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和康养产业发展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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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和康养产业开展规划为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开展, 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打造产业链长、覆 盖领域广、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养老产业,依据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和康 养产业开展规划和经济和社会开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 纲要,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21-2025年,展望至2035年,规划基期 为2020年。第一章开展基础和环境第一节十三五取得成绩十三五”以来,全市坚持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老龄工 作方针,全面贯彻兜底线、保基本、补短板、强弱项、建机制主线,全市养老服 务快速开展,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建立,老年人和家庭满足感、幸福感、安 全感成色更足。政策保障不断优化。“十三五”期间,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开展养老服务 业的意见推进健康养老产业转型开展三年行动方案和支持健康养老产业 转型开展假设干政策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关 于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涉及养老产业规划、土地、资金、 用工、保险等方面的扶持政策,社会投资热情高涨,产业开展初见成效。将养老 服务相关工作列入政府工作责任目标和考核事项,制定了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等一 系列配套政策措施,健全完善了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建立。依托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和医养养产业开展规划,推动制定涵盖各类养老服务的政策制度,衔接社会保障、医 疗卫生、市场监管等法律法规,健全养老服务政策体系。发挥养老服务相关政策 制度在保护当事人权益、维护市场秩序、规范合同管理、调处服务纠纷等方面的 重要作用,为养老服务高质量开展提供保障。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研究出台用地保障、财政支持、政府购买服务、保险金 融、人才等要素支持政策,精准、细化举措,切实增强要素支撑。不断完善配套 措施,构建引领性强、精准度高、覆盖面全的政策体系。落实养老服务机构财税 支持政策以及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落实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 气、用热享受居民价格政策,解决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提高养老服务 补贴精准度,依规发放建设补贴、运营补贴、护理补贴,逐步从“补供方向补 需方转变。第二节完善标准支撑体系完善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实施老年人服务需求评估、服务规范、服务满意度 测评、服务质量监管、养老服务平安管理等标准。催促养老机构建立健全内部管 理服务制度与标准规范,强化消防、食品、特种设备等方面的平安责任和制度, 全面加强物防、技防、人防等综合保障。制定养老服务机构信息公开目录,公开 养老服务供需状况、工程清单、服务指南、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等信息,便于社 会查询。定期制定发布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明确基本养老公共服务工程、供 给对象、供给方式和支出责任主体,做到清单之内工程以政府支出责任为主,清 单之外工程以个人和家庭支出责任为主。全面实施养老机构星级评定,等级评定 结果与床位运营补助挂钩。开展服务工程和设施平安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居家 社区养老服务相关规章制度,规范服务流程,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建立老年用品 质量、规格和标准体系。推进老龄产业信用体系和配套奖惩机制建设。建立覆盖 养老服务行业法人、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的行业信用体系,引入第三方征信机构, 参与养老行业信用建设和信用监管。第三节完善基本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落实国家、省、市养老保险各类政策措施,加快构 建包括职业年金、企业年金以及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保险的多层次养老保 险体系。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个人账户制 度。规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政策,完善缴费激励约束机制。逐步建立覆盖全体参 保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合理调整机制,逐步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居民 基础养老金标准。全面落实先保后征原那么,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落 实。落实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政策,建立更加便捷的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机制。到 2025年,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到达95%以上。健全医疗保障制度。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理顺管理体制,建立 城乡统筹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城乡一体化管理制度。健全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 销比例调整机制,完善缴费参保政策。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健全重 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减轻重特大疾病参保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对于养老机构内 设的医疗机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条件的,可申请纳入定点范围,入住的参 保老年人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鼓励老年人投保健康保险、长期护理保险、意外 伤害保险等人身保险产品,鼓励和引导商业保险公司开展相关业务。建立多层次长期照护保障制度。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探索形成适应全市 经济社会开展和人民群众需求的长期照护保险制度政策框架。建立健全长期照护 工程内涵、服务标准、质量评价等行业规范和体制机制,探索建立从居家、社区 到专业机构等比拟健全的专业照护服务体系。在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全面建立之 前,探索开展兜底性长期照护服务保障工程,做好与社会服务兜底工程的衔接。