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机车间安全规程汇编

上传人:无*** 文档编号:82417268 上传时间:2022-04-29 格式:DOC 页数:29 大小:170.5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风机车间安全规程汇编_第1页
第1页 / 共29页
风机车间安全规程汇编_第2页
第2页 / 共29页
风机车间安全规程汇编_第3页
第3页 / 共2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风机车间安全规程汇编目 录 安全总则 2 通用部分 32.1 起重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2.2 煤气操作安全规程42.3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62.4 电焊设备的操作安全 132.5 维修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82.6 电气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92.7 电动葫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12.8 砂轮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72.9 梯子安全操作规程 223 风机部分 223.1 风机维修操作规程 223.2 风机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33.3 风机安全操作规程 233.4 TRT 安全操作规程 243.5 水站安全操作规程 243.6 空压机安全操作规程 253.7 煤气放散安全技术规程 253.8 插板阀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53.9 煤气冷凝水排水安全技术规程 263.10废水设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6 安全总则为进一步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熟练掌握安全基本知识和提高安全操作技能,自觉遵守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必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凡本公司职工必须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避免事故发生。1.1 凡进厂职工必须遵守公司及车间有关规定、服从安排。1.2 新进厂职工和实习、培训、转调、岗位变更,参观和学习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1.3 行人、车辆进入车间厂区,要遵守交通规定,注意各种警示标志。1.4 上班时,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职工必须将长发盘入帽内,不准酒后上岗和班中饮酒。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准睡岗、不准在工作期间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1.5 严禁在易燃、易爆、有毒气体处逗留、吸烟和动火。1.6 认真执行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违章、蛮干、冒险作业和违章指挥。1.7 未经许可,不准将本职工作交于他人、擅自离开岗位、窜岗。1.8 非本岗位操作人员不准私自开关设备机器、操作电脑以及开关各种阀门。1.9 不准私自攀登高空处。距地面2 米以上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所使用工具物料不准坠落和上下投掷。1.10 机器运转部位,严禁在运转时清扫,检修危险运转部位,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不准隔机传递物品和工具,严禁在皮带上行走和跨越。1.11 氧、氢、氮等气瓶必须标记清楚,戴好瓶帽,防震圈,轻放、轻转、不得撞击,不准在烈日下曝晒,不准在高温场所存放,应放在阴凉处。1.12 不准跨越和钻铁丝网,接近电器设施和线路施工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1.13 不准在起重机和吊物下逗留和通过。1.14 不准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特殊情况需拆除时,要采取好可靠的防护措施,工作完毕后,立即恢复。1.15 危险场所、要害部位和临时施工的沟、坑、架要有安全设施和警示标志。1.16 凡要害部门和重要岗位,如:锅炉房、配电室等处不准随意进入,确需进入必须进行登记。1.17 对剧毒物品、放射性物质要严加管理,专人负责、加封加锁。1.18 不准随便将与工作无关人员带入现场闲游和参观。1.19 搞好文明生产,保持现场干净、整洁,道路畅通。1.20 凡进入煤气区域或煤气系统作业,必须严格按照工业煤气安全规程。1.21 任何岗位进行打锤操作时,打锤人员不准戴手套,打锤人员与扶钎人员不准站在同一方向。1.22 蒸汽管道设备故障检修时,必须停气处理,在蒸气管道附近工作,应采取防烫安全措施。1.23 开关各种带有压力的各种阀门时,人员严禁站在阀门正对面,应侧身站立,防止阀门压盖脱落伤人。1.24 各种管道连接必须可靠,带有压力的胶管与铁管连接时,铁管连接头必须有倒扣,用铁丝捆绑必须牢固。1.25 特种作业人员( 电、气焊工、切割工、天车工、厂内驾驶、电工、压力操作工等),必须经专门安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通用部分2.1 起重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1.1 天车司机必须经过专门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2.1.2 车上要整洁,不许乱放设备、工具、易燃、易爆和危险物品。