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劳动合同范文(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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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劳动合同范文集体合同(Collectivecontract)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平等协商达成的书面协议。_集体劳动合同范本甲方(用人单位方以下称甲方)用人单位名称:经济类型:首席协商代表:职务:其他协商代表:乙方(职工方以下称乙方)工会组织名称:全部职工人数:首席协商代表:职务:其他协商代表:一、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集体合同规定等法律、法规,为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二条 本集体合同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甲方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企业的规章制度与本合同不一致的,按照本合同执行。第三条 乙方代表全体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第四条 甲方尊重并支持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利和地位,支持工会依法开展工作。第五条 企业应当依法建立集体协商制度。甲方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乙方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第六条 依法签订生效的集体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和履行。二、劳动合同管理第七条 甲方与员工遵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甲方与员工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均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单方解除职工的劳动合同,应事前征求乙方意见。第八条 乙方有责任帮助和指导职工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甲方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文本的主要内容和条件,监督甲方与所有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第九条 乙方协商代表劳动合同期限短于协商代表任期的,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协商代表在任期内,甲方不得无故调动其工作岗位和免除职务、降低职级或解除劳动关系。三、劳动报酬第十条 甲方根据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和生产经营的特点,经与乙方平等协商,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和支付制度,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每年年初根据本单位的经济效益增长情况、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和本地区、行业的职工工资平均水平,通过平等协商确定本年度职工工资水平,签订工资调整机制专项集体合同。第十二条 甲方变更工资分配制度和分配方式时,应由双方协商确定。第十三条 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的条款:(1)劳动定额的确定和修改;(2)奖金分配办法;(3)津贴、补贴标准;(4)因甲方原因未能按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的工资支付办法;(5)职工试用期及病假等特殊情况下的工资待遇等。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十四条 甲方执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并保证职工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因生产经营需要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须与乙方和员工本人协商同意后进行。第十五条 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经乙方同意并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以下部门和岗位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制。(1)(2)第十六条 无论实行何种工作制,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相同。第十七条 双方协商确定,职工带薪年休假的具体休假办法。五、保险、福利第十八条 职工有依法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的权利。甲方依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规定,参加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基本社会保险,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向乙方和全体职工公布。第十九条 甲方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在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协商确定缴存基数和比例。第二十条 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各项社会保险的宣传和缴纳工作,乙方有权对甲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情况按规定实施监督。第二十一条 甲方按规定提取各项福利费用,积极改善职工的文化设施和住宿、就餐等生活条件。第二十二条 甲方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在财力许可的情况下,对职工实行下列补充保险:(1)企业年金;(2)商业保险;(3)其他六、劳动安全卫生(甲方如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本节或以下列条款可删减)第二十三条 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标准,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环境、设施、条件及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制定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岗位员工进行培训,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应按国家规定进行培训、考核、持证上岗;自觉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第二十四条 乙方应教育员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检查、监督劳动保护情况和支持协助行政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参与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和提出处理意见。第二十五条 甲方按照国家规定,制定落实职工夏季防暑降温和冬季抗寒保暖的各项劳动保护措施,以保证职工在良好环境下工作。第二十六条 甲方严格执行国家对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规定。七、女职工特殊保护(甲方如果开展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协商,可签订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集体协商,另见附件。如未签专项合同,可将附件作为本条。)第二十七条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集体协商:(1)(2)(3)(4)(5)八、其他可供双方选择的协商内容:第二十八条 其他协商内容:1.关于劳动纪律和奖惩2.关于职业技能和培训3.关于保守商业秘密4.关于裁减人员5.关于涉及劳动关系的规章制度6.关于经济补偿和赔偿7.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九、集体合同的期限、变更、解除与终止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有效期从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合同期满即行终止。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双方应当协商续订新合同。