/或通过其他渠道公示检测结果及/或相应的处罚措施。乙方应配合接受前述检测,且认可:在商品检测结果不合格的情况下,乙方应承担与检测相关的全部成本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检测费用、样品费用、运费、差旅费等。乙方认可:甲方有权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协议的约定和甲方要求,根据上述考核结果,对乙方采取相关处理措施。3.8 甲方鼓励乙方向顾客提供高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国家和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本协议的约定和甲方要求等规定的标准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以便更好满足顾客需求,充分全面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3.9 在受限于本协议第4.4款约定的前提下,为了提升顾客体验,甲方鼓励乙方优先选用行业内或甲方推荐的配送公司为顾客提供商品配送服务。3.10 甲方仅向乙方和顾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在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最大限度内,甲方对于与乙方在网络交易平台上展示、销售、提供商品及/或服务相关的全部事宜不承担任何责任。3.11 在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最大限度内,甲方对基于本协议为乙方提供的服务所涉及的信息和技术,不作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该等保证包括但不限于该等信息及/或技术的适用性、正确性、持续性、准确性、可靠性、完整性、及时性、及/或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等。3.12 除非适用的法律法规另有明确规定或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甲方有权自行决定对其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模块、功能、软件、服务语种)进行增减、变更、升级、暂缓;此种情况下,甲方的服务将被或可能被增减、变更、升级、暂缓,在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最大限度内,甲方对此不负任何违约责任或其他责任,但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4.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4.1 乙方向甲方承诺和保证:在本协议有效期内,(1) 乙方为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成立的经营主体,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资格和能力,具备在网络交易平台上销售商品及/或提供服务的经营主体资格。(2) 乙方应严格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协议的约定、甲方要求及诚实信用原则,尊重和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乙方保证不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扰乱网上交易的正常秩序。(3) 乙方保证其已依法通过或取得在网络交易平台上展示、销售、提供商品及/或服务所必需的全部审批、许可、授权,且具备合法来源证明;其有权依法在网络交易平台上展示、销售、提供商品及/或服务;其在网络交易平台上展示、销售、提供商品及/或服务并未侵犯甲方及/或任何他方的知识产权及/或其他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企业名称权、商业秘密、人身权利等)。(4) 乙方保证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国家和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本协议的约定和甲方要求等在网络交易平台上展示、销售、提供商品及/或服务、确保商品及/或服务质量及品质、并提供售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退换货服务、依法向顾客开具并提供发票及/或其他合法有效的销售凭证);乙方保证商品价格的制定、标识、通知、宣传等均符合关于价格管理的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5) 乙方应确保其向甲方及/或顾客提供的文件、资料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1号店网站上输入、上传的文件、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营业执照或其他经营主体资格证明、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均为合法、有效、真实、准确、完整,未发布任何违法违规违约内容;前述文件、资料及/或信息如有任何更新,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及/或顾客。(6) 乙方保证其应在其网上店铺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下述信息,并确保下述信息的合法、有效、真实、完整、准确,以便于顾客、甲方及/或任何他方审查、核实乙方身份、及/或联系乙方等:a. 乙方持有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经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规定和甲方的要求,该等文件应被直接置放、登载相关信息或者放置相关电子链接标识;b. 乙方名称、地址、及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c. 证明乙方拥有或被授权使用知识产权及/或其他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企业名称权、商业秘密、人身权利)的相关文件。(7) 如遇任何投诉、咨询、举报事宜,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反馈、大力配合甲方及/或任何他方进行的调查及/或处理流程。(8) 乙方应自行购买及/或授权甲方代为购买相关保险,保险范围应至少涵盖商品及/或服务质量和品质,相关保险的成本和费用应全部由乙方承担。(9) 乙方保证维护甲方的良好声誉和企业形象,不得作出任何有损于甲方品牌形象和声誉的任何言论及/或行动。如乙方违反上述任一承诺与保证,乙方应负责处理全部事宜并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由此引致的争议、纠纷、诉讼、仲裁、处罚、索赔)。