2.1.3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对起重机各机构进行试运转,检查各安全连锁开关及各限位开关的灵敏、可靠性,确认后,方可工作。2.1.4 天车在没有障碍物的线路行走时,吊钩或吊具以及吊物底面,必须离地面2.5 米以上,如要越过障碍物时,须超过障碍物0.5 米以上高度。2.1.5 工作中桥梁上不允许有人或用吊钩运送人。2.1.6 对吊运小于额定起重量50% 的物体时, 允许两个机构同时动作,对大于额定起重量50% 的物体时,只可以用一个机构动作。2.1.7 操作中必须精力集中,不允许做与工作无关的事。2.1.8 桥式起重机单钩作业时,将另一钩升到合适的位置。2.1.9 下列情况不准起吊:2.1.9.1 超过额定负荷;2.1.9.2 指挥手势不清,重量不明;2.1.9.3 多人指挥,指挥者精神不集中;2.1.9.4 捆绑、挂钩不符合安全要求;2.1.9.5 歪拉斜吊,重心不稳;2.1.9.6 吊物上有人,有浮动物;2.1.9.7 过满的金属液体、压力容器、氧气瓶、乙炔瓶、具有爆炸性物品;2.1.9.8 带有棱角、刃口未垫平;2.1.9.9 埋在地下的物体;2.1.10 操作中不准依靠限位开关停车。2.1.11 吊运金属液体或较重物体时,必须先起升0.5 米左右高度,验证制动器的可靠性后,再正常起升。2.1.12 升降制动器存在问题时,不允许升降重物。2.1.13 主、副钩无限位时,不得起升作业,必须通知电、钳工处理,等修复后,方可作业。2.1.14 严禁撞车,如一台天车发生故障时,允许另一台天车来缓慢移动故障天车。2.1.15 天车工无论在动哪个控制器前,均必须先鸣铃后操作,严禁不打铃直接操作。2.1.16 大车驶近厂房安全档时,要用点车式操作,严禁撞击安全档。2.1.17 严禁天车吊着重物在半空中,司机擅离驾驶室。2.1.18 天车工操作时,严禁将钩头放到地面,若因钢丝绳脱槽,需要将钩头放到地面时,在处理完钢丝绳脱槽故障后,应少量卷起钢丝绳,待钩头离地面0.5 米后,天车工必须上车检查钢丝绳是否在卷筒上,待确定即无脱离卷筒又无重叠现象后,方可卷起钩头操作,发现驾驶室挂有“检修牌”时,禁止合闸干活。2.1.19 检查电器、机械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挂牌警示,防止发生触电及撞车。2.1.20 严禁跨越天车,以防发生坠落事故。2.1.21 清扫天车时,不准往下扔东西,拆除废旧机件,必须认真清理,不许遗留在天车上面。2.1.22 天车在吊重运行中,抱闸突然失灵或漏钢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平坦无人处降落。2.1.23 吊挂需要人员扶钩时,不得一次吊离地面,当人躲开后,得到专人指挥信号后再起吊。2.1.24 配装有电磁吸盘的起重机停止作业时,应对吸盘装置停电,禁止长期悬吊物品。2.1.25 露天作业的起重机,在操作人员离开作业现场时,应上紧起重机的夹轨器,不得存在侥幸心理,以防被风吹走。6 级以上大风,雨雪天气严禁作业,并检查夹轨器是否良好,司机在作业登机前,应先松开夹轨器,查看机身周围环境,确认大车运行无障碍后,再进行作业。2.1.26 天车作业完毕,应停在指定位置,升起主副钩,小车停在远离滑线的一端,控制器扳到零位,切断电源。2.2 煤气操作安全规程2.2.1 煤气设施的检修2.2.1.1 煤气设施停产检修时必须切断煤气来源,将设施内部的煤气置换干净。长期停用的煤气设施,必须打开所有人孔和放散,保持设施内部自然通风。2.2.1.2 进入煤气设施内部工作时,应取空气样进行分析。一氧化碳含量不超过24ppm(30mg/m3)时可工作较长时间工作。一氧化碳含量50mg 时工作不准超过1 小时,100mg 时不准超过30 分;200mg 时不准超过15 至20 分,再高时不准进入。每次进入煤气设施内部工作间隔时间应在2 小时以上。2.2.1.3 进入煤气设施内部工作时,安全分析取样时间不早于动火或进入时间前半小时,检修动火工作中每2 小时取样一次,取样要有代表性。经一氧化碳取样分析后允许进入设备工作时要采取防护措施,并设专人监护。2.2.1.4 煤气作业或在煤气设施上动火必须制定作业方案和画出施工示意图并取得煤气技师批准,并有监护人员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场。在运行的设备上带煤气动火必须保证设备内煤气正压,动火部位必须要接地可靠,并经常观察煤气压力。2.2.1.5 带煤气作业如抽、堵盲板、换探尺应佩带防毒面具,并遵守以下规定:2.2.1.5.1 工作场所要配备必要的联系工具、煤气压力表并注意风向。2.2.1.5.2 距工作场点40 米内不准有火源并采取防止着火措施,与工作无关人员要离开40 米以外。2.2.1.5.3 应使用铜质工具或涂一层很厚黄油的铁质工具以防打火。2.2.1.5.4 工作场所10 米内不准安装普通照明。2.2.1.5.5 不得在高温区和易燃易爆区带煤气作业,如需作业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2.2.1.5.6 在停产的煤气设施上施工也按以上规定执行。2.2.1.5.7 带煤气作业不准在雷雨天或夜间进行。2.2.2 煤气事故的处理2.2.2.1 煤气事故的处理规则2.2.2.1.1 发生煤气中毒、着火爆炸和泄漏事故,应立即报告车间和安技部,如发生煤气着火事故应立即打火警电话119(天铁3970119),应逐渐降低煤气压力,向煤气系统通蒸汽或氮气。发生煤气中毒事故应立即通知煤气救护人员(5332)和车间安全管理人员,迅速将中毒者抬到空气新鲜地方,放在上风侧,脱掉鞋袜,解开衣扣,让中毒者吸氧。必要时利用苏生器强制呼吸或人工呼吸,抢救人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严禁冒险抢救,扩大事故。2.2.2.1.2 抢救事故的所有人员必须服从统一指挥,指挥人员须是企业领导经理、车间主任或值班负责人。2.2.2.1.3 事故现场应划出危险区域,设置警界线,非抢救人员不准进入,进入煤气危险区域的抢救人员必须佩带防毒面具。严禁用纱布口罩或其他不适合防止煤气中毒的器具。2.2.2.1.4 未查明事故原因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前,不得向煤气系统恢复送气。2.2.2.2 煤气中毒者的抢救2.2.2.2.1 迅速将中毒者抬到空气新鲜地方,放在上风侧,脱掉鞋袜,解开衣扣,保证呼吸畅通,冬季注意保暖,让中毒者吸氧。