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形高温合金公司现代公司制度中的产权制度(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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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域/变形高温合金公司现代公司制度中的产权制度变形高温合金公司现代公司制度中的产权制度目录第一章 项目背景分析3一、 产业环境分析3二、 高温合金国产化历程5三、 必要性分析7第二章 项目简介8一、 项目单位8二、 项目建设地点8三、 建设规模8四、 项目建设进度8五、 项目提出的理由8六、 建设投资估算10七、 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10第三章 现代公司制度中的产权制度13一、 财产的私有、共有与公有13二、 产权在现实经济活动中的具体形式17三、 现代企业组织设计的三原则20四、 事业部分权的M型结构21五、 现代公司制度中的法人财产权22六、 现代公司制度中的出资者所有权26第四章 发展规划分析28一、 公司发展规划28二、 保障措施32第五章 法人治理结构35一、 股东权利及义务35二、 董事37三、 高级管理人员41四、 监事44第六章 风险分析47一、 项目风险分析47二、 项目风险对策49第一章 项目背景分析一、 产业环境分析紧密衔接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围绕优化提升首都核心功能、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今后五年要在以下方面取得新成果:疏解非首都功能取得明显成效。四环路以内区域性的物流基地和专业市场调整退出,部分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机构、行政企事业单位有序疏解迁出。全市常住人口总量控制在2300万人以内,城六区常住人口比2014年下降15%左右,“大城市病”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缓解,首都核心功能显著增强。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在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的基础上,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6.5%,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主要经济指标平衡协调,劳动生产率和地均产出率大幅提高。三次产业内部结构进一步优化,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高于80%,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保持6%左右,形成“高精尖”经济结构,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高。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就业更加稳定,城镇登记失业率低于4%,收入差距缩小,中等收入人口比重上升,“住有所居”水平进一步提高。教育实现现代化,群众健康水平普遍提升,人均期望寿命高于82.4岁。养老助残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社会更加安定有序。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显著提高。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广泛弘扬。市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健康素质明显提高,热情开朗、大气开放、积极向上、乐于助人的社会风尚更加深厚。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蓬勃发展,率先建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全国文化中心地位进一步彰显。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升。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低碳水平进一步提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水耗持续下降,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2800平方公里以内,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削减,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8%以上,污水处理率高于95%,重要河湖水生态系统逐步恢复,森林覆盖率达到44%,环境容量生态空间进一步扩大。各方面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城市治理各领域基础性制度体系基本形成。人民民主更加健全,法治政府基本建成,成为法治中国的首善之区。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区域协同发展、统筹利用各级各类资源的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基本形成。二、 高温合金国产化历程我国从1956年冶炼出第一炉高温合金,60多年来,我国高温合金从无到有,从仿制到创新,从低级到高级,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完整的高温合金体系,保证了我国航空航天发动机及燃气轮机所需高温合金材料完全立足于国内,也为其它工业部门的发展提供了需要的高温材料。根据我国高温合金的发展与创新,我国高温合金发展从仿制苏联欧美到自主创新,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56年至1970年,是我国高温合金的创业和起始阶段。当时的国际形势要求我国必须独立自主地研制和生产主要歼击机发动机WP-5、WP-6、WP-7和WP-8等所需的高温合金材料。本阶段的主要成果是仿制前苏联高温合金为主体的合金系列,例如GH4033、GH4037、GH4049、GH2036、GH3030、K403、K406等,同时还特别针对我国缺少镍、铬资源的情况,研制出一批铁镍基高温合金,如GH4033(GH2135)、GH4037(GH2130、GH2302)等。第二阶段从20世纪70年代到90年代中期,是我国高温合金的提高阶段。随着试制和生产一些仿欧美型号的航空发动机,引进了一系列欧美体系的合金,特别是在WS-9、WZ-6、WZ-8等发动机所需高温合金材料的研制中,全面引进欧美技术。