完善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制度,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 救助制度保障范围。统筹整合高龄津贴、护理补贴、养老服务补贴等老年人补贴 制度,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制度。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 目,创新和完善照顾服务方式。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需求,确保人人能够享有基 本养老服务。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逐步将低收入 家庭老年人纳入救助范围。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加强老年人救急难工作,对 流浪乞讨、遭受遗弃及遭遇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等生活无着老年人给予救助。 加大一元民生扶贫救助保险工程对老年人的支持力度。鼓励公益慈善组织支 持养老服务,开展面向老年人的慈善募捐、慈善信托等慈善公益活动。第四章构建基础坚实的设施规划建设体系第一节优化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布局加强规划指导。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 划,按照开展增量、盘活存量原那么,合理布局养老设施,并在建设用地供应 计划中予以优先安排。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对现有闲 置厂房、学校、社区用房、楼房馆所等进行改造和利用。落实人均用地标准要求, 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加强城镇养老设施规划与城市人口布局规划、 建设用地规划、居住区或社区规划、医疗卫生规划等相关配套设施规划协调衔接, 积极推进相关设施的集中布局、功能互补和集约建设,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和规模, 充分发挥土地综合利用效益。支持新建社区统筹规划卫生服务机构与养老服务机 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时,应当根据本地实际 情况,按照上位国土空间规划相关要求,落实乡村地区养老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 和建设标准,在人口聚集地、中心村应当根据本地养老服务需求规划养老服务设 施。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建立健全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和用地保障政策,适当提高 老龄化程度相对较高、开展趋势较快的地区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比例。供应养老服 务设施用地,应当依据详细规划,对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确定土地 用途,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的规定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期等。举办非营利性 养老机构,可凭登记机关发放的社会服务机构登记证书和其他法定材料申请划拨 供地。存量商业服务用地等其他用地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允许按照适老化 设计要求调整户均面积、租赁期限、车位配比及消防审验等土地和规划要求。支 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依法使用本集体经 济组织所有的建设用地自办或以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与其他单位或 个人共同建设养老服务设施。盘活闲置资源。鼓励通过整合、置换或转变用途等方式,将闲置的医院、企 业、农村集体闲置房屋以及各类公办培训中心、活动中心、疗养院、小旅馆、小 招待所等设施资源改造用于养老服务。对城镇现有闲置设施及农村集体用地上建 筑物进行改造利用举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可先按养老设施使用,后改变土地使用 性质。将闲置公有房产优先用于养老服务,租赁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在公开 竞租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承租。探索国有企业所属培训中心和疗养机构改革,对 具备条件的加快资源整合、集中运营,用于提供养老服务。支持在社区综合服务 设施中开辟空间用于养老服务。鼓励地方政府探索利用空置公租房在社区为老年 人开展助餐助行、日间照料、康复护理、老年教育等服务。第二节强化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保障完善城市养老服务设施。各县区在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 必须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 凡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应按标准要求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与住 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凡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 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没有到达规划和建设指标要求的,应限期通过购 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开辟养老服务设施,不得挪作他用。2022年,所有街道 建有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机构)。逐步提高对社区养老设施的辐射带动能力, 到2025年,与社区层面的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或日间照料中心共同构建定位精 准、功能互补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一刻钟养老服务圈基本建成。完善农村养老服务网络。推进一县一院多镇一院中心敬老院”模 式,在县城以改建或扩建为主,建设县级(区域)供养服务设施,重点增强长期 照护功能,增设失能人员生活服务照护单元以及医疗护理、康复服务等医养结合 照护单元;在乡镇实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加强护理型床位建设,推动一批乡 镇敬老院转型为区域性养老服务机构(中心);在行政村依托农村幸福院等村级 互助养老设施,打造农村社区养老服务平台或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大力开展政府 扶得起、村里办得起、农民用得上、服务可持续的互助型养老服务。2022年, 每个县(区)至少有1所以失能、局部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具有医养结 合功能的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到2025年,医养结合功能得 到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衔接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基本形成。增强养老机构效能。明确公办养老机构兜底线、保基本”的职能定位,优 先保障孤老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支持公办养老机 构加大基础设施改造,拓展服务功能,拓宽服务范围,提高护理型床位的数量和 比重。