必要时利用苏生器强制呼吸或人工呼吸,抢救人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严禁冒险抢救,扩大事故。2.2.2.2.2 中毒轻微者,如出现头痛恶心、呕吐等症状可直接送往空气新鲜处或吸氧。2.2.2.2.3 中毒较重者如出现失去知觉,口吐白沫等症状,应通知煤气救护和车间相关人员到现场抢救,或送就近医院抢救。2.2.2.3 煤气着火事故的抢救2.2.2.3.1 煤气系统着火时应逐渐降低煤气系统压力,并通入大量的蒸汽或氮气。但设施内压力不得小于0.1kpa,严禁突然关闭煤气闸阀,以防回火爆炸。直径小于100mm 的煤气管道着火时可直接关闭煤气闸阀灭火。2.2.2.3.2 煤气隔断装置、压力表或蒸汽、氮气阀门接头,应用专人控制操作。2.2.2.3.3 发生煤气爆炸事故后,应立即切断煤气来源,迅速将残余煤气处理干净,如因爆炸引起的着火事故按着火事故处理。2.3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2.3.1 电工安全通则2.3.1.1 参加电气工作必须熟悉本章和电气技术规程,受过专门的安全培训教育,对新工人 、徒弟、实习生等要在有经验的工人指导下进行工作。2.3.1.2 禁止非电气人员进行电气操作,电气工作人员未充分熟悉电气设备性能前禁止动手作业,进入变、配电室工作时必须执行作业制度。2.3.1.3 凡视力不好、听觉不灵、精神错乱或患高血压、心脏病、抽风病者,均不准从事电气作业。电工患心脏病或精神不好,体力不够者应适当分配工作,不准参加高空作业和重体力的紧张工作。2.3.1.4 从事现场作业和高空作业都必须在二人以上方可进行。2.3.1.5 禁止带电作业,但生产特殊需要不能停电时必须做好安全防护工作措施,方可从事低压带电作业。2.3.1.6 工作前应先检查周围环境有哪些不安全因素,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工作时彼此间要互相照应,发现不安全因素或违反安全技术规程经提醒后不听者应立即向领导报告。2.3.1.7 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必须与高压带电体保持安全距离:设备电压等级安全距离35 千伏以下0.5 米110 千伏以下1.5 米2.3.1.8 工作时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绝对禁止穿布鞋、皮鞋、大头鞋、托鞋、 高跟鞋及其它带钉鞋。2.3.1.9 不准擅自更换大容量的保险或用其它导线代替,不准擅自触摸继电保护装置。2.3.2 电气调试安全工作规程2.3.2.1 调试工作开始前,工作负责人应将工作任务、安全措施、注意事项向全体工作人员交代清楚,做好互相监护工作。2.3.2.2 在现场工作必须有两人以上。如果现场开关跳闸,人身触电或其它事故,应立即停止工作,断开电源,查明原因。2.3.2.3 试验接线后,应有一人进行一次详细检查,并检查调压器,各种仪表指针是否在零位,是否灵敏可靠。在运行的配电盘做调试工作时,应断开有关的回路和操作电源。2.3.2.4 在调整过程中,调整和试验要相互配合、精神集中,必须由调整人发出给电命令方可合闸进行试验。2.3.2.5 试验过程中,不准将试验电源短接或接地,尤其是直流操作电源,以免引起开关误 跳或发生其它事故。2.3.2.6 试验时切合油开关,必须在附近无人情况下进行以免伤人。2.3.2.7 调试人员在工作中,必须穿戴各种劳动保护用品,严禁袒胸露背进行作业。2.3.2.8 未经工作负责人允许,不准随意拆卸仪器。2.3.2.9 工作结束,要认真检查所拆卸接头是否恢复接地线,短路线是否拆除,瓦斯继电器 阀门是否打开,端子是否恢复并做好工作现场的清理工作。2.3.2.10 工作终结转移时,倒装设备要注意贵重仪表,防止震坏,必要时应设专人保管,并注意人身安全。2.3.3 停送电规程2.3.3.1 对电气设备、线路停电时须取得用电单位意见,经领导批准方能进行。2.3.3.2 停送电操作人员必须戴好防护用品,操作时面向闸的侧面。2.3.3.3 停电时应先停操作闸后停主闸,严禁带电拉高压刀闸和大负荷低压刀闸。2.3.3.4 停电时断开电源后要有明显的断路点,同时应检查有无其它电源引至停电设备上。2.3.3.5 停电后应挂“禁止合闸”标志牌。2.3.3.6 停电后应用验电器验证无电才能进行工作,验电前验电器必须先在有电部位检查是否良好。2.3.3.7 验明无电后,在可能送电的各个方面接好地线。2.3.3.8 施工设备与接地线之间,不得经过刀闸、开关或保险,临时接地线应使用铜绞线。2.3.3.9 装接地线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电端;拆接地线步骤与此相反,拆装接地线必须戴绝缘手套。2.3.3.10 检修完送电前必须检查工作质量是否合格、相序有无改变,清点工具,清理现场。2.3.3.11 送电前工作人员必须离开工作点,并通知任何人不准接近设备。2.3.3.12 把“禁止合闸”的标示牌拆除,恢复正常状态。2.3.3.13 经停电人员允许后方可送电。2.3.3.14 在急救触电者或抢救设备时,任何人都可以切断有关电源,然后报告有关领导,但切断电源时应注意:a 使用合格的绝缘用具。b 如触电者在高空时,应事先采取防坠措施。c 为抢救人身及设备事故停电后,复工送电时应按送电的规程程序进行。2.3.4 供配电系统维护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3.4.1 电工作业一般规程2.3.4.1.1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持证上岗操作,徒工和其它非持证电工,必须在持证电工的监护和指导下才准进行操作。2.3.4.1.2 电工应掌握电气安全知识,了解岗位责任区域的电气设备性能,熟悉触电急救方法和事故紧急处理措施。2.3.4.1.3 电气作业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制度:工作票制度;操作票制度;工作许可证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中断、转移和终结制度;调度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登高、带电、易燃易爆场所动火等)审批制度;临时线审批制度;2.3.4.1.4 电工上岗、操作必须穿合格的绝缘鞋,必要时应戴安全帽及其它防护用品,所用绝缘用具、仪表、安全装置和工具须检查完好可靠、禁止使用破损,失效的用具,对不同电压等级、工作环境、工作对象,要选用参数相匹配的用具。