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曙松: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系列研究报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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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系列研究报告之一金融风险监管框架开展中的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演变与趋势巴曙松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博士后研究员、中山大学岭南学院金融系教授考察金融风险监管框架的演变轨迹和开展趋势,可以有不同的角度。其中,以巴塞尔资本协议为代表的一系列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金融监管原那么为分析的切入点,是一个相对简便的方式。本文以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草案的发布为出发点,探讨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演变的根本轨迹、推动这些演变的根本力量以及由此表达出全球金融风险监管框架的演变趋势,进而分析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草案中表达的金融风险监管的根本思路和原那么。2001年1月16日,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发布了新的巴塞尔资本协议的征求意见稿,这份新的资本协议框架是以1999年6月该委员会提出的新的资本协议框架为根底修订的,它比拟全面地阐述了即将在全球银行业推行的新的资本充足协议的根本原那么。尽管这个重要的协议在全球范围内广泛征求了金融机构和监管机构的意见,并且还打算在2004年正式实施,但是,基于这个新的框架协议对于全球金融业的深远影响和实施过程中的复杂性,巴塞尔委员会主动宣布推迟一年实施。尽管在当前征求意见的阶段,这个新的资本协议框架还会有不同程度的修订,但是,其根本的监管原那么和监管框架那么会保持一致性。1988年的巴塞尔资本协议曾被认为是国际银行业风险管理的“神圣条约。最新发布的新资本协议框架,那么可以说是当今国际金融环境下银行风险管理的又一国际范本,其最终形成和实施必然会对全球银行业产生深远的影响。巴塞尔委员会资本协议产生至今已经有过三个版本。新版本与最初版本相比,可以清晰地反映出国际银行业风险管理的新进展。一 全球金融风险监管框架演变的现实推动力2001年的新资本协议草案较之1988年的巴塞尔协议更为复杂、全面,这实际上是金融市场开展的客观反映,也满足了银行界对于风险更敏感的风险监管框架theneed for a more risk-sensitive framework的需要。巴塞尔委员会主席William JMaDonough指出,新的资本协议框架将使资本充足的监管要求能够更为准确反映银行经营的风险状况,为银行和金融监管当局提供更多的衡量资本充足的可供选择的方法,从而使巴塞尔委员会的资本充足框架具有更大的灵活性来适应金融体系的变化,以便更准确及时地反映银行经营活动中的实际风险水平及其所需要配置的资本水平,进而促进金融体系的平稳健康开展。目前看来,金融体系的迅速开展和金融全球化已经成为推动全球金融风险管理开展的现实原因和直接动力从全球范围内来看,经济金融环境的剧烈变化迅速改变了银行的经营环境,加大了银行的经营风险,同时经济金融的全球化直接推动了全球范围内银行监管和风险管理原那么和框架的整合与统一,并且促使这些原那么和框架要及时根据经济金融环境的变迁进行调整。如何使监管原那么更为灵敏地反映银行经营环境的变化、使得银行的风险监控始终对金融市场的风险变动保持高度的敏感,越来越成为全球银行业关注的重大问题。历史地看,本世纪70年代以来,放松管制成为全球银行监管的普遍趋势;与这一趋势相伴而行的,是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趋势不断加强,金融领域的创新活动日渐活泼。管制的放松和金融创新的活泼推动了金融市场的快速开展,使得银行竞争日趋剧烈,银行经营风险明显加大,促使各国金融监管当局不断探索建立新的经济环境下的金融监管方式,以维护金融市场中银行体系的稳定。同时,伴随着跨国资本流动规模的不断扩大,跨国银行的业务迅速扩大,于是,银行危机的传染的可能性增大,各国监管方式上的差异也增大了监管跨国银行的难度,于是,建立适应新的国际环境的、统一的国际银行监管原那么和风险管理框架的问题被提上了议事日程。确实,纵观全球金融业的开展,银行业的开展和创新的步伐却从未停止过。在技术进步、金融创新、同业竞争的推动下,国际银行业不断推陈出新,业务品种不断涌现,金融衍生产品大量使用,数据模型运用得越来越广泛,复杂程度越来越高,信用风险以外的多种风险诱发了国际银行业中多起重大银行倒闭和巨额亏损事件。特别是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和危机的蔓延所引发的金融动乱,使得金融监管当局和国际银行业迫切地感到重新修订现行的国际金融监管标准已刻不容缓。从金融开展历史看,1974年德国赫斯塔特银行和美国富兰克林国民银行的倒闭促使银行监管的国际合作从理论认识上升到了实践层面。1975年2月,来自比利时、加拿大、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卢森堡、荷兰、瑞典、瑞士、英国和美国的代表聚会瑞士巴塞尔,商讨成立了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The Basle Committee On Banking Supervision。巴塞尔委员会的成立,是适应金融全球化的内在需要,为国际银行业的监管问题提供一个讨论场所和合作的舞台。尽管巴塞尔委员会并不具备任何凌驾于国家之上的正式监管特权:其文件从不具备、亦从未试图具备任何法律效力;其虽鼓励采用共同的方法和标准,但却也并不强求成员国在监管技术上的一致性。