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保墙保护性修缮工程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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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第一卷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代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非电子化招标投标)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211. 总则211.1 项目概况21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21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21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211.5 费用承担211.6 保密211.7 语言文字211.8 计量单位211.9 踏勘现场211.10 投标预备会221.11 分包221.12 偏离222. 招标文件222.1 招标文件的组成2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3. 投标文件233.1 投标文件的组成233.2 投标报价233.3 投标有效期233.4 投标保证金24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243.6 备选投标方案243.7 投标文件的编制244. 投标25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254.2 投标文件的递交25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55. 开标255.1 开标时间和地点255.2 开标程序256. 评标266.1 评标委员会266.2 评标原则266.3 评标267. 合同授予267.1 定标方式267.2 中标通知267.3 履约担保267.4 签订合同27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78.1 重新招标278.2 不再招标279. 纪律和监督27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27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27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27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279.5 投诉28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8附表一:开标记录表29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31附表三:问题的澄清32附表四:中标通知书33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34附表六:确认通知35附表七:备选投标方案编制要求36附表九:招标控制价明细37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9评标办法前附表3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441. 评标方法442. 评审标准442.1 初步评审标准44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443. 评标程序443.1 初步评审443.2 详细评审45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453.4 评标结果46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47A0. 总 则47A1. 基本程序47A2. 评标准备47A2.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及签署声明47A2.2 评标委员会的分工47A2.3 熟悉文件资料48A2.4 暗标编号48A2.5 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清标,适用于非计算机辅助评标)48A3. 初步评审49A3.1形式评审49A3.2资格评审49A3.3 响应性评审49A3.4 投标偏差分析50A3.5 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清单比对,适用于计算机辅助评标)50A3.6 算术错误修正51A3.7 澄清、说明或补正51A4. 详细评审51A4.1 详细评审的程序51A4.2 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和评分51A4.3 项目管理机构评审和评分51A4.4 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仅按投标总报价进行评分)52A4.4 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按投标总报价中的分项报价分别进行评分)52A4.5 其他因素的评审和评分52A4.6 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52A4.7 澄清、说明或补正52A4.8 汇总评分结果52A5 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52A5.1 推荐中标候选人52A5.2 直接确定中标人53A5.3 编制评标报告53A6. 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53A6.1 暗标评审的评审程序规定(适用于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暗标评审的)53A6.2关于评标活动暂停54A6.3 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委54A6.4 记名投票54A7. 补充条款54附件B:废标条件55B0. 总 则55B1. 废标条件55附件C: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59C0.总 则59C1.评审程序59C1.1 启动成本评审工作的前提条件59C1.2 对投标价格的合理性进行评审59C1.3 澄清、说明或补正59C1.4 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59C2. 评审的依据60C3. 算术性错误分析和修正60C4. 错漏项分析和修正60C4.1 错漏项分析和修正的原则60C4.2 错漏项分析和修正的方法61C5.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部分价格合理性分析和修正61C5.1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部分价格分析和修正的原则61C5.2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部分价格分析和修正的方法61C6.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部分价格合理性分析和修正61C6.1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部分分析和修正的原则61C6.2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部分分析和修正62C7. 企业管理费合理性分析和修正62C7.1 企业管理费分析和修正的原则62C7.2 企业管理费分析和修正的方法62C8. 利润水平合理性分析和修正62C8.1 利润水平分析和修正的原则62C8.2 利润水平分析和修正的方法63C9. 法定税金和规费的完整性分析和修正63C10. 不平衡报价分析和修正63C11. 对投标报价的澄清和说明63C12. 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64附件D:备选投标方案的评审方法65D0. 总 则65D1. 备选投标方案的评审规定65M= 077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81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821. 一般约定831.1 词语定义831.2 语言文字851.3 法律85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851.5 合同协议书85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851.7 联络861.8 转让861.9 严禁贿赂861.10 化石、文物861.11 专利技术861.12 图纸和文件的保密872. 发包人义务872.1 遵守法律872.2 发出开工通知872.3 提供施工场地872.4 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872.5 组织设计交底872.6 支付合同价款872.7 组织竣工验收872.8 其他义务873. 监理人87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873.2 总监理工程师883.3 监理人员883.4 监理人的指示883.5 商定或确定894. 承包人89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894.2 履约担保904.3 分包904.4 联合体904.5 承包人项目经理904.6 承包人人员的管理914.7 撤换承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914.8 保障承包人人员的合法权益914.9 工程价款应专款专用914.10 承包人现场查勘924.11 不利物质条件925. 材料和工程设备925.1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925.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925.3 材料和工程设备专用于合同工程935.4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936.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936.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936.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936.3 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936.4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专用于合同工程937. 