以改革的思路推动公办养老机构转型升级与效率提升,建立起完善的法人 治理结构和科学高效的管理运营模式。健全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管理制度,支 持通过运营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促进公建民营机构开展。到2025年,全市政 府运营的养老床位占比不超过40%。第三节营造适老化社会环境推进公共设施和家庭适老化建设与改造。加强对适老环境建设的总体规划。 严格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完善涉老工程建设标准规范体系,在规 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运行、维护、管理等环节加强相关标准的实施与 监督。推进居住区、公共服务区、老年人家庭的适老化设施建设。通过政府支持、 社会参与、家庭自助等方式,为有需求的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开展既有 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加大已建公共场所、居住小区、城市道路和涉老设施场 所无障碍设施改造力度。新建城市道路、公共场所和涉老设施场所无障碍化率达 到100% ,为老年人创造无障碍生活环境。落实城乡各类公共设施、老年设施和 建筑工程的建设标准、生态标准、技术标准,提高无障碍设施建设水平。鼓励市 场主体参与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营造平安、绿色、便利生活环境。引导支持老年宜居住宅和代际亲情住宅建 设。在推进老旧居住(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工程中优先满足符合住房救 助条件的老年人的基本住房平安需求。推动老年人共建共享绿色社区、美丽宜居 村庄和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推进养老服务设施节能宜居改造。加强对养老服务设 施的平安隐患排查和监管。加强老年人平安知识和急救技能宣传普及。加强老年 人紧急救助、跟踪定位、健康监测等平安智能产品的应用。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社会环境。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市情、老龄政策法规 教育宣传,增强全社会接纳、尊重、帮助老年人的关爱意识和老年人自尊、自立、 自强意识。把孝亲敬老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把敬老爱老助老纳入 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 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考评内容。把老龄问题纳入各级校员干部培训内容。 开展“孝德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家庭”活动。引导全 社会深入开展敬老月敬老文明号敬老爰老助老”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培育和树立敬老养老爱老助老的先进典型,提升社会敬老养老助老意识。各级报 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进一步开办老年专栏、专题、专版,各级新闻网站 开设专题网页,发挥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兴媒体作用,大力宣传孝德”文 化等内容。在繁华路段、车站、社区广场等公共场所设置户外敬老公益宣传牌和 宣传栏,加强“孝德宣传,推动形成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的社会风气。专栏:养老服务设施提升行动1 .住宅小区配套养老服务工程。2022年,全市各地新建居住(小)区按照 每百户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到2025年,旧城区、已建住宅小区 按照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通过新建、改建、购置、置换等 方式完成配置,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打造15分钟社区养老服务 圈。2 .利用存量资源增加养老服务设施供给工程。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支持 空置公租房、国企物业用房等无偿或低偿用于养老用途。制定存量房屋和设施改 造为养老场所设施的建设标准、指南和实施方法,定期处置存量房屋和设施改造。3 .适老化改造工程。开展老旧居住小区和老年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优先安排 贫困、高龄、失能等老年人家庭设施改造。推进公共场所坡道、公厕等设施无障 碍改造,符合条件的建筑设施加装电梯,设立无障碍标识。对居家环境进行科技 适老化改造,利用物联网和无线传感技术,进行24小时实时监测和风险防控。4 .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工程。加强对城乡老旧社区、老旧楼房以及生活服务、 医疗卫生和文化体育等设施进行适老化改造力度,新建城乡社区加强步行系统安 全设计和空间节点标志性设计,配建老年人健身和文化设施。加强城乡社区生态 环境建设,大力绿俗口美化社区,营造卫生清洁、空气清新的社区环境。到2025 年建成一批示范性城乡老年友好型社区。第五章构建优势集聚的运营服务体系第一节加强特殊困难老年人保障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优先将经济困难的高龄、 失能、重残、空巢、留守、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纳入重点保障对象,逐步 丰富开展服务工程。建立老年人能力评估制度,建立健全评估标准,为老年人能 力与需求综合评估提供统一、规范和可操作的评估工具。推动建设一批综合评估 机构和评估队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评估结果作为 享受补贴、接受基本养老服务的依据。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制度。全面建立重点关注空巢、留守、失能、重残、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居家社区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建立探访 台账,实行动态管理。以村(社区)为单位、依托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 基层老年协会等,对辖区内的老年人开展联络人登记,建立应急处置和评估帮扶 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大投入,引导社会组织等专业力量开展定期 探视走访,提供关爱服务。推广养老服务顾问模式,依托各类养老服务场所 和村(社区)工作人员,建立覆盖城乡社区的养老顾问网络,为老年人及其家庭 提供养老方式、政策法规、康复辅具等咨询和指导服务。探索设立农村留守老年 人关爱基金,通过向社会公开募捐等方式筹集善款对农村留守老年人进行关爱帮 扶。到2025年,失能老人均能有效得到社区帮扶,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 至!J100%。完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制度。健全完善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 逐步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护理补贴制度,建立与经济社会开展水 平和老龄化程度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推进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护理补 贴等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优化整合,推动与残疾人两项补贴、社会救助等政策的 衔接。