第三十条 对本合同未予明文规定的事项,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法律、法规无规定的,须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本合同条款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甲方与乙方应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1)订立时所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者废止;(2)因不可抗力的原因;(3)集体合同约定的变更和解除条款出现;(4)企业被撤消、兼并或破产等情形;(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二条签订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就合同变更提出协商要求时,应按相关规定的签订集体合同的程序办理,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本合同。十、监督检查和争议处理第三十三条甲乙双方各推荐名代表成立联合监督小组,并订立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双方首席代表共同研究,协商处理。第三十四条职工代表大会对本合同的履行实行民主监督。甲方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本合同的履行情况。工资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应当每半年报告一次。第三十五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_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违约责任第三十六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应根据责任大小,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十二、附则第三十七条甲、乙双方协商达成的本合同草案,必须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第三十八条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在_日内报送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本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即行生效。第三十九条生效的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存档,一份报上级工会备案,并在_日内向全体职工公布。甲方首席协商代表乙方首席协商代表(签字盖章):_ (签字盖章):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集体劳动合同范文(二)本集体合同由_(以下简称“企业”)与_(以下简称“工会”)双方在自愿和平等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依法签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和工会签订本合同,用以明确和调整双方合作共事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第二条 工会代表职工整体的利益,依据本合同的规定,指导职工正确处理和企业的劳动关系,并监督和调整这种关系。企业与职工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得与本合同相悖。第三条 本合同是双方为促进企业发展,尊重和调动职工积极性应遵守的共同准则。双方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遵守不低于有关职工就业、劳动报酬、劳动保险、劳动保护、生活福利、退休养老和各种节假日等方面的规定,并努力提供尽可能高的水平和标准。第四条 企业应根据有关规定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职工利益的权力,在研究决定有关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听取工会的意见。企业工会负责人有权列席有关讨论企业的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活动及与职工利益有关的问题的董事会会议,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第五条 工会有义务支持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支持企业的合法权益,教育职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同,遵守劳动纪律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协助企业合理使用各项基金,配合企业组织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促进企业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发展。工会主席或其代表依法列席企业董事会会议。第二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六条 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以不超过政府规定的标准,实行本企业工作制度。第七条 企业执行定时工作制的,企业安排职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_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_小时。企业保证职工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企业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_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_小时,每月不得超过_小时。第八条 企业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第九条 企业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企业工作任务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职工自行安排。第十条 企业安排职工延长工作时间或加班的,应按照下列标准给予职工相应待遇:1.安排职工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_%的工资报酬;2.安排职工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_%的工资报酬;3.安排职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_%的工资报酬。第十一条 企业有责任不断改善生产管理,严格控制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加班加点。长时间或长期加班以及在公休节假日大范围加班时,应征得同级工会同意,并按法定的标准向职工另发加班工资。第十二条 严重有损职工身体健康或人身安全的加班,工会有权支持职工拒绝执行。在夏季高温时期和其他特殊情况下,工会可以建议企业减少工作时间。第十三条 企业执行政府规定的各类节假日制度。企业在制订本企业休假制度时,应听取工会意见。第三章劳动保护第十四条 企业为职工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标准。企业不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工会有权与企业交涉,企业拒不改正的,工会可请求当地人民政府作出处理。第十五条 企业负责对职工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工会给予协助和配合。第十六条 企业执行政府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企业负责加强和改善劳动技术和工业卫生、劳动防护以及特殊工种和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企业按规定向从事尘毒有害作业的职工提供疗养机会与费用。第十七条 工会支持企业劳动保护管理,配合企业检查、监督劳动保护情况。第十八条 工会发现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企业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企业行政方面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第十九条 企业依照国家规定在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及租赁厂房和技术改造工程时,对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实行“三同时”。工会有权对此提出意见进行监督检查。第二十条 企业在引进、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时必须同时引进或采取可靠的劳动保护措施,并对工人进行培训后方可投入使用。第二十一条 企业根据工种岗位需要,保证供应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企业应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细则。企业向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发放营养补助费或提供营养补助食品。第二十二条 每年夏暑季节,企业负责采取防暑降温措施,在冬季,企业负责采取防寒保暖措施。第二十三条 企业优先保证用于改善职工生产安全和劳动条件的资金。