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供水工程BOT项目工程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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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村镇小城镇供水工程BOT项目工程(第二次)项目编号:AHZP-2014-054(招标代理)招 标 文 件招标人:濉溪县韩村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泽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一四年十二月目 录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4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5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7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7韩村镇小城镇供水工程BOT项目工程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章 说明91、定义与解释92、项目描述122.10 施工承包与设备采购的招标方案:133、工程供水能力144、合格的投标人145、投标费用146、招标工作原则14第二章 招标文件167、招标文件内容168、投标人的责任179、招标文件的澄清1710、招标文件的修改18第三章 投标文件的准备1812、投标文件的格式1813、投标文件的符合程度1813.2符合性要求1813.4对投标文件澄清文件的接受1914、技术与运营方案1914.2技术与运营方案的编制要求19(a)自动控制系统使用的范围及其技术性能指标;21(a)防治澡声污染以及腐蚀、臭气、事故排放等;2215、财务方案2216、法律方案2417、投标信誉保证金及投标保证金2518、投标文件的语言2619、投标文件的份数2720、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2721.现场考察2722、递交截止时间2823、递交截止时间的推迟2824、投标文件的封装与标识2825、投标文件的提交2926、向融资方提交项目协议29第六章 投标有效期3027、 投标文件有效期3028、 投标文件有效期的延长3029、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详见本须知第17条。30第七章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3130、 允许的修改与撤回3131、 不许修改3132、 修改资料的提交3133、 拒绝投标文件的通知31第八章 开标及评标3134、 开标3135、 投标文件的评审3336、投标文件的技术评审3737、投标文件的商务评审3738、投标人排序3839、确定中标候选人38第九章 中标人选定3840、资格确认3841、中标人的选定3942、中标人的通知39第十章 中标人确定后的工作3943、签订项目协议3944、项目调查工作3945、项目公司注册4046、签署项目协议4047、融资交割4148、批准建设合同41第十一章 附件46第一分册 投标文件综述46第二分册 技术与运营方案47一、技术与运营方案概述47一、财务方案49(二)财务方案的详细内容53第三部分 招标前置条件531、项目设施范围542、项目前期费用543、项目特许经营期限554、供水量555、供水单价及其调整566、供水费计价及支付方式567、供水主要执行标准568、重置和大修的费用承担;569、项目设施的移交标准5611、税收5712、招标文件中未提及的问题按照当地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执行。57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为解决韩村镇小城镇供水工程建设资金、运营管理、和供水需求,濉溪县韩村镇人民政府决定以B0T模式,将此项目的特许经营权授予投资者,负责该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并在特许经营期结束后将全部设施无偿移交给韩村镇人民政府。 一、招标条件韩村镇小城镇供水工程BOT项目工程(第二次)实施方案已获濉溪县人民政府批准,已具备BOT融资模式招标条件,现由濉溪县韩村镇人民政府作为招标人(也就是本项目的业主代表)委托安徽泽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实力的投资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投标报名。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韩村镇小城镇供水工程供水规模为5000M3/日,扩建配水管网8810米,总投资893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300万元,目前缺少资金593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已招标,投资计划300万元与已招标项目最终审计价格差,需另行招标。在经营期间,国有资金投资项目不得抵押、变卖等。2.2 项目总投资:893万元。2.3 项目建设地址:濉溪县韩村镇。2.4 工期:60个日历天2.5 BOT项目的筹划、资金的筹措、建设设施、运营管理、养护维护、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全过程由中标人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经营规定的特许期满后,将该项目及其全部设施无偿交给濉溪县韩村镇人民政府。特许经营期限最高为30年。三、申请人资格要求本次BOT项目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的投融资能力(资金实力)应满足以下要求:3.1 具有本项目投融资和履约能力的独立法人,信誉良好,近期在银行无不良记录,无商业欺诈行为,没有被责令停业、投资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3.2 申请人管理先进,有健全的公司法人治理机构,有类似项目的管理经营。3.3 申请人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或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境外投资人不要求注册资本,须提供折合人民币1000万元银行资信证明)。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招标办法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经资格后审,综合评审、谈判相结合的方式选择符合项目要求的投标人。 五、申请报名5.1、时间:投标单位于2015年1月7 日9时至2015年1月 12日17时前(北京时间),自行登录濉溪县招标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同时提交相关材料和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等(投标人在开标前一小时到濉溪县招标采购管理局二楼财务室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并领取发票)。