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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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最新推荐- 服装采购合同 服装一直就是市场上的热门商品,毕竟人们的衣食住行,这服装可是排在了首位,那么作为做服装生意时签订的服装采购合同是怎样的, 下面具体为你介绍。【服装采购合同范本一】 甲方:_ 乙方:_ _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 与_服装服饰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就工服制作业务签订以下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名称、价格、数量。 后附详细报价单。此价格经双方认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条 交货地点及时间 1.地点:_ 2.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且乙方收到预付款后_日内。 第三条 加工形式 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服装款式及面料样品,经双方确认后,再进行批量生产。 2.采取乙方包工包料并提供全部辅料的方式。 3.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乙双方依据订货清单进行清点验收,并办理交接签字手续。 第四条 甲方责任 1.甲方通过服装款式及面料后,在合同生效及执行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改。 2.甲方定好量体时间,保证人员齐全。 3.按此合同付款日期,按时付款。 第五条 乙方责任 1.乙方须保证产品质量,如有制作问题,乙方须负责修改。 2.按此合同交货日期,按时交货。如未按时交货,甲方将扣除乙方_的货款作为违约金。 第六条 结算方式 1.支票结算。此合同签订后_日内,甲方须预付_的货款给乙方。 2.终结付款额,依据实际制衣件数,经双方认可后的款额支付。 3.甲方收到乙方全部货物并验收合格后,须在_内付清乙方全部货款。如有延误,每日须加付_的滞纳金。 第七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到全部货款结清之日为止。 第八条 此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一方在有效期内欲终止合同,需赔偿对方_的货款作为违约金。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业务代表:_ 乙方业务代表:_ 甲方盖章:_ 乙方盖章:_ 日期:_ 日期:_ 【服装采购合同范本二】 甲方: 乙方: 根据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协商经销协议如下: 一、甲方授权乙方在 经销莱珂服饰。 二、甲方以商品全国统一零售价的4.5折作为乙方结算价,并开具增值税发票。运费由乙方负担,甲方代办运输手续。本市内运输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自行看样定货,发货后不作退换货处理。如有质量问题,货到三天内通知甲方,并发回给甲方鉴定,过期不再处理。 四、乙方在该地区经销期间,应维护甲方的品牌形象,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做好优质服务、售后服务工作。 五、甲方授权期限为半年,经甲方对乙方销售业绩考核,再协商制定续签手续,或转为连锁经营点。 六、如有下列情况,甲方不需经乙方同意,可以终止本协议,并且由乙方自负一切责任: 1、有违反本协议之事的行为。 2、不能及时给付货款。 3、提供畅销产品,供同业仿造。 4、对外促销等广告,未经甲方事先同意而实施。 5、乙方违反以上条例,经口头劝告无效,再发书面通知限期改正,如还不思改过,经甲方信函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 七、协议期满,自动终止双方义务。 八、协议期间,如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可在签约地点处所管辖法院提出诉讼。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签约日期: 年 月日 【服装采购合同范本三】 甲方: 乙方: 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服装销售达成以下协议: 服装名称: 商标或品牌: 服装型号: 生产厂家: 数量: 单价: 总价: 大写 第一条 甲方保证提供的服装符合国家的相关质量要求或双方当事人约定标准。 第二条 A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 日内向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货物。 B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 日内向甲方支付全部货款的 %;乙方在收到货物后 日内向甲方付清剩余货款。 第三条 货物的交付采用乙方上门提货的方式。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如乙方没有尽本合同第二条B规定的义务,超过一个月的,按同期银行利率支付违约金。超过三个月的,乙方需按合同金额的20%为违约,甲方并有权解除合同。 第五条 乙方如对 提供的货物有异议的,应当在一个月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异议期从乙方提货时开始起算。否则构成甲方货物符合法定或约定质量的证据。 第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第八条 双方就本合同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在同等的法律效力。二者有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出卖人名称(章):买受人姓名(章): 【服装采购合同范本四】 xx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 与北京XX服装服饰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乙方 ) 就工服制作业务签订以下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名称、价格、数量。 后附详细报价单。此价格经双方认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条,交货地点及时间。 1地点:北京市XXXXXXX。 2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且乙方收到预付款后20日内。 第三条,加工形式。 1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服装款式及面料样品,经双方确认后,再进行批量生产。 2 采取乙方包工包料并提供全部辅料的方式。 3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乙双方依据订货清单进行清点验收,并办理交接签字手续。 第四条,甲方责任。 1甲方通过服装款式及面料后,在合同生效及执行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改。 2 甲方定好量体时间,保证人员齐全。 3 按此合同付款日期,按时付款。 第五条,乙方责任。 1 乙方须保证产品质量,如有制作问题,乙方须负责修改。 2 按此合同交货日期,按时交货。如未按时交货,甲方将扣除乙方千分之二/每日的货款作为违约金。 第六条,结算方式。 1支票结算。此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甲方须预付百分之五十的货款给乙方。 2 终结付款额,依据实际制衣件数,经双方认可后的款额支付。 3甲方收到物并验收合格后,须在三十日内付清乙方全部货款。如有延误,每日须加付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第七条,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到全部货款结清之日为止。 第八条,此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一方在有效期内欲终止合同,需赔偿对方百分之三十的货款作为违约金。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业务代表: 乙方业务代表: 甲 方 盖 章: 乙 方 盖 章: 日 期: 日 期: 劳动合同纠纷时常出现在我们身边,那你又是否知道最好的劳动纠纷处理方法是啥?小编这有五种劳动纠纷处理方法介绍给大家, 劳动合同简介: 劳动合同的作用 1、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以劳动合同作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势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这是由于劳动过程是非常复杂的也是千变万化的,不同行业,不同单位合同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各不相同,国家法律法规只能对共性问题做出规定,不可能对当事人的具体权利义务做出规定,这就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 2、劳动合同是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深感经营或工作需要确定录用劳动者的条件和方式数量,并且通过签订不同类型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发挥劳动者的特长合理使用劳动力。 