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性聚酯公司质量管理计划【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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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性聚酯公司质量管理计划xxx(集团)有限公司目录一、 采购供应的质量管理4二、 供应商的质量控制14三、 产品销售的质量职能16四、 顾客服务的质量管理17五、 质量形成的过程21六、 质量职能24七、 免检制度27八、 认证制度30九、 产品质量监督法规34十、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42十一、 调研与开发过程的质量管理44十二、 服务质量形成规律47十三、 顾客满意质量管理51十四、 顾客满意度测评57十五、 服务与服务业62十六、 服务质量要素72十七、 计量工作79十八、 质量责任制86十九、 质量是增强综合国力的重要途径89二十、 质量是企业赖以生存与发展的基石91二十一、 项目简介94二十二、 公司简介99二十三、 法人治理结构100二十四、 SWOT分析113二十五、 项目风险分析122项目风险对策125(一)加强项目建设及运营管理125本项目的建设采用招标方式选择工程设计承包商,在保证建设质量的同时,努力降低建设投资和设备采购成本。项目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标选择项目监理,确保项目的建设质量、建设工期和降低项目造价。建成投入运营后,加强管理降低生产成本,构成较大的价格变动空间,以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125一、 采购供应的质量管理为稳定和提高企业产品质量的竞争力,企业在采购供应过程中,就要注重采购供应物品的质量管理,选择行之有效的实施途径。1、建立健全采购物品的质量标准制造企业物品采购具有批量大、品种多及供应渠道多等特点,这些物品的外观、理化性能、使用寿命等质量特性的好坏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生产运营。客观上要求企业建立明确、合理、可行的采购物品的质量标准,并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实施采购。建立采购物品的质量标准是采购供应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采购供应工作规范化、系统化的一项要求。质量标准的建立,既是按标采购、按标验收的必然要求,也是规模采购的前提。采购物品的质量标准,是采购人员与供应商之间需求确认过程中的重要内容,也是采购人员与供应商之间商谈合约的重要内容,针对采购物品的不同类型、属性、用途等因素,企业可以选用不同的方法,建立健全自身的采购物品的质量标准(或者称为质量技术要求)。对于常规物品、社会已经标准化、企业也没有特别要求的物品,其质量标准可直接依据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通行的供应商标准。对于非社会标准化的物品,企业有特殊要求的如生产原辅料或者与生产密切相关的重要物品,其质量标准可由企业内部按自身需求、在资源允许的条件下合理制定,必要时还须与供应商进行技术交流、技术谈判而成,甚至经过试用后再修改完善。完整地描述这类质量标准,需要用户或者技术管理部门与供应商就质量技术要求达成共识,形成技术协议。诸如相关指标的最低要求、特性值、图纸、型号、规格、材质、理化性能、制造工艺和检测等方面都要予以明确。随着社会上人们环保意识的增强,各国特别是工业发达国家政府部门,相继制定了环保方面的法规或强制性技术标准,企业在选择采用相关标准或自行制定技术标准时,需要将所采购物品的环保特性一并纳入到采购技术要求中,以确保供应商能够有效履行其环保义务,从而避免生产过程中对环境或职工产生不良影响,确保工业企业自身产品的环保特性。2、供应商的选择生产质量的问题,在供应链模式下,有了不同于传统的表现。如2001年由于一个重要原件供应商的产品质量出现差错,导致了世界手机第三大生产厂商爱立信公司的手机被迫停产,最终导致其战略性与索尼公司联合生产手机。由此可以看到,质量问题可能会形成供应链中的分裂点,严重损害生产商和供应商、生产商和消费者之间的关系,爱立信公司的手机业务的这一危机却并非是生产商自身的问题。(1)供应商的选择原则。供应商的选择是采购供应过程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因为供应商供应物料的顺畅,可以使生产不会因为待料而停工;进料品质的稳定,可以保障生产成品质量的稳定;交货数量的符合,使得公司生产数量准确;交货期的准确,可以保障公司出货期的准确。因此,选择优秀的供应商是非常重要的。一般来说,选择供应商遵循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则。目标定位原则。这个原则要求新供应商评审人员应注重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的广度和深度,应依据所采购产品的质量特性、采购数量和产品要求去选择供应商,使建立的采购渠道能够保证质量要求,减少采购风险,并有利于自己的产品打入目标市场,让客户对企业的产品充满信心。优势互补原则。选择的供应商应该在经营方面和技术能力方面符合企业预期的要求水平,供应商在某些领域应具有比采购方更强的优势,在日后的配合中能在一定程度上优势互补。择优录用原则。在相同的报价及相同的交货承诺下,毫无疑问要选择那些企业形象好、信誉好的供应商。可操作性原则。选择供应商的指标体系应具有足够的灵活性和可操作性,使选择工作易于进行。(2)供应商的基本情况调查。一个好的供应商应该有优秀的企业领导人,有了优秀的领导人,才能健康稳定地发展。应该有高素质的管理干部,企业有了高素质、有能力的管理干部,企业的管理才有效率、充满活力。稳定的员工群体,才能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流动性过大的员工群体,其产品质量会受到相当大的影响。有了良好的机器设备,其产品质量更能得以保证。企业不单要有素质高的管理干部和良好的管理,还应该有经验丰富有创新的技术人员,只有技术不断改善创新,才能使产品质量更加有保障,材料成本不断下降。良好的管理制度,激励机制的科学,管理渠道的畅通,以及各种管理制度的健全,能充分发挥人的积极性,从而保证其供应整体是优秀的,其产品质量是优质的,其服务是一流的。具体针对供应商的调查主要有以下内容。管理人员水平。包括管理人员素质的高低、管理人员工作经验是否丰富和管理人员工作能力的高低等。专业技术能力。包括技术人员素质的高低、技术人员的研发能力、各种专业技术能力的高低等。机器设备情况。包括机器设备的名称,机器设备的新旧、规格、厂牌、使用年限及生产能性能及维护状况等。材料供应状况。包括产品所用原材料的供应来源、材料的供应渠道是否畅通、原材料的质量是否稳定、供应商原料来源发生困难时其应变能力的高低等。质量控制能力。其品管组织是否健全、品管人员素质的高低、质量制度是否完善、检验仪器是否精密及维护是否良好、原材料的选择及进料检验的严格程度,以及操作方法、制程管制标准、成品规格及成品检验标准是否规范。