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轨道交通号线西延线一期工程车站公共区装修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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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岳铁南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招标文件岳铁南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HNGD-2017-012招标人 (盖章):岳阳市洞庭新城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盖章):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监督机构(盖章):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日 期:二一七年五月目 录卷首 招标公告1第一章 投标须知5投标须知前附表51 总则82 招标文件83 投标文件的编制104 投标文件的递交135 资格后审146 开标与评标157 推荐中标候选人与定标168 合同的授予169 其他1710 关键岗位人员配置要求19第二章 合同部分21第三章 技术说明及要求31第四章 投标文件组成及格式321投标文件组成及内容322 投标文件格式33第五章 基础资料45第六章 评标办法471 总则472 评标委员会473 评标程序与评分标准47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章岳铁南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岳阳市洞庭新城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岳铁南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设计单位参加投标。一、 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岳铁南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2、建设单位:岳阳市洞庭新城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3、建设地址:岳阳市洞庭新城片区;4、项目立项批准文号:岳发改审2016179号文件;5、资金来源:公司自筹,政府回购;6、项目概况:岳铁南路位于洞庭新城恒大南湖半岛区域块,长1258m*宽15m,项目总投资约1500万元;7、标段划分:项目分为一个标段招标;8、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地质勘探、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文件编制及相关后续设计服务工作。9、设计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日(日历日),中标后,根据方案设计 自中标之日起15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自初步设计通过之日起1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及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 各阶段设计进度应满足业主建设进度要求,具体实施中再根据业主批准计划落实。总的进度要求以满足业主要求为原则,业主有权根据相关情况需求调整进度要求。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公司。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乙级和工程勘察类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3、拟任该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或桥梁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注册岩土工程师),工程勘察负责人应具有岩土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4、拟任项目电气、排水、桥梁、园林景观及造价专业人员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人员要求为项目设计负责人1人、市政道路专业负责人1人、排水专业负责人1人、城市园林绿化负责人1人、勘察专业负责人1人、其他专业人员1人,其他专业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与专业负责人可兼任)。7、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和其它设计人员必须是投标人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资质挂靠。8、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处于被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投标期限内。三、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建市200863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评标、定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内在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工程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安排,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答疑由各投标人网上不署名自由提问,招标代理机构在质疑截止后统一收集,形成答疑纪要登录系统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自动发布到门户网站,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时间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五、投标保证金5.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贰万元整5.2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6日中午12:00时,以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支付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5.3 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银行账户转账等非现金形式递交.开户名称: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投标人在网上可自行选择保证金专户银行账户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1)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投标单位登入”(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诚信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投标人必须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才能完成登入及后续操作) (2)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户转出),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5.4、CA数字证书办理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4室(岳阳市五里牌政府政务服务中心4楼)电话:0730-8181828六、设计补偿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设计补偿,对未中标人不做解释说明。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 6月7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五里牌政务服务中心);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5、项目负责人须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八、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九、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 0730-8216835。十、其它 投标人对本公告有异议可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提出。十一、联系方式招 标 人:岳阳市洞庭新城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岳阳楼区云梦南路南津港堤防处一号联 系 人: 李超 电 话:15842815082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岳阳市建湘路古井社区综合楼三楼联 系 人: 彭冲 电 话:13973066490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1.1工程名称 岳铁南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21.1.1招标项目名称 岳铁南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31.1.2工程概况岳铁南路位于洞庭新城恒大南湖半岛区域块,长1258m*宽15m,项目总投资约1500万元。