交通运输947.1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947.2 场内施工道路947.3 场外交通947.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947.5 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947.6 水路和航空运输948. 测量放线948.1 施工控制网948.2 施工测量958.3 基准资料错误的责任958.4 监理人使用施工控制网959. 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959.1 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59.2 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59.3 治安保卫969.4 环境保护969.5 事故处理9610. 进度计划9710.1 合同进度计划9710.2 合同进度计划的修订9711. 开工和竣工9711.1 开工9711.2 竣工9711.3 发包人的工期延误97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9811.5 承包人的工期延误9811.6 工期提前9812. 暂停施工9812.1 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9812.2 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9812.3 监理人暂停施工指示9812.4 暂停施工后的复工9912.5 暂停施工持续56天以上9913. 工程质量9913.1 工程质量要求9913.2 承包人的质量管理9913.3 承包人的质量检查9913.4 监理人的质量检查10013.5 工程隐蔽部位覆盖前的检查10013.6 清除不合格工程10014. 试验和检验10014.1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10014.2 现场材料试验10114.3 现场工艺试验10115. 变更10115.1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10115.2 变更权10115.3 变更程序10115.4 变更的估价原则10215.5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10215.6 暂列金额10315.7 计日工10315.8 暂估价10316. 价格调整10416.1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10416.1.1.1 价格调整公式10416.1.1.3 权重的调整10416.2 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10517. 计量与支付10517.1 计量10517.2 预付款10617.3 工程进度付款10617.4 质量保证金10717.5 竣工结算10817.6 最终结清10818. 竣工验收10918.1 竣工验收的含义10918.2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10918.3 验收10918.4 单位工程验收11018.5 施工期运行11018.6 试运行11018.7 竣工清场11018.8 施工队伍的撤离11119.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11119.1 缺陷责任期的起算时间11119.2 缺陷责任11119.3 缺陷责任期的延长11119.4 进一步试验和试运行11119.5 承包人的进入权11119.6 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11119.7 保修责任11220. 保险11220.1 工程保险11220.2 人员工伤事故的保险11220.3 人身意外伤害险11220.4 第三者责任险11220.5 其他保险11220.6 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11221. 不可抗力11321.1 不可抗力的确认11321.2 不可抗力的通知11321.3 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11322. 违约11422.1 承包人违约11422.2 发包人违约11622.3 第三人造成的违约11723. 索赔11723.1 承包人索赔的提出11723.2 承包人索赔处理程序11723.3 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11723.4 发包人的索赔11724. 争议的解决11824.1 争议的解决方式11824.2 友好解决11824.3 争议评审118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1191. 一般约定1202. 发包人义务1213. 监理人1224. 承包人1225. 材料和工程设备1236.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1237. 交通运输1238. 测量放线1239. 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12310. 进度计划12411. 开工和竣工12412. 暂停施工12513. 工程质量12515. 变更12516. 价格调整12617. 计量与支付12719.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12920. 保险12921. 不可抗力13024. 争议的解决130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132附件一:合同协议书133一、工程概况133二、工程承包范围133三、合同工期133四、质量标准133五、合同形式133六、签约合同价133七、承包人项目经理:134八、合同文件的组成134九、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定义与合同条款中的定义相同。134十、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交付并承担质量缺陷保修责任。134十一、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134十二、本协议书连同其他合同文件正本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134十三、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但不得背离本协议第八条所约定的合同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补充协议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34附件二: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136附件三: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137附件四:预付款担保格式138附件五:履约担保格式139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139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139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139四、代偿的安排139五、保证责任的解除139六、免责条款140七、争议的解决140八、保函的生效140附件六:支付担保格式141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141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141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141四、代偿的安排141五、保证责任的解除141六、免责条款142七、争议的解决142八、保函的生效142附件七:质量保修书格式143一、工程保修范围和内容143二、保修期143三、保修责任143四、保修费用144五、其 他144附件八:廉政责任书格式145一、双方的责任145二、发包人责任1452.2 不得在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145三、承包人责任145四、违约责任146五、责任书有效期146六、责任书份数146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1481、工程量清单说明1482、投标报价说明1483、其他说明1513.1 词语和定义1513.2 工程量差异调整(适用于单价合同)1523.2 工程量差异调整(适用于总价合同)1533.3 暂列金额和暂估价1543. 4其他补充说明1554、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1564.1工程量清单封面1564.2投标总价表1574.3总说明1584.4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1594.5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1604.6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1614.7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1624.8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1644.9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1654.10-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1684.11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1714.12措施项目清单组价分析表1724.13费率报价表1734.15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选用表174第 二 卷175第六章 图 纸1771. 图纸目录1792. 图 纸180第 三 卷181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184第一节 一般要求1841. 工程说明1842. 承包范围1853. 工期要求1864. 质量要求1865. 适用规范和标准1876. 安全文明施工1877. 治安保卫1968. 地上、地下设施和周边建筑物的临时保护1979. 样品和材料代换19810. 进口材料和工程设备19911. 进度报告和进度例会20012. 试验和检验20113. 计日工20214. 计量与支付20315. 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20416. 