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铁路桥隧建筑物修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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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铁路桥隧建筑物修理规则(试行)2011 北京87目 录总则1第二章 基本技术要求3第一节 荷 载3第二节 限 界3第三节 孔径与净空4第四节 刚 度5第五节 基础沉降9第六节 基础埋深10第七节 斜交、过渡、填土厚度11第八节 隧道洞口、衬砌结构和防排水11耐 久 性11抗震与防灾设施12第三章 技术标准13第一节 桥 面13桥面防排水14钢结构保护涂装16钢结构19支座和防落梁挡块22混凝土梁及墩台25桥梁救援疏散27第八节 涵 洞28 框构顶进29第十节 隧道衬砌及洞门29第十一节 隧道防水与排水32第十二节 隧道通风36第十三节 隧道电源37第十四节 隧道防灾救援疏散37第十五节 河道、防护设备及调节河流建筑物38第十六节 安全检查及动力设备39第十七节 其 他40检查维修组织41第五章 检 查42第一节 检查制度42周期性检查42临时检查42水文观测43专项检查43检定与试验44检查重点44状态评定49技术文件49第六章 周期性保养51第七章 综合维修53第八章 大修管理55 第一节 大修工作范围55计划编制56设计文件56施工管理57检查验收59附 则61附录一 高速铁路桥隧建筑物状态评定标准62附录二 高速铁路桥隧建筑物保养质量评定标准78附录三 高速铁路桥隧建筑物修理作业验收标准81附录四 高速铁路桥隧检查保养主要机具配备表84附表118 86高速铁路桥隧建筑物修理规则(暂行)编制说明为做好高速铁路桥隧建筑物修理工作,运输局基础部组织有关单位研究编制了高速铁路桥隧建筑物修理规则(暂行)(以下简称暂行规则),并形成报批稿,拟报部领导批准。一、 编制的必要性到目前为止,已开通运营新建高速铁路(包括客运专线、城际铁路)17条,营业里程约5000公里。高速铁路桥隧建筑物,在作用荷载、主体结构形式、材料、构造细节、轨道结构、附属设施和安全要求等方面,与普通铁路相比发生了较大的变化。2010年修订发布的铁路桥隧建筑物修理规则,不能适应目前高速铁路桥隧建筑物维修管理的要求。为做好高速铁路桥隧建筑物修理工作,编制暂行规则十分必要和迫切。二、 编制原则1 暂行规则适用范围为新建高速铁路,并充分反映桥隧建筑物修理工作的特点和安全要求。2 在编排结构上,暂行规则与现行铁路桥隧建筑物修理规则基本一致。3 在基本要求和标准上,区分速度等级和轨道结构形式;反映高速铁路桥隧建筑物技术特点。4 在管理上,强化设备检查,按桥隧建筑物委托维修的方式,规定检和修的职责范围、相互关系。5 在桥隧设备的状态定量评定标准上,严于普通铁路。三、 编制工作情况2010年7月,部运输局基础部组织哈尔滨、沈阳、北京、郑州、武汉、西安、济南、上海、南昌、成都铁路局和广铁集团桥隧方面专家和技术人员,成立了暂行规则编制组,启动了编制工作。9月17日,组织编制组,并邀请铁三院、铁科院、中铁咨询等设计、科研单位的专家和其他桥隧维修管理方面专家,召开了编制大纲讨论会,确定了编制大纲,明确了编制原则、主要内容、人员分工和期限。12月13日,对讨论稿进行了会议研讨。2011年3月底,形成了征求意见稿,4月初向11个铁路局、京沪等19家铁路公司、铁三院等6家设计院和铁科院等发函征求意见。编制组对回馈的160余条意见进行了研究,对部分条文做了修改,5月底形成了送审稿。5月30日至6月2日,基础部组织召开了送审稿专家审查会。根据审查会意见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定稿形成了上报的报批稿。四、 主要内容1. 适用范围为1435mm标准轨距,新建设计速度为250km/h及以上的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和近期兼顾货运的客运专线铁路参照执行。2. 与列车速度相关的技术标准,按200、250、300、350 km/h四级编排。3. 设置路桥检查车间,负责桥隧、路基设备的日常管理,路桥检查车间下设检查工区,负责日常检查、观测及适量的保养工作。未设路桥检查车间的,必须设置路桥检查工区。4. 桥隧检查车间的管辖营业长度规定为300km左右,不超过400km;检查工区管辖营业长度100km左右,山区路段适当缩小;大型钢梁桥设置钢梁、机修工区;长大隧道或隧道群设置专门的检查工区。长桥、长隧不设桥隧巡守。5. 不专门设置路桥维修车间和工区,设备维修采用委托方式,但维修队伍需经路局认定或是具有相应资格的公司。6. 检查周期:特殊结构和重要桥隧为一个季度;桥面及以上部位、隧道出入口、涵洞排水、桥涵限高防护架为半年;桥面以下结构、支座、隧道、涵洞、周边环境为一年;汛期,进行专门的设施防洪检查。7. 保养周期:钢桥(包括钢桁拱、钢箱拱、钢管混凝土拱、钢-混凝土结合梁)为半年,其他设备为一年。8. 维修周期:钢梁桥(包括钢桁拱、钢箱拱)为三年,混凝土桥及桥旁疏散通道为五年,隧道、涵洞等为五至八年。9. 