每年由企业提出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方案,落实资金,组织实施。工会参与安全技术措施立项讨论并监督实施情况。第二十四条 企业和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严格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教育和组织职工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会支持企业对危及企业和职工安全的行为的惩处。第二十五条 企业发生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或其他危及职工劳动安全的重大事故,应及时通知工会。工会有权参与调查和提出处理建议。第四章劳动报酬第二十六条 企业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以及实际需要,确定本企业工资制度,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式、工资发放办法)的制定和变更,由企业决定。企业在做出上述决定时,应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第二十七条 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于每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职工工资,工资不低于人民币_元。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支付标准和办法按下列执行:_。第二十八条 由于企业生产任务不足,使职工下岗待工的,企业保证职工的月生活费不低于人民币_元。第二十九条 工会在每年月份根据生活物价指数和劳动力资源状况变动等因素,向企业提出本年工资要求。董事会在讨论此类问题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企业根据董事会的工资决议,提出分配方案。第五章保险与福利第三十条 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关于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养老、失业、医疗和工伤等社会保险费用,工会有权予以监督。第三十一条企业按规定每月提取工资总额_%的福利费用和_%的职工医疗费用,每年从税后利润中提取_%的福利奖励基金,用于职工集体福利和奖励,不得挪作他用。其中用于职工福利的部分,由工会协助企业合理安排使用。企业应定期向工会提供该项基金使用情况报表。第三十二条企业有责任改善职工文化设施和住房、膳食、医疗、托儿、交通条件并提供其他与企业经济相适应的福利。工会支持企业为此所做的努力。第三十三条企业各项重大福利的设置、标准、实施办法,或由企业提出方案、或由工会提出要求,均应双方同意后方可实施。第三十四条职工因工负伤、因工致残、因工死亡,以及因患职业病,在治疗、疗养、残废、死亡时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由企业支付。企业制订此类费用细则。第三十五条职工一般每年应进行体检一次,女工及有毒有害工种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专项体检。第三十六条企业根据有关规定,按时提取和发放职工退休费用。第三十七条企业根据保险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实行劳动保险制度,支付职工劳动保险费用,并努力扩大保险险种。工会协助企业做好各项劳动保险工作。第六章职工聘用、教育与培训第三十八条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本着择优录用的原则,有权招聘职工。企业招工计划及实施情况应向工会通报。第三十九条企业分别与职工签订个人劳动合同。在签订个人劳动合同之前,工会和企业应指导职工明确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及违约责任的处理。工会有权监督个人劳动合同执行情况。第四十条制定、修改、废止企业制度和修改个人劳动合同标准文本,应听取工会意见。第四十一条因履行个人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争议,按劳动争议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程序处理。第四十二条企业根据政府规定按期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帮助职工获得和提高文化及专业知识。企业教育管理机构负责职工岗前、岗中及转岗的教育培训。企业按年度向工会通报教育基金使用情况。第四十三条工会组织或协助企业开展对职工的职业道德、科学、技术、业务知识教育,鼓励职工自学成才,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第七章劳动纪律和奖惩第四十四条企业有权制定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企业有权依据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决定对职工进行奖励或惩罚。第四十五条企业对于模范执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在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产品开发、技术开发、技术改造、提高质量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作出优异成绩的职工,有权分别给予荣誉奖励和物质奖励。第四十六条企业对于违反企业各项规章制度,造成一定后果的职工,可分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开具过失单或不同的行政处分;也可酌情处以一次性罚款或者经济赔偿;情节严重的,可以开除。第四十七条对职工进行行政处分时,须征求工会意见,听取被处分职工本人的申辩,由企业作出决定。开除职工,事先应经工会参加处分文件会签。工会认为不合理的,有权提出异议,与企业协商解决。因生产经营条件变化,企业大规模变更职工的工作或裁员时须征得工会同意。第四十八条各类处分由企业奖惩规章制度统一规定。企业各基层单位或部门制定的同类制度,需经企业承认并备案。企业奖惩规章制度,应经工会同意后实施。第八章合作与联系第四十九条双方为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企业与职工的利益,保证实行密切而有效的合作。第五十条企业和工会可每月召开一次联系会议,就重大事宜和有关职工整体利益问题进行通报和协商。必要时,可随时约见对方。双方应遵守联系会议所做出的决定。第五十一条工会正、副主席或其代表可以应企业要求向企业通报工会开展的与企业有关的重大活动情况。双方应经常共同或分别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第五十二条双方同意采取具有凝聚力的精神或物质手段,以及通过各种公关联谊活动,联络和密切企业领导与职工的感情。双方同意继承和发展自企业开业以来为实现上述目的所采取的方法。第九章监督检查和仲裁第五十三条为保证全面执行本合同,双方联合成立集体合同监督小组,其成员由工会代表、企业代表根据人数对等的原则组成。本合同每年检查_次,检查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双方签约代表,签订代表应认真研究和处理检查结果。第五十四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首先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有关规定的仲裁程序办理。第十章合同期限第五十五条本合同的期限为_年,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合同期满前_个月经双方协商签订新合同。第五十六条在本合同期限内,若签订本合同的环境和条件发生,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另一方应给予答复,并在_日内进行协商。第五十七条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合同一方就本合同的执行情况提出商谈时,另一方应给予答复,并在_日内进行协商。第五十八条在本合同期限内,双方都有权提出修改本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一章其他第五十九条企业侵犯工会合法权益的,工会有权提请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予以处理,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十条本合同解释权归签约双方。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国法律和政府规定执行,或由双方另行协商后确定。第六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报劳动行政部门登记备案一份。第六十二条企业在本合同签订后_日内将本合同一式三份及说明报送相关劳动行政部门登记、审查和备案,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本合同文本之日起_日内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即行生效。第六十三条本合同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后,双方应当及时以适当的方式向各自代表的全体成员公布。企业(盖章):_工会(盖章):_代表人(签字):_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_年_月_日签订地点:_签订地点:_集体劳动合同范文(三)本合同由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公司工会(以下简称工会)签订。