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濉溪县招标采购管理局二楼开标室(濉溪县闸河东路御溪美景17号综合楼)。5.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六、答疑时间:投标人在2015年1月 14日16:00时前把疑问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774602518 ,招标人将对投标人疑问给予书面解答,所有投标人于2015年1月15日16:00时后到濉溪县招标采购网查阅招标人提供的书面解答(不排除补充答疑的可能性,请各投标单位于开标之日前务必浏览该网站)。投标人不自行查阅,后果自负。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濉溪县政府网()和濉溪县招标采购网()同时发布,四家网站所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如不一致,以濉溪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网为准。八、联系方式招标人:濉溪县韩村镇人民政府地 址:濉溪县韩村镇人民政府邮 编:联系人: 郑镇长电 话:13909612981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濉溪县招标采购管理局地址:濉溪县闸河东路御溪美景17号综合楼联系人:魏文倩电话:0561-2335917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泽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淮北市长山路金色云天北苑8栋403室邮 编:235000联系人:党迪电 话:0561-3093182 传 真:0561-3093182备注:1、 本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2、因无记名出售招标文件,请潜在投标人于投标截止之日前注意登陆查看相关网站,以备有补充信息及答疑。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项目内 容说明与要求1工程名称韩村镇小城镇供水工程BOT项目工程(第二次)2建设地点濉溪县韩村镇人民政府3项目总投资893万元。4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5工期要求工期为 60 日历天。6招标范围扩建配水管网8810米及供水设备等,配水管网需符合韩村镇整体规划要求7承包方式BOT8资金来源财政资金9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1 具有本项目投融资和履约能力的独立法人,信誉良好,近期在银行无不良记录,无商业欺诈行为,没有被责令停业、投资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2 申请人管理先进,有健全的公司法人治理机构,有类似项目的管理经营。3 申请人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或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境外投资人不要求注册资本,须提供折合人民币1000万元银行资信证明)。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1投标有效期45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2资料费 人民币300元(投标人在开标前一小时到濉溪县招标采购中心二楼财务室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并领取发票)13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集中踏勘,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即可自行进行踏勘14投标人的替代方案无15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三份;与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电子版1套16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递交起止时间地点:濉溪县招标采购管理局二楼开标室(濉溪县闸河东路御溪美景17号综合楼)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1月 27日 09 :00 时 (北京时间)17开标地点及时间地点:濉溪县招标采购管理局二楼开标室(濉溪县闸河东路御溪美景17号综合楼)开标时间:2015年 1月 27日 09:00时(北京时间)18评标办法详见第三章19履约担保金额缺口资金的10%20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应考虑此项费用,无需单独列项。21投标信誉保证金投标信誉保证金 248 万元(含投标保证金 11 万元);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一小时前以转账或电汇的方式汇入业主单位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否则将被视为不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予以拒绝。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汇入以下账户:帐户名称:濉溪县会计核算中心帐号:1331701021000290275003884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淮北濉溪支行(注:在缴款凭证上请注明“缴濉韩村镇小城镇供水工程BOT项目工程投标信誉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如未注明者,后果自负)22招标疑问提交时间和疑问答复时间投标人在2015年 1月14日11:00时前把疑问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774602518,招标人将对投标人疑问给予书面解答,所有投标人于2015年 1月 15 日16:00时后到濉溪县招标采购网查阅招标人提供的书面解答(不排除补充答疑的可能性,请各投标单位于开标之日前务必浏览该网站)。投标人不自行查阅,后果自负。23供水单价及其调整在签订合同时,中标单位与濉溪县韩村镇人民政府根据城镇供水价格、韩村镇当地消费水平共同制定。第一章 说明1、定义与解释1.1定义(1)招标人:濉溪县韩村镇人民政府。(2)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泽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3)招标方: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的合称。(4)投标人:符合报名条件并参加本项目招标阶段竞争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合法设立的法人。(5)中标候选人:根据本须知第39条选定的最具竞争力的投标人。(6)特许经营授权主体:濉溪县韩村镇人民政府。(7)项目设施:协议书约定为所规定该工程项目所有设施。