这一阶段不但研制成功一系列新的合金,包括高性能变形合金、铸造合金、定向凝固及单晶合金,更重要的是使我国高温合金的生产工艺技术和产品质量控制等方面上了一个新台阶,基本达到或接近西方工业发达国家的水平。第三阶段从20世纪90年代中至今,是我国高温合金的新发展阶段。该阶段随着WP-14、WS-9、WS-10等新型先进航空发动机的设计、研制和生产,要求并成功研制出一系列高性能的新材料,例如粉末涡轮盘材料FGH4095和FGH4096,第一代、第二代单晶高温合金DD402、DD408、DD406等。与此同时,我国主要生产品种GH4169盘件的生产有了进一步发展。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比较完整的高温合金体系,部分产品已实现了进口替代。但由于研究起步晚,整体技术水平还落后于国际先进水平。近年来各企业及研究单位积极进行高性能高温合金的工程化研究,并逐步突破技术瓶颈,取得了可观的成果,例如:图南股份的高温合金真空浇铸技术、高温合金真空冶炼复合脱S工艺技术等。以这些技术为基础的产品性能和组织已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具备替代进口产品的基础。由于美国禁止高级高温合金材料出口,国产航空发动机高温合金制品均为自产。21世纪初以来,为了满足国产先进航空发动机的性能要求,我国自主研发了多种新型高温合金,包括第三代单晶高温合金DD9、新一代600高温钛合金TA29、优质GH4738合金等。三、 必要性分析(一)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项目的投资,引入资金的到位将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将提高公司应对短期流动性压力的能力,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水平,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促进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同时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为公司未来成为国际领先的产业服务商发展战略提供坚实支持,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第二章 项目简介一、 项目单位项目单位:xx集团有限公司二、 项目建设地点本期项目选址位于xxx(以最终选址方案为准),占地面积约39.00亩。项目拟定建设区域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规划电力、给排水、通讯等公用设施条件完备,非常适宜本期项目建设。三、 建设规模该项目总占地面积26000.00(折合约39.00亩),预计场区规划总建筑面积41681.32。其中:主体工程29816.36,仓储工程4594.20,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4515.72,公共工程2755.04。四、 项目建设进度结合该项目建设的实际工作情况,xx集团有限公司将项目工程的建设周期确定为12个月,其工作内容包括:项目前期准备、工程勘察与设计、土建工程施工、设备采购、设备安装调试、试车投产等。五、 项目提出的理由变形高温合金是指通过铸造-变形工艺生产的高温合金,可以进行冷、热变形加工,具有良好的力学性能和较好的强韧性、较高的抗氧化性能,包括盘、板、棒、丝、带、管等产品,是高温合金中市场应用最广的一类,需求占比达到了70%。目前国内主要型号有GH4169、GH4738、GH128、GH4065、GH4068等。其中,GH4169拥有变形高温合金之王的美称,对标的是美国的BO7718,在650以下的屈服强度位居变形高温合金首位,是我国用量最大、应用范围最高的高温合金品种。变形高温合金主要牌号镍含量在50%-60%之间,GH4169镍含量约为53%,GH4065镍含量约为55.5%,GH4738镍含量约为58.7%。国内变形高温合金领域已经形成了由研发到制品的完整产业链,生产环节涉及毛料合金熔炼、精密锻造等。(一)不断提升技术研发实力是巩固行业地位的必要措施公司长期积累已取得了较丰富的研发成果。随着研究领域的不断扩大,公司产品不断往精密化、智能化方向发展,投资项目的建设,将支持公司在相关领域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研发实力,加快产品开发速度,持续优化产品结构,满足行业发展和市场竞争的需求,巩固并增强公司在行业内的优势竞争地位,为建设国际一流的研发平台提供充实保障。(二)公司行业地位突出,项目具备实施基础公司自成立之日起就专注于行业领域,已形成了包括自主研发、品牌、质量、管理等在内的一系列核心竞争优势,行业地位突出,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在生产方面,公司拥有良好生产管理基础,并且拥有国际先进的生产、检测设备;在技术研发方面,公司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并与科研院所、高校保持着长期的合作关系,已形成了完善的研发体系和创新机制,具备进一步升级改造的条件;在营销网络建设方面,公司通过多年发展已建立了良好的营销服务体系,营销网络拓展具备可复制性。六、 建设投资估算(一)项目总投资构成分析本期项目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流动资金。根据谨慎财务估算,项目总投资16881.54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3419.2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79.49%;建设期利息195.53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16%;流动资金3266.77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9.35%。(二)建设投资构成本期项目建设投资13419.24万元,包括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备费,其中:工程费用11754.5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87.10万元,预备费377.64万元。七、 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一)财务效益分析根据谨慎财务测算,项目达产后每年营业收入34400.00万元,综合总成本费用27674.04万元,纳税总额3263.58万元,净利润4913.84万元,财务内部收益率23.23%,财务净现值8488.16万元,全部投资回收期5.35年。(二)主要数据及技术指标表主要经济指标一览表序号项目单位指标备注1占地面积26000.00约39.00亩1.1总建筑面积41681.32容积率1.601.2基底面积14820.00建筑系数57.00%1.3投资强度万元/亩338.442总投资万元16881.542.1建设投资万元13419.242.1.1工程费用万元11754.502.1.