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进场公司安全教育内容(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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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4页 共34页工人进场安全教育内容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摘抄)第四章 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第二十条施工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第二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第二十四条 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第二十五条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三)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五)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七)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标准,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第二十七条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第二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执行。第二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第三十条 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第三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第三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第三十三条 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第三十四条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第三十五条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施工起重机械,在验收前应当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施工单位应当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第三十六条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第三十七条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三十八条 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摘抄)(一)公司安全生产制度 第一、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主动方针,增强职、民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发生,保证公司施工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第二、公司员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培训方式可采取公司集中培训或委托基层培训形式进行。1、各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2、安全管理人员每年接受专业技术业务培训 ,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3、其它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及20于学时。4、特殊工种每年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5、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6、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第三、从事关键岗位工作的人员必须按照建教(1991)522号文建设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管理规定的要求,取得岗位合格证书,持证上岗。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方可上岗。1、公司或生产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公司安全规章制度等,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2、项目的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地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3、班组的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第四、建立协作队伍安全教育年度。1、协作队伍所有人员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2、协作队伍中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3、新进场的劳务工必须接受项目、施工队、班组的三级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第五、实行安全教育培训登记制度。各级部门心须建立职、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没有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职、劳务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管理活动。第六、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检查制度,公司劳动人事部要对基层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没有履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规定的,将追究主管负责人的责任。(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第一、检查要求1、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国家行业颁发的法规进行。2、定期检查必须按检查评分表细目逐项打分评定。并将结果报上级安质部门。