(8)递交截止时间:根据本须知第22条,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9)投标文件有效期:开标日起45个日历日,投标人可应招标代理机构的书面要求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0)前期费用:招标人项目前期已投入的费用。(11)招标文件:本须知第7条所列的文件及其所有的补充通知。(12)特许经营协议:由濉溪县韩村镇人民政府与项目公司签署的,准予中标人按照该协议和供水协议等的规定投资-建设-运营-移交韩村镇小城镇供水工程项目的协议。(13)供水协议:由濉溪县韩村镇人民政府与项目公司为特许经营协议实施之目的所达成的协议。(14)项目协议:本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和供水协议的总称。(15)建设期:自本项目开工日起至完工日止的期间,建设期不得超过60天。(16)特许经营期:就本协议而言,自本项目生效日起三十年为特许经营协议确定的期限。特许期满后,项目公司应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有关规定将韩村镇小城镇供水工程项目的设施全部完好、无偿移交给濉溪县韩村镇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17)生效日:中标人与濉溪县韩村镇人民政府正式签署特许经营协议和供水协议之日。(18)融资交割:投资者或项目公司签署并向招标人递交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有关融资文件及其它证明文件,用以证明项目公司为建设项目所需的全部股本金和债务资金已到位,或已完成融资手续,随时可以提用该款项。(19)融资机构:将为本项目提供资金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20)中标人:按照本须知第41条的规定选定的合格投资者。(2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准备的投标文件,以及应招标代理机构要求而提供的书面澄清和补充文件。(22)投标书:投标人按照本须知附件1格式准备的投标书。(23)招标公告:招标代理机构于2014年12月11日发出的韩村镇小城镇供水工程BOT项目工程招标公告。(24)技术与运营方案:投标人按本须知第14条规定提交的,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5)财务方案:指投标人按本须知第15条规定提交的,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6)法律方案:投标人按本须知第16条规定提交的,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7)额定水量:就本项目而言,指项目公司的设计每日供水规模5000m3/日。(28)保证水量:濉溪县韩村镇人民政府在供水协议中承诺的每日最低需求水量。(29)关联机构:就本须知任何一方,指控制该方、受该方控制以及与该方共同受某一第三方控制的公司或任何其它实体。上述定义中的一方对另一方的“控制”是指一方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另一方决策机构(即股东大会和/或董事会,视情况而定)的决策权。(30)供水单价在未确定之前应参考濉溪县物价局关于县城供水价格的文件执行。1.2解释对本招标文件的解释应依照以下原则进行:(1)除非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其中提到的条款和附件均指本招标文件的条款和附件。(2)除非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提及的一方或双方均为本文的一方或双方及其正当的继任者或受让人。(3)除非本招标文件另有明确规定,当使用词组“包括”时无论其是否包含“但不限于”字样,仍有视为包括本招标文件全部其它相关条款。(4)本招标文件任何章、条或款的小标题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的当然解释,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部分都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和同等的重要性。(5)在本招标文件中,无论何处及由任何发出或颁发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除另有说明外,均指其书面形式。(6)除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本文件中使用的“天”、“日”均指日历日。本招标文件及其附件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2、项目描述2.1项目内容和位置项目名称:韩村镇小城镇供水工程BOT项目工程(第二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扩建配水管网8810米。该BOT招标项目的具体内容为:投标人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融资、建设并运营处理规模为5000立方米/日的供水工程。60天内完成建设并开始原水供应。至特许经营期满移交该项目的全部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行。2.2项目的实施招标人将通过公开的竞争性招标方式选择本项目的投资者,中标人将设立项目公司,由濉溪县韩村镇人民政府授权招标人授予项目公司一定期限的特许权。本项目特许经营权为30年,不含建设期(60天)。2.3项目立项依据建设部第3号令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3号令)、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6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本次招标活动。2.4招标机构濉溪县韩村镇人民政府作为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人已正式委托安徽泽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具体组织项目的招标工作并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项。2.5前期费用招标人已委托相关部门实施部分项目前期工作,包括项目前期管理费、项目立项、可研批复、水保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建设用地规划、水资评价、预审编制费、工程勘察和初步设计等费用,并已因此支付的项目管理前期费用。中央预算内投资300万元已招标,投资计划300万元与已招标项目最终审计价格差,需另行招标。在经营期间,国有资金投资项目不得抵押、变卖等。“前期费用”的构成详见本文件第三部分“招标前置条件”。2.8 权利义务的承受招标人在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前,已就项目的一些前期工作与相关单位签署了合同或协议,项目公司成立后应与上述单位以及其他相关单位在已签合同、协议基础上补签有关合同,依法受让招标人及其委托机构为本项目实施之目的已所签合同、协议项目的所有权利和义务。2.9 工程设计及监理由濉溪县韩村镇人民政府提供。2.10 施工承包与设备采购的招标方案:具备施工、设备生产能力,符合本项目施工具体要求资质的,经招标人同意,由项目公司组织直接实施,由招标人监督;不具备资质条件的,按有关规定执行。3、工程供水能力韩村镇小城镇供水工程设计能力最终为:5000立方米/日。4、合格的投标人4.1资格合格的投标人(1)投标人必须是具备本项目投融资和履约能力的独立法人。