41.1.3招标人岳阳市洞庭新城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51.1.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61.1.6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71.1.7进度要求自中标之日起3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及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各阶段设计进度应满足业主建设进度要求,具体实施中再根据业主批准计划落实。总的进度要求以满足业主要求为原则,业主有权根据相关情况需求调整进度要求。81.2.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91.2.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01.3.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政府回购。111.5.1现场考察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122.2.1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提问方式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投标人的提问方式:在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书面提问132.2.2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和发布方式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澄清文件发布方式:在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书面发布不需确认,投标单位自行下载。143.2.1投标文件份数商务标书一式陆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5份;技术标书一式陆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5份(技术文件副本采用暗标); 同时须提供包含投标人制作的所有投标文件电子文件二份(光盘和U盘各一份),单独装入信封后与投标文件一起在开标现场一并提交(包括商务文件(含正、副本)、技术文件正本、技术文件副本(暗标)、电子文档,共计四个密封包)。15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120日历天(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始)。163.4投标保证金5.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贰万元整5.2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6日中午12:00时,以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支付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5.3 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银行账户转账等非现金形式递交.开户名称: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投标人在网上可自行选择保证金专户银行账户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1)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投标单位登入”(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诚信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投标人必须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才能完成登入及后续操作) (2)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户转出),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5.4、CA数字证书办理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4室(岳阳市五里牌政府政务服务中心4楼)电话:0730-8181828173.5投标报价方式1.投标人投标报价以岳阳市财政评审办审定的项目最终的施工图预算金额为基数,按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的通知(计价格200210 号)文件规定标准下浮 %计取(至少下浮20%以上)。该报价包括了招标范围内的所有费用(包含相关评审费等)。 2.投标人的勘察费投标报价应承诺以经业主同意的勘察方案,按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的通知(计价格200210 号)文件规定标准下浮 %计取(至少下浮20%以上)。 3.投标报价部分未作出承诺的视为不合格投标人。184.3.1投标截止时间地点时 间:2017年 6 月 7 日9:00时止(北京时间)地 点: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195.1资格后审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5.1的要求提交资格后审资料原件、资格后审资料复印件两份(一份与资格后审资料原件一起包装提交;一份在开标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206.1.1开标时间地点时 间:2017年 6 月 7 日9:00时(北京时间)地 点: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216.3.1评标方式采用建市200863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2210关键岗位人员要求详见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要求23注意事项1、在招标期间请各投标人关注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以便及时获得项目相关信息,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2、招标文件所设置的内容、条款未尽事宜,以国家、省、市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招投标有关规定为准。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异议,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十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视为认可。4、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将对中标候选人在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进行3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注: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 总则1.1项目说明1.1.1工程名称、招标项目名称分别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2项说明。1.1.2工程概况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说明。1.1.3本工程招标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项说明。1.1.4招标的方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项说明。1.1.5本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综合评估法评审,选定中标人。1.1.6本次招标的范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6项说明。1.1.7本次招标的进度要求完成时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说明。1.2投标人资格条件1.2.1投标人应具备资格条件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说明,投标人所持资质证书合法、有效;1.2.2本工程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1.3资金来源1.3.1本项目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项说明,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项下的合理支付。1.4投标费用1.4.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5现场考察1.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1.