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学原理复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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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1. 为什么说税收既是一个历史范畴,又是一个经济范畴? 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最早期的财政中没有税收因素 国家是税收产生的政治前提 私有财产制度是税收产生的经济条件 税收是凭借政治权力而不是财产权力的分配2. 你身边有哪些社会经济现象属于税收范畴?当你的工资收入超出一定标准,要交个人所得税;如果你买 车,要交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如果你买房、卖房,要交相关的 契税、印花税,也可能交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如 果你办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涉及的税就更多,包括增值税、 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与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 地使用税等。可以说,在生活中的每一天、每一个角落,税收无 处不在。3. “私有财产制度是税收产生的经济条件”,这是否说明只有在私有财产制度下才需要税收这一财政收入的形式?怎样理解 国家对国有企业征税的合理性?税收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固定性。 税收是以国家为主体,来实现国 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定标准,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分配形式。国家和企业之间是一定社会制度下的一种特定 分配关系。4. 就确立方式而言,税收的演进经历了哪几个阶段?每一个阶段又有什么不同?(1)自由贡献阶段 征税原因:在人类从氏族社会步入奴隶社会后时期内,国王因公产收入难以满足不断扩大的支出需求,便开始依赖于社会成员和被征服部落自由贡献的劳力和物品。 君臣关系:一种由下敬上的关系,社会成员贡献何物、贡献多少以及何时贡献,都具有较大的自发性和随意性, 并不十分 严格 意义:自由贡献阶段的税收,还只是处于萌芽阶段,严格 说来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税收。(2)请求援助阶段 征税原因:随着奴隶制国家王室费用和军事费用的急剧增 加,仅靠公产收入和社会成员的自由贡纳已难以满足支出需要。 君臣关系:此时的税收不再是完全自发的由下敬上,而是 先由上对下提出请求,再由下对上给予援助;下对上援助什么、 援助多少以及何时援助,也不再是完全随意的,而是按照一定的 标准进行的。 意义:请求援助阶段的税收,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具有了税 收的一些性质,但还不是很完备。(3) 专制课征阶段 征税原因:到了奴隶社会末期和封建社会初期, 各国陆续 建立起了中央集权制度和常备军制度, 王权得到极度扩张,军费 不断膨胀。 君臣关系:专制课征的税收是单纯的由上取下的关系。至于取什么、取多少和何时取,完全取决于至高无上的专制权。 意义:进入专制课征阶段,是税收开始从不成熟形态走向 成熟形态的标志。(4) 立宪协赞阶段 征税原因:进入立宪协赞阶段后,政府的税收活动,无论 是开征新税、废除旧税,还是制定或修改税法,都必须以不违反 宪法为原则,并经过民选代议机关的同意。 税收发展到立宪协赞 阶段是财政立宪的核心内容之一,而税收法定主义原则的确立, 又是税收进入立宪协赞阶段的主要标志。 君臣关系:立宪协赞阶段的税收区别于专制课征阶段税收的根本性标志,是国家的课税权不再操之于封建君主,而是操之于民意机关,人们最终掌握了课税权, 或者说是课税权的行使必 须经过人民的认可。 意义:税收的确立方式从专制课征过渡到立宪协赞,意味 着税收已经步入最高发展阶段。5. 请分别从分配、生产和交换等角度来界定税收范畴。 政府以税收手段占有和支配一部分社会资源,实际上就是 税收参与分配的过程,参与分配的最终结果就表现为政府获得了 一定的财政收入。把税收理解为一种财政收入形式,是着眼于“分 配”得出的结论。 从生产的角度看,政府是在社会分工中专门为社会成员提供其生产生活所不可或缺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经济部门,它在提供和生产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过程中,必然会产生一定的成本和费用。税收是政府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费用或者说是对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成本的补偿。 从交换的角度看,一方面政府向社会成员提供公共产品和 服务,另一方面享用了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社会成员也要向政府缴 纳税款,这实际上可以被看作是社会成员以纳税的方式与政府提 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相交换,这种交换与普通市场上私人产品的 买卖极为相似,于是税收就表现为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了。分别立足于分配、生产和交换等角度来认识税收范畴, 得出 的是不同的认识,但这些认识非但不相互矛盾, 而是对税收范畴 认识的拓展和深化。6. 怎样将税收与其它财政收入形式区分开来?