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1287.102.1.3预备费万元377.642.2建设期利息万元195.532.3流动资金万元3266.773资金筹措万元16881.543.1自筹资金万元8900.773.2银行贷款万元7980.774营业收入万元34400.00正常运营年份5总成本费用万元27674.046利润总额万元6551.797净利润万元4913.848所得税万元1637.959增值税万元1451.4610税金及附加万元174.1711纳税总额万元3263.5812工业增加值万元10936.6513盈亏平衡点万元14430.48产值14回收期年5.35含建设期12个月15财务内部收益率23.23%所得税后16财务净现值万元8488.16所得税后第三章 现代公司制度中的产权制度一、 财产的私有、共有与公有从法权体系来说,财产或物的分类方法很多,例如可以将财产分为有体物与无体物、可有物与不可有物、动产与不动产、可分物与不可分物、单一物与组合物、主物与从物、原物与孽息、有主物与无主物等。如果依经济性质进行划分,可以将财产分为私人财产、共有财产与公有财产。在分析国有经济的产权基础之前,有必要对这三种财产形式做一个简要的介绍。(一)关于私人财产与私有产权尽管大陆法系与普通法系对财产的概念有不同的解释,但基于共同的价值观念的偏见,它们都把财产的私有制看做是最完美的财产制度。因此,前面所述及的它们对于财产与财产权的研究和规定,实际上主要是针对私人财产的。我们在运用马克思主义的产权理论进行分析时,其对象也主要是私人财产,基本未涉及其他财产形式。为了避免重复,这里只对上述分析做一个小结。1.私人财产的实质是对经济物品的排他性的占有,这种占有关系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在国家出现后才取得法权形式即私有产权。2.私有产权的内容包括自物权、他物权、继承权、债权和知识产权。其中,自物权即财产所有权,是财产权的核心与基础,它具有绝对性、排他性和永继性。所有权结构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支配权和收益权。3.私有产权是一组可以不断分解和转让的权利束。财产权经常以分解的形式出现,产权的转让与交易是商品交换的内核。4.私有产权的有效性依赖于一种强制的社会力量的保护,这种社会力量包括国家政权、法律制度、社会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其中,国家行政力量对私有产权既有保护的作用,也带有制约和干扰的作用。5.私有产权在现实生活中总是要受到一定的限制的,这些限制主要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利益和保护他人的正当权益。以上对于私有产权的这些规定,也可以说是产权的最一般、最基本的内涵,它也应当适用于国有经济中的产权关系。但是,由于国有经济产权主体即国家的特殊地位,使得国有产权有了一些新的特征。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下面专门论述。(二)关于财产的共有关系财产共有关系是指数人共享一物的所有权。我国民法通则第78条规定:“财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有”。共有的主体成为共有人,其客体称为共有财产或共有物。财产的共有关系,具体可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两种形式。共同共有指共有人根据某种共同关系,对某项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如夫妻共有财产、家庭共有财产,而夫妻关系或家庭关系是这种共同共有关系的基础;按份共有指共有人按照预先确定的份额,分别对共有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如合伙制、股份制企业的资本就是按份共有的财产。财产的共有关系的法律特征如下:(1)共有主体是非单一的,多个共有主体对共有物只能共同享有一个完整的所有权。(2)共有物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不能分割,每个共有人的权利及于整个共有财产,因此共有并不是分别所有。(3)共有人对共有物共同地或者按照各自的份额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每个共有人的权益不受其他共有人的侵犯,在行使对共有财产的权利时,要由共有人集体协商。(4)共有关系是多个权利主体基于共同的生产和生活的目的,将其财产联合在一起而产生的财产形式,它是财产所有权的联合,而不是一种特殊的所有权形式。所以,共有关系实际上是一种“混合所有制”,其经济性质由共有人各自的经济性质的集合来确定,既可以完全是私有产权的集合,也可以完全是公有产权的集合,还可以是两种产权的兼容。(三)关于财产的公有关系这里所说的公有包含两重含义,一是指对财产公共所有的产权形式,二是指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财产的公有与共有的外表十分相似,所以,人们也时常将二者混同起来。其实,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1)公有财产的主体是单一的,是集合概念的“全民”或“集体”;而共有财产的主体是非单一的,包括多个共有人。(2)公有财产已脱离个人而存在,它既不能实际分割为个人所有,也不能由个人按照一定份额享有财产权利;而共有财产并没有与共有人脱离关系,它以共有人的个人所有为基础,产权必须划分到每个共有人的名下。(3)单个公民加入或退出公有组织,并不影响公有财产的完整性;而对于共有财产来说,这种情况将影响其财产的完整。(4)由于公共所有是对私有产权的根本否定,公有关系不能兼容共有关系;而共有关系本身就是“混合所有制”,它可以兼容各种性质的财产,包括私人财产与公有财产。国家所有与公有是什么关系呢?人们时常把二者混同起来,把国家所有当做是公共所有,并把二者相互替代使用。也有些国家的法律将国有资产划分为国家公产与国家私产两类。国家公产指供全体公民共同享用之物,如河川、道路、公园等,国家并不是这些财产的所有者,没有处置权,只有“保管权”。国有私产包括国有企业、政府财产等,国家对此拥有所有权,可以将其出售和转让。也就是说,他们认为,国家公产实质上就是社会公有。实际上,国家所有与公共所有是两个不同层次的概念。公共所有是与私人所有相对立的概念,是指财产的经济性质;而国家所有是指财产占有的具体形式,二者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公共所有可以采取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的形式;而国家所有的形式并不一定就是公共所有,其经济性质应由国家的性质决定。例如,封建制度下的国家所有,实际上是封建君主所有,资本主义的国家所有实际上是“集体的资本家”所有,只有社会主义国家所有才是真正的全社会的公共所有。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就曾对那种把国有化与社会主义公有制等同起来的冒牌的社会主义进行了批判。