在高速铁路桥隧设备的状态劣化评定的标准上,比既有铁路桥隧维规一般严一档。10. 与现行普通铁路相比,增加斜拉桥、钢管混凝土拱和钢拱桥、正交异性整体钢桥面、大跨度钢桥伸缩器和阻尼器、梁端止水装置、防地震落梁挡块、桥旁救援疏散通道、隧道洞口缓冲结构、隧道防灾设施等新结构和新设备。11. 与现行普通铁路相比,增加基础沉降、梁体徐变上拱变形等观测要求;上述新结构和新设备,以及桥梁周边抽取地下水、堆载、修建建筑物、存放垃圾等重点检查要求;矮墩防护等要求。12. 高速铁路隧道照明采用电力远动控制,与既有普速铁路隧道照明供电方式不同,有关隧道照明相关内容不再纳入。对隧道内作业电源插座规定了相关要求。13. 无砟轨道路基、有砟轨道有可能破坏路基加固效果及各种过渡段禁止框构顶进。14. 强化高速铁路桥隧设备信息化管理的要求。15. 规定了铁路局和铁路公司在桥隧设备管理方面的责职关系。2第一章 总 则第1.0.1条 桥隧建筑物是高速铁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所占比例大,结构复杂,修建困难。为做好高速铁路桥隧建筑物的修理工作,保证运输安全畅通,特制定本规则。第1.0.2条 桥隧建筑物修理工作分为检查、维修和大修。维修工作分为周期性保养和综合维修。检查、维修工作实行检养修分开的管理体制。第1.0.3条 桥隧建筑物检查、监控是全面掌握设备状态变化的重要手段,也是保证行车安全的基础性工作。设备管理单位应执行各项检查制度,采取有效防治措施,确定桥隧建筑物运用条件。第1.0.4条 桥隧建筑物维修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强化设备检查,采取周期性保养和综合维修相结合的方式,预防病害发生,保持桥隧建筑物使用状态均衡完好,使列车能以规定的速度安全、平稳和不间断地运行。第1.0.5条 桥隧建筑物大修工作应根据设备技术状态和运输需要,有计划地对设备进行整治、加固,恢复或提高设备运用能力,以充分发挥桥隧建筑物的使用效能。第1.0.6条 设备管理单位应设置高速铁路桥隧建筑物检查机构。对技术复杂的特大型钢梁桥、长大隧道,可视具体情况设置专门检查维修管理机构。检修机构应配置必要的作业机具、测试仪器及检修设备。第1.0.7条 桥隧设备技术资料管理应采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及时准确地传递信息和资源共享,提高管理效能。第1.0.8条 桥隧修理工作必须认真执行检查、计划、作业、验收等基本工作制度,依靠科技手段,强化基础建设,大力发展机械化作业,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全面实行科学化管理。第1.0.9条 桥隧检修作业应加强安全管理,严格遵守营业线施工作业相关规定,正确处理施工作业与运输的关系,在保证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尽量减少中断行车和限制行车速度的时间。第1.0.10条 桥梁、隧道按长度分类的规定:1桥 梁特大桥桥长500m以上;大 桥桥长100m以上至500m;中 桥桥长20m以上至100m;小 桥桥长20m及以下。注:桥长梁桥为桥台胸墙之间的长度;拱桥为拱上侧墙与桥台侧墙间两伸缩缝外端之间的长度;刚架桥(或框构桥)为刚架(或框构)顺跨度方向外侧间的长度。2隧 道特长隧道隧长10000m以上;长 隧 道隧长3000m以上至10000m;中长隧道隧长500m以上至3000m;短 隧 道隧长500m及以下。注:隧长指进出口洞门最外缘之间的距离,以最外缘与轨顶面交线在线路中线交点之间长度计算。计算时,双线隧道以下行线为准;设有车站的隧道以正线为准。第1.0.11条 桥隧修理工作,除按本规则执行外,还应遵照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及其他有关高速铁路规章、标准办理。第1.0.12条 本规则适用于1435mm标准轨距,新建设计速度250km/h及以上的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和近期兼顾货运的客运专线铁路可参照执行。第二章 基本技术要求第一节 荷载第2.1.1条 列车竖向活载采用ZK活载,桥涵结构的检算荷载应按高速铁路设计规范(试行)办理。第2.1.2条 桥梁承载能力按铁路桥梁检定规范进行检算,以检定承载系数“K”表示(K为结构所能承受的活载相当于ZK活载的倍数),桥涵结构应满足Kl。第2.1.3条 桥涵承载能力不足(即K1时),应根据其技术状态确定采取加固、更换或改建措施。加固、更换或改建后的桥涵,其承载能力必须满足Kl的要求。 第二节 限界第2.2.1条 桥隧建筑限界应满足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的规定,建筑限界的基本尺寸及轮廓线如图2.2.1。 轨面区间及站内正线(无站台)建筑限界有站台时建筑限界轨面以上最大高度 线路中心线至站台边缘的距离(正线不适用)图2.2.1 高速铁路桥隧建筑限界(单位:mm)第2.2.2条 曲线地段建筑限界应考虑因超高产生车体倾斜对曲线内侧的限界加宽。其加宽量W(mm)为:HW=_ h 1500式中:H轨顶面至计算点的高度(mm); h外轨超高值(mm)。