主要判断标准:税收具有的强制性、无偿性和确定性等三方 面的形式特征政府公债: 具有直接有偿性的特点, 这与税收形式上的无偿性和本质上的 整体有偿性形成鲜明对照。 政府公债的发行 ,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般都是建立在自愿原 则的基础上的,而税收则不同,只要发生应税行为,纳税人都必 须及时、足额地缴纳税收。 税收是按照事先确定的标准连续取得的财政收入, 而政府公债 的发行在相当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的财力状况和宏观经济调控 方面的考虑。 一般来说, 政府公债是根据需要间断发行而取得的 一种收入,不具有确定性的特征。政府收费 具有直接有偿性, 这有别于税收形式上的无偿性和本质上的整 体有偿性。 从某种程度上说, 政府收费是非强制的, 经济行为主体可以自 主地决定是否缴纳政府收费,但税收却是强制的。 政府收费无论是确立还是废止, 以及收费标准的调整等基本上 都无须经过立法机关以法律的形式批准,从而具有较大的灵活 性,这就使得政府收费缺乏完备的确定性。税收形式上的无偿性和本质上的整体有偿性, 可将税收与罚 没收入、 特许权收入等收入形式区分开来。 税收的确定性使税收 与货币的财政发行、 摊派和罚没收入等区分开来, 货币的财政发 行、摊派和罚没收入等都不是具有确定性的财政收入形式。 税收 的强制性使税收与捐赠收入等区别开来。 与税收相比, 捐赠收入取决于捐赠者的意愿,它是自愿的,不具有强制性。7. 怎样理解税收“三性”之间的关系? 税收的三个基本特征是:税收的强制性、税收的无偿性、税收 的固定性。 税收的无偿性要求它必须具有强制性。税收的无偿性,必然要求征税方式的强制性。强制性是无偿性和固定性得以实现的保证。强制性征税是对所有者财产的无偿占有,如果国家可以随意征税,没有一个标准,就会造成经济秩序的混乱,最终将危及国 家的利益。所以,征税必须具有固定性。 总之,税收的“三性”(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是一个相互联系、缺一不可的统一体。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必须无偿征收。而无偿征收必须借法律的强制手段。而强制、无偿地征收,又必 须具有固定性,否则会遭到纳税的反抗。8. 应如何理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税收根据? 只有联系特定的经济体制来研究税收根据,才能使税收根据理论与现实结合得更紧密、也更具现实解释力。 市场经济就是利益经济,其等价交换的基本法则表现为利益的等价交换。 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行的等价交换原则,在本质上要求政府 在市场经济背景下,完全可以将政府行使其职能为市场提 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与纳税人的纳税视为双方进行市场式的交换 活动。 政府与纳税人利益的交换,是税收根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的特有表象。西方(1)公共需要说主要代表人有法国的波丹和卜攸、德国的克洛克以及意大利 的柯萨等。人民具有某种公共需要,为满足这种需要,就要由政府履行 相应的职能;而要由政府履行相应的职能来增进公共福利,就要使其拥有一定的资财,从而人民就要向政府纳税, 因而税收存在 的客观依据就在于公共需要或公共福利的存在。(2)利益说主要代表人物有英国的霍布斯和亚当斯密、法国的卢梭和蒲鲁东。政府征税的根据,就是政府维持社会秩序为人们提供利益的 交换代价。“税收价格说”是由瑞典经济学家威克塞尔和林达尔等在“利 益说”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税收价格说”认为,政府的征税权利来自为社会提供公共产 品,政府提供了公共产品就必须以税收作为公共产品的价值补 偿,税收就是政府为了补偿公共产品的成本, 而向从公共产品中 受益的消费者收取的一种特殊形式的价格。(3)牺牲说主要代表人物有法国的萨伊、英国的穆勒和巴斯泰布尔等。税收是国家基于公共职务活动的需要而向人民的强制课征,对国家而言是强制权的实施,对人民来说纯粹是一种牺牲。(4)其它学说 保险说 主要代表人物有法国的梯埃尔。国家如同一个保险公司,国 家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人民因受国家保护而向国家缴纳税收, 如同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缴纳保险费一样。 掠夺说 主要代表人物有空想社会主义者圣西门。用剥夺关系解释政 府的征税行为的, 它认为税收是一个阶级掠夺其他阶级财产的一 种手段。 社会政策说 主要代表人物有德国的瓦格纳和美国的塞利格曼。税收应是 矫正社会财富与所得分配不公的手段, 是实现社会政策目标的有 力工具。 经济调节说 主要代表人物有凯恩斯学派的经济学家。国家征税除了为筹 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外, 更重要的是全面运用税收政策调节经济运行,即通过税收调整资源配置以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通过税收进行国民收入与财富的再分配以提高社会福利水平以及通 过税收调节有效需求以稳定经济发展。第二部分1. 你是如何认识我国纳税人权利的基本状况的?我国应采取怎样的措施去保障纳税人的权利?长期以来我国过于强调征税主体的主导地位及其权力的强制性,而忽视纳税主体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本体地位及其权利保 护的基本状况。我国的税收理论和税收法律一直将纳税人的权利 狭隘化,只是局限在税收征管领域里来认识和界定纳税人权利。而且,即使是税收征管领域里的纳税人权利也没有得到很好地保障。我国宪法中只是规定了公民有依法纳税的义务,而并没 有明确纳税后的公民将享有怎样的权益, 其它法律在纳税问题上 对于公民权利的规定也是语焉不详。2. 