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监办质量监理保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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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总监办质量监理保证体系 为了保证我总监办所监理的京新高速集呼段高速公路二个合同段工程的质量能够达到优良,加强我总监理办对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工程在施工中不出现质量事故,特成立京新高速集呼段高速公路工程监理总监办质量管理领导组,并制定相关监理目标和任务、职责和权限:1、监理目标和任务1。1工程目标1.1。1目标:确保工期、节省投资、确保安全达标、工程质量交工达到合格,全面优质地履行监理合同,业主满意率95%,工程竣工验收达到优良标准;1。1。2任务:在业主的宏观指导下,对本项目监理范围内的质量、进度、费用进行有效控制,对合同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息管理等进行全面监督协调;对编制交工、竣工文件进行监督;对缺陷责任期进行监督检查;1.1。3安全目标:杜绝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和一级一般质量事故,有效防止其他一般的质量事故,消除质量通病,争创部优、国优工程;1.1。4工程工期目标:在合同工期内完成全部工程;1.1.5工程投资目标:按照合同要求控制工程费用;1.1。6合同管理目标:合同管理有依据,有程序,避免合同纠纷的产生;1。1。7组织协调目标:客观公正的协调好与业主、承包人及自身的关系;1。1.8廉政建设目标:控制廉政事件发生率为0;1。1.9质量方针:标准、规范、科学、质量第一;廉洁、认真、严格、信誉至上。2、监理的范围2。1合同范围内土建、交通、安全等工程的监理工作,在业主及其派出机构的宏观指导下,包括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信息管理和工协调,在编制交工、竣工文件中,进行全面管理;负责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对驻地粉监理工作进行监督领导,负责审核各驻地办监理服务费支付申请.2.2监理服务的里程桩号范围为:K73+400+000K217+814。698段。3、监理的依据3.1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3。1。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3.1。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3.1。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3。1。4法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3.2工程建设方面的标准、规范3.2.1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3.2。2交通部有关施工规范;3。2。3交通部有关材料标准;3.2.4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3。2.5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3.2。6建设部、交通部、内蒙古有关法规、条例。3.3工程建设文件3.3.1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3。3.2工程规划许可证;3.3.3施工许可证;3。3。4京新高速公路施工图设计;3。3.5监理服务合同;3。3.6业主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协议书及附件;3.3。7合同工程量清单及说明;3。3.8合同指定使用的标准图纸、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试验规程、规章等; 3。3.9监理大纲、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3。3。10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及业主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有关的会议记录、函电和其它文字记载.4、监理工作的内容4.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4.1.1建立监理组织体系:监理人员进场,配备监理设备及检测设备,组建监理机构;制订监理实施方案,明确各级职责和范围;4.1.2 熟悉施工合同文件、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和检测方法; 4。1.3 核查设计文件是否有差错、遗漏及含糊不清的地方,是否满足施工可行性;4。1.4建立监理试验室,并取得相应的试验资质证书;4。1。5参加设计单位或业主的交桩及技术交底,向承包人提供图纸中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基准高程及定线资料;4.1.6 编制监理规划实施细则,制订各项监理工作程序,制订统一的监理用表、记录等;4。1.7进行监理人员培训;4。1.8发布开工令,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4.1。9在总监发布开工令后,对照业主的招标书与承包人的投标书,检查承包人施工准备情况,重点是审核承包人的常驻现场代表的资质,以及其它派驻到现场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资质;审核承包人的进场机械设备的性能与数量;检查及验收承包人的试验室等;即承包人的履约检查;4。1.10审查承包人选择的分包单位的资质;分包单位的施工能力,对工程质量的成败影响很大,监理方将按照合同条款4。1条的规定,严格审查、控制分包;4。1。