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21秋《外国法制史》在线作业二答案参考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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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21秋外国法制史在线作业二答案参考1. 所谓“事实本身说明问题”,是指事故发生的情况本身,足以证明被告有疏忽行为。( )所谓“事实本身说明问题”,是指事故发生的情况本身,足以证明被告有疏忽行为。()正确美国法院在实践中主要采用“事实本身说明问题”原则,以减轻原告的举证责任。所谓“事实本身说明问题”,是指事故发生的情况本身,足以证明被告有疏忽行为。2. 罗马法根据法律所调整的不同对象,将法律划分为( )。A.公法和私法B.成文法和习惯法C.人法和物法和诉讼法D.市民法、万民法和自然法参考答案:A3. 乙公司以合同订立存在欺诈情事为由主张撤销,那么合同效力如何?( ) A无效 B有效 C效力待定 D可撤销乙公司以合同订立存在欺诈情事为由主张撤销,那么合同效力如何?()A无效B有效C效力待定D可撤销D按照合同法第54条第2款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由于甲公司为受损害方,所以甲公司是撤销权人。乙公司并非撤销权人,其不能撤销合同,合同效力仍然存在瑕疵,为可撤销的合同。4. WTO反倾销规则规定,反倾销措施包括( )。 A临时反倾销措施 B价格承诺 C反倾销税 D价值承诺WTO反倾销规则规定,反倾销措施包括()。A临时反倾销措施B价格承诺C反倾销税D价值承诺ABCWTO反倾销规则规定了三种反倾销措施,即临时反倾销措施、价格承诺和反倾销税。5. A县保险公司与该县某村村民姜某于1992年4月5日签订了一份麦场夏粮火灾保险合同。姜某投保10亩麦田,以预测承A县保险公司与该县某村村民姜某于1992年4月5日签订了一份麦场夏粮火灾保险合同。姜某投保10亩麦田,以预测承保亩产800公斤,每公斤1元计算,共承保麦子8000公斤,保险金额8000元。合同约定:A县保险公司自1992年6月5日麦子入场时到7月2日止,对姜某麦场上的麦子实行火灾保险。在此期间,麦场发生火灾造成损失,由保险方负责赔偿。但是,如果是由于投保方及其家属的故意行为造成火灾、火灾以外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投保方违反交通部门的规定在公路上碾打麦子发生火灾三种情况,造成小麦损失时,保险方不负赔偿责任。同时合同约定了投保方的义务:在起保日前,按保险金额1一次性交清保险费,遵守公安消防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做好防火安全工作,麦场发生火灾,应积极施救,尽量减少损失等。合同签订日那天,姜某向A县保险公司一次性交清保险费8元,合同生效。6月7日,姜某将麦子收割入场,6月10日姜某外出办事,麦场无人看管,下午3时左右发生了火灾,经群众抢救扑火,四垛麦子除一垛外,其余全部烧毁,剩余一垛获麦子2000公斤。火灾发生次日,姜某将火灾发生的情况及时通知A县保险公司,A县保险协同A县公安局等有关单位作了勘察,A县公安局结论是火灾原因不明。姜某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A县保险公司请求偿付遭损失麦子的价值共6000元的损失。A县保险公司以实际产量低于预测产量因而只能依实际产量赔偿损失为由,拒绝按保险合同规定的保险金额赔偿。姜某诉到人民法院。问:(1)保险索赔和理赔的程序是什么?(2)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各自的举证责任是什么?(1)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索赔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遭遇保险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时,根据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给予经济补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行为,是被保险人获得实际的保险保障和实现其保险权益的具体体现。索赔由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在规定时限内行使,人寿保险的索赔时效为5年,财产保险的索赔时效为2年,起算日由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或保险关系人知情之日。根据有关规定及实践作法,索赔的程序如下: 提出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和原因以及有关保险单证的号码、标的、期限等事项一并告知保险人,以便保险公司迅速调查、核实、确认。 采取有效措施,救助整理受损标的,以防止损失扩大,有利于保险方检查。 被保险人有义务保护好现场,为保险方和其他方面检查提供方便,以便及时查明和确认事故原因、损害程度、损失数额等。 提供索赔单,包括:保险单、保险凭证的正本,已支付保险费的凭证;原始单据;身份征、工作证、户口簿或其他有关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姓名、年龄、职业等情况的证明;保险事故证明及损害结果证明,检验调查报告、出验证明,损害鉴定,被保险人死亡证明或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责任案件的结论性意见等;索赔清单,如受损财产清单、各种费用清单、其他要求保险人给付的详细清单。 