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21春《外国法制史》在线作业一满分答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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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21春外国法制史在线作业一满分答案1. 和罗马法相比,日耳曼法对夫权和父权制进行了一定程度的限制,这主要表现在妻子和子女可以有自己单独的财产。( )A.错误B.正确参考答案:B2. 下列关于浮动抵押的说法正确的有:( ) A社会团体可以设定浮动抵押 B设定浮动抵押必须以书面形式 C下列关于浮动抵押的说法正确的有:()A社会团体可以设定浮动抵押B设定浮动抵押必须以书面形式C不动产也可以设定浮动抵押D浮动抵押应向公证机关办理登记B此题涉及的是浮动抵押。根据物权法第18l条,设定浮动抵押的主体只能是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业生产经营者,设立的财产仅限于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除此以外的动产或不动产不得设定浮动抵押。设立浮动抵押要以书面形式。根据物权法第189条,浮动抵押的登记机关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因此A、C、D均是错误的,只有B是正确的。3. 以下说法中,错误的有( )。 A对安理会正在按照宪章所赋予的职权进行处理的争端或情势,联合国大会可以提出以下说法中,错误的有()。A对安理会正在按照宪章所赋予的职权进行处理的争端或情势,联合国大会可以提出建议B联合国大会可以直接向争端当事国发出呼吁和平解决国际争端C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是联合国最重要的任务之一D联合国大会对于国家向大会提出的争端或可能导致国际摩擦或惹起争端的情势,与安理会有同样的权力,包括进行调查和为此目的设立常设和临时委员会或机构A4. 以下不属于冲突的背景根源的是( )A.广泛的社会不平等B.客观的利益差异C.劳动力市场状况D.工作本身的属性参考答案:B5. 关于可撤销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撤销事由仅限于受胁迫 B撤销权的主体为受胁迫方本人 C撤销请关于可撤销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撤销事由仅限于受胁迫B撤销权的主体为受胁迫方本人C撤销请求权1年为除斥期间D从法理上讲,当事人双方都可以作为撤销权的主体D可撤销婚姻,是指已成立的婚姻因欠缺结婚合意,受胁迫的一方当事人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我国婚姻法第11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依据该条的规定,婚姻撤销的事由是因受胁迫而结婚。婚姻自由要求婚姻当事人双方应当具有结婚的合意,意思表示真实一致。如果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因受胁迫而产生恐惧,被迫作出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鉴于其本人并不具有结婚的真实意愿,因而法律赋予其撤销该婚姻的权利。婚姻法规定婚姻撤销的原因仅限于胁迫。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只限于受胁迫的当事人本人,是否行使撤销权撤销婚姻取决于受胁迫当事人本人的意愿。为了督促撤销权人尽快地行使权利,避免婚姻关系长期处于不稳定的状态,我国婚姻法还对当事人行使撤销权规定了除斥期间,即行使撤销权的法定期间。撤销请求权应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行使,该项权利则因法定期间的经过而归于消灭,逾期不行使,可视为默示的放弃。最高人民法院在婚姻法解释(一)中指出:婚姻法第11条规定的“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如受胁迫的一方结婚后的人身自由受到非法限制,请求撤销婚姻应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因此,选项D不正确。6. 某市邮电局在其营业厅内贴出通知,通告规定:凡由市邮电局安装电话的用户。一律到本市邮电器材公司购买电话机;某市邮电局在其营业厅内贴出通知,通告规定:凡由市邮电局安装电话的用户。一律到本市邮电器材公司购买电话机;用户办理装机手续的同时,必须先交纳购电话机款,否则不予办理装机手续。通知执行了一段时间后,有关部门接到用户举报,对邮电局的这一行为进行了查处。经调查发现,市邮电器材公司系市邮电局的下属企业。问:(1) 邮电局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违法行为?(2) 这类行为为什么被有关法律所禁止?(3) 这类违法行为应由什么机构监督检查?(4) 监督检查部门对邮电局的这一违法行为应如何处理?(1)邮电局的行为属于公用企业强制交易的行为。(2)由于这类行为限制了用户、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将生产同种商品的其他经营者完全排除在特定的市场之外,妨碍了市场的公平竞争机制的正常运行,因此被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3)应由省级或设区的市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4)责令邮电局停止违法行为,并根据情节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7. 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对我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适用我国刑法,但必须是( )。 A按照我国刑法规定最低刑为3年以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对我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适用我国刑法,但必须是()。A按照我国刑法规定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B按照犯罪地法律应受处罚的C按照我国刑法规定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并按照犯罪地法律应受处罚的D犯罪地国家未对其予以处罚的C我国刑法第8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可见,针对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侵犯我国国家或公民利益的犯罪是有条件的,即:(1) 罪行严重,法定最低刑为3年以上;(2) 犯罪地法律也认为是犯罪。