其他要求206第二节 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2071. 材料和工程设备技术要求2072. 特殊技术要求2073. 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2074. 其他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208第三节 适用的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209附件A:施工现场现状平面图210第 四 卷211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213目 录216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17(一)投标函217(二)投标函附录218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20二、授权委托书221二、授权委托书222三、联合体协议书223四、投标保证金224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225六、施工组织设计226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227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228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229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230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231附表六:临时用地表232附表七: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暗标部分)编制及装订要求(适用于非计算机辅助评标)233七、项目管理机构235(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235(二)主要人员简历表236八、拟分包项目情况表239九、资格审查资料(不适用)240(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240(二)近年财务状况表241(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242(四)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243(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244(六)企业其他信誉情况表(年份要求同诉讼及仲裁情况年份要求)245(七)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246十、其他材料247(一)与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情况说明247第一卷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代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非电子化招标投标)景山北海周边环境综合提升文保墙保护性修缮工程标段施工投标邀请书 (被邀请单位名称):你单位已通过资格预审,现邀请你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参加景山北海周边环境综合提升文保墙保护性修缮工程(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投标。请于 2015 年 5月 14 日至 2015 年 5月 18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二条13号(成府路中科科仪2号楼)6层(详细地址)持报名凭条、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8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6 月 4 日14时 00分,地点为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二条13号(成府路中科科仪2号楼)6层606会议室(详细地址)。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15年5月 18 日16时前 (具体时间)前以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收到和是否参与本项目投标。特别声明:即便你单位已确认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代表你单位必然取得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当资格预审评审排名在你单位之前的资格预审申请人放弃本项目投标时,你单位有可能会因为资格预审文件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利益冲突回避原则无法取得本项目的投标资格。招 标 人:北京市西城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12号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二条13号7幢6层(成府路中科科仪院内2号楼)邮 编: / 邮 编: 100190 联 系 人:王翔楠 联 系 人:张溧 电 话: 68001559 电 话:68001559 传 真: / 传 真:010-68001559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zl818xx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甘家口支行账 号: / 账 号:531902429310101 2015 年5 月 13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北京市西城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12号联系人:王翔楠电话: 88391543 电子邮件: / 传真: / 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二条13号7幢6层(成府路中科科仪院内2号楼)联系人:张溧电话:68001559 电子邮件:zl818xx 传真:010-68001559 1.1.4项目名称景山北海周边环境综合提升文保墙保护性修缮工程1.1.5建设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景山北海周边1.2.1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2.2出资比例 100% 1.2.3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招标范围图纸显示全部工程 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6 月 10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15年 9 月7 日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 / 有关工期的详细要求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3.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 合格 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不适用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 / 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015年5月16日16时 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2015年5月18日16时 1.11分 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1.12偏 离不允许允许,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允许偏离最高项数: 偏差调整方法: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工程量清单、图纸 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5年5月18日16时 2.2.2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6月 4日14 时 00 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24 小时内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1. 与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情况说明无3.3.1投标有效期 90 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转账支票、电汇、保函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100000元 递交方式:(1)递交要求: 若采用银行汇票、电汇、转账支票,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到达下列招标人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甘家口支行 账号:531902429310101 若采用现金、保证担保(包括银行保函)、信用证,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递交至: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2)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3)投标人应当将投标保证金凭证的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中。