领取保险赔款或保险金。 开具权益转让书并协助保险方向造成保险事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第三方追偿。 保险理赔是指应保险关系人的索赔请求,保险人以保险合同为依据,审核保险责任并处理保险赔偿的行为,是保险人履行其经济补偿义务的具体体现。理赔应符合“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原则,其程序如下: 立案检验,查勘现场,了解原因和损失情况,作出检验的报告。 要求保险关系人提供有关单证,并核实其是否真实、一致、齐全。 核定、调查、核对责任。包括:保险合同是否合法、有效;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害原因,进而确认保险事故是否构成;被保险人是否及时适当履行了义务,未履行的就扩大的损失免赔;是否存在造成保险事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第三者;被保险人是否已向第三者提出赔偿要求以及因此支付了多少诉讼费用等等,以决定是否承担责任及承担多大责任。 计算并支付赔偿。保险法第26条规定,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60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代位求偿。财产保险的保险人,赔偿被保险人的损失后,涉及责任第三者的,取得代位求偿权。保险人有权要求被保险人开具权益转让书并协助其向第三者进行追偿。保险人接受保险人委付请求的,还得以行使因此取得的对委托标的物的权利,同时履行因此产生的义务。 (2)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民事讼的举证责任基本上在主张方,即谁主张谁举证。本案中,姜某主张其6000元麦子损失应由保险方赔偿,应提供保险合同单证、火灾情况证明等支持其主张,请求保险方履行其义务。保险公司主张姜某的实际产量与预测不符,则应举出其实际产量的证明,或其他被保险人有违反义务的行为的证明,以减免其赔偿责任。本案中火灾已过,无法查明实际的麦子产量,保险公司的主张无法得到证明,其拒绝按合同约定的保险金赔偿的主张不能成立。 6. 国有土地上不得设立宅基地使用权。( )国有土地上不得设立宅基地使用权。( )参考答案:7. 罗马帝国初期法学的两大学派是( )A.普罗库尔学派和萨比努斯学派B.注释法学派和评论法学派C.乌尔比安学派和盖尤斯学派D.法典汇编法学派和历史法学派参考答案:A8. 与“法的统治”相对应的是“人的统治”。( )与“法的统治”相对应的是“人的统治”。( )正确答案:9. 缓刑犯在判决宣告前有其他罪没有处理,缓刑考验期满后才被发现的( ) A应当撤销缓刑,实行数罪并罚 B不应缓刑犯在判决宣告前有其他罪没有处理,缓刑考验期满后才被发现的()A应当撤销缓刑,实行数罪并罚B不应当撤销缓刑,应单独处理C可以撤销缓刑D只要末超过追诉时效,就应当撤销缓刑,实行数罪并罚B提示 本题考查的是缓刑考验期满发现漏罪的处理 刑法第77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由此可知,在缓刑考验期内发现判决宣告前的漏罪,应当撤销缓刑实行数罪并罚。对于缓刑考验期满的犯罪分子,其前罪的刑罚已经执行完毕,不应当对该行为再次评价,而应当对新发现的漏罪单独处理,也即对于漏罪,原则上应仅限于在考验期限内被发现的,才可撤销缓刑。B项正确,A、C、D项不正确。 10. 纳税人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纳税人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正确11. 美国总统竞选经费来源包括( )。A.候选人本人及其家族B.公司和特殊利益集团捐款C.本党资助D.政府补助E.公民个人捐款参考答案:ABCDE12. 病理性醉酒犯罪属于醉酒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病理性醉酒犯罪属于醉酒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13. 论述清末领事裁判权的特征。论述清末领事裁判权的特征。领事裁判权,是指一国通过其驻外领事等对在另一国领土之内的本国国民按照本国法律形式司法管辖权。清末“领事裁判权”,也就是所谓的“外国在华领事裁判权”,则是指以英国为首的西方列强在强迫中国与之订立的不平等条约中规定的一种司法特权。依照这种特权,凡在中国享有领事裁判权的国家,其在中国的侨民不受中国法律的管辖,不论其发生何种违背中国法律的违法或犯罪行为,或称为民事刑事诉讼当事人时,中国司法机关无权审判,只能由该国领事,或由其设在中国的司法机构依据其本国法律制裁,所以,领事裁判权又被称为“治外法权”。 观审制度。所谓观审制度即西方列强取得在华领事裁判权以后确立的强行干预中国的司法审判制度。按原来不平等条约中的规定,涉外案件均依被告国法律。但1876年中英烟台条约后,西方列强逐渐强迫中国政府同意,既使外国人是原告的案件,其所属国领事官员也有权前往“观审”,中国承审官应以礼相待。如观审官员认为审判有不妥之处,可以提出新证据,再传原证甚至参与辩论。这种观审制度是对原有领事裁判权的扩充,也是对中国司法主权的粗暴践踏。 会审公廨。又称会审公堂。1864年上海洋泾浜设官会审章程规定:凡涉及外国人的案件,必须有领事官员参加会审;凡中国人与外国人间一的案件,若被告系有约国人,由其本国领事裁判,若是无约国人,也须由其本国领事陪审。