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安全知识题库

上传人:陈** 文档编号:95838976 上传时间:2022-05-24 格式:DOCX 页数:25 大小:62.78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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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5页 共25页冶金安全题库安全知识竞赛试题题库共分14部分。1、安全基础知识73个题。2、安全生产法9个题;3、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3个题;4、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14个题;5、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7个题;6、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4个题;7、带式输送机安全规范17个题;8、烧结球团安全规程17个题;9、炼铁安全规程49个题;10、炼钢安全规程20个题;11、轧钢安全规程8个题;12、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50个题;13、深度冷冻法生产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44个题;14、煤气安全知识42个题。本题库共计试题357道题。其中安全基础知识、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煤气安全知识属于公共知识。其他部分根据适用单位不同进行出题。竞赛时根据题库内容随进更改试题类型。一、安全基础知识1、安全系统工程研究对象是涉及安全的人、物和环境。2、安全系统工程的研究方法有哪些?答:系统安全分析、系统安全评价、安全决策和事故控制等。3、安全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部分,是指导和控制企业关于安全的相互协调的活动,包括制定安全方针和安全目标以及安全策划、安全控制、安全监测和安全改进。4、安全管理是对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的管理5、人的不安全行为来源于认识、技能和身体上的缺陷。6、物的不安全状态来源于设计、制造和维护上的缺陷。7、什么是人的不安全行为?答:人的不安全行为是指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人为错误。包括引起事故发生的不安全动作;也包括应该按照安全规程去做,而没有去做的行为。8、人的不安全行为分为哪几类?答:(1)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2)造成安全装置失效;(3)使用不安全设备;(4)手代替工具操作;(5)物体(指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切屑等)存放不当;(6)冒险进入危险场所;(7)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平台护栏、汽车挡板等);(8)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9)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10)有分散注意力行为;(11)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作业或场合中,忽视其使用;(12)不安全装束(如在有旋转零件部位的设备旁穿肥大服装等);(13)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处理错误。9、什么是物的不安全状态?答:物的不安全状态是指导致事故发生的物质条件。10、不安全状态分为哪几类?(1)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2)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3)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有缺陷;(4)生产场地(环境)不良。11、安全管理的三E原则是教育培训(Education)、工程管理(Engineering)、强制规范(Enforcement)。12、安全管理中的风险管理方法是什么?答:通过危险或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并以科学、经济合理的方式消除或降低风险导致的后果,从而以最低的成本获得最大的安全。13、什么是危险源?答: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14、危险源辨识包括所有进入工作场所人员的活动、工作场所设施及组织活动,并考虑3种时态,即过去、现在、将来和三种状态,即正常、异常、紧急。15、以下情况属于危险源辨识中正常状态的是(ABD)A、转炉兑钢 B、开铁口 C、更换烧结机篦条 D、行车吊运钢水16、以下情况属于危险源辨识中异常状态的是(ABC)A、烧结机开机 B、转炉停炉 C、除尘器检修 D、渣沟放炮17、以下情况属于危险源辨识中紧急状态的是(ABCD)A、火灾 B、余热锅炉爆炸 C、煤气管道破裂 D、钢水包倾覆18、公司危险源辨识采用的半定量方法,风险值表示的公式为D=LEC,其中D代表风险值,L代表发生事故的可能性,E表示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率,C表示发生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19、根据GB/T28001安全的定义是什么?答:是指免除了不可接受的损害风险的状态。20、危险的定义是什么?