11审批承包人报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总体施工进度计划,重点对施工方案、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的组织及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等方面的措施进行审批;4。1.12监督检查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及安全技术措施,完善质量和安全管理程序与制度;行之有效的承包人自检体系是控制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是“企业自检,社会监理,政府监督”三级质保体系的首要环节.监理方负责对承包人的自检体系及安全措施的日常检查;4.1。13要求承包人进行现场复查:对照施工合同文件中提供的图纸和定线数据等进行必要的现场复查核对,重点是调查施工环境,核实现场施工条件,复查全线地质、地形情况;纠正差错,补充漏缺,对于发现的重大错误、漏项或方案性问题,应逐级上报,并要求承包人对工程施工环境进行调查;4.1.14在项目开工前,检查承包人的导线点、水准点控制桩的测量成果,重点检查项目起始点及合同分界点之间的测量衔接、导线点是否交接清楚等问题;4。1.15验收承包人的施工定线及测定的地面线;4。1.16审批承包人拟用的原材料来源、数量和质量,并进行检验;4。1.17审批承包人的标准试验;4。1。18根据承包人完成施工准备情况签发支付动员预付款申请书;4。1.19检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图;4。1.20检查承包人场地占用情况.4。2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4。2.1对工程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使承包人提供的工程项目符合合同图纸、技术规范、使用要求和验收标准;4.2.2监督承包人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严格执行施工合同,加强施工过程中的控制与管理,加强对分包及劳务队伍的管理;4.2。3建立监理质量管理体系,提出各项工作流程及质量控制程序并严格执行,做到开工有报告,工序完成有自检,工序交接有签认,中间交工有证书,中间计量有报表,保证对所有施工环节进行有效控制;4。2。4复核、批准承包人的日常施工放线及施工测量工作;根据业主有关要求,负责对钢筋、水泥、外掺剂等主要原材料的最终进场批准;4。2。5对承包人的试验、检测工作进行全面监理;在监督承包人做好验证试验、标准试验、工艺检验、抽样试验和验收试验的同时,按规定频率(驻地监理的抽检频率不少于30,总监办抽检频率不少于5)进行监理独立、平行抽检试验,以及必要的附加试验.并根据试验资料和数据,对工程成品进行评估,决定确认或者拒受、指令返工等; 4.2.6对工程主要部位、主要环节及技术复杂工程加强检查、巡视;对路基试验段、结构物试验工作段等及各工序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旁站;通过旁站、巡视、检测、试验和整体验收等手段全面监督、检查和控制工程质量;4。2。7按照施工程序,对每道工序、每个部位进行质量检查和现场监督,对重要工程跟班检查,纠正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等的工程和施工活动,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以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发现质量隐患或质量问题,及时纠正;4.2。8对所有的隐蔽工程在进行隐蔽以前进行检查和办理签证;4.2。9检查承包人的工程自检数据是否真实、齐全,填写是否正确,并对承包人的质量控制工作做出综合评价;4.2。10批准承包人施工中发生的一般质量缺陷和事故的处理方案,做好监理记录,并在质量事故调查处理过程中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好监理方工作;4.2.11每道工序完成后,进行严格质量检查、确认、签发中间交工证书。4.2。12督促、检查承包人按业主的有关要求编制竣工文件等相关资料;4.2。13编制监理方面的竣工文件和监理工作最终报告;4。2。14监督承包人认真执行保修期的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剩余工程,对交工工程中出现的缺陷、 病害调查其原因确定相应责任;4。2。15签发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终止证书;4。2。16签发最终支付证书;4.2。17配合业主的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工作.4。2.18按月向业主提供工程月报表及其他相关工程情况4.2。19业主委托的其它事项监理部组织机构本项目监理组织机构框图总监办组织机构框图 驻地办组织机构框图2、职责和权限2。1总监办职责2.1.1负责京新高速公路集呼段项目的工程质量、进度、费用的控制,合同、信息的管理并全面主持监理工作;2。1。2制定京新高速公路集呼段项目的监理管理办法、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监理工作规章制度和各种监理用表并检查其落实和执行情况;建立适合本工程特点的质量管理体系;2。1。3领导、指导、帮助、督促、检查和协调各驻地办的监理工作,及时解决和处理驻地办提出的问题;2.1。4下达开工令,审查并批复、检查、控制各合同的总体开工报告、总进度计划、主体工程首次开工项目的开工报告及批准重要部位原材料、大宗原材料的采购进场;2。1。5审查与处理各驻地办的报告文件(包括计量支付、工程变更、延期、索赔、重大技术问题与各种报表),按照有关规定将需报业主审批的文件及时报批;2.1。6参与设计文件会审;负责对建设单位提供的图纸、招标文件等产品进行验证、贮存和维护。对重要合同条款中的含糊、异议以及技术规范提出解释或纠正意见;2.1。7抽检各驻地办检查情况和承包人的工程质量及试验记录;2.1.8组织工程的交、竣工验收、签发单位工程交工证书、组织各合同工程交工验收;2。1。9处理意外事件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业主报告;2.1。10负责全线监理人员的培训、委托实验室评价等工作。建立本项目负责的培训计划和培训台帐及人员资质台帐。