4.2 为履行乙方在本协议第4.1款中所作的承诺与保证,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 经营主体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及/或其他经营主体资格证明、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等;(2) 特定资质证书: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需要具备的资质证书;(3) 拥有或被授权使用知识产权及/或其他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企业名称权、商业秘密、人身权利)的文件;(4) 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规定、本协议约定和甲方要求需提供的其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商品及/或服务的购买发票及/或其他合法有效的购买凭证、购买合同及/或协议)。4.3 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本协议第4.2款约定的文件原件及/或复印件,并加盖乙方公章。除适用的法律法规另有明确规定或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外,上述文件经甲方审核通过后,乙方不得擅自修改、替换。上述文件如有任何更新,乙方应在更新后立即通知甲方并将更新后的文件提供给甲方审核。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有权机关的要求、本协议的约定、甲方的要求等规定乙方应在其网上店铺公示上述文件的,乙方应确保在其网上店铺及时公示上述文件;且在上述文件更新后,及时将更新后的文件在其网上店铺公示。乙方认可,甲方有权在适用的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或允许的最大限度内,对前述文件进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进行必要披露及/或使用。4.4 在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最大限度内,与乙方展示、销售、提供商品及/或服务相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展示、售前服务、产品安全、产品质量、售后服务、配送、运输及运输风险、交货、发票开具等),以及由该等事项引发的任何争议、纠纷、诉讼、仲裁、处罚、投诉、索赔等(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操作失误造成的系统自动退款等),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并负责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给顾客、甲方及/或任何他方造成的损失)。4.5 乙方认可:为保障消费者权益,经甲方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规定、本协议约定、生效法律文书及/或行政处罚决定、顾客及/或任何他方投诉、及/或甲方查阅及/或审查乙方的注册资料、信息发布及/或商品及/或服务交易行为的情况等判断乙方应向顾客承担包括但不限于退货、退款、赔偿损失等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义务的,甲方将有权选择直接扣除保证金的部分或全部,用于对于顾客的赔付;如保证金余额不足以支付的,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补足,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全部承担且甲方有权从甲乙双方的结算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货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并赔付顾客。乙方在网络交易平台展示、销售及/或提供的商品及/或服务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时,甲方有权选择对于乙方的保证金进行部分或全部扣减以用于对于顾客的赔付:(1) 商品及/或服务出现质量问题;(2) 商品及/或服务与宣传不符;(3) 出售假冒伪劣商品等其他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4) 其他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规定、本协议约定、生效法律文书及/或行政处罚决定、顾客及/或任何他方投诉、及/或甲方查阅及/或审查乙方的注册资料、信息发布、及/或商品及/或服务交易行为的情况等应予以扣除保证金的情形。4.6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规定妥善保管、使用甲方提供的相关账户(包括但不限于用户名、原始密码信息)及/或乙方自行修改的密码,并确保使用商家账户的主体均为乙方或乙方授权的人员;除适用的法律法规另有明确规定及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外,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擅自转让、披露及/或授权他人使用该等帐户。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争议、纠纷、处罚、诉讼、仲裁、投诉、索赔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由此给顾客、甲方及/或任何他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并且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乙方使用该等账户的权利,及/或立即终止与乙方的部分或全部合作(无论该等合作是否基于本协议而产生,下同)。4.7 乙方使用网络交易平台服务下载或者获取任何资料的行为,均出于乙方的独立判断并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应自行承担其电脑、系统或资料灭失造成的损失);在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最大限度内,甲方无需就前述情形承担任何责任。4.8 如本协议期满终止或甲乙双方同意提前解除,则乙方履行完毕全部义务后,乙方可向甲方书面申请关店。除适用的法律法规另有明确规定或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外,如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未发生任何违反适用的法律法规规定及/或本协议约定的行为,则在甲方审核通过乙方关店申请后六个月内,甲方应将保证金余额(如有)归还乙方,且乙方同意甲方对该保证金余额不予支付任何利息。除适用的法律法规另有明确规定或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外,如乙方擅自关店及/或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擅自停止经营行为,则甲方有权视乙方违约情形采取相关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扣除部分或全部保证金、货款及其他款项。