答:是指系统中存在导致发生不期望后果的可能性,超过了人们的承受程度。21、事故的定义是什么?答:是指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者其他损失的意外情况。 22、新工人进厂,应首先接受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由熟练工人带领工作至少三个月,熟悉本工种操作技术并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23、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有关生产人员,应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24、调换工种的人员,应事先进行岗位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25、外来参观或学习的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安全教育,并应由专人带领。26、所有人孔及距地面2m以上的常用运转设备和需要操作的阀门,均应设置固定式平台。27、通道、斜梯的宽度不宜小于0.8m,直梯宽度不宜小于0.6m。28、常用的斜梯,倾角应小于45;不常用的斜梯,倾角宜小于55。29、天桥、通道和斜梯踏板以及各层平台,应用防滑钢板或格栅板制作,钢板应有防积水措施。30、倾斜走台超过6。时,应有防滑措施,超过12。时,应设踏步。31、地下通廊和露天栈桥亦应有防滑措施。32、通道、走梯的出入口,不得位于吊车运行频繁的地段或靠近铁道。否则,应采取防护措施,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33、吊装孔必须设置防护盖板或栏杆,并应设警告标志。34、与生产无关的人员,不应进入生产操作场所。应划出非岗位操作人员行走的安全路线,其宽度一般不小于1.5m。35、地沟的照明装置,固定式装置的电压不应高于36V,开关应设在地沟入口;手持式的不应高于12V。36、厂区各类横穿道路的架空管道及通廊,应标明其种类及下部标高。37、道口、有物体碰撞坠落危险的地区及供电(滑)线,应有醒目的警告标志和防护设施.必要时还应有声光信号。38、带式输送机运转期间,不应进行清扫和维修作业,也不应从胶带下方通过或乘坐、跨越胶带。39、应根据带式输送机现场的需要,每隔30100m设置一条人行天桥;两侧均应设宽度不小于0.8m 的走台,走台两端应设醒目的警告标志;40、带式输送机通廊的安全通道.应具有足够宽度。设单侧走道其宽度应不小于1m,设两侧走道其宽度应不小于0.8m。41、皮带运输机通廊净空高度,一般不应小于2.2m,热返矿通廊净空高度一般不应小于2.6m;42、通廊倾斜度为812度时,检修道及人行道均应设防滑条,超过12度时,应设踏步。走道沿线应设置可随时停车的停车绳。43、水封槽上和水沟上应设安全篦条或盖板。44、设备裸露的运转部分,应设有防护罩、防护栏杆或防护挡板。45、单机远动的设备和连锁系统的设备,应设置预告和启动信号。46、在有爆炸危险的场所,必须选用防爆或隔离火花的保安型仪表。47、易受高温辐射、液渣喷溅危害的建、构筑物,应有防护措施;所有高温作业场所,如炉前主工作平台、钢包冷热修区等,均应设置通风降温设施。48、车间主要危险源或危险场所,应有禁止接近、禁止通行、禁火或其他警告标志;49、各种射线源、高压供电设施、易于泄漏煤气(或天然气)等可燃气体,以及其他严重危险的区域,应设有色灯或声响警告信号;50、吊车易于碰撞的设备、高处作业坠物区、易燃易爆场所以及其他事故多发地段,均应用易于辨认的安全色标明或设置醒目的警告标志牌。51、国家规定的安全色有哪些?答:国家规定的安全色有四种分别是红色、黄色、蓝色、绿色。红色表示禁止、停止、危险以及消防设备的意思。黄色表示提醒人们注意。蓝色表示指令,要求人们必须遵守的规定。绿色表示给人们提供允许、安全的信息。52、安全色的对比色分别是什么,二者相间条纹表示什么含义?答:红色对应白色,二者的相间条纹表示禁止或提示消防设备、设施位置的安全标记;蓝色对应白色,二者的相间条纹表示危险位置的安全标记;黄色对应黑色,二者的相间条纹表示指令的安全标记,表示传达必须遵守规定的信息;绿色对应白色,二者的相间条纹表示安全环境的安全标记;安全色和对比色的相间条纹为等宽条纹,倾斜为45。53、安全标志包括哪几类?答:(1)禁止标志;(2)指令标志;(3)警告标志;(4)提示标志。54、安全标志的设置高度应符合什么要求?答:(1)标志设置的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标志牌的平面与视线的夹角应接近90,观察者位于最大观察距离时,最小夹角不低于75。(2)悬挂式与柱式环境信息标志牌的下缘距离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2米,应设置在有关场所的入口处和醒目处;(3)局部信息标志应设在所涉及危险地点或设备(部件)附近的醒目处。(4)标志牌不宜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物体上,标志牌前不宜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5)标志牌应设在明亮的环境中,多个标志牌一起设置时,应按照警告、禁止、指令、提示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地排列。55、直梯高度超过3000mm时应设护笼,护笼下端距基准面为20002400mm,护笼直径应为700mm,其圆心距踏棍中心线为350mm。56、钢斜梯踏板采用厚度不得小于4mm的花纹钢板,或经防滑处理的普通钢板,或采用由254扁钢和小角钢组焊成的格子板。57、钢斜梯扶手高应为900mm,或采用外径为3050mm,壁厚不小于2.5mm的管材。58、防护栏杆的高度宜为1050mm。在离地高度小于20m的平台、通道及作业场所的防护栏杆高度不得低于1000mm,在离地高度等于或大于20m高的平台、通道及作业场所的防护栏杆不得低于1200mm。59、室外栏杆、挡板与平台间隙为1020mm,室内不留间隙。60、通行钢平台宽度不应小于700mm,竖向净空一般不应小于1800mm。61、高于1.5m的平台,宽于0.25m的平台缝隙,深于1m的敞口沟、坑、池,其周边应设置安全栏杆(特殊情况例外),不能设置栏杆的,其上口应高出地坪0.3m以上。