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地机公司财务管理分析(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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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域/洗地机公司财务管理分析洗地机公司财务管理分析目录一、 公司基本情况3二、 企业的组织形式4三、 企业设立的条件6四、 企业的分立9五、 企业购并的动机10六、 企业清算的原因和分类14七、 清算财产的分配16八、 投入类财务可行性要素的估算17九、 产出类财务可行性要素的估算24十、 静态评价指标的计算方法及特征25十一、 动态评价指标的计算及特征27十二、 银行借款33十三、 发行公司债券39十四、 企业资本金制度45十五、 筹资的分类51十六、 产业环境分析55十七、 以扫地机器人、洗地机为主的清洁电器增长迅猛55十八、 必要性分析56十九、 项目基本情况57二十、 经济效益60营业收入、税金及附加和增值税估算表60综合总成本费用估算表62利润及利润分配表64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66借款还本付息计划表68二十一、 进度计划方案69项目实施进度计划一览表70二十二、 投资方案71建设投资估算表73建设期利息估算表74流动资金估算表75总投资及构成一览表77项目投资计划与资金筹措一览表78一、 公司基本情况(一)公司简介未来,在保持健康、稳定、快速、持续发展的同时,公司以“和谐发展”为目标,践行社会责任,秉承“责任、公平、开放、求实”的企业责任,服务全国。公司在“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总体原则基础上,坚持优化结构,提质增效。不断促进企业改变粗放型发展模式和管理方式,补齐生态环境保护不足和区域发展不协调的短板,走绿色、协调和可持续发展道路,不断优化供给结构,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提质增效为中心,以提升创新能力为主线,降成本、补短板,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二)核心人员介绍1、罗xx,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0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12年4月至今任xxx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朱xx,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58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1994年6月至2002年6月任xxx有限公司董事长;2002年6月至2011年4月任xxx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6年11月至今任xxx有限公司董事、经理;2019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3、丁xx,中国国籍,1976年出生,本科学历。2003年5月至2011年9月任xxx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3年11月至2011年3月任xxx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4年4月至2011年9月任xxx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8年3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4、范xx,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1年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职称。2002年6月至2011年4月任xxx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03年11月至2011年3月任xxx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经理。2017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5、杨xx,1974年出生,研究生学历。2002年6月至2006年8月就职于xxx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8月至2011年3月,任xxx有限责任公司销售部副经理。2011年3月至今历任公司监事、销售部副部长、部长;2019年8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二、 企业的组织形式企业组织形式是指企业财产及其社会化大生产的组织状态,它表明一个企业的财产构成、内部分工协作与外部社会经济联系的方式。根据市场经济的要求,现代企业的组织形式按照财产的组织形式和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划分。国际上通常分类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企业。独资。独资企业,西方也称“单人业主制”。它是由某个人出资创办的,有很大的自由度,只要不违法,爱怎么经营就怎么经营,要雇多少人,贷多少款,全由业主自己决定。赚了钱,交了税,一切听从业主的分配;赔了本,欠了债,全由业主的资产来抵偿。我国的个体户和私营企业很多属于此类企业。合伙。合伙企业是由几个人、几十人,甚至几百人联合起来共同出资创办的企业。它不同于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的公司企业。它通常是依合同或协议凑合组织起来的,结构较不稳定。合伙人对整个合伙企业所欠的债务负有无限的责任。合伙企业不如独资企业自由,决策通常要合伙人集体做出,但它具有一定的企业规模优势。以上两类企业属自然人企业,出资者对企业承担无限责任。合伙企业的特点:(1)合伙企业法规定每个合伙人对企业债务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果一个合伙人没有能力偿还其应分担的债务,其他合伙人须承担连带责任)(2)法律还规定合伙人转让其所有权时需要取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有时甚至还需要修改合伙协议,因此其所有权的转让比较困难。公司。