加宽范围包括全部圆曲线、缓和曲线和部分直线,采用阶梯加宽方法(图2.2.2)。即缓和曲线中点外13m之间的曲线加宽W,缓和曲线中点外13m至直缓点外22m加宽0.5倍W。图2.2.2 高速铁路桥隧建筑限界曲线阶梯加宽范围第三节 孔径与净空第2.3.1条 运营中的行洪桥涵孔径应能正常通过1/100频率的检算洪水。技术复杂、修复困难或重要的特大、大桥应能安全通过1/300校验频率的洪水。对特大桥及大中桥,若观测洪水(包括调查洪水)频率小于1/100,但不小于1/300时,应将观测洪水频率作为检算洪水频率;频率小于1/300时,按1/300作为检算洪水频率。第2.3.2条 行洪桥下净空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不通航的桥孔,其桥下净空高度应符合表2.3.2的规定。2. 通航的桥孔,其桥下净空高度及航行水位,应按设计确定的标准执行。3. 检定洪水频率同第2.3.1条。 桥下净空高度 表2.3.2桥 的 部 位高出检算水位的最小高度(m)高出校验水位的最小高度(m)钢梁钢筋混凝土或预应力混凝土结构钢梁钢筋混凝土或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梁 底一般情况0.250.250.00洪水期有大漂流物1.501.250.750.50有泥石流1.001.000.500.50支承垫石顶0.00拱肋和拱圈的拱脚0.00注: 1. 实体无铰拱桥洪水期无大漂流物时,检定洪水位到拱顶净空高度不应小于拱矢高的1/4。2. 严重泥石流时,或在洪水期有特大漂流物通过时,可视具体情况,采用大于表列的净空高度。3. 表列水位及注1中所指水位应根据河流具体情况,计入可能产生的壅水、浪高、水拱、局部股流涌高、河流超高和河床淤积等影响的高度。第2.3.3条 行洪涵洞孔径一般按无压状态检定,即按涵洞净高的1.2倍临界状态的水位检算。无压涵洞内顶点高出洞内检算水位的净空,仍应满足表2.3.3的要求: 涵洞净空高度 表2.3.3涵洞净高H(m)涵洞类型圆 涵拱 涵框构涵330.75m0.75m0.5m注:拱(框构)桥与拱(框构)涵的区分:跨度6m,且拱或框构顶至轨底的高度(即填土高度)1m 为拱(框构)桥,否则为拱(框构)涵。第2.3.4条 行洪桥涵孔径或桥下净空不足时,应有计划地进行扩孔、抬高或改建。扩孔、抬高或改建后均应符合高速铁路设计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第2.3.5条 桥涵排水应与自然水系、地方排灌系统、市政排水系统等衔接完善。第2.3.6条 隧道内轨顶面以上最小净空面积应满足表2.3.6要求。 隧道内轨顶面以上最小净空面积 表2.3.6速度(km/h)最小净空面积(m2)单线双线2005280250589030070100350第四节 刚度第2.4.1条 桥涵设备应具有足够的刚度、良好的动力性能及耐久性,满足轨道稳定性、平顺性要求,满足高速列车安全运行和旅客乘坐舒适度的要求。第2.4.2条 梁体竖向挠度的限值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ZK竖向静活载作用下,梁体的竖向挠度不应大于表2.4.2所列数值。2.拱桥、刚架及连续梁桥的竖向挠度,除考虑列车竖向静活载作用外,尚应计及温度的影响。梁体竖向挠度按下列情况之不利者取值:1)列车竖向静活载作用下产生的挠度值与0.5倍温度引起的挠度之和。2)0.63倍列车竖向静活载作用下产生的挠度值与全部温度引起的挠度之和。 梁体的竖向挠度限值 表2.4.2 速度(km/h)跨度(m)L40m40mL80m80mL96m200L/1300L/1200L/1000250L/1400L/1400L/1000300L/1500L/1600L/1100350L/1600L/1900L/1500注:1. 表中限值仅适用于跨度不大于96m的混凝土结构。2表中限值适用于3跨及以上的双线简支梁,对3跨及以上一联的连续梁,梁体竖向挠度限值按表中数值的1.1倍取用;对2跨一联的连续梁、2跨及以下的双线简支梁,梁体竖向挠度限值按表中数值的1.4倍取用。3对单线简支或连续梁,梁体竖向挠度限值按相应双线桥限值的0.6倍取用。3. 轨道铺设完成后,预应力混凝土梁的竖向残余徐变变形应满足下列限值:1)对有砟轨道桥面,梁体的竖向变形不应大于20mm。2)对无砟轨道桥面,跨度50m及以下,梁体的竖向变形不应大于10mm;跨度大于50m,梁体的竖向变形不应大于跨度的1/5000,且不大于20mm。4对于设有纵向坡度的无砟轨道桥梁,应考虑梁体纵向伸缩引起的梁缝两侧钢轨支承点竖向相对位移对轨道结构的影响。第2.4.3条 梁体横向变形限值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在列车横向摇摆力、离心力、风力和温度的作用下,梁体的水平挠度不应大于梁体跨度的1/4000。2. 无砟轨道桥梁相邻梁端之间、梁端与桥台之间钢轨支点处的横向相对位移不应大于1mm。第2.4.4条 ZK静活载作用下梁体扭曲引起的轨面不平顺限值,以一段3m长的线路为基准,一线两根钢轨的竖向相对变形量t不应大于1.5mm,如图2.4.4。图2.4.4 桥面扭曲变形示意图(S为钢轨中心距)第2.4.5条 跨度不大于96m的简支梁竖向自振频率应满足以下规定:1.