3、劳动合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这既是对合同主体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有助于提高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因为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有利于稳定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的类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单项劳动合同”。 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原劳动法规定的长期合同。 三、单项劳动合同,即没有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处理劳动合同争议的依据 由于劳动合同的内容比较广泛,包括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条件等等,所以处理劳动合同争议适用的法律规范性文件也很广泛,主要有劳动法、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私营企业劳动管理暂行规定、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及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集体合同规定、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等。 劳动合同纠纷的五种处理方法 劳动合同纠纷有多种,其中包括因订立劳动合同而引起的劳动纠纷,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引起的劳动纠纷,因变更劳动合同而引起的劳动纠纷,因终止劳动合同而引起劳动纠纷,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引起的劳动纠纷等。处理因不同原因引起的劳动纠纷,有各自不同的具体要求。 一、因订立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纠纷的处理 对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订立劳动合同而发生劳动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当弄清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因,在分清当事人责任的基础上,要求有过错的一方向受损失的一方提供一定的补偿,并督促双方依法补签劳动合同,台双方无意继续合作,则解除劳动合同。 对于由他人代签劳动合同发生的劳动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查明代签的原因,并审查劳动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对内容合法的,责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重签劳动合同;对内容不合法的,应宣布合同无效。 对于芝者隐瞒真实情况,导致用人单位误解而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发生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对用人单位查明事实真相后,对不符合用工条件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应当予以维持。 对于不符合合法有条件的劳动合同发生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当宣布劳动合同无效,然后视违法程度责成任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于订立方式不合法的劳动合同发生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分别情况作出处理。内容合法,只是订立方式不合法后般应认定合同有效,并督促双方补签劳动合;内容和订立方式均不合法的,应认定该合同无效,并按无效合同的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二、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发行的劳动合同纠纷的处理 对于不履行劳动合同引起劳动合同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搞清不履行劳动合同的原因,对用人单位无过错的,督促劳动者依照有关规定寻求合理的解决办法;对用人单位有过错的,在要求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的同时,可以裁定用人单位赔偿劳动者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对于履行劳动合同中一方违约引起劳动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对不履行俣同的劳动者首先应说服教育,督促其履行劳动合同,对仍拒不履行劳动俣同的劳动者,应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对不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劳动争议仲裁机关应当依法裁定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对于因赔偿问题引起劳动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查明劳动合同中的赔偿条款是否合法,并对合法的内容予以保护。 对于第三方干预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引起劳动合同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追究有过错的第三方的法律责任。 三、因变更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合同纠纷的处理 对于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规定,单方面要求用人单位变更其劳动岗位、工种或不符合劳动合同约定的上岗条件而要求上岗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驳回劳动者的申诉,维持用人单位对此作出的处理决定。 对于用人单位擅自决定改变劳动者的劳动岗位、工种的,对于正常的工作调动,应依法确认用人单位的调动有效;对属于非法调动的,要求用人单位改变决定,恢复劳动者的劳动岗位,并补偿劳动者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对于用人单位违反法定程序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当确认用人单位的变更行为不合法,并促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重新协商具体变更事项。 四、因终止劳动合同而发生劳动合同纠纷的处理 对于用人单位不允许到期劳动合同终止引起劳动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支持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请求,对合同期限内劳动者没有实际履行的,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合情合理地处理双方的其他正当要求。 对于用人单位附加条件,不允许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而引起劳动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查明该附加条件是否双方约定,在法律上是否成立,然后根据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告终止的法律规定,裁定劳动合同终止。 对于劳动合同终止后续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按照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情况下,可以续订合同的规定要求来处理,对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依法支持劳动者的请求。 对于合同到期后既不续订又不终止劳动合同引起劳动纠纷的,因合同双方都有责任,对这种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法律不予保护,所以,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依法支持终止劳动合同的申请,由此而导致的其他争执,则由其他法律予以调整。 五、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发生合同纠纷的处理 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明确: 解除劳动合同是否为合法有效,适用劳动法规是否得当,认定事实是否有偏差,是否有根据。 将劳动合同的解除与行政处分区分开来,有些行政处分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有些行政处分则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过失违纪一般不应解除劳动合同;违纪事实未查清的不能适用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初次轻微违纪未进行教育的,不适用解除劳动合同规定。 