3、对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的工程项目,可视问题严重程度分别签发红、黄牌通知书,限期整改并预以处罚。4、经常性检查及重点监督检查要有详细的检查记录,对签发的通知书应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5、有针对性地对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开展专项检查,突出和强化专项治理工作,增强专项治理的效果。6、积极参加上级机关和地方政府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活动,并及时提交检查总结报告。7、认真开展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第二、定期检查1、公司每年组织一次公司范围的安全在检查,由主管生产副总经理组织、工程管理部、安全质量监督部、公安分处、工会等部门参加。2、生产单位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由生产单位领导主持,技术、安检、机械、材料、综合等部门参加。3、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由项目负责人主持,技术、施工、安检等有关人员参加。第三、专项检查项目部负责人组织技术、施工、安检、班组、安检、班组长等有关人员参加,对下列设施、设备每一次安装的符合性在使用前进行专项检查,并形成记录。1、设施:脚手架搭设、模板支设、临时用电线路、基坑支护、吊架安装、防护棚和安全网及洞口临边防护等设施的安全。2、设备:起重、钢筋和木工及砼加工等施工机械设备。特种机械设备检查执行特种机械管理办法第四、经常性检查1、班组进行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2、各级安全员及安全值班人员进行以巡回检查。3、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同时检查安全。第五、重点监督检查各级安检部门依据安全管理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对所管单位、项目、部位视施工不同阶段确定监督、检查重点,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技术人员和有专业经验的工人参加,进行监督检查。第六、自检、互检、交接检1、自检:班组作业前、后对自身的作业环境和工作程序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2、互检:交叉作业时,班组之间相互检查监督,共同遵章守纪。3、交接检:上道工序完成的设施移交下道工序前,由上道工序班组进行自检,确认无误时方能移交下道工序班组;下道工序班组在使用前应会同上道工序班组共同进行安全检查验收,确认无误后,下道工序班组方可使用。属于专项检查的设施、设备在使用前,应由工程负责人组织施工员、技术员、安全员、班组有关人员进行验收,特种机械设备必须经地方政府主管部门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交给下道工序班组使用。(三)安全技术措施制度第一、较大的单位工程和特殊工程,在编制施工设计或施工方案时,必须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方案。第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负荷超过50KVN或用电设备少于5台的,可编制临时用电技术措施。第三、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方案是重要的施工技术文件和安全管理资料,要由具有施工经验的技术人员编制,并报上一级技术负责人审批。一般工程的施工技术安排和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管理方案,由生产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重点工程和技术难度较大的工程,其施组和安全技术措施由公司总工程师审批。第四、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方案要在施工方案确定之后,工程开工前编制和审批完成,没有安全技术措施不准施工,如因设计文件供应不全,可分阶段编制。第五、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方案要有针对性1、要针对具体工程的特点及所采用的施工方法可能造成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上采取措施保证安全施工。2、针对所叙事钐的机械设备、用电设施或施工中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作业等可能给施工人员带来的危险因素采取技术措施。3、针对现场周围环境,材料及设备的运输可能产生的不安全因素,采取技术措施。第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方案要全面、具体,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得因素采取对策,包括一般工程、特殊工程和季节性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第七、一般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土方工程:根据开挖深度和土质,选择开挖方法,边坡或支护降水方案。2、脚手架搭设方案及防护措施。3、高处作业和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4、安全网的架设要求、范围、架设层次和段落。5、垂直运输设备的位置及安装要求、安全装置等。6、施工洞口及临边防护方法,垂直交叉作业的防护。7、道路和人行通道布置及防护设施标准。8、临时用电的防护措施。9、中小型机具的安全措施。10、模板安装与拆除的安全措施。11、防火、防雷、防毒、防爆的安全措施。12、与同围环境和居民、行人的隔离安全措施。第八、安全管理方案的制定应满足以下要求:应明确实现目标、指标,实施范围类别。应具有控制方法、技术措施并且可行,其中包括相关的意见。应写明完成的时间和进度,有资金预算、资源要求。应规定责任单位和负责人。应规定评审时间和间隔。第九、对结构复杂、危险性大的特殊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要有设计依据、计算资料、详图和文字要求,并经施工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第十、冬季、雨季施工要编制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第十一、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方案的实施:1、经过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方案是指导安全施工的重要技术文件。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组织全体施工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和讨论,并在施工中认真贯彻执行。2、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根据现场和工程的变动情况,对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方案及时补充完善。