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等可产生孳息的保证金形式提交的,招标人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利息:利息计算标准: 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利息 利息计算起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当日至投标保证金返还时间 利息退还方式:转账支票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增加以下内容: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并获得招标人书面确认同意:(1) 投标人名称变化;(2) 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3) 投标人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4) 更换项目经理;(5) 联合体分工比例变化;(6) 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不适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不适用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不适用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备选投标方案的编制要求见附表七“备选投标方案编制要求”,评审和比较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3.7.3签字和(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技术暗标部分除外。 如采用计算机辅助评标或用电子化招标投标,详见本章附表八:“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3 份如技术标采用暗标,则技术标编制要求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附表七:“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暗标部分)编制及装订要求。如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详见本章附表八:“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3.7.5装订要求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不分册装订分册装订,共分3册,分别为: 投标函,包括投标函、投标函附录 的内容商务标,包括授权委托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可不附,电子版文件中需提供)。及资格审查资料 的内容 技术标,包括施工组织设计 的内容 每册采用 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如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详见本章附表八:“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12号招标人名称:北京市西城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景山北海周边环境综合提升文保墙保护性修缮工程 标段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如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详见本章附表八:“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二条13号7幢6层(成府路中科科仪院内2号楼)6层606会议室如采用计算机辅助评标或电子化招标投标,详见本章附表八:“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退还安排: 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二条13号7幢6层(成府路中科科仪院内2号楼)6层606会议室5.2开标程序(4)密封情况检查:由招标人检查(5)开标顺序:递交顺序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限招标人在职人员,且应当具备评标专家相应或者类似的条件);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 5人,其中,技术专家3人,经济专家2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北京市专家库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情况,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 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的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排名在前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 / 万元(含)或/ %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 不作要求 履约担保的金额: 不作要求 9.5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词语定义10.1.1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具有合同额不低于1000万的文物保护工程10.1.2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是指: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本招标项目的不良行为记录仅限于近 年(2012年5月1日起至2015年5月1日止)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体系(http:/10.2 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不设招标控制价设招标控制价 详见本须知附表九: “招标控制价明细”。10.3 “暗标”评审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不采用采用,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暗标)编制及装订要求”编制和装订施工组织设计10.4 投标文件电子版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不要求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 投标函、商务标、技术标 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 1份 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 光盘 投标文件电子版要求:提交投标文件pdf版本 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在封套上标记“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如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详见本须知附表八:“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10.5 计算机辅助评标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否是,按本须知附表八“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编制及报送电子投标文件。计算机辅助评标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10.6 开标时招标人拒收投标文件的其他情形(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开标时招标人拒收投标文件的其他情形(1)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2)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收到招标人发出的投标邀请书(代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后,未在规定时间内表示是否参加投标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的。10.7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0.8 中标公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截止日应当为工作日)。10.9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10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11 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12 监 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0.13 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14 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10.15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0.15.1代建人: / 设计人: / 监理人: 10.15.2本招标项目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否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 不采用采用,投标人应按照本须知附表八“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编制电子投标文件;计算机辅助审查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 网络递交是否采用信用标评审: 不采用采用,信用标信息采集及相关注意事项等见本须知附表十“信用标信息采集 及相关注意事项”。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施工组织设计; (7)项目管理机构;(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9)资格审查资料;(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综合单价分析表可不附,电子版文件中需提供)。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6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 开标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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