实际上,所谓“会审”,只是空有其名,甚至租界内纯中国人间的案件最终也须外国领事观审并操纵判决。会审公廨制度的确立,也是外国在华领事裁判权的扩充延伸。 第一,领事裁判权是资本帝国主义对中国的政治侵略,破坏了中国主权完整。 领事裁判权制度就是“国中之国”的突出表现,首先,这种特权侵犯了一个国家的属地主权,破坏了国家主权完整,“将属人管辖权原则提高到属地管辖原则之上,从而建立一种国际地役权”。其次,这种特权与欧荚所奉行的国际法原则是不相符的,其根据也是错误的。顾盛说:“按照欧美奉行的国际法公使或领事不能保护他的国人,当地法律是必须奉行的”。然而,西方列强还是以强盗的手段把他们强加于中东殖民地国家的特权枷锁套在了中国人民头上。 第二,领事裁判权的发展扩张与中国近代社会半殖民化过程相适应。 领事裁判权是在中国开始由封建社会向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转化之时产生的,伴随着列强以武力为主的侵略过程,其发展扩展也呈现出阶段性,同时这种侵略特权的扩大,也与清朝统治者在殖民化过程中对待西方列强的心态变化相关联。有人指出: “领事裁判权确定以后,随着资本主义侵略者在中国势力日渐扩张,其制度也日渐扩张,直到20世纪初,已完备建立。”到了1900年以后,清政府曾乞求列强取消领权,但殖民者一再拖延,同时又提出更多的政治、经济权益的要求。清朝统治者从“于万般无可奈何之中,一切不能不勉允所请”到“坚持一心、曲全领好”,再到“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的心态变化过程,也就是列强攫权、扩展领权和各种侵略权益的过程。 第三,领事裁判权的实行及列强撤消领权的许诺对中国法制的影响:近代化同时又具有半殖民化性质。 领事裁判权作为一种政治侵略手段,促使中国社会趋于完全殖民化,同时领权也对中国古老的传统法律趋向近代化产生了微弱影响。19世纪末叶的改良主义者曾从处理中外交涉的角度出发,提出要学习西律,认为“以西律治西人,则彼无可规避,以西例治华人,则我亦免偏枯”。从西方列强来说,为了殖民利益,他们早就要用西方的“道德”影响改良中国法典和法庭,他们曾以中国法制落后为借口,以后又以此为由迟迟不愿放弃这一特权,1902年中英续订通商行船条约称:“中国深欲整顿本国律例,以期与各西国律例改同一律”,英愿予协助,完成之后,英即允弃其治外法权。随后,美国、日本、瑞典等国也在与清政府订约中做了同样规定。这对清朝统治者足具有一定的诱惑和刺激作用的。1902年以后,清政府决定设立修订法律馆,并聘请一些外国人参加,在几年时间内,翻译了一些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典,编订和起草了几部中国法典,包括民、刑、商、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各种,但绝大部分末及颁布施行。在司法行政方面也有几种法典颁行,规定设立三级新式法院(地方、上诉、最高法院)。1908年,清政府颁布了由“宪政编查馆”制定的钦定宪法大纲。这种法制上的变化在形式上有了些微进步,抄用了资本主义国家法典的形式和条款,在体例、刑名上与封建法典有所区别,甚至还写入了罪行法定主义原则,有了设立议院的规定,司法也采取了形式上的独立。但是特别要看到,清末的法制带有了明显的半殖民半封建色彩,一些刑法的正文形式上反映了较多的资本主义色彩,附录则反映了浓厚的封建性,在民律草案中,明确承认了领权制度,所谓的“宪法”实际上是“立法、行政、司法则皆揽于君上”。这种状况并不奇怪,因为这种法制的变化,是立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基础之上的,清朝统治者的立法原则就是“兼采列邦之良规,无违中国之礼教”,既要维系自己的统治,又要保护侵略者利益。所以清末的法制变化既反应出了形式上的近代化,更反应出了实质上的殖民化。 总之,领事裁判权的确立是外国资本主义、帝国主义干涉中国内政、操纵中国司法的重要手段,它严重破坏了中国的司法主权。鸦片战争前中国是一个领土完整、主权独立的国家。而外国在华领事裁判权的确立,不仅使中国的司法机关丧失了对涉外案件的管辖权,而且在中国领土上允许外国设立司法机关,行使司法权力,并适用外国法律,其结果出现了在中国领土上外国人不受中国法律约束,而中国人反受外国法律裁判的怪现象,其正是中国社会半殖民地化的深刻写照。 14. 二战后,日本内阁由国会产生,对国会负责,同时也对天皇负责。(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B15. 著作权中作品传播者的权利称为邻接权,在我国包括( )。 A出版者权 B表演者权 C音像制作者权 D广播组著作权中作品传播者的权利称为邻接权,在我国包括()。A出版者权B表演者权C音像制作者权D广播组织权E电视组织权ABCDE16.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不允许将质物进行转质。(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不允许将质物进行转质。()错误17. 有限责任公司,谁有权提议召开该会议,亦由公司章程自治,而股份有限公司则只有代表20%以上表决有限责任公司,谁有权提议召开该会议,亦由公司章程自治,而股份有限公司则只有代表2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监事会,方可提议召开。( )参考答案:错18. 日耳曼法中不仅实行法定继承,同时遗嘱继承也很发达。( )A.错误B.正确参考答案:A19. 罗马法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划分为( )A.公法和私法B.成文法和习惯法C.人法和物法和诉讼法D.