税收体系:税法的主要分类 税法体系(按税法的效力分类)税收法律税收法规税收规章 税法体系(按税法的内容分类)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 税法体系(按税法地位分类)税收通则法税收单行法 税法体系(按税收管辖权分类)国内税法国际税法3.税制构成要素有哪些?对什么课税-课税对象对谁课税一-纳税人课多少税-税率什么时候应缴纳一一纳税期限如何缴纳-纳税办法在什么地方纳税纳税地点如果不依法纳税怎么办一一违章处罚4. 为什么各国的累进税制普遍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形式?全额累进税率与超额累进税率在税收征管和税收公平等方 面各自具有不同的特点:(1)在具体的计算上,全额累进计算简 便,而超额累进计算比较复杂;(2)在名义税率相同的情况下, 全额累进税的累进程度高、 税收负担也要重一些,而超额累进税 的累进程度相对低、税收负担也相对轻一些;(3)在所得额级距的临界点附近,全额累进会出现税收负担的增加超过所得额增加 的不合理现象,超额累进则不存在这个问题。 正因为存在这些不 同之处,因而各国在实践中更多地采用超额累进税率。5. 税收分类有哪几种方法?最主要的分类方法是什么? 按征税对象的性质 分为:流转税(主要有:增值税,消费税, 营业税,关税),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 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 耕地占用税),行为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财产税(房产税, 契税).最主要 按税收管理和使用权限 分:中央税(关税,消费税) ,地方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中央地方共享税(增值税,资源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按税收与价格 的关系分:价内税(消费税)和价外税(增值税) 按计税标准为依据 划分:从价税(增值税,营业税,关税)和 从量税(资源税,车船使用税) 按 税负是否转嫁 分:直接税(所得税)和间接税(增值税,消 费税)6. 简述商品税的特点定义:以商品及劳务作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类税种。通常以商品及劳务的流转额为计税依据。 也称流转税。这类税种的特点有 征收面广、税源大,收入相对稳定税收负担具有累退性税负可以转嫁、征收阻力比较小计征简便7. 简述商品税主要税种的立法原理 营业税商品税的传统形式。 产生于商品经济初级阶段, 由于征税范围广泛,税源充足,可作为主体税种。v 以所有或者多数商品及劳务为课税对象v 以商品及劳务的流转额全值为计税依据v 采用差别比例税率为主,兼用定额税率v 以商品生产经营者为纳税人v 多环节课征 增值税商品税的改良形式。产生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v 以所有或者多数商品及劳务为课税对象v 以商品及劳务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v 实践中采用间接计算法v 采用单一或少数几个比例税率v 以商品生产经营者为纳税人v 多环节课征 消费税选择性的商品税, 特殊调节的税种, 通常作为辅助性税种用于弥补主体税种在公平性方面的不足v 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v 以应税消费品的流转额或流转数量为计税依据v 采用多档次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v 生产环节或零售环节课征v由生产商或零售商纳税 关税特殊的商品税,古老的商品税v由海关代表国家征收v以进出关境的货物和物品为课税对象v以进口关税为主v大多采用多档次的复式税率结构v主要目的是保护国内资源和产业发展v具有涉外性质v是国际贸易中重要的合作与斗争手段8. 为什么世界各国普遍建立以增值税为主体税种的商品税制?增值税具有消除重复征税、保持税收中性和促进经济增长等 优势,由此决定了世界各国普遍建立以增值税为主体税种的商品 税制。商品课税的传统形式是 周转税。由于是对多环节的流转额课 税,因而容易造成税上加税的税负累积效应。而增值税尽管是从传统的周转税演进过来的, 但增值税的税基不是流转额, 而是每 一个流转环节上的新增价值额,虽道道课税,但税不重征,相同 商品的税收负担不受流转环节多少的影响,从而从根本上消除了重复征税及其对企业组织形态选择的负面影响。增值税的这一特征使其对生产者在企业组织形态的选择上是中性的,它在促进专 业化分工方面有自己的独特优势。 由于采用的是单一或有限的税率结构,所以各种商品和劳务的增值税税收负担率基本相同,这就不至于干扰消费者的选择。储蓄可视作未来的消费,如果增值 税是连续征收的,而且政策也保持稳定,这就意味着对不同时点 上的消费没有区别对待,这时增值税对储蓄和消费的影响也是中 性的。增值税只对消费课征,税收负担平均分配于商品价格,对 纳税人在劳动和闲暇的选择上没有影响。 这些也是增值税对税收 中性原则的体现。由于增值税对企业组织形态的发展演化保持中性,企业组织形态向社会化分工协作方向发展就不受税收的干扰,其结果对提高企业的运行绩效是非常有利的。 增值税对出口适用零税率, 出 口产品可以获得相对彻底的退税, 本国产品以不含税价格进入国 际市场,竞争力大大增强,这无疑会促进国际贸易的增长并带动 经济的增长。储蓄是投资的来源,消费型增值税不仅提高储蓄率, 而且还允许投资从税基中扣除, 提高了投资的报酬率,再加上增 值税对风险又保持中性,可起到鼓励风险投资的作用,这些都能 够避免储蓄增加、投资不增加可能带来的失业问题。9. 简述所得税的特点(1)所得税的税源广泛、课征普遍。所得税的课税对象是 企业和个人的所得。所得的种类繁多,所得税的税源较为广泛。 凡是有所得的企业和个人, 只要符合法定标准,都必需缴纳所得税,因此所得税也具有负担普遍的特点(2)所得税的税收负担具有直接性和累进性 。所得税是在收入分配环节,针对企业的利润或个人的所得进行的课征。一般来说,所得税的税收负担难以转嫁, 作为纳税人的企业和个人将 承担最终的税收负担。由于所得税的纳税人就是负税人,因此所得税属于直接税的范畴。