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及法律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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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及法律风险防范主讲人: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 李栋梁律师 文景志律师 (2012年4月27日星期五)第一章 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意义建设工程项目包括了策划、勘察、设计、采购、 施工、竣工验收、审计及后评估等过程。项目管 理是指运用系统的理论和方法,对项目进行计划、 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等专业化活动。项目管 理是一项复杂、全面的系统工程,在项目管理中, 合同管理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项目合同管理过程中,根据项目特点制定合理、 有效的合同管理流程,有利理清合同管理的思路, 明确各类合同主体的责任和义务,加强项目沟通 和协调,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通过加强项目合 同管理,制定和实施合同管理制度,有利于规范、 约束项目建设行为,帮助建设单位维护自身合法 权益、防控法律风险,促进实现项目建设目标。第二章 项目合同管理范围一、土地类合同 建设工程项目涉及的土地类合同有以下几种: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临时用地合同; 3、地役权合同; 4、拆迁补偿合同。二、建设工程类合同 1、勘察合同:是发包人支付勘察费用,承包人 交付地质、地勘、测绘、水文资料的合同。勘察 合同,具有技术合同和委托合同的双重属性,是 发包人委托具有勘察资质承包人,以完成一定技 术含量的勘察资料为标的的合同。2、设计合同:是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承包人交 付设计资料和图纸的合同。由于设计可以细分概 念设计、总体设计、基础设计、详细设计、施工 图设计等,设计合同可以进一步以设计内容为标 的进行分类。设计合同也同样具有技术合同和委 托合同的双重属性。3、施工合同:是发包人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完 成施工任务的合同。施工可以分为场平(土石方 开挖、回填、强夯)、边坡治理、主体结构、装 修装饰、道路、桥梁、隧道、检测、石油钻井等。 施工合同的具体表现最为丰富。4、安装合同:实际是施工合同的一种,但在建设 工程项目中,鉴于安装工程以大型成套设备的安 装和调试运行为主,以其技术的独特性,安装合 同就从施工合同中独立出来,成为建设工程类合 同中的一个重要分支。 安装合同可以细分为设备和仪器、仪表安装、线 路铺设、管线焊接、利旧设备拆除等。5、监理合同:是发包人支付监理费用,监理人 发包人委托对承包人施工质量、进度、费用、安 全等进行监督的合同。监理合同框架下,形成了 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三角关系。我国目前实 行的是强制监理制,对于国家重点工程、国有建 设单位或动用国有资金建设的工程,都必须严格 实行监理制。从这种意义上讲,监理合同是一种 法定的合同。6、监造合同:是发包人支付监造费用,受托人 到设备制造厂商实地监督制造人为发包人制作设 备工程的合同。监造合同也可视为一种监理合同。 但监造不是法律强制要求,建造人也没有国家强 制性资质规定,因而更接近一般委托合同。7、总承包合同:是发包人支付工程总承包费用, 总承包人完成全部工程内容和任务的合同。工程 总承包是国际上建设工程项目运作的重要模式, 尤其在大型建设工程项目运用日益广泛。工程总 承包最主要的是设计、采购、施工三项内容都由 一个承包人,即总承包人在合同明确下来,由其 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三、采购类合同 以种类物和特定物划分:大宗通用物资采购合同 属于种类物采购合同,如通用标号的水泥、通用 规格的钢筋、通用型号的电缆等。专项物资采购 合同属于特定物采购合同。以设备类型划分:设备采购合同可分为通用设备 采购合同、专用设备采购合同、特殊设备采购合 同。通用设备(车辆)为买卖合同,如工程建设 所需的通用规格的生产装置、动力设备、通讯设 备、交通运输车辆等。为建设工程项目专门设计 制造的专用设备、特殊设备实为承揽合同。四、咨询论证类合同 1、委托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 2、安全评估合同, 3、环境评价合同(包括项目建成后环境影响评价), 4、职业卫生评价合同, 5、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6、地质灾害(山体滑坡、塌陷等)评价合同, 7、地震灾害评价合同, 8、防洪评价合同, 9、编制水土保护可行性报告合同, 10、压覆矿产资源评价合同, 11、编制林地使用可行性报告合同, 12、委托消防和人民防空评价合同等。五、技术类合同 1、成套技术转让合同, 2、工艺包转让合同, 3、为建设项目专门进行的技术开发合同, 4、大型设备配套的专利技术、专有技术许可使用合同, 5、工程项目整体运行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和培训合同。 6、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机构运作所需的技术合同有:管理 机构(项目部)办公和工作流系统、生产运行管理、财务 资金管理、物资管理、合同管理等方面的软件开发、技术 咨询服务等合同。