4.9 在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最大限度内,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依本协议的约定和双方另行达成的其他约定直接对乙方在甲方处的款项余额进行冻结、扣除和支付(包括但不限于支付损失赔偿、违约金等)。5. 知识产权5.1 除适用的法律法规另有明确规定或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外,本协议项下,甲方提供的服务和服务成果的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5.2 乙方在此授权甲方,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复制、翻译、展示形式)使用乙方公示于网络交易平台及/或通过其他形式向甲方提供的各类文件、资料及信息,或以现在已知或日后开发的任何形式、载体或技术,将上述信息纳入其他作品(以下简称“许可使用权”)。乙方授予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无偿享有前述许可使用权,且甲方有权就该许可使用权进行包括但不限于市场推广行为的再授权。5.3 在上述约定的授权期限后、或本协议被提前终止后,对于甲方及/或甲方授权的他方在上述授权有效期内已经使用的乙方各类信息,乙方同意甲方及/或甲方授权的他方无需更换、收回或处理并无须承担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侵权责任、费用支付)。5.4 除适用的法律法规另有明确规定或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为任何目的和形式使用甲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域名、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企业名称权、商业秘密等),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致的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6. 信息的使用和保密6.1 除适用的法律法规另有明确规定、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甲方和顾客之间的相关协议另有约定外,顾客数据库为甲方的资产。为本协议之目的,“顾客数据库”指可被甲方不时更新的,与运营1号店网站及/或1号店网站上任何交易有关而由甲方收集或汇总的顾客登陆、密码、个人数据、联系、促销、喜好、交易及其他信息的数据库,无论该等信息是由商家、顾客及/或任何其他合法授权人上载、产生、要求或收集的。乙方特此(1)向甲方转让和同意向甲方转让其在或对顾客数据库全部或部分可能有的(或将来获得的)任何和所有权利和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其中的任何知识产权);并且(2)不可撤销地承诺不时及时采取为使该等转让生效可能必需的所有行动、获得为使该等转让生效可能必需的所有同意以及签署和报备为使该等转让生效可能必需的文件。顾客数据库或其任何部分不构成乙方的商业秘密。6.2 乙方可能在1号店网站上获得某些有关顾客、顾客订单和交易的数据。乙方仅可为(1)依法完成、记录相关顾客交易和就相关顾客交易进行记账之目的,或(2)履行本协议之目的而使用该等数据,且条件是该等使用应当符合适用的法律法规、1号店网站发布的隐私声明、服务协议及其他数据安全保护规定、以及乙方作为一方或另行受之约束的协议、约定、规则及/或任何其他文件。仅受制于前述规定的前提下,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应对甲方的任何数据(包括但不限于顾客数据库)进行使用、披露、转让,包括但不限于以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在1号店网站上展示的任何资料。 6.3 除适用的法律法规另有明确规定或本协议另有明确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第6.2款的规定)外,甲方或乙方应对其在本协议签订、履行过程中所获知的对方各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内容、签约和履行主体、框架、条款和附件、财务信息、商业信息、商业模式等(以下合称“保密信息”)承担严格的保密义务,直至保密信息进入公知领域时止。7. 反商业贿赂条款7.1 甲乙双方都清楚并愿意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商业贿赂的法律规定及其他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都清楚任何形式的行贿、索贿、居间贿赂行为都将触犯法律,并将受到法律的严惩。7.2 甲方或乙方均不得向对方或对方经办人或其他相关人员索要、收受、提供、给予本协议约定外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明扣、暗扣、现金、购物卡、实物、有价证券、旅游或其他非物质性利益等,但如该等利益属于行业惯例或通常做法,则须在本协议中明示。7.3 甲方严格禁止甲方经办人员的任何商业贿赂行为。甲方经办人发生本条第7.2款所列示的任何一种行为,都是违反适用的法律法规规定和甲方公司制度的,都将受到有权机关和甲方的惩处。7.4 甲方郑重提示:甲方反对乙方或乙方经办人员为了本协议之目的与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发生本条第7.2款所列示的任何一种行为,该等行为都是违反适用的法律法规规定和甲方公司制度的行为,并将受到有权机关和甲方的惩处。7.5 如因一方或一方经办人违反上述第7.2款、第7.3款、第7.4款之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7.6 本条所称“其他相关人员”是指甲乙双方经办人以外的与本协议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人员,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协议经办人的亲友。7.7 在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最大限度内,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发起的商业贿赂调查和审计项目,且有义务提供相关交易的原始财务凭证、会计资料及其他甲方要求的文件、资料及信息。如乙方实施商业贿赂行为,经有权机关、甲方及/或任何其他有权方查证属实的,乙方应当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并承担全部赔偿、成本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及/或甲方委托的任何他方发生的全部调查成本和费用)。7.8 如任何一方发现存在违反本第7条规定的任何情形,应及时向有权机关、甲方及/或任何其他有权方举报。8. 