公司企业是按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出资者按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创办的企业。主要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指不通过发行股票,而由为数不多的股东集资组建的公司(一般由2人以上50人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其资本无须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在出让股权时受到一定的限制。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董事和高层经理人员往往具有股东身份,使所有权和管理权的分离程度不如股份有限公司那样高。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必向社会披露,公司的设立和解散程序比较简单,管理机构也比较简单,比较适合中小型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全部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或股权证)筹集资本,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企业法人(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其主要特征是:公司的资本总额平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每一股有一表决权,股东以其持有的股份,享受权利,承担义务。三、 企业设立的条件我国法律、法规规定不同企业设立的条件是不同的,具体内下:(一)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其中: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的,董事会成员为313人,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监事会,设1名执行董事,12名监事。(5)有公司住所。(二)申请设立一人有限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1)股东为一个自然人或者一个法人。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公司。一人有限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5)其他内容同有限责任公司。(三)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的条件(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公司”字样。(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额。(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四)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1)合伙人应为两个自然人;(2)有书面协议;(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额;(4)有合伙企业名称,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公司”字样;(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五)个体工商户设立的条件(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2)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额;(3)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四、 企业的分立分立是指一个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的法律行为。企业分立是母公司在子公司中所拥有的股份按比例分配给母公司的股东,形成与母公司股东相同的新公司,从而在法律上和组织上将子公司从母公司中分立出来。公司分立以原有公司法人资格是否消灭为标准,可分为新设分立和派生分立两种。1.新设分立新设分立,又称解散分立。指一个公司将其全部财产分割;解散原公司,并分别归入两个或两个以上新公司中的行为。在新设分立中,原公司的财产按照各个新成立的公司的性质、宗旨、业务范围进行重新分配组合。同时原公司解散,债权、债务由新设立的公司分别承受。新设分立,是以原有公司的法人资格消灭为前提,成立新公司。2. 派生分立派生分立,又称存续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将一部分财产或营业依法分出,成立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的行为。在存续分立中,原公司继续存在,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可由原公司与新公司分别承担,也可按协议由原公司独立承担。新公司取得法人资格,原公司也继续你留法人资格。公司分立的动机包括:满足公司适应经营环境变化的需要;消除“负协同效应”,提高公司价值;企业扩张;弥补购并决策失误或成为购并决策中的一部分;获取税收或管制方面的受益;避免反垄断诉讼。五、 企业购并的动机企业并购行为是在多种因素相互作用下的市场行为,并购动机也同样多样化,企业从最初的通过并购来实现企业扩张、扩大规模的并购动机逐步趋向于注重企业战略布局、优势互补、提高企业核心竞争能力,谋求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导向型并购动机。(1)市场导向型动机。以市场为导向,目的在于占领某地区或某领域的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扩大产品或服务的销售范围,增强市场势力和市场影响力。一方面通过并购目标市场已有企业,利用目标企业的资产、市场地位、生产能力、销售网络等快速进入和占领目标市场,扩大企业销售范围,减少竞争对手,快速实现企业的低成本扩张,从而提高盈利水平和盈利能力。(2)竞争导向型动机。通过并购可以消除潜在的竞争对手,收购产品同质的竞争对手或是生产替代产品的企业,稳固自身的市场地位,强化竞争优势,为企业以后的发展铺平道路,巩固和提高企业竞争能力的同时,也能够降低被其他企业并购的风险。(3)战略导向型动机。战略性转移,开拓新领域。