2。1。11主持召开监理工程师例会,编写例会纪要,检查督促决议的实施。参加各驻地办组织的专题工地会议和有关活动;2.1.12掌握工程动态,汇总各驻地监理业务报表,及时上报、归档;2.1。13对各驻地办监理人员配备及监理设施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监理人员管理,建立监理人员档案,审查驻地办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2.1。14考核驻地办监理人员的业绩,决定处罚;查处有失职、渎职和违法行为的监理人员;2.1。15审核工程分包,在取得业主同意后批复分包申请报告;2.1.16负责每个月对本项目监理服务工作质量进行检查评定一次,并对评定结果进行标识.对严重不合格的监理服务进行评审、处置、记录。对严重不合格和多次发生的一般不合格找出不合格的潜在原因,提出预防措施和纠正措施并进行控制;2。1.17负责对总监办产生的质量记录进行标识、收集、编目、归档、存贮。对总监办监理服务过程中的产品进行标识,在有可追溯性要求时,实现追溯;2.1.18负责做好对建设单位的服务工作;2.1。19负责总监办监理服务过程中的文件和资料的管理;2。1。20每月组织全线工程质量、进度联合检查。日督月查实施“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2。1.21解释施工合同中不明确的问题,协助业主解决合同争端;2。1.22对影响工期和费用的问题及时向业主汇报;2.1。23组织工程竣工文件的编制工作.2.2工程试验部(包括中心试验室)2。2。1指导、协调整个工程项目的计划、工程技术、质量管理工作,制定有关的管理制度、规定和工作程序;2.2。2负责监督、检查与指导全线的工程施工(包括工程进度);2。2.3负责对建设单位提供图纸进行验证、登记、保管并解释、修正;2。2.4检查过程控制中的工程质量控制情况: a。 编制质量控制的检测表格。 b. 巡视检查现场施工活动,及时纠正不合设计要求、施工技术规范等的施工活动。 c。 审查总监办权限范围内的开工报告(包括承包人的总体开工报告等)。d。 对全线工程质量进行抽检,并进行不少于规定频率的独立、平行试验。e。 审批高标号砼配合比设计和路面面层的组成设计。f. 审查变更设计同时监督已批准变更的工程的实施。2。2.5参加各分项工程、单位工程或总体工程项目的中间交工和竣工验收,并对质量做出评价;2。2.6负责审核施工中重大施工方案,负责施工中重大及特殊技术事宜,参与工程事故的处理;2。2。7对外委试验室资质、能力进行检查,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负责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配置、标定、保管、标识;对承包人试验室进行检查,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标准和规程;批准主要及大宗材料进场;2.2。8关键是要事前监理与主动监理,严把“开工审批权”、“施工过程检查旁站关,重要工艺或工序开工前有指导性意见,施工中抽查工程质量,施工后进行评价(认可与否定),掌握整个项目的质量动态。重要工艺或工序及试验段(路基和构造物)的第一次开工必须参加;2.2。9在工地检查过程中,检查驻地监理上岗及旁站情况,抽查监理日志,填写巡视检查记录;2。2。10定期组织对工程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制订纠偏措施;主要负责总监办进行的全线月度综合考评中质量方面的工作;2。2.11负责竣工资料的审查及移交;2。2。12负责收集、检查工程质量记录的汇总统计、编目、整理;2.2.13建立质量控制统计表,对全线质量进行动态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向总监提出建议;2。2。14协助合同文秘部审查有关计量支付、分包、变更、索赔及延期等事宜;2。2.15组织全线有关工程方面的观摩与人员的业务学习和交流等;2。2.16业务上领导中心试验室的工作;2。2.17承办总监理工程师交付的其它工作。2。3中心试验室职责2。3。1业务上接受工程部的领导,对工程试验部负责;2.3。2指导、协调整个工程项目的试验工作,负责建立、健全试验标准、规章、有关的制度、规定和方法,编制各种试验表格或批准承包人的试验表格,提供各种试验统计报表的格式;2。3。3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驻地办与承包人试验室的试验仪器、试验设备和试验人员的上岗情况,督促驻地办与承包人定期标定仪器,指导、帮助驻地办与承包人的试验室取得临时资质认证;2。3。4检查、指导各合同驻地办及承包人的试验工作,审查驻地办和承包人的试验方法、检测频率、测试结果和试验资料。对有争议的检测方法和试验结果进行裁决;2.3.5对承包人及驻地办所做的控制指标试验进行审核及复核性试验,批复包括各类土、各类稳定土及稳定集料的最大干容重、强度及配合比,混凝土和沥青混合料的配合比;配合工程部检查、抽检及批准各承包人重要部位、大宗原材料的采购。重要部位大宗原材料(包括土及各种地方材)采购的批复要有平行试验为依据。如承包人及总监办均无条件开展某项较为特殊的试验,可由中心试验室批复同意共同委托有合格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2.3.6承担各驻地办监理试验工程师没有条件进行的试验项目的试验工作或工程部提出的抽样试验;2.3。7对全线的试验项目进行抽检,工程主体及关键部位必须抽检,抽检工作量按规范频率5%掌握。定期或不定期对合同段工程项目进行巡视,当对原材料标准试验、抽检试验及施工工艺、质量控制、分项工程质量评定有怀疑时,应进行现场测试或取样做对比试验,对重大质量问题应及时报告领导;2。3.8参加单位工程的中间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2.3.9负责本项目试验人员的业务培训;2。3.10参与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以及重要的试验工作;2.3。11配合工程部对工程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分析;2.3.12审核及妥善保管驻地办报送的试验报告、报表和统计分析资料;2.3.13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2。3。14组织全线有关试验方面人员的业务学习和交流;2。3。