(2)投标人只能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整体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送达至开标地点,以登记时间为准。(3) 符合投标人须知情况表所要求条件的投标人。5、投标费用5.1费用自理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其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的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方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6、招标工作原则6.1无差别待遇和公开招标(1)招标方将以无差别待遇、公开和客观的态度确保项目的招标工作规范有序。(2)招标方不可对任何投标人透露任何可能导致不公平竞争的有关项目或招标工作的信息。6.2禁止其他投标人串标每一个投标人保证其投标文件内容是独立地完成的,任何含有出于限制竞争目的而与其他潜在的投标人商议、串通或取得他方理解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6.3禁止行贿如果投标人及其雇员、代理人或顾问等有以下情况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方件将被视为无效。(1)采用金钱或其他任何形式对招标方(或其雇员、代理人)行贿;(2)对招标方在招标过程中所采取的行动或决定,或对招标方所遵循的程序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或违法行为。6.4保密(1)招标方将对所有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信息和方法保密,并将采取合理谨慎措施不予披露;未经有关投标人的书面同意,不得使用上述投标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信息或方法。(2)每一招标文件购买人应在招标文件出售后的十(10)年内,对由招标方提供的有关项目或招标工作的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信息和方法保守秘密;并且在这期间内,未经招标方书面同意,不得披露或使用上述文件、信息和方法。(3)为评选和淡判之目的,招标方可以向其顾问提供本款第(1)项所述的投标文件及其他文件、信息和方法。(4)每个潜在的投标人为准备竞争和谈判之目的,有权向其顾问和金融机构提供本款(1)所述的投标文件及其他文件、信息和方法。(5)招标方或潜在的投标人应确保其顾问或金融机构受本条项下适用于招标方或潜在投标人的保密义务的约束。65招标方的保留权利(1)招标方保留因为政策法律的变化,或因公共利益的需要而在任何时候中止本次招标活动的权利,不承诺本次招标一定要产生中标人,并且不因此对投标人承担任何赔偿责任。(2)招标方保留依照本须知规定采取一切措施的权力。第二章 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内容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一章 说明 第二章 招标文件 第三章 投标文件的准备 第四章 现场考察 第五章 投标文件的递交 第六章 投标有效期 第七章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第八章 开标及评标 第九章 中标人选定 第十章 中标人确定后的工作 第十一章 附件第三部分 招标前置条件8、投标人的责任(1)投标人须采取仔细审查并熟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款;(2)投标人承担因对招标文件做出的任何错误的理解或结论的责任。(3)投标人对在招标文件中或其他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或材料应进行核实。(4)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款和要求。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接受或使投标文件在评审中处于不利地位,这些风险、后果以及责任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9、招标文件的澄清 (1)投标人可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要求。(2)招标代理机构只受理按照投标人须知要求方式提出的澄清要求。(3)招标代理机构只受理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提出答疑时间前提出的澄清要求;(4)以本条第(3)项的规定为条件,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澄清要求后按照投标人须知所规定的时间、方式予以回复。10、招标文件的修改 除招标方推迟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外,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的至少15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已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视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已发出的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11、补充通知 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濉溪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网站上进行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第三章 投标文件的准备12、投标文件的格式每一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本须知附件15中规定的格式,填写并提交投标申请函及其他附件。13、投标文件的符合程度13.1拒绝实质性变更以第13.2款的规定为条件,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条款和要求一致,若投标文件提出的变更建议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13.2符合性要求投标人有义务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符合如下标准的信息资料:(1) 完整、准确,完全与招标文件相对应;(2) 足够详尽,以使招标方能认定资料准确无误。13.3真实性要求投标人应保证其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有关投标人的资料、信息是真实的、并且来源于合法的渠道。因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有关资料、信息不真实、或者来源不合法而导致的所有法律责任,由投标人自负。13.4对投标文件澄清文件的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用以澄清其投标文件的进一步资料应在不影响其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被接受,并会按其对应的上下文予以考虑。