六、劳动、劳务合同 1、项目法人、项目部人员聘用合同、借用合同, 2、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机构运作所需签订的劳动、 劳务合同, 3、承包商、分包商劳务分包合同, 4、承包商、分包商直接雇用劳务工、农民工合同。七、运输合同 1、建设单位、业主与承运人之间的运输合同; 2、承包商与承运人之间的运输合同、总承包商与 承运人之间的运输合同。八、融资、保险合同 建设资金的筹措和运用活动,需要涉及很 多金融、保险方面的合同。如果建设工程 项目管理机构是法人实体,在建设资金的 筹措活动中,就需要与商业银行或银团之 间签订贷款合同,贷款涉及股东担保合同、 第三方担保合同、建设项目抵押担保合同。就保险合同而言,在建设工程项目中有: 1、建设单位和承包商所投的雇主责任险合同, 2、勘察、设计、监理、咨询单位所投的职业责任 保险合同, 3、业主所投的在建工程财产保险合同, 4、业主所投建筑工程一切险合同, 5、业主所投安装工程一切险合同, 6、承包商所投施工设备和财产保险合同等。第三章 项目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一、建立合同管理模式,实现管理目标 合同管理模式是一种工作分解结构,它是用以展示工 作要素已经分配给了具体的组织单位。 项目合同管理的主要目标是: 1、对每一单位做出详细的时间与费用估计,形成进 度目标和费用目标; 2、确定项目需要完成的工作内容、质量标准和各项 工作的顺序; 3、估计项目全过程的费用,建立项目成本控制计划; 4、通过合同网络架构管理,建立项目质量控制计划。二、根据项目开发建设模式和承包方式,确定合 同管理模式 项目可采用的总承包方式,主要包括代建制、设 计-施工-交钥匙、施工总承包、管理总承包、单 位工程施工承包等,建设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实际 情况,确定项目承包方式。对于专项工程施工的 承包,如电梯工程、消防工程、玻璃幕墙,一种 是采用由建设单位直接管理,一种是由总包单位 管理。 建设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项目专项工 程的承包方式,进而确定相应的合同管理模式。三、根据项目总承包方式,确定设备、材料供货 的管理和模式 供货的范围、供货时间对于工程的进度有非常大 的影响。在设备材料的采购中主要有三类采购模 式: 1、建设单位采购。必须与施工单位讨论,明确 采购内容和交货时间。 2、建设单位指定采购。建设单位参与品牌与价 格考察,但由施工单位签订项目合同管理。 3、施工单位在监理监督下的自行订货采购。四、根据项目总承包方式,确定各类合同之间的 合同网络架构 总承包方式确定后,合同的主要控制目标,包括 质量目标、安全目标、费用目标、进度目标、职 业健康目标、环境保护目标等,可以根据总承包 方式来确定。其他的各类合同,应当围绕主要控 制目标和总承包方式来建立合同网络架构。第四章 项目合同管理流程与制度建设一、项目合同管理的原则 1、依法履行原则 2、诚实信用原则 3、全面履行原则 4、协调合作原则 5、维护权益原则 6、动态管理原则二、项目合同的横向管理 1、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2、统一归口管理制度 3、分工配合制度 4、考核制度三、项目合同的纵向管理 1、合同调查 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是: (1)忽视被调查对象的主体资格审查,准合同对象不具 有相应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或不具备特定资质, 与不具备代理权或越权代理的主体签订合同,导致合同无 效,或引发潜在风险; (2)在合同签订前错误判断被调查对象的信用状况,或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持续关注对方的资信变化,致使建 设单位蒙受损失; (3)对被调查对象的履约能力给出不当评价,将不具备 履约能力的对象确定为准合同对象,或将具有履约能力的 对象排除在准合同对象之外。2、合同谈判 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是: (1)忽略合同重大问题或在重大问题上做出不当 让步; (2)谈判经验不足,缺乏技术、法律和财务知识 的支撑,导致建设单位利益损失; (3)泄露本建设单位谈判策略,导致建设单位在 谈判中处于不利地位。主要管控措施: (1)收集谈判对手资料,充分熟悉谈判对手情况,做到知己 知彼; (2)研究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监管、产业政策、同类产 品或服务价格等与谈判内容相关的信息,正确制定本建设单 位谈判策略; (3)关注合同核心内容、条款和关键细节,具体包括合同标 的的数量、质量或技术标准,合同价格的确定方式与支付方 式,履约期限和方式,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方法、合同变 更或解除条件等; (4)对于影响重大、涉及较高专业技术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 同,组织法律、技术、财会等专业人员参与谈判,充分发挥 团队智慧,及时总结谈判过程中的得失,研究确定下一步谈 判策略;(5)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家参与相关工作,并充分了解 外部专家的专业资质、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情况; (6)加强保密工作,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7)对谈判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参与谈判人员的主要意 见,予以记录并妥善保存,作为避免合同舞弊的重要手段 和责任追究的依据; (8)在谈判过程中,未经授权批准,相关经办人员不得 向对方当事人作出超过权限的实质性答复或承诺; (9)牢记谈判就是交换,不是让步。谈判的最终目的是 双赢。