但是,由于巴塞尔委员会提出的原那么影响到全球主要国家的跨国银行,因而这些原那么在事实上成为许多国际性银行遵守的共同原那么。巴塞尔委员会在开展工作中始终遵循着两项根本原那么:1没有任何境外银行机构可以逃避监管;2监管必须是充分有效的。巴塞尔委员会成立以来发布的许多监管原那么和建议,根本上表达了这两个重要的根本原那么,并且也使得这两个根本原那么得到愈来愈广泛的认同。二 巴塞尔协议所具有的习惯国际经济法的法律特性正是由于巴塞尔委员会发布的一系列原那么的广泛影响,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巴塞尔委员会的阶段性成果成为国际银行监管框架和风险管理原那么开展与演变的重要标志之一;既是一定时期内国际银行业风险管理经验教训的总结,同时也代表着银行业监管原那么的开展趋势。从法律意义上说,巴塞尔协议实际上具有习惯国际经济法的法律特性。二战后,国际经济活动和全球化的迅速开展,推动全球经济金融联系日趋紧密,在各国国内经济立法、国际经济条约包括双边条约和多边条约实践、国际组织如WTO、IMF的累积性实践等大量的国家实践中,逐步形成一些国际习惯规那么,这就是所谓习惯国际法。其理论界定为主要指调整国家之间在国际经济交往中形成的具有显著经济特征的经济关系的习惯性原那么、规那么。理论上说,习惯国际经济法的产生需要同时具备国家实践和法律确信这两个条件。但随着国际经济的不断开展,对国家实践的广泛性,一致性和恒久性要求已经降低,使习惯国际经济法的形成相对容易了一些。这一点在巴塞尔协议及其演变中表现得比拟明显,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借助国际监管合作与协调的推动力,依靠巴塞尔委员会内部所表现的实践的集中性形成国际银行监管惯例形成的时效就相对较短,在短短数十年之内就在全球金融风险监管框架中占据了相当大的影响力。从开展历程看,国际金融风险监管惯例实际上大多源于兴旺金融国家的金融立法和监管实践,其内容在于标准国际金融行为并指导政府金融主管当局的行为,有很强公法性质。从这个意义上说,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发布的一系列原那么实际上就具有习惯国际经济法的明显特征。在巴塞尔委员会提出的众多监管原那么中,1988年的巴塞尔协议是影响最大、也是国际银行业风险监管最有代表性的监管准那么之一,期间发布的许多监管原那么大多是对这个监管原那么的补充和完善;巴塞尔委员会2001年1月公布的新资本协议框架,主要是试图在全面继承以1988年巴塞尔协议为代表的一系列监管原那么的成果的根底上,着手从单一的资本充足协议约束,转向依靠最低资本充足比率、外部监管和市场约束等三个方面的共同约束。因此,比拟1988年的巴塞尔协议与2001年新资本协议框架的主要内容,就根本上能够比拟清晰地勾勒出国际银行业风险管理的根本开展趋势。巴塞尔委员会是1974年由西方十国集团的中央银行行长建议建立的,值得指出的是,20世纪80年代拉美的债务危机对西方商业银行产生了巨大冲击,促使银行监管理念发生了重大变化,传统的以资产大小为实力象征的观念受到挑战,取而代之的是“资本是上帝的新理念,1988年巴塞尔委员会正式公布实施的巴塞尔资本协议便是在这种气氛下出笼的,2001年发布的巴塞尔自资本协议草案就是在这个协议的根底上进行的完善和修订。三 1988年巴塞尔委员会资本协议的形成及其演变一1988年巴塞尔协议的形成/face1988年巴塞尔协议,就是规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统一资本计量与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International Convergence of Capital Measurement and Capital Standards,1988年公布。在推进全球银行监管的一致化和可操作行方面,巴塞尔协议可以说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从当时的经济金融环境看,在80年代初的国际银行业,由于受债务危机影响,信用风险给国际银行业带来了相当大的损失,银行普遍开始注重对信用风险的防范与管理。具体来说,巴塞尔协议在国际银行界建立了一套国际通用的、以加权方式衡量表内与表外风险的资本充足率标准,极大地影响了国际银行监管和风险管理的进程。巴塞尔协议发布以后,其国际影响力不断扩大,巴塞尔委员会也不断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对这一协议进行了一些调整如1996年推出的?资本协议关于市场风险的补充规定?,使得巴塞尔协议及其相关文件成为影响最为广泛的国际性监管原那么之一。即使是在强调全面风险管理的今天,信用风险依然是导致银行经营问题的主要原因,这也相应奠定了巴塞尔协议的根底性地位。从具体内容看,制定于1988年的巴塞尔协议,主要在于就银行的资本与风险资产的比率确定国际认可的计算方法和计算标准,促进除国际银行业开展公平竞争。1988年的巴塞尔协议的主要界定了银行资本的组成,规定核心资本应占整个资本的50%,附属资本不应超过资本总额的50%。同时,对不同资产分别给予不同的风险权数,在考核风险资产规模的根底上,要求1992年底从事国际业务的银行资本与加权风险资产的比例必须到达8%(其中核心资本不低于4%)的目标。二1988年巴塞尔协议的主要特点从国际银行业风险管理的角度看,1988年的巴塞尔协议具有明显的特点:1 突出强调了资本充足率的标准和意义国际上曾发生过多起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由于资本金缺乏且又承当了过高经营风险而导致资不抵债、不得不破产清盘或伸手求助于政府的案例,最终使广阔存款人受害,甚至产生无力偿债的连锁效应而危害整个经济。从这个意义上说,巴塞尔委员会突出强调了资本充足率在银行风险管理中的重要意义。在现实的银行经营活动中,资本充足率的上下代表着商业银行应付金融风险能力的上下,而金融风险在市场经济的多变环境中是客观存在的,在经济全球化和科技快速进步的进程中是不易准确预测的。资本金的多少,决定了银行的实力和支付、清偿能力,它不仅可以保证银行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而且可以应付偶发性资金短缺,从而维护存款人的正当利益和公众对银行的信心。另外,一家好的银行不仅要谋求自我开展,更要有充分的自我约束,而资本充足率正是这种约束,即一定规模的资本金只能经营一定规模的业务量。