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贸易壁垒及其形成和发展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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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绿色贸易壁垒及其形成和发展过程1.1绿色贸易壁垒1.1.1绿色贸易壁垒所谓绿色贸易壁垒,也称绿色壁垒,是指在国际贸易活动中,一国以保护环境为由而制定的一系列环境贸易措施,使得外国产品无法进口或进口时受到一定限制,从而达到保护本国产品和市场的目的。这样的解释也许很难让人明白,那么我们可以把绿色贸易壁垒概念分成两部分来讲:(一)绿色贸易壁垒的实质笼统地说,绿色贸易壁垒是一种非关税壁垒,只要是壁垒,它的目的就是限制进口保护贸易,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二)绿色贸易壁垒的形态绿色贸易壁垒是以保护生态环境为纲。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通过颁布复杂多样的环保法规法例、建立严格的环境技术标准和产品包装要求,建立繁琐的检验认证和审批税,通过实行环境构想制度,以及保证环境进口税的方式来对进口产品设置贸易障碍。但是,由于发达国家的产品科技含量和公众的环境意识普遍较高,他们对环境标准的要求非常严格,不仅要求末端产品符合环保要求,而且规定从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包装、运输、使用、循环再利用等整个过程均需符合环保要求。这就给广大发展中国家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及出口带来很大的障碍。我国就在这方面吃过很多的亏,这在下文中会详细的提到。(三)绿色贸易壁垒的内容 绿色贸易壁垒在各国的具体做法虽各有不同,但从生产、包装贮运到使用的全过程都有不同程度的环境限制。产品形成阶段具体内容生产方法、加工过程PPM(Processing &Product Method)标准包装贮运的环境包装物的成分、可再次装运的特性、环境标志图案产品组分、性能及使用黄曲霉素、红霉素现在已有不少国家意识到,仅靠对产品本身污染的末端控制已不适应需要,于是纷纷制定了有关产品加工过程和加工方法必须符合特定环境要求的PPM(Processing &Product Method)标准。在乌拉圭回合签订的技术贸易壁垒协议中,对PPM的境外实施都做出了突破性的规定,即如果这种PPM标准影响产品功能,进口国有权限制不符和本国PPM标准的产品进口。推荐精选包装贮运的环境限制措施是指对包装物的成分、可再次装运的特性、环境标志图案以及运输中有关危险品不得靠岸甚至不得运输等方面的规定。产品组分、性能及使用的限制性措施涉及面较广,包括的内容也多,而且经常变化,往往难以适应。例如日本、英国、加拿大等国要求进口花生中黄曲霉素的含量不得超过百万分之二十;日本对进口蔬菜中农药的残留量规定不得超过百万分之三十点五等等。1.1.2绿色贸易壁垒的特点特点体现形式技术性对生产、使用、消费和处理过程的鉴定灵活性各国标准不同隐蔽性以环境保护为名歧视性对于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技术标准不同,导致国民待遇受到影响严重性连锁反应,有一定报复性争议性很多文件没有以法律的形式确认由上表我们可以看到绿色贸易壁垒的几个特点:绿色贸易壁垒对产品的生产、使用、消费和处理过程的鉴定都包括较多的技术性成分;并且由于各国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环境保护的标准不同,一国制定的条款和标准往往难以适应别的国家,这使得大部分的发展中国家往往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同时,绿色贸易壁垒总是披着保护环境的外衣来发挥非关税壁垒的作用。绿色贸易壁垒一旦生效,其效应较之关税壁垒往往有过之而无不及。而且这种措施容易从一个国家扩散到多个国家,产生连锁反应。 1.1.3绿色贸易壁垒的表现形式1 在了解了绿色贸易壁垒的特点之后,让我们看看绿色贸易壁垒的各种表现形式。发达国家凭借自己的经济技术优势和垄断地位,不考虑或很少考虑发展中国家的实际情况,对进口产品不分国别一律采取非常严格的技术标准,这使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受到了很大的影响。绿色贸易壁垒应用广泛,使绿色贸易壁垒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主要包括以下六种:推荐精选形 式形成及概念绿色关税制度发达国家对一些污染环境和影响生态,可能对环境造成威胁及破坏的产品征收进口附加税,或者限制和禁止商品进口,甚至对其实行贸易制裁。但是,在标准的实行上常常内外有别,明显带有歧视性的规定,可以说是以绿色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绿色技术标准制度通过立法手段,制定严格的强制性技术标准,限制国外商品进口。发达国家凭借自己的经济技术优势和垄断地位,不考虑或很少考虑发展中国家的实际情况,对进口产品不分国别一律采取非常严格的技术标准,事实上导致发展中国家产品被排斥在发达国家市场之外。绿色环境标志制度绿色环境标志又称绿色标签,是环保产品的证明性商标。发展中国家产品为进入发达国家市场,必须提出申请,经批准取得绿色环境标志。目前已有40多个国家和地区推行绿色环境标志制度,并趋向于协调一致,相互承认,对发展中国家产品进入发达国家市场形成了巨大的障碍。绿色包装制度发达国家制定了较高且比较完善的包装材料标准、包括废弃物的回收、复用和再生等制度,是为了防止包装材料及其形成的包装废弃物给环境造成危害,结构不合理的包装容器可能损害使用者的健康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但某些过于严格的绿色包装措施,则可能事实上妨碍发展中国家的对外贸易,引发贸易争端。绿色补贴制度发达国家认为,如果一个国家内部采用比较宽松的环境标准,这些国家的产品就不必支付高昂的环境成本,与本国产品竞争时就具有明显的成本优势。其实质是政府在对企业及其产品提供消极的环境补贴,所以进口国基于保护环境和本国的利益而有权征收反补贴税。