据此,选项C是正确答案。8. 国际私法的其他名称有( )。 A法律冲突 B私国际法 C法律冲突法 D冲突法国际私法的其他名称有()。A法律冲突B私国际法C法律冲突法D冲突法ABCD9.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A.部分有效B.无效C.必须在撤销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A.部分有效B.无效C.必须在撤销死亡宣告后有效D.有效参考答案:D10.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粮食买卖合同,约定2001年4月12日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东北大米100吨,自此一个月之内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粮食买卖合同,约定2001年4月12日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东北大米100吨,自此一个月之内,乙公司给付甲公司30万元。2001年4月12日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了大米,后来乙公司经过对该大米的质量检测发现大米存在质量缺陷,遂要求退货并要求甲公司重新给付大米。甲公司主张大米的质量问题是因为乙公司仓储保管不善造成,不同意退货请求,双方发生争议,诉至法院。甲公司向法院提出了财产保全的申请,获得批准,法院根据甲公司的申请冻结了乙公司50万元的帐户。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持先予执行的裁定,从乙公司的帐户上强制划拨了30万元。据了解,甲公司为当地的粮食企业大户,公司的经营状况很好。请问:(1)法院对乙公司实施的是哪种财产保全?(2)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是否正确?(3)法院采取先予执行措施是否正确?(1)法院对乙公司实施的是冻结被申请人存款的财产保全措施。 (2)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不正确。理由在于我国民事诉讼法第94条第1款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因此,本案中乙公司只欠甲公司货款30万元,法院却冻结了乙公司一个存款为50万元的帐户。因此,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是不正确的。 (3)法院采取先予执行措施不正确。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97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本案中的情形并不符合上述法院可实行先予执行的条件,因此法院采取先予执行措施是不正确的。另一方面由于甲公司为当地的粮食企业大户,公司的经营状况很好。因此,也不适用民诉法意见第107条的规定,故本案不应当适用先予执行。 11. 民间法等同于习惯法。 ( )民间法等同于习惯法。 ( )正确答案: 12. 某个人独资企业2012年申报纳税收入总额60万元,与收入相关的各项支出56万元。经主管税务机关检查,某个人独资企业2012年申报纳税收入总额60万元,与收入相关的各项支出56万元。经主管税务机关检查,其申报的收入总额准确,但支出难以核实,于是决定对其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税款。假定该个人独资氽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为15。2012年该个人独资企业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A22750B24300C17250D29700正确答案:C2012年该个人独资企业应缴纳个人所得税=6000001530一9750=17250(元)。13. 大教职除了教皇、大主教和主教外,还有:( )A.神甫B.僧侣C.修士D.修女参考答案:A14. 纳税人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纳税人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正确15. 华胜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甲及乙、丙、丁、戊等共五位董事出席,董事会中其余四名成华胜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甲及乙、丙、丁、戊等共五位董事出席,董事会中其余四名成员未出席。董事会表决之前,丁因意见与众人不合,中途退席,但董事会经与会董事一致通过,最后仍作出决议。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该决议有效,因其已由出席会议董事的过半数通过B该决议无效,因丁退席使董事的同意票不足全体董事表决票的1/2C该决议是否有效取决于公司股东会的最终意见D该决议是否有效取决于公司监事会的审查意见ACD本案股东会议因不符合表决人数限制,违反了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应为无效。16. 下列选项中,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的是( )。 A11岁的小男孩接受了姥爷赠给的一支高档的英雄钢笔 B12岁的少年下列选项中,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的是()。A11岁的小男孩接受了姥爷赠给的一支高档的英雄钢笔B12岁的少年瞒着父亲,将笔记本电脑卖给老刘C甲将刀架在乙的脖子上,强迫乙在合同上签字,将一车西瓜卖给了乙D出租车司机甲借乙抢救病人急需用车之机,将车价提高3倍,乙被迫接受BA项合同为有效合同,因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签订纯获利益的合同。B项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因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签订这类买卖合同。C项合同为可撤销的合同,属于因胁迫而订立的合同。D项合同为可撤销的合同,属于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17. A县保险公司与该县某村村民姜某于1992年4月5日签订了一份麦场夏粮火灾保险合同。姜某投保10亩麦田,以预测承A县保险公司与该县某村村民姜某于1992年4月5日签订了一份麦场夏粮火灾保险合同。姜某投保10亩麦田,以预测承保亩产800公斤,每公斤1元计算,共承保麦子8000公斤,保险金额8000元。合同约定:A县保险公司自1992年6月5日麦子入场时到7月2日止,对姜某麦场上的麦子实行火灾保险。