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用以明确和调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第二条 工会代表公司职工(以下简称职工)整体的利益,依据本合同的原则,指导职工正确处理和公司的劳动关系,并监督和协调这种关系第三条 本合同是双方遵守的共同准则。双方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遵守不低于有关职工就业、劳动报酬、劳动保险、劳动保护、生活福利和各种节假日等方面的规定,并努力提供尽可能高的水平和标准。第四条 公司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职工利益的权利。公司制订各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均应符合本合同的原则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工会有义务支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支持公司的合法权益,教育职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同,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促进公司发展。第五条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本着择优录用的原则,有权招聘职工。第六条 公司分别与职工签订个人劳动合同,在签订个人劳动合同之前,工会和公司应指导职工明确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及违约责任的处理。工会有权监督个人劳动合同的执行情况。第七条 公司制订和修改个人劳动合同标准文本,应听取工会意见。第八条 因履行个人劳动合同而发生争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处理。第九条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以不超过政府规定的标准,实行本公司工作日制度。第十条 公司有责任严格控制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尽可能减少加班加点。第十一条 公司执行政府规定的各类节假日制度,在制订本公司休假制度时应听取工会意见。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和实际需要,确定本公司工资制度。第十三条 公司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式、工资发放办法)的制定和变更,由公司决定。第十四条 公司应定期提取福利费用、职工医疗费用、福利奖励基金等,用于职工集体福利和奖励。其中用于福利的部分,由工会协助公司合理安排使用。第十五条 公司各项重大福利的设置、标准、实施办法等,或由公司提出方案、或由工会提出要求,均应需双方同意后实施。第十六条 公司根据劳动保险有关法律的规定,实行劳动保险制度并努力扩大保险险种。第十七条 职工因工负伤、致残、死亡以及患职业病等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八条 公司应组织职工定期进行专项体检。第十九条 工会协助公司做好各项劳动保险工作。第二十条 公司执行政府的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和条例,并负责加强和改善劳动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劳动防护以及特殊工种和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第二十一条 工会支持公司劳动保护管理,配合公司检查、监督劳动保护情况。工会发现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的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建议;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公司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公司行政方面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工种岗位需要,保证供应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第二十三条 公司优先保证用于改善职工生产安全和劳动条件的资金。每年由公司提出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方案,落实资金,组织实施。工会参与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讨论并监督实施情况。第二十四条 公司和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教育和组织职工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会支持公司对危及企业和职工安全的行为的惩处。第二十五条 公司发生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或其他危及职工劳动安全的重大事故,应及时通知工会,工会有权参与调查和提出建议。第二十六条 公司应积极举办培训,帮助职工获得和提高文化及专业知识,公司教育管理机构负责职工的教育及培训。第二十七条 公司有权制定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有权依据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决定对职工进行奖励或惩罚。第二十八条 公司对于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在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产品开发、技术改造、提高质量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作出优异成绩的职工,有权分别给予荣誉奖励和物质奖励。第二十九条 公司对于违反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的职工,可视具体情况给予批评教育、警告、通报批评、记过、记大过、留企查看等行政处分,情况严重的,可以开除。对职工进行行政处分时,须先征求工会意见,并听取被处分职工本人的申辩后,公司方能作出决定。开除职工时,事先应经工会参加处分文件的会签。工会认为不合理的,有权得出异议,与公司协商解决。因生产经营条件变化,公司大规模变更职工的工作或裁员时,须征得工会同意。第三十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1)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2)制定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3)公司因生产经营管理不善而停产、转产、破产或面临破产边缘,使集体合同无法履行或完全履行;(4)因出现不可抗力,使集体合同无法履行或完全履行;当事人一方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议,须经双方协商。协商一致的,签订书面协议,书面协议应当提交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审议通过后,由原订立集体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的代表人签字。第三十一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_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十二条为保证执行本合同,双方联合成立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小组,其成员由工会代表和公司代表根据人数对等的原则组成。本合同每年检查一次,检查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双方签约代表。签约代表应认真研究和处理检查结果。第三十三条本合同有效期为年。合同期满前个月经双方协商签订新合同。新合同未签订生效前,本合同继续有效。第三十四条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特殊情况双方都有权提出修改本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第三十五条公司支持工会开展的活动,并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工会开展活动应在生产、工作时间以外进行,如有必要占用生产、工作时间活动的,应事先征得公司同意。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公司应给予支持。首席代表签字:_ 首席代表签字:_集体劳动合同范文(四)甲方(用人单位方以下称甲方)用人单位名称:经济类型:首席协商代表:职务:其他协商代表:乙方(职工方以下称乙方)工会组织名称:全部职工人数:首席协商代表:职务:其他协商代表:一、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集体合同规定等法律、法规,为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二条 本集体合同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甲方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企业的规章制度与本合同不一致的,按照本合同执行。