绿色卫生检疫制度绿色卫生检疫制度是指国家有关部门为了确保人类及动植物免受污染物、毒素、微生物、添加剂等的影响,对产品全面的严格检查,防止超标产品进入国内市场。绿色卫生检疫制度影响最大的产品是药品和食品,为保障食品安全,许多国家采取了严格的检疫制度,有些国家通过立法建立了近乎苛刻的检疫标准和措施,形成了实质上的贸易保护。1.2绿色贸易壁垒的产生1.2.1绿色贸易壁垒形成的原因绿色贸易壁垒源于绿色消费或绿色贸易,它一方面体现了消费者保护环境、维护健康等一些正当合理的要求,另一方面,又可以成为某些国家推行新的非关税壁垒、阻止外国商品进口的“挡箭牌”,故被称谓“绿色贸易壁垒”。笼统地讲,绿色贸易壁垒的存在和发展有经济和环境两方面的原因。 (一)环境原因从环境方面来说,绿色贸易壁垒的形成初衷在于保护生态环境和人类安全,这是消费者环保意识增强和可持续发展观念的体现。近年来,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全球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生态灾难:臭氧层被破坏、温室效应、酸雨成灾、水体污染、森林破坏、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加剧、野生动物物种大量灭绝生态平衡遭到破坏,已严重危及人类自身的生存和发展。痛定思痛,人类在进入21世纪之际,对自身行为方式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关注环境、保护地球成了人类最为重要的事情之一。贸易与环境亦随即成为全球瞩目的焦点。推荐精选早在1988年,美国政府就根据新修改的海洋哺乳动物法案宣布禁止进口墨西哥金枪鱼。其理由是美国当局认为在东太平洋海域,海豚处于濒危状态,应停止在该地带用大型鱼网进行的捕鱼活动,因为这些大型鱼网在捕捞金枪鱼的同时捕捞了海豚。这项限制对墨西哥影响极大,墨西哥当局提出上诉,认为美国政府的这项措施是贸易保护主义行为,因为多年来美国船队捕杀的海豚远多于墨西哥。从此,墨西哥与美国展开了一场贸易之争,这就是著名的以保护环境为名,设置贸易壁垒的“金枪鱼贸易案”。2正是这宗案例拉开了绿色贸易壁垒形成和发展的序幕,至此以后以环境保护为主要形式的各类贸易保护的策略和法规纷纷出炉。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环境问题开始在国际贸易体系中显现出其重要作用,1992年里约热内卢世界环境和发展大会召开以后,世界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热潮对国际贸易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国际贸易和环境保护之间的互相制约、互相协调的关系也日渐突出起来。一些国家把环境因素作为贸易保护的一种器,以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为原则,设置贸易壁垒,用来影响其他国家的环境政策,保护本国的利益。这种非关税的贸易保护策略被称为“绿色贸易壁垒”。(二)经济原因当前,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不断加强,我国经过多年的努力也已经成为世界经贸组织的一员。WTO和关贸总协定(GATT)的宗旨是促进国际贸易的自由化,要求各国消除各种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目前,在关税壁垒中,除了反补贴税、反倾销税之外,其他税种的作用已经很小了;以进口许可证、进口配额为代表的传统的非关税壁垒,也以发挥不了很大的作用,所以用贸易与环境相结合的绿色贸易壁垒便应运而生!代替以往的关税壁垒成为新一轮贸易保护主义的生力军!具体地说,绿色贸易壁垒形成的经济原因分成以下两个方面:1.维护生态平衡、保证人民健康联合国通过了人类环境宣言。发达国家经济发展开始从单一追求经济效益方式转变为追求“经济、社会、环境”三个目标效益平衡的发展模式。发达国家对衣食住行的条件、卫生和安全的要求日益严格。 2.优胜劣汰竞争的压力。世贸组织建立以后,世贸组织成员关税下降,非关税措施受到了抑制和规范。为了在竞争中取胜,世贸组织成员,尤其是发达国家成员有意利用世贸组织协议下允许的“绿色贸易壁垒”,作为竞争手段。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趋势和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绿色贸易壁垒已经从很大程度上取代了关税壁垒成为主要的非关税壁垒之一。“绿色贸易壁垒”已经成为一个为大家所熟知的专业名词。1.2.2绿色贸易壁垒产生的主要依据3 推荐精选在上文中我们已经了解到绿色贸易壁垒是以环境保护为纲,在环境保护的基础上通过颁布复杂多样的环保法规法例、建立严格的环境技术标准和产品包装要求,建立繁琐的检验认证和审批税,来对进口产品设置贸易障碍和壁垒。因此我们可以知道绿色贸易壁垒产生和形成的依据正是国际协议、法规、技术、公约、制度所派生出来的不甚合理的环境标准及其环境保护措施,主要可以分成以下几方面:1.国际贸易协议中有关环境的条款:GATT、WTO以及相关贸易协议中的环境条款本身并非绿色贸易壁垒,但其中一些条款相对模糊的界定的确使某些发达国家为树立绿色贸易壁垒找到了借口,而当因此发生贸易纠纷时,进口国也容易从GATT或WTO有关自由贸易原则中寻求法律上的支持,因此,逐步完善这些环境条款是国际贸易协议应该努力的方向。2.国际环境公约:国际环境公约一般是针对某一具体的国际环境问题如热带雨林、生物物种、大气变化等提出的。是基于国际原则的环境规定,它确立了公认的绿色条例,有效地阻止了各种危害环境的行为。由于国际环境公约的制定者主要是发达国家,其条款规定是基于发达国家先进的技术水平,反映的是发达国家的环境利益,因此必然会从一定程度上限制发展中国家的产品出口。3.国际环境管理体系系列标准ISO14000:ISO14000环境管理系列标准,是为保护环境,消除国际贸易中的非关税壁垒,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发展,针对全球工业企业、商业、政府、非盈利团体和其他用户而制定的。ISO14000系列标准由100个标准号组成,系列数制定对象01-09环境管理体系10-19环境审核指南20-29环境标志30-39环境行为评价40-49生命周期评估50-59定义和术语60环境指标61-100备用号ISO14000本身不是新的绿色贸易壁垒,而是为消除贸易壁垒制定的一套国际标准。