简支梁竖向自振频率不应低于下列限值:L20m 时 no=80/L20mL96 m时 no=23.58L-0.592式中 no 简支梁竖向自振频率限值(Hz); L 简支梁跨度(m)。 2. 跨度不大于32m预应力混凝土双线简支箱梁,其竖向自振频率不低于表2.4.5限值时,可不进行车桥耦合动力响应检算。可不进行车桥耦合动力响应检算的双线简支箱梁竖向自振频率限值 表2.4.5速度(km/h)跨度(m)25030035012、16、20100/L100/L120/L24100/L120/L140/L32120/L130/L150/L第2.4.6条 在ZK竖向静活载作用下,有砟轨道和无砟轨道桥梁梁端竖向转角限值应符合表2.4.6。梁端竖向转角如图2.4.6所示。 梁端竖向转角限值 表2.4.6桥上轨道类型位置限值(rad)备注有砟轨道桥台与梁跨间2.0相邻梁跨间1+24.0无砟轨道桥台与梁跨间1.5梁端悬出长度0.55m1.00.55m梁端悬出长度0.75m相邻梁跨间1+23.0梁端悬出长度0.55m1+22.00.55m梁端悬出长度0.75m注:为梁体的梁端竖向转角,1、2分别为相邻梁跨梁梁体各自的梁端竖向转角。图2.4.6 梁端转角示意图第2.4.7条 在ZK活载、横向摇摆力、离心力、风力和温度力的作用下,墩顶横向水平位移引起的桥面处梁端水平折角应不大于1.0弧度。梁端水平折角如图2.4.7所示。图2.4.7 水平折角示意图第2.4.8条 位于有砟轨道无缝线路固定区的混凝土简支梁,墩台顶纵向水平线刚度应符合表2.4.8的限值要求。非纵联型无砟轨道可采用表2.4.8限值。 墩台顶纵向水平线刚度限值 表2.4.8 墩台顶跨度(m)纵向水平线刚度(kN/cm)双线墩台单线墩台桥墩1210060161601002019012024270170323502204055034048720450桥台30001500注:高架车站到发线有效长度范围内双线墩台的纵向水平线刚度限值按表内单线墩台的2.0倍取值。第2.4.9条 桥梁结构按实际运营列车和速度(最大检算速度应按1.2倍运行速度取值),进行车桥耦合动力响应分析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脱轨系数、轮重减载率、轮对横向水平力、车体竖向和横向振动加速度指标脱轨系数: Q/P 0.8轮重减载率: P/P 0.6轮对横向水平力:Q 10+P0/3 (P0为静轴重,单位kN) 2.桥面竖向振动加速度指标桥面在20Hz及以下强振频率的竖向振动加速度限值:有砟桥面:0.35g无砟桥面:0.50g3.旅客乘坐舒适度指标车体竖向振动加速度:z 0.13g(半峰值)(g为重力加速度)车体横向振动加速度:y 0.10g(半峰值)斯佩林舒适度指标: W 2.50 优2.50 W 2.75 良2.75 W 3.00 合格第2.4.10条 道岔区桥梁结构应符合道岔对结构变形和变位的要求。第五节 基础沉降第2.5.1条 墩台基础的沉降量应按恒载计算。墩台基础工后均匀沉降量和相邻墩台沉降量差应满足表2.5.1限值要求;对超静定结构除满足表2.5.1限值要求外,且还应根据沉降差对结构产生的附加应力的影响确定。墩台基础工后沉降量限值 表2.5.1沉降类型桥上轨道类型工后沉降量限值(mm)墩台基础均匀沉降有砟轨道30无砟轨道20相邻墩台基础沉降量差有砟轨道15无砟轨道5第2.5.2条 涵洞基础工后沉降量限值应与相邻路基工后沉降量限值相一致。第2.5.3条 隧道基础工后沉降量限值不应大于15mm。第2.5.4条 无砟轨道区段桥台、涵洞边墙、隧道洞口与路基交界处的工后沉降差不应大于5mm,工后沉降差造成的折角不应大于1/1000。第2.5.5条 工后沉降量超过限值时,应有计划进行整治、加固。第六节 基础埋深第2.6.1条 墩台明挖基础和沉井基础基底埋置深度应符合下列条件:1位于河道非岩石地基上的桥跨不应采用明挖基础。2冻胀、强冻胀土,在冻结线以下不小于0.25m,同时满足冻胀力计算的要求;弱冻胀土,不小于冻结深度。3无冲刷处,在地面下不小于2.0m。4有冲刷处,在墩台附近最大冲刷线以下应不小于下列安全值:对一般桥梁,在检算洪水频率流量下,安全值为2m加冲刷总深度(自河床面算起的一般冲刷深度与局部冲刷深度之和)的10%;在校验洪水频率流量下,安全值为1.0m加冲刷总深度的5%。对技术复杂、修复困难或重要的特大桥、大桥,在检算洪水频率流量下,安全值为3m加冲刷总深度的10%;在校验洪水频率流量下,安全值为1.5m加冲刷总深度的5%。5对于不易冲刷磨损的岩石,墩台基础底应嵌入基本岩层深度不小于0.5m。如嵌入风化、破碎、易冲刷磨损岩层,按未嵌入岩层考虑。第2.6.2条 墩台桩基础和承台的埋置深度应符合下列条件:l承台底面在土中时,承台板底面应在冻结线以下不小于0.25m,或在最大冲刷线下不小于2m(桩入土中深度不明时)。2承台底面在水中时,应位于最低冰层底面以下不小于0.25m。3. 钻(挖)孔灌注桩为柱桩时,桩底嵌入基本岩层深度不应小于0.5m。4桩基在最大冲刷线下的埋置深度必须保证墩台稳定,满足承载力、刚度和沉降控制要求。第2.6.3条 基础埋置深度不符合第2.6.1条、第2.6.2条规定条件之一的墩台即为浅基墩台,应进行防护、加固。第2.6.4条 涵洞基础除设置在非冻胀地基土上者外,出入口和自两端洞口向内各2m范围内的涵身基底埋深:对于冻胀、强冻胀土应在冻结线以下0.25m;对于弱冻胀土,应不小于冻结深度。