市民法、万民法和自然法参考答案:ABCD20. 以下内容中哪些属于法兰西第四共和国国民议会议员的权利?( )A.参加总统选举B.创议和制定法律C.通过国家预算和审查政府开支D.通过宣战和媾和的决定E.认可经总统批准的国际条约参考答案:ABCDE21.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下列财产中哪些归夫妻个人所有?( ) A一方专用的衣物 B一方参与文艺体育竞赛取得的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下列财产中哪些归夫妻个人所有?()A一方专用的衣物B一方参与文艺体育竞赛取得的奖牌C遗嘱中指明归一方的财产D一方在作品出版后取得的报酬AC我国婚姻法第18条规定了夫妻个人特有财产的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二)第12条规定:“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因此,一方参与文艺体育竞赛取得的奖牌以及一方在作品出版后取得的报酬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选项AC为正确选项。22. 以下属于日本内阁总理府直属机构的是( )。A.国家公正交易委员会B.国家公安委员会C.公害调整委员会D.安全保障会议参考答案:ABC23. 在委托代理中,代理人有代理权的依据是( )。 A委托合同和委托授权 B委托合同或者委托授权 C委托合同在委托代理中,代理人有代理权的依据是()。A委托合同和委托授权B委托合同或者委托授权C委托合同D委托授权D本题考查对委托代理的理解。在委托代理中,代理人取得代理权一般是基于本人的授权。而委托合同关系只是当事人之间存在的一种基础关系,并不是代理权产生的基础。24. 韩国宪法按照两院制的议会原则起草,旨在建立以总统制为基本形式的政体。(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A25. 作为当时国民政府组成和开展活动的法律依据,1925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确立的主要原则有( )。 A执作为当时国民政府组成和开展活动的法律依据,1925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确立的主要原则有()。A执政党指导和监督政府B行政长官个人集权制C集体领导D议行合一E五权分立ACD26. 下列各项中属于无名合同的是( )。 A借款合同 B借用合同 C居间合同 D建设工程合同下列各项中属于无名合同的是()。A借款合同B借用合同C居间合同D建设工程合同B有名合同,是指凡是法律上已经确定了一定的名称及规则的合同。合同法所规定的15类合同,都属于有名合同。无名合同,是指法律尚未确定一定名称与规则,由当事人自由创设的合同。27. 简述春秋时期各国的主要立法活动。简述春秋时期各国的主要立法活动。春秋中叶以后,经济基础和阶级力量的变化引起了法律制度的变革,各诸侯国法律制度的一个重大改革就是公布了以保护私有财产为中心的成文法。但从整体上看,这种变革的发展是不平衡的。 (1) 郑国。郑国曾两次制定法律。第一次是郑简公三十年,即公元前536年,执政子产“铸刑书于鼎,以为国之常法”,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正式公布成文法典。第二次是郑献公十三年,即公元前501年,驷敞杀邓析而用其“竹刑”,“竹刑”就是写在竹简上的法律,这在法律发展史上又是一大进步。 (2) 晋国。晋国自文公以后,曾四次制定法律。第一次是晋文公称霸时作“被庐之法”,第二次是赵宣子为晋国执政时制定的“常法”,第三次是范宣子制定的刑书,第四次是把范宣子的刑书予以公布。 (3) 楚国。楚国在春秋时曾两次制定法律。第一次是楚文王“作仆区法”,第二次楚庄王时是“作茆门法”。 28. 根据保险法的基本理论,保险的性质包括( )。 A服务性 B商品性 C经济性 D社会保障性根据保险法的基本理论,保险的性质包括()。A服务性B商品性C经济性D社会保障性ABC从保险法的性质来看,保险法是不具有社会保障的性质的,而服务性、商品性和经济性则均属于保险法的性质。29. 保险合同条款的争议是指按照正确的解释、含义足以使被保险人认为发生的保险事故包含在合同条款的意思里,而且保险合同条款的争议是指按照正确的解释、含义足以使被保险人认为发生的保险事故包含在合同条款的意思里,而且保险人_,才作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A又作不出符合人们共同遵守文字含义的、有力的、理由充足的解释B作出符合人们共同遵守的含义,并且是有力的、理由充足的解释C不论保险人作出什么解释,只要不能说服被保险人时A30. 古代楔形文字法典包括( )A.汉穆拉比法典B.那罗陀法典C.俾拉拉马法典D.李必特伊丝达法典参考答案:ACD31. 下列选项有关法的移植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 A现代的法律都是从古罗马法移植来的 B法的移植是指对下列选项有关法的移植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A现代的法律都是从古罗马法移植来的B法的移植是指对同一个国家历史上的法律进行批判的吸收C所有的法律原则不能移植D法的移植可能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之间形成法系D本题的考点是法律移植与法律继承的概念 两大法系,特别是大陆法系在很大程度上是继承古罗马法的结果,但并不能说所有的现代法律都是来自古罗马,选项A错误。