15承办总监理工程师交付的其它工作。2。4合同文秘部2。4。1指导、协调整个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包括费用控制、进度统计、合同和信息管理;对分包、工程变更、延期、索赔及延期申请进行审查、计算,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审查意见);制定有关合同管理的制度和工作程序并监督、检查及指导各驻地办的上述工作; 2.4.2负责合同条款的解释和补充,处理合同文件的遗漏、错误,组织对合同纠纷的调查与分析,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处理建议;2。4.3主要负责检查承包人的履约情况,及其主要人员、机械设备、试验室及工程合同管理;2.4。4负责检查各驻地办人员配置、职责和驻地机构工作情况即履约质量;建立全线监理人员的档案,负责其登记、考核、复查及考勤等;负责对各驻地办及其监理人员的考评工作;2。4.5督促业主及时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责任和法定承诺;2。4.6主要负责总监办进行的全线月度综合考评中进度方面的工作;2。4.7负责全部往来文件资料的登记、归档、分发、标识,负责总监办各种报告、报表、文件等的办理,编制有效文件清单及质量记录,并发放至驻地办,每季度对有效文件清单进行整理并及时通知驻地办;按期提供报业主的各种有关报表和监理报告的基础资料;2.4。8负责本项目总监办各部门标识、印章、上岗证的使用、监督、管理;2.4.9对各驻地办及其它职能部门产生的文件资料进行检查、处理; 2.4。10建立回访制度,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对建设单位进行访问,征询意见,处理建设单位的投诉;通过访问业主及承包人等对监理服务进行评定,核实各方投诉;2。4。11负责总监办行政事务方面的保障及管理;2.4。12负责与业主、承包人、各驻地办及相关部门的联络工作;2。4。13组织全线有关合同管理方面人员的业务学习和交流并建立服务台帐;2。4.14承办总监理工程师交付的其它工作。2。5驻地办职责2。5.1根据监理服务合同负责所辖合同段的工程质量、进度和费用的全面控制和合同管理工作,负责日常监理工作的组织和执行;并接受总监办的日常管理、监督检查及工作指令;2。5。2驻地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情况对监理人员的职责进行分工,并书面通知承包人,另外要把监理人员的职责分工情况报总监办备案。按照监理职责分工,依据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设计文件等合同文件,负责建立驻地办的质量管理体系,负责编写驻地办监理实施细则; 2.5。3审查承包人总体开工报告(包括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总体施工计划、年度施工计划,提出初审意见报总监办审查;审批承包人月进度计划,检查进度计划的实施情况,对于滞后于计划的工程要及时向总监办报告,并督促承包人增加设备、人员或调整进度计划;2。5。4检查承包人履约情况,主要是工程分包,其进场主要人员、机械设备、试验室设施等是否符合招标文件及其投标书中的承诺,结果及时上报总监办;必要时,根据合同有权要求承包人不得将工程分包及撤换其不称职的管理或技术人员; 2。5。5复核所辖各合同段的设计图纸、图纸工程数量及工程量清单并将结果上报总监办;会同承包人对所辖合同段的平面、高程控制系统进行复测;对桥涵等构造物的设置进行全面复查并将结果上报总监办;2。5.6对各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施工方案及工艺进行审查和批复,检查、督促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确保其自检的落实;检查、核实、批准或不批准承包人的主要管理及技术人员、机械设备、试验设备、材料的到位情况,分项工程首次开工申请需报总监办批准;2.5。7检查督促承包人按设计图纸施工,现场作业的设备和进场的材料是否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检查落实承包人持证上岗的人员,落实各工序的施工工艺,发现有不安全因素时,有责任提醒承包人注意,必要时可以书面通知承包人;2。5.8对现场施工活动进行“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的质量监理。严格执行监理程序,严格开工批准、过程控制及工序交工验收,控制和评价工程质量进度,必要时向承包人签发工地指令、函件等,对不符合合同、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的工程,指令承包人进行纠正或返工,情节严重或由于安全原因可暂中止工程进行并下达停工令,待其纠正后再下达复工令,但同时必须报总监办备案;组织分部、分项工程中间交工验收,组织对隐蔽工程的验收,签发分部、分项工程“中间交工证书”;2.5.9完成规范规定频率不少于30的独立抽检任务同时按照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地填写监理检测记录,并覆盖全部工程项目。(注:30%含义-路基填土、填石及土石混填每层、构造物每个施工单元均进行检测,抽检数量为承包人检测数量的30%。)2.5.10对全部进场原材料的料源进行控制,独立完成规范规定频率不少于30%的检测(钢材、水泥要求100),并覆盖全部材料;有权清除不合格材料。负责材料检验和控制,按规定频率独立完成抽检工作;2.5.11制订、落实有关措施,以便组织监理工程师有效地对关键工序施工进行旁站,现场签证各类质量管理表格,填写监理日志,内容包括:当日气候情况、施工详情、重要事项及其处理经过、特别是可能影响工期或导致承包人索赔的事件;2。5。12属于业主负责解决并将可能影响承包人施工进度的因素,可直接向业主转达或尽快通过总监办向业主转达;2。5。13审查、签证承包人的中间计量支付报表和最终支付报表,上报总监办审查; 2。5.14发生质量事故,重大的工程变更,工期延误、争端、计量支付和其它在合同执行中发生的特殊情况应及时提出书面的处理意见,尽快向总监办、业主报告;2。5.15密切关注合同执行情况,对有可能引起合同纠纷和索赔的因素,尽可能地及早提出书面报告,避免或减少索赔,并在工作中避免因监理工作不当造成的工作损失;对发生的变更、延期、索赔、争端、暂定金和计日工等及时进行审核提出意见,报总监办审批;2。