第三条 乙方代表全体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第四条 甲方尊重并支持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利和地位,支持工会依法开展工作。第五条 企业应当依法建立集体协商制度。甲方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乙方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第六条 依法签订生效的集体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和履行。二、劳动合同管理第七条 甲方与员工遵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甲方与员工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均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单方解除职工的劳动合同,应事前征求乙方意见。第八条 乙方有责任帮助和指导职工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甲方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文本的主要内容和条件,监督甲方与所有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第九条 乙方协商代表劳动合同期限短于协商代表任期的,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协商代表在任期内,甲方不得无故调动其工作岗位和免除职务、降低职级或解除劳动关系。三、劳动报酬第十条 甲方根据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和生产经营的特点,经与乙方平等协商,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和支付制度,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每年年初根据本单位的经济效益增长情况、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和本地区、行业的职工工资平均水平,通过平等协商确定本年度职工工资水平,签订工资调整机制专项集体合同。第十二条 甲方变更工资分配制度和分配方式时,应由双方协商确定。第十三条 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的条款:(1)劳动定额的确定和修改;(2)奖金分配办法;(3)津贴、补贴标准;(4)因甲方原因未能按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的工资支付办法;(5)职工试用期及病假等特殊情况下的工资待遇等。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十四条 甲方执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_小时的工时制度,并保证职工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因生产经营需要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须与乙方和员工本人协商同意后进行。第十五条 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经乙方同意并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以下部门和岗位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制。(1)(2)第十六条 无论实行何种工作制,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相同。第十七条 双方协商确定,职工带薪年休假的具体休假办法。五、保险、福利第十八条 职工有依法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的权利。甲方依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规定,参加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基本社会保险,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向乙方和全体职工公布。第十九条 甲方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在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协商确定缴存基数和比例。第二十条 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各项社会保险的宣传和缴纳工作,乙方有权对甲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情况按规定实施监督。第二十一条 甲方按规定提取各项福利费用,积极改善职工的文化设施和住宿、就餐等生活条件。第二十二条 甲方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在财力许可的情况下,对职工实行下列补充保险:(1)企业年金;(2)商业保险;(3)其他六、劳动安全卫生(甲方如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本节或以下列条款可删减)第二十三条 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标准,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环境、设施、条件及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制定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岗位员工进行培训,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应按国家规定进行培训、考核、持证上岗;自觉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第二十四条 乙方应教育员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检查、监督劳动保护情况和支持协助行政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参与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和提出处理意见。第二十五条 甲方按照国家规定,制定落实职工夏季防暑降温和冬季抗寒保暖的各项劳动保护措施,以保证职工在良好环境下工作。第二十六条 甲方严格执行国家对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规定。七、女职工特殊保护(甲方如果开展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协商,可签订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集体协商,另见附件。如未签专项合同,可将附件作为本条。)第二十七条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集体协商:(1)(2)八、其他可供双方选择的协商内容:第二十八条 其他协商内容:1.关于劳动纪律和奖惩2.关于职业技能和培训3.关于保守商业秘密4.关于裁减人员5.关于涉及劳动关系的规章制度6.关于经济补偿和赔偿7.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九、集体合同的期限、变更、解除与终止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有效期从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合同期满即行终止。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双方应当协商续订新合同。第三十条 对本合同未予明文规定的事项,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法律、法规无规定的,须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本合同条款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甲方与乙方应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1)订立时所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者废止;(2)因不可抗力的原因;(3)集体合同约定的变更和解除条款出现;(4)企业被撤消、兼并或破产等情形;(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二条签订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就合同变更提出协商要求时,应按相关规定的签订集体合同的程序办理,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本合同。十、监督检查和争议处理第三十三条甲乙双方各推荐名代表成立联合监督小组,并订立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双方首席代表共同研究,协商处理。第三十四条职工代表大会对本合同的履行实行民主监督。甲方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本合同的履行情况。工资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应当每半年报告一次。