法律移植是对外国的法律的借鉴和引进,而法律继承才是对本国历史上的法律进行批判的吸收,故B错误。法律原则有一定的普适性,因此是可以移植的,故选项C错误。法律的移植可能是借鉴不同的法系的法律,因此可能会使得引入国形成其他的法系。故选项D正确。 32. 我国法院审理涉外案件需要适用外国法时,如法院不能确定其内容,可通过以下方式查明外国法( )。 A当事人提我国法院审理涉外案件需要适用外国法时,如法院不能确定其内容,可通过以下方式查明外国法()。A当事人提供B我国驻外国或外国驻我国使领馆提供C中外法律专家提供D外国政府提供ABC33. 中国公民张某为某大学教授,2009年1一6月除了从所在大学取得工资薪金收入外,还取得以下几项收入:4中国公民张某为某大学教授,2009年1一6月除了从所在大学取得工资薪金收入外,还取得以下几项收入:4月份,将自己某著作的外文翻译出版权转让给境外某出版社,取得收入折合人民币62000元,已向该境外出版社所在国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折合人民币5600元。要求计算张某4月份转让著作外文翻译出版权取得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正确答案:转让个人文字作品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征税。该收入按照我国税法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62000(120)20=9920(元)。在国外已经缴纳了5600元,所以在我国应补税额=99205600=4320(元)。34. 在买卖合同中,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 )在买卖合同中,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正确35. 中国公司P和外国公司F在中国进行合作经营,设立企业V。下列有关说法正确的是( )。 AP在V中获得的利润可以中国公司P和外国公司F在中国进行合作经营,设立企业V。下列有关说法正确的是()。AP在V中获得的利润可以与其投资不对等BV可以经营新闻业务C如果V采取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则不得转变成其他法律形式DV的管理机构可以是董事会,也可以是联合管理机构,甚至可以是P与F之外的第三方AD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特点是组织形式灵活,收益、风险等可以约定。AD是正确选项,符合中外合作企业法的规定。B选项涉及外商的投资领域,新闻业务是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实际上,我们现有规章与政策允许外商投资企业转变成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因此C 项不正确。 36. 试述蛮族法典的内容。参考答案:蛮族法典是西欧中世纪初期各日耳曼王国编纂的法典的总称,因日耳曼人称为“蛮族”而得名。内容为各日耳曼部族的习惯的记载,是日耳曼法成文化的产物,包括撒利克法典、伊尼法典等。37. 陈某系美国驻北京一公司职员,长住北京海淀区。某日,陈某从美国经深圳口岸回国,被深圳罗湖海关以走私嫌疑扣留陈某系美国驻北京一公司职员,长住北京海淀区。某日,陈某从美国经深圳口岸回国,被深圳罗湖海关以走私嫌疑扣留。陈某决定提起行政诉讼,有权管辖此案的人民法院是()。A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B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C海淀区人民法院D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或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D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4条第1项的规定,海关处理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又根据第18条的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8. 关于可撤销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撤销事由仅限于受胁迫 B撤销权的主体为受胁迫方本人 C撤销请关于可撤销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撤销事由仅限于受胁迫B撤销权的主体为受胁迫方本人C撤销请求权1年为除斥期间D从法理上讲,当事人双方都可以作为撤销权的主体D可撤销婚姻,是指已成立的婚姻因欠缺结婚合意,受胁迫的一方当事人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我国婚姻法第11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依据该条的规定,婚姻撤销的事由是因受胁迫而结婚。婚姻自由要求婚姻当事人双方应当具有结婚的合意,意思表示真实一致。如果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因受胁迫而产生恐惧,被迫作出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鉴于其本人并不具有结婚的真实意愿,因而法律赋予其撤销该婚姻的权利。婚姻法规定婚姻撤销的原因仅限于胁迫。