质量异常的追溯是否程序化。财务及信用状况。每月的产值、销售额,来往的客户、来往的银行,及经营的业绩及发展前景等。管理规范制度。管理制度是否系统化、科学化,工作指导规范是否完备,执行的状况是否严格等。(3)供应商选择的步骤。进行市场分析。了解市场类型有助于采购人员确定市场上供应商的数量、权限与依存性的平衡点及何种购买方法才是最有效的。识别所有可能的供应商。寻找潜在供应商的信息来源有很多,如网站、商业周刊、专业组织等。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现有供应商也是一个主要的信息来源。对所有可能的资源进行预先筛选。采购企业可以根据一些简单的标准,删除那些明显不合格的供应商,使供应商数目减少到足以满足用户需求的范围。评估剩余供应商。一旦最初的筛选去掉了不胜任的供应商,采购企业必须决定如何评价那些剩余的相对合格的供应商。对于简单、低价值的采购,只要对获得的信息进行检查就足够了,而对于复杂高价值的采购,首先采购企业要对供应商进行调研,如果调研结论不错,采购企业还需要拜访供应商,观摩其设施设备的情况。观摩之后,还有必要对供应商的管理、质量、生产能力、服务、及时性和信息技术能力等各个方面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评估。选择供应商。对于惯常的项目,需要通知和给予采购商签订采购合同。对于重要的采购,买卖双方则需要进行详细的谈判以在采购条款的特定细节上取得一致意见。3、供应商的审核供应商的审核是企业进行持续改进的重要步骤,通过供应商审核,企业可以持续监督供应商提供合格产品和服务的能力。对审核中出现的问题,企业可以及时向供应商提出改进的建议,从而降低企业经营的风险、防止质量事故的发生。审核时,企业可选派有经验的审核员或者委托有资格的第三方审核机构到供应商处进行现场审核和调查。在审核过程中,企业应该有自己的审核标准,要把握关键要素和过程。供应商的审核会耗费很多企业的人力和物力,所以审核必须要有针对性。一般来说,对于现有的供应商,主要是对批量提供产品的供应商或质量有问题的供应商进行重新评价审核;对于新入选的供应商,企业在对供应商作出初步筛选的基础上,对提供重要零部件、大批量供货或有可能成为供应商的主要供应商进行审核。(1)供应商审核的分类。供应商审核是对现有供应商进行表现考评及年度质量体系审核,是供应商管理过程中的重要内容,它是在完成供应市场调研分析、对潜在的供应商已做初步筛选的基础上针对可能发展的供应商进行的。供应商质量体系审核则是供应商审核的一个重要方面,由于质量管理在企业管理中占据着特殊的重要地位,因而一般的公司往往将供应商质量体系审核单独列出,当然也可视情况要求将它当成是供应商审核的一部分,与供应商审核一起进行。产品审核。主要是确定供应商的产品质量,实施办法有正式供应前的产品或样品认可检验,以及供货过程中的来料质量检查。必要时还可以要求供应商改进产品质量以符合企业的要求。过程审核。过程审核主要针对那些质量对生产工艺有很强依赖性的产品。要保证供货质量的可靠性,往往必须深入到供应商的生产现场了解其工艺过程,确认其工艺水平,质量控制体系及相应的设备设施能够满足产品的质量要求。质量管理体系审核。质量管理体系审核是针对供应商整个质量管理体系的审核,这其中不可避免地包括过程和产品的审核,一般是参照ISO9000标准或其他质量体系标准而进行的审核。在实际情况中,对于那些普通商业型供应商,采购商一般只局限于产品审核和工艺过程审核,但是如果采购商要挑选合作伙伴,情况就不一样了,特别是那些管理严格、技术先进的国际大公司,它们通常会大量采用质量保证体系的审核来控制供应链管理体系。(2)供应商审核的方法。供应商审核的主要方法可以分为主观判断法和客观判断法。所谓主观判断法是指依据个人的印象和经验对供应商进行的判断,这种评判缺乏科学标准,评判的依据十分笼统、模糊;客观判断法是指依据事先制定的标准或准则对供应商进行量化的考核和审定,包括样品检验、小批试用、供应商绩效考评、现场调查法等方法。样品检验。对于一个新的候选供应商,可以先采购其少量样品,进行全性能或部分重要性能的测试和检验,作出合格与否的评价,以便初步判断该企业的产品在质量上能否被接受。如果不能完全依靠检测决定其性能,还可以将样品装在部件或最终产品上进行试运行或试用,以便观察其性能和效果。这种方法特别适用于候选供应商是国外企业,对它进行第二方审核或现场调查比较困难的情况。小批试用。对于重要物资,一般还需进行小批量试用。采购部采购小批量物料,质量管理部对小批量物料进行入厂检测并出具检验报告。检验合格的物料,由技术部门(R&D)或工艺部门(PE)组织生产部试用并出具“小批量试用报告”。试用后的(半)成品,由质量管理部进行检测并出具相应测试报告。供应商绩效考评。对某些已有多年合作关系的供应商,可根据其近几年供货的业绩表现加以评价,以便决定是否可以纳入合格供应商的范围。对于合格供应商,也应进行业绩评定,以便在调整合格供应商名单时决定该企业是否可以继续保留为合格的供应商。业绩评定的项目一般包括:质量、价格、交货期、配合度等专业人员参与的全面审核,它通常将问卷调查和现场审核结合起来。现场调查。对供应商进行现场调查,调查内容的深度和广度与采购的物资对最终产品,的影响相一致。在现场调查前,拟定评分表,并针对评分表,制定出评分标准。应编写现场调查计划并组成调查组。调查组成员一般包括采购部、质量管理部、生产技术部、产品研发部等部门的代表。应将现场调查计划提前发给供应商。(3)供应商的审核与评价方式。企业对供应商的评价,可以根据采购或外协产品的重要性而选择上述方法中的一种或几种的组合。重要物资供应商的评价。新的候选供应商:书面调查+样品检验+小批量试用+现场调查(或第二、第三方审核)老的供应商:书面调查+业绩评定+现场调查一般物资供应商的评价。新的候选供应商:书面调查+样品检验+现场调查老的供应商:业绩评定+现场调查辅助物资供应商的评价。新的候选供应商:书面调查+样品检验老的供应商:书面调查+业绩评定以上各项调查评价工作完成后,应有一个总的评价结论,即所评价的供应商是否可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单中。二、 供应商的质量控制供应商的情况是动态变化的,因此选定供应商厂家后并非万事大吉,还需要进行必要的后质量控制。1、产品设计和开发阶段对供应商的质量控制产品开发设计阶段,根据不同产品的不同要求,在产品开发设计建议书中提出先行试验项目和课题,有针对性地采用新原理、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进行先行试验,为了确保试验的效果和以后批量生产的需要,这一阶段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对供应商进行初步控制,确保在新产品设计的各个阶段及批量生产时,都能够有适合新产品或新服务需要的供应商。(1)设计和开发策划阶段对供应商的质量控制。在设计和开发阶段主要是对供应商资源的先期策划、优选和沟通,充分利用供应商的技术优势和专门经验,与供应商确认产品规格和图样;调研供应商的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与供应商商定产品验收标准;要求供应商实施可接受的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对物品的验收审核机制等。先期策划中,供应商的选择是质量管理中最重要的方面。