62、应定期检测绝缘物的绝缘性能和接地电阻,并作好记录,存入技术档案。63、检修电气设备,应至少2人一起作业。停电检修时,应严格执行挂牌制,悬挂“有人检修,严禁合闸”的警示牌。64、检修之前,应有专人对电、煤气、蒸汽、氧气、氮气等要害部位及安全设施进行确认,并办理有关检修、动火的审批手续。65、检修中应按计划拆除安全装置,并有安全防护措施。检修完毕,安全装置应及时恢复。安全防护装置的变更,应经安全部门同意,并应作好记录归档。66、设备检修和更换,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和专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检修人员应熟悉相关的图纸、资料及操作工艺。检修前,应对检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介绍现场工作环境和注意事项,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交底。67、不应任意短接各类保护装置,必要时经确认可临时短接,并立即联系有关人员处理,处理正常立即恢复。68、氧气管道每隔90100m应进行防静电接地,进车间的分支法兰也应接地,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69、吊车应设有哪些安全装置?答:(1)吊车之间防碰撞装置;(2)大、小行车端头缓冲和防冲撞装置;(3)过载保护装置;(4)主、副卷扬限位、报警装置;(5)登吊车信号装置及门联锁装置;(6)露天作业的防风装置;(7)电动警报器或大型电铃以及警报指示灯。70、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作业,应遵守哪些规定?答:(1)拉闸断电,并采取开关箱加锁等措施;(2)验电、放电;(3)各相短路接地;(4)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志牌和装设遮栏。71、储存气瓶时,应遵守哪些规定?(1)氧气瓶不准与其他气瓶混放,号、坏、空、实瓶分别存放。(2)存放气瓶时,应旋紧瓶帽,放置整齐,流出通道。气瓶立放时,应设防倒装置。卧放时,应防止滚动,头部朝向一方,堆放气瓶不宜超过五层;(3)应置于专用仓库贮存,气瓶仓库应符合GB50016的规定;(4)仓库内不准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或其他热源,仓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冬天采暖只准用水暖或低压蒸汽方式。72、运输和装卸气瓶时,应遵守哪些要求?答:(1)运输工具上应有明显的安全标志;(2)应佩戴好瓶帽、防震圈(集装气瓶除外),轻装轻卸,严禁刨花、滚碰;(3)气瓶吊装应采用防滑落的专用器具进行;(4)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不准同车(厢)运输;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或与瓶内气体起化学反应的物品,不准与氧气瓶一起运输;(5)气瓶装在车上,应妥善固定。卧放时,头部朝向一方,垛高不准超过车厢高度,且不超过五层;立放时,车厢高度应在瓶高的三分之二以上。(6)夏季运输应有遮阳设施,避免暴晒;在城市繁华市区应避免白天运输;(7)运输气瓶的车、船,不准在繁华市区、重要机关附近停靠;车、船停靠时,司机与押运人员不准同时离开;(8)沾染油脂的运输工具,不准装运氧气瓶。73、气瓶使用时应遵守哪些规定?答:(1)气瓶的颜色和标记应严格执行GB7144的规定,不准擅自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严禁改装气瓶;(2)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3)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准靠近热源,据明火10m外;(4)气瓶立放时应采取防止倾倒措施,严禁敲击、碰撞;(5)夏季应防止暴晒;冬季气瓶阀冻结,严禁用明火烘烤;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6)瓶内气体不准用尽,应留有剩余压力,永久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应小于0.05MPa;(7)在可能造成回流的场合,使用设备应配置防止倒灌的装置,如单向阀、止回阀、缓冲罐等;(8)与气瓶连接的接头、管道、阀门、减压装置,应采用铜合金制造,使用前应严格检查,严禁沾染油污、油脂和溶剂,内部不准积存锈渣、焊渣及其他机械杂质;(9)减压装置前后应设置压力表,气流速度不应大于规定流速,用氧量较大的可采用汇排管;汇流排上应有向室外排放的放散管线及阀门。氧气汇流排排充管应采用紫铜管或金属软管;(10)割炬使用的氧气胶管应是专用耐压胶管。胶管在使用中,严防损坏、热烧伤、化学腐蚀;(11)氧焊、气割作业时,火源与氧气瓶的间距应大于10m。二、安全生产法1、安全生产法中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2、安全生产法中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3、安全生产法中规定“生产经营的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4、生产经营单位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5、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的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6、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哪些职责?