违约责任8.1 若经甲方查证属实或任何他方(包括但不限于顾客)向甲方投诉乙方存在下列情形的:销售侵权、假冒伪劣商品的;销售方式、宣传图片等侵权或违法的;销售及/或提供国家禁止流通、限制流通商品及/或服务的;销售及/或提供其他非法商品及/或服务的;商品及/或服务被有权机关检测出有质量问题的;商品及/或服务存在其他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规定、本协议约定等判定为不宜继续销售或提供的情形的;甲方可采取下述部分或全部处理措施:(1) 甲方对相应商品及/或服务进行下架处理,并通知乙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提供。若乙方不能提供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支付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调查成本和费用);(2) 若经查投诉属实,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可视乙方的违约情形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能弥补甲方损失的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同时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保证金。8.2 乙方如出现下列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商品及/或服务缺、断货,顾客投诉问题未解决,未能履行销售或促销承诺,未及时送货,随意取消顾客订单等,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同时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由此造成的全部直接或间接损失的权利。如因前述原因导致乙方被甲方处罚或停止合作,乙方仍需继续履行售后服务义务并对已售出商品及/或服务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由此给顾客、甲方及/或任何他方造成的损失)。8.3 除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外,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不得擅自终止本协议,不得擅自将网上店铺经营权等相关权益转让给任何他方及/或与任何他方合作经营;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应负责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由此给甲方、顾客及/或任何他方造成的全部损失)。8.4 如乙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及/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1号店网站(包括但不限于商家后台)上输入、上传的文件、资料及/或信息)不合法、无效或失效、不真实、不准确、及/或不完整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提供虚假失效文件、未及时提供更新后的文件等),由此产生的任何争议、纠纷、处罚、诉讼、仲裁、投诉、索赔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由此给顾客、甲方及/或任何他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并且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乙方使用相关账户的权利,及/或终止与乙方的部分或全部合作。8.5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若乙方违反适用的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对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删除、屏蔽、断开链接、关闭网上店铺、冻结商家账户、冻结或扣除部分或全部保证金、冻结或扣除部分或全部其他待结算款项、终止部分或全部合作、要求乙方支付赔偿(包括但不限于由此产生的全部诉讼费用和律师费)或违约金等的措施。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被起诉、遭受有权机关查处及/或收到任何他方向甲方主张权利或索赔的,乙方应在符合适用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最大限度内,大力协助甲方处理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使甲方免受损害、损失、处罚、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为甲方辩护、与甲方一起参加诉讼及/或授权甲方及/或甲方委托的他方代表乙方进行诉讼、及/或乙方负责自行处理全部事宜,同时,乙方应按有权机关、甲方及/或任何他方的要求提供全部证明文件;且,乙方应向有权机关、甲方及/或任何他方支付赔偿、处罚款项、成本、费用等(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由此发生的全部成本、费用、损失)。8.6 如甲方发现乙方有故意诋毁或损害甲方声誉的言行或行为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乙方应负责妥善处理以恢复甲方声誉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8.7 乙方之代理人、受任人、受雇人、合伙人等的一切行为均代表乙方,乙方应对其代理人、受任人、受雇人、合伙人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8.8 除适用的法律法规另有明确规定或本协议另有明确规定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9. 不可抗力9.1 在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最大限度内,甲方均不对由于因特网连接故障,电脑、通讯或其他系统的故障,电力故障,黑客攻击,罢工,暴乱,起义,骚乱,灾难性天气(包括但不限于火灾、洪水、风暴),爆炸,战争,政府行为,有权机关的命令及/或第三方的不作为而造成的不能服务、延迟服务、中断服务及/或其他未能本协议的约定提供服务的情形等及其造成的损失、成本、费用承担责任。9.2 在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最大限度内,甲方无需向乙方或任何他方在使用服务时对甲方在传输或联络中的迟延、不准确、错误或疏漏等及因此而致使的损害、损失承担责任。9.3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如任何一方迟延履行或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义务是由自然灾害(例如洪水、火灾、风暴、闪电、台风)、政府限制、政府管制、政府控制、延迟发放许可或批准、敌意或敌视的政府行为、市民暴动、或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原因(以下简称“不可抗力”)造成的,则该受影响方不对此迟延履行或未能履行承担责任,但应立即通知另一方以避免损失扩大,且应在十(10)日内向另一方提供有权机关的证明(如有);否则,就相对方因此遭受的扩大的损失,须由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予以赔偿。