5.16负责驻地办监理服务工程中的往来文件及形成资料的管理;2.5。17主持专题工地会议,负责形成会议纪要并分发参加会议的有关单位;2。5。18审查承包人的竣工资料和竣工图纸,确保资料完整、真实和图纸准确,确实反映工程实际情况;2。5。19负责驻地办监理服务最终成果(监理工作总结的编写,竣工资料等)的汇总、整理、归档;2.5.20协助总监办做好本合同段的施工及监理服务质量的检查、处理不合格工程及监理服务。2。6两级监理权限分工2.6。1开工审批权限(1)总体开工报告(包括施工组织设计)(驻地办初审,总监办审批);(2)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现金流动计划及其修订计划、年进度计划(驻地办初审,总监办审批);(3)其它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的开工申请(驻地办审批,总监办备案);(4)分部、分项及月进度计划(驻地办审批,总监办备案).2。6.2导线点、水准点的复测(驻地办审批,总监办备案);2.6.3对设计图纸任何部位的任何变更及任何主要施工工艺的变更(按业主变更文件执行);2。6.4试验段、桩基及重要工序的首次开工(驻地办报总监办,共同参加),以上工作的施工总结的批准(驻地办批准,总监办备案);2.6。5用于永久性工程的结构混凝土低于C40的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及标准击实、工艺试验段(驻地办批准,总监办备案);2.6。6对于C40砼、水下砼、上部结构砼及加外掺剂的特殊砼(驻地办初审,总监办批准);2。6.7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钢筋、水泥、外掺剂、钢铰线、锚具、橡胶支座、路面所用集料、沥青等材料)的批准(按业主有关文件执行);2。6.8分项工程中间交工由驻地办负责签认,分部工程中间交工由驻地办负责,总监办参加,单位工程中间交工由总监办签认,驻地办参加;2。6.9计量支付中,需要根据现场情况才能确定工程量的项目(驻地办、总监办共同认定);2。6。10计量支付、工程延期及索赔的审核(驻地办核实,总监办审批)2.6。11施工现场的质量控制 (驻地办负责旁站及现场管理,总监办巡视检查)2。6.12工程暂时停工/复工指令 (驻地办建议,总监理工程师发布)2。6.13工地会议(第一次工地会议总监办主持,每月工地例会由总监办主持或由总监指定驻地办主持)2.6。14工程质量问题(缺陷)处理方案的批准(轻微质量缺陷,驻地办批准,总监办备案,较大质量缺陷,驻地办初审,总监办批准)2.7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监理工程师的职责权限应严格按业主和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服务合同所授予的职权范围以及按业主和承包人签订的合同文件明确规定的各项内容执行.其主要职责是工程质量监理、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程施工环境保护监理、工程进度监理、工程费用监理及合同管理六方面:2。7.1工程质量监理的主要职责1)对导线点和基准高程等资料,进行现场交验并复测承包人的复测成果;对控制桩位100%复测。2)在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必须检查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拒绝使用并督促运出工地现场;对原材料进行独立取样平行试验.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及人员配备,对投标时的主要人员是否满足施工要求进行审查,对更换的人员进行面试,并向业主提出建议。4)对施工机械是否满足施工要求和质量、安全、环保、进度等要求进行审查,及时处理施工单位机械新增和变更的申请。5)审查施工方案和工艺,使其技术可行、工艺合理、方案可行,以满足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的要求.6)签发各项工程的开工通知单,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报业主批准,通知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整个工程或任何部分工程的施工。在特殊情况下可先指令停工再报批;7)对施工单位的检验、测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理。凭数据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理;对外购用于永久工程的构、配件或设备,要核查其产品合格证和自检报告,并进行常规抽检。8)按和业主规定的工序和频率进行旁站、巡视;对每道工序、每个部位进行质量监督,现场检查;对重要工程跟班检查;对质量符合合同规定的部分和全部工程予以签认。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以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9)对合格分项工程及时审查各项质保资料和等级评定资料,对分项工程进行质量评定后签发,定期向业主职能部门填报质量报表。2.7。2施工安全监理的主要职责1)工程开工前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和安全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是否制订了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制订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制订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针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制订的工程项目危险源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用具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施工场地布置是否符合有关安全要求;施工人员安全教育计划、安全交底安排;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使用计划.2)在巡视、旁站过程中监督施工单位按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3)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自查工作、落实施工生产安全技术措施,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4)分项、分部工程交工验收时,如安全事故的现场处理未完成,不得签发中间交工证书;5)建立施工安全监理台帐。