14、技术与运营方案14.1技术与运营方案的编制基础投标人在自行调研的基础上准备技术与运营方案。14.2技术与运营方案的编制要求技术与运营方案的编制须足够详细,使招标方能够:(a) 理解投标人将如何实施项目;(b) 客观地与招标文件相一致的方式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14.3技术与运营方案的组成技术与运营方案须包括:(1) 建设管理方案,包括:(a) 项目管理组织机构;(b) 建设进度、质量、成本的控制措施;(c) 拟采用的项目建设发包方式及合同管理措施 ;(d) 向招标人及政府部门的信息报告制度;(e) 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2) 运营管理方案,包括:(a) 项目公司在整个特许期内的连续运营方法及保障方案;(b) 项目公司降低成本,提高质量的具体方案;(c) 项目公司通过对项目设施的良好维护和保养实现资产保值的方案;(d) 项目公司对委托经营资产的维护和保养方案;(e) 恢复性大修及移交方案;(f) 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14.4技术与运营方案的内容要求技术与运营方案须包括但不限于对以下内容的描述和说明:(1) 说明投标人将如何使用优质的设备及材料确保下列条件的满足:(a) 主要机械设备的总工作寿命20年,构筑物的使用寿命为50年;(b) 运营期内具备设计的供水能力;(c) 连续不间断(指每年365天,每天24小时)地供水;(d) 特许经营权30年内主要设备的更新和移交。 (2)明确声明在下述日期,有关项目设施性能保证值的范围及其所愿意承担的义务或承诺: (a)项目公司正式商业运营之日; (b)项目设施在特许期结束时,移交给韩村镇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之日。(3)特许经营内项目设施的运营计划,该计划须说明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供水的运营体系,包括日常管理的主要流程,各处理环节的责任权属,与上述内容相关的运营手册样本。(4)特许经营期内的项目设施检修维护方案,该方案须说明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对项目设施的维护体系,包括日常及非日常的各项检查、维修、维护、改进计划,以及与之相关的检验与维护手册样本。(5)对以下内容提供详细解释: (a)自动控制系统使用的范围及其技术性能指标; (b)供水的监测系统、化验分析及计量系统;(c)主要机械设备及附件的基本技术性能、标准、类型、主要技术参数,并对制造商及产地给予建议;(d)劳动保护、用工、工业卫生和安全、消防措施及其主要技术原则。(6)拟建立的项目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管理结构和人员编制方案草案。(7)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对进水水质超标和国家标准变化时的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a)技术更新、改造方案;(b)水质超标的紧急处理方案。(8)建议的环境保护方案介绍,其中须包括; (a)防治澡声污染以及腐蚀、臭气、事故排放等;(b)项目公司场地绿化方案;(c)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方案。(9)项目公司为维持正常运营而进行的大修和重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大修频率、范围、设备重置的规格、数量等方面(原则上只允许设备轮流大修):(a)正常运营期间的大修和重置方案;(b)大修和重置期间满足供应水量要求。(10)特许经营期届满的恢复性大修及将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招标人的方案。(11)图纸、方案说明和表格说明:(a)总平面布置图;(b)建设进度描述;(c)道路绿化布置图;(d)有关附属设施的说明。15、财务方案151财务方案的编制基础(1)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实施第14条所述技术与运营方案需要的总投资和运营成本的基础上,准备本项目财务方案。(2)投标人必须在财务方案中确定项目的总投资,且保证投入本项目的资本金;投标人若为外商投资企业,还须符合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3)中标之后,投资者承担融资交割任务。该融资交割完成日不得晚于项目协议草签后的120日。152财务方案内容 财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 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包括对该项目的筹措开发费、股权出资和合理的成本超支部分的支付能力。(2) 最近二年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年度报告的副本,以作为资格审查所提供信息。(3) 项目公司日常运营维护费用表(附表4),包括但不限于大修费、日常维修费、管理费用等的支出构成,并对每项别加以说明。(4) 对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的供水单价调价公布其机制说明。(5) 投标在自行评估、预测和计算后做出的项目公司大修、改进、更新和重置的实施和投资计划及相应的资金筹措方案;水价方案,保证需求水量方案。(6) 融资方案:(a) 项目公司股权结构、资本金比例,加权资金成本;(b) 项目的融资计划,包括详述资金来源和使用、资金的成本、资本结构、年度借还款计划表(附表2)、项目融资风险分析及其控制方案和项目融资担保方案;(c) 投标人所愿意承担的对项目公司的财务支持,包括可能的担保或股东货款;(d) 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融资支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诺函/意向函等),其中明确描述对本项目提供融资支持的具体方式、金额、期限和条件;(e) 提供融资支持文件的银行或金融机构的一般资料,以及在类似项目上的经验资料(以本项目融资结构为基础,特别是基础设施项目融资方面的经验)。(7) 保险方案:(a) 对项目总体商业风险分析和风险控制措施的说明;(b) 在特许经营期内本项目计划投保的险种及保险金额;(c) 以上述(b)项为基础的预计保险费率和保费支出。上述各项成本费用、收入、融资计划等数据的测算年度为整个特许经营期。16、法律方案161法律方案的编制基础 招标文件中的特许经营协议及附件。162法律方案的内容法律方案须包括:(1)投标人是否接受项目协议各项条款内容的明确陈述;(2)若其在对法律协议的内容未提出不利于招标人的实质性修改的前提下,对该项目协议内容有修改建议,则投标人可在其投标文件中说明对所提出的项目协议条款之修改建议。163不可接受之变更建议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其中的法律方案中提出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任一变更要求,则第16.2款第(2)项所述的变更建议将不会被接受,产生且会导致招标方拒绝整份投标文件:(1)要求招标人,提供本项目内部收益率或其他固定回报的保证;(2)要求任何政府部门向项目提供的信用支持超过本招标文件已说明的信用支持;(3)要求改变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招标前置条件);(4)要求改变招标文件中描述项目投资结构和变更投资主体;(5)要求改变特许经营授权方式或特许期限;(6)对招标文件中的项目协议的条款提出不利于招标人的其他实质性变更。