有较大变动时,必须由原编制人、审批人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任何人不得自行变更。3、对每一个分项工程,必须在开工前进行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有双方签字和交底日期。4、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方案中的各种防护设施,各种安全装置应做为施工任务下达,责任落实到班组和个人,并有详细的验收单。5、现场技术负责人、领工员和安全员,应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方案落实情况及安全设施、装置的安全状态。三、项目安全管理制度第一、安全目标(1)、职工健康安全目标杜绝重大伤亡事故、设备和火灾事故的发生,职工因公负伤率0.3以下、轻伤率10以下,安全防护设施齐全,劳动保护用品配备率100%,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率100%,无职业病发生,达到省级安全文明工地;争创兰州市安全文明样板工地。(2)、环境保护目标树立全员环保意识、最大限度减少环境污染,建筑施工噪音限值(昼间70dB、夜间尽量避免施工,若要施工控制在55dB以内),施工现场污水排放执行兰州市的标准,施工现场粉尘排放监测值小于1.0mg/m3,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分类投放,生产废弃物处置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确保周围单位、居民的正常生产和生活。重要环境因素控制率100%,节能降耗,杜绝环境污染事故和违法违规事件发生,实现零投诉。第二、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2.1、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生产指挥、安全管理体系。项目经理在安排生产时,要将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在保证安全的条件下组织施工。2.2、建立安全管理机构成立安全质量检查科,由安检主任主抓全项目的安全生产、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并设专职安全员协助安检主任抓好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班组各设兼职安全员一名,负责班组的安全工作,兼职安全员选班组中有责任心,敢抓敢管、群众威信较高的人担任,以保证兼职安全员能履行其职能。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名单:组长: 汤继新副组长:张建林组员:张红福 魏子龙 张学亮 李繁兴 范彦君 杨 林 武志海 赵贺然 王松江 张全军 姜 富 白红冈 韩辉迪 韩庆茹 杨理亚 李福纯 徐日红 徐首航 谢丽琴第三、安全生产工作制度(1)、安全生产领导班组工作制度1)、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定期安全检查,每月按部颁标准,JGJ5999建筑施工安装检查评分标准以及甘肃省等有关标准进行定期检查。2)、按施工阶段研究制定相应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工程顺利进行。3)、对施工过程检查隐患问题要坚决采取“三定原则”整改,使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4)、要加强对在场职工进行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加强防范能力。要发动班组,个人之间开展自检互检活动,发现违章及时纠正。5)、组织协调工作,当施工进度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先确保安全再抢进度,定期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式,找出当前突出安全生产问题,研究解决,制定相适应的措施。6)、检查人员认真做好安全检查纪录。(2)、安全生产值班制度为确保工程安全优质高效的完成,特别针对夜间及节假日值班时的安全工作制定如下要求:1)、各工种夜间需要加班时,必须在下班前做好交接手续;各工班长要对下一班的操作人员进行岗前教育,提醒注意的事项,特别注意不准酒后上岗。2)、操作人员在上岗前要对现场的机械用电认真检查一遍。然后方可开始工作。 3)、节假日期间的值班要特别注意现场及生活区的防火防盗的工作。根据“谁主管,谁负责 ”,“谁在岗,谁负责”的要求,制定本制度。请各部门人员遵照执行。做到值班期间安全工作有很好的保障。(3)、劳动用品使用管理制度1)、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杜绝采购不合格产品。2)、采购的材料必须具有:制造厂名称及商标型号;制造日期;许可证标号;产品合格证;3)、采购的保护用品除具体合格证外,进场后应由专人进行验收,实验其可靠性,确认合格后,发放使用。4)、对发放现场使用的吊钩、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必须对其进行反复实验,认真检查,不合格及时报废更新。5)、现场所有人员根据专业工种发放配齐劳保用品,对施工人员如劳保用品不齐,有权拒绝上岗操作。(4)、安全生产教育制度抓好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教育培训,是保证安全生产的一个重要环节,可以有效地提高全体人员的安全知识和管理、操作技能,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为搞好安全生产教育工作,特制定本制度。1)、职工必须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2)、项目经理必须定期参加安全培训和学习,每年不得少于30学时。3)、项目经理每月必须组织一次全体管理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对安全生产的知识要及时结合形式和工程情况进行学习、研究,不断充实安全管理知识,并对学习情况及时记录归档。4)、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上岗证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5)、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也必须接受安全知识培训和学习。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制定部门技术和安全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且必须按规定进行复训、年审。除此之外,每年还必须 接受各种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7)、其他作业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8)、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知识教育,时间不少于8学时。