拥有一支优秀的供应商队伍,是确保采购物品/服务质量的前提。在质量管理方面,对供应商管理主要考虑管理体系能力、物品认证、组织机构、资源支持、过程质量控制、统计分析、物流管理、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情况。通过对其有效考察、评估来保证供货产品的质量及其稳定性。(2)试制阶段对供应商的质量控制。根据试制阶段的特点,与选定的供应商签订试制合同,合同中应包括技术标准、产品接受准则、保密要求等内容。签订试制合同后,企业应该向供应商提供更加详细的技术文件,供应商对一些技术要求可能需要一个学习、理解和掌握的过程。对一些特殊的资源,如检验设备、加工设备、技术人员等,企业可以帮助供应商尽快具备这些资源,形成生产能力,满足试制的要求。在试制阶段还不存在批量检验的问题,返工、返修和让步接受的数量都不会很大,主要还是解决改进方面的问题,包括产品质量的改进、供应商选择的改进。由于产品处于样品试制阶段,可能有些样本的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这时企业可以帮助供应商分析过程,双方的技术人员可以进行重新设计或设计更改,形成折中方案,在双方都能接受的条件下,选择改进的切入点,改进样件的质量。2、批量生产阶段对供应商的质量控制批量生产阶段,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质量直接决定了企业向顾客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质量特性,企业在与供应商合作的过程中,应监控供应商的质量保证能力的变化。监控的目的一是防止供应商的质量保证能力出现下降的情况,二是与供应商共同发现改进的机会,寻找改进的切入点。在此阶段,为了确保采购产品的质量,需要对采购产品实施检验或其他必要的活动,以确保采购的产品满足规定的采购要求。主要包括检验供应商是否按照规范生产;对供应商提供的试制品及供应产品进行检测;企业派驻检验员抽查在制品的质量;审核质量管理措施是否落实执行。执行中要注重对实物质量、使用业绩的跟踪,密切与现场使用人员联系,收集用户的意见和评价并及时反馈给供应商。对供应商供应物品的质量、使用评价、质量异议及处理、准时交付等方面的业绩,应建立台账、报表,并进行跟踪分析,一方面反馈给供应商以促进其改进提高,另一面为综合评价供应商提供依据。三、 产品销售的质量职能客户在营销工作过程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客户宛如企业的免费广告,如何让顾客成为企业的免费宣传者,使企业可以达到长期经营的目标,就要依靠企业在产品销售过程中的服务质量。顾客是产品的消费对象,企业依存顾客。因此,顾客服务质量将直接影响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根据企业在产品销售过程中的活动内容,其质量职能可归纳如下。(1)确定国内外目标市场并制定具体的营销策略,开发和建立营销渠道、销售服务网点。(2)开展市场研究,确定用户和市场对产品的要求和期望,向设计开发部门提供初始的产品规范,向企业有关职能部门提供用户和市场对本企业产品需求和期望的信息,并促进其提高满足营销要求的能力。(3)确定并实施企业的商标和广告策略,策划并提供产品介绍,开展宣传,提高产品知名度及产品在市场上的信誉。(4)制订、实施并控制企业的产品销售计划,确保实现企业的市场营销目标。(5)组织、实施、监控对产品的搬运、储存、包装、防护、交付及安装和服务。(6)建立营销职能的信息反馈系统,了解用户和市场对本企业产品的需求和期望,获得用户对产品满意与不满意的信息,掌握产品在整个寿命周期内质量特性的表现与演变情况。(7)策划并制订营销人员的培训计划,建立培训档案。(8)做好营销职能范围所需的质量记录,并实施全过程的控制。四、 顾客服务的质量管理1、顾客服务过程的质量职能服务用户是质量活动的外延,它包括售前服务和售后服务。它的质量职能包括以下几点。(1)为保证产品质量提供必不可少的条件,如包装、运输及入库保管等工作。(2)收集和管理现场工作质量的信息,反馈给企业有关部门。(3)向用户介绍产品结构性能、特点、使用范围和维护保养的知识。(4)及时向用户提供备品、配件,并指导或为其安装及维修。2、产品销售过程中顾客服务的质量管理产品销售过程中顾客服务的质量管理,是企业质量管理从生产过程向市场、用户及流通领域和使用过程的延伸。产品销售过程中应从事的客户服务活动,包括产品销售前的客户服务质量管理,产品销售中的客户服务质量管理,产品销售后的客户服务质量管理,现场使用质量信息的收集和管理。(1)产品销售前的客户服务质量管理。在顾客使用产品之前,从保证实现产品的既定质量出发,要做好产品包装、产品识别标志、搬运、储存与防护工作。产品销售前的客户服务活动内容主要包括:帮助用户正确选择产品、为用户培训人员、答复用户的有关咨询等。(2)产品销售中的客户服务的质量管理。产品销售中的客户服务活动内容主要包括:产品交付、向用户提供应有的文件资料、履行产品质量责任和开展安装、调试、维修服务等。产品交付是指产品从进入产成品仓库,直至抵达需方收货地点并由需方完成验收的整个过程。在交付的各个环节,企业均应采取保护产品质量的控制措施,并制定相应的程序文件。除涉及以上关于产品搬运、储存与防护的质量控制外,就产品交付的质量控制而言,产品的交付质量控制活动包括:交付时双方清点、检查、复核并请用户签字。安装与调试是企业为用户或消费者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的活动内容之一。对于安装调试要求高的产品,企业应派出人员为用户进行安装和调试,同时为用户传授有关技术、知识与技能,企业应制定并提供用户正确安装和调试产品的技术文件,明确安装调试方法、具体要求与注意事项,对如何预防安装调试不当和由此引起的产品质量降低作出规定,以使产品顺利进入正常工作状态。为了传播产品安装与调试的知识与技术及使用方法和维修保养技术,企业可以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帮助用户培训技术骨干。(3)产品销售后的客户服务质量管理。产品销售后的客户服务质量管理主要指的是售后服务。售后服务属于产品的附加利益,是现代产品整体概念中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售后服务有助于迅速、有效、持久地发挥产品的功能和社会效益,有助于生产企业直接倾听顾客的意见,了解顾客的需要。产品销售后的客户服务的主要内容包括:组织产品维修配件的生产与供应、满足特殊用户的紧急需求、访问用户、征询意见和做好质量信息的收集和管理工作。顾客使用质量信息是指产品出厂后所形成的对生产企业有用的一切有关的信息情报。顾客使用产品的质量信息是评价产品质量最直接、最确切、最及时的重要信息,做好顾客使用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传递工作,是不断改进和提高产品质量的重要措施。因此,要注意信息的内容和收集方法,做好顾客意见的分析和处理:要考虑价格、时间、寿命和用户的知识水平。通过对产品售后的服务,与客户之间进行广泛的沟通、交流,对客户的需求、产品的缺陷有了更直接的感观信息,反馈到企业后,有利于企业在产品的质量、产品的更新、产品的研发方面的改进,跟踪服务和商品投诉的处理,且总结所遗留的问题与有关部门沟通后确定其解决方案。