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1.5.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以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2 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1除本款下述各章节的内容,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各章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合同条件 第三章 技术说明及要求 第四章 投标文件组成及格式 第五章 基础资料 第六章 评标办法2.1.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检查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格式编制投标文件。2.1.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不署名方式在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的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提出,逾时不予受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2.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2.2.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北京时间)17:00前以不署名方式在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的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提出,逾时不予受理。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的澄清,澄清的内容招标人都将于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在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2.2.2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天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招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在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该澄清和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2.2.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在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文件为准。 2.2.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3 投标文件的编制3.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3.1.1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对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使用简体中文。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解释这些文件,应以简体中文为准。3.1.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2投标文件的组成、格式及签署3.2.1投标文件由商务标、技术标组成。商务标一式陆份,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单独密封;技术标正本(封面和扉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投标人勘察设计文件专用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及具有相应设计资格的注册执业人员等(应在扉页)签字,单独密封,并在密封件上注明“技术标正本文件”字样。其余技术标副本(暗标)不作任何标记,供评标使用。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的装订采用软皮胶装,商务文件封面的颜色不作统一要求,技术文件封面的颜色统一用白色。投标文件商务标书、技术标书格式及内容按招标文件第四章要求。3.2.2商务标书组成:(1)封面(2)目录(3)投标函(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5)投标承诺书(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7)投标人总体情况(8)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如有)(9)关键岗位人员情况汇总表(10)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简历表(11)2012年以来项目业绩汇总表(12)其他3.2.3技术标书编制要求:3.2.3.1 技术文件正本(一律按A3规格编排)技术标书必须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组成及格式”目录中规定内容的顺序装订,对每一部分的具体章节、小章节内容没有限定,由投标人自行编制。3.2.3.2技术文件副本(一律按A3规格编排)(1)技术文件副本内容和编排顺序必须与技术文件正本完全相同,副本文件为暗标,不得显示或隐示投标人名称,不得在技术标上画线打圈、涂改或出现其他任何人为造成可直接识别投标人身份的标记。不需任何人签字盖章。(2)技术文件副本制作要求:技术标书要求双面打印(封面、封底除外),内容统一采用四号仿宋_GB2312字体,标准字符间距,1.5倍行距;图表内文字采用五号仿宋_GB2312字体;不设页眉、页脚,不得编页码,前后不得留空白页,不得设置底纹等装饰性内容。 文字编辑软件采用Microsoft word,表格编辑软件采用Microsoft excel。CAD绘图软件采用AutoCAD 2004版本。绘制须遵守有关国家制图规范,有图框但无会签栏和标题栏。所有文字、图形电子文件,其文件必须采用中文命名。文字与图纸均采用激光或喷墨打印。全套技术标书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 采用胶装,封面、封底一律采用白色铜版纸,不得有任何标记,封面格式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装订整齐,不得存在倒装或反装现象。 技术文件副本不得有任何显示或隐示投标人名称的文字说明和标记。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判定其为无效标书,但技术文件副本出现其它不规范情形,按细微偏差作扣分处理。注:一个投标人只能报一个技术方案,不允许递交多个备选方案。3.2.3投标人将除资格证明材料外所有资料的电子文档(刻录成光盘和U盘各一份)单独装入信封后与投标文件一起在开标现场一并提交至招标人。3.3投标有效期3.3.1本项目的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15项的要求。3.3.2若由于特殊原因,招标人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可通过网上公告方式,要求投标人适当延长投标有效期,并同时相应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投标人对此应予书面确认。3.3.3投标人如不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则视为其主动放弃了本次投标,招标人将按照本须知第3.4条的相关规定,向投标人及时返还投标担保。3.3.4投标人如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则应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原相关条款的约定仍然适用。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3.4.2缴纳时间:2017年 6月 6 日中午12时前(含)(北京时间),以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支付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3.4.3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银行账户转账等非现金形式递交。账户名: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投标人在网上可自行选择保证金专户银行账户(工商银行或交通银行)。账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3.4.3.1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投标单位登入”(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诚信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投标人必须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才能完成登入及后续操作) 3.4.3.2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户转出),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3.4.4CA数字证书办理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4室(岳阳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4楼)电话:0730-8181828。 