严寒地区,当涵洞中间部分的埋深与洞口埋深相差较大时,其连接处应设有过渡段。对出现基础冻胀病害的涵洞,应有计划进行整治。第七节 斜交、过渡、填土厚度第2.7.1条 桥梁结构斜交时,桥梁轴线与支承线夹角不宜小于60,斜交桥台的台尾边线应与线路中线垂直,否则应有特殊措施与路基过渡。斜交涵洞的斜交角不宜大于45。第2.7.2条 两桥相邻台尾边线之间的路基过渡长度不应小于150m;两框构涵相邻边墙之间、桥梁台尾线与相邻框构涵边墙之间的路基过渡长度不应小于30m。第2.7.3条 涵洞顶至轨底的填土厚度不宜小于1.5m,框构涵沉降缝不应设在轨道下方,可设在两线中间,轨下涵节长度不宜小于5m。第八节 隧道洞口、衬砌结构和防排水第2.8.1条 隧道洞口崩塌落石防护宜采用明洞。两隧道洞口距离小于30m时,宜采用明洞形式连接两隧道。第2.8.2条 暗挖隧道应采用复合式衬砌,明挖隧道应采用整体式衬砌;衬砌灌注密实,背后无空洞。第2.8.3条 隧道内结构应达到国家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中规定的一级防水标准。第2.8.4条 隧道排水应通畅,洞内排水系统应与洞外排水系统可靠顺接。洞外排水应引排到自然稳定的沟谷中,经路堑、涵洞排放时应无缝顺接,保证过水能力和防止壅水。第2.8.5条 隧道洞口地表径流应采用封闭、引排、截流等工程措施;洞口边、仰坡冲沟宜采用排导槽等工程措施。第2.8.6条 隧道排水应避免采用机械排水;当无法避免时,隧道应设置完备的机械排水设备和监控设备,并备用水泵、管路、电源等设施,设置单独的排水检修通道。第九节 耐久性第2.9.1条 桥隧涵主体结构和构件应具有足够的耐久性。桥隧结构、栏杆、盖板等混凝土构件应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要求。第2.9.2 条 对处于严重腐蚀环境(D4、L3、H4环境)中的混凝土结构,还应有可靠的防腐蚀强化措施。第2.9.3条 钢梁、钢拱肋、吊杆、钢栏杆、钢支架、支座钢件等应按规定进行保护涂装,防止锈蚀。第2.9.4条 混凝土墩身、托盘应设有护面钢筋。第2.9.5条 桥隧建筑物应有完善的防、排水系统,并便于清理。第十节 抗震与防灾设施第2.10.1条 位于抗震设防烈度6度及以上地区的桥梁、隧道和明洞,均需按铁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检算。在多遇地震、设计地震、罕遇地震下应分别满足抗震性能、的设防目标。对抗震能力不足者应采取抗震措施。第2.10.2条 抗震设防烈度6度及以上地区的桥梁,均应设置防落梁设施。第2.10.3条 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以上地区的隧道、明洞等应按铁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设计。隧道洞口设防段长度不应小于隧道开挖宽度的2.5倍;棚洞式明洞应设置防落梁设施;8度以上地区不应采用悬臂式棚洞。第2.10.4条 跨越铁路的跨线桥、天桥、渡槽等,应按该处桥梁的抗震设防要求设防。第2.10.5条 在铁路线路下通行机动车辆的立交桥涵,其桥涵下净空高度不足5m时,应设置限高防护架。限高防护架的形式按部颁标准执行。第2.10.6条 桥长超过3km时,应结合地面道路情况,在桥梁两侧每隔3km(单侧6km)左右交错设置可上下桥的救援疏散通道。救援疏散通道结构满足抗震设防要求。第2.10.7条 长度在310km的隧道,结合辅助坑道设置有紧急出口;长度在1020km的隧道,设置有避难所;长度超过20km的隧道,设置有紧急救援站。第2.10.8条 隧道内紧急救援站设置防灾通风和消防设施,避难所和有紧急出口的隧道应设置应急通风设施。第2.10.9条 隧道内紧急救援站、避难所设置应急照明、应急通信、疏散引导标识;救援通道、紧急出口、横通道也设置应急照明和疏散引导标识。第三章 技术标准第一节 桥面第3.1.1条 桥面由轨道、作业通道、遮板、防护墙、梁缝伸缩装置、桥面防水层和泄水管等组成;有砟桥面还设有梁缝挡砟板和伸缩缝钢盖板等。第3.1.2条 线路中心距作业通道栏杆内侧之间的距离宜为4.1m,对250km/h区段无砟桥面不应小于3.45m,有砟桥面不应小于3.75m。通道宽度不应小于0.8m。第3.1.3条 桥面设防护墙,不设护轮轨,有砟轨道防护墙兼作挡砟墙。线路中心至防护墙内侧净距,有砟轨道不应小于2.2m,无砟轨道不应小于1.9m。防护墙顶宽不应小于0.2m,顶面高程不低于相邻轨面,且不侵入限界。第3.1.4条 防护墙外侧桥面设置电缆槽。电缆槽盖板顶面平整,铺设稳固。钢筋混凝土电缆槽盖板厚度不小于60mm(可通行桥梁检查小车的钢筋混凝土电缆槽盖板厚度不小于90mm),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40;活性粉末混凝土(RPC)电缆槽盖板厚度不小于25mm,抗压强度不小于120MPa;宜在沿线路每10m铺设带凹口的活动盖板。在梁缝处应设纵横向限位装置,防止电缆槽盖板在梁缝处串动,影响人身安全。第3.1.5条 主梁翼缘悬臂板端部应设钢筋混凝土遮板,并作为作业通道栏杆、声屏障的基础。