在此期间,麦场发生火灾造成损失,由保险方负责赔偿。但是,如果是由于投保方及其家属的故意行为造成火灾、火灾以外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投保方违反交通部门的规定在公路上碾打麦子发生火灾三种情况,造成小麦损失时,保险方不负赔偿责任。同时合同约定了投保方的义务:在起保日前,按保险金额1一次性交清保险费,遵守公安消防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做好防火安全工作,麦场发生火灾,应积极施救,尽量减少损失等。合同签订日那天,姜某向A县保险公司一次性交清保险费8元,合同生效。6月7日,姜某将麦子收割入场,6月10日姜某外出办事,麦场无人看管,下午3时左右发生了火灾,经群众抢救扑火,四垛麦子除一垛外,其余全部烧毁,剩余一垛获麦子2000公斤。火灾发生次日,姜某将火灾发生的情况及时通知A县保险公司,A县保险协同A县公安局等有关单位作了勘察,A县公安局结论是火灾原因不明。姜某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A县保险公司请求偿付遭损失麦子的价值共6000元的损失。A县保险公司以实际产量低于预测产量因而只能依实际产量赔偿损失为由,拒绝按保险合同规定的保险金额赔偿。姜某诉到人民法院。问:(1)保险索赔和理赔的程序是什么?(2)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各自的举证责任是什么?(1)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索赔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遭遇保险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时,根据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给予经济补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行为,是被保险人获得实际的保险保障和实现其保险权益的具体体现。索赔由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在规定时限内行使,人寿保险的索赔时效为5年,财产保险的索赔时效为2年,起算日由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或保险关系人知情之日。根据有关规定及实践作法,索赔的程序如下: 提出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和原因以及有关保险单证的号码、标的、期限等事项一并告知保险人,以便保险公司迅速调查、核实、确认。 采取有效措施,救助整理受损标的,以防止损失扩大,有利于保险方检查。 被保险人有义务保护好现场,为保险方和其他方面检查提供方便,以便及时查明和确认事故原因、损害程度、损失数额等。 提供索赔单,包括:保险单、保险凭证的正本,已支付保险费的凭证;原始单据;身份征、工作证、户口簿或其他有关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姓名、年龄、职业等情况的证明;保险事故证明及损害结果证明,检验调查报告、出验证明,损害鉴定,被保险人死亡证明或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责任案件的结论性意见等;索赔清单,如受损财产清单、各种费用清单、其他要求保险人给付的详细清单。 领取保险赔款或保险金。 开具权益转让书并协助保险方向造成保险事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第三方追偿。 保险理赔是指应保险关系人的索赔请求,保险人以保险合同为依据,审核保险责任并处理保险赔偿的行为,是保险人履行其经济补偿义务的具体体现。理赔应符合“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原则,其程序如下: 立案检验,查勘现场,了解原因和损失情况,作出检验的报告。 要求保险关系人提供有关单证,并核实其是否真实、一致、齐全。 核定、调查、核对责任。包括:保险合同是否合法、有效;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害原因,进而确认保险事故是否构成;被保险人是否及时适当履行了义务,未履行的就扩大的损失免赔;是否存在造成保险事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第三者;被保险人是否已向第三者提出赔偿要求以及因此支付了多少诉讼费用等等,以决定是否承担责任及承担多大责任。 计算并支付赔偿。保险法第26条规定,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60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代位求偿。财产保险的保险人,赔偿被保险人的损失后,涉及责任第三者的,取得代位求偿权。保险人有权要求被保险人开具权益转让书并协助其向第三者进行追偿。保险人接受保险人委付请求的,还得以行使因此取得的对委托标的物的权利,同时履行因此产生的义务。 (2)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民事讼的举证责任基本上在主张方,即谁主张谁举证。本案中,姜某主张其6000元麦子损失应由保险方赔偿,应提供保险合同单证、火灾情况证明等支持其主张,请求保险方履行其义务。保险公司主张姜某的实际产量与预测不符,则应举出其实际产量的证明,或其他被保险人有违反义务的行为的证明,以减免其赔偿责任。本案中火灾已过,无法查明实际的麦子产量,保险公司的主张无法得到证明,其拒绝按合同约定的保险金赔偿的主张不能成立。 18. 李某生前订有自书、代书、录音、口头及公证遗嘱各一份,而且内容相互矛盾,则以( )为准。 A自书遗嘱 B公证遗李某生前订有自书、代书、录音、口头及公证遗嘱各一份,而且内容相互矛盾,则以()为准。A自书遗嘱B公证遗嘱C录音遗嘱D口头遗嘱B公证遗嘱具有最强的证明力。19. 经营者不得收受回扣,收受回扣者以受贿论处。( )经营者不得收受回扣,收受回扣者以受贿论处。()错误本题考核商业贿赂行为的含义。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20. 英国的“商法之父”是:( )A.科克B.布拉克斯顿C.利特尔顿D.曼斯菲尔德参考答案:D21. 封建法的传统,拜占庭教会法的影响,罗马法的渗透,三者结合在一起构成了俄国封建法律制度的特色。( )A.错误B.正确参考答案:B22. 保险公司成立后应当按照其注册资本的( )提取保证金,存人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银行,除保险公司清算时用于保险公司成立后应当按照其注册资本的()提取保证金,存人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银行,除保险公司清算时用于清偿债务外,不得动用。A20%B30%C10%D15%A本题考查的是有关保险公司提取保证金的规定。