他指出:“如果烟草国营是社会主义的,那么拿破仑和梅特涅也应该算入社会主义创始人之列了。”“无论转化为股份公司,还是转化为国家财产,都没有消除生产力的资本属性。现代国家,不管它的形式如何,本质上都是资本主义的机器,资本家的国家,理想的总资本家。它越是把更多的生产力据为己有,就越是成为真正的总资本家,越是剥削更多的公民。工人仍然是雇佣劳动者,无产者。”二、 产权在现实经济活动中的具体形式(一)私有产权或个人产权如上所述,属于个人的产权即为私有产权,它可以转让一以换取对其他物品同样的权利。私有产权是最为常见的,也是基本的产权形式,它是给予人们对私人财产有矛盾的各种用途进行选择的一种排他的权利。在假设的私有产权完备的条件下,个人利用自己的财产采取的任何行动,都不可能影响任何其他人的私有财产的实际归属,也不会出现违规行为。相反,如果在行使私有产权时对其他人的利益产生了影响,或是属于法律所禁止的,例如擅自在自己的土地上种毒品,则私有产权就要遭到否定。在现实生活中,人们通常将属于个人及一个家庭的财产所有权界定为私有产权。(二)集体产权或集团产权集体产权是指对某种资源的使用权利是由一个集体共同做出的;由集体的决策机构以民主程序对权利的行使做出规定和约束。集体所有制企业、公司制企业和合作制企业,其出资者对企业拥有的专用性生产资源所行使的权力,就是典型的集体产权。出资者可以通过“一人一票”或“一股一票”的原则决定这些资源的用途。一般而论,集体的规模越大,分享集体收益的人就越多,为实现集体利益而进行活动的个人分享的份额就越小。所以,如果在严格的经济人或理性人假定的前提下,不会有人为集体的共同利益采取行动,这里会存在严重的“搭便车”行为。(三)共有产权或社团产权共有产权是为了谋求组织成员平均利益最大化而设立的产权,兄弟会、各种俱乐部或乡村俱乐部,都是共有组织的实例。共有产权是一种人们很少对其进行分析的产权形式,它与私有产权或集体产权不同,不具备产权利益的匿名可转让性。一个共有组织的成员,只有在取得其他各成员的同意后,才能将共有组织的权益转让给他人。共有资源对于其成员来说,常常可以非排他性地使用;而对其他人来说,则具有明显的排他性。共有资源的使用可以是免费的,也可以优惠性地收费。(四)政府产权或国家产权政府产权,从理论上说,是对由政府或国家所占有的那部分资源的使用权利。对这些资源,国家按社会可接受的政治程序,决定由谁来具体支配和使用。严格地说,政府产权与国家产权也有所差别:国家产权的主体是全体人民,其客体是归国家所有的领海、领空、国土资源和国有资产等;狭义的政府产权指政府所拥有的一些资源,如政府的办公楼、政府的用地等。在现实中,由于国有资产也是由政府管理的,所以二者的区别常常被忽略。政府的或国有的财产的经济性质,取决于政府的性质。但总体而言,国有资产普遍存在着效益不高、流失严重的问题。三、 现代企业组织设计的三原则西方著名产权经济学家威廉姆森在1981年发表的重要论文现代公司:起源、演进、特征中指出,企业既然是市场机制的替代,因而应将“现代公司主要理解成许许多多具有节约交易费用目的和效应的组织创新的结果”。依照这一理论,他描述了现代公司起源和进化的“组织设计三原则”。1.产权专用性原则。资产越是用于专门的用途,甚至专门化到一种唯一的用途,就越不可能转移到另一种用途。由于资产的转移可能丧失生产力,因而交易双方都会在谈判和签订合同时强调和确保合同的安全履行,并为此支付更多的监督和履行费用。结论是,资产专用性越高,就越要求用内部组织取代市场。2.外部性原则。这一原则通常与由于“搭便车”行为造成的不履行合同以及降低产品质量的问题有关。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常见的现象是当事人可能追逐自己的私利。但是,监督和制止这种打小算盘的欺骗行为,是要付出高昂代价的。交易的外在性,通常出现在生产者和原材料销售者之间的购销合同的履行中。因此,出于节约交易费用的目的,生产者与购销者势必会联合起来,以一体化的组织替代市场合同的交易。这种一体化通常称为“向前一体化”。3.等级分解原则。这一原则旨在使组织的内部结构安排能够克服当事人的机会主义动机或打小算盘的行为。从组织的决策方式看,有必要将需要决策的问,题分解成为可管理的各个单位,以便于操作和防止“道德风险”。等级分解的最主要内容,是将日常经营活动与发展策略规划分离,后来就进一步演化为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各个部门或个人之间的利益和动机必须符合“激励相容”原则,以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依据以上三个原则,现代公司的组织制度逐渐由私人企业的简单科层组织向更有效率的、较为发达的科层组织演进。时至今日,现代公司的产权结构形式主要有U型、M型和H型三种结构。四、 事业部分权的M型结构M型结构是英文multidivisional的缩写,其基本含义是“多个的,混合型”的,总部与各事业部分权为特征的企业结构。M型企业结构的最大特点,是试图将市场机制引入企业,将按计划机制分配资源与按价格机制分配资源这两种资源配置方式的优点结合起来。企业的业务根据产品、服务、客户类型或地区的不同,划分为若干个事业部,公司总部授予事业部以很大的经营自主权;各个事业部下设立自己的职能部门,能够像独立的,企业那样根据市场情况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企业总部则从繁重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策划企业长期战略发展战略。简而言之,一个M型公司相当于多个U型公司。钱德勒将M型公司的起点确定在20世纪40年代。威廉姆森将这类公司的特点概括为以下几点:(1)经营决策由基本独立的分部各自做出。(2)直接附属于总部的所谓“精英集团”,通过提供参谋和审计等方式,协助总部对分部进行控制。(3)总部负责战略决策或长期发展规划和目标,只注意总体的绩效,不直接过问各分部的绩效。(4)由于M型结构有着很好的协同性,因而更有利于追求总的利润最大化。1975年,威廉姆森还提出了M型假说:M型大企业的组织和运营,在目标的追求和最低成本行为方面,比U型的组织结构更接近于新古典经济学关于企业利润最大化目标的假定,因而,这种公司结构能更好地符合所有者的偏好,而不再更多地朝着有利于职业经理的复杂目标靠拢。此后,对这一假说的讨论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很多人还做了许多实证性的检验工作,结论也不尽相同。五、 现代公司制度中的法人财产权现代公司制度中的“法人财产权”,是我国在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中提出的一个新概念。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指出: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是产权关系明晰,企业中的国有资产所有权属于国家,企业拥有包括国家在内的出资者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成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法人财产权的概念,是针对股份制企业出资者所有权同企业经营决策权分离的状况提出来的。