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只限于受胁迫的当事人本人,是否行使撤销权撤销婚姻取决于受胁迫当事人本人的意愿。为了督促撤销权人尽快地行使权利,避免婚姻关系长期处于不稳定的状态,我国婚姻法还对当事人行使撤销权规定了除斥期间,即行使撤销权的法定期间。撤销请求权应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行使,该项权利则因法定期间的经过而归于消灭,逾期不行使,可视为默示的放弃。最高人民法院在婚姻法解释(一)中指出:婚姻法第11条规定的“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如受胁迫的一方结婚后的人身自由受到非法限制,请求撤销婚姻应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因此,选项D不正确。39. 创设嫡长子继承制的朝代是( )A. 夏B. 商C. 西周D. 秦创设嫡长子继承制的朝代是( )A. 夏B. 商C. 西周D. 秦正确答案:C40. 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厂长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 )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厂长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正确41. 根据我国民法实践的一般做法,有相对人的非对话意思表示需要通过传达媒介才能到达对方当事人,则该意思表示的根据我国民法实践的一般做法,有相对人的非对话意思表示需要通过传达媒介才能到达对方当事人,则该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为()。A相对人了解意思表示的内容时B意思表示离开表意人时C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D表意人完成其表意行为时C本题考查意思表示的生效。意思表示的生效根据是否有相对人而有区别。有相对人的非对话意思表示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有相对人的对话意思表示在意思表示到达对方处于客观上可了解的状态时生效。42. _、_属于我国票据法规定的票据利益返还关系的偿还义务人。_、_属于我国票据法规定的票据利益返还关系的偿还义务人。正确答案:出票人、承兑人出票人、承兑人43. 下列哪些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 A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B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下列哪些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A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B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C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D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ABCD44.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房地产开发公司以外的其他纳税人应在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房地产开发公司以外的其他纳税人应在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 )内,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A5日B7日C10日D15日正确答案:B房地产开发公司以外的其他纳税人应自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申报。45. 企业破产法适用于企业法人和非法人企业的破产,也适用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破产。( )企业破产法适用于企业法人和非法人企业的破产,也适用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破产。()错误46. 法理学的实证主义方法论不包括?A、历史文献的方法B、调查的方法C、试验的方法D、哲学的方法法理学的实证主义方法论不包括?A、历史文献的方法B、调查的方法C、试验的方法D、哲学的方法正确答案:D47. 1977年宪法规定,最高苏维埃主席团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 )A.错误B.正确参考答案:A48. 2001年修正后的婚姻法在基本原则方面增加了如下内容( )。 A夫妻互相忠实、互相尊重 B家庭成员间敬老爱2001年修正后的婚姻法在基本原则方面增加了如下内容()。A夫妻互相忠实、互相尊重B家庭成员间敬老爱幼、互相帮助C实行计划生育D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AB夫妻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敬老爱幼、互相帮助是修改后的婚姻法对基本原则的补充,旨在“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以法律原则的形式对社会主义婚姻家庭道德的肯定。