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丘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上报政府最终版)

上传人:ca****in 文档编号:68342663 上传时间:2022-04-02 格式:DOCX 页数:20 大小:25.9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章丘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上报政府最终版)_第1页
第1页 / 共20页
章丘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上报政府最终版)_第2页
第2页 / 共20页
章丘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上报政府最终版)_第3页
第3页 / 共20页
亲,该文档总共20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章丘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科学、有效、及时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建立健全章丘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能力,规范应急处置程序,明确应急处置职责,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保障我市环境安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章丘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1.3事件分级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级)和一般(级)四级。1特别重大(级)突发环境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的;(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5)因环境污染造成地市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6)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的;核设施发生需要进入场外应急的严重核事故,或事故辐射后果可能影响邻省和境外的,或按照“国际核事件分级(INES)标准”属于3级以上的核事件;台湾核设施中发生的按照“国际核事件分级(INES)标准”属于4级以上的核事故;周边国家核设施中发生的按照“国际核事件分级(INES)标准”属于4级以上的核事故;(7)跨国界突发环境事件。2.重大(级)突发环境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的;(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5)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6)重金属污染或危险化学品生产、贮运、使用过程中发生爆炸、泄漏等事件,或因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危险废物等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在国家重点流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或居民聚集区、医院、学校等敏感区域的;(7)1、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造成环境影响,或核设施和铀矿冶炼设施发生的达到进入场区应急状态标准的,或进口货物严重辐射超标的事件;(8)跨省(区、市)界突发环境事件。3. 较大(III级)突发环境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的;(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5)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6)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造成环境影响的;(7)跨地市界突发环境事件。4. 一般(IV级)突发环境事件除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重大突发环境事件、较大突发环境事件以外的突发环境事件。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指导预防和处置发生在我市的突发环境事件。 l.5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2)坚持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属地为主,分级负责。 (3)坚持平战结合,专兼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2.主要职责2.1组织体系 章丘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置体系。设立章丘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现场总指挥)由章丘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章丘市环保局局长担任,章丘市公安局、环保局、卫生局、住建委、公用事业局、气象局、水利局等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为成员单位。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章丘市环保局,负责全市突发环境事件防范与应急的日常工作。2.2职责分工 2.2.1应急指挥部职责(1)组织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当发生重大、特大环境事件时,组织设立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 (2)组织有关专家对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和决策支持。 (3)向市委、市政府、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突发环境事件情况。 (4)负责重大、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终止认定及宣布事件影响解除。 (5)负责确定应向公众发布的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 (6)组织修订章丘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2.2指挥部办公室职责章丘市环保局作为章丘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章丘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办公室),主要职责为:(1)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防范教育,通过各种形式提高公众的环境安全隐患意识和突发环境事件风险意识。(2)对全市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审定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相关机构制定的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应急处置演练工作。(3)监督检查具有发生突发环境事件隐患重点单位的风险防范与应急处置预案的制定工作。(4)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转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向各有关应急处置机构和单位传达指挥部指令,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5)完善信息网络,跟踪上报突发环境事件的事态变化和处置情况。(6)负责收集整理突发环境事件的各类有关信息,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事件的应急处置。(7)实施全天候突发环境事件的12369接警;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件时,及时向章丘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报告。(8)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监测。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预案并组织实施演练;开展现场污染状况的应急监测和跟踪监测,确定污染物种类、浓度及污染范围,根据监测数据科学分析污染变化趋势,为指挥部制定决策提供技术支持;组织专业队伍开展现场泄漏污染物的后续处置工作,使污染的持续危害减小到最轻程度。(9)完成章丘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2.2.3成员单位职责 (1) 章丘市公安局负责牵头组建安全保卫与突击组。主要职责:实施全天候的突发环境事件的110接警,并及时通知章丘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现场泄漏污染物的洗消和危险装置的抢险救援工作;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紧急处置,控制事态,维护秩序,疏导交通;依据应急指挥部命令实施受灾地区交通管制或戒严。 (2)章丘市环保局负责牵头组建监测组。主要职责: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预案并组织实施演练;组织环境安全隐患单位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实施全天候突发环境事件的12369接警;开展现场污染状况的应急监测和跟踪监测,确定污染物种类、浓度及污染范围,根据监测数据科学分析污染变化趋势,为指挥部制定决策提供技术支持;组织专业队伍开展现场泄漏污染物的后续处置工作,使污染的持续危害减小到最轻程度。 (3)章丘市卫生局负责医疗救护组。主要职责: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护预案并组织实施演练;开展现场和灾区救护、卫生防疫等工作;及时运送伤员并组织医院抢救。 (4)章丘市住建委和章丘公用事业局负责牵头组建工程抢险与设施保障组。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对市政设施的抢险、恢复和维护;负责压力管道设施引发的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及处置工作。 (5)章丘市气象局负责组建气象信息组。主要职责:制定全市环境事件现场气象监测和预报应急预案;负责受污染区域气象信息的监测与预报,为预测污染扩散与消除提供气象参数;为事件调查与评估提供气象参数。 (6)章丘市水利局负责牵头组建水利安全组。主要职责:负责协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全市饮用水水源地及重点河流水域污染应急处置预案;饮用水水源地及重点河流水域突发环境事件时,及时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通报;当饮用水水源地受到污染、在接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监测结果或指挥部的相关指令后,立即关闭水源地,并启动饮用水备用预案,保障饮用水的基本供应和用水安全。 (7)章丘黄河河务局负责牵头组建黄河用水安全组。主要职责:当黄河章丘段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及时发布用水安全警报。 (8)章丘市交通局负责牵头组建交通运输组。主要职责:保障抢险救援人员及物资运输的畅通;组织人员、伤员、救灾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转移、疏散。 (9)章丘市财政局、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所需应急器材、装备的购置和突发环境事件处置经费预算,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10)章丘市质监局负责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引发的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及处置工作。 (11)章丘市安监局负责组织、协调和参与突发环境事件涉及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2) 市文广局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宣传报道和相关预警信息的发布。(13)中国网通公司章丘分公司、章丘移动分公司:负责统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组织各通信网络运营商落实好各项应急通信保障措施。3预防和预警 3.1预防工作 (1)开展污染源、放射源和生物物种资源调查。开展对产生、贮存、运输、销毁废弃化学品、放射源的普查,掌握全市环境污染源的产生、种类及地区分布情况。了解国内外的有关技术信息、进展情况和形势动态,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意见。 (2)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的假设、分析和风险评估工作,完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3.2预警及措施 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分为四级,预警级别由低到高,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颜色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收集到的有关信息证明突发环境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按照相关应急预案执行。 进入预警状态后,章丘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2)发布预警公告。蓝色和黄色预警信息。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监测预测部门的报告,按照事件可能发生、发展趋势和危害程度,经济南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机构核实、批准,章丘市人民政府可发布蓝色预警信息。 橙色和红色预警信息,按规定由山东省级应急领导机构负责发布。 (3)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4)指令各成员单位应急处置队伍进入应急状态,环境监测机构立即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5)针对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6)调集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机制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等级,应急响应工作职责划分为: (1)一般(级)突发环境事件:启动章丘政府环境应急预案及相关的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请求上一级政府启动相关应急预案。(2)较大(级)突发环境事件:由章丘市政府请求济南市政府启动济南市政府环境应急预案和相关的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3)重大(级)和特别重大(级)突发环境事件:由济南市政府启动应急预案,对事件实施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发展。同时,报请省政府,在省级应急领导机构指挥下,开展处置工作。 4.2应急响应方法与步骤 (1)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有关单位要立即向当地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或当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或拨打110、12369报警。接警单位接到报警后,要认真记录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原因、伤亡损失情况等内容,进行初步核实后,及时上报指挥部办公室。(2)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等级的确认,由首先接警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根据事件现场的报告情况进行评估。 评估确定属于本机构职责等级的,应立即启动本机构制定的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评估确定为超出本机构职责等级或无法确定等级的,在对事件实施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发展的同时,立即报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进行处置。 4.3信息报送与处理 依据“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突发环境事件的责任主体,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要应在第一时间(最迟不超过半小时)向章丘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报告。 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终报三类: (1)初报。从发现事件后起应在第一时间(最迟不超过1小时)上报。初报可用电话或直接报告。初报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污染物质、污染范围、人员受伤情况和危害程度等初步情况。 (2)续报。在查清突发环境事件有关基本情况后立即上报,各等级突发环境事件必须上报续报。续报要有书面报告,但可以先通过电话报告。续报要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并报告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 (3)终报。在突发环境事件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各等级突发环境事件必须上报终报(处理结果报告)。终报要在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 4.4现场处置 发生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时,应急指挥部要开设现场指挥部,主要开展下列工作: (1)听取现场有关人员的汇报,了解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伤员救护情况,立即组织抢救伤员、疏散转移群众。 (2)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置机构,迅速控制事态和现场,组织协调现场的人力、物力维护现场秩序、疏散人员、疏导交通,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或戒严。 (3)开展现场勘查和污染源调查,采取一切安全有效的措施,快速封堵或转移污染源。组织专家组分析事件的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置工作建议。 (4)对现场污染状况开展应急监测,初步确定污染状况,划定受污染区域、疏散范围,并对污染现场实施跟踪监测。对现场污染物进行消洗或清除工作,消除污染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后续影响。 (5)向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报告现场处置工作的有关情况,根据事态变化提出相应的应急解决方案,请求上级支援。 4.5应急监测 章丘市环保局负责组织协调突发环境事件地区应急监测工作。 (1)根据突发环境事件污染物的扩散速度和事件发生地的气象条件和地域特点,确定污染物种类和扩散范围。 (2)根据监测结果,综合分析突发环境事件污染变化趋势,并通过专家咨询和讨论的方式,预测并报告突发环境事件的发展情况和污染物的变化情况,作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的依据。 4.6信息发布 章丘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按照规定程序,对外统一发布突发环境事件相关信息。 