它的含义既不同于传统上说的“经营权”,也不同于产权经济学所讲的“控制权”,这是一种新的提法,是一个理论的创新。股份公司作为现代企业制度的“最伟大的革命”,能将分散的私人资本迅速集聚成巨额资本,使生产规模“惊人地扩大了”,使所有权与经营权发生了深刻的分离。但是,美国的股权高度分散的状况是否具有普遍性,经理人员的职权是否都达到了“经理革命”的程度,我国理论界有不同的看法。因此,中央文件没有采用西方的“控制权”说,而是另辟蹊径,提出了“法人财产权”说。然而,回避了原有的矛盾,又出现了新的矛盾。法人财产权的内涵是什么呢?目前理论界对此争论较大,大致有以下四种观点:第一种观点是“经营权”说,即将法人财产权解释为经营权。马克思在分析股份制的财产结构时指出:股份公司采取了“社会资本”的形式,“实际执行职能的资本家转化为单纯的经理,即别人的资本的管理人,而资本所有者则转化为单纯的所有者,即单纯的货币资本家”;“资本所有权这样一来现在就同现实再生产过程中的职能完全分离”。这些论述是符合当时股份制的发展实际的,但在所有权与经营权日益分离,乃至出现“经理革命”之后,再将法人财产权解释为单纯的经营权,就显得过于狭窄了。弥补的办法是将经营权的内涵扩大,例如在我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中,企业的经营权就已经包含了对财产的依法处置权,这实际上就是向所有权靠近了一步。第二种观点是“所有权”说,即将法人财产权解释为法人所有权。这里所说的法人所有权,是指通过出资者权能转移而产生的所有权利,其作用并不是确定财产在法律上的最终归属,而是为了使法人作为主体,能够在交易中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和责任,即确定财产在市场交易中的现实归属问题,如购买、销售、债务、税收、利润等。有人把法人所有权说成是一种新型的所有权,它产生的基础是资本的价值形态(股票)所有权同实物形态(企业资产)所有权的长期分离,即出现了所有权的双重存在。此外,还有的学者使用了信托所有权、经济所有权、相对所有权来解释法人所有权。但是,无论怎样解释,无论怎样对法人所有权加以限定,它们都与所有权的“一物不属二主”的原则相矛盾,因而难以为人们所接受。第三种观点是“控制权”说,即将法人财产权解释为控制权。产权经济学家阿尔奇安认为:股份公司“使有些人专门从事管理决策,这些实际控制的能人不必承担全部价值实现结果的风险”,从而使经营决策权与承担市场风险责任相分离,前者称为“控制权”,后者称为“所有权”0。控制权观点已在经济学中广泛使用,它既可以回避上述两种观点中的矛盾,又可以贴近现实。但由于对控制权的内涵尚无权威性的解释,没有法律上的明确规定,因而又会造成新的争论。第四种观点是财产权说,这是在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中首先使用的。财产权是指权利主体对一定财产所享有的具有经济利益的权利。如前所述,罗马法将财产权分为三类:物权、债券、继承权。其中物权又分为自物权(即所有权)和他物权(如使用权、经营权、采矿权、地役权、抵押权等)。财产权说的长处是,比经营权说的权利范围扩大了,同时又避免了所有权说的矛盾。缺点是权利范围过于宽泛,法人财产权到底是自物权还是他物权?还是没能说清楚,因而这一提法出现后仍未停止过争论。以上分析说明,目前对法人财产权的认识还远远没有统一。但透过概念之争就会发现,虽然各种观点对企业法人所拥有的权利做出了不同的抽象概括,但在解释法人权利的具体内容时却比较接近。这是因为,大家都有一个共同的出发点,这就是如何更科学、更准确地概括日益扩大的企业法人的权利这一事实。从这一基本点出发,我们可以对法人财产权给出一个描述性的定义:它是以公司制企业中董事会和经理为代表的公司法人对本公司资产所实际拥有的占有、使用和依法处置的权利,它可以通过公司法的具体条款来体现。同时,公司经理人员的职权范围,与公司的股权结构密切相关,对不同的公司应作具体分析,不应笼统地作结论。例如,我国的国家控股公司、东南亚一些国家的家族控股公司、日本的法人相互持股的公司,其经理人员的职权就有很大的差别。至于美国模式能否成为一种世界趋势,它需要多长时间才能风靡全球,则还有待观察。六、 现代公司制度中的出资者所有权现代公司制度的财产关系是共有关系,全体股东是公司的共同所有者。这是因为,公司的协作生产力主要依赖于股东共同投资形成的、替代性很低的“专用资源”,这些资源只能用来为由全体股东构成的所有者集团的利益服务,而不是为任何单个所有者的利益服务。因此,可以说,一个公司就是由限制性契约所维系的企业专用资源和通用资源组合而成的、生产某种不可分割的产品价值的一个集团。股东与公司的成败休戚相关,他们是公司共同的“所有者”、“雇主”或“老板”。同时,由于股权的分散化,公司必然实行出资者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相分离的原则,股东只享有重大事项决策权和收益权,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则完全由董事会和经理负责。这就使得出资者对公司的所有权出现分离,即公司专用资源的控制权与这些资源的市场价值实现结果的自愿分离。股东虽然不能行使专用资源使用的决策权,但可以自由地买卖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承担股票交易的结果。必须指出的是,股票的自由转让是以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有限责任为前提的,它使得股票的交易不会影响其他股东的利益。对于股东的权利或者出资者所有权的性质,理论界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股东权实际上是一种“新债权”,股东购买股票主要是为了获取股利,而对公司的管理不感兴趣,这在亚当斯密和马克思的著作中已有论及。马克思指出:“实际执行职能的资本家转化为单纯的经理,即别人的资本的管理人,而资本所有者则转化为单纯的所有者,即单纯的货币资本家。”但这种观点也值得商榷,因为股东大会毕竟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公司的重大决策包括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都由股东大会表决决定,因而,股东权实际上仍是对公司的所有权。第四章 发展规划分析一、 公司发展规划(一)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公司秉承“不断超越、追求完美、诚信为本、创新为魂”的经营理念,贯彻“安全、现代、可靠、稳定”的核心价值观,为客户提供高性能、高品质、高技术含量的产品和服务,致力于发展成为行业内领先的供应商。未来公司将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和市场营销网络的建设进一步巩固公司在相关领域的领先地位,扩大市场份额;另一方面公司将紧密契合市场需求和技术发展方向进一步拓展公司产品类别,加大研发推广力度,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实力以及市场地位。(二)扩产计划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在相关领域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生产经验和技术优势,随着公司业务规模逐年增长,产能瓶颈日益显现。