不定期地进行客户回访很重要。它是增加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争取机会的手段,也可以认为是感情投入,和客户进行必要的沟通,增加企业的信誉度,结果就会增加竞争力。五、 质量形成的过程产品质量有一个从产生、形成到实现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产品的质量。1、朱兰质量螺旋所谓质量螺旋是一条螺旋式上升的曲线,该曲线把全过程中各质量职能按照逻辑顺序串联起来,用以表征产品质量形成的整个过程及其规律性,通常称之为“朱兰质量螺旋”。在朱兰质量螺旋中,将质量的产生和形成过程分为12个阶段。作为一个产品质量系统,系统目标的实现取决于每个环节质量职能的落实和各个环节之间的协调。质量螺旋曲线的特点如下。(1)产品质量形成全过程包括12个环节,产品质量形成过程的这12个环节构成了一个系统,系统目标的实现取决于每个环节质量职能的落实和各环节之间的协调。因此,必须对质量形成全过程进行计划、组织和控制。(2)产品质量的形成和发展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12个环节构成一轮循环,每经过一轮循环,产品质量就有所提高。产品质量在一轮又一轮的循环中,总是在原有基础上有所改进、有所突破,且连绵不断、永无止境。(3)质量系统是一个开放系统,和外部环境有密切联系。这种联系有直接的(质量螺旋中箭头所指处),也有间接的。如采购环节和物料供应商有联系,销售环节和零售批发商有联系,售后服务和用户有联系,此外,市场研究环节需要研究产品市场,几乎所有环节都需要人来工作,而人力资源主要由社会来培养和提供,等等。所以,产品质量的形成和改进并不只是企业内部行为的结果,质量管理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考虑各种外部因素的影响。(4)产品质量形成全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要依靠人去完成,人的素质及对人的管理是过程质量及工作质量的基本保证。所以,人是产品质量形成全过程中最重要、最具能动性的因素。现代质量管理十分重视人的因素,强调以人为主体的管理,其理论根源正在于此。2、基于生产系统观的质量形成过程实际上,由于有形产品类型的不同,质量形成过程及控制要求也不同,但有着客观的共性规律。产品的质量要同时满足来自顾客和制造两个方面的双向要求,对质量管理目标来说,是一个系统的概念。它们始于消费者的需求,终于消费者的使用,消费者是产品质量形成这个螺旋上升过程的交汇点,它也是企业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通过市场,企业了解消费者的需求,从而设计和生产出满足消费者需要的产品。因此,从产品质量形成的过程来看,质量职能的归口,一件产品或一项服务能否成功地完成它预定的使命取决于四个主要质量职能过程的转化。(1)市场研究与开发过程中的设计质量。设计人员通过市场调查等方法来判断顾客的需求,将顾客需求转化成对产品的要求过程。这个过程通过设计质量职能体现出来。设计质量是指产品设计符合各项质量要求的程度,最终通过设计图和技术文件的质量体现出来,即将技术规范转化为对生产及产品的过程。(2)制造质量。生产人员将设计要求转化成产品的过程。这个过程体现出的制造质量职能。制造质量要通过对制造过程诸因素的严格控制来保证,是通过检验职能把关的。检验质量是对制造出来的产品进行检测而获得的实测质量。制造过程受所用设备的能力、工人的技能、培训和激励、设计所考虑的生产过程的范围(程度)、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设计的监控过程及必要时所采取的纠正措施(例如解决出现的问题)等因素的影响。(3)销售和售后服务质量。销售过程是产品进入流通阶段,经由销售人员将产品转化到顾客手中的过程,而售后服务则是由产品保障的结果所形成的质量。销售和售后服务直接面对顾客,其服务质量的好坏往往可以通过顾客的满意度体现出来,顾客对企业提供的销售和售后服务是否满意,将会给企业带来极大的影响,良好的服务,是可以为企业带来更多利润的。从某种意义上说,顾客是企业一项最宝贵的资产。(4)使用质量。使用质量是产品质量的最终体现,它应符合和满足用户所要求的所有质量特性。使用户使用起来感到方便并提供用户使用指南都是重要的。通过这些措施不但可以保证产品得以正确使用,同时,增加了在正确使用产品的前提下安全地持续发挥其功能的机会。随着环境意识的不断增强,消费者不仅关注产品的基本属性(功能、质量、成本、个性特征),还特别关注产品的环境属性,如产品的有毒有害物质的含量、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等。这就要求企业在提供个性化产品的同时,提供相关的环境属性信息。同时,一系列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发布与实施,也要求企业综合考虑产品在整个生命周期中的环境影响和资源消耗。六、 质量职能质量职能,是对企业为保证产品质量面进行的全部技术、生产和管理活动的总称。在一个企业内部,质量职能就是对在产品质量产生、形成和实现过程中各部门应发挥的作用或应承担的任务和职责的一种概括。正确认识质量职能的含义是认识并理解质量形成全过程及其规律性的必要前提。1、质量职能的主要内容质量职能所包括的各项活动,既有在企业内各部门所进行的,也有在企业外部的供应商、顾客中所进行的。所有这些活动,都对产品质量有贡献或影响作用。因此,对于制造业其质量职能的主要内容如下。(1)为保证产品质量,企业业务部门、各级各类人员所应承担的质量任务、职务和权限。(2)为保证产品质量而制定的各种标准、工作程序、规定使用的质量管理手段和方法。(3)对质量工作的考核奖惩办法。2、各级部门的质量职能企业各职能部门的设置与组织的产品特点、组织体制、规模、运作方式及市场环境有关,在各部门、各类活动中都应当存在质量职能,而这些分散在各部门中的质量职能是需要进行管理的,所以需要有质量职能的归口管理部门。为了能够向顾客提供符合或超出他们需求的产品或服务,一个企业必须正确理解质量是组织的目标。站在整个组织系统的层面上,可以从三个层次上来考察质量职能。(1)组织层的质量职能。在这一层上,对应的主要质量问题是如何符合外部顾客需求,如何在规范有序的基础上将顾客需求输入系统中。通过以下这些问题,可以更好地理解这一层次的质量职能。比如,现有的哪些产品和服务满足您的要求?哪些是不合格的?哪些是您不需要的?您还有什么样的要求?以顾客为导向的绩效标准,应该作为基础在这一层面上建立起来。(2)运作层的质量职能。在这一层上,企业的生产单元通常是按照职能划分的,比如营销、产品设计、开发、生产、财务及采购等。知道产品质量的形成要跨越各个职能部门,那种只注重本部门利益的行为,很有可能是以整体质量的受损为代价的。以下这些问题是这些部门的管理者应该理解的。哪些产品和服务是顾客最需要的?哪些过程提供这些产品?本程序的关键输入是什么?你的内部顾客是谁并且他们的需求是什么?(3)实务层的质量职能。实务层次直接的任务便是提供合格产品的输出,而产品合格的标准是基于质量和顾客服务的要求做出来的。这些是在组织层和运作层中规定好的。这些标准可能包括产品的精确性、完整性、创新性及成本等。对于这一层次中每一个员工的输出,必须通过以下问题来检查。顾客(内部或外部)的要求是什么?如何测量产品要求?