只是由于某些国家在国际贸易中制定了过高的环境标准,甚至高于本国标准的双重标准,才形成了对出口国的绿色壁垒。推荐精选4.环境标志制度EnvironmentLabel:环境标志制度又称绿色标志制度或生态标志制度。现在已有30多个发达国家、20多个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推出绿色标志制度,比较典型的是德国的“蓝色天使”、日本的“生态标志”。美国的UL和“绿十字”、加拿大的“ECP”标志。法国的“NF环境”、欧盟的“CE”和“FV”。印度的“生态标志”。新加坡的“绿色标志”等。环境标志制度是由政府部门或公共、私人团体依据一定的环境标准向有关厂商颁发的,证明其产品符合环境标准的一种特定标志。在环境意识较高的发达国家,50以上的消费者会自觉选择绿色产品,因而取得绿色环境标志,也就取得了通向国际市场的通行证。由于各国技术水平的差异,其环境标志所依据的环境标准不一致,对产品的评价方法也有差异,加之对外国产品的歧视态度,发展中国家往往很难获得发达国家的环境标志认证,即使获得,代价也太大,最终总会影响其产品的出口竞争能力。从而形成了一种变相的贸易壁垒。由此可见,国际贸易协议中的环境条款、ISO14000、国际环境公约、环境标志制度等绿色贸易规范条件本身并不是绿色贸易壁垒,利用这些规范条件派生出不合理的环境标准及以此为据设置的贸易障碍才构成绿色贸易壁垒。1.3绿色贸易壁垒的双重性质从上文中我们发现绿色贸易壁垒的形成和发展有着两大因素,第一就是世界各国经济发展不平衡,存在着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这两大集团;第二就是由国际贸易协议中的环境条款、环境公约等一系列本身并不是绿色贸易壁垒的规范条件中所派生出不合理的环境标准。正是由于这样的原因,我们可以从多个角度来看待绿色贸易壁垒的特点,具体的来说就是从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不同的角度。1.3.1发达国家眼中的绿色贸易壁垒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国际社会已制定了150多个环境与资源保护条约。在这种情况下,以美、欧为代表的发达国家,要求进行绿色贸易显然是合理的。1.顺应时代潮流地球是大家学习、工作、生活的地方,最近几年来环境问题一直困扰着我们,洪水、海啸、酸雨,这一切都是环境对于我们破坏生态平衡的回报,我们不保护环境,导致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因此,在这样的大环境下,保护环境、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已成为全球广泛的共识,以美、欧为代表的发达国家,要求进行绿色贸易显然是合乎时代发展的潮流的。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国际社会已制定了150多个环境与资源保护条约。推荐精选2. 半透明性我们大家都知道,用关税壁垒来限制进口,就是提高关税税率,而关税税率必须事先在海关税则中公布,毫无隐蔽可言,是透明的。但绿色贸易壁垒是基于对身体健康、环境保护的考虑,每个国家可以根据本身不断变化的条件来宣布新的标准,具有很强的透明性。3. 具有合法的地位和资格目前,绿色贸易壁垒已经被写入国家的法律,本身就是某些国家国内法的一部分,同时它还符合国际多边贸易条约的规定。国际贸易中适用的法律有:国内法、国际贸易惯例和国际条约。目前世界上最重要、最有权威、最有普遍性的国际多边贸易条约是GATT和WTO两个文件:GATT第20条,授予了各国“环保例外权”;WTO在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的前言中也规定了“不能阻止任何成员方按其认为合适的水平采取诸如保护人类和动植物的生命与健康以及保护环境所必须的措施”。因此,从法律的角度看,发达国家采取的严格的绿色贸易壁垒措施,是完全正确的。4. 反映民众的呼声 近代的工业发展给我们带来的灾难令人刻骨铭心,环境的恶化大家感同身受,因此大部分的人民都非常赞成本国政府采取的各种绿色贸易壁垒的措施,希望能够由此改善环境。因此,绿色贸易壁垒具有广泛的民众基础。1.3.2 发展中国家眼中的绿色贸易壁垒但是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绿色贸易壁垒的性质却大不相同:1.贸易保护 环境保护:发展中国家的眼中绿色贸易壁垒所说的保护地球生态环境与人类健康的只不过是个借口,实际上更能让发展中国家感受到的是不合理的限制进口,制造一系列的贸易障碍。2.恶性循环:我们都知道发达国家经济发展水平远远高于发展中国家的发展状况,但是发达国家无视发展中国家的现实情况,凭借其先进的技术、雄厚的资金和丰富的人力资源提出发展中国家所不能接受的标准,把发展的不平衡带到贸易中来,引致恶性的循环。3.涉及面广:绿色贸易壁垒的内容过于广泛,对生产技术水平较低的发展中国家来说,涉及面就更大更深。国际社会组织颁布了很多保护性公约,保护的内容涉及从天上到地下,从陆地到海洋,从人类到动物,从动物到植物,从固体到液体,从液体到大气。这一切对发展中国家来说非常的难以控制。推荐精选第二章:我国近年来农产品进出口所受的影响及原因据来自商务部的一系列统计数据我们可以看到 ,2004年我国农产品进出口总额达514.2亿美元,其中出口233.9亿美元,进口280.3亿美元,创历史新高。中国因此成为全球第四大农产品贸易国,排在美国、欧盟和日本之后。由此可见,我国农产品贸易的发展形势总的说来是好的。但是,随我国农产品进出口的连续增长而生的是国外对我国农产品出口设立贸易壁垒也呈现出增长态势。据国家检验检疫部门统计,2003年,国外对我国农产品出口设置的绿色贸易壁垒平均每天增加一项。2004年,这一趋势更加明显,在设立的贸易壁垒数量增加的同时,设立壁垒的对象还从发达国家延伸到发展中国家,而且所设立的检测标准变得更为不近人情。2.1我国山东省(04年)农产品进出口受绿色贸易壁垒影响的情况:以山东为例,让我们看看我国农产品受绿色贸易壁垒影响的情况。山东是我国最大的农产品出口省份,农产品出口总额约占全国的1/4,并基本包含了我国农产品出口的主要品种。与往年相比,2004年以来国外对我国农产品出口设置壁垒呈现出三大新趋势:2.1.1我国农产品的出口恢复通关后所遭遇的检测标准更加苛刻冷冻菠菜遭遇出口禁令以前,一箱冷冻菠菜出口到日本一个星期左右就可获得通关,但之后拖延到了35天。因为日方新增了原本没有要求的材料审核。日方要求输往日本的菠菜必须同时附带大批书面材料,用于记载菠菜从种植到出口的每一个环节的详细情况。