市场经济中有许多企业正是由于过度谋求开展,承当了过大的风险而失败的。银行与一般的工商企业不同,直接涉及公众利益,出现支付风险会在社会上产生广泛的连锁反响,对经济的危害性极大。因此,对银行业进行资本金方面的而谨慎经营的约束比其他行业要更为严格。通过强调资本充足率,1988年的巴塞尔协议使得全球银行经营从注重规模转向注重资本、资产质量等因素。2.确立了全球统一的银行风险管理标准1988年的巴塞尔协议统一了对资本组成的认识,同时根据资产负债表上不同种类资产以及表外业务工程确定了不同的风险权数,并规定了资本与风险资产的目标比率,这就为国际社会衡量国际银行业的风险暴露状况提供了统一的标准。世界上一些大的信用评投机构已经普遍使用巴塞尔协议的标准来审定对国际银行业的信用评级。统一标准确实定增强了国际银行业风险管理的自律意识,并促使其风险管理朝国际统一的方向努力;同时,巴塞尔协议的正式出台标志着西方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理论和风险管理理论的完善与统一。3强调国家风险对银行信用风险的重要影响。1988年的巴塞尔协议在衡量银行信用风险时特别强调国家风险的影响。这一版协议明确规定对经合组织成员国家的授信风险权重明确低于非经合组织国家。对于开展中国家来说,有关风险可以到达100%。该协议之所以做出这样的规定,主要是受了70年代发生的开展中国家债务危机的影响。大批国际性银行在开展中国家的贷款成为呆帐,由此引发的全球性金融风波使跨国银行损失巨大,也给国际银行业带来了巨大的风险。为此,如果防范国家风险就成为国际银行监管机构十分关注的课题。三1988年巴塞尔协议的缺乏之处1容易导致银行过分强调资本充足的的倾向,从而相应无视银行业的盈利性及其它风险,这样,即使银行符合资本充足性的要求,也可能因为其他风险而陷入经营困境。如1993年底巴林银行的贷本充足率远超过8%,1995年1月巴林银行还被认为是平安的,但到1995年2月末,这家银行就破产并被接管了。2从具体的风险资产的计算看,巴塞尔协议也没有考虑同类资产不同信用等级的差异,从而不能十分准确地反映银行资产面临的真实的风险状况。3对于国家信用的风险权重的处理比拟简单化,这主要表现在国家风险在确定风险资产中的影响过大,同时对于不同风险程度国家的风险权重的处理过于简单如对于OECD国家和非OECD国家的风险权重确实定。4 仅仅注意到信用风险,而没有考虑到在银行经营中影响越来越大的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等。5许多已有的监管约束推动了国际银行界的资本套利现象,但是1988年的巴塞尔协议难易有效约束这些现象。这主要包括:通过推进资产的证券化将信用风险转化为市场风险等其他风险来降低对资本金的要求、广泛采用控股公司的形式来逃避资本金的约束等等。四 巴塞尔委员会对于1988年巴塞尔协议的补充和完善正是由于1988年的巴塞尔协议在实际应用中日益显现出来的局限性,巴塞尔委员会一直着手对其进行修订,其中主要包括?关于市场风险补充规定?和?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那么?。一?关于市场风险补充规定?的影响?关于市场风险补充规定?强调了市场风险的管理,这主要是考虑到90年代以后,在风起云涌的金融创新的不断推动下,金融衍生工具及交易迅猛增长,银行业越来越深地介入到这些衍生交易之中,因而金融市场的波动对于银行的影响越来越显著。从国际环境看,几起震惊全球金融界的大案(如巴林银行、大和银行等事件)根本上主要是由于市场风险管理失控引发和导致的。于是,1996年初,巴塞尔委员会及时推出了?补充规定?,与此同时,一些主要的国际大银行也根据?补充规定?着手建立自己的内部风险测量与资本配置模型。1988年的?巴塞尔协议?强调的更多的是立足于运用法令、惯例或行业传统的力量,从外部规定一套整齐划一的监管措施来控制银行体系的风险。随着以金融衍生产品为代表的表外业务的蓬勃开展,表外业务操作的复杂程度和投资组合的速度均与传统银行业务不可同日而语,表外业务的快速开展那么必然与不完善的规定不断发生冲突,并屡屡发生逃避管制的行为。外部监管措施既不能时时包容任何新出现的金融产品,又无助于鼓励银行改善自身的风险管理系统,因此日渐乏力。在外部监管尚不完善的情况下,银行的内部管理控制正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1996年的?巴塞尔补充协议?正是国际银行界旨在利用合理有效的内控机制来开辟金融监管新途径的一次尝试。所谓市场风险,就是指在一段时期内由汇率和利率的变化所造成金融工具的市场价格下降的风险。1988年的?巴塞尔协议?只考虑了信用风险,无视了市场风险,尤其是,协议对许多新的和复杂的场外衍生产品未能给予足够的重视。如果对资本要求仅适用于信用风险,银行进行交易组合时,就会利用利率或汇率风险来替换信用风险,从而牟取高额利润。与补充协议密切相联系的,是1993年4月巴塞尔委员会发表的?市场风险的资本标准建议?。这个建议对市场风险的资本要求,包括债务衍生产品、股权衍生产品和外汇衍生产品市场风险的资本要求。其中,债务和股权衍生产品市场风险的资本要求又可分为:特殊风险的资本要求和一般市场风险的资本要求。市场风险资本监管的指导思想是运用金融工程技术,把股权、利率和汇率三大类衍生产品转化成相应的根底工具即股票、债券和货币,然后根据三类根底工具分别具体规定三套计算规那么,规那么中对股权和债券还分别考虑了它们的一般市场风险和特殊风险。这种分产品类别计算市场风险资本要求量的方法,即所谓的分块法(BuildingBlock Approach)。不过,巴塞尔委员会的这个过于武断的做法还是受到复杂的现实情况的挑战。经过几年的实践,巴塞尔委员会认识到市场风险监管面临的困境实际上反映出了传统的外部监管思想与金融产品开展之间的冲突,一个理想的资本金监管标准应具有以下特点:1简单易懂,即使较小的银行也易于操作;2与银行的内部风险管理系统尽可能相一致;3尽可能防止扭曲银行的交易行为;4以银行的所有资产组合为根底,考虑各工程间的相关性和抵补性;5易于扩展,能包容新产品与新市场;6能适应不同规模及不同主要业务的银行;7所具有的结构有助于鼓励银行改良其内部风险管理。这些看法,实际上在巴塞尔委员会后期的一系列原那么中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表达。1996年1月,巴塞尔委员会公布了?测定市场风险的巴塞尔补充协议?,允许银行采用自己的内部风险管理模型,但应同时满足定性与定量标准。