3、合同文本拟定 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是: (1)选择不恰当的合同形式; (2)合同与国家法律法规、行业产业政策、建设单位总 体战略目标或特定业务经营目标发生冲突; (3)合同内容和条款不完整、表述不严谨准确,或存在 重大疏漏和欺诈,导致建设单位合法利益受损; (4)有意拆分合同规避合同管理规定等; (5)对于合同文本须报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或备案 的,未履行相应程序。主要管控措施: (1)建设单位对外发生经济行为,除即时结清 方式外,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2)严格审核合同需求与国家法律法规、产业 政策、建设单位整体战略目标的关系,保证其协 调一致; (3)考察合同是否以生产经营计划、项目立项 书等为依据,确保完成具体业务经营目标; (4)合同文本一般由业务承办部门起草,法律 部门审核;重大合同或法律关系复杂的特殊合同 应当由法律部门参与起草;(5)国家或行业有合同示范文本的,可以优先选用,但对 涉及权利义务关系的条款应当进行认真审查,并根据实际 情况进行适当修改; (6)各部门分工配合,保证合同内容和条款的完整准确(7)通过统一归口管理和授权审批制度,严格合同管理;(8)由对方起草的合同,建设单位应当认真审查,确保 合同内容准确反映建设单位诉求和谈判达成的一致意见;(9)对建设单位制定的格式合同,尽提示、说明义务;(10)合同文本须报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或备案的, 应当履行相应程序。4、合同评审 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是: (1)合同审核人员因专业素质或工作态度原因未 能发现合同文本中的不当内容和条款; (2)审核人员虽然通过审核发现问题但未提出恰 当的修订意见; (3)合同起草人员没有根据审核人员的改进意见 修改合同,导致合同中的不当内容和条款未被纠 正。主要管控措施: (1)审核人员应当对合同文本的合法性、经济性、可行 性和严密性进行重点审核,关注合同的主体、内容和形式 是否合法,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建设单位的经济利益,对方 当事人是否具有履约能力,合同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和 争议解决条款是否明确等 (2)建立会审制度,对影响重大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 文本,组织财会部门、内部审计部、法律部、业务关联的 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内部相关部门应当认真履行职责; (3)慎重对待审核意见,认真分析研究,慎重对待,对 审核意见准确无误地加以记录,必要时对合同条款作出修 改并再次提交审核。5、合同签署 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是: (1)超越权限签订合同; (2)合同印章管理不当; (3)签署后的合同被篡改; (4)因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主要管控措施: (1)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与对方当事人签署合 同。 (2)严格合同专用章保管制度。 (3)采取恰当措施,防止已签署的合同被篡改(4)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6、合同履行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是:(1)建设单位;主要管控措施:(1)强化对合同履行情况及效果的;7、合同结算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是:(1)违反合同;主要管控措施:(1)财会部门应当在审核合同条款;8、合同登记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是:合同档案不全,;9、合同管理的后评估合同作为建设单位承担独立民;第五章项签署的合同被篡改 (4)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批 准、登记等手续。6、合同履行 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是: (1)建设单位或合同对方当事人没有恰当地履行合同中 约定的义务; (2)合同生效后,对合同条款未明确约定的事项没有及 时协议补充,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能及时发现已经或可能导致 建设单位利益受损情况,或未能采取有效措施; (4)合同纠纷处理不当,导致建设单位遭受外部处罚、 诉讼失败,损害建设单位利益、信誉和形象。主要管控措施: (1)强化对合同履行情况及效果的检查、分析 和验收。 (2)对合同对方的合同履行情况实施有效监控。 (3)根据需要及时补充、变更甚至解除合同。 (4)加强合同纠纷管理。7、合同结算 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是: (1)违反合同条款,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金额 或方式付款; (2)疏于管理,未能及时催收到期合同款项; (3)在没有合同依据的情况下盲目付款等。主要管控措施: (1)财会部门应当在审核合同条款后办理结算业 务,按照合同规定付款,及时催收到期欠款 (2)未按合同条款履约或应签订书面合同而未签 订的,财会部门有权拒绝付款,并及时向建设单 位有关负责人报告。8、合同登记 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是:合同档案不全,合同泄密, 合同滥用等。 