大量的附加劳动给出口企业增加了成本,以前山东每年出口日本的冷冻菠菜为4万5万吨,而自2004年7月以来,估计至今年7月全年1万吨的出口量都很难实现。此外,欧盟、美国等许多国家在对我国禽肉产品封关以后至今不给开关,也未做任何解释。推荐精选对于这样的问题,我国企业应该提高警惕,但是事实恰恰相反,我国有一部分企业的本身的素质不高,虽然建立了产品质量监控体系,但在利益的推动下,质量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鼠目寸光,自毁前程这是技术水平之外的因素;还有的企业存在的则是本身管理方面的问题,我国的大一部分企业的食品和农产品出口生产加工企业管理水平不高,生产及检测设备落后,种养殖基地数量多规模小,采购货源多,无法实现有效监督。2.1.2我国农产品遭遇的绿色贸易壁垒比以前更为明显我国的农产品于2004年遭遇了多项绿色贸易壁垒事件。日本对我国冷冻菠菜反复发布出口禁令,到2004年4月再次开禁,距最后一次禁令长达13个月。我们可以看到日本对我国菠菜采取的检测标准极不公平。日本将我国向日本出口的冷冻菠菜毒死蜱的检测标准定为0.01PPM;但同时对其它非急需的农产品则放宽要求,定为1PPM,对于进口量不大的萝卜检测标准定为3PPM,这和冷冻菠菜标准相差近300倍,是典型的绿色贸易壁垒。2.1.3我国农产品遭遇的绿色贸易壁垒的设立者中出现了发展中国家阿尔及利亚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中阿两国的贸易历来非常的顺利。但是,2004年8月,我国约有2500吨花生被该国的贸易部设在口岸的边境质量控制和反走私部门拒之门外,原因就是黄曲霉毒素超标。这么多的花生同时超标,这究竟是为什么?中国的花生种植业出现了问题?当然不是,原因在于,阿尔及利亚对于我国的花生中含黄曲霉毒素的检测标准提高了,据统计,2000年我国花生对阿出口为零,从2001年起我国对阿花生出口迅速增长;2003年,阿在100多个进口我国花生的国家中列第六位,2004年上升到第四位。这次花生被拒绝入境很可能是由于我国迅速增长的花生出口冲击了阿国内市场。比较之下我们发现,阿尔及利亚对黄曲霉毒素含量的标准与欧盟的标准相似,而欧盟对我国农产品设置的一个比较明显的贸易壁垒正是针对花生的,我国出口欧盟的花生主要问题就是黄曲霉毒素超标。国际规定,人类可以直接食用花生黄曲霉毒素总数为15个PPP,而欧盟要求我国出口的花生检测标准仅为4个PPP,标准相当苛刻。我们看到,“贸易保护主义”绿色贸易壁垒的存在时时对我国农产品进出口贸易发生着影响。单就农产品贸易来说,绿色贸易壁垒措施已经取代反倾销成为出口的主要障碍。我国每年受到的反倾销措施影响所减少的出口额仅占全年出口额1%左右,而受绿色贸易壁垒措施影响的出口额已超过25%,约为450-500亿美元。推荐精选2.2 至04年我国受绿色贸易壁垒影响的几项主要农产品农业关系到国计民生,农产品的生产、使用、消费和处理与环境之间存在着直接的极为密切的关系,绿色壁垒必然对农产品产生重大的影响。各国当前的绿色贸易壁垒是根据各国国内的环保水平和标准来设置的,发达国家的经济比较发达,技术比较先进,环保意识也比较强;发展中国家却相反,环保水平和标准不能与发达国家同日而语。于是产生这样一个冲突:发达国家的农产品比较容易进入发展中国家的市场,而发展中国家的农产品却因难以达到发达国家的环保标准而往往被拒之于发达国家国门之外。这种由发达国家控制的国际环保标准是极不利于发展中国家开展农产品贸易的。从这一角度而言,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间的农产品贸易是不公平的。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环保水平还比较低,农产品的生产和加工的过程和方法、包装贮运、组成成分及性能等存在诸多方面的不利于环保的因素。从总体而言,绿色壁垒对我国农产品贸易所产生的负面效应远大于正面效应。这造成其他国家对我国农产品的禁止进口、退货和索赔的事件非常多。2.2.1 水产品美国在水产品的进口管理上,美国有自己的一套两步曲:1坚持多年来实行的进口产品卫生许可证制度和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的良好食品生产规范(GMP)等注册认证制度;2实行ISO14000系列质量认证和水产品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认证制度。在这项制度规定中,许多指标数据要求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三位。美国从1997年开始对进口水产品强制实施HACCP计划,我国出口到美国的虾类制品大大减少,海关统计资料表明,冻龙虾由1995年1203.9万美元减少到1997年的56.7万美元,冻螯虾由23.8万美元减少到2.4万美元。环保健康标准的严格使得中国成为美国绿色贸易壁垒最多的国家。2.2.2茶叶欧盟在茶叶问题上欧盟对人对己的表现大不相同!推荐精选欧盟自2000年7月起对进口茶叶实施新的农药最高允许残留量标准,部分新指标比原指标提高了100至200倍。氯霉素残留量的新的标准规定为0.1-0.3ppb,超过日本、美国的标准(4-5ppb),对于这个标准欧盟国家自己的产品也达不到。占我国茶叶出口量一半左右的浙江省就因为这样不合常理的规定失去欧盟和日本的部分市场。2002年,浙江省对欧盟出口所占比重由去年的4.1%降为2.2%,仅有0.22万吨、400万美元,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40.9%和33.5%;而浙江省对日本出口茶叶也呈明显下降趋势,出口所占比重由去年的13.9%降为9.6%,约为0.95万吨、金额2000万美元,分别下降23.1%和30.7%。 作为一个茶叶大国,难道是我国的茶叶制作方面的工艺出现了问题?答案是否定的。以下一系列的数据就可以说明这个问题:欧盟和日本先后改变或增加对我国茶叶出口的农药残留物检测标准或项目,我国的茶叶出口遭遇“绿色壁垒”,对欧盟和日本的茶叶出口全线下降。让我们具体看一看欧盟和日本对此所采取的措施:欧盟:出口茶叶新的农药残留物检测标准中规定农药残留物检测种类由原来的29种增至62种。日本:对于由我国进口的茶叶采用所谓“水溶法”的农药残留物检测,检测项目更达77项之多。 2.2.3 蜂蜜、冻鸡欧盟除了茶叶之外,我国的蜂蜜和冻鸡也受到的严重的创伤:中国的蜂蜜被退回的原因在于欧盟提出达不到“10万吨中不能有1克氯霉素”的要求,这导致日本、加拿大、美国等也亦步亦趋地加强了对中国的蜂蜜的检验。