17、投标信誉保证金及投标保证金17.1按照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濉政办【2012】27号文,和国家七部委200330号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内容,投标人须按投标须知的要求缴纳投标信誉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开标时由工作人员核查投标信誉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到户情况。 17.2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信誉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信誉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17.3正常情况下,未被推荐为中标侯选人的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信誉保证金将通过电子转账的方式退还给投标单位;其余推荐中标侯选人缴纳的投标信誉保证金于公示结束并正式确定中标人后将通过电子转账的方式退还给投标单位;中标人的投标信誉保证金在施工合同签订并到濉溪县招标采购管理局备案后返还40%,开工之日返还20%,工程量完成60%时返还20%,余款作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由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和退款申请书办理有关返还手续。17.4未被推荐为中标侯选人的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将通过电子转账的方式退还给投标单位,其余推荐中标侯选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于公示结束并正式确定中标人后将通过电子转账的方式退还给投标单位;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施工合同签订并到濉溪县招标采购管理局备案后五日内将通过电子转账的方式退还给投标单位。 17.5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7.5.1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提交后至投标有效期内放弃投标或撤回投标文件的; 17.5.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互相串通、弄虚作假等行为并经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确认的;17.5.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18、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方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印刷品资料,但有关段落必须翻译成中文。同一内容的不同语言的版本之间存在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19、投标文件的份数 投标人须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规定,针对每个子项目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并分别密封,投标文件须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版(U盘或光盘)二套,并在封套上清楚标明“韩村镇小城镇供水工程BOT项目工程”。正本和副本之间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20、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投标文件正本必须打印,副本可以正本为底本进行复印。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投标书”、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表必须为按照要求格式提供的、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有公章的原件。除投标人对差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错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忙乱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第四章 现场考察21.现场考察21.1现场考察(1)投标人在认真研究招标文件的有关资料和附件后,应对项目场地自行进行考察。(2)投标人须自行验证在招标文件中由招标方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3)为便于投标人尽可能了解项目情况,投标人与招标方事先预约后,可查阅相关资料。21.2澄清与答疑详见投标人须知。第五章 投标文件的递交22、递交截止时间(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 1月 27日 09:00 时(北京时间)。(2)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将原封不动的退还给该投标人。23、递交截止时间的推迟招标方可在递交截止时间3日前,推迟原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并将以补充通知的形式及时通知所有的投标人。24、投标文件的封装与标识 (1)投标人须按照本须知第三章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均应采用胶装,不准采用活页装订(必须胶装)。提交的投标文件分为如下三个分册装订,并在第一分册清楚标明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第一分册:投标文件综述投标文件综述须包括:(a)投标书,按本须知附件1格式;(b)授权委托书,按本须知附件3格式;(c)供水单价报价(另外多做一份,用单独的信封密封包装,封口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第二分册:技术与运营方案第三分册:财务方案与法律方案(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每一分册正副本分别密封,应在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在密封包装的表面清楚地填写:投标人名称、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等内容。25、投标文件的提交 (1)提交投标文件应派人面呈,以其他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2)投标文件必须于递交截止时间前(已登记时间为准)提交至开标地点。(3)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文件时,将立即登记,注明收到投标文件的日期和时间。