通过并购新领域中的企业逐渐退出衰落的行业,开拓发展前景广阔的新行业,实现企业的战略转移;多元化经营,分散风险,主要通过混合并购的方式来实现:混合并购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没有直接交易关系的企业之间进行的并购,主要是相关行业、相关经营领域的并购行为,可以增强企业的市场实力;提高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实现企业持续发展。企业并购的目的主要在于战略性资源的整合及战略优势的实现,在共同的发展愿望和市场利益下取得核心资源的整合与协同提升和拓展企业核心竞争能力,保持企业长久的生命力和较强的盈利能力。(4)政策导向型动机税收对企业财务决策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合理避税往往成为某些企业并购的动机。(5)管理者利益驱动。主要原因有:当公司发展壮大时,公司管理层尤其是高层人员的威望也随之提高,这方面虽难以做量化的计算,但是毋庸置疑的: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经营人员的报酬通常也得以增加;管理层希望通过并购来扩张企业规模,使公司在不断变化的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或抵御其他公司的并购。我国企业的并购实践只有二十几年的历程,在向市场经济转型的社会经济背景下,起初政府行政性干预等非经济动机明显,政府推动和关注短期效应以及某些投机性并购行为是我国企业并购比较突出的特征。(1)政府及政策导向型动机。我国企业并购动机的政策导向性十分明显,尤其是在经济改革初期,其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消除企业亏损。在政府行政性干预下,优势企业收购亏损企业,带动亏损企业发展,避免企业破产影响社会安定和国家稳定,政府行政性的推动,使政府成为企业并购的直接参与者和主导力量,而经济规律难以发挥作用,并购往往收不到预期的效果,不利于企业的发展壮大。推动企业改组,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资源配置。在传统经济体制下,经济规律不能充分发挥作用,企业缺乏独立性,社会资源通过行政调配,结果往往是资源利用效率低、浪费严重,经济结构不合理,区域经济结构趋同,重复建设现象严重。为实现我国经济的快速转型,解决上述问题,企业并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优化企业资产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调整产业结构,加快处置不良资产,盘活国有资产存量,加快产业升级,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主导性的作用,提高我国整体经济实力。获取优惠政策。政府为了鼓励企业并购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优势企业通过并购亏损企业可以获得某些优惠政策如贷款优惠、减免税收和财政补贴等。(2)资源导向型动机。利用并购获取资金、技术、设备、管理经验、品牌、营销网络等资源是我国企业并购的主要动机之一。买壳或借壳上市。在我国企业融资渠道较为单一的情况下,上市成为一条获取发展资金主要而有效的渠道。但在我国上市额度是稀缺资源,公司上市需要非常严格的条件,因此买壳上市成为很多企业并购上市公司的主要动机。在获得壳公司的控制权之后,对壳公司进行整合,将优质资产注入壳公司,将不良资产剥离,改善财务状况使该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显著提高,使之达到配股标准实现上市融资。获取专项资源。企业往往为了取得厂房设备、土地、生产技术等进行并购,尤其是在企业的产品或市场扩展迅速,而企业资源相对缺乏时,获取资源要素成为我国企业并购的一个主要动机。(3)投机性动机预期效应。预期效应是指由于并购使股票市场对企业股票评价发生变化,从而对股票价格产生影响。并购对企业有重大影响是股票股权的一大基础,而股票投机又刺激了并购的发生,通过投机从并购市场上获得巨人的资本收益。收购低价资产。由于某些原因,目标企业的股价未能反映真实的价值或潜在价值,从而导致其股票价格低于资产的重置成本。并购方对目标公司进行资产分割整合再以高价卖出,充分利用被低估的资产获取并购收益。公司以低于目标公司经营价值的价格购得目标企业,经过包装改组从中谋取利益。财务性投机。这类并购行为不以生产经营为目的,而是获得股票让渡溢价或其他短期利益的投机性并购行为。通过并购后的有关交易,改变企业的财务指标,影响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避免上市公司被摘牌,继续维持公司的上市融资和配股的资格。(4)其他经济动机。主要包括扩大市场、获取关键技术等。六、 企业清算的原因和分类企业清算的含义指企业按章程规定解散以及由于破产或其他原因宣布终止经营后,对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并进行收取债权,清偿债务和分配剩余财产的经济活动。企业清算的原因(1)合同期满清算;(2)法律规定清算;(3)无法经营清算;(4)违法经营清算;(5)产权变动清算;(6)破产解散清算。企业清算的法律程序可分为:(1)普通清算,是由企业自行确定的清算人按照法律规定的一般程序进行清算,法院和债权人不直接干预,除破产清算外,其他清算一般都属于普通清算。(2)特别清算,是不能由企业自行组织清算,而是由法院出面直接干预,债权人参加并进行监督的清算,一般仅指破产清算。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1)通知、公告债权人。清算组成立后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2)申报债权。债权人应当在清算组成立之日起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自清算组公告之日起45日内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个别债权人清偿债务。(3)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清算组在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人民法院并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企业清算的分类:按企业清算的不同性质,可分为自愿清算、行政清算和司法清算。自愿清算的企业清算期内仍享有限制性权利;一般情况下,由企业内部人员组成清算机构自行清算;企业仍是独立的民事主体。行政清算:有关主管机关要负责组织清算机构并监督清算工作的进行。司法清算:司法清算是企业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人民法院依据债权人或债务人的申请宣告企业破产,并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清算机构对企业进行破产清算。