对于这种情况,我国受到了很大的经济损失,中国蜂蜜的出口报价已经由900多美元降低到600多美元。冻鸡受到的影响和冲击更为强劲:由于进口国实行了新的检疫标准,2002年1到3月被退运的冻鸡产品为505.4吨,比去年同期增长了9.2倍。2.2.4大米、玉米、水果韩国面对大米、玉米、水果这些我国的强势产品,韩国市场在这方面的表现有过之而无不及!在对于大米、玉米、水果的等一系列的农产品表示开放的掩护下,韩国政府利用严格的环保技术标准和复杂的质量认证手续对产品进口加以限制。4 按照韩国国立植物检疫所的规定,向韩国出口的水果等农产品,其认证至少要过以下4道手续:推荐精选首先,出口国检疫部门向韩国国立植物检疫所提交出口产品的病虫害发生总目录,主内容包括病虫害种类、发生地区、无害地区、防治方法等;第二步,韩国植物检疫所根据出口国提交的病虫害发生总目录,确定哪些病虫害是韩国没有的,哪些是韩国有,但仍不可进入的,出口国对这些病虫害是否具备有效的杀灭方法;第三步,派专家到出口国实地考察病虫害的种类、分布及防治情况,如发现病虫害发生总目录未记载的病虫害,出口国要提供灭杀方法;第四步,当韩国确认出口国已具备有效的灭杀方法、不会对韩国构成危害后,双方可以签署检疫约定。只有双方签署检疫约定后,出口国才能按正常贸易方式向韩国出口产品,但每次通关仍然需要进行检疫和卫生检查。这种复杂的程序使得各国农产品出口韩国遇到了一定的障碍。由以上这些情况,我们可以看出,绿色壁垒对我国农产品贸易所产生的负面效应主要是有以下几方面问题所形成的:严格的卫生检疫制度 农药及有毒物质残留量保护动植物物种 农产品贸易的负面效应农产品生产和加工技术标准 符合国际潮流的包装据统计,仅1997年至2002年的5年间,我国出口商品因遭遇“绿色壁垒”而受阻的商品价值达400亿美元,与其他工业产品相比,农产品大多是食品,国际市场的环保要求就更严格,从现状看,农产品恰恰是我国目前环保上最难把关的商品。如今许多工业产品都无法完全做到把生产过程的每个环节都置于“绿色”监控之下,让环保意识更为淡薄的农村做到无疑难上加难。2.3. 我国遭遇绿色贸易壁垒所受的影响及原因2.3.1 我国农产品贸易受到的绿色贸易壁垒影响的几个方面推荐精选 “绿色贸易壁垒”削弱了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使我们国家、企业和个人都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自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半年多的时间内,农产品的出口不断受到“绿色贸易壁垒”的困扰,且有不断加重的趋势:(一)对中国农产品设立“绿色贸易壁垒”的成员从发达国家欧盟、美国、日本延伸到部分发展中国家韩国、新加坡等等。(二)对中国进口农、畜产品检验项目增多。如欧盟对中国茶叶的检验项目已从过去的6种农药残留的检验增加到62种。(三)受阻农产品品种增多从蜂蜜制品5延伸到冻鸡之类的半制成品,进而延伸到整个畜产品和水海产品。(四)中国成为美国“绿色贸易壁垒”限制进口最多的国家。1月到3月,美国药品管理局扣留的进口产品共达12025批次,其中,中国为1140批次,占同期被扣产品总批量的9.48%,居受阻国家和地区的首位。(五)“绿色贸易壁垒”严重影响了我国发达地区省市的出口。1月到3月,我国沿海地区被美国药物管理局扣留产品累计896批次,占我国被扣产品总量的78.6%。地区扣留批次比例排名广东24021.05%1福建20117.63%2以上表格充分说明我国发达地区受到绿色贸易壁垒影响的严重性,而我国经济的发展和腾飞就要依靠这些发达城市,因此,我们可以再次感受到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经济发展的阻碍。(六)扩散、连锁效应:当我国农产品遭遇某一国家的绿色贸易壁垒的情况下,可能会引起其他国家也对我国也实行相应的绿色贸易壁垒。原始国农产品种类连锁、扩散国措施欧盟:全面禁止动物源性产品瑞士、日本、韩国加强对我国动物源性产品的检测德国、荷兰提出更高更严的要求沙特暂停了对我国此类产品的进口2.3.2我国农产品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原因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受“绿色贸易壁垒”限制,不能出口的农产品种类日益增多,造成这一现状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对此,我们对于我国农产品出口受“绿色壁垒” 阻碍的原因进行了一系列的分析:推荐精选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绿色贸易壁垒原因有两大方面:(一)我国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外部原因: 1我国经济的发展: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迅速,农产品、轻工业的飞速发展给西方国家带来了一定的压力,而西方国家的发展优势却在时间的流失中一点一滴的丧失。同时在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下,关税壁垒的作用也一点一滴的减弱,为了能够在世界上立于不败之地、或者说是为了能够留住这短暂、微弱的优势,西方发达国家在关税壁垒、配额限制“风光不再”的今天,千方百计地凭借科技优势,以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为由,通过立法或制定严格的强制性技术法规,对进口商品进行准入限制,即实行“绿色贸易壁垒”。这在客观上实质性地起到了限制进口和保护本国产业的目的。2法律制度的完善:我国在不久之前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我国的各类法律和制度变得更加完善,对于各类国际环保公约和世贸组织的各类条款就必然要适应。近年来,环境不断恶化,各类维护环境的法律制度不断出炉,以保护环境为名的非关税壁垒就更加容易产生。国际环保公约和世界贸易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中的有关规定,成为国际贸易中的绿色法律,从客观上支持了绿色壁垒的形成。(二)我国农产品出口受阻也存在内部原因,这就是我国农业发展本身的原因:1.生产管理方面我国农业生产落后,效率低下,管理体制成旧,科技农业的含量太低,而且生产比较分散,不能形成规模生产,无法实现科学管理。