2.3.4.1.5 在供配电设备和线路上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监护人不得从事操作或监护无关的事情。2.3.4.1.6 任何电气设备、线路未经本人验电以前,一律视为有电不准触及,需接触操作时应切断该处的电源,经验电或放电(对电容性设施)之后验电合格,方能接触工作,对于与供配电网络联系的部分,除进行断电、放电、验电外,还应接临时接地线,开关应上锁,防止停电后突然来电。2.3.4.1.7 供配电回路停送电必须凭手续齐全的工作票或操作票进行,禁止约时停送电,动力配电箱的闸刀开关,禁止带负荷拉开或合闸,必须先将用电设备开关切断,方能操作。手工合(拉)刀闸应一次推(拉)足,处理事故须拉开带负荷的动力配电箱闸刀开关时,应采用绝缘工具,戴绝缘手套和防护眼镜或采取其它防止电弧烧伤和触电的措施。2.3.4.1.8 未经电气技术负责人许可和批准改造电气设施的结构之前,电工不得改变电气设施的原有接线方式。2.3.4.1.9 各种电气接线的接头要保证导通接触面积不低于导线截面积,应尽可能采用紧固的压接或用工具扎接,不应手扭接,线头不应突出,接头不得松动,防止带电体碰触屏护引 起事故。2.3.4.1.10 使用电动工具应遵守有关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使用行灯必须采用由隔离变压器供电的安全电压电源。2.3.4.1.11 工作结束,应把电气设备使用方面问题向接班人员认真交待清楚,必要时将有关事宜记载交接班记录。2.3.4.2 外线安装电工2.3.4.2.1 遵守电工作业的一般规定和高处作业规程。2.3.4.2.2 在六级以上大风、大雨、浓雾、雷电等情况下,严禁登杆作业。2.3.4.2.3 登杆工作前必须检查杆基是否牢固,对新立杆,在杆基不完全牢固以前严禁攀登 ,对于明显倾斜,杆根腐蚀,以及冲刷、起土、上拔的电杆应先行加固或支好架杆,打好帮桩和临时拉线后再上杆。凡需要松动导线、地线、拉线的电杆应先检查杆根并打好临时拉线或支好架杆后再进行上杆,使用脚扣、登高板应符合安全规定。2.3.4.2.4 杆上作业时,地面应有人监护,材料、工具要用吊绳传递,杆下坠物范围内不准站人,现场工作人员应戴安全帽。2.3.4.2.5 杆上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系在电杆及牢固构件上,不得拴在横担或瓷瓶上,应防止安全带从杆顶脱出。2.3.4.2.6 使用梯子时要有人扶持或绑牢。2.3.4.2.7 登杆进行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机械传动的油开关或刀闸开关时,应戴绝缘手套。没有机械传动机构的刀闸开关,跌落式保险器等应使用绝缘棒并戴绝缘手套操作。登杆进行倒闸操作人员,应戴安全帽,系安全带。2.3.4.2.8 多人同登一杆时,应在各自选择好自己的工作位置后,一道开始工作。上下杆时,勿紧跟前者,须等前者到达工作位置或地面后,第二人再开始上下杆。2.3.4.2.9 断开的断路器、刀闸开关的操作机构应加锁,跌落式保险的保险管应取下,并应在断路器或刀闸开关的操作机构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2.3.4.2.10 在停电线路上开始工作前,必须先在工作现场逐项验电并挂接地线。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并有专人监护。2.3.4.2.11 线路经本人验明确实无电后,工作人员应立即在工作地段两端及可能送电的分支路线挂接地线。挂接地线时要先接好接地端,后接导线端。拆电线时,次序应相反。装拆接地线应使用绝缘棒或戴绝缘手套。接地线必须用多股软铜线绕成,截面面积不得小于25 平方毫米。临时接地极应打好地刀下不小于0.6 米,接地电阻应符合要求。2.3.4.2.12 线路停电作业必须得到变电所值班员(或调度员)的已拉开电源,挂好接地线,许可开工的通知,并办好工作票手续,在有人监护的情况下才能在工作现场验电并挂接地线,然后上杆工作。2.3.4.2.13 工作结束后,必须检查线路状况及线路上有无遗留的工具、材料等,查明全部工作人员已由 杆上撤回后,才能拆除现场接地线,报告检修工作完成,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严禁约时停送电。2.3.4.2.14 在杆上进行不停电工作时,必须经过危险作业审批。工作人员活动范围与带电导线距离不得小于表1 的规定。表1 在带电线路杆塔上工作的安全距离电压(千伏)距离(米)10 及以下0.7020-351.00441.2050-1101.502.3.4.2.15 停电检修线路如果和另一回路交叉或接近,以致工作时可能和另一回路导线接触 或接近距离达到表2 距离以内时,则另一回路也应停电并接地。表2 与其它电力线路邻近或交叉时的工作安全距离电压(千伏)距离(米)10 及以下1.020-442.550-1103.02.3.4.2.16 同杆架设的两路导线或平行架设的两回路导线,一个回路停电检修,另一回路带电时,工作负责人必须详细查明确实停电的线路,向工作人员仔细交待哪一个线路带电,哪些杆塔许可上杆,以及注意事项,并设人监护。2.3.4.2.17 不停电或部分停电工作时,每杆塔都应设专人监护。2.3.4.3 配电室值班电工2.3.4.3.1 值班电工必须遵守电工作业一般规定,熟悉供电系统和配电室各种设备的性能及操作方法,并具备在异常情况下采取措施的能力。2.3.4.3.2 值班电工严禁脱岗,必须严格执行值班巡视制度,倒闸操作制度、工作操作制度 、交接班制度、安全用具及消防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和出入制度等各项制度规定。2.3.4.3.3 高压变配电室值班必须遵守高压配电装置运行规程。2.3.4.3.4 不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有必要 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使之符合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见表)。