每项测量的特别要求是什么?对这些问题的回答直接推动了有效的质量控制系统的发展。通过在三个层次上来考察企业各级部门的质量职能,可以更加深刻地理解质量管理的主要任务就是要把散布在各个质量职能部门中的质量职能通过质量职责有机地联结起来,协同一致地实现企业的质量目标。3、质量职能的主要环节对于制造业而言,其质量职能的主要环节如下。(1)市场调查研究质量职能,主要是进行市场调查,掌握用户需要;分析市场动态,掌握竞争形势;研究市场环境,进行市场预测。(2)产品设计质量职能就是把顾客的需要转化为材料、产品和过程的技术规范。(3)采购质量职能就是为产品质量提供一种“早期报警”的保证。(4)生产制造质量职能就是通过对生产过程中的操作者、机器设备、材料、方法、测量手段和环境等过程变量的控制,稳定而经济地生产出符合设计规定质量标准的产品。(5)检验的质量职能是对产品质量的保证、报告、监督和预防。(6)使用过程(包括包装、运输、库存、销售、安装、使用及售后服务等一系列活动)的质量职能主要是积极开展售前和售后服务,收集使用现场的质量信息等。七、 免检制度免检制度是国家为了突出监管重点、增强监管效能、保障质量安全的目的而制定的对优秀、环保创新企业的监督管理制度。但是由于在2008年三鹿奶粉事件后,社会对免检制度产生了较大争议,因此国务院办公厅在2008年9月18日废止了对于食品的免检制度,并在2010年制定的(食品安全法)里作出了明确规定。1、组织管理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实施免检制度,制定免检产品类别和实施要求,公布免检产品和生产企业,颁发免检证书,监督免检制度的实施。省技术监督局负责受理、审查企业免检申报材料,对申报企业实施必要的现场核查,负责对免检产品及其生产企业进行监督管理。县技术监督局负责受理用户、消费者对免检产品的申诉和举报,并向省局报告,受省级局委托,参与免检产品的监督管理,开展有关申诉和举报的调查工作。2、免检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企业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有注册商标。(2)申报产品必须在申报前连续稳定生产两年以上,近两年内未出现产品质量事故,出口产品未出现检验不合格情况。(3)企业必须有健全的质量体系。(4)产品市场占有率和企业经济效益位于本行业全国前列。(5)产品标准达到或严于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要达到或严于行业标准的要求。(6)产品在全国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近年内组织的监督检查中连续3次以上(含3次)均为合格,且两年内未出现不合格情况。产品及生产企业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有关要求。3.申报程序(1)由企业自行向省级局申报,省级局初审后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将申报资料退回企业。(2)省级局对受理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对重点产品要进行现场核查。(3)省级局根据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情况,签署“同意上报”或“不同意上报”的初审意见。(4)省级局对初审符合条件的申报产品及其生产企业情况,要广泛征求有关方面意见。(5)根据材料初审、现场核查和征求意见的情况,研究确定最终上报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并按规定时间,将全部申报材料上报国家质检总局。(6)国家质检总局根据其初审意见和各省级局上报的处理结果,组织进行复核,并进行公示。(7)对符合免检条件、获得免检资格的产品及其企业,国家质检总局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并向企业颁发免检证书和荣誉牌。3、监督管理为加强对免检企业的后续监管,促进免检企业严格自律,维护免检权威性,国家质检总局根据情况,对获得免检资格的产品及企业开展国家专项监督抽查。对抽查不合格企业,一律撤销免检资格。八、 认证制度认证制度由于其科学性和公正性,已被世界上很多国家采用。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政府利用许可制度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作为产品市场准入的手段,引导和督促企业进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高产品竞争力。1、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制度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制度是由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对重要工业产品质量进行强制性管理的一项制度。(1)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必备条件。条例规定,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企业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产品必须达到现行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部领标准,下同)。产品必须具有按规定程序批准的正确、完整的图纸或技术文件。企业必须具备保证该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计量检验与测试手段。企业必须有一支足以保证产品质量和进行正常生产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和计量、检验人员队伍,并能严格按照图纸、生产工艺和技术标准进行生产、试验和检测。产品生产过程必须建立有效的质量控制。(2)发证管理和程序。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督促检查条例的贯彻实施。发证程序如下。企业向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受理企业申请后,应当组织对企业进行审查。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对申请企业进行实地核查和对产品的检验。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应当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3)发证后的监督管理和无证查处、监督管理的形式有三种:定期监督检查、不定期监督检查和复查换证。