9)、新进场的工人,必须接受公司、项目、班组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A、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B、项目安全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C、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安全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三级安全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三级安全教育的讲稿要收集归档,职工要进行书面考试,试卷标号存档。10)、随着季节的变换,要根据施工季节的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防冻防滑、防暑防雷,防风沙防汛等教育。11)、随着施工进度,要根据不同施工阶段的特点,进行阶段性的安全教育。12)、节假日前后,要针对思想麻痹和情绪不稳定,纪律松懈易发事故的特点,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13)、各项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要及时记录于三级教育卡上归档,以便了解教育情况。14)、要做到集中时间教育与日程教育相结合,特别是要坚持日常教育,搞好现场教育。班组要搞好“三上岗,一讲评”,每周开展一次安全日活动。并由班组长记录归档。15)、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要根据企业的发展和形势拓展内容,要包含文明、卫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内容。16)、要通过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事故急救知识教育,以防发生事故后,由于抢救不当,造成扩大事故的后果。(5)、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职工的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搞好工程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工作,特制定本制度。1)、全体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和安全技术规程,以及甘肃省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范。2)、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领导干部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职能人员和各工种的工人,都必须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或生产岗位上对安全生产负责。3)、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由项目负责人直接领导,项目必须配置专职安检科,设立安检主任专管安全工作,确定安全员协助安检主任抓好安全工作,每个施工班组设一个兼职安全员,负责本班组的安全教育及对班组成员督促提醒工作。4)、开工前必须要有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等)和有关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5)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技术交底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明确、具体、有针对性,并要做好书面记录,及时归档。6)、寒冬、高温季节来临前,应针对季节特点,编制和落实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生产。7)、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防火规定,加强消防检查,严格火源管理,电、气焊必须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和灯具取暖。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甘肃省消防条例以及危险品保管使用等各项规定,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建立消防制度,成立消防组织,加强危险品管理。8)、现场总平面管理应有专人负责,每个职工都必须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做到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做到场容场貌整洁,材料堆放整齐,场地平整,排水通畅,危险处有醒目的安全标志。9)、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六大纪律。10)、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防护用品,必须采购合格产品,使用时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设计制造要求的,严禁使用。11)、结构工程到二层楼面,必须按规定搭设脚手架或张设安全网。12)、本工程的楼梯口、通道口、井架口、电梯口,施工现场的洞、坑、沟以及临近马路等危险处,按规定做好防护工作并且悬挂示警牌,垂直作业必须设置隔离防护措施,采取全封闭防护。13)、起重机械必须按国家标准安装,经有关部门鉴定,验收,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使用中应建立保养制度,安全防护装置及防护设施应保持齐全有效。吊具、索具、砌块夹具等在使用前和使用中必须严格按有关标准进行检查,凡磨损超过规定必须及时更换。14)、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严格按国家标准JGJ4688,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电气线路、电气设施的改装和增加,必须履行审批手续,由专职电工操作,严禁乱拖乱拉。15)、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必须建立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及时培训,定期复训,做到持证上岗。16)、建立文明施工,卫生防病组织。严格执行国家及甘肃省文明施工的一系列管理规定。按封闭施工,场地硬化等规定组织施工,努力争创文明工地,执行甘肃省建设工地卫生管理若干规定,改善工人生活条件和现场施工条件,做到文明、卫生、安全、有序施工。17)、执行工伤事故管理规定,发生工伤、交通、火灾和重大机械事故,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按照“三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当事人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整改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不得瞒报或拖延不报。