表电压(千伏)距离(米)10 及以下0.3520-350.6440.960-1101.502.3.4.3.5 雷雨天气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鞋并不得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2.3.4.3.6 巡视配电装置,进出高压室,必须随手将门带好。2.3.4.3.7 与供电单位或用户联系,进行停、送电倒闸操作时值班负责人必须将联系内容和联系人姓名核对无误,并且做好记录。2.3.4.3.8 停电拉闸操作必须按照油开关(或负荷开关等),负荷侧刀闸、线侧刀闸的顺序依次操作,送电合闸的顺序与此相反,严防带负荷拉闸。2.3.4.3.9 高压设备和大量低压总盘上的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执行,并由对设备更为熟悉的一人担任监护。远方控制或隔墙操作的油开关和刀闸(和油开关的关连锁装置的)可以由单人操作,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及担任监护人员必须由设备动力部门领导批准。2.3.4.3.10 用绝缘棒拉合高压刀闸或经传动机构拉合高压刀闸,都应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绝缘棒应有防雨罩,还应穿绝缘鞋站在绝缘站台上。雷电时禁止进行倒闸操作。2.3.4.3.11 装卸高压熔断器时,应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垫或绝缘台上。2.3.4.3.12 电气设备停电后在未拉闸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应视为有电,不得触及设备和进入遮栏,以防突然来电。2.3.4.3.13 施工和检修需要停电或部分停电时,值班人员应该按照工作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 ,包括停电验电,装设临时接地线,开关加锁,装设遮栏和悬挂警示牌。会同工作负责人现场检查确认无电,并交待附近带电设备位置和注意事项,然后双方办理许可开工签证,方可开始工作。2.3.4.3.14 工作结束时,工作人员撤离,工作负责人应向值班人员交待清楚,并共同检查,双方办理工作终结签证,然后值班人员才可拆除安全措施,恢复送电。严禁约时停、送电,在未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前,值班人员不准将施工设备合闸送电。2.3.4.3.15 高压设备停电工作时,与工作人员工作正常活动范围的距离小于表3(见“内线安装电工”)规定的安全距离的设备必须停电;距离大于表3 但小于表1 规定的安全距离的设备必须在与带电部分距离不小于表3 的距离处装设牢固的临时遮栏,否则必须停电。带电部分在工作人员的后面或两侧面无可靠措施时也必须停电。2.3.4.3.16 停电时必须切断各回路可能来电的电源,不能只拉开断路器就进行工作,而必须 拉开隔离刀闸,使各回路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变压器与电压互感器必须从高低压两侧断开。电压互感器的一、二次侧熔断器都要取下。断路器的操作电源要断开,闸刀开关的操作把手要锁住。2.3.4.3.17 验电器必须是合格产品,而且必须与电压等级相适应,在检修设备进出线两侧分别验电。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试验以证明验电器良好。高压设备验电必须戴好绝缘手套 。2.3.4.3.18 当验明设备确已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用导体接地并且互相短路,对可能 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回路或可能产生感应电压的部分都要装设接地线。接地线应用多股软铜线,截面面积不得小于25 平方毫米。接地线必须使用专用的线夹固定在导体上,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装设接地线时必须先接好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与此相反。装设接地线都应使用绝缘棒戴绝缘手套。装拆工作必须由两人进行,不许检修人员自行装拆和变动接地线。接地线应编号并放在固定点上,装拆接地线应做好记录,并在交接班时交待清楚。2.3.4.3.19 在电熔器组回路上工作时必须将电容器遂个对地放电。2.3.4.3.20 在一些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断路器和闸刀开关操作把手上都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操作”的警示牌。工作地点两旁和对于带电设备遮栏上以及禁止通行的过道上应 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示牌,工作地点应悬挂“在此工作”的警示牌。2.3.4.3.21 在低压带电设备附近巡视,检查时必须满足安全距离,设专人监护,带电设备只能在工作人员的前面或一侧,否则应停电进行。2.3.4.3.22 在带电的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要严防电流互感器二次侧开路产生高电压。断开电流回路时,必须使用短路片或断路线在电流互感器二次侧的专用端子上使之短路 。严禁用导线缠绕,工作中不得将回路的永久接地点断开,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应使用 绝缘工具,并站在绝缘垫上。2.3.4.3.23 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和大火灾事故时,值班人员可不经许可立即按操作规程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以利进行抢救,但事后必须即刻报告上级,并做好记录。2.3.4.3.24 电器设备发生火灾时,应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1211 灭火器扑救。变压器着火时,只有在周围全部停电后才用泡沫灭火器扑救。配电室门窗及电缆沟入口处应加设网栏,防止小动物进入。2.3.4.4 维修电工2.3.4.4.1 遵守电工作业一般规定。