因此,产能提升计划是实现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的重要环节。公司将以全球行业持续发展及逐渐向中国转移为依托,提高公司生产能力和生产效率,满足不断增长的客户需求,巩固并扩大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提高市场占有率和公司影响力。在产品拓展方面,公司计划在扩宽现有产品应用领域的同时,不断丰富产品类型,持续提升产品质量和附加值,保持公司产品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三)技术研发计划公司未来将继续加大技术开发和自主创新力度,在现有技术研发资源的基础上完善技术中心功能,规范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流程,引进先进的设计、测试等软硬件设备,提高公司技术成果转化能力和产品开发效率,提升公司新产品开发能力和技术竞争实力,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技术动力。公司将本着中长期规划和近期目标相结合、前瞻性技术研究和产品应用开发相结合的原则,以研发中心为平台,以市场为导向,进行技术开发和产品创新,健全和完善技术创新机制,从人、财、物和管理机制等方面确保公司的持续创新能力,努力实现公司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持续开发。(四)技术研发计划公司将以新建研发中心为契机,在对现有产品的技术和工艺进行持续改进、提高公司的研发设计能力、满足客户对产品差异化需求的同时,顺应行业技术发展,不断研发新工艺、新技术,不断提升产品自动化程度,在充分满足下游领域对产品质量要求不断提高的同时,强化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巩固公司技术的行业先进地位,强化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积极实施知识产权保护自主创新、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是公司今后持续发展的关键。自主知识产权是自主创新的保障,公司未来三年将重点关注专利的保护,依靠自主创新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提高盈利水平。公司计划在未来三年内大量引进或培养技术研发、技术管理等专业人才,以培养技术骨干为重点建设内容,建立一支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合理搭配的人才队伍,满足公司快速发展对人才的需要。公司将采用各种形式吸引优秀的科技人员。包括:提高技术人才的待遇;通过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实行对口培训等形式,强化技术人员知识更新;积极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实行就地取才、内部挖掘和面向社会广揽人才相结合。确保公司产品的高技术含量,充分满足客户的需求,使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公司将加强与高等院校、研发机构的合作与交流,整合产、学、研资源优势,通过自主研发与合作开发并举的方式,持续提升公司技术研发水平,提升公司对重大项目的攻克能力,提高自身研发技术水平,进一步强化公司在行业内的影响力。(五)市场开发规划公司根据自身技术特点与销售经验,制定了如下市场开发规划:首先,公司将以现有客户为基础,在努力提升产品质量的同时,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在各个方面深入了解客户需求,以求充分满足客户的差异化需求,从而不断增加现有客户订单;其次,公司将在稳定与现有客户合作关系的同时,凭借公司成熟的业务能力及优质的产品质量逐步向新的客户群体拓展,挖掘新的销售市场;最后,公司将不断完善营销网络建设,提升公司售后服务能力,从而提升公司整体服务水平,实现整体业务的协同及平衡发展。(六)人才发展规划人才是公司发展的核心资源,为了实现公司总体战略目标,公司将健全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制定科学的人力资源开发计划,进一步建立完善的培训、薪酬、绩效和激励机制,最大限度的发挥人才潜力,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公司将立足于未来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快人才引进。通过专业化的人力资源服务和评估机制,满足公司的发展需要。一方面,公司将根据不同部门职能,有针对性的招聘专业化人才:管理方面,公司将建立规范化的内部控制体系,根据需要招聘行业内专业的管理人才,提升公司整体管理水平;技术方面,公司将引进行业内优秀人才,提升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增加公司核心技术储备,并加速成果转化,确保公司技术水平的领先地位。另一方面,公司将建立人才梯队,以培养管理和技术骨干为重点,有计划地吸纳各类专业人才进入公司,形成高、中、初级人才的塔式人才结构,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储备力量。培训是企业人力资源整合的重要途径,未来公司将强化现有培训体系的建设,建立和完善培训制度,针对不同岗位的员工制定科学的培训计划,并根据公司的发展要求及员工的发展意愿,制定员工的职业生涯规划。公司将采用内部交流课程、外聘专家授课及先进企业考察等多种培训方式提高员工技能。人才培训的强化将大幅提升员工的整体素质,使员工队伍进一步适应公司的快速发展步伐。公司将制定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结构,制定和实施有利于人才成长和潜力挖掘的激励政策。根据员工的服务年限及贡献,逐步提高员工待遇,激发员工的创造性和主动性,为员工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全力打造团结协作、拼搏进取、敬业爱岗、开拓创新的员工队伍,从而有效提高公司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二、 保障措施(一)激励创新,全面提高管理水平要引导企业善于从全球视野、国民经济全局、产业链上下游去发现甚至发掘未被满足的市场需求,寻求行业新的发展空间和市场商机,使得行业发展实现从主要依靠数量增长和规模扩张转移到主要依靠自主创新和经营管理制胜的轨道上来。积极组织、鼓励和支持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社会上各种科技资源的合作,重点加强产业标准化体系建设。要推进企业管理现代化进程,提高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向管理要效益;进一步增强行业管理职能,加强宏观调控的有效性和及时性,实现行业科学、有序、健康发展。