按企业清算的不同原因,可分为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解散清算的情况有多种,按企业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是否届满,有期满解散清算和提前解散清算;按企业终止法人地位的程度不同,有完全解散清算和非完成解散清算。破产清算是企业资不抵债时,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组织清算机构对企业进行的清算。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二者的区别表现在:清算的性质不同;被清算企业的法律地位不同;处理利益关系的侧重点不同。二者的联系表现在:算的目的都是结束被清算企业的各种债权、债务关系和法律关系;在解散清算过程中,当发现企业资不抵债时应立即向法院申请实行破产清算。七、 清算财产的分配清算财产的分配顺序(1)支付企业清算期间为开展清算工作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即清算费用;(2)支付应付款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等;(3)缴纳所欠税款;(4)清偿其他各项无担保债务;(5)在投资者之间分配剩余财产。股份有限公司,应按优先股股份面值对优先股股东分配;优先股股东分配后的剩余部分,应按普通股股东的股份比例分配给普通股股东。如果剩任意财产不足全额偿付优先股股本,则按先股股东股份面值的比例分配。八、 投入类财务可行性要素的估算投入类财务可行性要素包括以下四项内容:(1)在建设期发生的建设投资;(2)在运营期初期发生的流动资金投资;(3)在运营期发生的经营成本(付现成本);(4)在运营期发生的各种税金(包括营业税金及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一)建设投资的估算建设投资是建设期发生的主要投资,可分别按形成资产法和概算法进行估算,本书只介绍第一种方法。形成资产法需要分别按形成固定资产的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费用和形成其他资产投资的费用和预备费四项内容进行估算,此法是估算精度较高、应用较为广泛的一种估算方法。1.形成固定资产费用的估算形成固定资产的费用是项目直接用于购置或安装固定资产应当发生的投资,具体包括: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和固定资产其他费用任何建设项目都至少要包括一项形成固定资产费用的投资。形成固定资产费用的资金投入方式,可根据各项工程的工期安排和建造方式确定。为简化计算,当建设期为零(即取得的固定资产不需要建设和安装)或建设期不到1年,且为自营建造时,可假定预先在建设起点一次投入全部相关资金;当建设期达到或超过1年,且为自营建造时,可假定在建设起点和以后各年年初分,投入相关资金;当建设期达到或超过1年,且为出包建造时,可假定在建设起点和建设期未分次投入相关资金。(1)建筑工程费的估算。建筑工程费是指为建造永久性建筑物和构筑物所需要的费用,包括场地平整,建筑厂房、仓库、电站、设备基础、工业窑炉、桥梁、码头、堤项:隧道:涵洞、铁路、公路、水库、水坝、灌区管线敷设、矿井开凿和露天剥离等项目工程的费用。可分别按单位建筑工程投资估算法、单位实物工程量投资估算法和概算指标投资估算法进行估算。(2)设备购置费的估算。广义的设备购置费是指为投资项目购置或自制的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各种国产或进口设备、工具、器具和生产经营用家具等应支出的费用。狭义的设备购置费则是指为取得项目经营所必需的各种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工具和其他装置应支出的费用。狭义设备购置费的估算。应按照设备的不同来源,分别估算国产设备和进口设备的购置费。工具、器具和生产经营用家具购置费的估算。工具、器具和生产经营用家具购置费,是指为确保项目投产初期的生产经营而第一批购置的,没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卡具、模具和家具应发生的费用。为简化计算,可在狭义的设备购置费的基础上,按照部门或行业规定的购置费率进行估算。(3)安装工程费的估算。需要吊装的设备,往往按需要安装设备的质量和单价进行估算;其他需要安装的设备通常按设备购置费的一定百分比进行估算。需要注意的是;按后者估算时,要注意核实购置设备合同中是否包括了安装所需材料,是全部还是只包括了部分(如从国外进口的石油化工设备中,一般都包括了部分安装材料)。(4)固定资产其他费用的估算。固定资产其他费用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可行性研究费、研究试验费、勘察设计费、环境影响评价费、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引进技术和引进设备其他费、工程保险费、工程建设监理费、联合试运转费、特殊设备安全监督检验费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及绿化费等。估算时,可按经验数据、取费标准或项目的工程费用(即:建筑工程费:广义设备购置费和安装工程费三项工程费用的合计)的一定百分比测算。2.形成无形资产费用的估算形成无形资产的费用是指项目直接用于取得专利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和特许权等无形资产而应当发生的投资,虽然商誉和著作权属于无形资产的范畴,但新建项目通常不涉及这些内容,故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对其不予考虑。形成无形资产费用的资金投入方式,通常假定在建设期取得时一次投入。(1)专利权和商标权的估算。在可行性研究中,应先确认项目是否通过外购或接受投资方式取得上述产权的合法所有权。如果只是短期取得某项专利权或商标的使用权,就不能将其作为无形资产进行评估;若可通过外购方式取得上述产权,则可按预计的取得成本估算;若属于投资转入,则可按约定作价或评价价进行估算。新建项目通常很少发生自创专利权和商标权的情况,若确有发生,可按成本法或市价法进行估算。(2)非专利技术的估算。可根据非专利技术的取得方式分别对待:若从外部一次性购入,可按取得成本估算;若作为投资转入,可按市价法或收益法进行估算。(3)土地使用权的估算。可按土地使用权的不同取得方式估算。如通过有偿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校,则应按照预计发生的取得成本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估算;若属于投资方投资转入的土地使用权,可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也可按公允价值估算。(4)特许权的估算。