2.3.4.4.2 不准在设备运转过程中拆卸修理,必须停车并切断设备电源,按安全操作程序进行工作。2.3.4.4.3 临时工作中断后或每班开始工作前,都必须重新检查电源是否确已断开,并验明是否无电。2.3.4.4.4 每次维修结束时,必须清点所带工具、零件,以防遗失和留在设备内造成事故。2.3.4.4.5 由专业检修人员修理电气设备时,双方要进行登记,完工后要作好交待并共同检查,然后方可送电。2.3.4.4.6 动力配电箱的闸刀开关,禁止带负荷拉开、合闸。2.3.4.4.7 带电装卸熔断器管时,要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2.4 电焊设备的操作安全2.4.1 电焊机2.4.1.1 电焊机的工作环境应与焊机技术说明书上的规定相符。如在气温过低或过高、湿度过大、气压过低以及在腐蚀性或爆炸性等特殊环境中作业,应使用适合特殊环境条件性能的电焊机,或采取防护措施。2.4.1.2 防止电焊机受到碰撞或剧烈震动( 特别是整流式焊机)。室外使用的电焊机必须有防雨雪的防护设施。2.4.1.3 电焊机必须装有独立的专用电源开关,其容量应符合要求。当焊机超负荷时,应能自动切断电源。禁止多台焊机共用一个电源开关。2.4.1.4 电源控制装置应装在电焊机附近人手便于操作的地方,周围留有安全通道。2.4.1.5 采用启动器启动的焊机,必须先合上电源开关,再启动焊机。2.4.1.6 焊机的一次电源线,长度一般不宜超过2 3m,当有临时任务需要较长的电源线时,应沿墙或立柱用瓷瓶隔离布设,其高度必须距地面2.5m 以上,不允许将电源线拖在地面上。2.4.1.7 电焊机外露的带电部分应设有完好的防护( 隔离) 装置,电焊机裸露接线柱必须设有防护罩。2.4.1.8 使用插头插座连接的焊机,插销与孔的接线端应用绝缘板隔离,并装在绝缘板平面内。2.4.1.9 禁止连接建筑物金属构架和设备等作为焊接电源回路。2.4.1.10 接入电源网路的电焊机不允许超负荷使用。焊机运行时的温升,不应超过相应焊机标准规定的温升限值。2.4.1.11 必须将电焊机平衡地安放在通风良好、干燥的地方,不准靠近高热以及易燃、易爆危险的环境。2.4.1.12 禁止在焊机上放置任何物件和工具,启动电焊机前,焊钳与焊件不能短路。2.4.1.13 采用连接片改变焊接电流的焊机,调节焊接电流,应先切断电源。2.4.1.14 电焊机必须经常保持清洁。清扫尘埃必须断电进行。焊接现场有腐蚀性、导电性气体或飞扬粉尘,必须对电焊机进行隔离防护。2.4.1.15 电焊机受潮, 应当用人工方法进行干燥。受潮严重的, 必须进行检修。2.4.1.16 每半年应进行一次电焊机维修保养。当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焊机电源,及时进行检修。2.4.1.17 要经常检查旋转式直流电焊机的电刷和整流子的接触情况。要求电刷对整流子表面压力均匀,使所有电刷所通过电流一致。电刷磨损或损坏时,必须及时调换。2.4.1.18 经常检查和保持焊机电缆与电焊机的接线柱接触良好,保持螺帽紧固。2.4.1.19 工作完毕或临时离开工作场地时,必须及时切-断焊机电源。2.4.1.20 焊机的接地装置必须经常保护连接良好,定期检测接地系统的电气性能。2.4.1.21 禁用氧气管道和乙炔管道等易燃、易爆气体管道作为接地装置的自然接地极,防止由于产生电阻热或引弧时冲击电流的作用,产生火花而引爆。2.4.2 焊接电缆2.4.2.1 焊机用的软电缆线应采用多股细铜线电缆,其截面要求应根据焊接需要载流量和长度 ,按焊机配用电缆标准的规定选用。2.4.2.2 电缆外皮必须完整、绝缘良好、柔软、绝缘电阻不得小于1M,电缆外皮破损时应及时修补完好。2.4.2.3 连接焊机与焊钳必须使用软电缆线,长度一般不宜超过20 30m。2.4.2.4 焊机的电缆线应使用整根导线,中间不应有连接接头。当工作需要接长导线时,应使用接头连接器牢固连接,连接处应保持绝缘良好。2.4.2.5 焊接电缆线要横过马路或通道时,必须采取保护套等保护措施,严禁搭在气瓶、乙炔发生器或其它易燃物品的容器和材料上。2.4.2.6 禁止利用厂房的金属结构、轨道、管道、暖气设施或其它金属物体搭接起来作电焊导线电缆。2.4.2.7 禁止焊接电缆与油、脂等易燃物料接触。2.4.3 电焊钳2.4.3.1 电焊钳必须有良好的绝缘性与隔热能力,手柄要有良好的绝缘层。2.4.3.2 焊钳的导电部分应采用紫铜材料制成。焊钳与电焊电缆的连接应简便牢靠,接触良好 。2.4.3.3 焊条位于在水平45o、90o 等方向时焊钳应都能夹紧焊条,并保证更换焊条安全方便。2.4.3.4 禁止将过热的焊钳浸在水中冷却后使用。2.4.4 焊接切割劳动保护2.4.4.1 焊接、切割盛装过易燃易爆物料( 油、漆料、有机溶剂、脂等)、强氧化物或有毒物料的各种容器( 桶、罐、箱等)、管段、设备,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并获得安全管理部门的动火 证明后,方可进行焊接切割工作。2.4.4.2 工作地点应有良好的天然采光和局部照明。2.4.4.3 在狭窄和通风不良的地沟、坑道、检查井、管段、容器、半封闭地段等处进行气焊、气割工作,应在地面上进行调试焊割炬混合气,并点好火,禁止在工作地点调试和点火。焊 、割炬都应随人进出。2.4.4.4 在封闭容器、罐、桶、舱室中焊接、切割,应先打开施焊工作物的孔、洞,使内部空 气流通,以防焊工中毒、烫伤,必要时应有专人监护。工作完毕和暂停时,焊、割炬和胶管等都应随人进出,禁止放在工作点。2.4.4.5 禁止在带压力或带电压以及同时带有压力、电压的容器、罐、柜、管道、设备上进行 焊接或切割工作。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在不可能泄压、切断气源工作时,应向上级主管安全部门申请,批准后方可动火。2.4.4.6 应防止由于焊接、切割中的热能传到结构或设备中,使工程中的易燃保温材料,或滞 留的易燃爆气体发生着火、爆炸。2.4.4.7 登高焊接、切割,应根据作业高度和环境条件,定出危险区的范围,禁止在作业下方及危险区内存放可燃、易爆物品和停留人员。2.4.4.8 焊工在高处作业,应备有梯子、带有栏杆的工作平台、标准安全带、安全绳、工具袋 及完好的工具和防护用品。2.4.4.9 焊接、切割现场,禁止把焊接电缆、气体胶管、钢绳混绞在一起。2.4.4.10 焊接、切割用的气体胶管和电缆应妥善固定。禁止缠在焊工身上使用。2.4.4.11 直接在水泥地面上切割金属材料,可能发生爆炸,应有防火花喷射造成烫伤的措施。2.4.4.12 对悬挂在起重吊钩上的工件和设备,禁止电焊或切割。