第三十五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_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违约责任第三十六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应根据责任大小,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十二、附则第三十七条甲、乙双方协商达成的本合同草案,必须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第三十八条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在_日内报送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本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即行生效。第三十九条生效的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存档,一份报上级工会备案,并在_日内向全体职工公布。甲方首席协商代表乙方首席协商代表(签字盖章):_ (签字盖章):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集体劳动合同范文(五)甲方(用人单位方以下称甲方)用人单位名称:经济类型:首席协商代表:职务:其他协商代表:乙方(职工方以下称乙方)工会组织名称:全部职工人数:首席协商代表:职务:其他协商代表:一、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集体合同规定等法律、法规,为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二条 本集体合同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甲方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企业的规章制度与本合同不一致的,按照本合同执行。第三条 乙方代表全体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第四条 甲方尊重并支持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利和地位,支持工会依法开展工作。第五条 企业应当依法建立集体协商制度。甲方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乙方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第六条 依法签订生效的集体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和履行。二、劳动合同管理第七条 甲方与员工遵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甲方与员工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均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单方解除职工的劳动合同,应事前征求乙方意见。第八条 乙方有责任帮助和指导职工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甲方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文本的主要内容和条件,监督甲方与所有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第九条 乙方协商代表劳动合同期限短于协商代表任期的,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协商代表在任期内,甲方不得无故调动其工作岗位和免除职务、降低职级或解除劳动关系。三、劳动报酬第十条 甲方根据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和生产经营的特点,经与乙方平等协商,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和支付制度,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每年年初根据本单位的经济效益增长情况、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和本地区、行业的职工工资平均水平,通过平等协商确定本年度职工工资水平,签订工资调整机制专项集体合同。第十二条 甲方变更工资分配制度和分配方式时,应由双方协商确定。第十三条 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的条款:(1)劳动定额的确定和修改;(2)奖金分配办法;(3)津贴、补贴标准;(4)因甲方原因未能按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的工资支付办法;(5)职工试用期及病假等特殊情况下的工资待遇等。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十四条 甲方执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_小时的工时制度,并保证职工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因生产经营需要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须与乙方和员工本人协商同意后进行。第十五条 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经乙方同意并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以下部门和岗位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制。(1)(2)第十六条 无论实行何种工作制,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相同。第十七条 双方协商确定,职工带薪年休假的具体休假办法。五、保险、福利第十八条 职工有依法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的权利。甲方依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规定,参加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基本社会保险,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向乙方和全体职工公布。第十九条 甲方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在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协商确定缴存基数和比例。第二十条 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各项社会保险的宣传和缴纳工作,乙方有权对甲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情况按规定实施监督。第二十一条 甲方按规定提取各项福利费用,积极改善职工的文化设施和住宿、就餐等生活条件。第二十二条 甲方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在财力许可的情况下,对职工实行下列补充保险:(1)企业年金;(2)商业保险;(3)其他六、劳动安全卫生(甲方如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本节或以下列条款可删减)第二十三条 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标准,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环境、设施、条件及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制定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岗位员工进行培训,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应按国家规定进行培训、考核、持证上岗;自觉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第二十四条 乙方应教育员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检查、监督劳动保护情况和支持协助行政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参与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和提出处理意见。第二十五条 甲方按照国家规定,制定落实职工夏季防暑降温和冬季抗寒保暖的各项劳动保护措施,以保证职工在良好环境下工作。第二十六条 甲方严格执行国家对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规定。七、女职工特殊保护(甲方如果开展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协商,可签订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集体协商,另见附件。如未签专项合同,可将附件作为本条。)第二十七条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集体协商:(1)(2)八、其他可供双方选择的协商内容:第二十八条 其他协商内容:1.关于劳动纪律和奖惩2.关于职业技能和培训3.关于保守商业秘密4.关于裁减人员5.关于涉及劳动关系的规章制度6.关于经济补偿和赔偿7.