(二)强化人才支撑建立多层次、多类型的产业人才引进、培养和服务体系。加强专业学位教育和继续教育,支持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开设应急相关专业,推动各方联合培养应急救援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制定产业专家库,制定专家队伍储备机制和管理制度,打造一支有实力的专家队伍。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给予相应的科研经费补贴和安家补贴,在签证、社会保险、子女入学、生活保障等方面提供便利。(三)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充分发挥投资的关键作用,围绕壮大先进产业集群,加快实施一批重点项目,按照集群、链条方向,加大规划招商、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力度,引进一批龙头项目、产业链关联项目和配套项目,主动承接国际国内产业转移,谋划一批具有较强带动力的大项目好项目。(四)健全监管体系,加大监管力度完善产业发展机构配置,进一步健全产业监督体系,切实加大监管力度,严格产业的监督检查,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的项目,坚决予以查处。(五)健全标准体系完善标准体系,扩大标准覆盖范围,强化规范指导。完善产业标准体系,重点研究制定标准规范或导则,进一步提升产业水平。(六)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深化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民间资本投向产业领域。加大专利等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营造有利于产业发展的诚信、规范、公平的市场环境。倡导“工匠精神”,传承和创新工业文化,为产业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探索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的组织形态和“产业+知识创造”的实践之路。广泛开展典型案例宣传,提高全社会对产业的认识,调动社会各方参与的主动性、积极性。第五章 法人治理结构一、 股东权利及义务1、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2)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3)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5)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6)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7)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8)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2、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本章程的,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监事会、董事会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2)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5、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6、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 董事1、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6)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2、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3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第九十五条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除非有下列情形,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1)本人提出辞职;(2)出现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本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3)不能履行职责;(4)因严重疾病不能胜任董事工作。董事连续2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3、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1)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2)不得挪用公司资金;(3)不得将公司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4)不得违反本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5)不得违反本章程的规定或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与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6)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业务;(7)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8)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9)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10)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忠实义务。