答:(1)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保证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7、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8、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9、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三、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1、根据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事故一般分为几个等级,分别是什么?答: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2、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3、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四、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1、冶金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相关负责人在各自职责内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责。2、焦化、氧气及相关气体制备、煤气生产(不包括回收)等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冶金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各工种、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冶金企业的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不少于从业人员3比例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冶金企业应当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了解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熟悉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6、冶金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从事煤气生产、储存、输送、使用、维护检修的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安排其上岗作业。其中,培训内容包括:煤气安全基本知识、煤气安全技术、煤气监测方法、煤气中毒紧急救护技术等。7、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施工质量负责。8、冶金企业应当对本单位存在的各类危险源进行辨识,实行分级管理。对于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和监控,并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9、冶金企业应当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整改;暂时不能整改完毕的,应当制定具体整改计划,并采取可靠的安全保障措施。检查及整改情况应当记录在案。10、冶金企业应当加强对施工、检修等工程项目和生产经营项目、场所(以下简称工程项目)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不得将工程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工程项目承包协议应当明确规定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安全措施费用应当纳入工程项目承包费用。11、冶金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制定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与器材,定期开展应急宣传、教育、培训、演练,并按照规定对事故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和备案。12、冶金企业的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应当设置在安全地点,不得设置在高温液态金属的吊运影响范围内。13、冶金企业内具有什么危害的建(构)筑物,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进行安全鉴定?答:冶金企业内承受重荷载和受高温辐射、热渣喷溅、酸碱腐蚀等危害的建(构)筑物,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进行安全鉴定。14、冶金企业从事检修作业前,应当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预案,并组织落实。五、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1、什么是事故隐患?答: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2、事故隐患的分类有哪些?答: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3、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4、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5、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6、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7、生产经营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当隐患未完全消除前,应当如何防止事故发生。