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法》立法的意见(共2826字).doc

上传人:谢** 文档编号:65140529 上传时间:2022-03-23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14.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学前教育法》立法的意见(共2826字).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学前教育法》立法的意见(共2826字).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学前教育法》立法的意见(共2826字).doc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学前教育法立法的意见(共2826字)学前教育法立法的意见 摘要:我国学前教育法长期缺失,现存立法法律层次低、效力弱、严重滞后,难以有效协调其他法律关系和规范各主体的行为。“入园难、入园贵”,教师素质良莠不齐,管理、监管缺位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学前教育的普及和健全。各地相继对学前教育地方立法进行了探索,为学前教育立法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国务院、教育部在工作报告中相继和提出了“发展学前教育若干意见”,“启动学前教育立法”。现实困境的呼唤,立法经验的积累,国家的重视,预示着学前教育立法将进入快速发展时期。本文基于实际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立法对策与建议。关键词:学前教育法;立法;意见一、保障学前教育机构的办学经费(一)保证学前教育的财政投入基础设施的建设、教师福利待遇的提升、教师的培训与指导、行政机构的运作与监管等工作的进行都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办学经费的缺乏将严重影响学前教育的办学质量。学前教育的公共性与普惠性决定了应由政府承担提供学前教育服务的大部分责任。立法应当贯彻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原则,规定政府承担学前教育的推进和监管责任。明确规定学前教育的经费投入在财政预算所占比重,设立专项经费,规定各级政府扩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并实现逐年增长。明确学前教育专项经费的用途,规定任何个人组织不得挪用克扣。(二)汇集各方力量、确定各方责任,立健全的成本分担机制解决学前教育资源,特别是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不足的问题,需要改革学前教育服务的供给制度。从节约政府、家庭和社会成本,实现收益的共享,促进学前教育产品的发展,解决学前教育发展的现实需求的角度来看。应坚持普及优先、费用合理分担、政府公共财政主导的原则。优质的学前教育不仅对幼儿个体、家庭有利,还惠及全社会,本着“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其教育成本也理应由家庭、政府、社会三方分担。除公立幼儿园之外,为了满足家长儿童多元化的学前教育需求,还应当支持鼓励社会力量的参与。立法应当规定学前教育机构的最低准入门槛,包括设施标准、教职工配备和从业标准、资金门槛等。准入门槛以上的个性化、定制化、盈利性的学前教育服务由社会、私人力量提供,由市场机制调节,政府加强监管;而准入门槛以下的普惠性公益性学前教育服务成本则三方分担,以“政府投入大部、社会投入小部、家庭投入合理部”为原则,明确规定政府投入占总投入的份额,剩余部分由社会力量及家庭合理分担,建立学前教育的成本分担机制。要合理划分家庭的分担份额,既要减轻家庭在学前教育方面的支出负担,又不可使家庭过度依赖政府服务,怠于承担父母应有的抚养教育义务。要增加家庭抚育幼儿的主动性,加强学前教育机构与家长、社会的联系与互动。对于确实无力承担学前教育费用的家庭,建议给予免费入园、食宿补贴等优惠政策。享受优惠政策的认定标准,可以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低保户”认定标准为参考,借鉴大学生贫困补助申请的程序,结合实际情况灵活实施。例如,可以规定,每学期,由园长根据满足一定条件(例如家庭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监护人属于领取低保、失业保险金人员等)的学生家长的申请,制作申请报告,向有关部门递交申请材料,申请贫困幼儿入学专项补贴。二、提高学前教育从业人员素质(一)提高教职工福利待遇、社会地位立法应当明确规定幼儿园教师的待遇,并制定职务、职称评定机制。落实公立学前教育机构教师的编制,制定对现有空编人员的工资标准、晋升福利等制度和管理办法。定期核编,及时补充空编人员,对暂时无法补充的空编人员参照当地的幼儿园教师平均工资标准,予以拨款,用于招聘相关教职工。“幼儿园应当建立教职工绩效考核制度,对教职工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职责、工作量及完成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岗位聘用、职务晋升、工资分配、实施奖惩等重要依据。”建立考核晋升通道,以激励幼儿园教职工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二)规定学前教育机构从业人员的准入门槛立法应明确规定学前教育教职员工的准入条件,制定具体的、可量化的标准,增加可操作性。如北京、山东、青海等多地立法都明确规定,从教教师,必须具有相关专业知识,持有专门资格证书;保育人员,应接受有关保育与教育的知识及方法的培训,每年定期到指定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其他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国家和有关地区规定的从业资格。现存地方立法位阶较低、效力范围有限,高位阶的法律对学前教育从业人员准入门槛的规定又不够明确。因此需要制定一个统一完善、利于执行的学前教育机构从业人员标准。内容应包括幼儿园教师必须具备幼师资格证,保育员具有保育员证,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从业经验,有关人员要定期接受健康检查等。(三)建立全方位的幼儿教师培训体系建立和完善幼儿教师的培训制度,包括学前教育职员入职前培育与入职后培训,不断提高学前教育教职工的素质。入职前培训包括学校培养、社会培养。政府应加强各地师范院校学前教育学科的建设,提高院校的培养能力,创新培养模式;开放多种培训方式、途径,如自学考试、函授学习等。对有意从事学前教育行业的社会人员,可协同师范院校、社会学前教育机构、培训机构,对其进行专业培训,帮助其通过相关资格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同时应重视对教师实践能力的培养,立法应明确规定由地方政府或授权专门机构,组织在职幼师进行定期培训,以职业道德培养、国内外先进教育理论的学习、专业技能的加强等为主要内容。为参加培训的教师提供补贴、奖学金等,以促进和鼓励幼教职工积极参加培训,取得良好的学习效果。注释武端利,李长真构建学前教育多元合作供给制度的理论分析J现代教育管理,2017(5)江苏省扬中市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武端利,李长真构建学前教育多元合作供给制度的理论分析现代教育管理,2017(5)山东省学前教育规定第24条北京市学前教育条例第17条吴遵民,黄欣,屈璐我国学前教育立法的若干思考J复旦教育论坛,2018第 5 页 共 5 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