在项目可行性研究中,对项目有偿取得的永久或长期使用的特许权,按取得成本进行估算。3.形成其他资产费用的估算形成其他资产的费用是指建设投资中除形成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费用以外的部分包括生产准备费和开办费两项内容。生产准备费的资金投入方式,可假定在建设期末一次投入。开办费的资金投入方式,可假定在建设期内分次投入。(1)生产准备费的估算。生产准备费是指新建项目或新增生产能力的企业为确保投产期初期进行必要生产准备而应发生的费用,包括职工培训费、提前进厂熟悉工艺及设备性能人员的相关费用。生产准备费可按需要培训和预计培训费标准,以及需要提前进厂的职工人数和相关费用标准进行估算,也可按工程费用和生产准备费率估算。(2)开办费的估算。开办费是指在企业筹建期发生的、不能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也不属于生产准备费的各项费用,可按工程费用和开办费率估算。4.预备费的估算预备费又称不可预见费,是指在可行性研究中难以预料的投资支出,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预备费的资金投入方式,可假定在建设期末一次投入。(1)基本预备费的估算。基本预备费是指由于建设期发生一般自然灾害而带来的工程损失或为防范自然灾害采取措施而追加的投资,又称工程建设不可预见费。(2)涨价预备费的估算。涨价预备费是指为应付建设期内可能发生的通货膨胀而预留的投资,又称价格上涨不可预见费。涨价预备费通常要根据工程费用和建设期预计通货膨胀率来估算。(二)流动资金投资的估算流动资金投资可分别按分项详细估算法和扩大指标估算法进行估算,本书只介绍第一种方法。分项详细估算法,是指根据投资项目在运营期内主要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要素的最低周转天数和预计周转额分别估算每一流动项目的占用额,进而确定各年流动资金投资的种方法。流动资金投资属于垫付周转金,其资金投入方式也包括一次投入和分次投入两种形式。如果是一次投入,则假定发生在投产第一年末;如果是分次投入,则假定发生在投产后连续的若干年。(三)经营成本的估算不论什么类型的投资项目,在运营期都要发生经营成本,它的估算与具体的筹资方案无关。经营成本本来属于时期指标,为简化计算,可假定其发生在运营期各华的年未。(四)运营期相关税金的估算在进行财务可行性评价中,需要估算的运营期相关税金包括营业税金及附加和调整所得税两项因素。为简化计算,假定它们都发生在运营期各年的年末。1.营业税金及附加的估算营业税金及附加的估算,需要通盘考虑项目投产后在运营期内应缴纳的营业税、消费税、土地增值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等因素;尽管应缴增值税不属于营业税金的范畴,但在估算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时,还要考虑应缴增值税因素。2.调整所得税的估算调整所得税是项目可行性研究中的一个专用术语,它是为简化计算而设计的虚拟企业所得税额。3.关于增值税的说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不属于投入类财务可行性要素,也不需要单独估算。但在估算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时,要考虑应缴增值税指标。九、 产出类财务可行性要素的估算产出类财务可行性要素包括以下四项内容:(1)在运营期发生的营业收入;(2)在运营期发生的补贴收入;(3)通常在项目计算期末回收的固定资产余值;(4)通常在项目计算期末回收的流动资金。(一)营业收入的估算营业收入应按项目在运营期内有关产品的各年预计单价(不含增值税)和额预测销售量(假定运营期每期均可以自动实现产销平衡)进行估算。营业收入也属于时期指标,为简化计算,假定营业收入发生于运营期各年的年末。(二)补贴收入的估算补贴收入是与运营期收益有关的政府补贴,可根据按政策退还的增值税:按销量或工作量分期计算的定额补贴和财政补贴等予以估算。(三)固定资产余值的估算在进行财务可行性评价时,假定主要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等于运营期,则终结点回收的固定资产余值等于该主要固定资产的原值与其法定净残值率的乘积,或按事先确定的净残值确定;在运营期内,因更新改造而提前回收的固定资产净损失等于其折余价值与预计可变现净收入之差。(四)回收流动资金的估算当项目处于终结点时,所有垫付的流动资金都将退出周转,因此,在假定运营期内不存在因加速周转而提前回收流动资金的前提下,终结点一次回收的流动资金必然等于各年垫支的流动资金投资额的合计数。在进行财务可行性评价时,将在终结点回收的固定资产余值和流动资金统称为回收额。十、 静态评价指标的计算方法及特征(一)静态投资回收期静态投资回收期(简称回收期),是指以投资项目经营净现金流量抵偿原始总投资所需要的全部时间。它有“包括建设期的投资回收期”和“不包括建设期的投资回收期”两种形式。确定静态投资回收期指标可分别采取公式法和列表法。1.公式法公式法又称为简化方法。如果某一项目运营期内前若干年每年净现金流量相等,且其合计大于或等于建设期发生的原始投资合计,可按简化公式直接求出投资回收期。公式法所要求的应用条件比较特殊,包括:项目运营期内前若干年内每年的净现金流量必须相等,这些年内的净现金流量之和应大于或等于建设期发生的原始投资合计。如果不能满足上述条件,就无法采用这种方法,必须采用列表法。2.列表法所谓列表法是指通过列表计算“累计净现金流量”的方式,来确定包括建设期的投资回收期,进而再推算出不包括建设期的投资回收期的方法。因为不论在什么情况下,都可以通过这种方法来确定静态投资回收期,所以此法又称为一般方法。静态投资回收期的优点是能够直观地反映原始投资的返本期限,便于理解;计算也不难,可以直接利用回收期之前的净现金流量信息。缺点是没有考虑资金时间价值因素和回收期满后继续发生的净现金流量,不能正确反映投资方式不同对项目的影响。只有静态投资回收期指标小于或等于基准投资回收期的投资项目才具有财务可行性。(二)总投资收益率总投资收益率,又称投资报酬率,是指达产期正常年份的年息税前利润或运营期年均息税前利润占项目总投资的百分比。总投资收益率的优点是计算公式简单;缺点是没有考虑资金时间价值因素,不能正确反映建设期长短及投资方式和回收额的有无等条件对项目的影响,分子、分母的计算口径的可比性差,无法直接利用净现金流量信息。只有总投资收益率指标大于或等于基准总投资收益率指标的投资项目才具有财务可行性。十一、 动态评价指标的计算及特征(一)折现率的确定在财务可行性评价中,折现率是指计算动态评价指标所依据的一个重要参数,财务可行性评价中的折现率可以按以下方法确定:第一,以拟投资项目所在行业(而不是单个投资项目)的权益资本必要收益率作为折现率,适用于资金来源单一的项目;第二,以拟投资项目所在行业(而不是单个投资项目)的加权平均资金成本作为折现率,适用于相关数据齐备的行业;第三,以社会的投资机会成本作为折现率,适用于已经持有投资所需资金的项目;第四,以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定期发布的行业基准资金收益率作为折现率,适用于投资项目的财务可行性研究和建设项目评估中的净现值和净现值率指标的计算;第五,完全人为主观确定折现率,适用于按逐次测试法计算内部收益率指标。