3.5投标报价3.5.1投标报价应是按照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完成合同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3.5.2投标报价按优惠率报价。投标人应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建设部联合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中规定,在充分考虑了工作内容及范围、市场竞争、设计及管理难易程度、设计方案重复修改、设计工期、工程造价、方案审查、评估咨询、协调管理、企业自身能力、物价及政策性变动等因素的前提下确定本项目优惠率(承诺按下浮 %计费,至少下浮20%以上)。3.5.3投标人应先到项目所在地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地质地貌、气候与水文条件、交通状况、电力、上下、下水、热力和天然气等市政基础设施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其提交设计方案的可实现性和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中标人忽视或误解项目基本情况,而使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蒙受的损失,将由中标人按一定比例对招标人进行赔偿。3.5.4中标的优惠率在合同履行中不予调整。3.5.5本项目设计费取费按计价格200210号文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并按照优惠率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3.5.6设计补偿:中标人及其余投标人均不予补偿。4 投标文件的递交4.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投标文件按商务文件(含正、副本)、技术文件正本、技术文件副本(暗标)、电子文档应分开密封包装,共计四个密封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暗标除外)。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商务文件”或“技术文件正本”或“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复印件)”或“电子档”等字样,封套上应注明如下内容: (a)投标人名称: (盖公章) (b)投标项目名称: (c)(商务标书/技术标书/投标函/电子文件) (d) “在投标截止期之前不得开封 暗标部分(投标技术文件副本)密封袋上不能有任何标记。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记,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如为暗标,则直接拒收。由此造成任何问题的由投标人负责。4.2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要求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人指定的地点。4.3投标截止4.3.1投标截止期以后送达的任何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收。4.3.2招标人可以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内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4.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4.4.1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与撤回,该补充、修改与撤回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签章(暗标除外),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人。4.4.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仍然应按照本须知4.1条的规定密封、递交,并在封皮上分别加注“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4.4.3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要求更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若撤回投标文件,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以退还。5 资格后审5.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递交资格后审资料原件,用文件袋集中包装,内附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清单,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原件名称及数量。同时,投标人还需递交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的彩色影印件二份(一份与资格后审资料原件一起包装提交;一份在开标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资料:(1)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独立法人企业单位提供),若为事业单位,则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 投标人资质证书(或带有二维验证码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3) 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4)投标人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如有);(5)投标人的以往业绩证明资料(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合同);(6)拟任设计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和以往业绩证明资料;(7)拟任勘察、设计负责人及其它专业设计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 (8)项目设计负责人1人、市政道路专业负责人1人、排水专业负责人1人、城市园林绿化负责人1人、勘察专业负责人1人、其他专业人员1人,其他专业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与专业负责人可兼任)。如果证照因年检、年审等原因,不能带至开标现场的,应在开标时间前出示年检或年审等办理部门的正式证明(原件),并加盖出示证明单位的公章。5.2 资格后审时,投标人有下述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将视为资格后审不合格,不合格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轮评审。5.2.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资格后审资料原件的;5.2.2所提供资料及原件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资格条件的。6 开标与评标6.1开标6.1.1招标人将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19项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对所有按时递交并已签收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6.1.3开标程序(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首先由监督人员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先行宣布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4)核验各投标人代表的合法身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投标承诺书原件);(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督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开标结束。6.2过程保密6.2.1开标以后,直到公布授予合同为止,凡有关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标工作,都在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有关的信息和资料,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人员泄漏。6.2.2投标人在上述工作过程中对招标人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取消其投标资格。6.3评标6.3.1评标办法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20项规定,评标委员会将从技术、商务2个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6.3.2本项目的评标办法详见第六章评标办法。