严禁生产和销售无证产品的规定指出:本规定所称无证产品,是指在国家实施生产许可证的产品中,工业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而擅自生产的产品。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生产和销售无证产品。2、强制性产品质量认证制度(CCC认证)强制性产品质量认证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产品(用于国家安全、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体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等方面)的重要监督形式。(1)组织管理。根据国务院授权,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主管全国认证认可工作。国家对强制性产品认证公布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确定统一适用的国家标准、技术规则和实施程序、制定和发布统一的标志、规定统一的收费标准。国家质检总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规章和制度,批准、发布目录。各地质检行政部门负责履行对所辖地区目录中产品实施监督和对强制性产品认证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的法定职责。(2)具体实施。认证模式。产品认证模式依据产品的性能,对人体健康、环境和公共安全等方面可能产生的危害程度,产品的生命周期特性等综合因素,按照科学、便利等原则予以确定。具体的产品认证模式在认证实施规则中规定。认证程序。目录中产品认证的程序包括以下全部或者部分环节:认证申请和受理;型式试验;工厂审查;抽样检测;认证结果评价和批准;获得认证后的监督。认证标志。认证标志的名称为“中国强制认证”,英文缩写为“CCC”,也可简称为“3C”标志。(3)监督管理。指定认证机构按照具体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规定,对其颁发认证证书的产品及其生产厂(场)实施跟踪检查。3、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制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制度是国家扶优限劣、鼓励企业采用世界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并进行评价型监督的基础。(1)组织管理。根据国务院授权,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主管全国认证认可工作。企业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认可的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企业质量体系认证证书。(2)具体实施。认证模式是采用体系审核的模式。认证程序参照第9章内容。认证标志。各认证机构都有自己经认可的标志。如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的CQC标志、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的CQM标志、杭州汉德质量认证服务有限公司的TUVNORD标志等。(3)监督管理。各地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对其颁发认证证书的生产厂(场)实施跟踪检查。九、 产品质量监督法规有关产品质量的法律有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也有适用于专门产品的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和适用于计量器具产品的计量法等。本节主要介绍常用的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和药品管理法。1、产品质量法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通过了我国质量领域第一部法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下简称产品质量法),并于1993年9月1日起施行。2000年7月8日第九届人大第16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的决定,当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予以公布,该决定于2000年9月1日起施行。(1)产品质量法颁布的意义。产品质量立法能提高全民的产品质量意识,提高我国产品质量的总体水平。法律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科学的质量管理办法,根据产品质量实施奖惩措施,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及认证制度等能显著提高全民的产品质量意识,提高我国总体的产品质量。产品质量立法能明确产品的法律责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为法律规定如果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消费者的人身、财产损害,将追究生产者和销售者的民事责任。产品质量立法能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国家鼓励企业在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下进行市场竞争,而假冒伪劣产品能够破坏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在质量法中的罚则中详细规定了对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处罚措施及法律责任,对不法企业起到了震慑作用。(2)产品质量法的主要内容。产品质量法共分六章七十四条。第一章总则。主要规定立法宗旨和法律的调整对象;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主体并确定其责任的依据;原则规定了我国产品监督管理的体制及有关部门的职责。第二章产品质量的监督。主要规定了国家为了确保产品质量而采取的一系列宏观管理和监督检查措施,提出了两项管理制度:一项是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另一项是对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制度。同时还规定了消费者、国家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检验机构的权利和义务。