本章中所使用的折现率,按第四种方法或第五种方法确定。关于财务可行性评价中使用的折现率,必须在理论上明确以下问题:第一,折现率与金融业务中处理未到期票据贴现中所使用的票据贴现率根本不是一个概念,不得将两者相混淆,最好也不要使用“贴现率”这个术语;第二,在确定折现率时,往往需要考虑投资风险因素,可人为提高折现率水平,而反映时间价值的利息率或贴现率则通常不考虑风险因素;第三,折现率不应当也不可能根据单个投资项目的资本成本计算出来。因为在财务可行性评价时,不是以筹资决策和筹资行为的实施为前提。筹资的目的是为了投资项目筹措资金,只有具备财务可行性的项目才有进行筹资决策的必要,所以投资决策与筹资决策在时间顺序上不能颠倒位置,更不能互为前提。除非假定投资决策时项目所需资金已经全部筹措到位,否则,对于连是否具有财务可行性都不清楚的投资项目,根本没有进行筹资决策的必要,也无法算出其资本成本。即使已经持有投资所需资金的项目,也不能用筹资形成的资本成本作为折现率,因为由筹资所形成的资本成本中只包括了资金供给者(原始投资者)所考虑的,向筹资者进行投资的风险,并没有考虑资金使用者(企业)利用这些资金进行直接项目投资所面临的风险因素。(二)净现值净现值,是指在项目计算期内,按设定折现率或基准收益率计算的各年净现金流量现值的代数和。计算净现值指标可以通过一般方法、特殊方法和插入函数法三种方法来完成。1.净现值指标计算的一般方法具体包括公式法和列表法两种形式。(1)公式法。本法是指根据净现值的定义,直接利用理论计算公式来完成该指标计算的方法。(2)列表法。本法是指通过在现金流量表计算净现值指标的方法,即在现金流量表上,根据已知的各年净现金流量,分别乘以各年的复利现值系数,从而计算出各年折现的净现金流量,最后求出项目计算期内折现的净现金流量的代数和,就是所求的净现值指标。2.净现值指标计算的特殊方法本法是指在特殊条件下,当项目投产后净现金流量表现为普通年金或递延年金时,可.以利用计算年金现值或递延年金现值的技巧直接计算出项目净现值的方法,文称简化方法。由于项目各年的净现金流量属于系列款项,所以当项目的全部原始投资均于建设期投入,运营期不再追加投资,投产后的净现金流量表现为普通年金或递延年金的形式时,就可视情况不同分别按不同的简化公式计算净现值指标。净现值指标的优点是综合考虑了资金时间价值、项目计算期内全部净现金流量信息和投资风险;缺点在于:无法从动态的角度直接反映投资项目的实际收益率水平,与静态投资回收期指标相比,计算过程比较烦琐。只有净现值指标大于或等于零的投资项目才具有财务可行性。(三)净现值率净现值率,是指投资项目的净现值占原始投资现值总和的比率,亦可将其理解为单位原始投资的现值所创造的净现值。净现值率的优点是可以从动态的角度反映项目投资的资金投入与净产出之间的关系,计算过程比较简单;缺点是无法直接反映投资项目的实际收益率。只有该指标大于或等于零的投资项目才具有财务可行性。(四)内部收益率内部收益率,是指项目投资实际可望达到的收益率。实质上,它是能使项目的净现值等于零时的折现率。计算内部收益率指标可以通过特殊方法、一般方法和插入函数法三种方法来完成。1.内部收益率指标计算的特殊方法该法是指当项目投产后的净现金流量表现为普通年金的形式时;可以直接利用年仅现值系数计算内部收益率的方法,又称为简便算法。应用本法的条件十分苛刻,只有当项目投产后的净现金流量表现为普通年金的形式时才可以直接利用年金现值系数计算内部收益率。 2.内部收益率指标计算的一般方法该法是指通过计算项目不同设定折现率的净现值,然后根据内部收益率的定义所揭示 的净现值与设定折现率的关系,采用一定技巧,最终设法找到能使净现值等于零的折现率内部收益率的方法,又称为逐次测试逼近法(简称逐次测试法)。如项目不符合 直接应用简便算法的条件,必须按此法计算内部收益率。上面介绍的计算内部收益率的两种方法中,都涉及内插法的应用技巧,尽管具体应用 条件不同,公式也存在差别,但该法的基本原理是一致的,即假定自变量在较小变动区间内,它与自变量之间的关系可以用线性模型来表示,因而可以采取近似计算的方法进行处理。内部收益率的优点是既可以从动态的角度直接反映投资项目的实际收益率水平,又不受基准收益率高低的影响,比较客观。缺点是计算过程复杂,尤其当运营期内大量追加投资时,有可能导致多个内部收益率出现,或偏高或偏低,缺乏实际意义。只有当该指标大于或等于基准折现率的投资项目才具有财务可行性。(五)动态指标之间的关系在计算时也需要利用净现值的计算技巧。这些指标都会受到建设期的长短、投资方 式,以及各年净现金流量的数量特征的影响。所不同的是净现值为绝对量指标,其余为相对数指标,计算净现值和净现值率所依据的折现率都是事先已知的,而内部收益率的计算本身与基准折现率的高低无关。十二、 银行借款银行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借入的、需要还本付息的款项,包括偿还期限超过1年的长期借款和不足1年的短期借款,主要用于企业购建固定资产和满足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一)银行借款的种类1.按提供贷款的机构,分为政策性银行贷款、商业性银行贷款和其他金融机构贷款政策性银行贷款是指执行国家政策性贷款业务的银行向企业发放的贷款,通常为长期贷款。如国家开发银行贷款,主要满足企业承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资金需要;中国进出口信贷银行贷款,主要为大型设备的进出提供的买方信贷或卖方信贷;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主要用于确保国家对粮、棉、油等政策性收购资金的供应。商业性银行贷款是指由各商业银行,如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等,向工商企业提供的贷款,用以满足企业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包括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其他金融机构贷款,如从信托投资公司取得实物或货币形式的信托投资贷款,从财务公司取得的各种中长期贷款,从保险公司取得的贷款等。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一般较商业银行贷款的期限要长,要求的利率较高;对借款企业的信用要求和担保的选择比较严格。2.按机构对贷款有无担保要求,分为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信用贷款是指以借款人的信誉或保证大的信用为依据而获得的贷款。企业取得这种贷款,无须以财产作抵押。对于这种贷款,由于风险较高,银行通常要收取较高的利息,往往还附加一定的限制条件。担保贷款是指由借款人或第三方依法提供担保而获得的贷款。