(4)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后,招标方不允许或不得要求投标人修改其已提交的投标文件。26、向融资方提交项目协议(1)投标人可在第6.5款前提下,将项目协议提交给将为项目提供资金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融资机构”)。(2)除非得到明确的书面说明,招标方假定其收到时的投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已提交给该投标人的融资机构并被该投标人的融资机构所接受。第六章 投标有效期27、 投标文件有效期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45天。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比本须知规定有效期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投标,招标方有权拒绝。28、 投标文件有效期的延长(1)招标方可要求对申请文件的有效期延期一次或多次。(2)招标方可在申请文件有效期满前,至少十天(10)天书面通知投标人,要求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3)如果有关投标人不同意延长到要求,其可在原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并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不会被没收。(4)如果招标代理机构发出要求延期的通知并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满时,投标人没有给出撤回其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则视为该投标人已接受上述延期的要求。29、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详见本须知第17条。第七章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30、 允许的修改与撤回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31、 不许修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32、 修改资料的提交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销的通知,应该按本须知的规定编制、签署、密封、标记和递交。33、 拒绝投标文件的通知 如招标人有理由拒绝任何一份投标文件或拒绝所有投标文件,将立即书面通知有关投标人。第八章 开标及评标34、 开标34.1 开标前工作34.1.1 投标人将完整的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及电子文档按规定的密封后,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不接受。招标代理公司将做好文件接受记录。34.1.2 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投标邀请书及本须知情况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仪式。34.1.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并出示法人授权书(格式参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及有效身份证的原件,以便开标会议上证明其身份。以上不能出示者视同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议或不符合投标要求,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评审。34.2 开标程序(1)开标仪式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2)邀请监督机构现场监督。(3)监督机构对参加投标活动的代表进行验证。(4)投标人代表或监督机构将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经确认投标文件密封无异议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声明(如有)、投标保证金提交情况。(6)投标人及监督机构书面确认开标记录。34.3 开标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1)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标识、密封;(4)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未携带法人资格证明或法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且没有书面通知招标方。35、 投标文件的评审35.1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据淮北市建设委员会淮建200811号文件规定进行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将全部从安徽省评标专家库中采用随机抽签方式确定,评标活动由评标委员会负责。本工程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 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将按照相同评标程序、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依次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详细评审及综合打分。35.2 评审基本原则和方法 (1)招标方将组建评审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评审将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 (2)评审委员会将对项目进行评审,具体评审方法和投标人的选择方法和程序将按照本须知第八章和第九章的相关规定进行。35.3评标程序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1)在评标之前,将由招标代理机构人员整理评标所需的数据及资料。(2)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的进行资格审查,然后进行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做进一步的评审和比较。评标委员会还可能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澄清或者说明不得实质性改变招标文件的规定。35.4投标文件的初审(1)开标时,招标方将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初审,以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在文字表述和程序等任何相关方面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2)招标方将根据以下条件进行初审,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应被拒绝。