第三章生产者和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主要规定了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销售者应当采取措施,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第四章损害赔偿。主要规定了因产品存在一般质量问题和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引起的民事纠纷的处理及渠道。第五章罚则。主要规范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当违反本法有关规定时,对责任人员,包括生产者、销售者、储运者及企业负责人、检验机构人员、执法人员乃至违法行为的包底纵容者,追究相应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第六章附则。规定了军工产品的质量管理由中央军委及有关部门另行制定办法,以及本法正式开始实施日期。详细内容请参考阅读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食品安全法民以食为天,在2009年前,我国关于食品的主要法律是食品卫生法,随着我国发生的一系列食品安全事故,如“河北三鹿奶粉事件”、“阜阳大头娃娃事件”等,食品卫生法已经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食品安全越来越受到国家和人民的重视。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通过了食品安全法,并于2009年6月1日开始实施。并同时废除了食品卫生法。(1)食品安全法颁布的意义。(食品安全法)规定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机制,这是食品安全监管思路的重大转变,第一次从法律角度确立和保证风险评估体制的建立,使得对食品安全的监督有了更可靠的科学基础。食品安全法统一了食品安全标准。长期以来我国的食品安全标准不统一、不完整,既有卫生部制定的食品卫生标准,又有农业部制定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食品质量标准,还有各相关食品行业的标准。这些标准导致了政府对企业难以监管。食品安全法)明确了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强调事先预防和生产经营过程控制,以及食品发生安全事故后的可追溯。生产是食品安全的基础,保障食品安全,必须对食品生产过程实施全过程控制,同时详细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进货索证索票义务。食品安全法强化了各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职责,完善监管部门在分工负责与统一协调相结合体制中的相互协调、衔接与配合。关于食品安全由国务院领导食品安全委员会协调组织,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2)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内容。食品安全法总计十章一百零四条内容,各章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总则。说明立法的宗旨是为了保证食品安全,这既包括食品的卫生要求,也包含食品的营养学要求。并明确了我国食品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第二章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主要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进行风险评估。这是基于世界上食品加工合成方法越来越复杂,添加剂的种类也越来越多,因此要建立这样的风险评估制度。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说明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强制性标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第四章食品生产经营。规定了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并对企业环境、工艺、从业人员、原辅材料、质量记录、标签等多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同时,该章还提出了食品召回制度。对原来的食品卫生法规定有较大改动。第五章食品检验。提出了对检验机构的要求,重点是废除了原来的免检制度,明确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第六章说明了对进出口食品的管理。第七章规定了对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的有关规定。第八章监督管理。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订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并按照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工作,县级以上卫生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因此对食品行业的监督并不根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第九章明确了各方的法律责任。第十章附则(略)3、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1年2月28日修订通过,并于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该法对从事药品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单位或者个人都做了明确的法律规定。(1)药品管理法颁布的意义。药品管理立法能强化对药品的监督管理。对药品实施监督管理,需要综合运用法律的、经济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而法律的手段更具有权威性、强制性和稳定性的特点,是更为重要和有效的手段。药品管理立法能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药品管理法自1985年施行以来,有关执法机关依照药品管理法和相关配套法规的规定,加强了对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加大了对药品监督抽查检验的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的行为,使药品质量在总体上呈稳中有升的趋势。