所得税允许税前扣除,并设置了宽免额, 同时较多地采用累进税率,这使得所得税的税收负担具有较强的 累进性,较好地体现了“多得多征,少得少征”的原则。(3)所得税符合税收中性原则的要求 。所得税的征税环节单一,只要不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课税主体,就不会出现重复征税,因而不会干扰市场的正常运转。 所得税的应纳税额也不构 成商品和劳务价格的组成部分, 所以课征所得税一般不会影响不 同商品和劳务间的相对价格, 进而也不会损害市场机制对资源的 配置效率。所得税是以纳税人的纯所得为课税对象,虽然课征所得税对纳税人的积累和扩大再生产会有一些影响,但由于纳税人可以进行必要的税前扣除, 这就不会伤及税本,也不会侵蚀整个 社会经济正常运行的基础。(4) 所得税的征收管理较复杂,征收阻力相对较大。所得 税是以纳税人的应税所得作为计税依据的,这需要对实际所得额 作适当的调整,以获得应纳税所得额。对个人来说,要计算个人总收入、免税额和扣除额等;对企业而言,要核算企业的总收入、 成本、费用和利润等;再加上累进税率的运用,所以所得税的计税要比其它税种复杂许多。个人所得税的课征,还面临纳税人数 量多、税额小和税源分散等问题, 其征收管理的难度相对其它税 种来说也要更大一些。此外,所得税也容易出现隐匿所得、申报 不实等问题。要保证所得税的正常运行,客观上要求整个社会有 较高水平的信息、核算和管理基础。与商品税不同的是,所得税 的税收负担具有较强的直接性、 公开性和透明性,它的课征让纳 税人直接感受到经济利益的损失,容易引起税收对抗,因而征收阻力较大。10. 简述所得税主要税种的立法原理 个人所得税对自然人取得的各项所得课征的税收 v以所得(纯收益)为课税对象 v可以分类课征,也可以综合课征 v以取得所得的人为纳税人 v有居民纳税人与非居民纳税人之分 v以自然人或家庭为纳税申报单位 v采用比例税率或累进税率 v采用申报法或课源法征收 公司所得税对公司法人取得的所得(主要是生产经营所得) 课征的税v以公司所得(纯收益)为课税对象v以公司法人为纳税人v有居民公司和非居民公司的区别v采用比例税率或档次较少的累进税率v存在与个人所得税重复课税的问题v是否必要存在争议v实践中通常采取措施减轻重复课税 社会保险税也称薪工税,是政府为社会事业筹措资金, 而对工资薪金 征收的一种税收v以筹集社会保障基金为目的而设立v专税(款)专用,主要包括养老、失业、医疗v以工资薪金为课税对象,不扣除费用v分别对雇主和雇员课征v采用比例税率v设置最高课税额11. 不同模式的个人所得税制各自有什么优缺点?根据课税对象的不同,目前各国的个人所得税制, 可以分为 分类所得税模式、综合所得税模式和分类综合所得税模式。三种模式的个人所得税,在公平、效率和税收征管等方面的效应均存 在一些差异。分类所得税的优点在于,可以按照不同性质的所得分别课征,实行区别对待,有利于实现政府特定的政策目标;而且分类 所得税易于进行源泉控制, 征收管理相对简单, 也少了汇算清缴 的麻烦。但分类所得税也存在累进税率不能全面合理地运用其 中,无法有效贯彻税收公平原则的要求等缺点。综合所得税 能够适应经济的不断发展,也能照顾到纳税人的收入水平及家庭税收 承担能力,符合公平税负、合理负担的原则。由于综合所得税模 式是建立在自行申报制度基础之上的,纳税人必须自己完成一个纳税年度的税收汇缴和清算的工作,因而征纳手续比较繁杂;综 合所得税制的有效运行,还要求纳税人有较强的纳税意识、 较健 全的会计核算体系和健全的税收征稽体制等作为基本前提条件, 否则,偷逃税现象就可能比较严重。 分类综合所得税模式 在一定 程度上结合了分类所得税模式和综合所得税模式的优点。但是, 分类综合所得税在制度设计上比综合所得税制要复杂得多,税务管理的任务也更为艰巨,而且它是在已征税的基础上就已税所得 再次征收,形成重复征税,税收调节功能是扭曲的,再加上附加 税的起征点往往定得很高,课税范围有限,财政意义不大。从性质上看,综合所得税制 注重所得的个人归集和整体税 负,而分类所得税制更注重所得的经济源泉和差别税负。从性能上看,综合所得税制调节收入再分配的能力较强,体现了公平性,而分类所得税制中个人整体税收负担被切割,又不便于累进,公平性较差。综合所得税制对税收征管的要求比较高,其有效实行 还应以国民经济中各种类型的所得高度均质以及较强的公民纳税意识等作为先决条件;相比较而言,分类所得税制税收征管方 面的要求要低许多,也没有太多的前提条件。此外,在分类所得 税下,容易发生避税,但在综合所得税下可以有效避免这一问题。12. 简述财产税的性质与作用对法人或自然人在某一时点所拥有或属其支配的财产课征的一类税种。以财产的存在为前提。是最古老的一类税收,也曾是 国家的主要税收。l地方财政的资金来源l调节财富分配l弥补商品税及所得税的不足l促进财产使用效率的提高13. 简述财产税主要税种的立法原理 财富税对纳税人所有或大多数的财产净值定期征收的税收。可以二至三年查核征收一次。v以财产所有人为纳税人v有居民纳税人与非居民纳税人之分v以应税财产的净值为计税依据v采用比例税率或累进税率v 可以二至三年查核征收一次v 一般为地方税种 土地税对纳税人所有或占有的土地定期征收的税收 ,通常按年 计征。v 以土地的所有人或占有人为纳税人v 以土地的价值或面积为计税依据v 根据属地主义原则征收v 采用比例税率或定额税率v 采用申报法v 一般为地方税种 房产税对纳税人所有或占有的房产定期征收的税收, 通常按年计 征。v 以房产的所有人或占有人为纳税人v 以房产的价值或租金为计税依据v 根据属地主义原则征收v 多采用比例税率v 采用申报法v 一般为地方税种 遗产税以财产所有人死亡后遗留的财产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税v有总遗产税和分遗产税(继承税)之分v以遗产管理人(遗嘱执行人)或继承人为纳税人v有居民纳税人与非居民纳税人之分v有多种税前扣除v采用比例税率或累进税率v有分期纳税的优惠第三部分1. 税收职能历经哪几个发展阶段?各阶段的税收职能理论有什么特点?三个阶段: 单纯财政职能时期威廉配第的税收原则理论提出公平、确定、简便、节省四项征收标准攸士第的税收原则理论提出包括自愿缴纳、不应危害人民生活和生产发展、公 平合理、明确依据、减少费用、给纳税人便利等六个方面原则。亚当斯密的税收原则理论系统阐述平等、确实、便利、最少费用四大原则。