保险法第79条规定:“保险公司成立后应当按照其注册资本总额的20%提取保证金,存入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的银行,除保险公司清算时用于清偿债务外,不得动用。”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23. 乙公司以合同订立存在欺诈情事为由主张撤销,那么合同效力如何?( ) A无效 B有效 C效力待定 D可撤销乙公司以合同订立存在欺诈情事为由主张撤销,那么合同效力如何?()A无效B有效C效力待定D可撤销D按照合同法第54条第2款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由于甲公司为受损害方,所以甲公司是撤销权人。乙公司并非撤销权人,其不能撤销合同,合同效力仍然存在瑕疵,为可撤销的合同。24. 甲好逸恶劳,并且染有赌博的恶习。一日,甲赌博时将所有积蓄全部输掉,遂产生了抢劫财产的念头。甲于某日进入一甲好逸恶劳,并且染有赌博的恶习。一日,甲赌博时将所有积蓄全部输掉,遂产生了抢劫财产的念头。甲于某日进入一户人家抢劫,将该户男主人乙打成重伤后抢走了家中的现金一万余元。案发后,甲被公安机关缉拿归案。被害人乙及其亲属十分气愤,扬言要报复甲。通过公开审理,法院判处甲有期徒刑15年。在甲被判处刑罚之后,被害人乙及亲属的情绪逐渐平稳。而甲在监狱中通过劳动改造,逐渐养成了劳动的习惯,并掌握了修理汽车的技能。甲减刑提前出狱后,在社区的帮助下,利用在监狱中所掌握的技能经营了一家汽车修理厂,开始自食其力。问:该案例主要体现了刑罚的下述功能。 1) 惩罚犯罪功能。刑罚是犯罪的必然后果。任何人只要实施了犯罪,就要受到刑罚的制裁,即被剥夺或限制某种权益。甲由于入户抢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体现了刑罚的惩罚功能。 2) 矫正功能。刑罚对犯罪人的惩罚只是一种手段,刑罚的最终功能在于通过执行刑罚将犯罪人矫正成为社会的无害因素,使他们不再危害社会。甲在刑罚执行过程中,通过劳动改造,逐渐养成了劳动的习惯,并掌握了修理汽车的技能,出狱后自食其力。这体现了刑罚的矫正功能。 3) 安抚功能。犯罪对被害人及其亲属造成了巨大的伤害,使其对犯罪人产生了痛恨,而刑罚的安抚功能就是指通过对犯罪人适用刑罚,使被害人及其亲属在心理上获得平衡。本案中,被害人乙及其亲属十分气愤,扬言要报复甲。在甲被判处刑罚之后,被害人乙及亲属的情绪逐渐平稳。这体现了刑罚的安抚功能。 4) 威慑功能。国家对犯罪人适用刑罚,会使社会上有犯罪倾向的不稳定分子感受到思想上、心理上的影响和震撼,出于对刑罚的畏惧而不敢实施犯罪。刑罚的威慑功能主要是通过公开审判制度以及法制宣传教育实现的。通过公开审理,法院判处甲有期徒刑15年。这自然会威慑社会上的不稳定分子,使他们打消犯罪的念头。 5) 教育功能。刑罚的教育功能的表现之一是通过刑罚的惩罚,教育和改造犯罪人,使他们重新做人。甲在监狱中通过劳动改造,逐渐养成了劳动的习惯,并掌握了修理汽车的技能。甲减刑提前出狱后,在社区的帮助下,利用在监狱中所掌握的技能经营了一家汽车修理厂,开始自食其力,重新做人。这正体现了刑罚对犯罪人的教育功能。$刑罚目的是指通过对犯罪人适用刑罚所要达到的最终结果。通过刑罚制裁,刑罚所要达到的最终目的是预防犯罪,包括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两个方面。 1) 特殊预防是指预防犯罪对象的特殊性,即通过对犯罪人适用刑罚,使他们不再犯罪,包括主动不再犯罪和被动不再犯罪。所谓主动不再犯罪是指犯罪人在受到刑罚惩罚以后,在深刻反思自己所犯罪行的基础上,比较清楚地认识到了自己犯罪的根源及危害性,痛恨自己的犯罪行为,树立学法、知法、守法的信念,决心以后不再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甲在监狱中通过劳动改造,逐渐养成了劳动的习惯,并掌握了修理汽车的技能。甲减刑提前出狱后,在社区的帮助下,利用在监狱中所掌握的技能经营了一家汽车修理厂,开始自食其力,重新做人。这反映了甲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有了深刻认识,主动不再犯罪,从而体现了刑罚的特殊预防目的。 2) 一般预防是指预防对象的不特定性,即通过对犯罪人适用刑罚,使社会上那些不稳定、有可能犯罪的人看到了犯罪的必然结果是刑罚的惩罚,从而不敢以身试法、不敢犯罪。国家对犯罪人适用刑罚,会使社会上有犯罪倾向的不稳定分子感受到思想上、心理上的影响和震撼,出于对刑罚的畏惧而不敢实施犯罪,从而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通过公开审理,法院判处甲有期徒刑15年。这自然会威慑社会上的不稳定分子,使他们打消犯罪的念头,从而体现了刑罚的一般预防的目的。 25. 美国行政部门内设置的人事监督管理处主要负责研究和制定人事政策。(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B26. 以下属于保留给各州的的权力的是( )。A.管理州内的商业B.保护生命、财产和维持秩序C.批准宪法修正案D.举行选举参考答案:ABCD27. 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财产属于( )所有。 A国家 B私人 C劳动群众集体 D厂长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财产属于()所有。A国家B私人C劳动群众集体D厂长C28. 古印度婆罗门教法最重要的一部汇编是( )A.摩奴法典B.述祀氏法典C.那罗陀法典D.布里哈斯帕提法典参考答案:A29. 下列关于我国税法主体构成表述正确的是( )。 A国家各级税务机关 B海关 C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和扣下列关于我国税法主体构成表述正确的是()。A国家各级税务机关B海关C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D财政机关ABCD税法主体的构成 税法主体是指税法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注意在论及税法主体的时候,不能忽视征税主体。根据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税法的一方主体是代表国家行使税收管理权的各级征税机关,包括国家各级税务机关、财政机关和海关,另一方主体是依法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和代扣代缴的扣缴义务人。因此ABCD项均正确。 30. 1999年7月,张华村四队村民李某向村委会和乡政府申请用地,得到了村委会的同意和乡政府的批准。随后,村委会向1999年7月,张华村四队村民李某向村委会和乡政府申请用地,得到了村委会的同意和乡政府的批准。随后,村委会向李某收取了建房增容费8万元,乡政府向李某收取土地补偿费1.2万元。2000年6月,区土地局设在该乡的土地所给李某发了“高港区农户建房用地2000年增标卡”,并为他划土地200平方米。乡土地所也向李某收取了临时用地管理费、建房押金5500元。同年6月,区建设局设在该乡的建设站对李某建房用地进行了规划选址,并给他发了“个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私人建房建设工程许可证”,乡建设站又向李某收取了建房押金、增容费等2940元。