主要管控措施: (1)加强合同登记管理。 (2)建立合同文本统一分类和连续编号制度。 (3)加强合同信息安全保密工作。 (4)规范合同管理人员职责,明确合同流转、 借阅和归还制度。9、合同管理的后评估 合同作为建设单位承担独立民事责任、履行权利 义务的重要依据,是建设单位管理活动的重要痕 迹,也是建设单位风险管理的主要载体,为此, 合同管理内部控制指引强调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合 同管理的后评估制度。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合同履 行情况评估制度,至少于每个季度、每年年末对 合同履行的总体情况和重大合同履行的具体情况 进行分析评估,对分析评估中发现合同履行中存 在的不足,应当及时加以改进。第五章 项目合同的若干具体法律风险及防范一、施工合同无效情形下,工程价款的确定 司法实践(重质量、轻效力): 1、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只要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就应 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来结算工程价款。 2、合同无效、工程未竣工,但只要已施工部分经验收合 格,就应参照合同约定来结算工程价款。 3、工程不合格,但经修复合格的,都应参照合同约定来 结算工程价款。 4、不管承包人是否要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都应当 按照当事人合同的约定来结算工程价款。二、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情形下,开发商 的责任 风险: 实际施工人、挂靠施工人也可以直接起诉发包人。 防范措施: 1、确定承包人项目部管理人员; 2、提供管理人员过往的劳动合同、社保清单、 工资单; 3、约定视为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的情形。 4、约定违约责任:拒绝支付工程款、解除合同。三、承包人以劳务分包名义将建设工程分包的风险 识别劳务分包: 1、看承包项目的范围 2、看承包的方式四、承包人以内部承包名义将工程装包、 挂靠的风险 识别内部承包: 1、看资产:是否独立产权。 2、看财务:是否独立核算。 3、看人事:是否独立任免、调动、聘用。五、“黑白合同”的适用条件1、仅在依法必须招投标的项目中适用。 2、工程价款结算应当依照“白合同”约定。 3、施工方承诺的价款优惠本质上是“黑合同”, 无效。六、合同履行过程中往来文书的效力认定 风险: 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当事人的施工负责人、工 程监理、现场代表、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的签字,就 可以认定其法律效力。 防范措施: 1、限定传真号码、电子邮箱。 2、限定传真的效力。 3、对引起工期顺延、工程款增加等后果的往来文书限定 特别的生效条件。七、现场签证管理不严的风险 风险: 1、现场签证可以直接作为结算凭据。如进行合同审价, 审价部门对签证不作另行审查。 3、诉讼中作为直接证据,直接认定工程量、工程价款。 风险防范措施: 1、约定签证必须连续编号。 2、约定申请签证的期限,过期视为放弃。 3、涉及工程量、价款变更的,只能依据申请时所附的 资料;指定印章,并规定多人签字方为有效。 4、约定有异议时,不得拒不执行有关的设计变更,否 则视为违约。八、建材差价调整的风险 风险: 即使约定对工程总价或材料价格实行包干,但如 果因情势变更导致建材价格大幅上涨而明显不利 于承包人的,承包人仍可请求增加工程款。 风险防范措施: 1、在合同价款条款中,将风险范围量化明确, 列明风险费包含了物价波动的幅度比例。 2、在施工合同中预设建设单位因工、料、机费 上涨停工免责的条款。九、工程价款结算“以送审价为准”的风险风险: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规定,发包人对 承包人提交的决算报告在规定期限内不予答复的, 视同认可。 。注意陷阱条款: 1、发包人在承包人送审60天内审价结束,逾期按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16条规定处理。2、在示范文本专用条款第3.2条需要明示的法律、 行政法规中加入结算办法或计价办法, 在其他条款约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未约定事宜 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明示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处理。”十、承包人不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移交相关工程建设竣工资料的风险案例:2004年,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甲方)与中铁建工集团 有限公司(乙方)签订“华浩源”A区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该 项工程的固定总造价为43497869.34元。工程建设实际完成后,甲方 曾多次敦促乙方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但其以清单漏项、实际工程款数 额差距较大为由拒绝办理。导致甲方已预售的201套商品房无法入伙, 须向业主承担1411826.78元违约金的赔偿责任,且每日都在增加中。 甲方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乙方完成办理华浩源A区的竣工验收手续、 移交竣工资料、赔偿延期入伙的违约金损失14411826.78元。 