(6)、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为搞好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减少事故隐患,使施工现场做到安全、文明、卫生,特制定本制度。1)、安全检查要做到有计划有组织;安全检查主要有定期安全检查、经常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等形式;每次大型检查由项目经理带队,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安检主任参加,使检查具有全面性、准确性和权威性。2)、定期安全检查:公司内部检查采取分级检查的办法,公司(山西)每季度一次,项目部每月一次,每次检查必须出具整改通知单。每月5号由项目经理牵头组织检查;每月20号由项目安检主任牵头组织检查;项目专职安全员每天巡回检查。参加人员有:总工、技术主任、安检主任、领工、电工、各相关专业工程师及施工班长。3)、检查的标准:按部颁标准JGJ5988建筑施工安装检查评分标准以及甘肃省等有关标准进行定量或定性检查。4)、检查的内容:主要是重点检查安全生产则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有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及落实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情况。重点检查:土方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模板支搭、拆除、堆放、架设机具、消防器材、垂直运输、施工用电、洞口临边防护、尘毒作业和易燃作业环境等安全设施状况。5)、经常性安全检查:项目的安检主任和安全员每天要对工地进行巡回检查,安全监督人员应多跑、多讲、及时发现问题,监督整改,加强验收,使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发动班组开展自检与互检活动,发现违章,及时纠正。6)、雨季、寒冬、高温季节及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雨季、寒冬、高温季节来临之前,应针对季节性特点,编制和落实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安全检查,农忙假和法定假日前后及节假日加班前,应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组织检查。7)、特殊情况采取的突击安全检查:在事故多发季节或重复事故增多的时候,要开展突击检查,稳定情绪,减少隐患;在存在普遍相同隐患而发生事故后,要进行突击专项检查,举一反三,消除隐患;要积极响应,进行专项突击检查,认真加以落实。8)、安全检查要抓住四个关键:即抓关键作业、抓关键工种、抓关键工程、抓关键人物。9)、现场的防护设施,除按有关标准检查是否符合要求外,还须对材料的质量进行检查,查有无合格证、查是否过期失效。10)、检查出的事故隐患,项目部立即按“三定”(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制度,安排整改。整改完毕,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将整改情况及整改通知单回单反馈给原单位,以便复查。对于重大伤亡事故(隐患),检查单位应签发停工通知单,项目部立即停工整改,整改后报原检查单位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应立即停止作业。11)、对查出的问题(隐患)逾期不改或拒绝整改者,公司(山西)将强制停工整顿,并根据奖罚条例进行处罚。12)、项目部对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态度要端正,积极配合,不得隐瞒、不得少报、不得漏报,作到实事求是。13)、施工现场要建立由生产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参加的安全值班制,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隐患),立即消除。(7)安全生产验收制度为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验收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减少事故隐患,特制定本制度。1)、验收工程要做到有组织、有计划。2)、严格验收挂牌使用制度。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和设备等必须按规定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挂验收合格牌。3)、机械设备、设施等验收合格后的使用期限间,必须建立岗位责任制,专人负责检查、维修、定期保养。4)、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机械设备、材料、设施等一律不准使用,如发现使用不合格产品,项目部将进行严厉处罚。5)、脚手架的验收:A、普通脚手架(高度20M)实行分段验收,由项目部负责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验收,搭设一段验收一段。B、高层特殊脚手架或安全设施,如挑脚手架、挂(爬)脚手、内外爬模、各类吊篮、大模板操作架篮,第一次安装完毕后,必须经班组自检,项目部复检后,报公司(山西)有关专业人员验收。以后每次升降等操作后,由项目部逐次验收,必要时可请公司(山西)有关专业人员参加。此类安全设施,应有专门的安全技术,安全操作规定,升降过程中应设立专人进行监护,建立必要的警戒区域或明显的警告标志。6)、塔吊、施工电梯的安装,必须编制安装方案,安装后由安装单位自检,提出安装自检报告单,报项目收。然后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测合格后,方能挂牌,投入使用。以后每次升降节都必须由项目部组织技术和安全部门人员验收,必要时请公司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和井架、卷扬机、混凝土搅拌机、钢筋机械、木工机械等中小型机械,安装完毕后,由项目部主管设备、动力的负责人组织机务、动力、安全和机操人员进行验收。拆装移位必须重新验收。8)、各种验收工作,需定量考核的必须写明数值,作到记录准确,实事求是。9)、对检查验收提出的问题应填发整改通知书,认真整改,组织复验。整改通知书返回联附在验收表后。(8)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为贯彻“管生产的必须管安全”的细则,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水平和自我防护意识,搞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特制定本制度。1)、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由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编写;特殊专业工种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编写技术交底。2)、交底单上必须由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签名、写明交底日期,安全员签名监交。施工作业中,安全员必须检查施工人员对被交底人交底内容的执行情况。