担保包括保证责任、财务抵押、财产质押;由此,担保贷款包括保证贷款、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保证贷款是指按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作为保证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借款时,按约定承担一定保证责任或连带责任而取得的贷款。抵押贷款是指按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而取得的贷款。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将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作为贷款担保的抵押品,可以是不动产、机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实物资产,可以是依法有权处分的土地使用权,也可以是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它们必须是能够变现的资产。如果贷款到期借款企业不能或不愿偿还贷款,银行可取消企业对抵押品的赎回权。抵押贷款有利于降低银行贷款的风险,提高贷款的安全性。质押贷款是指按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财产权利作为质押物而取得的贷款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主人将其动产或财产权利移交给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财务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或财产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作为贷款担保的质押品,可以是汇票、支票债券、存款单、提单等信用凭证,可以是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等有价证券,也可以是依 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等。3.按企业取得贷款的用途,分为基本建设贷款、专项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基本建设贷款是指企业因从事新建、改建、扩建等基本建设项目需要资金而向银行申请借入的款项。专项贷款是指企业因为专门用途而向银行申请借入的款项,包括更新改造技改贷款、大修理贷款、研发和新产品研制贷款、小型技术措施贷款、出口专项贷款、引进技术转让费、周转金贷款、进口设备外汇贷款、进口设备人民币贷款及国内配套设备贷款等。流动资金贷款是指企业为满足流动资金的需求而向银行申请借入的款项,包括流动基金借款、生产周转借款、临时借款、结算借款和卖方信贷。(二)银行借款的程序与保护性条款1.银行借款的程序(1)提出申请。企业根据筹资需求向银行书面申请,按银行要求的条件和内容填报借款申请书。(2)银行审批。银行按照有关政策和贷款条件,对借款企业进行信用审查;依据审批权限,核准公司申请的借款金额和用款计划。银行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公司的财务状况;信用情况;盈利的稳定性;发展前景;借款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抵押品和担保情况。(3)签订合同。借款申请获批准后,银行与企业进一步协商贷款的具体条件;签订正式的借款合同,规定贷款的数额、利率、期限和一些约束性条款。(4)取得借款。借款合同签订后,企业在核定的贷款指标范围内,根据用款计划和实际需要,一次或分次将贷款转入公司的存款结算户,以便使用。2.长期借款的保护性条款由于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的长期贷款金额高、期限长、风险大,因此,除借款合同的基本条款之外,债权人通常还在借款合同中附加各种保护性条款;以确保企业按要求使用借款和按时足额偿还借款。保护性条款一般有以下三类:(1)例行性保护条款。这类条款作为例行常规,在大多数借款合同中都会出现。主要包括:要求定期向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提交财务报表,以使债权人随时掌握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准在正常情况下出售较多的非产成品存货,以保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能力。如期清偿应缴纳税金和其他到期债务,以防被罚款而造成不必要的现金流失。不准以资产做其他承诺的担保或抵押。不准贴现应收票据或出售应收账款,以避免有负债等。(2)一般性保护条款。一般性保护条款是对企业资产的流动性及偿债能力等方面的要求条款,这类条款应用于大多数借款合同,主要包括:保持企业的资产流动性。要求企业需持有一定最低限度的货币资金及其他流动资产,以保持企业资产的流动性和偿债能力,一般规定了企业必须保持的最低营运资金数额和最低流动比率数值。 限制企业非经营性支出。如限制支付现金股利购入股票和职工加薪的数额规模,以减少企业资金的过度外流。限制企业资本支出的规模。控制企业资产结构中的长期性资产的比例;以减少公司日后不得不变卖固定资产以偿还贷款的可能性。限制公司再举债规模。目的是防止其他债权人取得对公司资产的优先索偿权。限制公司的长期投资。如规定公司不准投资于短期内不能收回资金的项目,不能未经银行等债权人同意而与其他公司合并等。(3)特殊性保护条款。这类条款是针对某些特殊情况而出现在部分借款合同中的条款,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能生效。主要包括:要求公司的主要领导人购买人身保险;借款的用途不得改变;违约惩罚条款,等等。上述各项条款结合使用,将有利于全面保护银行等债权人的权益。但借款合同是经双方充分协商后决定的,其最终结果取决于双方谈判能力的大小,而不是完全取决于银行等债权人的主观愿望。(三)银行借款的筹资特点(1)筹资速度快。与发行债券、融资租赁等债权筹资方式相比,银行借款的程序相对简单,所花时间较短,公司可以迅速获得所需资金。(2)资本成本较低。利用银行借款筹资,比发行债券和融资租赁的利息负担要低。而且,无须支付证券发行费用、租赁手续费用等筹资费用。(3)筹资弹性较大。在借款之前,公司根据当时的资本需求与银行等贷款机构直接商定贷款的时间、数量和条件。在借款期间,若公司的财务状况发生某些变化,也可与债权人再协商,变更借款数量、时间和条件,或提前偿还本息。因此,借款筹资对公司具有较大的灵活性,特别是短期借款更是如此。(4)限制条款多。与债券筹资相比较,银行借款合同对借款用途有明确规定,通过借款的保护性条款,对公司资本支出额度、再筹资、股利支付等行为有严格的约束,以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政策必将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5)筹资数额有限。