答:(1)生产经营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2)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3)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六、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1、什么是特种设备?答: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3、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4、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哪些内容?答:(一)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三)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四)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五)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六)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七、带式输送机安全规范1、皮带输送机上哪些位置属于易挤夹部位?答:输送机头部、尾部改向部位和拉紧装置的折转部位以及相邻两托辊折转处超过3时(指切线角,不考虑由带槽而引起角度增加部分)都认为是危险的易挤夹部位。2、拉紧装置应装设极限位置限止器。自动拉紧装置起升到极限位置时,必须保证自动切断起升电源,并给出禁止起升信号。当下降到极限位置时,保证自动切断下降电源,并给出禁止下降信号。3、重锤拉紧装置在人员通常接近的地方应加防护装置。防护装置应能防止人员进入重锤下面的空间,如无这类防护装置,重锤下应装设支承装置并使其离地面或其他作业面的净空距离不小于2.5m。4、正常的和紧急使用的制动装置应有醒目的标志,并应设在便于操作的位置。5、给料或转运料斗以及溜槽开口位置经常有人员接近时应设防护装置。6、大型料斗或溜槽应装检查门,其位置应便于接近。设备运转时检查门不应开启,在确有保护的前提下,由专职人员开启检查门。如采用手动的检查门其开启力不得大于300N。7、输送粘性物料时应设置机械疏通料斗装置或振捣器械,在无防护措施条件下严禁人工捅击疏通。8、除部件上备有特殊润滑装置外,输送机运行时严禁人工进行润滑。9、严禁输送机运行时进行维护调整,必须在装有防护装置的情况下由专人维护调整。10、输送机线或在通道狭窄不开阔地区使用的输送机其沿线应设置紧急拉线开关。11、在转载点装料站作业位置附近,必须有一个或多个紧急停机开关或装置,并严禁堆放物料及其他产品。12、遥控起动输送机时必须设声、光信号。信号指示应设在操作人员视力、听力可及的地点。13、输送机停机一个月以上重新使用前,必须由主管机械和电气技术监督人员对所有的机械和电气设备进行试验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准使用。14、输送机线中应装设哪些监测保护装置?(1)防止物料堵塞溢料限位保护装置;(2)保护输送机安全起动和运行的速度保护装置;(3)防止倾斜式输送机逆转和超速的保护装置;(4)有动力张紧装置的自动控制的输送机线宜装设瞬时张力检测器;(5)在长距离输送机上宜设置防止输送带纵向撕裂保护装置;(6)宜设防止输送带跑偏装置;(7)宜设输送带初期损坏检测器;(8)宜设防止输送带在驱动滚筒上打滑的监测装置;(9)有6级以上大风侵袭危险的露天或沿海地区使用的输送机宜设防止输送带翻转的保护装置。15、输送机运行时在通道间、高速运转件或驱动装置附近不宜休息停留。16、输送机旁或有关作业室内严禁积存易燃、易爆材料及一切油污件和煤粉等。17、一般情况下输送机安装输送带后不允许用火、电焊加工机架,特殊需要时要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八、烧结球团安全规程1、皮带机、链板机需要跨越的部位应设置过桥,烧结面积50m2以上的烧结机应设置中间过桥。2、堆取料机和抓斗吊车的走行轨道,两端必须设有极限开关和安全装置,两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运行时,相距不应小于5m。3、运转中的破碎、筛分设备,禁止打开检查门和孔;检查和处理故障,必须停机并切断电源和事故开关。4、气力输送系统中的贮气包、吹灰机或罐车,均应设有安全阀、减压阀和压力表,其设计、制造和使用应符合国家现行压力容器的有关规定。5、配料矿槽上部移动式漏矿车的走行区域,严禁人员行走,其篦板应保持完整。6、矿槽出现棚料时,在采取防护措施之前,严禁进入矿槽处理。7、进入圆筒混合机检修和清理,应事先切断电源,采取防止筒体转动的措施,并设专人监护。8、烧结平台上严禁乱堆乱放杂物和备品备件,每个烧结厂房烧结平台上存放的备用台车,不得超过台,载人电梯不得用作检修起重工具。9、在台车运转过程中,严禁进入弯道和机架内检查。检查时应索取操作牌,停机、切断电源,挂上“严禁启动”标志牌,并设专人监护。10、更换台车必须采用专用吊具,并有专人指挥,更换栏板,添补炉篦条等作业,必须停机进行。11、进入大烟道之前,应切断点火器的煤气,关闭各风箱调节阀,断开抽风机的电源。进入大烟道检查或检修时,应在人孔处设专人监护,确认无人后,方可封闭各部人孔。12、进入磨机检修时,必须与上下岗位联系好,停电并挂上“禁止启动”的标志牌,设专人监护。13、需要使用行灯照明的场所,行灯电压一般不得超过36V,在潮湿的地点和金属容器内,不得超过12V。14、起重机械应标明起重吨位,必须装设卷扬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和启动、事故、超载的信号装置。 15、严禁吊物从人员或重要设备上空通过,运行中的吊物距障碍物应在0.5m以上。16、拆装吊运备件时,严禁在屋面开洞或利用桁架、横梁悬挂起重设施。