如必须这样做,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安全技术部门批准,才能进行。2.4.4.13 焊接、切割使用的气瓶或换下来用完的气瓶,应避免被现场杂物遮盖掩埋。2.4.4.14 露天作业遇到六级大风或下雨时,应停止焊接、切割工作。2.4.5 气焊与气割设备的操作安全一般安全要求2.4.5.1 乙炔最高工作压力禁止超过174kPa(15kgf cm2) 表压。2.4.5.2 禁止使用紫铜、银或含铜量超过70的铜合金制造与乙炔接触的仪表、管子等零件。2.4.5.3 乙炔发生器、回火防止器、氧气和液化石油气瓶、减压器等均应采取防止冻结措施。一旦冻结应用温度不超过40的水解冻,禁止采用明火烘烤或用棍棒敲打解冻。2.4.5.4 气瓶、容器、管道、仪表等连接部位应采用涂抹肥皂水方法检漏, 严禁使用明火检漏。气瓶、溶解乙炔瓶等均应稳固竖立,或装在专用胶轮的车上使用。2.4.5.5 禁止使用电磁吸盘、钢绳、链条等吊运各类焊接与切割用气瓶。2.4.5.6 气瓶、溶解乙炔瓶等,均应避免阳光曝晒,或受热源直接辐射及易受电击的地方。2.4.5.7 氧气、溶解乙炔气等气瓶,不应放空,气瓶内必须留有不小于98 96kPa(1 2kgf/cm2 ) 表压的余气。2.4.5.8 气瓶应配置手轮或专用搬手启闭瓶阀。2.4.5.9 工作完毕、工作间隙、工作点转移之前都应关闭瓶阀,戴上瓶帽。2.4.5.10 禁止使用气瓶做为登高支架和支承重物的衬垫。2.4.6 氧气瓶的使用2.4.6.1 使用氧气瓶前,应稍打开瓶阀,吹出瓶阀上粘附的细屑或脏污后,立即关闭,然后接上减压表再使用。2.4.6.2 开启瓶阀,操作者应站在瓶阀气体喷出方向的侧面并缓慢开启。避免氧气流朝向人体 、易燃气体或火源喷出。2.4.6.3 禁止在带压力的氧气瓶上以拧紧瓶阀和垫圆螺母的方法消除泄漏。2.4.6.4 严禁让粘有油、脂的手套、棉纱和工具等同氧气瓶、瓶阀、减压器及管路等接触。2.4.6.5 操作中氧气瓶距离乙炔发生器、明火或热源应大于5m。2.4.6.6 禁止单人肩扛氧气瓶。气瓶无防震圈或在气温10以下时,禁止用转动方式搬运氧气瓶。2.4.6.7 禁止用手托瓶帽移动氧气瓶。2.4.6.8 氧气瓶不应放在人行通道上,如:电梯间、楼梯间附近,防止被物件撞击、碰倒。 如有困难时,应采取妥善防护措施。2.4.6.9 禁止使用氧气代替压缩空气吹工作服、乙炔管道,或用作试压和气动工具的气源。2.4.6.10 禁止用氧气对局部焊接部位通风换气。2.4.7 气体减压阀2.4.7.1 氧气、氢气、溶解乙炔气、液化石油气等的减压器,必须选用符合气体特性的专用减 压器。禁止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减压器。2.4.7.2 各种气体专用的减压器,禁止换用或替用。2.4.7.3 减压器在专用气瓶上应安装牢固。采用螺扣连接时,应拧足5 个螺扣以上,采用专门夹具压紧时,装卡应平整牢靠。2.4.7.4 同时使用两种不同气体进行焊接时,不同气瓶减压器的出口端都应各自装有单向阀,防止相互倒灌。2.4.7.5 减压器接通气源后,如发现表盘指针迟滞不动或有误差,应由当地安监、技术监督部门批准的专业部门修理,禁止焊工自行调整。2.4.7.6 禁止用棉、麻绳或一般橡胶等易燃物料作为氧气减压器的密封垫圈。2.4.7.7 减压器卸压的顺序是:先关闭高压气瓶的瓶阀,然后放出减压器内的全部余气,放松 压力调节杆使表针降到0 位。2.4.7.8 不准在高压气瓶或集中供气的汇流导管的减压器上挂放任何物件,如焊炬、电焊钳、 胶管、电焊电缆等。2.4.8 气焊、气割用胶管2.4.8.1 焊接与切割中使用的氧气胶管为黑色,乙炔胶管为红色。2.4.8.2 乙炔胶管与氧气胶管不能相互换用,严禁用其它胶管代替。2.4.8.3 氧气、乙炔气胶管与回火防止器、汇流排等导管连接时,管径必须互相吻合,并用管卡严密固定。2.4.8.4 乙炔胶管管段的连接,应使用含铜70以下的铜管、低合金钢管或不锈钢管。工作前应先吹净胶管内残存的气体后,再开始工作。2.4.8.5 焊接、切割工作前,应检查胶管有无磨损、扎伤、刺孔、老化、裂纹等情况,并及时修理或更换。2.4.8.6 禁止使用回火烧损的胶管。2.4.9 焊炬和割炬2.4.9.1 焊炬、割炬内腔要光滑、气路通畅、阀门严密、调节灵敏,连接部位紧密不泄漏。2.4.9.2 焊工在使用焊炬、割距前应检查焊炬、割炬的气路通畅、射吸能力、气密性等技术性 能。此外,应定期检查维护。2.4.9.3 禁止在使用中把焊炬、割炬的嘴头与平面摩擦来清除嘴头堵塞物。2.4.9.4 焊、割炬零件烧损、磨损后,要用符合标准的合格零件更换。2.4.9.5 设置在切割机上的电气开关应与切割机头上的割炬气阀门隔离,以防被电火花引爆。2.4.9.6 装在切割机上的燃气开关箱( 阀),应使空气流通并保证气路连接处紧密不泄漏,以防 可燃气积聚引爆。2.4.9.7 大功率焊炬、割炬,应采用摩擦点火器或其它专用点火器,禁止用普通火柴点火,以防烧伤。2.5 维修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5.1 上班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2.5.2 使用工具必须完好、可靠,禁止使用有裂纹、带毛剌,手柄松动等不符合安全要求 的工具,严格遵守常用工器具的使用要求。2.5.3 开动设备,应先检查防护装置,确认合格后,方可作业。操作时,严格遵守该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2.5.4 设备上的电气线路和器材以及电动工具发生故障,应交电工修理,严禁私自拆卸敷 设线路和安装临时电源。2.5.5 使用钻及大锤、小锤时,禁止戴手套,并应将袖口扎紧。钻孔时,不准围长巾,把长发盘入工作帽内。2.5.6 用凿子凿坚硬或脆性的物体时,必须戴防护眼镜,必要时应接防护纱网。2.5.7 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用扳子时,如有必要,应当用绳子把扳子柄拴好。2.5.8 使用扁铲铲削时,要注意周围是否有人。防止因挥动工具、工具脱落、工件及铁削飞溅造成伤害。2.5.9 清除铁屑,必须使用专用工具,严禁用手擦、嘴吹。2.5.10 砂轮研磨时,火星应向下,禁止压力突然变大,人要站在砂轮回转方向的侧面,作业时,严禁戴手套,禁止两人同时作业。2.5.11 工作完毕或因故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将设备和工具的电、气、水、油源断开,清 理现场,工具和零件定置定位摆放。