药品管理立法能维护药品直接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法律内容中明确了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在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方面各自的法定义务和责任;执法机关依法加强对药品价格的监督管理,建立合理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使药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依法规范药品广告,防止对用药者造成误导;依法严厉惩治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的行为等,都是为了保护药品直接使用者的合法权益。(2)(药品管理法)的主要内容。药品管理法总计十章一百零六条内容,各章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总则。总则中明确了立法的目的、宗旨、调整对象和药品管理的执法部门。第二章药品生产企业管理。规定了药品生产企业的许可要求及生产管理制度要求。第三章药品经营企业管理。规定了药品经营企业的许可要求及经营管理制度要求。第四章医疗机构的药剂管理。规定了医疗机构配制制剂的许可要求及采购、调配、储藏要求。第五章药品管理。规定了药品研制、临床试验、生产要求及药品的进口要求。第六章药品包装的管理。规定了对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要求。第七章药品价格和广告的管理。规定了对药品价格的管理要求和对药品广告的发布和宣传要求。第八章药品监督。规定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相关规定。第九章法律责任。规定了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或者医疗机构违反本法的法律责任。第十章附则。定义了“药品”、“辅料”等术语及不适用本法的豁免对象。十、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是由国务院第549号令中公布的,条例由2009年1月14日国务院第46次常务会议签署,自2009年5月1日起实施。条例对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合同)、使用、检验检测及其监督检查都做了具体的规定。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主要内容和特点它对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及其监督检查做了法规上的要求,并对其事故处理方式和法律责任做了明确规定。该条例的主要特点如下。(1)强调安全第一。条例强调以预防为主,事先严格准入,强化政府监管和行政许可措施,确保人民群众和财产安全。(2)企业负责。企业是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条例明确了企业在特种设备安全方面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3)权责一致。条例严格按照“三定”方案的规定设立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权限,依法履行职责,明确了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法律责任。(4)统一监管。履行WTO承诺,统一进口特种设备和国内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制度.做到监管主体、监管制度、监管规范、监管收费“四个统一”。对七大类特种设备实行统一立法、统一监管。(5)综合治理。特种设备安全涉及社会各个方面,单靠一个部门不可能做好这项工作,应当发挥全社会的力量,综合治理,严格监督。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广大人民群众、新闻媒体及其他社会中介组织等均有监督权、建议权、举报权。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产品范围根据条例第二条的内容,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的意义(1)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是为了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特种设备是生产和生活中广泛使用的具有危险性的设备,有的在高温高压下工作,有的盛装易燃、易爆、有毒的介质,有的在高空、高速下运行,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严重人身伤亡及重大财产损失。因此把监察制度法制化已被社会广泛认可。(2)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是为了防止和减少事故。特种设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特种设备的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事关社会稳定。根据条例规定,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全过程都要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安全监察,国家特种设备监察司每月要把有关特种设备发生的各类事故进行公布,并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3)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鉴于特种设备具有危险性的特点和在经济、社会生活中特殊的重要性,其安全问题得到我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并通过立法、采取行政手段等强制措施予以专门的监督管理,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目的是把事故发生率控制到最低的程度。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就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的发展。十一、 调研与开发过程的质量管理准确地识别市场与顾客对服务质量的需求是组织提供合格服务的基础。服务企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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