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九、集体合同的期限、变更、解除与终止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有效期从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合同期满即行终止。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双方应当协商续订新合同。第三十条 对本合同未予明文规定的事项,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法律、法规无规定的,须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本合同条款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甲方与乙方应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1)订立时所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者废止;(2)因不可抗力的原因;(3)集体合同约定的变更和解除条款出现;(4)企业被撤消、兼并或破产等情形;(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二条签订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就合同变更提出协商要求时,应按相关规定的签订集体合同的程序办理,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本合同。十、监督检查和争议处理第三十三条甲乙双方各推荐名代表成立联合监督小组,并订立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双方首席代表共同研究,协商处理。第三十四条职工代表大会对本合同的履行实行民主监督。甲方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本合同的履行情况。工资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应当每半年报告一次。第三十五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_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违约责任第三十六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应根据责任大小,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十二、附则第三十七条甲、乙双方协商达成的本合同草案,必须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第三十八条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在_日内报送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本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即行生效。第三十九条生效的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存档,一份报上级工会备案,并在_日内向全体职工公布。甲方首席协商代表乙方首席协商代表(签字盖章):_ (签字盖章):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集体劳动合同范文(六)企业名称(盖章):_经济类型:_企业地址:_邮政编码:_职工人数:_甲方_企业首席代表:_姓名:_职务:_身份证号码:_联系电话:_乙方_职工首席代表:_姓名:_职务:_身份证号码:_联系电话:_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集体合同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企业与工会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第二条 本合同是双方促进企业发展和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对企业和全体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三条 本单位行政应与工会建立平等协商机制,形成定期举行协商会议制度,协商会议就签订、变更、续订集体合同,确定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标准进行平等协商。就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与协调。第四条 单位与工会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必须遵循相互尊重、平等协商、诚实守信、公平合作,兼顾双方合法权益的原则。在平等协商中,双方均不得采取过激行为,不得以任何形式打击报复对方协商代表。第二章劳动合同管理第五条 本单位在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前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在签订劳动合同后十五日内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录用备案、劳动合同鉴证和社会保障登记等手续。单位与职工在劳动合同中有约定事项,双方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前进行充分协商。工会应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业就约定事项进行协商,并有权监督劳动合同的履行情况。第六条 本单位与职工签订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不得少于_年。劳动合同期满,单位与职工经协商一致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_日内与劳动者办妥续订手续。职工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_年,单位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如果职工提出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第七条 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续订应当遵循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条件、劳动报酬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的规定。集体劳动合同第八条 本单位对新录用的职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期限在不满_个月的,试用期不得超过_日;劳动合同期限在_个月以上不满_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_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_年以上不满_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_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_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_个月。第三章劳动报酬第九条 本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工资分配方案须经职工代表审议通过,根据“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及本单位的经济效益情况,确定本单位的工资水平,并随着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适时提高职工工资收人水平。第十条 本单位于每月_日以法定货币形式向职工支付工资。如遇节假日和休息日,单位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职工提供一份其本人的工资清单。第十一条 职工工资中除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单位代扣代缴的部分以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无故克扣和拖欠职工工资。第十二条 单位应建立工资平等协商机制。单位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分配方式、工资水平、年度调资增幅及奖金、津贴等,由工会与单位协商确定,工会代表职工在每年初,根据本地的生活物价指数和单位生产经营、经济效益等状况,向本单位提出增资要求,单位要予以明确答复。第十三条 单位对职工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_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本条款。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十四条 本单位对计时制职工实行每日工作不得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不得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单位应当保证职工每周休息_日,休息日安排在每周的_。因生产需要对_工种不能实施以上标准,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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