2.5.12 检修设备,严格执行挂牌制度。2.5.13 在检修除尘系统中,注意高温蒸汽烫伤、煤气中毒(携带报警仪)、铁水伤人、 防高空掉物,上下滑跌。2.6 电气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6.1 凡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2.6.2 作业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认真检查作业工具,场地是否符合安全作 业要求,操作场地10m 以内的易燃易爆物品是否采取措施,照明、通风是否良好,确认后方可作业。2.6.3 认真执行燃气一般安全规程、高空作业安全规程、禁火区域作业制度 、乙炔气瓶储存、运输、使用规定和其它有关安全规程。2.6.4 雨雪天气,禁止在露天场地从事电气焊作业,防止因潮湿造成触电事故,特殊情况下,须经厂领导批准并应加强劳保安全措施。2.6.5 在潮湿的金属容器内工作时,必须穿戴好绝缘保护用品,并设有专人监护。2.6.6 电焊机必须设有防水设备和接地、接零,接地线及电气焊回线都不准搭在易燃易 爆物品上,也不准接在管道和机床设备上,工作回线应绝缘良好,机壳接地必须符合安全规定。下雨或中断30 分钟以上作业时,必须切断电源。2.6.7 作业时(包括打渣)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戴好防护眼镜或面罩。仰面焊接应扣紧衣领,扎紧袖口,戴好安全帽。2.6.8 对受压容器,密封容器,各种油桶,管道和粘有可燃气体和溶液的工件进行操作 时,必须事先检查,并进行冲洗、置换,除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解除容器及管道压力、消除容器密闭状态(除开口、揭开盖)再进行工作。2.6.9 在焊接、切割密闭空心工件时,必须留有出气孔,在容器内焊接,外面必须有人监护,并有良好的通风措施,照明电压12V,禁止在油漆或喷涂过塑料的容器内焊接。2.6.10 推闸刀开关时,身体要偏斜,要一次推足,然后开启电焊机,停机时,先要关电焊机,然后断开电源的闸刀开关。2.6.11 移动电焊机位置,先停机断电,焊接中突然断电,应立即关好电焊机。2.6.12 在人多的地方焊接时,应该想办法遮挡住弧光或提醒周围人员不要直视弧光。2.6.13 移动式的乙炔瓶,应装有防止回火的等安全装置,否则不准使用,气瓶应配置手 轮或专用扳手。2.6.14 切割具在点火时,应先开乙炔气门后开氧气门。作业时,乙炔管发生脱落或破裂处着火时,应先熄灭焊枪火焰,然后停止供气。不准用弯曲气管的方法停止供气。2.6.15 作业完毕,要认真检查施工现场关闭气瓶,戴好瓶帽,确认无火灾隐患时,方可离开作业现场。2.6.16 焊工九不准:2.6.16.1 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 、割。2.6.16.2 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准进行焊、割。2.6.16.3 焊工不了解焊体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准进行焊、割。2.6.16.4 各种装过易燃、易爆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进行彻底清洗、排除危险之前,不准焊、割。2.6.16.5 在通风不良或无人监护的容器内不准焊、割作业。2.6.16.6 在高压输电线路下或机电设备保护接零线未拆除前不准焊、割作业。2.6.16.7 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2.6.16.8 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做清理,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前,不准焊、割。2.6.16.9 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措施之前,不准焊、割。2.6.17 氧气、乙炔瓶不得放空,气瓶内必须留有不小于98 196kPa(1 2kgf/cm2 ) 表压的余气,严禁让粘有油脂的手套、棉纱和工具接触气阀。2.6.18 电焊机的一次接线不得超过3m,二次接线不得超过20-30m,电焊机外露的带电部分,必须做绝缘防护。2.6.19 氧气、乙炔等气瓶,均应避免放在受阳光曝晒或受热源直接辐射及易受电击 的地方,氧气瓶、乙炔瓶,减压器等应采取防止冻结措施,一旦冻结应用40左右的热水解 冻,禁止使用明火烘烤或用棍棒敲打。2.6.20 作业完毕,转移工作场所前,都要关闭瓶阀,戴上瓶帽,禁止单人肩扛气瓶 ,气瓶无防震圈时,禁止用转动的方式搬运气瓶。2.6.21 正在使用的乙炔气瓶,应防止高处气割及焊接,飞散下来的火花或坠落物件 等引起的危害。2.6.22 焊接、切割工作完毕,应及时清理现场,彻底消除火种,经确认后方可离开 作业现场。2.7 电动葫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7.1 大小车缓冲器必须齐全、有效,损坏后及时修理,轨道两端应有挡板。2.7.2 制动器必须灵敏可靠,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2.7.3 当接近卷筒限位器时,要放慢速度,不准用返车代替制动、限位代替停车,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2.7.4 不得将悬挂的重物在空中停留。运行中,严禁吊物从人头顶上越过,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吊物应避免从其他物体上方运行。2.7.5 设备检修或工作完毕时,应停靠在安全地点或规定的位置,切断电源,并挂“禁止合闸”警告牌。2.7.6 严禁超负荷起吊,重吨位起吊应先试吊,确认平稳无误,方可升高运行,不准同时操作两个或两个以上控制按钮。2.7.7 在起重重物时,严禁在重物上站人或吊其他不牢靠物体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压缩资料 > 基础医学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