把握违约与解除劳动合同的界限,解除劳动合同是因为用人单位或劳动者违约在先引起的,违约在先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当事人一方违约在先,另一方据此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如果一方故意制造违约条件,并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则是非法的。 湖南省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范本适用于湖南短期务工或是工作的劳动合同,合同起效期间双方都可主动提出停止劳动关系,本文(湖南省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范本)由整理发布,希望本文能对您有所帮助。 【湖南省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范本一】 编号: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性质: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制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和工作内容 第一条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期限为 年(月)。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二、工作时间 第四条 乙方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个小时,具体日工作时间由甲乙双方约定。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五条 甲方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及劳动保护用品,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六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技术工作岗位的,乙方应持证上岗。 第八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漠视乙方安全健康和不道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四、劳动报酬 第九条 乙方的小时工资标准为 元,(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条 甲方每周星期 以法定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 第十一条 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于乙方小时工资标准300%的工资报酬。 五、社会保险待遇 第十二条 甲方支付的小时工资中已包含其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乙方可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自主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 第十三条 甲方依照国家和地方规定,为乙方办理工伤保险和缴纳工伤保险费,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负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相关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十六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七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在任何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提前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期满后,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双方应及时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或延续手续。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一条 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二条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三条 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给对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赔偿。 第二十四条 因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由过错方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 元。 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二十五条 其他违约责任 十、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七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 乙方:(签名) 续订劳动合同情况: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续订至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湖南省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范本二】 合同编号:_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 地址:_ 性质: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 乙方(劳动者)姓名:_ 性别:_ 出生年月:_ 家庭住址:_ 居民身份证号码: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和工作内容 第一条 本合同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期限为_年(月)。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担任_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二、工作时间 第四条 乙方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个小时,具体日工作时间由甲乙双方约定。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五条 甲方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及劳动保护用品,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六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技术工作岗位的,乙方应持证上岗。 第八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漠视乙方安全健康和不道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四、劳动报酬 第九条 乙方的小时工资标准为_元,(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条 甲方每周星期_以法定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 第十一条 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于乙方小时工资标准300%的工资报酬。 五、社会保险待遇 第十二条 甲方支付的小时工资中已包含其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乙方可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自主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 第十三条 甲方依照国家和地方规定,为乙方办理工伤保险和缴纳工伤保险费,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负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相关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十六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七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在任何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提前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八、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湖南省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范本三】 编号: 号 甲方:用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 性别: 年龄: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文化程度: 技术等级: 身份证号码: 健康状况: 法定代表人:(签章) 劳动 者: 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公章): 鉴证员(签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时间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工作时间:上午 点 分至 点 分;下午 点 分至 点 分。 