遮板、栏杆等在梁的活动端处均应断开或在梁缝处设伸缩缝,间隙满足伸缩要求。第3.1.6条 有砟桥轨下枕底道砟厚度不应小于35cm,直线段和曲线内股不应大于45cm。超过偏差限值时应进行检算,如影响承载力或侵入限界时,必须进行调整。第3.1.7条 有砟桥面伸缩缝钢盖板使用耐候钢板。并满足下列要求:伸缩缝钢盖板异型钢应采用不低于Q345B的耐候钢或异型铝合金型材,厚度不小于16mm,活动端应加工成约1:4的斜坡,斜坡尖厚度约4mm;钢盖板长度与防护墙内侧净距一致,宽度应能保证与梁顶面的接触宽度不小于10cm,顶面与防水层的保护层顶面齐平,并应固定在梁体伸缩量小的一侧(简支梁应固定在固定支座一侧,桥头应固定在桥台胸墙一侧)。第3.1.8条 作业通道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0m,立柱和扶手的水平推力应能承受0.75kN/m均布荷载和1.0kN集中荷载的要求,栏杆与遮板连接锚固螺栓直径不应小于16mm。立柱垂直度不大于立柱高度的3;扶手高度应保持一致,10m长矢度不大于10mm。遮板顶部预埋钢板和U型螺栓外露部分应采用多元合金共渗加封闭层的防腐处理。第二节 桥面防排水第3.2.1条 桥面应设有良好的防排水设施。根据轨道结构形式,桥面横向排水构造为六面坡三列排水,或四面坡两侧排水,或两面坡中间排水;排水坡度不小于2%,泄水管处应设有汇水坡,泄水管纵向间距宜在4.0m左右。 第3.2.2条 防护墙过水孔高度和宽度均不小于15cm,与防护墙过水孔对应位置的中间电缆槽竖墙应设置高度和宽度均不小于10cm的过水孔。第3.2.3条 框构桥顶面应做成向线路两侧的排水坡,不得将框构桥顶面的水排向路基以内。第3.2.4条 跨越铁路、公路、城市道路和居民区的立交桥,当桥下对排水有要求或需要考虑景观时,应设置纵、横向排水管和竖向落水管集中从梁端排水。纵、横向排水管设置排水坡度不应小于1%。落水管出口设弯管,弯管口距自然地面高差宜在0.51.0m,地面设消能槽和简易排水沟,简易排水沟与周边排水系统顺接。纵、横向排水管和竖向落水管应连接牢固。第3.2.5条 桥面排水管系统由泄水管、管盖、纵向排水管、横向排水管、竖向落水管、顺T型接头、三向接头、弯管接头和排水管支架等组成。水管和接头材质应符合无压埋地排污、排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标准GB/T20221和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标准GB/T5836.1要求,排水管支架采用金属材料。水管连接应牢固、不漏水,水管、支架均应连接牢固。第3.2.6条 泄水管直径应根据实际排水量要求确定,内径不应小于15cm,泄水管出口外露长度要保证排水不污染梁体、支座、墩台检查设施等,最小长度不小于15cm。管盖厚度不小于38mm,开孔最大尺寸宜为20mm。严寒地区泄水管壁厚不宜小于8mm。第3.2.7条 有砟轨道混凝土桥面防水1.混凝土桥面防水层应设置保护层,保护层纵向每隔4m设置宽10mm深20mm的横向预裂缝,并用聚氨酯防水涂料填实。2.防护墙间宜铺设卷材类防水层,防护墙根部加铺卷材附加层,附加层沿防护墙弯起高度5cm,水平向宽度15cm。防水层上设厚度不小于6cm的纤维混凝土保护层,保护层与防护墙接缝应采用聚氨酯防水涂料封边,封边高度不小于8cm。3.防护墙外侧电缆槽应采用聚氨酯防水涂料防水层,防水层上设厚度46cm的纤维混凝土保护层。保护层与防护墙、电缆槽竖墙接缝应采用聚氨酯防水涂料封边,封边高度不小于8cm。第3.2.8条 无砟轨道混凝土桥面防水1. 轨道底座板直接与混凝土桥面板相连的无砟轨道结构,在轨道底座板范围外的防护墙之间应铺设卷材类防水层,防护墙和底座板根部加铺卷材附加层,附加层沿防护墙弯起高度5cm,水平向宽度15cm。防水层上设厚度不小于6cm的纤维混凝土保护层,保护层与防护墙接缝应采用聚氨酯防水涂料封边,封边高度不小于8cm。2. 轨道底座板与混凝土桥面板之间设有隔离层(滑动层)的无砟轨道结构,可采用底涂、喷涂聚脲防水涂料、脂肪族聚氨酯面层组成的喷涂聚脲防水层。底涂宜采用常温、低温、高温型环氧树脂或聚氨酯材料;聚脲防水涂料涂膜厚度应在1.62.0mm之间;脂肪族聚氨酯面层涂膜总厚度不应小于200m。聚脲防水涂料涂膜宜采用深灰色,脂肪族聚氨酯面层宜采用中灰色。喷涂聚脲防水层上不设保护层。3. 防护墙、侧向挡块根部应进行封边处理,封边高度不小于8cm;泄水管内壁涂刷聚脲防水涂料,深度不小于10cm。分次喷涂时,搭接长度不小于10cm。4. 防护墙外侧电缆槽防水层铺设要求与有砟轨道桥面防水相同。第3.2.9条 遮板断缝应采用弹性嵌缝胶沿缝全高填塞饱满,不渗水、不漏水。第3.2.10条 框构涵顶面防水层宜采用防水卷材防水层,框构桥涵边墙侧面宜采用聚氨酯防水涂料防水。第3.2.11条 混凝土梁、框构桥及桥台顶面可能被积水渗入的处所,均应铺设防水层。若发现混凝土表面有湿润渗水、流锈水、白浆时,或无砟轨道桥面防水层出现起泡、脱皮、空鼓、开裂、掉块等病害时应查明原因及时修理,必要时予以更换或增设。防水层应采用耐久性好的新型材料,保护层应采用C40及以上纤维混凝土,厚度不小于6cm。修补防水层的标准不应低于既有的防水层标准。修补部位的防水层搭接宽度不小于20cm。