定量标准除了10天持有期、99%的概率要求外,还要求估计风险价值的样本期不低于一年,有关的估算数据应至少三个月更新一次;在计算风险时,虽然可考虑同一风险类别资产间的相关性,但要求对不同类别资产的风险价值进行简单的相加,另外对期权风险的测定还作出了一些特别规定。定性标准只是规定了在银行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过程中应遵循的最低要求。这些要求包括:1银行应设置独立的风险控制部门,它直接对最高管理层负责;2该部门应定期进行事后监督分析,以检查模型的准确性;3银行的最高管理层应积极参与风险管理;4银行的风险测定模型应完全包括每天的风险管理内容;5交易限量与敞口限量应与风险测定系统相衔接;6银行应有定期的应力测试程序;7银行应制订完整的内部政策、控制程序和风险管理的系统文件;8银行应设置内部审计制度,定期评价风险测定系统和控制部门的情况。二关于?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那么? 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那么?那么进一步提出了比拟系统的全面风险管理的思路。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全球金融市场的紧密联系、不同市场之间的互相影响、银行风险和金融危机在国际间的传播问题,开始引起越来越多的关注。以1998年美国长期资本管理公司损失的事件为代表,许多金融机构陷入经营困境的主要原因,不再是信用风险或者市场风险等等单一风险,而是由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等联合造成。金融危机促使人们更加重视市场风险与信用风险的综合模型以及操作风险的量化问题,由此全面风险管理模式引起人们的重视。巴塞尔委员会推出的?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那么?集中表达了这一领域的进展。1988年的巴塞尔协议、以及随后根据金融市场的实际开展状况所进行的补充和完善,都为2001年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框架的出台奠定了根底。五 从巴塞尔资本协议的演变看国际金融风险监管的开展趋势一从强调统一的外部监管标准转向多样化的外部监管与内部风险模型相结合这一点在巴塞尔委员会关于市场风险的补充协议中已经有了相当明显的突破,在这个补充协议中,不仅坚持了一些统一监管的根本原那么,例如一致的资本金充足水平;还进一步对金融机构采取不同的风险管理方法留下了相当大的灵活性。二从强调定量指标转向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相结合这一点在?补充协议?和?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那么?中都有明显的表达,在?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那么?中表现得更为突出。三从一国监管转向国际合作监管转变这个转变的直接推动力量就是金融业的全球化,使得国际金融市场上迅速涌现出大量跨境经营的金融集团,一些主要的国际性的金融机构,例如汇丰银行和花旗银行等等,其海外业务收入已接近甚至超过其总收入的一半。这就必然推动了国际合作监管的形成和开展,促使不同国家的监管机构通过合作将一家国际性银行的境内外机构、境内外业务进行并表监管。根据巴塞尔有关文件规定,对一家跨境银行的监管须在母国监管当局和东道国监管当局之间进行合理的监管分工和合作。一般地,母国监管当 局负责对资本充足性、最终清偿能力等实施监管,东道国监管当局负责对所在地分支机构的 资产质量、内部管理和流动性等实施监管;同时,两国监管当局要就监管的目标、原那么、标准、 内容、方法以及实际监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协商和定期交流。(四) 从信用风险监管转向全面风险监管这主要表现在对于市场风险的监管。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国际监管组织和各国监管当局对金融创新产品及其风险都给予了高度关注。1986年,巴塞尔委员会发表了?银行表外风险管理的监管透视?,对表外业务的风险种类、风险评估以及管理控制等提出了初步的意见;随着金融衍生交易产品的开展,又公布了?衍生产品风险管理准那么?、?关于银行和证券公司衍生产品业务的监管信息框架?;针对金融衍生产品风险对资本的潜在威胁,他们还发表了“补充规定等原那么。五从合规导向的监管思路转向风险导向的监管思路长期以来,监管机构习惯于设定一系列管理规定,进而据此检查金融机构的合规性,而风险导向的监管那么更为强调动态性的监管,强调对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程度、资产质量、流动性、盈利性和管理水平所实施的监管。随着银行业的创新和变革,合规性监管的市场敏感度明显降低,促使监管导向转向风险导向型。在这一思路的推动下,国际银行监管组织和一些国家的监管当局相继推出了一系列以风险监管为根底的审 慎规那么。例如,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发布的?大额信用风险的衡量和管理?、?银行国际 信贷的管理?、?银行外汇头寸的监管?、?利率风险管理原那么?、?计量与管理流动性的框架?、?计算机和电讯系统中的风险?、?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那么?等等。(六)从对银行的监管转向注重对金融集团的监管早前巴塞尔委员会的监管是以银行为主要对象的,但是,随着金融效劳集团户的趋势日趋明显,金融集团在金融活动中的影响力迅速提升,粗简监管机构开始从传统的注重银行的监管转向全面的对于金融集团的监管。国际金融风险监管的上述趋势,实际上在新的巴塞尔资本协议草案中也得到了明显的继承和表达。六 2001年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框架的形成及其特点2001年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框架继续延续1988年巴塞尔协议中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以信用风险控制为重点、突出强调国家风险的风险监管思路,并吸收了?