49. 经济法律关系包括哪些种类?经济法律关系包括哪些种类?经济法律关系作为经济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法律形式,依其三类对象可以分为三种类型,即经济管理法律关系、竞争法律关系、组织管理性的流转和协作法律关系。经济管理法律关系,在宏观管理方面主要表现为经济管理职权关系,即在一定职权职务范围内实施相应行为(主要是抽象行政行为)而形成的职权关系;在微观管理方面,主要是因具体行政行为而形成的经济管理法律关系。同时,经济管理法律关系也包括契约性的法律关系,如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合同关系。竞争法律关系是在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调整中形成的。它主要是在民商法对竞争关系进行一般性规范的基础上,以经济法的原则和规范进行“二次调整”所形成的法律关系。组织管理性的流转和协作法律关系主要包括:本质上为政府商事合同的经济合同关系;公有主体参与的股东协议等企业关系;平等财政主体间的经济协作法律关系。50. 下列陈述中正确的有( )。 A联合国范本侧重强调居民税收管辖权,故为大多数发达国家所采用 B国际逃税下列陈述中正确的有()。A联合国范本侧重强调居民税收管辖权,故为大多数发达国家所采用B国际逃税从性质上讲是非法行为C国际税收协定是国家与国家之间为协调税收分配关系而签订的书面文件D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在与发达国家签订税收协定时,都要求发达国家实行税收饶让ABCDA对,联合国范本,全称关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间双重征税的协定范本,该范本于1979年由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制定并通过,更侧重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多为发展中国家所用。B对,国际逃税是指跨国纳税人故意违反国家税法和国际税收协定的规定,采取各种隐蔽的非法手段,以减少本应承担的国际纳税义务的行为。C对,国际税收协定,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主权国家之间为了解决国际双重征税通过谈判而达成的在缔约国之间的国际税收方面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一种双边或多边书面文件,是国际法上调整国家之间的税收管辖权关系和国际税收分配关系的法律表现形式。 D对,税收饶让是指居住国对本国居民纳税人已经向来源国实际缴纳的税额,以及对来源国为吸引和鼓励外国投资而减免的那部分税额予以抵免。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在与发达国家签定税收协定时,都要求发达国家实行税收饶让。51. 根据宪法和法律,哪一项不正确?( ) A各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由院长主持,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可以列根据宪法和法律,哪一项不正确?()A各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由院长主持,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可以列席B助理审判员由本院院长提出,经审判委员会通过,可以临时代行审判员的职务C在地方两次人大会之间,如果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人民法院院长需要撤换,须报请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D高级人民法院第一审案件的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D依据人民法院组织法第35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任期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由它选出的人民法院院长。在地方两次人民代表大会之间,如果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人民法院院长需要撤换,须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报经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第36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按照需要可以设助理审判员,由本级人民法院任免。助理审判员协助审判员进行工作。助理审判员,由本院院长提出,经审判委员会通过,可以临时代行审判员职务。