第3.2.12条 相邻梁间、梁与桥台间桥面梁缝应设置伸缩装置,伸缩量应满足结构伸缩要求。1.防水橡胶带应采用氯丁橡胶或三元乙丙橡胶,氯丁橡胶伸缩装置适用月平均温度范围应为-25+60,三元乙丙橡胶伸缩装置适用月平均温度范围应为-40+60。橡胶的物理机械性能应满足客运专线桥梁伸缩装置暂行技术条件的规定。自然状态下橡胶最小厚度不应小于4mm。2.伸缩装置安装平直,防水橡胶带应全部嵌固于异型耐候钢或异型铝合金型材凹槽内,不得积水,且沿梁缝全长设置,防水橡胶带不得有接缝。第3.2.13条 电缆槽、排水管内不得积水,不得有影响排水的沙土、垃圾等杂物。第3.2.14条 梁体防排水设施有下列问题之一时,应及时处理:1.梁端伸缩装置渗漏水,防水橡胶带脱落、开裂、破损;2.伸缩装置长度不足或端部泄水;3.桥面过水孔堵塞;4.排水管系统破损、堵塞;5.箱室内积水。第三节 钢结构保护涂装第3.3.1条 钢梁、钢-混凝土结合梁、钢箱拱肋、钢管拱肋、拱桥钢吊杆、钢桥面、支座钢件、防落梁装置、作业通道钢栏杆、钢立柱、疏散通道、吊篮、围栏、限高防护架等都应进行保护涂装,防止钢结构锈蚀。第3.3.2条 钢结构重新涂装的涂装体系应符合铁路钢桥保护涂装(TB/T 1527)规定,并满足如下要求:1钢梁现场涂装不应采用无机水性富锌防锈底漆。2.电弧喷铝用铝丝材质应采用GB/T 3190中LF2,含铝量为99.5以上。3.金属涂层涂覆后,应立即采用环氧类封孔剂封孔,涂覆的封孔剂至不被吸收为止,封孔后应加涂相应的配套涂料。4.栓焊梁螺栓连接部分摩擦面涂装,采用电弧喷铝时涂层厚度为150m50m;采用无机富锌防锈防滑涂料时,涂层厚度为120m40m。涂层的抗滑移系数不小于0.55。杆件栓接点外露的铝表面、无机富锌防锈防滑涂料表面与涂料涂层搭接处应涂装特制环氧富锌防锈底漆。第3.3.3条 在涂装底漆前,应将钢料表面的污泥、油垢、铁锈、旧漆皮和氧化皮彻底清除干净。清除方法:钢梁、钢-混凝土结合梁、钢箱拱肋、钢管拱、钢桥面、拱桥钢吊杆应采用喷砂、喷丸清理;防落梁装置、作业通道钢栏杆、钢立柱、疏散通道、吊篮、围栏、限高防护架等附属钢结构也可采用手工清理,严禁使用腐蚀性物质清理钢表面。第3.3.4条 根据使用的涂料品种、施工方法和构件部位的不同,涂装对钢结构表面清理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1.电弧喷铝或涂装环氧富锌底漆时,钢表面清理应达到Sa3.0级。2.涂装酚醛红丹、醇酸红丹底漆时,钢表面清理应达到Sa2.5级。3.箱形梁内表面涂装环氧沥青底漆时,钢表面清理应达到Sa2.0级。4.作业通道钢栏杆、钢立柱、疏散通道、吊篮、围栏、限高防护架等附属结构或局部维护涂装使用红丹底漆时,钢表面清理应达到St3.0级。第3.3.5条 清理粗糙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涂装涂料涂层时,钢表面粗糙度为Rz2560m;选用最大粗糙度不得超过涂装体系干膜厚度1/3。表面粗糙度超过要求时,需加涂一道底漆。2.电弧喷铝时,钢表面粗糙度为Rz25100m;当表面粗糙度超过 Rz100m时,涂层应至少超过轮廓峰125150m。第3.3.6条 钢梁连接板层之间大于0.5mm的缝隙须将缝内污垢和铁锈清除干净,在第一道底漆干燥后,用石膏腻子填塞,待腻子表面干燥后,方可继续涂装。小于0.5mm的缝隙可用底漆封闭。腻子应与所用防锈底漆配套使用。 第3.3.7条 栓接点螺栓、螺栓头处涂装特制环氧富锌防锈底漆,涂装前螺栓应除油,螺母和垫片应水洗清除皂化膜。第3.3.8条 运营中钢梁保护涂装起泡、裂纹或脱落的面积达25%,点锈面积达5%,粉化劣化达4级且底漆已失效时,应进行整孔重新涂装。对于距离水面较近的桁梁下弦杆、纵横梁底面和钢箱梁底面、跨越受污染的河流的钢梁底部应增加涂装底漆一道、中间漆一道。第3.3.9条 钢结构的维护涂装:1钢梁涂膜粉化达3级时,应清除涂层表面污渍,用细砂纸除去粉化物,然后覆盖相应的面漆二道。当涂膜粉化达4级且底漆完好时,也应按以上要求处理。2涂膜起泡、裂纹或脱落劣化达23级时,底漆完好,清理损坏区域周围疏松的涂层,并延伸至未损坏的涂层区域5080mm,形成坡口,局部涂相应的底漆和相应的中间漆、面漆。如要保持涂层表面一致,可在局部涂面漆后,全部再覆盖面漆。3涂膜劣化达23级生锈时,应清除松散的涂层,直到良好结合的涂层区域为止,表面清理应达到St2.0级,未损坏的涂层区域边缘按本条第2款要求处理,然后局部涂装相应的底漆和相应的中间漆、面漆。如要保持涂层表面一致,可在局部涂面漆后,全部再覆盖面漆一道。4喷锌或铝涂层发生锈蚀劣化类型为23级生锈时,应除去松动的锌或铝涂层和涂料涂层直到良好结合的锌或铝涂层区域为止,钢表面锈蚀清理应达到Sa2.5级。对于未损坏的涂料和锌或铝涂层区域边缘按本条第2款要求处理。对于电弧喷锌或铝涂层清理部位,也可改涂特制环氧富锌防锈底漆二道,然后涂相应的中间漆和面漆。5涂膜局部严重损坏应及时清理和涂装。6限高防护架底漆按铁路钢桥保护涂装(TB/T 1527)第1套涂装体系采用,面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第3.3.10条 钢梁涂装技术要求和施工条件:1涂装技术要求(1) 涂装用漆的性能应符合铁路钢桥保护涂装(TB/T 1527)的要求,并有复查合格证。