加快推进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 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将符合条件的特困老年人、城乡低保 老年人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全部纳入社会救助帮扶范围,提供定期居家巡访、助急 等服务。深入实施临时救助制度,解决困难老年人遭遇到的突发性、紧迫性、临 时性基本生活困难。鼓励公益慈善组织支持养老服务,开展面向老年人的慈善募 捐、慈善信托等慈善公益活动。第二节提高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品质强化社区居家养老。在街道建立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中心),承当全托、 日托、上门服务等综合服务功能和辖区内养老服务统筹指导功能;在社区建立嵌 入式养老服务机构、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网点等设施,为社区老年人按 需求提供托养、日间照料、膳食供应、康复护理、居家上门、陪诊转介等一站式 养老服务,并承接街道(乡镇)委托的居家巡探访、失能老年人帮扶、老年人能 力评估、家庭照护培训等服务。大力推行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推动社区居家 养老服务组织开展,夯实社区居家养老基础。在家庭开展家庭养老床位,通过家 庭适老化改造和智能化升级,依托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 服务;鼓励连锁化大型养老服务机构集中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加快构建一 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服务专业的城市社区养 老服务网络。2022年,具有日间照料、文化娱乐、康复护理等综合服务功能的 城市社区服务设施覆盖率到达100%,符合标准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覆盖所有 社区。巩固家庭养老地位。鼓励成年子女与老年人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履行赡养 义务、承当照料责任。探索建立支持家庭养老的政策体系,支持成年子女与父母 共同居住或就近居住,研究探索符合驻马店特色的子女照顾失能老人带薪休假、 经济支持、喘息服务等政策,简化老年人随子女迁移的落户政策,依法依规享受 迁入地基本公共服务。结合实际开展家庭照护者(配偶、子女、亲属、邻里、保 姆等)照料护理老年人培训| ,提升其护理技能。建立社区志愿服务计学分时 间银行等互助养老模式,鼓励城乡社区老年人参加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和社区邻 里互助,支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区服务机构、基层老年协会、企事业单位 等开展互助养老活动,打造以社区为平台、养老服务类机构为载体、社会工作者 和志愿服务者为支撑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制。加强社区适老化改造,推进无障 碍通道、老年人专用服务设施建设。推动扶持老年人家庭开展适应老年人生活特 点和平安需要的家庭住宅装修、家具设施、辅助设备等建设、配备、改造工作, 开展贫困重度残疾老年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支持城乡社区定期上门巡访独 居、空巢老年人家庭,帮助老年人解决实际困难。结合等试点,加快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和网络建设,持续提升养老服务供给能力, 初步形成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 系。养老服务机构上,贯彻落实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精神,全面落实养老机构备 案制,机构养老服务快速开展。截至2020年底,全市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到达 628个,比十二五末增长178% ;养老床位总数到达6.2万张,每千名老人 拥有床位数到达44张,比“十二五末增长了 193%。居家社区养老上,加快 推进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和街道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积 极探索开展政府购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初步建立以企业和机构为主体、社区为 纽带、满足居家老年人服务需求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模式。十三五期间,新 建17所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全市三分之一以上街道;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 照料中心达195个,农村幸福院287个;医养结合上,积极推进养老机构与医 疗机构双向合作,探索组建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并设置护理型床位。目前,全市9 个县(区)均建有1所医养结合服务机构,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总床位的比例均已 到达30%以上。兜底保障更有温度。全面实施敬老院提升改造工程,累计投资3.4亿完成全 市167家敬老院改造升级任务,有序推进敬老院适老化改造,建设以农村特困 失能、残疾老年人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中心敬老院), 提高护理型床位占比,进一步提升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能力。目前,全市3000 余名建档立卡特困人员入住敬老院,2300名重症低保贫困人员入住托养中心, 特困人员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加快推进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西平县探 索出一条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医养结合、分散与集中结合、城乡结合三结合”的 社会化养老工作新路子。积极提高老年人福利,全面落实80岁以上老人高龄、第三节提升专业化养老机构支撑作用发挥公办养老机构托底保障作用。进一步明确公办养老机构兜底线、保基 本”的职能定位,优先保障孤老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作出特殊贡献的 老年人以及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支持公办养老机 构加大基础设施改造,拓展服务功能,拓宽服务范围,提高护理型床位的数量和 比重。鼓励通过整合、置换或转变用途等方式,将闲置的医院、企业、农村集体 闲置房屋以及各类公办培训中心、活动中心、疗养院、小旅馆、小招待所等设施 资源改造用于养老服务。以改革的思路推动公办养老机构转型升级与效率提升, 建立起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科学高效的管理运营模式。政府采取股份制、股份 合作制、PPP (政府和民间资本合作)等模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健全公办养 老机构公建民营管理制度,支持通过运营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促进公建民营机 构开展。到2025年,全市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占比不超过40%。大力开展民办养老机构。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 构,逐步形成以社会力量为主的养老服务格局。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 化的养老机构,依法依规设立多个服务网点,形成高、中、彳氐端相结合的养老服 务机构体系,满足不同层次养老服务需求。