法院认为,原告的起诉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防范措施: 约定有争议的,按争议解决机制解决,无论发包 人是否违约,承包人不得拖延理竣工验收手续, 移交相关工程建设竣工资料。否则,承担延期入 伙的损失。十一、承包人的工程质量保修期短于开发 商对业主的保修期的风险 风险: 1、两种保修期的起算日期不同; 2、两种保修期的期限不同。 防范措施: 有针对性地延长承包人的工程质量保修期。十二、工程未经验收即实际使用的风险 风险: 使用部分的工程质量视为符合约定。 承包人只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责 任。十三、承包人请求法院拍卖工程,优先受偿的风 险 风险: 1、优先受偿权的行使不受合同效力的影响。 2、优先受偿权的行使,不以建设工程是否竣工 为限。 3、分包人或实际施工人也享有优先受偿权。 4、工程款债权转让后,受让人也享有优先受偿 权。 防范措施: 约定排除优先受偿权。十四、独立保函无效的风险 例: 鉴于:,我行兹出具以贵方为收益人的 本履约保函,其性质为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 四本保函的效力以及本行在本保函项下对贵方 承担的义务和责任是完全独立的,并不取决于任 何交易、合同/协议、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合 同)的存在或有效性,也不取决于本保函中未列 明的任何条款或条件,并且不受对基础合同及/或 贵方与申请人之间的任何协议所作的任何变更、 补充,终止或提前/延迟终止的影响。防范措施: 1、不建议约定“独立保函”; 2、约定“基础合同”被认定为无效、被撤销、 被解除的,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经济责任承担连 带责任。? ?十五、合同条款对同一事项重复约定、互相矛盾的风险 案例:华宝大厦装修工程合同违约责任条款: 第22.3条:甲方不按时支付工程款,乙方在约定时间10天后向甲方发 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经乙方 同意并签署协议,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款。 第31.2条: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 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其违约导 致乙方增加的经济支出和从应付款之日起计算的应支付款项利息等。 第32条: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支付各种费用、顺延 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以按规定向甲方索赔 第39.2条:由于甲乙任何一方不能按所签合同履行,导致工程停建或 缓建,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实例:江山花园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 ? 8.5 暂停施工:发包人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 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全部或局部工程暂停施工,并在提出 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发包人 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直至发包人进一步的 指令。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 用,工期不予顺延。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承担承包 人因连续停工10天(含)以内暂停施工造成的损失,连续 停工10天以上时,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 8.6 工程施工过程中,因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累计停、窝工 在30天以内(包括30天),承包人不得要求任何费用的索 赔,但延误的工期可相应顺延。十六、照搬香港合同版本的风险 实例:房屋租赁合同: ? 14.1(2) 除本合同其他条款规定的乙方义务外, 乙方应保持该房屋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提供的装修、 设施和设备等的清洁完好及可使用状态。乙方因 未尽到妥善管理的义务及因乙方和乙方的建筑安 装或装修承包商、分包商及乙方所雇佣的人员的 原因导致房屋毁损、灭失,造成甲方或/和第三方 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二: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 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4.1(12)除非经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 得将该房屋用于或在该房屋内从事或经营下列生 意或事业:任何种类的养殖、工业或生产制造工 场、仓库、殡仪馆或殡葬用品销售、佛堂、道堂、 其他宗教场所、壁龛、招待所、宾馆、床位出租 等。?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七: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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