2。7。3施工环境保护监理的主要职责1)工程开工前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是否按设计文件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有关要求制订了施工环境保护措施;2)在巡视、旁站过程中随时检查施工单位制订的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包括责任人、防护措施等内容.3)如发现施工中存在违反有关环保规定、未按合同要求落实环保措施的情况,监理工程师应书面指令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工,并及时报告业主;2。7。4工程进度监理的主要职责1)审查承包人在开工前提交的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现金流动计划和总说明以及在施工阶段提交的各种详细计划和变更计划;2)审查承包人根据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编制的年度计划、季度计划和阶段性计划;3)在施工过程中检查和监督计划的实施,当工程未能按计划进行时,应要求承包人调整或修改计划,并通知承包人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快施工进度,以使实际施工进度符合施工合同要求;4)定期向业主报告进度情况,当施工进度可能导致合同工期严重延误时,有责任向业主提出中止执行施工合同的详细报告,供业主采取措施或做出相应的决定;5)编制工程进度的年度、季度、月度报表。2。7。5工程费用监理的主要职责1)按实际签发动员预付款支付证书.2)按合同规定,现场计量核实合同工程量清单规定的任何已完工程且质量合格的工程数量的价值,做到支付的项目不漏、不重、不超。3)按合同规定审查、签发中期支付证书及合同终止后任何款项的支付证书.对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项目费用,有权暂停支付直到上述项目的施工质量达到要求。4)编制财务支付月报表和材料供应、机械设备进场月报表。2.7.6合同管理监理的主要职责1)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和施工阶段工地会议,并签发会议记录,对重要问题召开专题会议,有权参加承包人为实施合同组织的有关会议。2)按施工合同规定的变更范围,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型式、质量、数量及任何工程施工程序做出变更建议,并按变更的审批程序、权限、核实工程数量及单价和价格,经业主审批后下达变更令。3)对承包人提出的竣工期的延长或费用索赔,应就其中的申述的理由查清全部情况,并根据合同规定程序审定延长工期或索赔款项,报业主批准后发出通知.4)审查承包人雇用的劳务人员的资格类型和实际能力。严格查处非法分包和转包。5)监督承包人进入本工程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构成、数量与合同所列名单是否相符,对不称职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监理工程师有权提出更换要求.6)对承包人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数量、规格、性能按合同要求进行监督、检查。由于施工机械设备的原因影响工程的工期、质量的,监理工程师有权提出更换或停止支付。3、试验检测工作3。1对所辖合同段进行数据控制和检验测定,其规模应与所辖工程相匹配。对各个工程项目的原材料、配合比和强度进行有效控制;3.2对承包人工地试验设备功能、人员情况、操作方法、资料管理等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管理;3.3应在承包人进行标准试验的同时或以后,平行进行复核(对比)试验,以肯定、否定或调整承包人的标准试验的参数或指标。标准试验包括集料的级配试验、混合料的配合比试验、结构的强度试验等;3。4在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按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全频率抽样试验的基础上,监理工程师按30%的频率独立进行抽样试验,以鉴定承包人的抽样试验结果是否真实可靠;3。5当现场监理人员对施工质量或材料产生疑问并提出要求时,应随时进行抽样试验;4、各级监理人员的职责:4.1总监理工程师4。1.1主持总监办的全面工作,对业主负责,负责所辖监理人员的管理、检查、协调和业务指导工作。与业主密切配合,充分运用总监办的职责权力,组织完成总监办的各项工作;4.1。2系统地检查承包人工程筹备情况,向业主提交报告,作为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的依据;4。1。3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工程,报业主批准,通知承包商暂停整个工程或任何部分工程的施工。在特殊情况下,可先指令停工再报批;4。1.4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原始水准点、基准线和基准高程等资料及现场点线位的交验工作,并验收承包人的施工放样情况;4。1.5对监理人员和承包人上报的各种文件及上级或业主下达的各种文件进行研究,负责处理、签发及上报相应文件,签发各类工作指令并报业主备案;4.1。6加强对现场施工的巡视检查,及时解决处理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对严重的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应采取果断措施;4。