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那么?中提出的银行风险监管的最低资本金要求、外部监管、市场约束等三个支柱的原那么,进而提出了衡量资本充足比率的新的思路和方法,以使资本充足比率和各项风险管理措施更能适应当前金融市场开展的客观要求。同时,新协议要求三个支柱必须协调使用才能真正表达新协议的精髓。而这也是新协议区别于1988年协议的核心之所在。其次,新协议对风险的认识更加全面。1988年协议内容主要是针对信用风险而言,而新协议中有关风险的定义扩大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各种因素,根本涵盖了现阶段银行业经营所面临的风险,以保证银行资本充足性能对银行业务开展和资产负债结构变化引起的风险程度变化有足够的敏感性。三是除标准法外,允许银行运用内部评级法来衡量和测算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使新的监管规那么有一定的灵活性,有利于吸收现代大型银行管理风险的各种先进经验。新协议较1999年6月框架性文件更加深入,尤其是它在内部评级的方法、外在评级在标准方法中的应用、降低信用风险的技术、资产证券化和操作风险的处理等方面都进行了重大调整。新资本协议的目标是:1继续促进金融体系的平安性和稳健性,至少维持金融体系目前的资本总体水平。2促进公平竞争。3提供更全面的处理风险的方案。4使处理资本充足率的各种方法更为敏感地反映银行头寸及其业务的风险程度。一坚持了1988年巴塞尔协议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的监管思路,并有了进一步完善1难度不同的、可供选择的更为灵活的风险衡量方式。为了适应当前复杂多变的银行业风险状况,在2001年的新资本框架中,巴塞尔委员会放弃了1988年巴塞尔协议中单一化的监管框架one-size-fits-allframework,并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方式,银行和监管当局可以根据业务的复杂程度、本身的风险管理水平等灵活选择使用。通过这种灵活的制度安排,巴塞尔委员会试图促使银行不断改良自身的风险管理水平,使用对于风险状况反响更为灵敏的衡量方式,进而更为准确地测定一定风险状况下所需要的资本金水平。新协议允许银行实行内部评级方法,使新的监管规那么有一定的灵活性,有利于吸收现代大型银行管理风险的各种先进经验。新协议为了鼓励对支柱一所确立的资本要求方法进行更新,鼓励银行不断改良风险评估方法,不断开展更为精细的风险评估体系。同时,也鼓励银行在具备充分数据的条件下,采用高级的内部评级方法。新协议有利于促进现代银行业风险管理技术进步。2外部评级与内部评级的选择。为了测算银行的风险资产状况,银行必须要对资产进行评级,并相应确定风险权重。巴塞尔委员会在设计方案的初期曾经试图要求银行主要依靠外部中介机构的评级,但是,由于商业银行普遍对评级机构的客观性、独立性、资料的可获得性、评级结果的及时充分披露、评级结果的可信度等方面存在相当大的歧议,评级机构本身也不愿意将判断银行风险大小的责任全部担在自己向上,于是,2001年的新资本协议框架中除了继续保存外部评级这一获得资产评级的方式外,更多地强调银行要建立内部的风险评估体系,并提供了三个可供选择的方案,即标准化方案、根底的IRB方案internalratings based approaches,简称IRB方案和高级的IRB方案体系,强调用内部评级为根底的方法来衡量风险资产,进而确定和配置资本。具体来说,对于信用风险的测算,新资本协议框架建议业务不是十分复杂的银行采用标准化方案,所谓标准化方案主要是延续了1988年巴塞尔协议的思路,同时将原来测算主权风险所通常采用的外部信用评级,转为采用出口信用评级;这会减少主权风险对于银行资本配置的影响力,同时对于OECD成员国中信用评级较低的国家如南韩、墨西哥和土耳其来说,这种方法的负面冲击相对较大。对于风险管理能力较高的银行,新资本协议框架建议其采用根底性的或高级的内部评级方法。无论是在标准化方案还是IRB方案中,国家风险的影响力较之1988年的巴塞尔协议都明显下降。内部评级方法对企业、银行和主权风险采取了同样的处理方式,并且为零售产品、工程融资和持有证券的风险提供了独立的分析架构。内部评级方法对每一类风险都考虑了三方面因素:一是风险构成因素,各银行可以使用自己的估计数或标准的监管参数;二是风险权重函数,该函数将风险构成因素转化成为银行计算风险权重资产的风险权重;三是最低资本要求,银行采取内部评级方法时需要满足的法定资本量。银行对信用风险的内部测量是根据与借贷者和交易对手过去交易记录的分析,对借贷者、交易对手的违约情况进行评定,并给予相应的评级。银行对其内部评级的每一等级估计违约概率、既定违约下的损失和违约时的风险量,内部评级方法风险权重是由这三个因素的函数决定的,这个函数将三个因素转化成监管风险权重。在标准方法中,风险权重资产是风险权重和风险计量出来的,而在内部评级方法中,风险量被定义为违约时风险量。在使用内部评级方法时,最低资本要求要考虑信用风险的划分类别、评级体系、估计违约概率、数据收集和IT系统、内部评级等。3调整了利率风险的资本要求和监管方式,增加了对于操作风险的资本要求。巴塞尔委员会近年来一直希望推行全面风险管理,将风险管理覆盖的范围逐步从信用风险推广到利率风险、操作风险等。由于一些风险如利率风险等难以准确量化,因而此次新的资本协议框架建议各国监管当局在设定最低资本充足比率要求时要充分考虑到利率风险这一点,也就是纳入第二支柱的监管,不再包括在第一支柱。新的资本协议还要求考虑操作风险operational risk并相应配备资本。具体计算运营风险的方法存在相当大的差异,难易程度也不一样。在实际操作中,许多考虑运营风险的银行只是在考虑信用风险所需的资本之外,进一步增加20作为覆盖运营风险的资本。新的资本协议准备采用这个20的标准作为广义的指导性准备标准。实际上这也是在1999年6月框架征求意见后增加的内容。对于操作风险,巴塞尔委员会提出了集中方法,包括根本指数法、标准方法和内部测试方法。根据大多数大型银行的实际经验,它们一般保存经济资本的20用于应对操作风险。4适当扩大资本充足约束的范围,在一定程度上抑制资本套利行为。