施工作业完毕,由安全员对执行情况进行书面评价,并签名。3)、交底单一式三份,交底人、被交底人、安全员各执一份。4)、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单上要编号,写明单位工程名称或建筑物编号,施工的部位或层次、施工时间及班组的实际工作内容。在目前统一的安全技术交底示范文本的交底书中,要交有针对性的补充内容,不得留有空白。5)、新进工地的工人在上岗操作前,必须进行一次本工种的安全技术、安全操作规程的书面交底,由项目负责人会同安检主任共同进行,交底人与被交底人共同履行签字手续,注明日期。6)、施工管理人员在安排班组生产的同时,必须进行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应同班组所承担的工作相适应,防护措施具有针对性。工作内容或操作场地变化,应重新进行一次新的安全技术交底。7)、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单以单位工程立册为宜。宜以分部分项工程分类,顺序均按时间先后排列。(9)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是把握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发生的主要措施,在基层工人的操作过程中,严格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预防事故的发生,必须从工作层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1)、班组长进行班前安全教育,针对每天的工作内容、各项工作环节的操作安全,宣讲安全注意事项,现场操作示范,安全检查隐患等,同时检查工人的身体情况。2)、班组长交底各工种的配合问题,主要是高空作业的互相协调,防高空坠落,物体打击,触电等易发生的安全隐患;教育工人做到“三不伤害”。“一不伤害自己”,“二不伤害别人”,“三不被人伤害”,做到安全第一。3)、班组长检查工人上岗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和各种防护器具的情况,督促工人安全生产。4)、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通报,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施工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做到“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减少事故的发生。5)、组织施工人员学习安全规章,指导工人安全施工,工作中互相督促,相互提醒,相互配合,保证安全。6)、班组长要模范的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带领本班组安全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令。7)、上班前,对各项机械用电设备进行检查,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如发现有隐患,立即通知机械班进行维修。8)、特殊工种,危险操作的班前活动必须由项目安全员亲自主持进行,并将活动内容报总队安检室备案。9)、班组安全活动,均应做记录,每周由项目安全员主持,各班组长参加进行班组安全活动总结。(10)班组安全活动制度班组是施工企业最基层组织,也是最直接的操作层。是搞好安全生产的一个重要部分。为加强班组安全生产建设,特制定本制度。1)、新工人进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班组长和班组安全员对新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学习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时间不少于8小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2)、建立班组“三上岗一讲评”安全活动制度。每天上班前,班组要做好上岗检查,对工人进行当天施工要求和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确认安全防护设施和所佩戴的防护用品齐全有效才能上岗操作。3)、落实专人,逐日认真地做好上岗记录。上岗交底(作业环境、工作内容、人员分工、安全注意事项及其他),上岗检查(职工思想、情绪、健康和劳防用品完好及正确使用情况;现场及岗位周围作业环境安全情况;工具、机械设备保险装置安全情况;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材料堆放安全情况及其他;采取措施),问题(隐患)处理意见及处理结果,出席人数,工程项目名称及部位等有关内容均应规定纪录。4)、班组必须开展每周安全讲评活动。对一周安全生产情况和主要经验教训,不安全因素改进措施,表扬与批评、奖励与罚款的意见:“三不放过”,举一反三落实情况进行讲评,并进行安全学习。5)、班组安全上岗记录和每周安全活动记录,每月收上交安全员,归档保存。6)对查出的问题(隐患),班组应落实措施,及时整改,对于无法解决的应及时向专职安全员和项目负责人汇报,防患于未然,不得冒险作业。7)、班组要根据具体情况,开展“三不伤害”活动。职工应自觉的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进行违章作业,并且要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提高自身安全防护意识,提高班组整体安全水平。8)、特种作业班组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班组长要定期开展业务学习,学习业务和安全知识,学习新的操作方法,交流经验,互帮互助,共同提高。9)、在采用新的方法,添设新的技术设备,制造新的产品需要调换工人工作的时候,班组要对工人进行操作方法和新工作岗位的安全教育。10)、班组应设兼职安全员,班组安全员首先应当在安全生产方面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并协助班组长做好下列工作:经常对本组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督促他们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种安全生产制度,正确地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检查和维护本组的安全设备、设施,发现生产中有不安全情况的时候,及时报告,参加事故的分析和研究,协助领导防止事故的发生。11)、班组长对接受的安全技术交底,要认真及时交待给全体作业人员,使全体人员对安全要求有明确的认识。12)、班组必须积极参加项目开展的各项安全活动,并可结合自身情况,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提高班组安全生产水平。(11)、事故报告处理制度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1)、伤亡事故发生后,立刻执行应急方案按照应急方案制定的分工分头处理;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项目负责人。