刑事诉讼法第208条规定,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下列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一)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二)终审的判决和裁定;(三)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的判决和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52. 试比较行政诉讼举证制度与民事诉讼举证制度的不同。试比较行政诉讼举证制度与民事诉讼举证制度的不同。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我国行政诉讼举证制度与民事诉讼举证制度相比,有如下几个区别: 区别 民事诉讼举证制度 行政诉讼举证制度 举证责任 分担 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负有更多的举证责任 实行“谁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谁举证”的原则,由被告承担基本的举证责任 证明要求侧重点 侧重点主要放在原、被告双方当事人主张的事实基础和合法性上 侧重点主要放在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基础和合法性上 证明对象 主要是原、被告双方当事人所主张的事实,包括法律事实和相关的证据事实 是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因此,被诉的行政主体应证明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根据和法律根据53. 从代议机关成员与选民的关系上说,在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人民代表应对( )负责。 A全体人民 B选民从代议机关成员与选民的关系上说,在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人民代表应对()负责。A全体人民B选民C选举单位D国家机关BC从代议机关成员与选民的关系上说,在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人民代表应对其选区的选民或选举他的选举单位负责,选民或选举单位有权监督、撤换和罢免其选出的代表。而西方国家实行全体国民代表原则,议员一经选出,理论上应对全体国民负责,而非仅对其选区内的选民负责,选民不能撤换或罢免其选出的代表。54. 下列属于内部行政监督的是( )。 A上级对下级的监督 B行政监察 C审计监督 D行政机关对国有企事业单下列属于内部行政监督的是()。A上级对下级的监督B行政监察C审计监督D行政机关对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监督ABCD内部行政监督包括一般权限的内部行政监督、行政监察与审计监督。其中,一般权限的内部行政监督又包括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行政机关平级之间的监督以及行政机关对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监督。55. 中世纪英国以滥施刑罚、严刑逼供、秘密审讯闻名的法庭是:( )A.星宫法院B.王座法院C.衡平法院D.财政法庭参考答案:A56. 国际私法的其他名称有( )。 A法律冲突 B私国际法 C法律冲突法 D冲突法国际私法的其他名称有()。A法律冲突B私国际法C法律冲突法D冲突法ABCD57. 下列属于魏玛宪法的基本特点的有:( )A.规定了联邦共和国的国家形式B.赋予总统广泛权力C.列举了较多公民权利并标榜社会主义原则D.被称为经济宪法参考答案:ABCD58. 罗马法上债发生的原因主要有:( )A.契约B.准契约C.私犯D.准私犯参考答案:ABCD59. 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为信赖利益损失。确定应予赔偿的信赖利益主要考虑以下因素:(1)与缔约行为的关联性,即信赖利益是基于对缔约行为的信赖而产生的利益,并非缔约行为中的一切利益。(2)信赖的合理性。法律所保护的信赖利益,必须是基于合理的信赖而产生的利益,此种合理的信赖意味着当事人虽处于缔约阶段,但因一方的行为已使得另一方足以相信合同能够成立或生效,由于另一方的缔约过失破坏了缔约关系,使信赖人的利益丧失。倘若从客观的事实中不能对合同的成立或生效产生合理信赖,即使支付了费用,亦不能视为信赖利益的损失。(3)信赖的善意性。一方面,缔约人对相对缔约人的信赖必须基于合法目的,另一方面,当缔约人知道对方发生缔约上的过失时,必须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害发生或防止损害的进一步扩大,否则就不得对不该损失的信赖利益提出赔偿。(4)内容的广泛性。信赖利益的损失既包括因他方的缔约过失行为而致信赖人的直接财产的减少,如支付各种费用等,也包括信赖人的财产应增加而未增加的利益,如信赖合同有效而失去某种应该得到的机会。(5)利益的可预见性,即信赖利益必须在可以客观预见的范围内。60. 在我国,享有税收执法权的主体主要包括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税务分局、在我国,享有税收执法权的主体主要包括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税务分局、税务所以及港、澳、台负责税收征收管理的执法机构。()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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