此后不久,李某开始动工建楼房。同年7月8日,区建设局以李某施工现场无正式手续为由书面通知他停止施工。李某认为他的建房手续全办齐了,不存在违法的问题,继续施工。同年8月1日,市规划局发现李某未经其批准建房,认为违反了城市规划法、延程市城市管理规定的规定,于同年8月14日作出2000第060号处罚决定,认定乡建设站给李某发“个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违反了城市规划法的规定,应确认无效,并限令李某在15日内将其在非法占有的200平方米国有土地上所建的房屋全部自行拆除。2000年7月,市土地管理局下文明确李某建房所占用的土地已被国家征用,乡土地所将已被征用的土地当作集体所有土地审批给李某建房,属于越权审批,该批准文件无效。李某不服市规划局2000第060号处罚决定,向省建设厅申请复议。请回答下列问题:(1) 李某不服市规划局2000第060号处罚决定,可以向哪些机关申请行政复议?(2) 李某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延程市城市管理规定中的有关条款与城市规划法中的有关规定相矛盾,应当如何处理?(3) 李某对房屋被拆除造成的损失,依法可以向哪些赔偿义务机关要求国家赔偿?(4) 李某直接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要求赔偿义务机关赔偿其损失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李某不服市规划局2000第060号处罚决定,可以向省建设厅或者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 人民法院对延程市城市管理规定应当不予参考。 (3) 李某对房屋被拆除造成的损失,可以向区土地局、区建设局、乡政府中任一机关申请赔偿。 (4) 李某直接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要求赔偿义务机关赔偿其损失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乙 (1) 本题考查的是行政复议机关。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2) 本题考查的是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从性质上看,延程市城市管理规定属于其他规范性文件。当其他规范性文件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同时不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对其他规范性文件予以参考。但如果其他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相矛盾时,人民法院应当不予参考。 (3) 本题考查的是行政赔偿的义务机关。李某进行违章建筑所占有、使用的200平方米土地,是通过行政机关批划并支付了各项费用取得的,并非通过他自己非法侵占行为取得的。因此,李某在该土地上进行违章建筑,其责任应归之于对该土地的使用行使申请、批准权的行政机关,李某的违章建筑被强制拆除,受到了损失,是由于县土地局、县建设局、乡政府的违法行政行为造成的。区土地局、区建设局、乡政府将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批划给李某建房,对给李某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并应退还各自收取的费用。区建设局作为批准和办理建房手续的主要行政机关,在规划选址时,违法执法,未经市人民政府授权,越权审批,对造成的损失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乡政府、区土地局在不查明土地权属的情况下批准建房、给予办理用地手续,对造成的损失应承担次要赔偿责任。 (4) 本题考查的是行政赔偿诉讼的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一并受理。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须以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为前提。赔偿请求人对赔偿义务机关确定的赔偿数额有异议或者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予赔偿,赔偿请求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李某直接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而不先向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其损失,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31. 下列哪一事项所形成的法律关系由劳动法调整?( ) A甲厂职工陈某操作机器时不慎将参观的客户蒋某致伤,蒋某下列哪一事项所形成的法律关系由劳动法调整?()A甲厂职工陈某操作机器时不慎将参观的客户蒋某致伤,蒋某要求陈某赔偿B汪某因身高不足1.70米而被乙厂招聘职工时拒绝录用,汪某欲告乙厂C丙公司与劳务输出公司就30名外派劳务人员达成的协议D丁公司为其职工购房向银行提供的担保B本题考查的是劳动法的调整对象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相关的其他社会关系(劳动力管理关系、劳动保险关系、劳动争议处理关系、劳动监察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A项是侵权法律关系,适用民法,不适用劳动法;B项乙厂侵犯了汪某的平等就业权,是劳动争议,属于劳动法调整;C项劳务输出公司并非用人单位,其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不是劳动关系,不适用劳动法调整;D项是担保合同关系,不适用劳动法。 32. 经济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构、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经济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构、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正确33. 在英国,伦敦各区属于第二级政府,但是功能却和一级政府一样。(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A34. 