严禁用煤气、蒸汽、水管等管道作起重设备的支架。17、皮带输送机应设有皮带转运漏斗防堵装置和安全绳等皮带事故停车装置。九、炼铁安全规程1、运行中的料车和平衡车,不应乘人。在斜桥走梯上行走,不应靠近料车一侧。不应用料车运送氧气、乙炔或其他易燃易爆品。2、主卷扬机应有钢丝绳松弛保护和极限张力保护装置。料车(罐)应有行程极限、超极限双重保护装置和高速区、低速区的限速保护装置。3、应保证装料设备的加工、安装精度,不应泄漏煤气。4、炉顶各主要平台,应设置通至炉下的清灰管。炉顶清灰应在白天进行,应事先征得值班工长同意,并应设专人监护。5、处理炉顶设备故障,应有专人携带一氧化碳和氧含量检测仪同行监护,以防止煤气中毒和氮气窒息。到炉顶作业时,应注意风向及氮气阀门和均压阀门有否泄漏现象。6、炉基周围应保持清洁干燥,不应积水和堆积废料。炉基水槽应保持畅通。7、炉顶压力不断增高又无法控制时,应及时减风,并打开炉顶放散阀,找出原因,排除故障,方可恢复工作。8、休风(或坐料)应遵守哪些规定?答:(1)应事先同燃气(煤气主管部门)、氧气、鼓风、热风和喷吹等单位联系,征得燃气部门同意,方可休风(或坐料);(2)炉顶及除尘器,应通人足够的蒸汽或氮气;切断煤气(关切断阀)之后,炉顶、除尘器和煤气管道均应保持正压;炉顶放散阀应保持全开;(3)长期休风应进行炉顶点火,并保持长明火;长期休风或检修除尘器、煤气管道,应用蒸汽或氮气驱赶残余煤气;(4)因事故紧急休风时,应在紧急处理事故的同时,迅速通知燃气、氧气、鼓风、热风、喷吹等有关单位采取相应的紧急措施;(5)正常生产时休风(或坐料),应在渣、铁出净后进行,非工作人员应离开风口周围;休风之前如遇悬料,应处理完毕再休风;(6)休风(或坐料)期间,除尘器不应清灰;有计划的休风,应事前将除尘器的积灰清尽;(7)休风前及休风期间,应检查冷却设备,如有损坏应及时更换或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漏水人炉;(8)休风期间或短期休风之后,不应停鼓风机或关闭风机出口风门,冷风管道应保持正压;如需停风机,应事先堵严风口,卸下直吹管或冷风管道,进行水封;(9)休风检修完毕,应经休风负责人同意,方可送风。9、停水事故处理,应遵守哪些规定?答:(1)当冷却水压和风口进水端水压小于正常值时,应减风降压,停止放渣,立即组织出铁,并查明原因;水压继续降低以致有停水危险时,应立即组织休风,并将全部风口用泥堵死;(2)如风口、渣口冒汽,应设法灌水,或外部打水,避免烧干;(3)应及时组织更换被烧坏的设备;(4)关小各进水阀门,通水时由小到大,避免冷却设备急冷或猛然产生大量蒸汽而炸裂;(5)待逐步送水正常,经检查后送风。10、厂(车间)内照明行灯电压一般不应超过36V,在金属容器内或潮湿地点使用的行灯不应超过12V。11、值班人员应经常检查各仪表信号和联锁信号装置,以掌握高炉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12、炼铁厂内属于一级电力负荷的设施,应有两个以上的独立电源供电。炼铁厂供电系统,应符合国家有关电力设计规范的要求。13、高炉及运料卷扬系统的电缆及导线,应有阻燃的保护层或保护套管。14、检修热风炉时,应用盲板或其他可靠的切断装置防止煤气从邻近煤气管道窜人,并严格执行操作牌制度;煤气防护人员应在现场监护。15、矿槽、焦槽上面应设有孔网不大于300mm300mm的格筛。打开格筛应经批准,并采取防护措施。格筛损坏应立即修复。16、在槽上及槽内工作时应遵守哪些规定?答:(1)作业前应与槽上及槽下有关工序取得联系,并索取其操作牌;作业期间不得漏料、卸料;(2)进入槽内工作,应佩戴安全带,设置警告标志;现场至少有一人监护,并配备低压安全强光灯照明 ;维修槽底应 将槽内松动料清完,并采取安全措施方可进行;(3)矿槽、焦槽发生棚料时,不应进人槽内捅料。17、料坑上面应有装料指示灯,料坑底应设料车缓冲挡木和坡度为1%3%的斜坡。料坑应安装能力足够的水泵,坑内应有良好的照明及配备通风除尘设施。料坑内应设有躲避危害的安全区域。18、炉顶着火危及主卷扬钢丝绳时,应使卷扬机带动钢丝绳继续运转,直至炉顶火熄灭为止。19、更换料车钢丝绳时,料车应固定在斜桥上,并由专人监护和联系。20、炉顶放散阀,应比卷扬机绳轮平台至少高出3m,并能在中控室或卷扬机室控制操作。21、炉顶温度应低于350,水冷齿轮箱温度应不高于70。22、炉顶传动齿轮箱温度超过70 的事故处理中应遵守哪些规定?答:传动齿轮箱的温度“高温报警”时,应立即检查其测温系统、炉顶温度、炉顶洒水系统、齿轮箱水冷系统和氮气系 统,查明原因,及时处理;(2)当该温度升到规定值时,应手动打开炉顶洒水系统向料面洒水,以降低炉顶煤气温度;(3)若该温度持续20min以上或继续升高,则应立即停止布料溜槽旋转,并将其置于垂直状态,同时高炉应减风降压直到休风处理;若用净煤气冷却传动齿轮箱,还应增加冷却煤气的压力。23、炼铁厂停电事故处理,应遵守哪些规定?答:(1)高炉生产系统(包括鼓风机等)全部停电,应按紧急休风程序处理;(2)煤气系统停电,应立即减风,同时立即出净渣、铁,防止高炉发生灌渣、烧穿等事故;若煤气系统停电时间较长,则应根据煤气厂(车间)要求休风或切断煤气;(3)炉顶系统停电时,高炉工长应酌情立即减风降压直至休风(先出铁、后休风);严密监视炉顶温度,通过减风、打水、通氮或通蒸汽等手段,将炉顶温度控制在规定范围以内;立即联系有关人员尽快排除故障,及时恢复回风,恢复时应摆正风量与料线的关系;(4)发生停电事故时,应将电源闸刀断开,挂上停电牌;恢复供电,应确认线路上无人工作并取下停电牌,方可按操作规程送电。111、向高炉喷煤时,应控制喷吹罐的压力,保证喷枪出口压力比高炉热风压力大0.05MPa;否则,应停止喷吹。24、喷吹罐停喷煤粉时,无烟煤粉储存时间应不超过12h ;烟煤粉储存时间应不超过8h,若罐内有氮气保护且罐内温度不高于70,则可适当延长,但不宜超过12h。25、炼铁系统测氧仪测定含氧的误差范围在0.5% ,失灵时间应小于4小时。26、检查制粉和喷吹系统时,应将系统中的残煤吹扫干净,应使用防爆型照明灯具。检修喷吹煤粉设备、管道时,宜使用铜制工具,检修现场不应动火或产生火花。需要动火时,应征得安全环保部门同意,并办理动火许可证,确认安全方可进行检修。27、煤粉制备的出口温度:烟煤不应超过80;无烟煤不应超过90。29、制备烟煤时,其干燥气体应采用惰化气体;负压系统末端气体的含氧量,不应大于12%。30、烟煤和无烟煤混合喷吹时,其配比应保持稳定;配比应每天测定一次,误差应不大于5%。31、高炉氧气环管,应采取隔热降温措施。