以茶叶的生产为例:全国1600万亩茶园中,有70%是分散农户经营的,难以实施统一的茶叶生产标准;以水产品生产为例,由于我国的水产品养殖过于分散,水产品的质量难以得到有效的控制、各类规定的含量标准的难以得到落实。2. 法律法规方面所谓“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但是我国在这方面做的非常不够,我国的许多法规不完善,之后有了法律却得不到依从,违法之后打击的力度又不够。因此即使我国已经构建了环境保护法体系,但是由于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情面主义、拜金主义的存在,现行法律法规并未将环境资源纳入核算范围。在利益驱动下,“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我行我素的局面并未根本改观,保护环境与恶化环境的现象并存,假冒伪劣禁而不绝。3. 环境标准我国的环境标准和国际标准、发达国家标准比较一下,你就会发现两者的环境标准差的非常多。在我国19278项已有国家标准中,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不足50%,高新技术标准严重缺乏。(环境标准是有关控制污染、保护环境的各种标准的总称。)4.科技、设施我国毕竟是从一个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的国家发展起来的,和发达国家相比,经济发展水平不如发达国家那么高,资金也不雄厚、相对的用于农业基础设施的资金就不足,使得我国的农业基础设施非常的薄弱;同时,由于同样的原因,农业科学技术得不到发展,推荐精选农产品技术标准体系建设严重滞后,高新农产品较少。5.环保观念我国许多的地方环保观念非常淡薄,各地的生态环境非常恶劣,对于绿色营销、绿色市场、绿色经济等一系列的新名词不熟悉、不了解。我国的发展方式从总体上来说还是那种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也就是以消耗自然资源、牺牲环境质量、断绝子孙后路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我们可以看的,我国环境标准大大低于发达国家,甚至成为某些发达国家垃圾转移的对象国。第三章:我国农产品应对绿色贸易壁垒的措施和策略当前,世界贸易中出现了一种新动向:一些发达国家通过制订高于发展中国家的环境质量标准来推行新的“贸易保护”,即以高环境标准和准入条件作为限制进口的手段,从而使传统的贸易壁垒逐步变成环境壁垒,成为绿色贸易壁垒。我们应该在认识和弄清绿色壁垒实质的基础上,结合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农产品进出口的影响,以积极的态度进行研究,并采取突破绿色壁垒的有效对策。从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农产品的影响来看,绿色贸易壁垒有技术性和非技术性的。6技术性的绿色贸易壁垒有助于国际贸易和世界环境的双赢;非技术性的绿色贸易壁垒则会制约或阻碍我国贸易和世界经济的顺利发展。对我国而言,绿色贸易壁垒并非不可逾越的,但是我们应当清醒的看到在这方面我们有压力也有动力,有机遇也有挑战。这就要求我们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并善于抓住机遇、敢于迎接挑战,实现我国农产品顺利跨越绿色贸易壁垒。 3.1 采取适当手段,适应和抵制非技术性的绿色贸易壁垒 3.1.1减少争端、避免磨擦改变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基本方案目前,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基本对象集中于东亚地区的,我们可以充分利用国际环境标准参差不齐的特点,转移出口对象,把产品出口到环保水平相对低的国家。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该变农产品出口对象。同时,我们还应该增加出口农产品的品种、使出口时间更为分散,避免因农产品品种过少和出口时间集中给进口国带来的市场压力。这样可以减少与进出口国的农产品贸易磨擦和争端,也让我国减少遭遇进口国实施绿色壁垒的可能性。推荐精选3.1.2 充分利用我国世贸成员的身份参加国际磋商与合作,保护本国利益作为世贸组织的成员,我们应该肩负起自身的责任,促进全球贸易自由化,抵制以环境保护为名而设立的非关税壁垒,在国际环境事务中积极发挥作用,保护本国利益。(一)参与“立法”参与国际环境标准与贸易规则的制定。大家都知道,法律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国际法规体现的是立法国的利益。我国已经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那就应该在这个位置上为我们的国家、我们的人民争取利益;作为在发展中国家中的大国,我们应该与发展中国家积极站在同一战线,共同制定谈判的目标与设想,争取与发达国家公平对话的地位,我们必须利用一切正当的手段维护本国的利益。具体的来说,我们在谈判的时候可以从以下及方面入手:1.要充分利用 WTO 对发展中国家的优惠待遇原则,强调发展中国家应享有差别与更优惠的待遇,发展中国家不应该接受过高的环境标准,2.还应向发达国家提出技术和资金的援助要求,以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环境保护的能力。3.WTO 争端解决机制就争端解决过程应该具有较高的透明度和开放性的有利条件。4.我国应在新一轮多边贸易与环境谈判中,制定出符合发展中国家现状和合理要求的详尽而公正的多边环境贸易规则。 (二)学会利用法律武器,学会保护自己避免贸易争端8 我国必须尽快熟悉WTO争端解决机制,学会利用这一机制来对那些阻碍我国农产品以及违反公正原则的绿色贸易壁垒,以维护我国利益。学会利用 WTO的争端解决机制,可以防止贸易限制的扭曲,沉着面对绿色贸易壁垒。 WTO 争端解决机制是 WTO 的重要法律制度之一。7它从关贸总协定争端解决办法发展而来,是在对其进行较为彻底、全面的修改和补充之后,达成关于争端解决规则和程序的谅解书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套完整的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统一适用于 WTO 体制下除贸易政策审议机制以外的所有协议,从而避免了各成员国在适用解决争端方面的法律时出现分歧。