平等一一取消免税特权、税收中立、利益说、比例税确实一一不确实的税收的危害更甚于不公平的税收便利征税时间、方法、形式应以纳税人方便为依 据节约 “使人民所付出的尽可能等于国家所收入的” 重视社会政策职能时期西斯蒙第的税收原则理论补充了四项原则:税收不可侵及资本、不可以总产品为课税依据、不可侵及纳税人的最低生活费用、不可驱使财富外流。 约翰穆勒的税收原则理论提出著名的牺牲说,包含了调节财富分配的要求,具有 了社会政策的意义瓦格纳的税收原则理论不承认收入和财富的自然分配状态是合理的,认为国家 应加以干涉。提出四项九端原则:u财政政策原则:充分原则与弹性原则v国民经济原则:慎选税种与慎选税源w社会公平原则:普遍原则与平等原则x税务行政原则:确实、便利与节约 重视经济调控职能时期马什格雷的税收原则理论公平、效率、政策、稳定、明确、省费纽马克的税收原则 u 国库收入原则 v 社会政策原则 w 经济政策原则 x 税收技术原则2. 现代税收有哪些职能?其内涵是什么?一、财政收入职能税收具有通过分配活动,集中一部分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满足国家实现其职能需要的功能。 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必须获得财力保障 税收是国家参与社会产品分配, 取得财政收入的最好形式。(税收具有其他财政收入所无可比拟的优越性)(税收依据、三大特征)任何税种都具有收入功能,但不同税种收入功能不同二、社会政策职能税收具有通过其分配活动, 调节社会财富分配,使之趋于 公平、合理的功能。 市场机制建立的分配模式不以公平为目标,按劳分配与按资分配的结果造成贫富差距 为实现社会成员同等的生存权利和发展权利必须进行收入再分配 税收是国家调节收入分配的最有效的方法 不同税种调节社会财富的能力不同,以所得税、财产税的调节能力为强三、经济调控职能税收具有通过其分配活动, 调节经济运行,保持高水平的 资源利用,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功能。 市场机制不能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 税收是国家调节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 市场机制难以保持经济稳定 税收是国家调节总供给和总需求、保持经济稳定的有效政策工具:自动稳定、相机抉择 不同税种对经济的调控能力不同3. 什么是税收的“内在稳定功能”?税收的“内在稳定器”功能示意图如下政府支出与税收OCAB国民收入运用税收对经济的内在稳定功能,自动调节总需求。累进 所得税制可以在需求过热时,随着国民收入的增加而自动增加课税,以抑制过度的总需求;反之,亦然。从而,起到自动调 节社会总需求的作用。4. 政府怎样进行“相机抉择”?相机抉择税收政策对经济稳定的效应,首先需要政府能够对经济运行状况作出清晰而准确的判断,这就要求政府能够收集大 量的经济信息并对其进行分析, 从而得出准确的判断。一旦政府不能获得足够的准确信息而作出了错误的判断,那么政府所采取 的政策对经济运行的影响就将是灾难性的; 其次,即使政府能够 作出正确的判断,那么在政府决定实施相机抉择税收政策时, 也 可能会因为这样或那样的 政治阻力而影响税收政策在适当的时机得以执行,尤其是增税政策往往会面临更多的阻力;第三,政府在调整税收政策时,必须使社会公众认识到这一政策是稳定的,否则如果社会公众认识到某种增税或减税政策仅仅是临时性的,那么他们很可能不会改变自己的经济行为,从而降低税收政策的预期效果。此外,相机抉择税收政策的有效性也面临着政策 时滞方面的限制。总体来看,相机抉择税收政策的政策时滞非常 长。如果政府本身的洞察力不够或者经济运行没有显现出强烈的 不稳定信号,那么认识时滞就会比较长一些, 相机抉择税收政策 中的一些重大调整,往往需要经过立法机构审议批准, 由此会产 生或长或短的决策时滞,而这些在税收自动稳定机制中是不存在 的。5. 税收会对就业产生什么影响?税收压缩私人消费,减少私人投资导致总需求下降,降低就业水平。政府将税收用于增加公共投资,开办新企业或行业, 则能增加就业机会6. 税收会对资源配置产生什么影响?市场机制对资源的配置不一定符合效率原则,实现最优配置,可以通过不同行业、部门、地区之间税负的差别加以调整流转税:增值税是中性税收,对资源配置不产生影响,营业税、消费税有效所得税:对资源配置不产生直接影响,但对经济有自动稳定功能。尤以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障税的自动稳定功能为强。财产税:影响财产的积累,可能刺激消费7. 税收怎样影响财富分配?市场经济条件下,财富分配不公是一个十分普遍、严重的社会问题,运用税收手段调节社会财富分配,是西方国家实现“收入均等化”目标的重要方面首推所得税和财产税等直接税。税负有累进性质消费税等间接税因采用比例税率或定额税率则有累退性质,反而加剧财富不平均,通常要采用差别税率来缓和。补充:个人所得税是 通过从收入来源方面,通过减少个人的实际 可支配收入来实现社会公平的。 个人所得税可以从税基、 税率和 征税方式三个方面对收入分配产生影响, 影响的大小取决于具体 的制度安排。个人所得税的税基,是从个人总收入中减去扣除项目后的应税所得。各国在计算应税所得时,有标准扣除法和分项扣除法两 种扣除方法。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有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两种形式。 率的 累进程度越大,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再分配功能就越强。个人所得税的征税方式,有综合征收和分类征收两种。综合 所得税制将个人的各种收入汇总,统一按综合税率计算征收, 可以较好地对不同社会成员的综合收入进行调节,但它无法对不同所得在税收上进行区别对待商品税是从个人可支配收入的使用方面,通过降低收入的实际购买力来实现社会公平的。 商品税有一般商品税和选择性商品 税两种不同的类型,它们对收入分配产生的影响也是不同的。一般商品税对所有或大部分商品实行普遍征收,它在个人收入再分配方面通常被认为具有累退性。选择性商品税对收入分配的影响, 具体取决于选择对哪些商 品征税以及选择什么税率形式来征税。如果选择生活非必需品和 奢侈品征税并课以相对较高的税率, 那么选择性商品税对收入分 配就会产生积极的效果, 这是因为随着个人收入的增加,个人收入中用于购买生活必需品的比重必然下降,而用于购买生活非必需品和奢侈品的收入所占的比重增加。