氧气环管下方,应备有氮气环管,作为氧煤喷吹的保安气体。33、氧煤喷吹时,应保证风口的氧气压力比热风压力大0.05MPa,且氮气压力不小于0.06MPa;否则,应停止喷吹。34、高炉送氧、停氧,应事先通知富氧操作室,若遇烧穿事故,应果断处理,先停氧后减风。35、进入充装氧气的设备、管道、容器内检修,应先切断气源、堵好盲板,进行空气置换后经检测氧含量在18%23%范围内,方可进行。36、热风炉炉皮烧红、开焊或有裂纹,应立即停用,及时处理。值班人员应至少每2h检查一次热风炉。37、热风炉的平台及走道,应经常清扫,不应堆放杂物,主要操作平台应设两条通道。38、出铁、出渣以前,应做好准备工作,并发出出铁、出渣或停止的声响信号;水冲渣的高炉,应先开动冲渣水泵(或打开冲渣水阀门)。39、泥炮应有量泥标计或声响信号。清理炮头时应侧身站位。40、铁口泥套应保持完好。未达到规定深度的铁口出铁,应采取减风减压措施,必要时休风并堵塞铁口上方的12个风口。铁口潮湿时,应烤干再出铁。处理铁口及出铁时,铁口正对面不应站人,炉前起重机应远离铁口。出铁、出渣时,不应清扫渣铁罐轨道和在渣铁罐上工作。41、炉前使用的氧气胶管,长度不应小于30m,10m内不应有接头。吹氧铁管长度不应小于6m,氧气胶管与铁管联接,应严密、牢固。42、铁罐耳轴应锻制而成,其安全系数不应小于8;耳轴磨损超过原轴直径的10%,即应报废;每年应对耳轴作一次无损探伤检查,做好记录,并存档。43、(判断)水冲渣时,冲刷嘴附近不应有人。44、(判断)高炉上的干渣大块或氧气管等铁器,不应弃入冲渣沟或进人冲渣池。45、铸铁机应专人操作,启动前应显示声光信号。46、铸模内不应有水,模耳磨损不应大于5%,不应使用开裂及内表面有缺陷的铸模。47、铸铁机运转时,应遵守哪些规定?(1)不应检修铸铁机,任何人不应搭乘运转中的链带;(2)不应在漏斗和装铁块的车皮外侧逗留;(3)人员应远离正在铸铁的铁水罐;(4)倾翻罐下、翻板区域,任何人不应作业、逗留和行走;(5)凝结盖或罐嘴堵塞的铁水罐,应处理好再翻罐。48、(判断)未经厂、车间同意,非工作人员不应进人卷扬机室或上料带式输送机传动房、直流发电机室及变电室。49、木料、耐火砖和其他材料的贮存,应符合材料堆垛之间的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0m。十、炼钢安全规程1、主厂房屋面四周应设栏杆,并在适当位置设置清扫通道等;厂房应合理布置登上屋面的消防梯与检修梯。2、炼钢主厂房,地坪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5m的人行安全走道,走道两侧应有明显的标志线。3、炼钢主厂房,应设置贯通各跨间,并与各跨间进出口及主工作平台相通的参观走廊,其宽度不小于1.5m。4、炉下钢水罐车、渣罐车运行区域,地面应保持干燥。5、所有控制室、电气室的门,均应向外开启;主控室应设置紧急出口。6、混铁炉出铁时,应发出声响讯号;混铁炉在维修或炉顶有人、或受铁水罐车未停到位时,不应倾动。7、起重机龙门钩挂重铁水罐时,应有专人检查是否挂牢,待核实后发出指令,吊车才能起吊;8、(判断)吊起的铁水罐在等待往转炉兑铁水期间,不应提前挂上倾翻铁水罐的小钩。9、凡耳轴出现内裂纹、壳体焊缝开裂、明显变形、耳轴磨损大于直径的10%,机械失灵、衬砖损坏超过规定,均应报修或报废。10、热修包应设作业防护屏;两罐位之间净空间距,应不小于2m。11、转炉氧枪与副枪升降装置,应配备哪些安全装置?答:转炉氧枪与副枪升降装置,应配备钢绳张力测定、钢绳断裂防坠、事故驱动等安全装置。12、风机房正常通风换气每小时应不少于7次,事故通风换气每小时应不少于20次。13、回收煤气的氧含量不应超过2%。14、倒炉测温取样和出钢时,人员应避免正对炉口;采用氧气烧出钢口时,手不应握在胶管接口处。15、浇注时应遵守哪些规定?答:(1)二次冷却区不应有人;(2)出现结晶器冷却水减少报警时,应立即停止浇注;(3)浇注完毕,待结晶器内钢液面凝固,方可拉下铸坯;(4)大包回转台(旋转台)回转过程中,旋转区域内不应有人。16、安全供水水塔(或高位水池),应设置水位显示和报警装置;应使塔内存水保持流动状态,并应定期放水清扫水塔。17、中间渣场吊运液体渣罐,应采用铸造起重机。中间渣场采用渣罐热泼液渣工艺时,应防止热泼区地坪积水。18、(判断)转炉采用拆炉机拆炉期间,人员不应在炉下区域通行与停留。19、进行拆炉工作前应先清除哪些位置的残钢和残渣?答:应事先全面清除炉口、炉体、汽化冷却装置、烟道口烟罩、溜料口、氧枪孔和挡渣板等周围的残钢和残渣,然后进行拆炉。20、转炉修炉前应做哪些准备工作?答:修炉之前,应切断氧气,堵好盲板,移开氧枪,切断炉子倾动和氧枪横移电源;关闭汇总散状料仓并切断气源;炉口应支好安全保护棚,在作业的炉底车、修炉车两侧设置轨道铁,切断钢包车和渣车的电源。十一、轧钢安全规程1、经过辊道、冷床、移送机和运输机等设备的人行通道,应修建人行天桥。2、加热设备应设有可靠的隔热层,其外表面温度不得超过100。3、实行重级工作制的钳式吊车,应设有防碰撞装置,夹钳夹紧显示灯,操纵杆零位锁扣,挺杆升降安全装置和小车行驶缓冲装置。4、操纵室和操纵台,应设在便于观察操纵的设备而又安全的地点,并应进行坐势和视度检验,坐视标高取1.2m,站视标高取1.5m。5、操纵室和操纵台,应设在便于观察操纵的设备而又安全的地点,并应进行坐势和视度检验,坐视标高取1.2m,站视标高取1.5m。6、轧辊应堆放在指定地点。除初轧辊外,宜使用辊架堆放。辊架的结构形式应与堆放的轧辊型式相匹配,堆放的高度应与堆放的轧辊型式和地点相匹配,以确保稳定堆放和便于调运。辊架间的安全通道宽度不小于0.6m。7、(判断)轧机轧制时,不应用人工在线检查和调整导卫板、夹料机、摆动式升降台和翻钢机,不应横越摆动台和进到摆动台下面。8、轧钢厂哪些工作场所应设置一般事故照明?(说出15处即可)答:主要通道及主要出入口;通道楼梯;操作室;计算机室;加热炉及热处理炉计器室、窥视孔;汽化冷却及锅炉设施;高频室;酸、碱洗槽;主电室;配电室;液压站;稀油站;油库;泵房;氢气站;氮气站;乙炔站;电缆遂道;煤气站。十二、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1、厂内建构筑物设备和绿化物严禁侵入铁路线路和道路的建筑限界,并不得妨碍视线。现有已侵入限界的围墙和各种建构筑物必须拆除,拆除确有困难的永久性建构筑物,在其大修或改造时应予解决;未拆除前应制定有效的安全措施,并在侵限处设置侵限警告标志。