2)、项目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立即按照应急方案处理事故并立即将事故概况(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亡者姓名、性别、年龄、工种、伤害程度、事故经过和发生原因)迅速上报给公司(山西)负责人。3)、机械、管线、中毒、火灾等事故报告程序同上。4)、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有上级部门成立调查组调查处理。公司、项目也须成立自己的调查组,查明事故原因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对责任人进行处罚。一般事故由项目负责调查处理。5)、公司、项目部要分别设立档案,对发生的事故进行登记。每个事故都要进行登记、调查处理,附调查报告和处理结果。每月向上级呈报安全生产月报表。6)、发生事故,应当保护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7)、事故发生后,要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认真做好“三不放过”落实情况进行讲评,并进行安全学习,防止类似的不安全事故发生。(12)、施工现场防火管理制度为保障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以利施工作业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及甘肃省等部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1)、公司、项目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防火工作,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几项主要职责。2)、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案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3)、施工现场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4)、施工现场夜间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5)、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6)、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危险品仓库等处应按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制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消防器材的配备种类应与所辖易燃物、危险品相适配。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周围不准堆物,保持道路畅通。7)、施工前,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高层施工前必须设置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每层设置消防龙头及水管。并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要求,增设临时消防水箱。8)、焊、割作业点与气瓶等危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与易燃易爆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米,如条件所限达不到上述要求,应报批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9)、乙炔气瓶与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少于5米,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米。10)、氧气瓶、乙炔瓶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11)、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12)、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非电工严禁擅自装接用电器具。13)、冬季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必须符合相关规定。14)、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应严格执行“三级”动火审批制度。一、二、三级动火应按规定程序报批。15)、根据生产特点,对职工、外来工进行不少于一次的防火教育。16)、施工现场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整改。17)、施工现场要设立消防领导小组,设立义务消防队;每半年组织一次义务消防培训演练;施工现场设立防火宣传栏和防火标语。18)、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火警报警电话:119。19)、做好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工作;油漆间、木工间及危险品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和规定的禁火区域,严禁吸烟及明火作业。20)、火灾发生后,要及时上报,并要根据“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13)、动火作业制度为了加强动火作业的管理工作,有效地制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1)、各级领导要加强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根据生产特点,制定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并严格督促执行。2)、对所有动火作业人员都必须按照特种作业人员的要求,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无证者一律不准进行焊接(气割)作业。3)、焊接(气割)场所必须与易燃易爆仓库、街道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作业场地不准堆放可燃物。必须在易燃、可燃物附近作业时,事先要将下面的可燃物清理干净,并设置火花接收器,防止焊花四溅引起火灾。4)、在进行大型焊接工作时,严格执行临时动火“三级”审批制度,领取动火作业许可证后方能动火,应指派专人负责监护。必须在禁火区进行明火作业的,严格执行“动用明火许可证”审批制度,经安全、公安消防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准作业。5)、对沾有易燃物料的设备,必须进行清洗、检测,确定无危险后,方可明火作业。不符合防火管理要求的作业,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操作。6)、焊接(气割)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十不烧”。7)、动火作业必须做到“八不” “四要” “一清理”。8)、动火作业后要立即告知防火检查员或值班人员。