5对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起公诉的条件是( ) A被害人要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 B被害5对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起公诉的条件是()A被害人要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B被害人所在单位要求人民检察院参与的C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D被害人亲属请求人民检察院公诉的C本题考查的是对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条件。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又称亲告乃论案件。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是指只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出控告和起诉,人民法院才予受理并审判的案件。但是如果被害人因受到强制、威吓而无法提出告诉,国家就应积极地介入,予以帮助。故有关法律规定,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检察院或者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如是人民检察院代为告诉,该案就成为公诉案件。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35. 关于美国1978年对人事管理机构的改革( )是正确的。A.下放人事管理权B.改变处分程序C.调整人事机构D.降低机构的独立地位参考答案:ABC36. 现阶段,我国文化建设的基本内容包括( )。 A发展社会主义教育事业 B发展科学事业 C发展医疗卫生体育事现阶段,我国文化建设的基本内容包括()。A发展社会主义教育事业B发展科学事业C发展医疗卫生体育事业D发展文化事业ABCD我国宪法第19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提高全国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并且发展学前教育。国家发展各种教育设施,扫除文盲,对工人、农民、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劳动者进行政治、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的教育,鼓励自学成才。国家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依照法律规定举办各种教育事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第20条规定,国家发展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事业,普及科学和技术知识,奖励科学研究成果和技术发明创造。第21条规定,国家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鼓励和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街道组织举办各种医疗卫生设施,开展群众性的卫生活动,保护人民健康。国家发展体育事业,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增强人民体质。第22条规定,国家发展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文学艺术事业、新闻广播电视事业、出版发行事业、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和其他文化事业,开展群众性的文化活动。国家保护名胜古迹、珍贵文物和其他重要历史文化遗产。37. 以下日本改革前的各行政省中,主管财政、金融和税收的中央最高行政机构是( )。A.通产省B.大藏省C.厚生省D.建设省参考答案:B38. 国有土地上不得设立宅基地使用权。( )国有土地上不得设立宅基地使用权。( )参考答案:39. 试述人身保险中的特殊条款。试述人身保险中的特殊条款。人身保险合同中的特殊条款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不可抗辩条款。人寿保险合同和健康保险合同都列有这种条款。它是指自人身保险合同订立时起,超过法定时限后,保险人将不得以投保人在投保时违反如实告知义务如误告、漏告、隐瞒某些事实为理由,而主张合同无效或拒绝给付保险金。根据保险法的最大诚信原则,在投保时如果投保人故意隐匿或因过失遗漏而作不实申报,足以影响保险人对于风险的估计和对于合同是否订立的判断,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这一规定是为了保障保险人的正当权利。但由于人身保险合同多为长期性合同,如果对此不加以规定、加以限制。保险人有可能滥用这一权利,从而使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因此,保险法规定保险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内主张该权利的话,即丧失这一权利。 第二,迟交宽限条款。它是指在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费的情况下,投保人支付首期保费后,未按时交付续期保费的,依法律规定或合同中约定给予投保人一定的宽限时间,在宽限期内保险合同效力不变。由于人身保险合同的长期性特征,法律为了维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权利,给予投保人以适当的宽限期。对于超过宽限期,投保人仍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情况,保险法规定了两种后果:其一,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其二,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第三,中止、复效条款。在上述的宽限期到期后,投保人仍然未能缴纳保费的,人身保险合同的效力中止。在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后的两年内,投保人如果能够重新交纳保费并希望恢复合同效力,经保险人同意,合同的效力可以恢复。对投保人来说,复效条款比重新订立一份保险合同要更为有利。 第四,自杀条款。基于维护人身保险合同各方当事人利益的考虑,在订立人身保险合同时,一般都会将自杀条款作为除外责任的一种列入保险合同。但是保险法规定,人身保险合同届满两年后,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给付保险金。 第五,年龄误告条款。在人身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的年龄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它不仅关系到保险合同规定的保费,而且还可能影响到保险合同的成立、生效。