例如,1988年的资本协议不对控股公司的资本充足比率作出要求,使得许多银行为了逃避资本约束纷纷采用控股公司的形式。在新的资本协议框架中,以商业银行业务为主导的控股公司应当受到资本充足比率的约束,如巴克莱集团Barclays。在1988年的资本协议中,对于证券化的资产的风险水平确定的相对较低,而且没有充分考虑到由此可能导致的市场风险和利率风险等。随着国际金融市场的开展、以及国际银行业基于逃避资本约束的动机,银行资产证券化显著推进,从而使得原来的资本协议不能更为灵敏地反映银行资产的真实风险水平和所需要配备的资本水平。新的资本协议框架那么对此进行了一定的限制。另外,新的资本协议框架对于非银行机构的大额投资需要从资本中扣除。新的资本协议框架建议,对于单笔超过银行资本总额15的投资、以及此类对非银行机构的投资总额超过银行资本规模60的投资,都要从银行资本中扣除。这无疑会对那些在非银行领域有广泛投资的银行形成严峻的冲击,从世界范围内来看,日本、西班牙和德国的银行可能受到的冲击最大。当然,这也是由银行体制所决定的。另外,新协议本身考虑到控股公司下的不同机构并表问题,在产品方面,涵盖了证券化资产和银行持有证券的资本要求,同时巴塞尔委员会也着手推动与保险业监管机构的合作,以进一步推动新规那么的开展。新协议从机构和业务品种方面,推广了经典的最低资本比例的适用范围,这为银行业全能化开展环境下,金融业合并监管的形成确立了重要的政策根底。二各国监管机构对于银行资本状况的监管方式和重点出现了显著的变化2001年公布的新资本协议框架更为强调各国监管当局结合各国银行业的实际风险对各国银行进行灵活的监管。这主要是巴塞尔委员会注意到不同国家的具体金融环境和进入体制差异,因而开始强调各国监管机构承当更大的责任。例如,在2001年提出的新的资本协议中,各国监管当局可以根据各国的具体状况,自主确定不低于8水平的最低资本充足要求,同时,许多风险衡量的水平和指标需要各国金融监管当局根据实际状况确定,而且金融监管当局还要能够有效地对银行内部的风险评估体系进行考察。这样,各国金融监管当局监管的重点,将从原来的单一的最低资本充足水平转向银行内部的风险评估体系的建设状况。2001年提出的新资本框架延续了?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那么?以及其1999年提出的监管框架的主要思路。在1999年的监管框架中,巴塞尔委员会提出,为了促使银行的资本状况与总体风险相匹配,监管当局可以采用现场和非现场稽核等方法审核银行的资本充足状况。监管当局应该考虑银行的风险化解情况、风险管理状况、所在的市场性质以及收益的可靠性和有效性等因素,全面判断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是否到达要求;监管当局有权根据银行的风险状况和外部经营环境,要求银行保持高于最低水平的资本充足率;银行要建立严格的内部评估体系,使其资本水平与风险度相匹配;监管当局要及时检查和评价银行的内部评价程序、资本战略以及资本充足状况;在资本水平较低时,监管当局要及时对银行实施必要的干预;如果对银行风险水平说来是必要的话,监管者应当要求银行持有超过最低比率的资本。2001年公布的资本新协议继承了这些原那么,同时强调,为了顺利实现向IRB资本充足衡量体系的转换,商业银行向监管当局提交完备的内部风险评估制度安排、资产分类制度安排等。因此,所谓第二支柱的关键,就是确保每家银行有合理的内部评估程序,以便银行首先对其面临的风险有正确判断,并在此根底上及时评估资本的充足状况。为了确保这些内部方法、降低信用风险的方法和资产证券化满足监管资本量的要求,银行要确立风险管理标准和信息披露制度,银行尤其要披露计算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的最低资本要求时所使用的内部方法。监管机构对银行的评估可采取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及与银行管理部门座谈等手段来实现。三强化信息披露,引入市场约束在2001年的新资本框架中,市场约束机制的引入可以说是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研究重大进展的表达。在新的资本框架中,巴塞尔委员会对于银行的资本结构、风险状况、资本充足状况等关键信息的披露提出了更为具体的要求。新框架充分肯定了市场具有迫使银行有效而合理地分配资金和控制风险的作用,稳健的、经营良好的银行可以以更为有利的价格和条件从投资者、债权人、存款人及其他交易对手那里获得资金,而风险程度高的银行在市场中那么处于不利地位,它们必须支付更高的风险溢价、提供额外的担保或采取其他平安措施。于是,这种市场奖惩机制可以促使银行保持充足的资本水平,支持监管当局更有效地工作。为了确保市场约束的有效实施,必然要求建立银行信息披露制度。2001年新资本协议框架中所要求的信息披露的潜在参照标准是美国的银行信息披露要求,如大型银行要求按季披露范围相当广泛的风险信息。同时,新协议在应用范围、资本构成、风险评估和管理过程及资本充足性方面提出了定性和定量的信息披露要求。新协议强调了有关风险和资本关系的综合信息披露,监管机构要对银行的披露体系进行评估。而巴塞尔委员会那么致力于推出具有统一标准的披露框架。信息披露包括核心信息和附加信息的披露两种情况。那些活泼的大型银行,每季度要进行一次信息披露,而对于市场风险,在每次重大事件发生后都要进行披露。对于一般银行,要求每半年进行一次信息披露。新的资本协议框架强调,最低资本充足比率、外部监管、市场约束这三个支柱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如果这三个方面不能很好地落实,新的资本协议框架也就难以真正落实。自2001年1月16日巴塞尔银行委员会公布新资本协议草案后,国际金融界提出了相当广泛的修订意见,在一些具体的条款上还形成了相当锋利的争议。由于争论剧烈,在许多问题上难以在预定的时间内达成共识,同时考虑到新资本协议实施过程中的复杂性,巴塞尔银行委员会还将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日期从2004年推迟到2005年,公布正式的新资本协议的日期也一再延迟。巴塞尔委员会制定新资本协议的指导思想是,把监管资本与银行面对的各项主要风险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从根本原那么的角度看国际银行界对此均表示赞同,但是,如何通过新资本协议的具体条款把这一指导思想表达出来,绝非易事。 