引导规范金融、地产企业进入养老市 场,鼓励养老机构探索各类跨界养老商业模式,形成可持续、可复制的成熟养老 模式。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非营利性的护理型、助养型、居养型养老机构、鼓 励民间资本对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及其他可利用的社会资源进行整合和改造,用 于养老服务。推进居家社区养老与机构养老融合开展。鼓励各地在新建住宅、居住(小) 区按照一定比例配建嵌入式养老公寓,并委托专业机构运营。探索机构社区化模 式,支持具备条件的养老机构打破机构养老与居家社区养老的边界,将机构内的 餐饮、洗浴、康复、护理等各种专业化服务延伸到周边社区有需要的老年人,就 近提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解决居家养老供给缺乏、质量不高等问题。探索社区 机构化模式,因地制宜开展小规模、多功能、专业化的嵌入式养老机构,就近就 便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居家照护、家庭病床、康复护理、精神关爰等专业化服务, 满足老年人不愿离家、不愿离开社区的养老服务需求。鼓励养老机构连锁运营, 培育一批标准化、连锁化、品牌化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示范机构。专栏:养老服务保障行动1 .兜底性照护服务保障。鼓励有条件的公办养老服务设施通过承包经营、委 托运营、联合经营等方式,引入企业或社会服务机构参与运营管理,到2025年, 各县(区)建设提供专业化失能照护服务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 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5% ,重点为特困人员、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老年人、 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提供服务。2 .养老机构服务拓展提升。鼓励养老机构建在社区,向家庭提供生活照护、 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专业服务。优化养老机构的床位结构,提升护 理型床位比例。到2022年底,全市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护理型养老床位数量 /养老机构总床位数量)不低于50% ,到2025年底不低于55%。3 .家庭照护床位试点工程。借鉴北上广深等养老服务先进城市,在中心城区 开展家庭照护床位试点,引进先进经验、技术,强化管理和相关服务,建立家庭 照护床位的设置标准和上门服务标准,明确服务工程、服务频次、收费标准和权 责义务等有关内容。家庭照护床位可叠加政府购买服务、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养 老服务护理补贴和长期护理保险等,到2025年初步形成较为合理的家庭照护床 位运营体系,基本建立适合我市的家庭照护床位制度。第四节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开展农村养老服务。以行政村为单位、依托基层行政力量,建立重点人群定 期寻访制度,帮助兜底保障对象、空巢、留守老人解决生活困难。充分发挥村民 自治功能和老年协会作用,鼓励农村自理老人居家养老,催促家庭成员承当赡养 责任,组织开展邻里互助、志愿服务,解决周围老年人实际生活困难。鼓励通过 社会捐赠、老人自筹、村民互助等方式,开办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老年活动 站等,因地制宜创新开展互助式养老服务。推广汝南邻里互助积分养老模式,组 织农村留守妇女、低龄健康老年人等群体照护农村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开展老年人联系走访。依托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基层老年协会等,对辖区内 的农村户籍老年人开展联络人登记,建立应急处置和评估帮扶机制。组织并依托 卫健、民政专干和村医等力量,对农村高龄、空巢、留守等老年人进行定期探视 走访。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社会组织等专业力量开展定期探视走 访。依托各类养老服务场所和居村工作人员,建立覆盖城乡社区的养老顾问网络, 为老年人及其家庭提供养老方式、政策法规、康复辅具等咨询和指导服务。发动 农村建活动室、卫生室、农家书屋、学校等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持农村养老服务工 作,组织与老年人相关的活动。设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基金,通过向社会公开 募捐等方式筹集善款对农村留守老年人进行关爱帮扶。深化农村养老机构社会化改革。在保障特困供养人员的基础上,向全社会老 年人开放。鼓励养老企业(机构)托管乡镇敬老院,推动乡镇敬老院连锁化、品 牌化开展。探索通过子女缴纳、社会捐赠、集体经济支持等方式设立孝德基金、 养老基金,解决老年人生活困难和养老问题。加大农村养老服务的财政性资金投 放力度,鼓励城市资金、资产和资源向农村养老服务倾斜。建立跨地区养老服务 协作机制,倡导城市公办养老机构与农村特困供养机构等建立长期稳定的对口支 援和合作机制,采取人员培训、技术指导、设备支援等方式,帮助其提高服务能 力。专栏:农村补短板行动1 .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提升工程。重点对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 的设施条件、设备配置、服务功能等进行适老化改造提升。对偏远农村特困人员 供养服务设施进行资源整合,优化养老机构布局;对地理条件较好农村特困人员 供养服务设施进行综合提升改造,拓展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功能。2 .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支持乡镇(街道)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 门服务等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设施,到2022年底,力争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在街 道的覆盖率到达100% ,到2025年底,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在乡镇(街道)的覆 盖率到达60%。3 .邻里互助养老工程。探索实施农村“邻里互助养老服务新模式,充分利 用村级幸福院、老年托养所等设施,以政府支持、村级组织实施和志愿者服务等 为主,发挥邻里间距离近、感情亲、易沟通的特点,创新工作思路,建立长效机 制,不断满足农村老年人的各种基本生活需求,促进农村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完善。第五节加强老年人关爱服务弘扬敬老孝老助老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敬老孝老助老纳 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积极创立老年友好型城 市和老年友好型城乡社区,引导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持续开展敬 老月活动,提升老年人身心健康水平。开展养老服务公益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敬老孝老助老社会风气进学校、进家庭、进机关、进社区。完善诚信体系建设, 将赡养父母行为纳入公民个人社会诚信档案。注重老年人群体人文关怀。健全社工+志愿者”联动服务机制,支持社工 机构、心理咨询机构为老年人提供精神慰藉、心理疏导和生活支持等专业化服务, 鼓励志愿服务组织和慈善组织为老年人提供身心关爰、照料支持和生活陪伴等多 样化服务。培育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广泛开展老年人群体性文化、体育和娱乐 活动。积极开展老年教育,到2025年,每个县(区)至少建有1所老年大学, 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强化老年人权益保障,催促落实赡养人对老年人经济 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完善老年人监护制度,保障老有所养 有法可依。