对生活非必需品和奢侈品征收选择性商品税,将使得税收占个人收入的比重随个人收入增 加而递增,从而缩小高、低收入者之间的收入差异。然而如果选 择生活必需品来征收选择性商品税,那么对收入分配将比一般商 品税产生更为强烈的负面效应。 如果一般商品税也采用差别比例 税率来征收,那么在调整收入分配差距方面将产生与选择性商品 税同样或类似的效果。第四部分1. 分别评价亚当斯密、瓦格纳和马斯格雷夫的税收原则?亚当斯密: 纳税人的立场出发将税收原则提到理论高度 它适应了资本主 义自由竞争发展的需要,从而成为当时各国税收制度的典范, 为 税收实践的发展作出了极为重要的贡献, 这也奠定了其税收原则 理论在税收学说史中的地位。 从总体上看,斯密的税收原则仅仅是一套单纯的财政准则,而不是完整的税收原则体系,因为其中没有涉及税收与国民经济之 间的关系。斯密的税收原则,反映了资本主义上升时期经济自由 发展和作为“守夜人”的政府不干预或尽可能少干预经济的客观 要求,这就决定了斯密的税收原则只能是消极的理财原则,不需要有政府作用于经济运行的国民经济原则。瓦格纳的税收原则 是集前人税收原则理论之大成。 从总体上看,瓦格纳的税收原 则是一套多中心的原则体系,更全面,也更为具体,对各国税收 制度的设计以及税收政策的制定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瓦格纳以社会政策和财政政策为中心的税收原则体系,反映了资本主义从自由竞争向垄断过渡时期社会矛盾激化的基本状况。突出强调社会正义原则以及税收在矫正分配不公中的作用,是具有相当积极意义的。由于资本主义从自由竞争进入垄断时期后, 政府的职能不再仅仅是管理社会安定和国防,还要执行社会政 策,因而政府必须有充裕的收入,税收要充分满足政府财政支出 的需要,于是瓦格纳提出了税收的财政收入原则。 此外,瓦格纳明确将国民经济作为税收的一个原则,从而说明了税源和税种的选择都要以保护税本为前提,这在当时的社会经济条件下也是具有重要意义的。马斯格雷夫提出的税收原则较好地反映了现代西方社会经济的实际状 况。20世纪3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的社会经济条件发生相当大的 变化,经济大危机清楚地表明市场的自发调节已不能维持经济的 顺利运转,因而政府的作用和财政的职能均有了很大程度的扩 展,税收也成为实现政府干预宏观经济运行的一个重要工具。与之相适应,马斯格雷夫的税收原则不仅体现了 取得财政收入和矫 正财富分配的要求,而且体现了调节经济运行的要求。2. 税收的财政原则具体包括哪些内容?一、充裕原则收入应能满足经常性的支出需要(量出制入,并非多多益 善)。在税制设计上应注意税源充沛、税基宽广、慎用优惠二、弹性原则收入应能随着国民经济的增长而增长,满足支出规模扩大的需要税收收入弹性:取决于经济效益的高低税率弹性:取决于税率是否适度3. 拉弗曲线包含了哪些政策内涵?拉弗曲线在论证税率、经济增长及政府税收收入之间的关系方面并不是很全面,而且也很难说是非常严谨的, 但它得出的一 些结论还是有着重要意义的:(1)高税率不一定能够取得高收入, 高收入也不必然要求高税率, 两者之间没有必然的相关性。 一般 来说,高税率会挫伤经济活动主体的积极性,从而削弱生产者和经营者的活力,直接导致经济的停滞或倒退。图中部分(即阴影 部分),往往被称为课税禁区。(2)取得同样多的税收,可以采 取高低两种不同的税率。 在图中,要取得数量的税收收入,既可 以采用高税率,也可以采用低税率。适度的低税率在短期内可能 会减少政府的税收收入,但从长远看却可以刺激生产,扩大税基, 形成良性循环,并最终有利于政府税收收入的增长。(3)税率、税收收入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着一种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关 系。税率必须适当,过高的税率会损害经济的正常运行。从理论 上说,应当存在一种兼顾税收收入与经济增长的最优税率,三者的最优组合点在图中体现为 A点,此时税率为。这就为合理地确 定宏观税收负担水平提供了一定的理论依据。拉弗曲线示意图4. 应如何理解税收中性与税收经济效率原则之间的关系?传统的税收中性原则是基于税收会带来超额负担这一论断 而提出来的,它要求税收除了使人民缴纳税款以外, 最好不要再 承担其它额外负担或经济损失。也就是说,在帀场能够有效发挥 作用的领域里,税收应尽可能地保持中性, 不干扰市场的正常调 节,让市场充分发挥其作用。随着经济活动的日趋复杂化和理论 研究的不断深入,税收中性原则的含义又在传统理论的基础上又 有了一定程度的引申,已不仅仅是指尽量避免经济活动主体因纳 税而遭受额外负担,而且已经扩展到使税收对各种经济活动所发 生的不良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在某些场合下,政府征税能够 有利于促进社会福利、带来效率的提高,这一意义上的税收经济 效率就不是保持传统意义上的税收“中性”所能达到的了。作为一个原则,税收中性的积极意义还是应当给予肯定的,但在具体运用时,不可将它绝对化。税收中性不完全等于税收的经济效率。从内涵上看税收中性原则仅是税收经济效率原则的一个方面,两者之间存在着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税收中性和税收非中性是实现税收经济效率的并行不悖的两种途径。5. 试比较受益原则和支付能力原则作为税收公平衡量标准各自的优劣。受益原则从理论上看具有 较强的解释力,但它在实践中却有 很大的局限性。受益原则的有效实现,要求每个纳税人缴纳的税 收与其对公共产品和服务的需求一致,但是在很多情况下,政府财政支出所带来的实际利益 由谁获得、获得多少,在当前技术条 件下,还难以准确进行测度。这无疑使得按照受益原则来分配税 收负担,很难大规模地付诸实施。也就是说,受益原则在现实中 的应用,受到公共产品和服务所固有的共同消费性的限制。此外,受益原则也无法解释政府的转移性支出。这些都决定了税收负担 按受益原则进行分配,在总体上是行不通的, 这也意味着按受益 原则征税,只能解决税收公平的部分问题, 而不能解决所有问题。 虽然受益原则不具有普遍意义, 但这并不排除其在特定场合的运 用。在支付能力原则下,税收负担分配公平与否的标准完全不同 于受益原则。