A 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B 授权委托书没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35.5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1)按照预先确定的原则,招标代理机构将组织技术、管理、财务、法律和其他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有效的投标文件进一步详细评审。(2)详细评审是综合性评审,评审委员会将按照本条规定主要标准、程序和评分比例对投标文件的工程建设管理方案、运营管理方案、财务分析与融资方案等考虑其他综合因素进行详细评审。(3)评标委员会将采用综合评估法对进入详细评审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打分。投标文件的满分为70分,投标文件的各项评审因素得分之和为投标文件的最终得分。(4)投标文件各部分评审得分占总得分的比例为:(a)工程建设管理方案 10分(b)运营管理方案 25分(c)财务分析及融资方案 10分(d)法律方案(对标书中法律文件的响应程度) 5分(e)投资人的实力、业绩、信誉 10分(f)经营权打分 10分(5)各评分因素打分表投标文件满分为70分,投资文件的各项评审因素得分之和为该投标文件的合计得分。投标人需提供与各评分因素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各因素打分及合计得分,保留一位小数(四舍五入后)。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各专家有效打分的算术评均值。表1:工程建设管理方案(满分10分)序号项 目标准分评分标准得分1建设管理4分管理团队素质,需要有经验的公司,并具有一定的经营业绩0-1分管理制定、管理措施及办法0-1分对设计、施工和设备采购的安排0-1分工程质量、安全等现场管理0-1分2工程进度安排6分满足招标人各阶段及总体进度要求0-3分工程进度安排科学合理0-3分表2:运营管理方案(满分25分)序号项 目标准分评分标准得分1项目公司组织5分从公司章程、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管理体制、管理制定等分析0-5分2管理经验3分管理过供水5000立方米/日供水厂或日处理3000吨的污水处理厂,每个给1分,本项最多给3分0-3分3运营管理措施及办法5分从生产管理、设备管理、安全环境管理、成本管理、计量管理等方面分析0-5分4移交前措施及移交方案6分从其移交前措施及方案分析0-6分5与主管部门等单位配合6分与主管部门的配合0-3分与有关管理、协作管理的配合0-3分表3:财务分析及融资方案(满分10分)序号项 目标准分评分标准得分1财务分析5分从投资额度、回报率、成本构成、敏感性分析等综合评价0-5分2融资方案5分包括自有资金和借贷资金、资金量的保证,资金投入进度的保证0-5分表4:法律方案(对标书中法律文件的响应程度)(满分5分)序号项 目标准分评分标准得分1对标书的响应程度3分凡有一处不响应招标文件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本项分扣完为止0-3分2投标文件合法性检查2分投标人提供投标文件应符合法律要求,其投标文件中相关文件必须真实有效,每发现一处扣0.5分,本项分扣完为止0-2分表5:投资人的实力、业绩、信誉(满分10分)序号项 目标准分评分标准得分1投资人实力4分财务状况:根据近二年盈利情况分析0-2分技术及管理能力:根据技术人员、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分析0-2分2投资人业绩、信誉6分正在运营的供水项目,5000立方米/日以上或污水处理3000立方米/日以上,每个给1分,最多给3分0-3分正在建设的供水项目,5000立方米/日以上,每个给0.5分,最多给1分0-1分资信等级证书:AAA给1分,AA给0.5分,其它为0分0-1分近三年所运营的项目与委托人的法律纠纷,无、得1分;有,为0分0-1分表6:经营权打分序号项 目标准分评分标准得分1经营权打分10分最高特许经营权为30年,承包期每减少1年加2分,最高加10分0-10分36、投标文件的技术评审对技术与运营方案评审的主要标准在招标文件特许经营议附件3的技术规范和要求中作了详细规定,同时还考虑:(1)技术与运营方案是否总体上符合本须知第14.4款所述的技术与运营方案内容要求;(2)技术方案的先进性、可靠性、适用性。37、投标文件的商务评审37.1商务评审的主要内容商务评审将主要包括对投标文件中财务方案、法律方案的评审。37.2对财务方案的评审对财务方案描述的本项目的经济和财务可行性将按照以标准进行评估和比较:(1)是否总体上符合本须知第15条所述的财务方案内容;(2)所建议的融资结构是否可行,投标人有无对项目公司提供建议期担保;(3)项目总投资、实际供水量、供水费收入和经营成本的估计及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否合理,是否与技术与运营方案相互匹配。(4)是否有按照第15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融资方案和实施能力;(5)保险及设施、设备等资产保值方案是否合理。37.3对法律方案的评审对法律方案的评审将确定投标文件是否提出不符合招标方招标意图和目的,或在其中是否含不利于招标人的对项目协议的实质性修改内容。38、投标人排序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包括:建设工程建设方案评价,运营管理方案评价,法律方案评价等。以及评标过程记录、评标结论及相关资料,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规定的各项评审因素的打分,根据各投标人综合得分高低进行排序。39、确定中标候选人(1)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综合得分高低进行排序,推荐得分前三名的投资人为中标候选人。(2)如果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以抽签方式决定中标候选人。(3)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投标人,但投标人不得要求招标方对评选结果加以解释、论证或给出理由。第九章 中标人选定40、资格确认招标人可在必要时,要求中标候选人提出其对其投标时需要满足或承诺的各项文件进行再次书面确认。41、中标人的选定评标委员会依据各项评审因素打分,按照各投标人综合得分高低进行排序,推荐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将中标候选人报招标人。并将结果公示,公示期为3日。42、中标人的通知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安徽泽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根据招标人书面确认的中标结果,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未中标通知。如中标人拒给予履行其中标义务,中标人被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招标人可将中标资格依次顺延。第十章 中标人确定后的工作43、签订项目协议(1)确定的中标人于5日内将项目履约保证金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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