(11)董事违反本条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4、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勤勉义务:(1)应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以保证公司的商业行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商业活动不超过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2)应公平对待所有股东;(3)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4)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5)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勤勉义务。5、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辞职报告尚未生效之前,拟辞职董事、仍应当继续履行职责。发生上述情形的,公司应当在2个月内完成董事补选。6、董事辞职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应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其对公司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在其任期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商业秘密成为公开信息。董事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其离任之日起2年内仍然有效。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7、未经本章程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董事以其个人名义行事时,在第三方会合理地认为该董事在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的情况下,该董事应当事先声明其立场和身份。8、董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三、 高级管理人员1、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设副总裁,由董事会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解聘。2、本章程第九十三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本章程关于董事的忠实义务和关于勤勉义务的规定,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3、总裁、副总裁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4、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7)决定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8)拟订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任和解聘;(9)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代表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和处理业务;(10)本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5、总裁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裁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6、总裁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裁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7、总裁拟订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解聘(或开除)公司职工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应当事先听取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8、总裁应制订总裁工作细则,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总裁工作细则包括以下内容:(1)总裁会议召开的条件、程序和参加的人员;(2)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自具体的职责及其分工;(3)公司资金、资产运用,签订重大合同的权限,以及向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制度;(4)董事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9、总裁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裁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裁与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规定。总裁在任职期间离职的,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对总裁离职原因进行核查,并对披露原因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以及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发表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必要时,可以聘请中介机构进行离任审计,费用由公司承担。10、副总裁由总裁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裁协助总裁工作。11、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四、 监事1、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设3名监事,由2名股东代表监事和1名职工代表监事组成,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它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和更换,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和更换,股东代表监事可以是公司股东,也可以是股东大会选举的公司职工。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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