进一步加强针对老年人群体的金融平安知识宣传教育,常态化开展非 法集资识骗防骗宣传教育,严厉打击各类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加大 老年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力度,重点做好农村和贫困、高龄、空巢、失能等特殊 困难老年群体的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进一步完善老年优待政策,推 进非本地户籍常住老年人与本地户籍老年人同等享受优待。第六章构建富有活力的投融资体系第一节强化政府投入支持加大财政支持。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科学建立和完 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投入机制。积极争取省对养老服务工程补助资金,建立健全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筹措保障机制。加大政府养老服务资金投入,确保各 级政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福彩公益金55%以上用于支持开展养老服务业,其 中支持民办养老服务开展的资金不低于30% ,并随老年人口的增加逐步提高投 入比例。进一步落实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中养老服务内容,加大生活照料、 康复护理、机构运营、社会工作和人员培养等养老服务的政府购买力度。落实税费和公用事业优惠。落实落细支持养老服务开展的税费优惠政策。养 老服务机构符合现行政策规定条件的,可享受小微企业等财税优惠政策。对经认 定符合条件的非营利养老服务机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在社区提供日间照 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等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税费优惠 政策。落实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落实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 用热享受居民价格政策,不得以土地、房屋性质等为理由拒绝执行相关价格政策。第二节拓宽市场融资渠道优化市场环境。建立健全投融资制度,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和商 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改进和完善对养老服务的金融服 务。整合地方政府可支配的资金,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放大效应,通过贷款贴息、 融资补贴、担保和风险补偿等方法,撬动更多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入。完善养 老政策信息公开和推送制度,及时向社会发布开展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 准寄言息。建立完善养老服务工程谋划、储藏、推介、推进机制,健全”要素资 源跟着工程走机制,引导民间资本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参与养老服务工程建设。 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创新运营模式。完善支持民间资本开展养老 服务的政策体系,优化开展环境。健全市场机制,推动建立由市场形成价格为主 的收费管理机制。通过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增加养老 服务和产品供给。加大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为纳入城企联动普惠养老服务专项行动的工程 建设提供融资支持,合理降低融资本钱。通过以收费权质押等方式拓宽抵质押担 保范围、创新信贷方式,畅通养老机构融资贷款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 企业上市融资,提升民营养老机构、服务型养老机构的融资能力。整合地方政府 可支配的资金,探索建立风险补偿金、担保基金或给予财政贴息,着力降低养老 企业融资本钱。支持商业保险公司开发各类养老服务相关保险产品,扩大养老服 务综合责任保险覆盖范围,增强养老服务机构的抗风险能力。第三节完善投融资合作机制构建投融资合作路径。统筹整合养老服务各类资金渠道,建立健全由政府、 社会、个人共同参与的养老服务本钱分担机制。提高补贴精准度,着重保障重点 领域、重点人群,逐步从“补供方”向补需方转变。完善补贴激励机制,对 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重点老年人,公办、公建民营 养老机构要优先接收,合理设定养老服务工程清单 建立健全养老服务补贴制度, 为长期失能老年人持续接受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提供保障。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通过公建民营、委托管理等方式,循序渐进、积极稳妥 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引导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租 赁等方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政府投资建谓口购置的养老设施、新建居民 区按规定配建的养老服务设施、国有单位培训疗养机构等改建的养老设施,均可 实施公建民营。改革公办养老机构运营方式,探索社会福利中心和敬老院改制为 国企或实行服务外包,建立灵活的薪酬体系和用人机制,加强公建民营机构监督 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和基本养老服务质量不降。第七章构建动力迸发的人才保障体系第一节完善教育培训机制健全人才教育培训体系。按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重点开展领域,鼓励 职业教育推进涉老专业教育体系建设,健全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相结合的人才教 育体系,建设职业人才为骨干、志愿者为补充、家庭成员为基础的专业化为老服 务队伍。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社会工作等专业人才。 建立对开设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的院校和入职养老服务的高校毕业生奖补制度。 完善培训机制,丰富培训方式,构建以岗位需求为导向的在职培训体系,推动养 老服务从业人员和护理员在职培训。大力开展康养培训I。支持高等院校和各类医科院校加强老年护理、康复护理、 健康养生、中医药保健等专科建设,扩大康养人才队伍。支持医疗机构建设健康 医疗实训基地,积极开展养老护理、育婴、健康管理等订单式行业培训。对 标国际先进康养养生理念,加强与国内知名康养机构战略合作,提高全市康养建 设整体水平。第二节壮大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开展养老护理员队伍。建立健全养老护理员队伍培训机制和继续教育制度, 构建以岗位需求为导向的在职培训体系。建立健全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制度,支持有条件的县区制定入职补贴、积分落户、免费培训和工龄补贴等优惠 政策。建立养老服务业职业经理人机制,促进经营管理职业化、专业化。举办养 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开展养老护理员表扬活动。培养老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社会工作岗位开发与设置, 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开展特色养老服务。提升社会工作者技能水平,通过居家 入户和社区活动等形式为老年人提供针对性强、便利可及的服务。