6.3.3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和评标过程中,因资格条件审查资料不全,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作出废标或不合格投标人处理的,应当听取投标人的说明,因其它原因对投标人作出废标或不合格投标人处理的,可听取投标人的说明;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澄清的,评标委员会应就具体事实与投标人进行澄清。投标人的说明和澄清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6.3.4评标委员会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6.3.5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有投标人全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并将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6.3.6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价格及实质内容。6.3.7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7 推荐中标候选人与定标7.1评标委员会应当在开标后十日内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推荐不超过三个中标候选人。7.2招标人收到评标报告后,在指定的媒介上对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招标人应当在公示期满之日起十日内确定中标人。评标和定标应当在开标后三十日内完成,不能按期完成的,招标人应当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期限。投标人拒绝延长的,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7.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8 合同的授予8.1合同授予的条件本招标工程的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7.3款所确定的中标人。8.2中标通知书8.2.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向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备案后发出中标通知书。8.2.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中标人在收到通知书后24小时内,应予以书面确认。8.3合同签署8.3.1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立即开始着手组织拟投入的人员学习相关文件,做好准备。8.3.2中标人应按照业主要求的时间和方式,与招标人准时签署合同协议书。8.3.3如果中标人因自身原因不能按规定与招标人签署合同协议书,该中标人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合同将授予下一位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8.4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其它8.4.1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全额承担,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及评审费用由中标人全额承担,收费标准按湘发改价服【2016】711号文收取。 8.4.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为: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计取,具体以招标代理委托协议为准。在项目完成中标通知书备案及汇编资料归档后,由招标人通知中标单位向招标代理缴纳。9 其他9.1 版权9.1.1中标人对于由其所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招标人拥有相应的使用权。9.1.2招标人为本项目的实施,有权使用、复制、印刷、展览及出版此类文件,在此情况下不需取得中标人的许可。中标人不得以知识产权为由,向招标人索取报酬或提出索赔。9.1.3中标人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工程和服务的资料,但应得到招标人的书面许可。9.2招标人有权在投标有效期内的任何时候,对投标人提交的文件、资料等进行审查复核,若发现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行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有所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事实不符的行为,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同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9.3异议的提出及处理(格式详见附件一)(一)提出异议期限:(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应按上述规定提出异议,未按规定在相应阶段提出异议而在其他阶段提出异议的,视为异议无效,不予受理。(二)提交异议书的要求异议人异议时,应当提交异议书。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3)相关请求及主张;(4)支持异议请求及主张的真实有效证据、证明材料,并应说明证据、证明材料的来源渠道。(5)异议处理要求提供的其他补充材料。异议必须实名制。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本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利害关系人的,还应当提供与招标项目或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异议人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同时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三)异议的受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异议人不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异议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2)异议事项不客观、具体或真实,且未提供有效的证据和证明材料的。(3)异议事项是以主观臆断或推论或猜测的内容作为证据或依据的。(4)异议书未署具异议人真实姓名、签名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异议的,异议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经补正后的异议书仍不符合受理规定的。(5)异议事项已超过规定的异议受理期限的。(6)对已经作出的回复和处理决定不服,但新提交的异议或主张没有提出新的证据或证明的;(7)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或举报程序的。(8)异议事项已在本办法规定的招标文件或开标或评标结果异议范围和时间内提出且招标人已予以回复,但异议人又在其它阶段异议范围和时间内再次提出的。(9)属于失实异议和恶意异议的。(10)通过非法手段或者渠道获取证据材料提出异议的。(四)异议的处理招标人秉持严肃和公正的原则,依法对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据是否成立进行审查、判断。被异议人应当予以配合和如实反映情况,并提供所需相关材料,不得推诿或阻碍招标人异议处理工作。异议人应当对异议内容真实性负责,如实反映和提供客观真实有效的相关证明证据,不得以主观猜测臆断作为证明证据,不得进行失实异议和恶意异议。(五)失实、恶意异议的处罚(1)失实异议是指异议人因对情况了解不明而作的不符合实际的异议,或者证据证明为主观臆断或主观推论或猜测的异议。(2)恶意异议是指异议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证明等相关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或者渠道获取的证据材料或者异议所附证据、证明的主要内容经查证与事实明显不符的异议。(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不得进行失实异议投诉或恶意异议投诉,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否则招标人有权驳回其异议投诉,向行政监管部门通报其相关信息,并进行责任追究,视其情节轻重由招标人处以没收部分或全部投标保证金、禁止参与我司项目投标(最多三年)、记不良行为等处罚。属于情节特别恶劣的,对招标人及投标单位等利害关系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招标人还将提请行政监管或纪检监察部门对其进行进一步的处罚。(4)若投标人对被异议人提出多项异议内容,不论经查证后有几项异议内容成立,但凡有一项或多项举证不实的均按第(3)点的规定予以处罚。9.4当中标单位的工作质量不能满足招标时的要求时,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9.5项目负责人经备案登记后不允许未征得招标人的同意擅自更换,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9.6招标文件所设置的内容、条款未尽事宜,均以国家、省、市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招投标有关规定为准。