2、制造、改造和改装的运输、装卸设备,应有由有资质的设计和生产单位出具完整的技术资料、使用说明书和合格证等。3、应建立运输、装卸设备的技术档案,有计划地对运输、装卸设备进行大、中、小修和维修保养。4、新购、改装和修复后的运输装卸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验收和试运转,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并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后方准使用。5、从事运输工作的新职工入厂时应进行安全教育,在指定的人员带领下工作按不同岗位确定不同的培训时间,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6、机车、机动车和装卸机械的驾驶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安全操作考试合格,发给驾驶证方准驾驶。7、从事运输作业的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经检查合格者方能继续担任原职工作。8、运输、装卸作业人员作业时应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9、原有线路改造、邻近路基施工(特别是地下工程)、跨越或穿过路基构筑物施工、跨越铁路线路和道路或横穿路基和桥梁敷设电线、管道等设施时,必须事先经工厂总图管理和运输部门批准。10、在运输线路附近施工时,应事先得到企业运输主管部门的批准,不得占用运输设备,并采取防护措施。所用器具、材料的堆放,不得侵入铁路路线和道路限界,妨碍行车安全。11、运输部应对什么样的事故或事件编制应急预案?答:工业企业应对厂内铁路和道路突发的重大自然灾害和火灾事故,重大铁路、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及其他影响铁路道路运输安全、畅通的突发性事件,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应急指挥、救援等事项。12、厂内铁路线路路基在路堤护道边线外、路堑天沟边线外和平地侧沟边线外1m以内,严禁挖沟、蓄水、取土,并不得向铁路线路上排弃废水或倒垃圾。13、站场最外侧的线路中心线至路基面边缘的宽度不得小于3m。现有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站场,当改、扩建站场条件困难时不得小于2.8m;在梯线、平面调车牵出线和货场边缘的装卸线等经常有调车人员上、下作业的一侧,不得小于3.5m。14、岔线与正线、到发线接轨时,均应铺设安全线。岔线与站内到发线接轨,当站内有平行进路及隔开道岔并有联锁装置时,可不设安全线。15、道岔出现哪些情况时,应及时整治或更换?(答出七种即可)答:(1)两尖轨互相脱离;(2)尖轨尖端与基本轨在静止状态下不密贴,间隙超过2mm;(3)尖轨被轧伤,轮缘有爬上尖轨的危险;(4)在尖轨顶面宽50mm以上的断面处,尖轨顶面低于基本轨顶面超过2mm;(5)基本轨垂直磨耗,正线超过8mm,其它线超过10mm;(6)在辙叉心宽40mm的断面处,辙叉心垂填磨耗,正线超过8mm,其它线超过10mm;(7)辙叉心作用面至护轮轨头部外侧距离小于1391mm或翼轨作用面至护轮轨头部外侧距离大于1348mm;(8)辙叉(辙叉心、翼轨)损坏;(9)尖轨或基本轨损坏;(10)护轮机螺栓折损。16、有普通车调车作业通过的建筑物大门边缘,距铁路中心线不得小于2600mm;有冶金车调车作业通过的建筑物大门边缘,距铁路中心线不得小于2800mm。17、厂内正线、联络线直线地段以及站场两侧边缘栽植灌木绿篱时,其中心距铁路中心线不得小于4m;栽植乔木不得小于5m;当树冠影响行车视线时,应及时剪枝;曲线地段应栽植于行车视线以外。18、白天因天气恶劣,影响了望,以致使调车手信号在显示距离内不能辨认时,应改用夜间手信号或者音响信号。19、铁路信号、通信光电(缆)埋设铺设地点,铁路运输企业应按标准设置易于辨识的警示保护标志。20、要加强对道口防护设施的维修,保持轮缘槽深度不小于4.5cm,建立巡回检查制度,保持防护设施齐全有效。21、对列车运行与调车作业的限制速度有如下规定:液体金属走行线重车限制速度10km/h,空车限制速度15km/h;出入厂房、仓库、站修线或在高炉下作业限制速度5km/h;在轨道上(不包含电子轨道衡)推送车辆限制速度3km/h;接近被连挂车辆限制速度3km/h;接近线路尽头取送车限制速度3km/h;在电子轨道衡上推送车辆,按电子轨道衡的限速要求执行。22、(判断)车站值班员(调度员)在办理闭塞时,必须亲自检查,确认区间、接车线路空闲,进路有关道岔位置正确,影响进路的调车作业已经停止后,方准给开放信号。23、调车作业时,调车人员应遵守哪些规定?答:(1)按调车作业计划工作,接到变更计划应彻底传达;(2)推进运行时应认真执行“要道、还道”制度,并确认进路;(3)不得站在道心或妨碍邻线机车走行的地点显示信号和联系工作;(4)推进运行时,应先试拉;(5)值乘厂内小运转时应指派一名连接员在最后(或靠近尾部)的车辆上值乘;(6)在平板车、敞车、罐车边端等上进行调车作业时,如在车辆两侧站立,必须距车边缘不少于1m,在车辆两端站立,必须距车端部边缘不少于3m;(7)调车人员在随车运行中应站稳把牢。25、在平板车、敞车、罐车边端等上进行调车作业时,如在车辆两侧站立,必须距车边缘不少于1m,在车辆两端站立,必须距车端部边缘不少于3m。26、调车人员上、下车时,应遵守哪些规定?(1)脚蹬不在两侧、脚蹬不良和无把手的车辆不准上车;(2)场地不平、有积水、结冰和障碍物处不准上、下车;(3)上车时速不得超过5km/h,下车时速不得超过10km/h;(4)禁止迎面上车或反面上、下车;(5)跟班学习的调车人员,应在列车停稳后上、下车。27、调车人员在车辆移动时,禁止进行哪些作业?(至少答出五项)(1)摘风管和提钩销(驼峰解体摘钩除外);(2)在棚车顶上站立或行走;(3)调正钩位或用脚蹬钩;(4)两人同攀一个车梯;(5)手扒篷布、绳索、车门、链条和脚蹬轴管上;(6)站立或蹬坐在连接器上;(7)跨越车辆及在货物上行走;(8)徒手掩撤铁鞋或止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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