(14)、三级动火审批制度为严格动火审批制度,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1)、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一级动火禁火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3)、一级动火作业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保卫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作业动火。4)、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动火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内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行为。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5)、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项目的负责人填写动火审批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6)、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7)、三级动火作业由所要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项目负责人及主管人员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8)、动火申请表上必须逐项填写好工程名称、动火作业部位、动火作业时间、防火措施等,申请人、动火作业人、监护人、批准人必须签名。9)、三级动火申请人应在动火三天前提出,批准后最长有效期限为七天,期满后应重新办证,否则视为无证动火。(15)、门卫管理制度1)、施工现场设门卫值班室,由门卫昼夜轮流值班。值班人员要佩带值勤标志。2)、非施工人员不得随便进入施工现场,却需进入施工现场,门卫必须先验明证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工地。3)、进入工地的材料,门卫或材料员或领工员必须进行登记,注明材料规格、品种、数量、车辆种类和车号。4)、外运材料必须有单位工程负责人签字,门卫方可放行。5)、外单位的材料物品出入场地必须登记备案。6)、门卫值班人员要对当天发生的情况,在记录本上记清楚,以便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双方签字后,交接班人员方准离开岗位。7)、夜间值班人员不得睡觉、喝酒,不断进行巡逻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8)、门卫值班人员不得随意离开岗位,如被发现进行批评教育,并给予罚款。9)、门卫值班人员必须由身体健康、责任心强、爱岗敬业的人担任。10)、保持大门外的场地清洁。(16)、安全生产制度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工作标准化管理,消除事故隐患,特制定以下制度:1)、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政策、法令,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规范,严格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工地人员及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遵守本项目安全生产制度。2)、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戴好安全帽,不得将非施工人员带进现场。3)、上班时,严禁穿拖鞋、高跟鞋、带钉或易滑鞋,严禁赤膊、赤脚、穿短裤,违者一次罚款10元。4)、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严禁向下抛掷物体及一切料具,违者发现一次罚款10元。5)、特殊工种人员工作时,必须持证上岗,非专业人员不得擅自作业、不得擅自动用电器机械、不得私自拉接电线,违者发现一次罚款10元。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电器设备必须一机一闸一漏一保护,箱锁齐全,电工应经常检查维修;各种用电设备的安装,线路敷设,必须由电工完成,不准私拉私接电线、电器,违者处罚电工10元。7)、上班前和工作中不准饮酒,不准说笑打闹,不准看书、报、杂志,不准带病作业,违者处罚10元。8)、施工人员应从规定梯道通行,严禁攀爬脚手架,乘吊蓝上下,非操作人员不准进入危险区域内;不准在起重机吊臂下停留和行走,违者处罚20元。9)、禁火场所,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非紧急情况,严禁随便动用防火器材。10)、上料平台、楼梯边口,应设安全护栏和醒目标志,首层出入口搭设安全棚。11)、对新进场工人,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在操作中经常进行安全操作要求和做好安全技术交底,特种作业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12)、一切脚手架或棚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及模板等,未经项目管理人员同意,不得擅自拆动。13)、生活区及施工现场应注意清洁卫生以及防火,并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夏季不准生火驱蚊虫。14)、外出应事先向班组长请假,晚10:00前必须回到工地。第四、消防管理制度(1)、成立消防应急小组指挥长:汤继新副指挥长:张建林 张红福 韩庆茹 李福纯抢救组: 魏子龙 张学亮 李繁兴 范彦君 杨 林 张全军 杨理亚 徐日红 徐首航 白红冈 护理组: 武志海 赵贺然 王松江 姜 富 韩辉迪 谢丽琴负责拨打报警电话:119谢丽琴负责拨打求救电话:120谢丽琴负责拨打供电部门值班电话:(2)配置应急物品急救药箱、担架、对讲机、应急灯或手电、安全绳、安全带、警戒带(3)、安全消防管理制度1)、认真贯彻“消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开工前制定消防安全措施,建立消防安全组织,配备义务消防员。2)、施工现场及易燃易爆场所,应悬挂明显的防火安全标志牌,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设置专用灭火水源。3)、易燃易爆物品严格按有关规定存放在安全区域专用库内分类存放,严格领发手续。4)、施工生产中各类可燃物必须及时清理,定点存放。5)、职工宿舍、仓库等临时设施必须符合消防规定,留有平整畅通的消防通道,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和设施。6)、使用电气焊必须严格审批手续,乙炔瓶、氧气瓶与施焊作业点的距离(包括明火)不得小于10米,气瓶应分类存放在库内,不能露天暴晒,乙炔瓶严禁卧放。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和电气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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