建立为老志愿服务队伍。推动养老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机构、居(村)委员 等设置相对稳定的志愿服务岗位,以“时间银行、互助养老等形式开展常态化、 专业化为老志愿服务。培育、宣传具有典型性、示范性的优秀为老志愿服务工程 和组织,深入开展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慈善力量+社会工作活动,不断 壮大养老服务志愿队伍。专栏:养老服务品牌提升行动1 .养老服务人才培育工程。把养老服务人才培养纳入全市职业教育体系和中 长期人才开展规划,支持黄淮学院、驻马店职业学校和驻马店技师学院加强老年 服务与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等专业学科建设,培育更多养老服务人才。加强跨 区域合作,多途径引进一批健康养老服务领域高级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2 .养老护理员增量培优工程。积极推动养老护理员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改革,推进养老护理员岗前培训I、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转岗专业培训和创业培训, 面向有意愿从事养老护瓒艮务的各类人员开展培养培训,全面提升养老护理员职 业素养。“十四五”期间,全市培养培训养老服务人员达1万人次以上。第三节完善养老服务奖励褒奖机制建立健全培养、考核、使用、待遇相统一的激励机制,支持对养老服务人员 给予人员落户、入职补贴、岗位津贴、落实就业社保补贴、高定工资档次、政府 购买服务等待遇。探索实行股权激励、工程分红或岗位分红等中长期激励方式。 健全人才职业开展贯通机制,建立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专业技术职务比照 认定制度,加强技能人才与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开展通道贯通。建立健 全以国家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奖励为主体、社会奖励为补充的人才表彰奖励体 系,开展优秀人才评选活动,给予一定的精神、物质奖励。第八章构建规范有序的综合监管体系第一节建立综合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实行监管清单式管理,对养老服务机构实 行分类管理,区分养老服务的不同领域、形态、类型和功能,按照谁审批、谁 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那么,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责,建立跨部门协同监管机 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合抽查,健全完 善跨部门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抽查工作细 那么”工作流程,不定期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建立监管结果与星 级评定、补贴、政府购买服务以及行业退出等挂钩的协同机制。养老服务机构登 记备案、行政处分、抽检结果等信息,按经营性质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 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加大互联网+监管的应用, 加强民政与消防、食品平安、卫生等专业监管信息联动、共享,推动联合监管、 联合执法、联合惩治。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建立养老 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防范、监测、预警协同机制,持续开展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 整治。建设养老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逐步建立覆盖养老服务行业法人和从业人 员的信用体系,建立健全信用信息记录和归集机制,推进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与各 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接。探索开展养老服务机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逐步建立 养老服务机构信用积分制度,对养老服务机构信用状况、履约能力进行全面地判 断和评估,供社会查询和参考。建立养老服务行业失信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 出机制,对养老机构虐老欺老行为、重大平安责任事故、违法违规开展金融活动 等行为纳入“黑名单,对失信责任主体实施多部门跨地区联合惩戒。健全养老服务质量综合评价机制。以提高老年人满意度为目标,以养老机构 服务质量专项行动为抓手,加快建立养老服务质量综合评价体系。全面开展养老 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2019年、2020年两年累计发放高龄 津贴2.3亿元,惠及15.9万高龄老人。服务质量持续提升。深入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配齐全市敬老 院自动喷淋、智慧用电、紧急呼叫、视频监控和烟感报警五大系统,消除了 养老机构存在的重大风险隐患,提高了服务质量,提升全市特困供养人员幸福指 数。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在城市社区广泛开展日间照料、康复护理、 助餐助行等多样化养老服务,在农村建立留守老年人关爰服务体系,逐步拓展养 老服务范围。大力开展“互联网+养老,在市中心城区依托市12349居家养 老网络呼叫平台,建立健全智慧养老照护管理系统、居家养老服务管理系统、机 构养老服务管理系统等,打造真正意义上的没有围墙的养老院,实现传统养 老模式向智慧养老的转型。目前,全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上线运行,服务覆盖老 人21万人,线上养老会员5.2万人。探索开展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扩大居 家老年人助餐、助洁、助浴、助医等专业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给量。市场主体蓬勃开展。全面落实养老服务市场放开政策措施,完善养老机构建 设补贴和运营补贴制度,围绕养老服务土地供应、财政支持、税费优惠、人员培 训等优惠扶持政策应享尽享为目标,培育壮大养老服务市场主体。坚持本地企业 培育和大型养老企业集团引进并举,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提高健康养老产品 与服务供给质量、效益。目前,建成了以颐康阳光康复养老中心、国际智慧健康 养老中心、爱心护理院、银发壹族养生养老园为代表的一批省内外知名养老品牌, 其中颐康阳光康复养老中心,是全省规模较大的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开办有护 理院,并开通了医保报销,入住老年人足不出院即可享受医疗健康服务。基地建设初具规模。全面贯彻落实健康养老产业转型开展三年行动方案,全机构等级评定,建立健全养老服务质量日常监测指标体系和动态监测评价机制, 持续开展养老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定期公示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评价结果。实施 ”以奖代补政策,对养老服务日常运营、等级评定、专业提升、医养结合、诚 信水平等方面具有示范效应的养老机构予以奖补。第二节提高养老应急救援能力完善养老应急救援机制。推进养老服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建设,全面提 升养老服务领域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应急救援、恢复重建等应急管理 能力。建立一批养老应急救援仓库,配齐报警装置和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设施。 建立养老应急信息网络,收集、分析相关信息,支持应急响应决策。