施工前应对涂料的颜色及外观、弯曲性能、附着力、细度、干燥时间、流出时间等主要技术指标进行复验和试涂,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正式涂装。(2) 钢梁初始涂装和整孔重新涂装时,钢表面清理等级及粗糙度应达到规定的标准,涂装体系应根据杆件的部位和地区环境确定。(3) 涂膜维护涂装时,应对局部劣化部位按要求进行清理,按原涂装系逐层进行涂装,并延伸至未损坏的涂层区域5080mm,形成坡口,局部修理处干膜总厚度不应小于原涂装体系干膜的厚度。(4) 涂料涂层施工时,应严格按要求的道数及涂膜厚度涂装,每道干膜厚度达不到要求时,应增加涂装道数,杆件边棱和难以涂装的部位应加厚或加涂一道。(5) 涂料中可加稀释剂调整施工黏度,稀释剂的品种应与所用涂料相适应。涂装时可根据油漆说明书实施。2涂装施工条件(1) 钢表面清理,严禁在雨、雪、凝露和相对湿度大于80%及风沙天气进行。(2) 环氧类漆不允许在10以下施工,无机富锌防锈防滑涂料、酚醛漆、醇酸漆、聚氨酯漆、氟碳面漆不允许在5以下施工。不允许在相对湿度80以上、雨天、雾天或风沙场合进行涂装施工。(3) 钢结构表面清理后应在4h内涂装第一道底漆或电弧喷铝涂层,电弧喷铝完成后应立即覆盖封孔剂。(4) 涂层实干后,方可涂装下一道漆,底漆、中间漆最长暴露时间不超过7d,两道面漆间隔若超过7d时需用细砂纸打磨涂层表面成细微毛面后方能涂下一道漆。第3.3.11条 涂层质量要求:1涂料涂层厚度符合标准,表面应平整均匀,不允许有剥落、起泡、裂纹、气孔,允许有不影响防护性能的轻微橘皮、流挂、刷痕和少量杂质。2金属涂层厚度符合标准,表面应均匀一致,不允许有起皮、鼓泡、大熔滴、松散粒子、裂纹、掉块,允许有不影响防护性能的轻微结疤、起皱。第3.3.12条 斜拉索和拱桥柔性吊杆应具有良好外防护套。采用螺纹连接的刚性吊杆连接部位应具有良好防锈保护和密封性,防止雨水及潮湿空气进入。第四节 钢结构第3.4.1条 钢结构应满足刚度、强度和稳定性的要求。运营中根据钢结构形式,加强对各部联结节点、杆件、销栓、焊缝的检查养护,使其经常处于良好状态。对承载能力或刚度不足、结构不良的钢梁,应进行加固或改善,确保安全。第3.4.2条 钢结构应保持清洁、定期清扫污垢、尘土,冬季应及时清除冰雪。钢梁上的存水处所应设泄水孔,钻孔前须对杆件强度进行检算,箱梁杆件严禁开孔泄水。第3.4.3条 钢梁杆件伤损容许限度超过表3.4.3的规定时,应及时进行整修、加固或更换(经检定不影响钢梁正常使用者除外)。钢梁杆件伤损容许限度 表3.4.3顺号伤损类别容许限度1竖向弯曲弯曲矢度小于跨度的1/10002纵横梁横向弯曲弯曲矢度小于自由长度的1/5000,并在任何情况下不超过20mm3盖板上有洞孔洞孔直径小于30mm,边缘完好4腹板上有洞孔工字梁的洞孔直径小于50mm,板梁小于80mm,边缘完好5腹板受拉部位有弯曲凸出部分直径小于断面高度的0.2倍或深度不大于腹板厚度6腹板受压部位有弯曲凸出部分直径小于断面高度的0.1倍或深度不大于腹板厚度7桁梁杆件主梁压力杆件弯曲弯曲矢度小于杆件自由长度的1/10008主梁拉力杆件弯曲弯曲矢度小于杆件自由长度的1/5009主梁腹杆或联接杆件弯曲弯曲矢度小于杆件自由长度的1/30010洞孔洞孔直径小于杆件宽度的0.15倍并不得大于30mm第3.4.4条 加固杆件的组拼应符合以下要求:1组拼或加固部件尺寸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2组拼板层用螺栓均匀拧紧,板层密贴,缝隙用0.3mm插片探入深度不大于20mm。3组拼杆件工作应在无活载情况下进行,并至少有1/3的孔眼安装螺栓及冲钉,其中2/3为冲钉,1/3为螺栓。4高强度螺栓、螺母及垫圈的技术条件必须符合钢结构用高强度螺栓(GB/T12281231)的规定,并附有出厂合格证。施工前应按规定对成品进行抽查。无出厂合格证或抽查不合格者,不得使用。5钢结构主体用钢材应符合桥梁用结构钢(GB/T714)标准。第3.4.5条 高强度螺栓的施工预拉力应符合设计要求,欠拧值或超拧值均不应超过规定值的10%,各种型号的高强度螺栓的设计预拉力值如表3.4.5所列。桥隧建筑限界最大宽度范围的上方杆件连接不应采用高强度螺栓连接。对既有桥隧建筑限界最大宽度范围的上方杆件采用高强度螺栓连接的,应逐个检查,避免超拧。高强度螺栓的设计预拉力值 表3.4.5高强度螺栓材质直径(mm)设计预拉力(kN)20MnTiB40BM22200M2424045号钢M2216035VBM27290M30360第3.4.6条 高强度螺栓的初拧值应根据试验确定,一般取终拧值的40%70%,终拧方法可采用扭矩法或转角法。第3.4.7条 高强度螺栓更换,对于大型节点,同时更换的数量不得超过该节点螺栓总数的8%,对于螺栓数少的节点则要逐个更换。在一个连接处(或节点)少量更换的螺栓、螺母及垫圈的材质、规格、强度等级应与原有者相同,不得混用。第3.4.8条 高强度螺栓拧紧后,为防止雨水及潮湿空气侵入板缝,节点板束四周的裂缝均应用腻子封闭。高强度螺栓、螺母和垫圈的外露部分均应进行涂装防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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