在解决税收负担的公平分配 时,支付能力原则没有 与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提供有机地联系起来,而仅仅只是从税收自 身来孤立地考虑问题。由于没有与政府财政支出有机地联系起来,所以支付能力原则在理论上看是不能令人满意的。尽管如此,但支付能力原则却较好地解决了不同纳税人之间的税收再分配 问题,从实践的角度看,支付能力原则具有相当的可行性,而且 也较受益原则更具可操作性,目前已在世界各国广泛使用。6. 你认为税收实践中应怎样贯彻公平原理? 机会公平与结果公平v机会公平即机会均等,注重的是分配的前提:每一个社 会成员都能享有同等的权力和机会参与市场竞争,并取得收入。v结果公平注重的是分配的结果:人们在不同的机会或同等的机会中,取得的可用于支出的收入大致平等。 受益说与支付能力说利益说源于18世纪盛行的受益性税收理论,要求税收负担 按照纳税人从税收的使用中所得到的利益大小来分摊。支付能力说要求税收负担按照纳税人负担(纳税)能力的大 小来分摊。受益原则主要体现了国家的服务性职能, 着重解决国家与纳 税人整体税收负担分配的公平问题; 支付能力原则主要解决各不 同纳税人之间税收负担分配的公平问题。现实税制应是一般支付 能力税和特殊受益税的立体结合。 横向公平与纵向公平v横向公平又称水平公平,其基本涵义是同等状况同等对待。 同等状况在受益说中指的是受益状况, 在支付能力说中指的是支付能力 状况。横向公平就是对受益相同或支付能力相同的人课征相同的 税收。横向公平要求废除免税特权、遵循国民待遇原则、慎用减 免税v 纵向公平又称垂直公平,其涵义是不同状况不同对待。 在实践中主 要指支付能力不同的人应当缴纳不同的税收。纵向公平是横向公平在逻辑上的必然要求,同横向公平一样具有充分的理论依据。 既然对同等状况应当同等对待, 那么对不同等状况当然就应当不 同等对待。因此税收负担的分配还应做到纵向公平。 管理公平严格执行税法,有效打击违法行为7. 结合我国实践,谈谈应怎样处理税收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税收公平与效率的内在联系v效率是公平的前提,没有效率的公平会使税收失去参与分 配的物质基础v公平是效率的必要条件,不公平的税收不会是高效率的税收税收公平与效率的矛盾v强调公平尤其是结果公平会损害效率v追求效率会牺牲公平我国正处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起步阶段,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是我国的根本任务。因此,只有效率优先,低消耗、高 产出,保障经济持续稳定增长,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高水平的 公平。只有经济效率提高了,可供分配的财富增加了,全体社会 成员收入水平的提高才有物质基础, 国家才有可能通过国民收入 的再分配,调节各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 使贫困地区的人民早 日摆脱贫穷,并通过福利、救济等办法来保障低收入者的生活。 坚持效率优先,并不是说公平不重要,更不能以牺牲公平为代价 来换取效率的提高。事实上,公平和效率都是社会主义持续、稳 定和协调发展的基本保证, 没有效率就没有高水平的公平, 而社 会的不公平也制约和阻碍着效率的提高。第一,收入差距过大, 两极分化,会导致占比重相当大的低收入者有效购买力低,有效需求不足,使生产力发展受到制约:第二,实现高效率的一个重 要条件是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如果低收入者通过主观努力和勤 奋劳动不能改善自己的处境, 便会损害效率,甚至会造成社会的 不稳定和动荡。现在,我们一方面应坚持不懈地发挥税收促进经济发展和 效率提高的作用,坚持公平税负,鼓励竞争;另一方面,要强化 税收在实现社会收入公平分配方面的功能,调整税制结构。8. 简述实行复合税制的必然性。世界各国普遍推行的是复合税制,主要是基于复合税制具有 以下几方面的相对优越性:(1)复合税制可以确保政府取得充足 的税收收入。复合税制下开征的税种多,课税面宽,覆盖面广, 不论是社会再生产的哪一个环节或者是国民收入分配中的哪一 个层次,凡是在社会公共事务范围内存在的物件或发生的事实, 均可成为课税对象,因此复合税制能够确保政府及时地取得充足 的财政收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与此同时,复合税制也使得政 府的税收收入具有一定的弹性,可以适应社会经济形势的变化。(2)复合税制能保证税收负担公平分配。在复合税制下,课税对象与纳税人分布广泛,可以使得税收负担分配到社会经济生活 的各个领域中去,确保不出现税负畸重畸轻的现象, 有利于社会 经济的均衡发展。而且复合税制中的各个税种还存在相互配合、 相互补充的关系,在主要按照支付能力原则分配税收负担的同 时,还辅之以按照受益原则来分配税负,可以确保税收负担的分 配基本做到公平合理,这有利于保持社会稳定。(3)复合税制可以使税收在多方面对社会经济运行进行调节。复合税制中既包括所得税和商品税,也包括财产税和其它税种, 这使得复合税制能 兼容各个税种对社会经济不同的调控作用,对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进行调节,从而有利于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地发展。9. 简述各种税制结构在理论上的优缺点 单一税制结构不能满足当代国家对税收的要求 财产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由于其自身的局限性无法被现代社会所接受,财产税只能充当辅助性税种 营业税为主体税种的税制结构在效率方面带有根本性的缺陷,公平方面也欠佳,在实现财政收入目标上则具有突出的优点, 适合于财政型治税模式的税制结构 增值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在公平和聚财方面不亚于营业税 为主体的税制结构,在效率方面可以从根本上克服营业税为主体 的税制结构的弊端,是一种比较好的税制结构,适合于效率优先 的治税模式 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的聚财功能也不错,能足额稳定地达到财政收入目标,但实现公平和效率目标上则存在矛盾,选择多档次、高边际税率的累进税率,有显著的公平性,但可能损 害效率。