做好养老服 务平安风险隐患和平安管理的风险评估,调查掌握附近区域内可请求援助的应急 资源状况。培训专业养老服务应急队伍,定期分类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应急能力 建设。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针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 和社会平安事件等突发事件,因地制宜制定具有较强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的养老机构应急预案,做好养老服务平安风险隐患和平安管理的风险评估,调查 掌握附近区域内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定期分类开展应急演练。完善养老 机构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 等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应急管理能力。第九章开展特色鲜明的康养产业第一节开展壮大康养服务业做大养老产业规模。全面落实市健康养老产业转型开展方案,持续加大健康 养老产业开展的信贷、投资等支持政策,加快形成政府引导、部门推动、行业管 理、社会参与、市场竞争的健康养老产业开展机制。鼓励连锁化经营、集团化发 展,实施品牌化战略,提高创新能力,培育一批各具特色、管理规范、服务标准 的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形成产业链长、覆盖领域广、经济社会效益良好的健康 养老产业集群。大力开展智慧养老服务,培育一批商业模式新颖、专业特色明显、 竞争力强的中小微企业群体。科学规划,充分利用优质自然资源试验开发老年人 休闲度假基地,建设一批健康养老产业示范园,使我市的老年人享受到高质量、 有尊严的养老服务。大力开展养老+新业态。实施养老服务+行业行动,鼓励社会资本 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整合养老、医疗、康复、旅游等公共服务资源,促 进文化、旅游、餐饮、体育、家政、教育、养生、健康、金融、地产等行业与养 老服务融合开展。建设一批满足老年人教育、健身、娱乐、保健、医疗、康复、 护理等多元需求的健康养老示范基地,培育开展避暑度假、休闲体验和保健养生 等新业态。鼓励金融、地产、互联网等企业进入养老服务产业,适度开展养老地 产、养老社区(CCRC )、老年长租公寓等。专栏:养老基地建设行动1 .医养融合型基地建设工程。推动中心城区规划布局建设市级医养结合示范 基地,争创省级医养结合示范基地。2 .康养旅游型基地建设工程。依托老生态资源优势,推动确山、遂平等地方 申建省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3 .综合性健康养老基地。在中心城市、旅游名村名镇等周边生态、产业基础 好的区域,支持建设多业融合型健康养老示范基地。第二节大力开展康养医疗业发挥中医药健康服务优势。推广适宜老年人的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普及中 医养生保健知识和太极拳、健身气功等养生保健方法,推广表达中医治未病理念 的健康工作和生活方式。开展中医药防治技术开发、新药研发、中西医临床协作 攻关,强化中医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传承创新,提升中医药在重大疑难疾病、慢 性病、传染病诊疗等领域的疾病诊疗和康复能力。支持中医医疗机构积极开展中 医药服务贸易工作,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中医药贸易合作。实施老年人健康管理。认真做好老年人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 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医护等服务,延伸养老服务链条,实现从健康管理、失 能失智照护到安宁疗护的老年人生命周期全覆盖。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 慢性病全周期健康管理,为65岁以上老年人普遍建立健康档案,为辖区内自愿 签约的高龄、重病、失能失智居家老年人提供家庭出诊、家庭护理等上门服务。 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引导老年人形成健康生活方式和良好生活习惯。建立健 全老年健康危险因素干预、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失能预防三级预防体系。 完善老年人健康体检制度,加强对老年人常见病、慢性病的健康指导、综合干预。 面向老年人开展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工程。开展老年人心理健康状况评估和随访 管理,加强老年人心理关爱,开展老年精神疾病医院社区协同诊疗管理服 务。到2025年,实现老年人健康体检全覆盖,老年人健康管理率到达80%。第三节创新开展康养制造业开展康复训练及健康促进辅具。加快人工智能、脑科学、虚拟现实、可穿戴 等新技术在康复训练和健康促进辅具中的集成应用。支持人工智能、脑机接口、 虚拟现实等新技术在康复辅具产品中的集成应用,支持外骨骼机器人、照护和康 复机器人、仿生假肢、虚拟现实康复训练设备等产品研发,形成一批高智能、高 科技、高品质的康复辅具产品。开展用药和护理提醒、呼吸辅助器具、睡眠障碍 干预以及其他健康监测检测设备。积极推进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和应用推 广,带动适用于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及家庭的各类医疗器械、康复辅具的研发生 产,培育康复辅具租赁市场,打造具有较强影响力、竞争力的康复辅具产业园。 加强传统中医康复技术、方法创新,形砺推广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疗效确 切、中医特色突出的康复辅具。加强老年用品研发和科技创新。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将智能辅助、康复机器 人、仿生假肢、3D打印、智能无障碍家具、家庭适老化改造、虚拟现实康复训 练设备等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列入重点支持范畴。鼓励优势企业、科研单位、高 等院校、医疗机构创立或联合创立康复辅具重点实验室、产业研究院、科技研发 中心等,承当省、市康复辅具创新研发任务,提高我市康复辅具产业关键环节和 重要领域创新研发能力,在关键技术或系统集成方面形成领先优势。到2022年 底,建成2家市级以上康复辅具科技研发中心。依托黄淮学院国家级众创空间、 国家级科技孵化器等创新创业载体,到2022年底,建成2个以上科技孵化平台。 支持举办符合条件的创客孵化载体、创新工程及评选竞赛活动。对我市现有创业 孵化载体拓展、提升康复辅具创业孵化功能的,最高资助100万元。加大康养辅具推广力度。扶持社会力量兴办非营利性康复辅具配置服务机 构,积极推进一批经验丰富、专业性强的知名企业、机构在驻马店建设辅具配置 服务中心,开展康复辅具展示、适配、体验及技术指导等服务。逐步构建以公办 服务机构为主导,非营利性康复辅具配置服务机构为补充,到2022年底,创立 1家展销中心,10家以上配置服务中心,形成主体多元、覆盖面广、可及性高的康复辅助器具服务网络。在主城区打造1个康复辅具综合体验馆、10个社区 租赁服务站点,基本形成15分钟社区租赁服务圈,覆盖主城区50%以上面积, 为老年人开展康复辅具评估、适配、租赁及回收等服务。将老年人康复训练与康 复辅具配置相结合,满足保护、看护、照料等功能重建的需求,发挥康复辅具的 人体功能补偿、代偿作用,提高老年人康复服务水平。鼓励在养老服务机构配备 种类丰富、适用性强、覆盖面广、满足度高的康复辅具,到2022年底,形成以 康复辅具生产制造和健康养老等产业相互融合的良好局面。到2025年,实现重 点人群康复辅具适配率95%以上,促进康复辅具在养老领域广泛应用。支持康养辅具产业集聚开展。依托我市区位、政策、市场、环境等优势和现 有医药健康产业基础,优先开展区域特色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 染少的康复辅具产业。加速产业集聚开展,围绕康复辅具产业国家综合创新试点 示范园区、经济开发区康复辅具科技产业园、高新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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