4.7安全防护 4.7.1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不同类型环境事件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出入事发现场程序。 4.7.2受灾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受灾群众的安全防护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特点,告知群众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 (2)根据事发时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确定群众疏散的方式,指定有关部门组织群众安全疏散撤离; (3)在事发地安全边界以外,设立紧急避难场所。 4.8应急终止 4.8.1应急终止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1)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 (2)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4)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5)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 4.8.2应急终止的程序 (1)现场指挥部确认终止时机; (2)现场指挥部向所属各专业应急处置机构下达应急终止命令; (3)应急状态终止后,相关类别环境事件专业应急指挥部应根据市政府有关指示和实际情况,继续进行环境监测和评价工作,直至其他补救措施无需继续进行为止。 4.8.3应急终止后的行动 (1)应急指挥部指导有关部门及突发环境事件单位查找事件原因,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出现。 (2)有关类别环境事件专业主管部门负责编制特别重大、重大环境事件总结报告,于应急终止后上报。 (3)根据实践经验,有关类别环境事件专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并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4)参加应急行动的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队伍维护、保养应急仪器设备,使之始终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4.8.4善后处置 事故发生后,在章丘市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做好受灾人员的安置工作,组织有关专家对受灾范围进行科学评估,提出补偿和对遭受污染的生态环境进行恢复的建议。 5应急保障 5.1资金保障 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需要,提出项目支出预算,经市财政局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5.2装备保障 各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相关专业部门及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积极发挥现有检验、鉴定、监测力量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和职责要求,加强危险化学品检验、鉴定和监测设备建设。增加应急处置、快速机动和自身防护装备、物资的储备,不断提高应急监测,动态监控的能力,保证在发生环境事件时能有效防范对环境的污染和扩散。 5.3通信保障 各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相关专业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环境安全应急指挥系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全市联动系统。配备必要的有线、无线通信器材,确保本预案启动时应急指挥部和有关部门及现场各专业应急分队间的联络畅通。 5.4人力资源保障 章丘市有关类别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业主管部门要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队伍,提高其应对突发事件的素质和能力;对所属大中型化工等企业的消防、防化等应急分队进行组织和培训,形成全面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网络。保证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能迅速参与并完成抢救、排险、消毒、监测等现场处置工作。 5.5技术保障 建立环境安全预警系统,组建专家组,确保在启动预警前、事件发生后相关环境专家能迅速到位,为指挥决策提供服务。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数据库,建立健全各专业应急队伍。 5.6宣传、培训与演练 5.6.1环保部门应加强环境保护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常识,编印、发放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公众防护“明白卡”,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 5.6.2环保部门以及有关类别环境事件专业主管部门应加强环境事件专业技术人员日常培训和重要目标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应急处置、检验、监测等专门人才。 5.6.3环保部门以及有关类别环境事件专业主管部门,按照应急预案及相关单项预案,定期组织不同类型的应急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5.7应急能力评价 为保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体系始终处于良好的战备状态,并实现持续改进,对各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构的设置情况、制度和工作程序的建立与执行情况、队伍的建设和人员培训与考核情况、应急装备和经费管理与使用情况等,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评价体系中,实行自上而下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机制。 6附则 6.1名词术语定义 环境事件: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群众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突发环境事件: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对地区经济社会稳定、政治安定构成重大威胁和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环境事件。 预案分类: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环境事件主要分为三类: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生物物种安全环境事件和辐射环境污染事件。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包括重点流域、敏感水域水环境污染事件,城市光化学烟雾污染事件,危险化学品、废弃化学品污染事件等。生物物种安全环境事件主要是指生物物种受到不当采集、猎杀、走私、非法携带出入境或合作交换、工程建设危害以及外来入侵物种对生物多样性造成损失和对生态环境造成威胁和危害事件,辐射环境污染事件包括放射性同位素(开放型和密封型)、辐照装置、放射性废物等辐射污染事件。 泄漏处理:对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有毒气体等污染源因事件发生泄漏时所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泄漏处理要及时、得当,避免重大事件的发生。泄漏处理一般分为泄漏源控制和泄漏物处置两部分。 应急监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情况下,为发现和查明环境污染情况和污染范围及污染扩散而进行的环境和气象监测,包括定点监测和动态监测。 应急演习:为检验应急计划的有效性、应急准备的完善性、应急响应能力的适应性和应急人员的协同性而进行的一种模拟应急响应的实践活动,根据所涉及的内容和范围的不同,可分为单项演习(演练)、综合演习和指挥中心、现场应急组织联合进行的联合演习。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6.2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处置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出现新的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6.3预案实施与解释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章丘市环保局负责解释。本预案实施后,2006年印发的章丘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同时废止。附件. 章丘市环保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制逻辑框图 附件应急监察组 跨章丘市事故单位 报警110、12369接警上级通知环保局应急指挥中心中心章丘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行政区域事件章丘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方法步骤流程图 现场报告 省、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构事件总结报告 启动市应急预案局应急指挥中心(现场指挥部)启动局应急预案应急处置应急监测 应 急 终 止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书 > 方案规范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