不过,从金融风险监管框架的角度看,这些争议正好为我们考察当前金融风险监管的主要进展和内在分歧提供了一个十分独到的角度。由于巴塞尔委员会的资本协议框架在全球银行业风险管理中的主导性地位,其调整必然会支持影响到不同国家的银行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也会影响到不同经营水平、不同规模、处于不同经营环境的银行的风险管理和资本配置要求,因而各个的金融监管机构、主要的大银行等都积极参与了这个讨论,并基于自身的利益和具体状况提出修订意见,因此,尽管全球银行界对于巴塞尔委员会提出的新资本协议框架的主要原那么和思路大多持肯定的态度,但是,在许多具体实施的问题上那么出现了许多明显的分歧、乃至锋利的冲突。深入分析这些分歧和冲突形成的原因和背景,把握这些分歧可能的演变趋势,对于我们系统地把握全球银行业风险管理的最新进展、了解不同国家的银行风险管理方面的问题、进而提高我们对新的资本协议的适应能力、提高自身的风险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咨询稿引发广泛争论 总体上看,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之所以如此引起广泛争议,主要是因为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首先,考虑到巴塞尔委员会1975年成立以来发布的一系列协议已经获得国际金融界的广泛认同,此次新协议必将对国际金融界产生深远的影响,其影响程度不会低于1988年的资本协议。不同的金融机构必然会基于自身的风险管理状况提出有利于自身的意见和建议,这无疑是一个讨价还价的过程。 其次,从开展方向看,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商业银行必然会逐步创造条件实施新的资本协议。事实上,新资本协议的深远影响远不止外表上看到的资本最低要求或是资本充足率达标,对于更多银行来说,是而是以满足最低资本要求为内容之一的内部风险管理体制的变革。例如,如果要实施新资本协议,必须具备两个根底性的条件,即制度条件和技术条件。制度条件是技术条件的根底。内部风险管理制度能否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这既包括合理的风险管理流程、风险管理政策,也包括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根本上取决于风险管理能力的综合提高。因此,商业银行如果能够积极实施新资本协议,就可以在较大程度上推进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能力的提高。 巴塞尔委员会于2001年初公布的新资本协议比现行的1988年资本协议更准确地反映出银行所承当的风险水平,有助于鼓励银行提高风险管理水平与能力。另外,在资本充足比率的要求根底上,进一步制订了第二支柱与第三支柱的监管指引;在96年补充市场风险管理的根底上,进一步将操作风险管理补充到新资本协议内。这都对银行业的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更全面的要求,有助于银行业的稳定与银行风险管理水平的提高。 随着中国参加世贸,中国的银行业面临很大的挑战,尤其是面对国际大银行的竞争,许多商业银行业也意识到尽快提高风险管理水平的重要性。虽然新协议为银行提供了标准法(standardized approach)、根底内部评级法(foundation internal rating based approach, Foundation IRB)与高级内部评级法(Advanced IRB)等多种选择,但正如巴塞尔委员会与业界所预测的,大多数开展中地区的银行未必有能力在2005年采取IRB方法来衡量资本需求。因此,国际金融界认识到实施新协议之后,有能力采取IRB方法的银行可以比采取标准法的银行更有效地运用银行珍贵的资本准备(尤其在巴塞尔委员会的可能修订中,对IRB的风险权重可能作大幅下调,IRB方法与标准法对银行的不同影响更显著),这将加强风险管理水平高的银行的竞争能力。中国的金融界也意识到这种两极分化的趋势,也意识到新协议与中国参加世贸对商业银行业造成的双重深远影响。这对于商业银行业既是加快改革的机遇,也是我们面临的极大挑战。 中国人民银行在广泛征求了包括中国各家银行意见的根底上向巴塞尔委员会提交了我国银行界对新协议的反响意见。其中,根据报导,其重点强调了中国中央银行及各商业银行强烈支持落实以3大支柱为代表的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同时也提出了在开展中国家落实新协议将遇到的主要困难,如将增加资本配置,缺乏准确的外部评级以及对操作风险要求配置的资本较高等意见。 目前许多国家和地区也在积极采集数据评估新资本协议对于银行业的影响。不过,从英格兰中央银行2001年春季季度报告公布的数据看,其节省资本的效果是积极的,但是,如果把握不当,对于新兴市场的银行来说,可能正好会加重其对于资本充足的要求。客户评级 违约率 现在资本比率 标准法资本比率 根底法资本比率AAA 0.03 8 1.6 1.13AA 0.03 8 1.6 1.13A 0.03 8 4.0 1.13BBB 0.20 8 8.0 3.61BB 1.40 8 8.0 12.35B 6.60 8 12.0 30.96CCC 15.00 8 12.0 47.04二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草案作为一个风险管理框架存在的问题一风险管理方式的多样化和普遍适应之间的矛盾趋于突出为了适应当前复杂多变的银行业风险状况,在2001年的新资本框架中,巴塞尔委员会放弃了1988年巴塞尔协议中单一化的监管框架one-size-fits-all framework,并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方式,银行和监管当局可以根据业务的复杂程度、本身的风险管理水平等灵活选择使用。通过这种灵活的制度安排,巴塞尔委员会试图促使银行不断改良自身的风险管理水平,使用对于风险状况反响更为灵敏的衡量方式,进而更为准确地测定一定风险状况下所需要的资本金水平。但是,同时引起争论的是,正是由于这种新的资本协议框架提供了多样化的选择,可能使全球银行业在不同的监管原那么、内部条件等的约束下,采用不同标准的风险衡量体系,从而在事实上出现不平等竞争的问题。