10 关键岗位人员配置要求10.1投标人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10.2要求,未满足要求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10.2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基本资格要求表岗位人数要求职称/执业资格要求备注设计负责人1人设计负责人应具有道路或桥梁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可兼任一个专业负责人勘察负责人1人勘察负责人应具有岩土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道路专业负责人1人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5人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排水、电气、景观、交通、造价注:1、关键岗位人员应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以往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或合同(关键页)等相关证明文件为准。附件一承诺书格式致:岳阳市洞庭新城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我公司作为 项目的投标人,在此郑重承诺:1、我司承诺证据和证明材料来源渠道合法合规,不是通过捏造事实或伪造或者是非法手段或渠道获取的;2、我司承诺异议事项的证据和证明材料真实有效,所列举的证据和证明的真实性由我公司负责。3、我司承诺已将全部异议内容和证据证明材料提供给招标人,若有补充证据、证明材料将于 月 日前予以补充提供,否则招标人有权对超过期限提交的异议内容和证明,不予受理。4、我司承诺按照规定和上述承诺提出异议,若有违反,自愿接受招标人对其处以没收部分或全部投标保证金、禁止参与招标人项目投标(最多三年)等处罚;属于情节特别恶劣的,对招标人或投标单位等利害关系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接受进一步的处罚。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第二章 合同部分 建设工程勘 察 设 计 合 同 发 包 人: 岳阳市洞庭新城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设 计 人: 合同编号: 合同金额: 2017年 月 日-22-发包人: 岳阳市洞庭新城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人: 经公开招标,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任务。为明确双方权益,确保勘察设计质量,经发包人、设计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1.2 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的内容2.1设计界定范围: 勘察、施工图设计(含工程量清单预算)。2.2设计费收费依据:国家计委、建设部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2.3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深度及标准: 工程包括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具体设计内容详见市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的招标文(编号: ) 或项目设计委托书。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 交 日 期有 关 事 宜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 交 日 期有 关 事 宜1 地勘报告 52施工图 8 第五条 合同价款 本项目勘察设计费共为 元人民币(¥: )详见中标通知书(编号: )。包括勘察设计费、税费、评审费、工作人员交通费、住宿费等乙方完成本合同全部义务所需的所有费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合同费用。本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支付,支付进度如下:勘察费用支付进度:付费次序占总设计费付费额(元)付费时间第一次付费20%作为合同定金,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第二次付费60%地勘成果交付后十日之内第三次付费20%竣工验收后十个工作日内设计费用支付进度:付费次序占总设计费付费额(元)付费时间第一次付费20%作为合同定金,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第二次付费40%施工图交付后十日之内第三次付费30%竣工验收后十个工作日内第四次付费10%审计完成之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审定金额后的剩余费用 付款前,设计人需向发包人开具相应、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设计人提供的发票必须与税务机关的登记内容一致,如有不符合国家法律规范或不提供发票的,发包人对价款不予结算,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由设计人承担,如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设计人必须赔偿。 第六条 双方责任6.1 发包人责任:6.1.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含15天),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6.1.2 发包人变更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设计人在未签合同前,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额外勘察设计工作,应按相应收费标准收取设计费。 6.1.3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设计人应予配合,并积极提交设计成果。 6.1.4 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勘察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方便条件,但不包括费用的承担。 6.1.5 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1.6 发包人派驻本项目代表: 电话: 6.2 设计人责任:6.2.1 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与该工程相关的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设计规范所确定的标准。6.2.3 设计人按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6.2.4 设计人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作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 并负责在提交设计资料后一年内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如在提交资料后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如因此出现重大设计变更或方案调整,经双方协商,所从事的增补设计工作可适当增加设计费用。6.2.5 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6.2.6设计人设计证书等级: 证书编号: 6.2.7本项目设计负责人: ,勘察负责人: 。技术职称(执业资格): ,电话: 。第七条 违约责任7.1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勘察设计工作的,经双方协商确认,由发包人根据设计人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支付一定比例的设计费,同时设计人应将阶段设计成果交给发包人。7.2 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错误引起工程质量事故造成的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费用。双方对损失量进行确认后,由设计人责向发包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7.3 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勘察、设计资料及勘察、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延误超过30天,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支付合同费用,并要求设计人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7.4 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发包人损失。第八条 其他 8.1 设计人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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