二、工作内容 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安排的 工作(岗位),工作质量应达到 标准。 三、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劳动者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用人单位必须按时足额以货币形式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日(或小时)工资为 元。工资结算期限为 (小时、日、周、月)。 甲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等待遇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劳动保护用品和劳动工具。 2、用人单位负责对劳动者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3、乙方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 五、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其他事项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被废止或修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合同终止甲方依法可不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甲、乙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甲方不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九、特别约定 1、乙方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不得影响本劳动合同的履行。 2、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3、乙方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三日内,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4、乙方确认,甲方已如实告知乙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5、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包括员工手册)作为本合同附件一并执行,乙方确认已充分阅读甲方规章制度并愿意遵照执行。 6、乙方确认,甲方有关文书在无法直接送达给乙方的情形下(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拒收、下落不明等情形),乙方在本合同中填写的住址为甲方邮寄送达地址。 十、劳动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延伸阅读】 一、非全日制用工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近日,郭女士与一家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郭女士每周五抽出3小时到公司进行一次大扫除,每次工资80元,且当即结清。1个月后,郭女士觉得该项工作很累且收入较低,遂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但公司以郭女士没有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导致公司一时难于找到合适人选为由,要求其赔偿损失。 评析:虽然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以及竞业限制义务,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可该法还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本案中,从表面看来,郭女士突然单方即行解除劳动合同,似乎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当担责,但郭女士属于非全日制用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是她的权利。因此,公司无权要求其进行赔偿。 二、非全日制用工要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 案例:某企业食堂自开始投入使用,其工作人员就一直采用非全日制的用工形式。入职时公司统一与他们签订了期限为5年的小时工合同。临近合同到期,食堂师傅们的表现都深得员工的赞扬,对公司来讲食堂也确实是不可或缺的一个组成部分,所以没有其他因素的影响,公司应该会继续录用这批人员。但听闻合同连续签订两次,如果员工要求建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能拒绝,人力资源部在续签什么类型的合同上犯了难,这即将面临的合同续签还能否延续非全日制的用工形式;第二次签订之后或者连续用工满10年的员工是否就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提示: 提示一:采用非全日制用工的方式必须符合法定条件。 要确定非全日制用工是否有必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必须先要确实证明这些员工符合非全日制员工的身份要件,即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且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等。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由此可见,非全日制用工的形式并不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必须要件,用人单位可以签也可以选择不签,无需承担不签书面合同双倍工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责任。既然连合同都可以不签,自然不受合同期限的约束,况且即使签订合同约定了双方的服务时间,由于法律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劳资双方都可以随时终止用工,除非双方特别约定终止条件,期限对这种独特的用工形式来讲都不会产生约束作用,非全日制用工的合同关系与一般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因此有着很大差别。同时,非全日制用工是法律明文规定的一种用工形式,如果在第一次的服务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需要继续沿用这种用工形式,可以与员工继续续订非全日制用工的协议。 提示二: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即使出现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者连续两次签订劳动合同、或其他出现签订无规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也无需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旨在维持劳动关系的稳定性。如果一个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工作了十年,就能说明他已经能够胜任这份工作,而用人单位的这个工作岗位也确实需要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劳动法中的一般规定多适用于全日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是劳动关系的一种特殊形式,其作用在于适应用人单位灵活用工和劳动者自主择业的需要,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雇,不需要任何理由,也不需要任何补偿,这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意义恰恰相反,如果非全日制用工也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在本质和设立宗旨上违背了两种用工形式的意义。 操作: 非全日制用工是一种特殊的用工方式,必须具备非全日制用工的法定条件,当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发生变化,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根据需要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避免造成经济损失。 虽然法律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但由于非全日制用工形式具有不同于全日制用工的特殊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只有订立书面合同才能明确用工形式,有效避免劳资争议的发生。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29 /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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