反之选择比例税率或边际税率低、档次少的累进税率则 公平程度降低,经济效率提高,因此往往需要在公平与效率间寻 求平衡。 双主体的税制结构是当前的趋势10. 发达国家税制结构的变化呈现出什么规律性?从直接税和间接税的相对关系来看、经济发达国家的税制结构经历了从以原始的直接税为主的税制结构发展到以间接税为主的税制结构,再发展到以现代直接税为主的税制结构的演变过 程。在直接税内部,不同税种间相对关系的变化,首先体现为公 司所得税的相对地位在不断下降, 而个人所得税的相对地位却在 持续上升。在直接税内部,不同税种间相对关系的变化,还体现在社会保障税的规模迅速扩大上。 在间接税内部, 不同税种间的相互关系,也发生了一些改变。最初,关税是最主要的税种,关 税收入是各国的主要收入来源。 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国内消费税 成为间接税中的主体税种。20世纪50年代以后,随着增值税的 兴起,多数发达国家先后引入了增值税。由于增值税能够消除全值流转税所不可避免地重复征税等弊端,所以增值税在许多国家也取代全值流转税成为最重要的间接税。11. 为什么发达国家主要采用以所得税为主体税种的税制结构,而发展中国家却主要采用以商品税为主体税种的税制结 构?不同的国家之所以形成不同的税制结构, 主要是因为不同的 税系和税种有着不同的特点, 适应于不同的社会、 经济和财政情 况的要求所形成的。影响一个国家税制结构的因素, 主要有以下 几个方面:(1)经济发展水平。经济发展水平决定了一个国家国民经 济的生产结构和分配结构,直接制约着税收收入的绝对规模和相 对规模,制约着税种的选择和组合、税目的确定和税率的设置, 并最终对一个国家税制结构的选择起决定性的作用。发达国家经济发展水平高,人均国民收入 处于较高的水平上,从而使个人所 得税的征收具有丰富的税源和广泛的税基。较高的经济发展水平 也必然伴随着 较高的经济货币化、城市化和公司化程度。在货币 化程度高的经济中,个人所得主要表现为货币所得, 有利于所得 税的准确计算及提高个人所得税的公平性 。人口集中于城市且大 部分人在公司企业工作,有利于采用源泉扣缴的方法来征收所得 税,也便于对个人收入水平进行 核查。这些都为大规模地征收所 得税创造了便利的条件。而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水平低 下,人均 国民收入也不高,使得个人所得税的 税源较为有限。此外,生产 力水平低下导致经济的商品化、 货币化和社会化程度也很低, 存 在大量自给自足、分散经营的实物经济,所得不完全表现为货币 所得,因而个人所得税的 偷逃现象相当严重,而且所得税也很 难 做到普遍征收和量能负担,再加上所得税是对所得额的课税,收 入要扣除成本后才能对之征税, 这些使得发展中国家 如若依靠所 得税将无法取得足够的财政收入 。正因为如此,所以发展中国家 一般选择税基广、可以较好地保证政府财政收入稳定性的商品税 作为主体税种。(2)政府政策目标的选择。公平与效率之间存在着既对立 又统一的关系,政府在进行税制结构设计时, 往往不得不在这两 个目标之间进行权衡,并做出选择。 对于发达国家而言,发展经 济的任务已经完成,但贫富悬殊、分配不公等问题显得十分突出。 为了缓和社会矛盾、保持社会稳定,发达国家在效率与公平之间 更加关注公平问题,纷纷推行以收入公平分配为目标的社会政 策,通过采用累进税率的个人所得税和广泛征收的社会保障税来 实现收入再分配,以达到缩小贫富差距的效果。此外,由于稳定 对公平的实现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 再加上累进的个人所得税制 度能够发挥“自动稳定器”的作用,所以发达国家普遍实行以所 得税或社会保障税为主的税收制度。 与发达国家不同的是,发展 中国家面临着迅速发展本国经济的任 务,因而其税收政策在效率 和公平之间往往更 侧重于促进经济增长的效率目标 ,以商品税为 主体税种的税制结构可以 避免征收所得税对储蓄和投资造成的 负面效应,有利于实现经济效率目标,这也是发展中国家采用商 品税为主体税种的税制结构的重要原因之一。(3)税收征管水平。相比较而言,商品税对 税收征管的水 平要求比所得税低许多。发达国家普遍建立了完善的 税收征管体 制,具有现代化的 税收征管手段,先进的电子征管系统已广泛应 用于纳税申报、年终所得税的汇算清缴、税务审计、税务法规和 资料的存贮检索以及税收咨询服务等工作, 税收征管中有健全的 监督制约机制,而且税务人员素质较高,这些与所得税的有效征 管完全吻合。由于有健全的 税收征管体制作保障,发达国家的所 得税大体上做到了应收尽收, 偷逃税款的现象较少。而发展中国 家的税收管理水平较低,税收征管手段和技术较为落后,加上经 济货币化、城市化和公司化程度低,收入难以控制的农业就业人 口和城市非正式就业人口所占比重较大 ,客观上也使得所得税的 有效征管面临较大的困难,从而导致发展中国家所得税 偷逃现象 十分严重,因而建立以所得税为主体税种的税制结构的可能性极 小。商品税一般采用 从价定率或从量定额征收,比采用累进税率 征收的个人所得税要简单得多, 对征管水平的要求 要低许多,所 以发展中国家更多地选择商品税作为取得财政收入的主要渠道。(4) 历史文化因素的影响。历史文化因素在主体税种的形 成过程中也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这主要是因为具有历史连续性的 文化观念、思维习惯往往左右着人们的纳税意识。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法制观念淡薄,纳税意识不强,税制结构只能停留在以间接 税为主体税种的水平上;而发达国家良好的纳税意识, 为税制结 构从以间接税为主体税种平稳过渡到以直接税为主体税种提供 了坚实的社会文化基础。第五部分1. 简述税收负担的含义及衡量宏观税负的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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