当真实年龄超过保险人规定的最高承保年龄限制时,保险人不能予以承保。当发生此种情况时,合同自始无效,保险人可将已经缴付的保费无息退还给投保人;当真实年龄小于保险人最低承保年龄时,保险人可将合同更改为自被保险人到达最低承保年龄当日起开始生效;因年龄不实导致溢交或短交保险费时,可分别采取予以无息退还、补交保费等方法加以处理。 第六,不丧失价值条款。人身保险中的某些类型具有储蓄的性质,如生死两全险等。投保人在缴纳保费到一定年限后,保险单便具有一定的现金价值,在投保人提出解除保险合同时,保险单所具有的现金价值并不因此而丧失。该现金价值仍然属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所有。 40. 1946年11月3日,经日本议会两院审议通过的( )正式公布。A.日本国宪法B.文官法C.地方自治法D.中间报告参考答案:A41. 德国民法典中被广泛引用以适用于新的民事法律关系从而被称作“母法”的原则是:( )A.契约自由B.无限私有C.诚实信用D.过错责任参考答案:C42. 出现核事故应急状态时,核设施营运单位必须立即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控制事故,并向下列哪些部门报告?( ) A出现核事故应急状态时,核设施营运单位必须立即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控制事故,并向下列哪些部门报告?()A核设施主管部门B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C卫生行政部门D公安部门ABCD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25条第3款规定:“出现核事故应急状态时,核设施营运单位必须立即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控制事故,并向核设施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报告。”43. 下列属于内部行政监督的是( )。 A上级对下级的监督 B行政监察 C审计监督 D行政机关对国有企事业单下列属于内部行政监督的是()。A上级对下级的监督B行政监察C审计监督D行政机关对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监督ABCD内部行政监督包括一般权限的内部行政监督、行政监察与审计监督。其中,一般权限的内部行政监督又包括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行政机关平级之间的监督以及行政机关对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监督。44. 某中型煤矿2007年3月生产原煤6000吨,其中外销4000吨(售价550元/吨),移送加工选煤1500吨(动用原煤数量无法确某中型煤矿2007年3月生产原煤6000吨,其中外销4000吨(售价550元/吨),移送加工选煤1500吨(动用原煤数量无法确定,选煤回收率为70%);销售本月生产的选煤100吨,售价1200元/吨;用本月生产的80吨选煤支付发电厂电费。当月购进原材料及辅助材料,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为250000元。要求:请计算该煤矿3月份应纳的资源税和增值税(原煤资源税单位税额为0.5元/吨,增值税税率为13%,售价均为不含增值税价格)(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应纳资源税=(4000+150070%)0.5=3071.43(元) 应纳增值税=4000550+(100+80)120013%-250000=64080(元) 45. 刑事抗诉案件必须开庭审理。(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参考答案:46. 简述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特征。简述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特征。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构成要件的行政从属性。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通常以未获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或违反相关规定的安全标准、安全要求为前提,这种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成立对行政法规及行政命令的依附称之为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行政从属性。 第二,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是类罪而非个罪。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具有复杂性和多样性,是包含数种犯罪的统称,即类罪。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不仅包括污染环境方面的犯罪,也包括破坏自然资源方面的犯罪。 第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后果严重、危险性更大。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犯罪后果都是极为严重的,污染和破坏环境所造成的生态影响是难以估计甚至是不可逆转的,更不是以经济价值可以计量的。 第四,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直接针对环境。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一般是先污染或破坏环境,进而再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环境是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直接侵害的对象,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仅仅是某些个罪中的间接结果。另一方面,各种环境危害往往比具体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更严重。因而,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侵犯的主要是环境利益而不是经济利益。 第五,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犯罪构成的差异性。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大致可分为污染环境的犯罪和破坏自然资源的犯罪。其中污染环境罪的主体大多为单位。破坏自然资源的犯罪从实践来看大多是个人的犯罪,且犯罪的主观方面大多是故意。 47. 