利用这一机制突破发达国家的绿色贸易壁垒,保护我国的对外贸易具有建设性作用。首先,扭转我国与发达国家贸易往来中因为经济和科技实力落后而形成的被动局面,在这一方面,我国要积极而合理地利用 WTO 关于发展中国家优惠待遇原则、规则,利用一切有利因素,。推荐精选其次,熟悉案例,了解世贸组织解决绿色贸易壁垒争端时所采取的原则、态度及其倾向性,掌握解决争端机制的程序与步骤,掌握一系列应诉以及提起诉讼等技巧。这就要求我们加快培养法律人才。仅仅一般了解世贸组织的基本规则是远远不够的,要采取多种形式,尽快培养大批国际型的专门人才,及时辨析国际贸易中的绿色壁垒,提供政策和技术改进建议,利用WTO的非歧视原则,运用外交手段正面反击各类绿色壁垒。同时,我们也应该转变观念,积极迎接贸易壁垒的挑战。应该看到,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重视产品质量,是当今国际贸易发展的必然趋势,我国在绿色贸易壁垒面前不应一味地指责发达国家,或过于依赖谈判来迫使发达国家降低对发展中国家的要求。加入WTO以后,国内国际市场实际上已成为一个市场,所以必需顺应这一趋势,主动应战绿色壁垒,提高我国农产品的环境质量,坚持“以质取胜”变被动受限为主动适应、调整,这不仅是冲破绿色贸易壁垒的需要,更是实现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3.2 提高自身素质积极适应技术性的绿色贸易壁垒 3.2.1提高环保意识,加大环境保护方面的力度。我们生活在地球上,地球是我们的家园,失去了唯一的地球、唯一的家园我们该如何生存?答案只有一个:在你毁灭地球的同时也毁灭了你自己。21世纪是绿色的世纪,绿色生态农业是绿色经济的主旋律,我们应该提高全民绿色环保意识,实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尽快使广大农民及农产品加工企业树立绿色环保意识,这是生态文明对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具体要求。政府要充分重视农业的可持续发展,通过各种途径,采用各种方法,积极地进行环保宣传教育,使广大农民群众充分意识到环保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为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对农产品的生产环境进行综合治理。同时,对包括工业环境在内的全社会总体环境进行综合治理,达到齐头并进,整体净化的效果。 3.2.2 完善本国法律环境贸易法规 (一)我国政府应该积极参与WTO立法,从人类的整体及长远利益出发,必须适应全球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迎接绿色贸易壁垒的挑战,提高我国环境保护水平的同时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二)利用国内立法自我保护。既然正当的“绿色壁垒”受WTO规则的保护,我们也应尽快着手构筑自己的“绿色壁垒”,即制定保护本国外贸法规体系,以限制和禁止国外某些产业和产品进口的形式,保护本国生态环境及人民的生命和健康。推荐精选在这一环节,我国具体可以分两步走:(1).正视问题为加快我国环境保护法律与国际接轨的步伐,缩小与发达国环境保护水平的距离,我国政府应当正视我国环境贸易法规法律所存在的问题:首先,我国环境保护法律不完善,环境标准规范不健全,与国际环境立法还有较大差距,有些立法方面的空白; 其次,环境保护法律中与贸易相关的条款数量少、缺乏系统性,操作性差。再次,与环境保护法律配套的贸易保护的法规、规章不完善,操作性不强。(2).解决问题我国应该加强与贸易有关的环境法制建设,绿色贸易壁垒是一把双刃剑,发达国家已经高高举起了它,我国必须加快建设自己的绿色贸易保障体系,维护本国的合法权益。具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点: 1.作为世界贸易组织的一员,我国的绿色贸易保障体系的各项措施应符合WTOGATT的规定。 2.国内的立法机构要尽快建立起来,国务院领导下,由外经贸、农业、工业、卫生、海洋、海关、检疫等部门参加,聘请环境法学家建立贸易与环境法制建设专门机构。促进应当制定或修订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环境标准等能及时地制定或修订;协调各部门一起工作。 3.健全我国的环境标准体系。目前,我国环境标准不完备,而且比发达国家相对应的环境标准偏低,甚至差距很大。我们必须及时研究改进,尚未制定的,应当抓紧制定;要求偏低的,应当抓紧修订。国家环境标准,包括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监测标准以及产品质量环保标准。 4.建立密集的信息网,随地掌握市场发展的动态,遇到紧急情况,及时请示报告,采取应急措施。5.我国海关部门要加强对进口产品的检验、检疫。 6.尽快与国际接轨,提高我国贸易与环境的执法水平。将国际标准化组织发布的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系列标准纳入我国行政法规,在全国实施。 目前 ,IS0 14000 国际标准已经成为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的统一标准。为此,我国制定了与 IS0 14000 国际标准接轨的国内法律法规。 3.2.3共同进退,加强合作。推荐精选 我国目前经济、技术发展水平较低,因而在国际合作中,我们应该虚心学习、向发达国家引进先进的环保技术,同时,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利用外资发展环保型农业,调整和优化我国农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在消费国就地生产、加工农产品,避开绿色贸易壁垒。在这样的环境下,努力发展,共同进步,可以说,国际合作是比解决贸易争端更好、更有效的方法。3.2.4加强科技农业的研究和开发,大力发展有机农业。目前我国对于有机食品的认识并不深刻,不了解其中所包含的利润和收益,让我们来看一下,把有机食品与普通农产品做个比较:从价格上来说,尽管目前有机产品的市场份额还很低,有机食品的价格要比普通农产品高出20%到50%;从前景和收益上来说:虽然当前有机食品产量远没有传统农产品多,但其收益远远超过传统农产品,因此,有机农业的前景和收益是十分诱人的。 