1。7审核并上报承包人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并报业主审批;审批分部工程的开工报告;4。1.8组织审查施工详图,及时发现设计图纸中的问题,并提出修改意见报业主;4.1。9审查承包人上报的交工验收报告及施工资料,参加业主组织的各项检查、验收活动;4。1.10审核承包人提交的变更、索赔、延期等材料,提出意见上报业主;4。1.11主持工地会议签发会议纪要及所辖属施工段落的有关业务活动;4.1。12组织对已完成的合格工程进行计量,及时上报各项计量单及支付报表;4.1。13检查、督促和指导监理人员的各项工作及资料,组织监理人员进行学习交流、业务素质提高及技能提高:4。1。14抓好廉政建设,加强对各级监理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4.1.15负责上报监理月报.4。2副总监理工程师主管全体监理内部管理,分管办公室,检查、督促和指导监理人员的各项工作及资料,抓好廉政建设,协助总监完成总监办工作。 4.3试验工程师的职责4.3。1负责本合同段所有的材料控制和工地试验监理工作,搞好原材料和成品的质量控制。试验工程师必须与路面工程师紧密配合,协调工作;4。3。2熟悉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和试验规程,监督工地试验室,具体规定各类试验的规程、记录等,督促承包商提供足够的试验设备和人员以保证按合同要求控制材料和工地试验;4。3.3监督承包商按规范要求的频率进行试验,拌和场一开工即应到位.标准性试验须100%做平行试验。对试验工作的频率和检测项目负责,确保不漏项、不漏检;4。3。4定期检查工地试验设备,检查各类拌和机械的标定和运转,检查自采材料的加工办法,以及各种材料料堆的材质和规格是否满足设计要求;4.3。5审查和评价试验结果,根据规范认可或否定材料的使用;4。3。6全面负责合同段试验监理的管理工作,建立试验档案;4.3.7监督检查承包商的各项试验工作,包括取样(现场取样、自采加工料取样、料堆取样),试件制备,各种标准试验,野外和室内检验试验,试验路段施工等工作时间均应在场监督,所有试验记录必须有人复核签字;4。3。8整理各项试验记录、报告,并分类归档;4。3。9对任何有怀疑的试验结果,进行验证试验,对标准性试验要做平行试验;4。3.10检查试验设备是否经国家计量部门标定,保证所有的试验设备在足够精度下进行工作;4。4测量工程师的职责4。4。1严格按照规范要求的精度监督承包商放线、放样,审批承包商测量内、外业承包;4.4。2负责检查承包商对水准点及其它控制点的护桩设施,保证不受损坏,变更时需在图上说明;4。4。3承包商进行施工前测量时必须到场,操作时随时抽测各项测量记录,要认真核对,经签认后承包商才能绘制施工图;4。4.4审查承包商的检查申请,经现场检验校核后,如符合规范要求的精度,方能签字认可,否则应将所有不合格部分及时通知有关人员;4.4.5定期督促检查承包商测量仪器的精度;5、计量、合同监理工程师5。1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本合同段的合同管理、计量支付、统计报表等工作;5.2掌握各类工程计量与支付规定,紧密配合路面、交通工程、绿化监理工程师,严格按照合同文件和监理程序及时准确地作好计量和月进度报表工作;5。3对合同条款中含糊或不清楚的地方向上级汇报,向业主咨询并得到准确的答复后进行解释。当施工合同条款(包括技术规范)有必要修改或补充时,协调好各方面的意见并准备补充条款,报总监办;5。4在授权范围内处理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施工延期及费用索赔、工程变更、合同纠纷等事宜;5.5深入现场随时掌握施工现场工、料、机动态和工程进展情况,特别对承包人已提出或将提出的有关合同问题应随时跟踪,做到心中有数;5。6审核承包人申报的中期支付报表和最终支付报表,做到每项工程数量均有签认的检验单和工程数量计算表。工程变更、动员预付款、索赔等均应有签认的凭证,报送的购货发票等应有依据;5.7负责督促承包人及时准确地呈报工程进度报表,并保证在七天内完成审核和签认工作;5。8负责收集汇总按时报送应报的记录、纪要和各种报告报总监办;5。9所有计量支付、工程统计、各种报告和工程日志均应妥善保管,便于查阅,5.10随时向总监办准备提供有关统计资料;5.11参与工程变更项目报价的审查工作;5。12复核施工进度计划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查;5。13熟练掌握计量与支付工作的计算机操作程序,快速计算和查阅各项计量数据等合同管理的日常工作;6、路面、交通工程、绿化监理工程师6.1审核承包人授权的常驻现场代表的资质,以及其它派到现场的主要施工、技术、管理人员的资质;6.2审核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装备的性能与数量;6。3审核承包人实施本工程的施工方案及主要方法或工艺;6.4控制重要外购成品件或半成品的质量;6.5审核承包人提交的总体进度计划,检查和督促承包人落实进度计划,核批承包人的修正计划;6。6要求承包人按照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和监理程序进行,通过旁站、巡视、检测、试验和整体验收等手段全面监督、检查和控制工程质量;6.7调查、处理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与设计、施工单位一起提出改进措施和方法,出现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时,督促承包人按规定上报业主和有关部门;6.8对承包人的交工申请进行评估,参加对拟交工程的检查和验收;6。9督促、检查承包人按工程、管理部门和业主的要求编制竣工文件;6.10编制监理方面的竣工文件;6.11监督承包人认真执行缺陷责任期的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剩余工程,对已交工工程中出现的缺陷、病害,调查其原因并确定相应责任;6.12现场检查、核对设计图纸及设计资料,当发现图纸中标高、位置、尺寸等有遗漏或错误或设计图纸有局部不尽合理之处,应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6。