下列属于承揽合同的确?( ) A甲公司为乙公司进行珠宝鉴定 B某印刷厂为某法学院制作院庆精美画册 C清下列属于承揽合同的确?()A甲公司为乙公司进行珠宝鉴定B某印刷厂为某法学院制作院庆精美画册C清华大学90年校庆,从北京外国语大学聘请了50名口译人员D某建筑公司为人民大学承建多功能体育馆ABD根据合同法第251条的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48. 美国文官录用考试注重( )。A.通才B.专业知识C.工作经验D.专家参考答案:BCD49. 关于人民法院受理审查申诉案件程序,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A受理、审查申诉一般由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关于人民法院受理审查申诉案件程序,下列观点正确的是()。A受理、审查申诉一般由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进行B直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诉的,如果没有经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审查处理,上级人民法院不能受理,但可以将材料转交下级人民法院C下级人民法院也可以请求将较复杂的申诉案件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D申诉必须是每一级人民法院处理之后,逐级上移AC本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98条的规定选出答案。50. 简述离婚和婚姻无效的区别。简述离婚和婚姻无效的区别。离婚和婚姻无效的主要区别在于:第一,二者的性质不同。离婚是对合法婚姻关系的解除,当事人之间原存的婚姻关系是合法的;而婚姻无效是对违法结合宣告其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之间所谓的婚姻是非法的。第二,二者的效力不同。离婚生效时,男女之间的婚姻关系始得解除,离婚只对未来生效,不溯及既往。对于离婚的男女,其离婚之前的婚姻关系是合法、有效的;而婚姻无效的宣告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该项婚姻自始无效。第三,二者的请求权人不同。离婚只能由婚姻当事人提出,即由配偶双方或一方提出,他人无权代为提出;而请求宣告婚姻无效,既可由当事人提出,也可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第四,解除和宣告的程序不同。离婚,即解除合法的婚姻关系只能由当事人发动,有关机关不能主动要求当事人提出离婚或依职权主动宣告当事人离婚。而婚姻无效宣告的程序,各国则规定有所不同。51. 首相是英国权力最大的人物,身处全国政治权力的中枢。(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A52. 下列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适用价格听证会的有( )。 A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 B公益性服务下列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适用价格听证会的有()。A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B公益性服务价格C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D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ABC本题考查的是价格听证会的适用情形。根据我国价格法第23条的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因此,本题应当选择ABC。53. 下列关于市场调节价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市场调节价是我国现行价格的主要形式 B市场调节价是经营者经下列关于市场调节价的表述,正确的是()A市场调节价是我国现行价格的主要形式B市场调节价是经营者经营自主权的一项主要内容C市场调节价的确定依据是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D市场调节价是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ABCD54. 古代楔形文字法典包括( )A.汉穆拉比法典B.那罗陀法典C.俾拉拉马法典D.李必特伊丝达法典参考答案:ACD55. 下列不属于法在调整正义与利益关系时的评价准则的是:( ) A 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 B 兼顾多数利下列不属于法在调整正义与利益关系时的评价准则的是:()A 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B 兼顾多数利益与少数利益、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C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D 效率具有绝对的优先性。msg:,data:,voicepath:56. ( )是我国古代第一部法医学专著。 A洗冤集录 B折狱龟鉴 C庆元条法事类 D淳熙条法事类()是我国古代第一部法医学专著。A洗冤集录B折狱龟鉴C庆元条法事类D淳熙条法事类A57. 怎样认识原始社会的社会调整的特点?怎样认识原始社会的社会调整的特点?任何社会都存在着规则和秩序。但是,社会发展阶段不同、社会关系的性质不同,它所要求的社会调整也不同。原始社会并不存在法,那时的社会调整措施是氏族习惯。 当代人类学的发现表明,原始社会的社会调整与其经济、组织和文化的特点有着密切的联系。 首先,凡是生产力发展上仍然处于采集、狩猎以至简单养殖业阶段的社会,其社会调整也是最简单的。 其次,在只有简单的社会分工,不存在私有财产和阶级分化的社会,其社会调整主要是内在的,人们遵守规则主要是由于内在的自发性,出于习惯,而不是外部压力的结果。 再次,原始社会的社会调整不仅受到社会经济状况的影响,而且受到社会组织状况的影响。 最后,原始社会文化的单一性也是影响其社会调整性质的一个重要因素。 58. 美国总统竞选经费来源包括( )。A.候选人本人及其家族B.公司和特殊利益集团捐款C.本党资助D.政府补助E.公民个人捐款参考答案:ABCDE59. 按照我国现行的规定,所有证券的公开发行必须通过( )的承销。A、公司市场部门B、证券公司C、证监会D、按照我国现行的规定,所有证券的公开发行必须通过( )的承销。A、公司市场部门B、证券公司C、证监会D、证券交易所正确答案:B60. 日本战后的公务员制度移植了美国体制。(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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