未来的时代将会是绿色经济、绿色市场的天下。在这个趋势下,我国应该花大力气去发展有机农业。事实上,自从80年代以来,有机农业的产量增长迅速:欧盟:19871993,有机农业耕作面积扩大了3倍,从事有机农业的农民数量翻了一番。美国:19901994,有机农业产品销售额翻了一番多;2000年,有机食品销售额达到77亿美元,目前,有1/3的美国人购买有机食品,83的消费者考虑购买。2006(预测),美国的有机食品销售额将达到470亿美元。日本:约300万到500万绿色食品消费者,有机食品市场每年达15000亿日元。我们可以看到有机食品的市场需求迅速增长,这使得有机农业在全球蓬勃的发展。全球用于有机农业的土地面积处于这样一种格局:大洋洲、欧美等国的有机农业发展最为强势;连我国在内,亚洲有机农业生产的比重不到世界的1%,在世界有机农业格局中处于不利的位置。我国的有机农业发展不但落后于欧美等发达国家,甚至落后拉美等发展中国家,我国作为有9亿农民的农业大国,经济科技的发展也都上了几个台阶,在这样的前景下,在我国发展有机农业的前景是十分广阔的。推荐精选 3.2.5.政府关注农业,扶持帮助农业的发展,加大补贴额。农业关系到我们国家的国计民生,是一件不可动摇的大事,国家应该加大对农业的投入,为农业生产的长期发展提供原动力。我国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实力较弱,对农业保护和支持水平都非常低。在这方面,我国要花大力气,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来做好这件事。 一方面,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强化对于农业的补贴政策。据统计,欧盟、日本、美国等许多发达国家对于农业都有一定程度的补贴,我国在这方面对于农业却没有采取有利的措施,这对于处于目前这样的经济环境中的我国农业是非常不利的,所以说,没有强有力的财政支持是不行的;另一方面,政府要逐步建立起政策性保险制度,而我国目前的农业保险经营模式使农业保险业务长期处于萎缩、亏损甚至停止状态,原因很简单,农业保险较其他保险而言效益较低。在这样的基础上,我国有必要建立政策性农产品保险金制度。3.2.6.花大力气提高我国农产品出口主体企业的内在素质。作为农产品出口的主体企业,将要更直接地面对着市场的各种问题,当然也是第一个受到绿色贸易壁垒影响的。所以,农产品出口主体企业应注重提高内在的素质,只有这样才能够应对绿色贸易壁垒,打好这至关重要的一仗。要做到这一点就要求农出口主体企业要做到以下几点:1.强化意识,深入把握WTO的相关知识和要求。2.狠抓质量,进行一条龙生产。3.要加大科技投入力度,积极取得国际认证。加强企业的科技和教育投人,不断开发新产品,是突破绿色贸易壁垒的先决条件,而采取国际标准、取得国际认证是冲破绿色贸易壁垒的基础。4.走产品深加工、市场多元化之路。产品深加工可有效抵制外国的贸易壁垒的限制,增加产品附加值,增加外汇收入。 推荐精选第四章 结语加入WTO后,绿色壁垒这个外贸领域的新名词开始引起越来越多人的关注。根据联合国统计署提供的数据表明:84%的荷兰人,89%的美国人和90%的德国人在购买物品时都会考虑到产品的环保标准。正是这种环保意识和健康意识的增强,使得绿色贸易成为了当今世界对外贸易的发展趋势。绿色贸易的实施在保护了环境、提高了人口的生活质量的同时,却又带来了一种新的贸易壁垒绿色壁垒。由于绿色壁垒具有合法性、隐蔽性和多样性的特点,因此,关税壁垒逐步降低之后,发达国家将绿色壁垒逐渐作为保护本国产业的主要措施。“绿色壁垒”是指以保护人类健康与安全,保护自然资源和动植物生命为由而采取的直接间接限制甚至禁止某些进出口贸易的法律、法规、政策与措施。我们可以看到,发达国家以绿色壁垒为借口阻止发展中国家的产品进入其市场,这在WTO规则中是允许的。因此,无论从什么角度理解,“绿色壁垒”将是我国对外经济贸易活动中最为艰难但又必须跨越的一道门槛。 发达国家针对本国环境问题制定的环保法规,保护环境的同时,又成为变相的贸易保护主义措施,给发展中国家的出口产品进入国际市场设置了重重障碍。发达国家认为,为实现全球可持续发展,各国不仅有责任保证主权管辖或控制下的活动不至于损害本国环境,而且有责任保护不至于损害他国的环境和或属于国家管辖以外地区的环境;进而任何国家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控制、禁止污染环境或不符合环境标准的产品进入国际市场,从而减少或消除破坏环境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发达国家凭借其强大的经济实力和较高的科技水平,制定了一般严于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标准,而且其标准不仅针对最终产品,还要涉及产品的原材料、生产过程、包装、使用及废弃后对环境的影响诸多方面。实质上导致了一国环境政策的制定、执行出现推荐精选“越境管辖”的情形。随着国际多边环保合作和国际环保机制的不断发展。所有这些为一国的单边主义环境保护机制的推行提供了广泛的法律空间,加剧了绿色贸易壁垒对国际贸易的负面影响。随着环境问题的全球化,国际社会通过建立国际组织、订立国际公约、协定及规则、推动共同行动计划、发表宣言等形式形成的多国合作解决机制对国际贸易产生了直接的影响。 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这是坏事也是好事。优胜劣汰的无情竞争使得发展中国家不得不急起直追、努力适应这样的形势,以便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在这样的背景下,从20世纪70年代以来,在国际标准化组织()倡导下逐步兴起的环境标志运动,促成了国际上一股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浪潮,形成了一个涉及产品从生产到销售乃至报废处理各个环节无污染的环境管理体系,迫使企业不得不努力去通过环境质量管理体系,获得环境标志,以增强其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由于我国在环境标准制定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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