现实地看,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许多银行对于新资本协议的实施及其标准表示了担忧,特别是在各国监管当局、各银行都拥有一定的灵活权力的前提下、如何确保全球银行业在风险监控上的一致性和公平性,以及如何有效衡量操作风险,更是引人注目。例如,2001年1月的咨询文件给予各国监管机构自主确定不低于8的最低资本充足比率的灵活性,因此,许多银行建议,为了防止各国监管当局监管要求上的差异,巴塞尔委员会是否有必要为各国的金融监管当局如何确定银行最低资本充足比率设定一个统一的考核标准。另外,许多银行强调,考虑到实施和建立内部评级系统需要在电脑、人力等方面进行大量的准备和投资,同时考虑到各国银行内部风险管理现状存在较大的差异,巴塞尔委员会初步打算从2004年开始实施新的资本框架的打算在时间安排上是比拟紧张的,特别是亚洲一些新兴市场中的银行呼吁巴塞尔委员会适当延长向新的资本框架转换的准备时期。当然,这个问题不仅是最低资本要求领域的问题,也是外部监管和信息披露方面的共同问题,其实质也在于监管者如何在风险管理系统对风险状况的敏感性与具体操作的复杂性之间的平衡。在众多的争论中,有一点似乎已经成为共识,那就是新协议不适合中小银行的情况。美联储理事梅耶劳伦斯认为,新协议相当复杂,这决定了其覆盖的银行范围相对狭窄,应该仅包括那些积极从事资本套利的银行以及在风险计量和管理水平上遥遥领先的银行。这些银行一般都为大型复杂银行,在美国大约只有20家,几乎每家的资产总额都超过了400亿美元。实际上,三大支柱对大型银行和中小银行的相对重要性和适用性是不同的。有的机构认为美国大局部银行是社区银行或从事传统业务的一般性银行,这类银行不必执行新协议,新协议应只限于“国际活泼银行。具体来看,计量信用风险的新方法增加了风险敏感度,但中小银行在实施新的信用风险计量方法,特别是IRB时,将提高经营本钱,另外,尽管新资本标准比旧协议更加复杂,但仍没有解决信用风险在地域和产业上的集中问题,而这对中小银行来说或许是极为重要的风险因素。中小银行的规模决定了其主要以中小企业为贷款对象,而十国集团成员国的一些银行协会和金融机构担忧新协议会增加中小企业风险暴露的资本要求,原因主要是新协议限定的可用做贷款抵押的实物范围比拟狭窄,而且标准法和IRB法都没有针对中小企业风险暴露的特殊性为中小企业制定独立的风险权重。与中小银行问题相连的,就是新资本协议可能对于中小企业贷款带来的负面影响问题。考虑到中小企业对于各个经济的重要影响力,这个问题对于兴旺国家和开展中国家同样重要。中小企业根本没有外部评级,企业的资金需求大多依赖银行贷款。提高资本监管的风险敏感度是否会更强化中小企业贷款难引起广泛关注。二新资本协议的风险监管框架具有亲经济周期的特性新的资本协议框架在客观上可能会促使银行体系的贷款投放行为放大经济周期,加剧经济波动,因而需要对银行在经济周期的不同阶段采取不同的准备金提取行为来对冲和吸收这种放大影响。具体来说,在经济周期的上行阶段,银行的资产质量总体水平会显著改善,相应地需要配置的资本金减少,银行可以有更大规模的资金用于新的贷款投放,进而会进一步刺激经济增长。与此形成对照的是,在经济周期的下行阶段,银行资产质量总体水平的下降会增大银行需要配置的资本金的规模,挤压银行可以用于新的贷款投放的资金规模,从而加剧对于经济的紧缩作用。,此时,资本监管可能会对经济的周期性波动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目前看来,巴塞尔委员会已经认识到这一问题的重要性,但是如何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难度较大,当前分析的方法主要包括缩小风险权重之间变化幅度、要求银行对整个经济周期内可能出现的损失作出估计,并事先提足准备金等等。但是这些做法要么可能降低系统对于风险的敏感度,要么可能与现行的会计作法不完全一致。三新资本协议的实施如何能够保证总体资本水平根本一致巴塞尔银行委员会在推行新的资本协议时曾经宣称,为了减少对新资本协议实施可能对全球银行市场带来的冲击,根本上打算将新旧资本协议转换期间所要求的资本金水平维持在一个相对稳定、或者说根本一致的水平。但是,巴塞尔委员的定量分析也说明,对十国集团国际活泼银行,即使不考虑操作风险的资本要求,按第二次征求意见稿进行测算,无论是采用标准法还是内部评级初级法,所需要配置的资本充足率都要明显上升。这样的结果自然与修改协议的大方向不符。四如何适当处理三大风险以外的其他风险的监管新资本协议在贯彻全面风险监管方面有了积极的进展,第一次在风险监管框架中覆盖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并且对利率风险的监管也提出了要求。但是,考虑到银行的其他风险在特定市场条件下也可能对银行的运行带来多方面的负面影响,因此,在全面风险监管的趋势下,许多风险是不容无视的。在当前的市场条件下,尤其不能无视流动性风险和金融衍生产品的风险。所谓,流动性风险按香港金融管理局的定义,是指金融机构无法将资产变现或取得足够资金,以致不能履行到期责任的风险“资金流动性风险,或指由于市场深度缺乏或失序,以致机构在处理或抵销手上所持某些风险时无法不使市价显著下跌称为“市场流动性风险。巴塞尔委员会最初于1992年提出“计量与管理流动性的框架。该框架以主要国际银行采用的方法和技术为根底,目的在于提供一套稳健和有广泛适用性的流动性管理范例,供所有银行包括中小银行参照。具体内容包括提出三种可供借鉴的情况:“正常情况、“银行内部出现流动性危机情况以及“整个市场出现某种危机情况。银行须尽可能考虑到每种环境下任何可能出现的有利或不利的重大流动性变动,并估测现金流量在不同情况下可能的变动,以确定每一类资产负债现金流量在不同环境下的不同时间安排。信用衍生工具是从远期合约、掉期合约、期权或三者混合衍生出来的金融工具。这类合约可以在交易所或场外市场买卖。市场人士可以利用这些衍生工具将贷款及其它资产的信贷风险转移。从90年代中为主要银行引入至今短短不到10年间,信用衍生工具市场已经成为开展最快的衍生工具市场。国际清算银行在2001年12月公布的全球场外衍生工具市场交易统计报告中,首次将信用衍生工具从“其它衍生工具一项中独立出来,作了专项统计。与外汇、利率、股票以及商品等相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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