13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原始断面图、临时工程图及工程变更设计图;6.14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进度计划和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提出意见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并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6。15计算复核承包人上报的工程数量;6.16在分部工程开工前,检查承包人的机械设备、人员、施工组织计划、施工工艺等,提出是否同意开工的意见,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开工;6。17审批承包人的工程质量检验报告单,对承包人施工的工程进行抽检,签认承包人提供的各种中间质检报告;6。18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经常深入工地,对重要工程部位及关键工序必须安排全过程旁站,详细检查施工的各部位和环节,及时处理承包人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必要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6.19审核承包人递交的有关资料,制定控制施工质量及施工进度的各种图表,管理好施工监理原始记录、技术档案;6.20当施工中发生涉及工程质量、工程延期和费用索赔等问题时,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监理工程师处理;6。21 签认交工证书,对合格签认的分项工程、单位工程及时评定;对签订交工的合同段进行质量签定;严格审查承包人填报的工程中间计量单及有关附件;6。22填写监理日志,组织和检查监理员的工作检查监理员的监理日志。7、安全环保工程师监理职责7.1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负责本标段的安全环保管理工作;7。2制定安全、环保监理工作文件,监理岗位责任制;7。3检查承包人是否与业主、监理单位签订安全文明生产承诺书7.4审查承包人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7。5审查承包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等;7.6在监理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情况严重时,要提出工程暂停进行整改,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7。7检查承包商是否制定确保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岗位责任制;7.8参加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组织的各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7.9检查承包人是否针对施工现场实际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7。10审查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及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爆破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7.11完成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8、监理员职责8。1在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指定范围内的施工现场旁站监理:8。2经常检查承包人的人员、机械设备及材料供应情况,对现场发生的不能满足质量和进度计划的情况应及时报告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直接报告总监理工程师;8。3协助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人绘制的工程变更设计图纸,如图纸与现场实际不符,应根据工地的具体情况提出修改意见后,报专业监理工程师;8。4严格执行现场旁站监督的规定,经常检查辖区内承包人的施工质量,对重要工序及隐蔽工程全过程旁站,发现承包人违规操作或出现质量问题时应及时取证、上报,必要时可向承包人发出口头警告,并同时报告总监办;8.5及时记录好承包人的工程进度和质量检测数据,对符合质量的工程及时签认,每月末协助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中间计量单;8.6绘制责任施工地段或部位的质量控制和进度的各种图表,发现问题随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汇报;8.7参与现场检验、测量等工作。9、试验员职责9。1为试验工程师负责,配合试验工程师进行施工现场试验检测,并填写现场试验工作日志;9.2熟悉掌握试验规程和要求,按“质检标准”、“试验规程”认真仔细做好各项试验,为监理工程师提供可靠的检测试验数据。9.3按合同及规范要求配合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人试验设备、人员、以及外购材料、构件。9.4履行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对承包人工地试验室外的业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承包人是否按“规程”、“规范”要求进行分部试验,检查各种试验方法、程序、精度、调阅各种试验数据与记录.9。5协助专业监理工程师对中间交工证书中的工程质量部分进行核对与核实,必要时进行现场复查。9。6参加监理工程师组织对工程的试验检测、分类汇集、整理各种原始测试资料和试验记录,撰写试验工作总结,提交验收、检测中的试验资料。9.7协助安全、环保专业监理工程师搞好现场安全、环保教育工作;9。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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