10. 协议的成立、生效及期限10.1 本协议须同时满足下述条件方得成立:(1) 乙方接受本协议全部规定;(2) 乙方通过其银行账户向甲方银行账户全额支付签约保证金和预付平台使用费且经甲方认可该签约保证金和预付平台使用费的支付;(3) 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协议成立。本协议自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之时方得成立。本协议一经成立,立即生效。10.2 本协议第10.1款约定的签约保证金作为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的保证,本协议一经生效,则该签约保证金即自动转为本协议项下的履约保证金。本协议第10.1款约定的预付平台使用费为乙方预缴的使用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基本费用,本协议一经生效,则该预付平台使用费即自动转为乙方使用网络交易平台的平台使用费。如甲方确认本协议不予成立,则在乙方未损害甲方利益及/或未造成甲方损失的情况下,甲方将退还乙方签约保证金和预付平台使用费;否则,甲方有权在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最大限度内,在扣除乙方应赔偿及/或支付给甲方的款项金额后,将签约保证金和预付平台使用费余额(如有)退还给乙方;如该签约保证金和预付平台使用费金额不足以弥补乙方应赔偿及/或支付给甲方的款项金额的,则就差额部分,乙方还应赔偿及/或支付给甲方。10.3 本协议首次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协议首次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任何一方均无异议的,本协议将自动续展,每次续展的期限为一年;虽有前述约定,但如果双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另行签署新的1号店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协议,则本协议自新的1号店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协议生效之时自动失效。11. 协议的暂停与终止11.1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本协议任何一方依据第10.3款的规定提出异议的,本协议自动终止。11.2 除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外,本协议任何一方均可以提前30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而终止本协议。11.3 除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外,如乙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任何约定,甲方有权立刻终止本协议,且按本协议的相关规定采取相关处理措施。11.4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因乙方与任何第三方之间存在争议,甲方认为其合法权益可能受到影响时,或出现本协议其他条款中规定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的情形时,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协议。11.5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协议规定的其他协议终止条件发生或实现时,本协议终止。11.6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无论本协议因何种原因终止,在本协议终止前的乙方行为所导致的任何处罚、赔偿和责任,乙方必须完全且独立地承担。11.7 不论本协议是否另有规定,乙方认可,甲方有权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在及时通知或通过其代理人通知乙方的情况下暂停或终止本协议、暂停或终止提供本协议项下的服务、及/或将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及/或义务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方,但甲方应努力妥善解决由此引起的相关事宜。承 诺 函重要须知:本承诺函(以下简称“本承诺函”)是由商家(以下简称“乙方”或“商家”)向1号店网站(即www.yhd.com,以下简称“1号店网站”)的运营方即纽海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作出的关于在1号店网络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网络交易平台”)上展示、销售及/或提供商品及/或服务的承诺和保证。本承诺函作为甲乙双方签署的1号店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平台协议”)附件之一,为平台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平台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最大限度内,甲方有权根据情况不时地制定、修订、调整及/或变更本承诺函,并将提前至少7日公示并通知乙方。前述制定、修订、调整及/或变更后的承诺函一经甲方公示并通知乙方后,立即自动生效,成为平台协议的一部分;虽有前述约定,本承诺函生效后,如乙方不同意前述制定、修订、调整及/或变更后的承诺函,可自甲方公示并通知乙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通知方式向甲方提出异议,在此种情况下,平台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本承诺函)将于乙方通知之日起自动终止,且甲方对于该等终止不负任何违约责任或其他责任,乙方应与甲方协商平台协议终止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款项结算事宜(如有))。如乙方未根据前述约定向甲方提出异议,即视为乙方接受前述制定、修订、调整、及/或变更后的承诺函;如乙方登录或继续使用1号店网站相关账户(包括但不限于商家账户,下同),即视为乙方接受前述制定、修订、调整及/或变更后的承诺函。本承诺函项下要求或允许给予的所有“公示”、“通知”、“公示并通知”、“同意”、“批准”、“许可”等应为书面形式,并应通过在1号店网站公示、传真、电子邮件、专人派送、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发出。任何一方均可通过前述方式发出通知来改变其以后所有通知的投递地址。除非另有相反的明确规定,通知若以在1号店网站公示形式发出,则送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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