银行借款的数额往往受到贷款机构资本实力的制约,不可能像发行债券、股票那样一次筹集到大笔资金,无法满足公司大规模筹资的需要。十三、 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又称公司债券,是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债券是持有人拥有公司债权的书面证书,它代表持券人同发债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一)发行债券的条件与种类1.发行债券的条件在我国,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公司或者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发行债券的资格。根据证券法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累计债券余 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国 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根据证券法规定,公司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公司债券的期限为1年以上;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申请债券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2.公司债券的种类(1)按是否记名,分为记名债券和无记名债券记名公司债券,应当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债券持有人的姓名及住所、债券持有人取得债券的日期及债券的编号等债券持有人信息。记名公司债券,由债券持有人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公司债券存根簿。无记名公司债券,应当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债券总额、利率、偿还期限和方式、发行日期及债券的编号。无记名公司债券的转让,由债券持有人将该债券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2)按是否能够转换成公司股权;分为可转换债券与不可转换债券。可转换债券,债券持有者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的价格转换为发债公司的股票 这种债券在发行时,对债券转换为股票的价格和比率等都做了详细规定。公司法规定可转换债券的发行主体是股份有限公司中的上市公司。不可转换债券,是指不能转换为发债公司股票的债券,大多数公司债券属于这种类型。(3)按有无特定财产担保,分为担保债券和信用债券。担保债券是指以抵押方式担保发行人按期还本付息的债券,主要是指抵押债券。抵押债券按其抵押品的不同,又分为不动产抵押债券、动产抵押债券和证券信托抵押债券。信用债券是无担保债券,是仅凭公司自身的信用发行的、没有抵押品做抵押担保的债券。在公司清算时,信用债券的持有人因无特定的资产做担保品,只能作为般债权人参与剩余财产的分配。(二)发行债券的程序(1)作出决议。公司发行债券要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大会做出决议。(2)提出申请。我国规定,公司申请发行债券由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证券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确定的公司债券发行规模,审批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司申请应提交公司登记证明、公司章程、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资产评估报告和验资报告。(3)公告募集办法。企业发行债券的申请经批准后,向社会公告债券募集办法。公司债券分私募发行和公募发行,私募发行是以特定的少数投资者为对象发行债券,而公募发行则是在证券市场上以非特定的广大投资者为对象公开发行债券。(4)委托证券经营机构发售。公募间接发行是各国通行的公司债券发行方式,在这种 发行方式下,发行公司与承销团签订承销协议。承销团由数家证券公司或投资银行组成,承销方式有代销和包销两种。代销是指承销机构代为推销债券,在约定期限内未售出的余额可退还发行公司,承销机构不承担发行风险。包销是由承销团先购入发行公司拟发行的全部债券;然后再售给社会上的投资者,如果约定期限内未能全部售出,余额要由承销团负责认购。(5)交付债券,收缴债券款,登记债券存根簿。发行债券通常不需经过填写认购证过 程,由债券购买人直接向承销机构付款购买,承销单位付给企业债券,然后,发行公司向承销机构收缴债券款并结算代理费及预付款项。(三)债券的偿还债券偿还时间按其实际发生与规定的到期日之间的关系,分为提前偿还与到期偿还两类,其中后者又包括分批偿还和一次偿还两种。1.提前偿还提前偿还又称提前赎回或收回,是指在债券尚未到期之前就予以偿还。只有在公司发行债券的契约中明确规定了有关允许提前偿还的条款,公司才可以进行此项操作。提前偿还所支付的价格通常要高于债券的面值,并随到期日的临近而逐渐下降。具有提前偿还条款的债券可使公司筹资有较大的弹性。当公司资金有结余时,可提前赎回债券;当预测利率下降时,也可提前赎回债券,而后以较低的利率来发行新债券。2.分批偿还如果一个公司在发行同一种债券的当时就为不同编号或不同发行对象的债券规定了不同的到期日,这种债券就是分批偿还债券。因为各批债券的到期日不同,它们各自的发行价格和票面利率也可能不相同,从而导致发行费较高,但由于这种债券便于投资人挑选最合适的到期日,因而便于发行。3.一次偿还到期一次偿还的债券是最为常见的。(四)发行公司债券的筹资特点(1)一次筹资数额大。利用发行公司债券筹资,能够筹集大额的资金,满足公司大规模筹资的需要,这是在银行借款、融资租赁等债权筹资方式中,企业选择发行公司债券筹资的 主要原因,也能够适应大型公司经营规模的需要。(2)提高公司的社会声誉。公司债券的发行主体,有严格的资格限制。发行公司债券,往往是股份有限公司和有实力的有限责任公司所为。通过发行公司债券,一方面筹集了大量资金,另一方面也扩大了公司的社会影响。(3)筹集资金的使用限制条件少。与银行借款相比,债券筹资筹集资金的使用具有相 对的灵活性和自主性。特别是发行债券所筹集的大额资金;能够也主要用于流动性较差的 公司长期资产上。从资金使用的性质来看,银行借款一般期限短、额度小,主要用途为增加 适量存货、增加小型设备等;反之,期限较长、额度较大,用于公司扩展、增加大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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